2006年世界中央委員會大會聲明稿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2006年世界中央委員會於12月1日在台北市舉行,來自世界各地區的中央委員齊聚一堂,聽取各地區工作報告,並檢討現在台灣面臨的國內外政治情勢,以及本盟應有的對策。

本盟自從去年在台北舉行世界中委會以來,轉瞬間已經一年,當時我們台灣人民困惑且痛心地注視著國、親兩個親中國黨人員不顧中國公佈反分裂法的恐嚇,紛紛前赴中國朝貢,倡言親中反台,推動國共合作。我們對此曾嚴重警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無論以憲法或法律方式均無權干涉和規範台灣國際地位和台灣國內事務,台灣人民有自己建立國家的權利,並指責兩個親中國黨於合流後仍然無法奪回執政權,因而採取與中國裡應外合策略,不斷打擊台灣本土產生的執政黨,以癱瘓政府。

但這一年來,國、親兩黨為圖謀復辟,變本加厲扮演中國打壓台灣本土政府的代理人角色。在立法院繼續封殺軍購案,卻強力推動鬆綁三通和高階公務員赴中國。尤其是以爆料為鬥爭手段,藉泰勞暴動與高捷案、總統女婿涉入台開案、總統府國務機要費報銷問題,不斷爆料並與親中媒體唱和,並由715所謂「淺綠學者」暑假代打嗆聲,9月9日起紅頭藍身的紅衫軍倒扁騷動,以至檢察官迫不及待地在選前起訴總統府機要費案,暗含總統涉案等等,一連串掀起圍剿民進黨政府的浪潮,引起社會人心惶惶。

我們一向認為,民進黨政府不但要有高度行政效能,致力轉型正義和革除舊體制留下的弊病,尤應堅持清廉原則,任何政治人物和公務人員一旦貪腐,應循憲政及司法程序處理;相對的,任何檢舉、爆料或扒糞,都須遵守善意舉發和負責的態度,同樣也須面對法律的制裁,始有可能真正彰顯社會正義,並端正人民正確的觀念。

我們基於憲政和法治的原則,認為以總統府國務機要費報銷問題即要求總統立即下台之舉,並不適當。不論爆料者,或暗中提供資訊的深喉嚨,以及擴大醜化效果的親中媒體,甚至檢調單位,均應深切思考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犯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之憲法精神。顯然地,這種對國家元首豁免權的規定,旨在避免一國元首在任內遭受國內外反對者,以藉事生非透過黨爭困擾,妨礙總統職權的行使,破壞政局的安定,這是現代國家憲法對國家元首的一種保障。淺顯可知,我國元首執掌外交、國防及台、中關係的重大職務,不少涉及高度機密,故其帳目出入怎可任由一個檢察官以明示或暗示操弄揭發訴究。何況,國務機要費多年來部份尚具各級首長「特別費」性質,大多以行政命令規定,的確都是從國民黨執政時代因襲舊慣而來,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其荒謬處,從最近許多高層首長被普遍控告特別費貪污問題,可以看出來。我們認為,長期制度的不良,目前審計部、主計處及各機關會計單位都有責任,執掌立法的立法院亦然。職是,方今之計,朝野應迅速改革制度,如仍堅持依據舊制度評斷是非罪責,亦應一視同仁,讓行政秩序和社會人心儘速恢復正常。

國、親兩黨近半年來,明知不可行而仍在立法院繼續行使三次罷免總統之權,徒增社會不安,殊非正當之舉。或許,他們以為這樣醜化民進黨,可以增加今年年底北高二市的勝選和贏得2008年總統大選的機會;但當人民警覺國、親兩黨的最終目的,乃在於徹底推翻首次執政的台灣人政權,圖謀舊體制復辟,則有一天俟台灣人民覺醒起來,國親兩黨恐將自食惡果。

很遺憾的,一年來在政爭困擾下,許多根本的改革都停滯不前,諸如軍購案、政府再造、公務員退休金18%問題、不當黨產清理、糾彈百官的監察院功能被封殺等等;去年六月修憲,雖然廢了國大,但設限太多的公投入憲和立委減半人口數與選區分配過分有利於泛藍政黨的不合理配置,實已降低了修憲的美意。尤其是舊體制留下來有待改革的宏觀問題很多,今年桃園國際機場已見正名,但是改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依然受阻,所謂第二階段修憲,民進黨版本也已告暫停。我們認為,執政黨基於承諾,儘管在立法院受泛藍政黨所阻,但仍應主動推動全民憲改意識的紮根工作,當比靠民間推動更有力。應知台灣遲早總須進行制憲,否則必定難於解決根本問題。

最後,我們希望民進黨執政團隊應痛切了解,執政是一種責任和使命的承擔,不是權力的享受,故應格外謹慎任事,知恥知病,不受舊體制染缸所污染,如有缺失差錯,則立即改正,國家不良舊制,更應劍及履及加以革除。對於台灣人民長期期許的歷史使命,則不應遲疑閃避。我們尤其要向全體台灣人民痛切呼籲,希望大家共同体會台灣人民擺脫舊体制的不易,民進黨執政六年來,在國會朝小野大和舊官僚環伺局面下,難免有不少無奈之處,故希望大家把握今年年底北高兩市和2008年總統大選勝選的機會,共同努力,讓台灣不致陷入淪亡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