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新憲法──超越「東方瑞士」

許世楷◎台灣文化學院院長

■壹、挑戰

要了解台灣這個社會所面臨的挑戰,須要先觀察目前台灣處於何種內外狀況。簡言之,台灣在內呈現「危機社會」的特質,在外僅止於獲得「事實上主權獨立國家」的國際地位。兩者的狀況,形成台灣做為一個國家的不安定性。

一、危機社會

什麼是「危機社會」?是指一個蘊藏著隨時可能引起社會破滅性激變的危機因素的社會。 註1

台灣社會在經濟上已經起飛,政治上自由化、民主化,表面看來是一個繁榮似乎能永續的社會。但是這個社會蘊藏著會響應中國併吞台灣的危機因素,這些因素寄生在「中華民國」體制,而該體制根據於如後述不適合台灣,同時也是台灣政治混亂根源的『中華民國憲法』。該體制使內心傾向支持中國併吞台灣的人,表面藉口「捍衛中華民國」,以阻撓台灣主權獨立的發展;此體制也使一部份台灣人的台灣認同混淆,致使台灣人切不斷中國情結的尾巴。這兩種人就是台灣內在的人的危機因素。

二、事實上主權獨立的國家

(一)國際地位未定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有言及當時是日本領土,即其殖民地的台灣,戰後應歸屬中國一事,有人認為兩宣言事實上沒有簽名者,故無效。筆者同意,但設使退一步不認為兩宣言無效,兩宣言言及台灣歸屬中國也只不過是一種期約,其實現有待戰後和平條約的規定。而1951年『舊金山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並沒有言及台灣歸屬;翌1952年『中華民國日本國和約』、197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和約』,也都是無言及台灣的歸屬。

戰後1945年的國民黨政權進駐台灣,只是受盟軍統帥命令佔領台灣者,所以台灣的國際地位,自1951年以來是被日本放棄,成為未定狀態。而佔領台灣的國民黨政權,1949年又被從中國趕出,成為流亡政府。

(二)獨立的政治實體

在國際地位未定的台灣島上,即一定的土地、一定的的人民,加上只存在於台灣,獨立且有效統治台灣的政權,形成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 (independent political entity)。1971年國民黨政權被趕出聯合國,對台灣認為是國際地位未定的「獨立的政治實體」,這一種看法更是普遍。

(三)新生國家

至1990年代李登輝政權推行自由化、民主化,國民主權趨於顯明,憲法修改也區隔台灣、中國兩地,台灣成為「事實上主權獨立的國家」 (de facto independent state)。

台灣從來沒有成為中華民國領土,所以不是從中國分離出來的。台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步新產生的國家,筆者稱之為「新生國家」 (new born state)。 註2

三、中國的併吞台灣政策

(一)中國的威脅

近在台灣海峽對岸的中國,在其憲法表明併吞台灣意向,歷屆政治指導者也都清楚公言不惜行使武力實行併吞。實際上1995、96年,中國在沿海舉行軍事演習,並發射飛彈於台灣近海,至美國航空母艦戰鬥群出現才停止射擊 註3。現在在東南沿海配置496枚飛彈瞄準著台灣,且每年增加配置五十枚。

在國際上更是打壓台灣發展的外交空間,使台灣的國家地位不能正常化安定。

對台灣內外維持、或發展現狀的阻撓勢力,底層幾乎都橫跨著中國對台灣併吞政策的影響,這政策就是台灣內外危機因素的根源。有如此野蠻且是大國的鄰國中國存在,所以要實現如後述台灣的願景,並不單純。

(二)『台灣關係法』

針對如此台灣、中國間的緊張,當時是台灣同盟國的美國,在1979年與中國建立邦交,與台灣斷交之際,在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以維持與台灣的非正式外交關係;並表明對台灣前途和平解決的關切,為此,美國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且台灣受中國威脅時,要採取適當行動。上述美國航空母艦戰鬥群的出動,就是根據『台灣關係法』,我們應該重視該法,以做為發展台美同盟關係的基礎。

■貳、願景

一、基本價值

(一)自由、民主、人權、科學、繁榮

後冷戰世界的主流價值是,自由主義的民主政治、市場經濟,而此主流價值就是促進全球化主義 (Globalism) 的主要概念。1960年代後半,由於科學水準的提高,配合國民勤儉的發揮,台灣步入經濟起飛;政治上的自由化、民主化也隨著內外壓力的增加而展現,至1990年代開花,國民物質、精神生活俱上升。台灣的繁榮是來自本土內在的力量,加上包括全球化國際潮流所致使的。

(二)多元性文化

在台灣長久以來的南島文化,十六世紀沾上帶有西洋味的荷蘭文化,後來更是浸淫於隨著漢人輸入的漢滿文化。在台灣引起巨大社會變化的是,1895年以後的日本統治,是偏頗、又殘酷的殖民地統治,所以也是徹底的改變,日本文化波及的層面既廣又深,而且也帶來經由日本的歐美思潮;以及經由英國、加拿大基督教傳教師的歐美思想介紹,中國變革期反帝國主義、反封建運動影響,形成整個台灣社會近代化的動力。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跟隨國民黨政權而來的是中華文化沙文主義,其他一切文化都成為排斥的對象;只是對戰後排山倒海而來的美國文化,束手無策。但是前述自由化、民主化促成整個台灣社會活性化,「中華文化沙文主義」的壓制已經除去,現在我們可以具有主體性地從各種文化中做選擇,創造出兼有本土、普世價值的多元性文化。 註4

(三)和平

台灣社會要保存、發展的基本價值是,前述的科學主義、自由主義的市場經濟、自由主義的民主政治、促進社會繁榮且尊重人權、兼有本土、普世價值的多元性文化。但是要保存、發展這些基本價值,我們非反對暴力、壓制、恐怖,尊尚和平不可;和平是實現基本價值的手段,但是其本身也是尊重人權不可缺少的價值,是我們基本價值之重要事項之一。

二、國家定位

這些基本價值要裝在什麼樣的容器?若是獨立的國家、是什麼樣的國家。國家定位是從歷史、國際關係、或其他資料做選擇,認定這就是我們的國家作業。

因為上述中國的強烈對台併吞政策,台灣的國家定位分歧,目前主要有下列三說。

(一)一個中國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台灣是地方的叛亂團體。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否定台灣具有在國際社會活動的主體資格,不利於台灣。

(二)兩個中國

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目前其名稱是中華民國 (Republic of China)。認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各自獨立,是採取「分裂國家」 (divided state) 理論,也可以稱為「兩個中國論」。優點是主張台灣是國際社會完全的一活動主體,但是台灣被貼著「中國」 (China) 的標籤,在外增加其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併吞的危險;在內增加國家認同的混亂;且助長「捍衛中華民國」的反動力量,阻撓改革。

(三)一台一中

如上述,台灣目前是「事實上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採取「新生國家」理論,認為現在在國際上已經有事實上的立足點。但是台灣人應該推動將其提升為「法理上主權獨立的國家」 (de jure independent state),成為國際上完全的一活動主體,亦即鼓勵台灣人建立屬於自己的新國家,是動態的主張,對台灣前途發展有利。

要採取什麼樣的國家定位,是必須視台灣人民多數的意思,而台灣人民的多數不贊成台灣被中國併吞,尤其是反對武力併吞是公然的事實,所以本小論將朝此方向論述。

■參、對策

如上述,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中國的強烈併吞台灣政策,致使台灣的國家地位不能確立。在內一直存在有隨時響應中國併吞台灣的因素,而這些因素主要根源之一是『中華民國憲法』。這內外狀況形成對台灣的生存最大的威脅。如何保持、發展上述基本價值,並對抗、消除這些威脅,是台灣要生存下去的關鍵問題。

一、對策置放於一般化脈絡的方針

抵制、消除中國的威脅,不要只是在台灣、中國關係上思考。應如後述推行公民投票、制定新憲法、以台灣名義申請參加聯合國等,置放於民主化、國民主權的世界性一般原理脈絡 (context) 中處理,即應注重將特殊問題置放於一般化脈絡中求解決。

例如對全球化,台灣不視之為挑戰,應該將台灣所面臨的問題,置放於全球化潮流之中,以求解決。其實,前述台灣的基本價值,也都是在世界潮流衝擊中所獲得、所發展的。

二、進陞法理上主權獨立國家

第一步,必須鞏固穩定我們在國際社會的地位,即將台灣推進為「法理上主權獨立的國家」,健全的國家是我們一切的本錢。為此,筆者認為台灣必須有下列兩手續。

(一)廢除「中華民國」體制

因為1971年聯合國趕出國民黨政權時,言明中國議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即意味著判斷「中華民國」已經死亡,一切「中華民國」事物,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所以主張台灣是「中華民國」,不但不能信服各國,只是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併吞台灣的危險而已。

(二)清楚表明獨立建國的意志

這是主權獨立國家的主觀條件之一,是台灣當局者從來沒有清楚表明者。

為達到進陞「法理上主權獨立國家」的目的,經由公民投票,改正國名、表明獨立建國意志;或經由制定台灣新憲法,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都可以實現。

三、公民投票

公民投票是深化民主,建立新而獨立國家的基本原理,也是重要基本人權之一。對於建立新國家的公民投票,是根據人民自決權。而聯合國制定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各在第一條都有規定人民自決權,可見其正當性、重要性、與普遍性。國民主權即國民是頭家,是現代國家的基本原理之一,公民投票是頭家最後決定權的表現,當然其發動權、表決範圍是不應該受限制,不然就不是頭家了。

四、制定新憲法

制定台灣新憲法也是國民主權原理的展現,國民是一國的主權者、是頭家,當然就有制定該國憲法的正當權力,即憲法制定權。為收拾憲政混亂,筆者主張經由公民投票制定新憲法,不要循例以中華民國憲法手續修改憲法。我們為什麼須要制定新憲法?理由如下。

(一)主體性

做為台灣的主權者,台灣人民應該具有主體性制定自己的憲法,而不是援用中國人民曾經在南京制定的憲法。

(二)對象差錯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是以當時的中國為施行對象而制定的,將其拿到時空相異的台灣來施行,牛不對馬嘴,是今天台灣一切事物的亂源。不可再以中華民國憲法的修改手續產生新憲法,延續其不當性。

(三)安定國際關係

可以經由制憲改國名,在國際關係上採取新生國家理論,表明廢棄中華民國,要建立一個新國家的意志,以取得穩定、完全的國際地位。由事實上的主權獨立國家,提升為法理上的主權獨立國家。

(四)長年遺棄無法整修

『中華民國憲法』於1947年12月施行,但是未滿五個月的1948年5月,國民大會依修憲程序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憲法本文規定,至1991年該臨時條款才廢除。四十幾年沒有使用、磨合、調整的一部機器,突然使用當然是格格不入,不如廢止從新制定。

(五)內容落伍

至於『中華民國憲法』內容,包括勞動權、社會福利制度等的基本人權規定,落伍於現今國際標準甚多。政府結構中,國民大會、監察院、考試院、省政府等須要廢除,族群和諧尤其是原住民政策如何制度化,如何建立三權分立制衡、規範健全的政黨政治、貫徹地方自治、推行司法改革、實現國防文官控制等都是問題。

(六)事實上無法修改

這樣的一部外來、有甚多缺陷的憲法,正是現今台灣政治混亂的根源,

可以修改嗎?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修改手續為:由225人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投贊成票,立法院的憲法修改提案才能成立,而後該提案就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為此,必須選舉300人代表組成的國民大會,須國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以上贊成,該憲法修改案才能通過。 註5現在在立法院無黨過半,要結合過半數也相當困難,何況結合四分之三簡直是不可能。若是涉及內容是意識型態的修改,更是無法通過。所以要變更該憲法,只有制憲一條路可行。

制定新憲法,在國民主權的原理下,應該通過公民投票推行。筆者建議,由總統召開已經有前例的「國是會議」,諮詢民意、及專業意見,集匯之提出公民投票兩案,一為「是否應該制憲」,一為「制憲會議產生辦法」。通過後,產生制憲會議起草憲法草案,經過公告草案,廣泛討論,有需要即修改,而後付諸公民投票,決定是否通過。

由以上可見公民投票、制定新憲法都是台灣民主政治深化,提升台灣為法理上主權獨立國家,以及本土化、去中國化以對抗、消除中國併吞威脅,穩定台灣社會的重要對策。

五、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

其實台灣進陞為法理上主權獨立國家,還具有同樣功能的另外一項對策,就是「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我國要以「中華民國(台灣)重返聯合國」方式進入聯合國,已經叩關十一次被拒。代之,筆者提案「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方式,不但在名義上要以「台灣」取代「中華民國」,更主張不是「重返」,而是新生國家要「新加入」聯合國。

(一)「中華民國(台灣)重返聯合國」方式

手續上是由會員國將此案提出於,整理決定聯合國大會議程的總務委員會,討論是否該採用為大會議案,而此案提出國事實上都是受我國央求的。提出理由不外乎是:原始會員國的「中華民國」,分裂為「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兩國(分裂國家理論)。1971年聯合國大會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是忽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的「中華民國在台灣」部份。現在「該部份中華民國」住民的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享受民主化政治,已經形成為主權獨立國家,所以要求應該彌補以前的該忽視,使這一部份回復於聯合國內成為一個會員國,而這一部份主權國家稱謂「中華民國(台灣)」。

但是這個方式的活動,一直都在總務委員會不成案。因為如前述,聯合國決議中國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就是說「中華民國」已經消滅,不管那裡有冠稱「中華民國」的事物,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台灣冠以「中華民國」名義,不但無效,等於是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來接受台灣,徒增台灣的安全危機。

其實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所謂分裂國家,有東西德、南北韓、南北越的例子。

東西德、南北韓互相承認對方的存在,同時加入聯合國,南北越即互相戰爭到一方消滅。中國不可能承認台灣,自己已經加入聯合國也不可能讓台灣參加,台灣若是採用分裂國家理論,第一步就一百分之一百須倚靠中國的承認,是確實一步都走不出去的選擇,此路不通。

(二)適用新生國家理論

國際法上的主張,我們應該採取有道理的,但是在有道理的幅度內應該尋找符合台灣人利益的理論。我們如前述,應該主張台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新產生的國家之一(新生國家理論),不應該主張是分裂國家的一方。而台灣要進一步成為法理上主權獨立的國家,需要廢棄「中華民國」國名,以及表明獨立建國的意志。我認為這兩個手續,只要一個動作就可以完成,即「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

採用新生國家理論相對照於分裂國家理論,台灣要跨入聯合國的第一步,可以將中國的牽制份量從上述的一百分之一百,降為一百九十一分之一,即與其他聯合國會員國同等。

總統、或總統授權外交部長寫一封「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的公文,寄給聯合國,聯合國祕書長就會將「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案轉交安全保障理事會,討論是否將台灣新加入聯合國一事推薦給大會。一般人都想,因為中國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所以中國一定會行使否決權不讓安理會推薦台灣新加入案給大會,此路到此為止。

但是『聯合國憲章』第五章第二十七條第三款安全保障理事會表決有規定:關於紛爭的和平解決紛爭當事國必須投棄權票,依此即關於此案中國必須在安理會棄權。我們需要努力的是,動員國際法、國際政治知識來論證:第一、台灣是一個不是從中國分裂出來,而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產生的新生國家。第二、中國是企圖併吞台灣的台灣問題紛爭當事國,中國在安理會關於台灣新加入案不可以行使否決權。如此,台灣加入聯合國就有希望了。

六、台灣、中國關係正常化

對中國強烈併吞台灣的政策,短期內只有採取權力政治的對抗政策,但是不能始終如此,應該將台灣、中國正常化設計,置放於台灣前途長期目標中同時推進。

(一)堅持小國主義 註6。

從國土、人口而觀,台灣應該自認是小國,採取小國主義,即在國際場合不角逐霸權,堅持其做為一個國家的榮譽,不在於國際政治上佔有能發號施令的地位,而是在於能實現、保持前述基本價值,並在國際上維持和平。但這不是片面意願就能實現的,必須有各階段的設計,逐步遂行以至於完成。

(二)國際和平三類型

環視世界各國,為了要維持和平,有兩個國家在憲法上明文規定不保持攻擊性常備軍隊,一個是美洲的哥斯大黎加共和國 註7、另一個是亞洲的日本國 註8 。

哥斯大黎加於1949年以來,依照憲法真正不保持軍隊,堅持非武裝永世中立。1983年更發表『永世、積極、非武裝中立宣言』,表明:其中立不是暫時的,是永世的;為維持和平積極參加聯合國、美洲國家組織、『美洲安全保障條約』;但哥斯大黎加的中立是非武裝的,所以其所參加的集團安全保障體制,被了解為不要求其參加行使武力 註9。

日本雖然有憲法的限制,但自1950年韓戰以來,發展所謂不具有攻擊性的「專守防衛」軍隊,稱謂「自衛隊」,亦與美國締結安全保障條約。雖然是參加聯合國和平維持部隊,1992年派遣「自衛隊」到柬埔寨,實行海外派兵;今年七月國會又通過『伊拉克復興援助法』,要參加不是聯合國活動的海外派兵駐留美國佔領地的伊拉克。近年來更有修改刪除憲法第九條,放棄戰爭、不保持軍隊的規定,轉換為「普通國家」之聲頻起 註10。

關於兩國和平憲法構想,日本有「東方瑞士」,哥斯大黎加亦有「中美洲瑞士」之比喻。其原版的瑞士,是1815年『維也納條約』以來,世界公認的永世中立國家,但是實行男生皆兵制度,保持隨時可以動員三十五萬軍隊,全國廣建防核武掩護體,採取要徹底抵抗外來侵略的「刺蝟國家」,即高度武裝中立政策。最近國防導入高科技化,將改為動員二十二萬軍隊體制 註11。也於去年經過公民投票參加聯合國,但是聲明以中立國的地位參加,即不提供聯合國行使武力行動的軍隊。

雖然這三國都宣明絕不攻擊他國,專守自衛,但從事實觀察,哥斯大黎加即無軍隊、無同盟;日本即有軍隊、有同盟;瑞士即有軍隊、無同盟。

(三)面對現實,從日本類型出發(權力外交)

中國不但對台灣經常有武力侵攻的趨勢,包括台灣在內,中國更與日本間有釣魚台列嶼;與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汶萊間有南海諸島的主權紛爭。中國的國防預算自1989年連續十五年來每年增加百分比二位數,其軍備膨脹,徒增美國及其他東亞各國的緊張,尤其是中國似有與美國相爭霸權之勢,頗使美國不安。在這一種情勢下,美國與日本結盟,日本與中國之間一向存有傳統性對抗意識、也有歷史性互不信任感,美國就期待在東亞有能夠與中國抗衡的「強國日本」(Strong Japan) 出現。此美中的對抗,使美國也不可能放棄對台灣的援助。

鑒於中國挑釁的情況,台灣目前還不能遽然脫離權力外交,所以應該採取日本類型,發展不具攻擊性的專守自衛軍隊,來防範現實的中國武力侵略台灣的威脅;另一方面也需要連結實際上具有抑止中國侵台能力的超強大國美國,以協助台灣有效對抗中國的侵略 註12。也有需要聯絡最近鄰的美國同盟國、且在東亞唯一有能力對抗中國的列強大國之一的日本 註13,日本自美伊戰爭以來,為實踐配合同盟國美國的軍事行動,今年六月國會通過所謂「有事法制」的『武力攻擊事態關連三法』 註14,這也可以說間接加強了台灣的安全保障。

對中國關係,我們區別政治性交涉、與事務性交涉,在中國併吞台灣政策無變更前謹慎於政治性交涉,但是必須冷靜勿燥,一直抱持台、中兩國關係正常化方針,維持好意的交流管道,親善處理日常事務。

這一階段的外交,我們須要慎密計算一切力量的動向,以維持中國侵略台灣與防衛抵禦的權力平衡;並造出台灣參加聯合國力量打破中國阻撓的局面,是一段較赤裸裸的權力外交之戰。但是在這中間,也不要忘記活用除了軍事、政治等以外的柔性力量 (soft power) 註15,硬性力量硬碰的權力外交盛行時,柔性力量應用的效果更是會顯著。筆者提案:經過呂秀蓮副總統主持的「民主太平洋聯盟」、或蔡同榮立法委員主持的「國際國會議員亞太地區安全論壇」等,倡導自由民主、人權等主流普世價值,以形成民主國家的「普世價值同盟」。

分析認識中國的侵略性,倡導基本價值的維持、發展,鼓舞台灣人自衛故鄉的士氣,支持親美、日外交,並推行「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活動等,是這一個階段對內的教育宣傳重點政策。

(四)參加聯合國,躋身國際社會

必須認識第一階段的如此政策,是過度性措施。在一超列強體制國際政治結構下,台灣積極接近一超的美國,親美的列強日本、英國,其他俄國、德國、法國等,以及其他各國,最主要目的在於牽制中國侵略台灣。

但在這一個階段,我們另有積極推動參加聯合國的重要外交突破任務。我們明知聯合國維持和平功能的缺陷等問題,但是台灣參加聯合國的第一目的,在於取得躋身國際社會公認成員的通行證 (passport)。台灣一進入聯合國,與191個會員國,不管其願不願意,即刻發生國家間關係,隨著要參加其他國際組織亦就較少有困難。

今秋「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活動已經失敗,現在距離明年三月總統選舉不遠 註16,建請陳總統可以憑據其行政權徑行「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以此具體表現貫徹其「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信念,做為問信於民的總統競選重要議題,突顯出其對台灣前途、國家安全的至上關心。

(五)永世中立國家(理性外交)

實現參加聯合國之後,我國外交就進入第二階段,可以漸漸更獨立於各國之間,得採取自由度更大試探邁向永世中立國家之路,這也是台、中關係正常化未來較可能的選擇。台灣位居東北、東南亞銜接點,應該北與日本、韓國、蒙古、俄國,南與東協各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巴基斯坦等保持密切關係,成為東北、東南亞兩地域橋樑;又西臨中國、東面太平洋遙望美國,處於居中調整大陸、海洋兩大國關係的要津。台灣是世界戰略上東亞的樞紐,其獨立安定,對東亞和平具有莫大貢獻,努力宣揚此道理,必終可獲得各國對台灣中立的同意、支持。這也可以說是,由權力外交漸漸轉化為理想外交,亦即更多應用柔性力量的轉換點。其中參與於各種國際活動,尤其是爭取各類國際組織在台灣設立總部等,是值得努力的。

參加聯合國後台灣仍然堅持親美路線,但是在得減輕美國負擔原則下,可漸轉移外交重點於聯合國、以及其他國家,得採取一切活動依據聯合國憲章的聯合國中心主義,以建立台灣在國際社會的信譽。在美國、日本、以及其他各國支援之下,化解中國併吞台灣的政策。使台灣外交由日本類型漸趨向於瑞士類型武裝中立國之境地。

最終目的在於締結包含美國、中國、日本在內的,保障台灣永世中立的國際條約,即可轉型為哥斯大黎加類型的非武裝永世中立國,台灣自此步入第三階段理性外交之大道。

七、教育的配合

台灣要追求如上述的小國主義和平國家政策,主要是由外交當局推行,但是在其背後需要廣泛國民的理解與支持,所以教育政策也是關鍵之一。

(一)本土、普世價值

台灣現在的教育所依據的是中華民國體制,這一個中華民國教育體制所培養出來的國民,基本上是認同中國,自認為是中國人的。他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提高分貝的中國民族主義,尤其是可預測在2008年北京奧運,中國民族主義達到最高潮時,容易被引誘,忘卻保衛台灣的任務,也會陷入參加與台灣立場很自相矛盾的中國人的反美、反日行動。中華民國教育體制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主義的脆弱性,可預見。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大國主義、霸權主義、好戰主義、中華沙文主義、共產主義,台灣的教育應該放棄中華民國教育體制,施以科學主義、廣闊國際觀、小國主義、和平主義、自由民主主義、自由市場經濟、人權的教育。尤其是教育的基礎必須建立在本土的多元性文化,其中母語、歷史、地理是核心,由此進入對台灣的認同,更攝取普世價值,接軌世界潮流,以實現「Thinking Globally, Acting Locally 註17」的真髓。

(二)科學主義

關於科學主義的教育,除了為提高科技水準以建設環保科技島之外,也有益於充實人文上的科學認識以打破「中華民國虛構」,消除「中國人認同的幻想」,面對事實以建構台灣認同 註18。

(三)國際觀

而在台灣國際處境困難,卻國際化、全球化全速進行的今天,台灣國民應該培養廣闊、理性的國際觀。所以推動國民認識國際關係的教育,也是一項重要教育政策。

(四)和平、高社會權國家

這當中一個很重要的國際觀是崇尚小國主義,努力於自覺、及被公認台灣在國際場合堅持非武力解決國際紛爭。我們要邁向非武裝、非霸權、反侵略、永世中立,但熱中於國際活動、非核家園、高環保、高科技、高知識、高福利、保障生活權、工作權、勞動三權的高社會權國家。

(五)國家認同

維持和平最重要的基礎在於多數國民認同台灣、愛護台灣,尤其是在推行初期日本類型、中期瑞士類型時期,國民需要有隨時參加保衛自己國家的決意,此決意即來自堅強認同、愛護台灣的動機,而此有賴於教育體制長期培養。這一個教育體制必須是依據科學、本土文化(母語、歷史、地理、文學等)、以及自由、民主、人權、及和平的普世價值觀。過去本土文化被中華民國教育體制壓扁,我們必須廢棄虛構的中華民國教育體制,依據科學,重振本土文化,培養廣闊的國際觀,且經由同時推行的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人權、及和平教育,將台灣人的思考接軌於國際。

(六)軍事費轉為教育費

教育是國家發展所依據,國民活力的重要來源,我們要將因為和平政策而逐漸減少的軍事經費,轉用於教育經費,比例於削減的軍隊士兵數來增加學校教師人數,教育大國是我們國家重要目標之一。

(七)教育五大支柱

科學、本土文化、國際關係、自由民主人權、及和平教育是我們的教育五大支柱。

■肆、結語

今年9月27日,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台灣心會共同舉辦「迎接全球化、超越二○○八──憲政改革」研討會,在此參照該研討會所發行《憲政改革》所載諸論文、及本小論,提出幾點意見以代結論。

一、制憲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不適用於台灣,已經是朝野的共識,只是應該制憲還是修憲成為爭論。邱垂亮〈序論:修憲與制憲〉、李憲榮〈修憲後行政與立法的關係:兼論制憲的必要性〉、以及本小論,三論文都贊成制憲。

二、人權、自決、公投

制憲就必須經由公民投票,公民投票也可以用來確定台灣的國際地位,是國民主權的重要機制,應該入憲。而且該規定不是在限制國民的權利,是在突顯、保障國民的權利,協助、促進國民如何行使公民投票。胡慶山〈台灣法地位與人權、自決、公投〉論及公投自決,以解決台灣國際地位,這也是台灣人權解放的第一步。人權、自決、公投都應該是新憲法的重要關鍵概念。

保障基本人權是現代憲法最重要目的,陳水扁總統提倡人權立國,言及國際人權法典國內法化、並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都應該入憲。

三、政黨規定

尤清〈論政黨之法律地位與財務財產〉提到政黨規定入憲,台灣已經進入政黨政治,將其規定入憲導向制度化,筆者是贊成的。尤清論文另一個重點在於政黨財務、財產,台灣目前選舉賄賂、公職貪污仍頻傳,限制政治資金出入、監視其流程是有其必要。國民黨獨裁五十幾年,憑藉其權力搜括民脂,黨庫通國庫,建立龐大黨產,所以黨產的管理規定也是有必要,但這是台灣的政治一大問題,不是入憲的問題。

四、地方自治

張正修〈台灣發展地方自治所面臨之困境與課題〉,主要討論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的問題,傾向於保障地方自治權限,是筆者所贊成的。如同三權分立,中央與地方也應該有分立制衡的概念。省已經凍結,台灣應該採取中央縣市二級制是無疑問的。沒有提到中央、地方的財政劃分,這是一項很重要的問題,要保障地方自治,一定須要加強地方的財政權。

五、司法改革

顧立雄〈司法改革之奔騰〉,提起過去行政權強大,政治因素介入司法審判,破壞三權分立,強調建立司法獨立的緊要。談到司法院定位,引用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以一元多軌制為近程目標,一元單軌制為終極目標」的共識,即不要濫立各種法院。介紹英美法系的違憲審查機制,即不另有釋憲法院,在審判法院的判決中一並釋憲。

六、立法、行政的互動

黃秀端〈立法院應如何改革?〉推薦國會一院制,關於行政與立法之間的互動,傾向於現行的「半總統制」,但修正為總統具有主動解散權等。李憲榮〈修憲後行政與立法的關係:兼論制憲的必要性〉,指出國民大會、五權分立不適用,現行「雙首長制」的缺點。筆者仍有意於兩院制,即一院普通議會,一院由四族群代表組成的議會。關於立法、行政兩院關係,筆者主張在民主化不久的台灣,應該採取歷史較久、制度較清楚安定的內閣制、或總統制,不要有太多變化的其他制度。

七、國家定位

本小論著重的是,國家定位、國家內容、以及國家生存的檢討。即台灣從那裡來,應該形成什麼樣的國家,走向那裡?就是這小論的主題。台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產生的新生國家;台灣有其要保持、發展的既述本土、普世基本價值;要對抗、消除中國併吞台灣的威脅生存下去;而且要超越「東方瑞士」,建設一個非武裝永世中立、永續繁榮的國家。 p style=”text-indent: 26″>我們應該在此新文化基礎上面,制定適合於台灣本土的新憲法,以建設二十一世紀新台灣。

■註解

註1請參看許世楷等《台灣前途危機管理》2001年,9~10頁。

註2請參看許世楷〈新生國家理論的提倡〉(台灣文化學院《國際關係下的台灣》2003年,27~41頁所收)。

註3美國在現今的國際政治上佔有很特別的地位,請參看下面的說明。

「一極體制」是,只有一個超強大國存在,在這裡超強大國單獨就可以處理好重要國際問題,其他各國聯合也不能阻止超強大國的行動。羅馬帝國時代的幾個世紀,有似這個「一極體制」。

「兩極體制」是,有兩個超強大國存在,這兩超強大國的關係規定整個國際政治的基本形勢。兩超強大國各自支配其同盟關係的各國,以形成對峙的兩大陣營,又向沒有同盟關係的各國伸張影響力,以競爭國際政治的主導權,冷戰時代就是這個結構。

「多極體制」是,存在有相對抗的多數大國,這些國家隨著世界變化,協調及競爭。在那裡重要問題的解決是,根據各大國的聯合。歐洲的國際政治幾世紀來近似這體制。

「一極、多極體制」是,「一極體制」與「多極體制」的混合型,是一個超強大國、與多數大國即列強協調、競爭的結構。現在的美國在經濟、軍事、外交、意識型態、技術、文化任何領域,都顯示是超群優越的唯一超強大國。是事實上可以在世界各地域行使其力量,持有廣泛攻守範圍與能力的唯一國家。唯一超強大國可以拒絕列強聯合要求的問題解決,但是主要國際問題要順利解決,不只超強大國的行動,也需要各大國的共同行動。

註4例如台灣的大學教育,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直後英語文學科興盛,七○年代、九○年代日語文學科的設置風行,最近的台灣語文學科的設立等,都是在表示台灣對多元性文化的吸收、調整。

註5『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百七十四條、第四次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六次增修條文第一條。

註6請參看許世楷「國家定位──台灣前途近遠景」2003年、5頁(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台灣心會《憲政改革》所收)。

註71949年『哥斯大黎加共和國憲法』第十二條:「禁止永久制度化的軍隊。為維持及監視公共秩序保持警察力。僅為大陸間協定或國防,得組織軍隊。但皆從屬於文官控制,不得單獨或共同審議、或發出聲明、宣言。」(日本國際法律家協會『共和國憲法』http://member.nifty.ne.jp/jalisa/133_8.html)。

註81947年『日本國憲法』第九條:「日本國民,誠實希求以正義及秩序作為基調的國際和平;永久放棄:以國權發動戰爭,及以武力威脅或行使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紛爭的手段。為達成前項目的,陸海空軍及其他戰力,不保持之。國家的交戰權,不承認之。」(前舉《世界各國憲法選集》,104頁)。

註9http://www.jca.apc.org/costarica/siryo/MS-take.html。

註10修改憲法的動向請參看〈社說:憲法改正〉(《讀賣新聞》2003年8月27日)。

「普通國家」有兩解:一為指具有對稱於經濟力量的軍事力量的國家;另一認為具有軍事力量、並有交戰權才是普通國家。以任一解來看,目前日本都不夠該標準。

註11《朝日新聞》2003年5月18日。

註12為此,目前最有效方法是,參加美日導彈迎擊系統,形成所謂「隱形的亞洲北約」。

註13有論者指明現在的列強就是俄國、中國、日本、英國、法國、德國六國。

註14http://www.kankei.go.jp/jp/singi/ampo/houan/。

註15為呂秀蓮副總統所提倡(例如〈中央社二十九日專電〉2002年3月30日「呂秀蓮施展柔性力量突破中共封鎖」)。

註16若是採取「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方式,申請時間就不被限制在秋天總務委員會討論大會議程的時期,可任意選擇對我最有效時間點。

註171993年創辦的台灣文化學院,一直以此為重要校訓。

註18國共內戰的結果,1949年中華民國滅亡。但是由於國際上的冷戰體制,美國幫助國民黨在台灣建立「中華民國」政府,並國際上代表中國在聯合國的席次,這只是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事實,所維持的「虛構」而已。雖然1971年聯合國大會打破此虛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權,台灣當局的國民黨卻仍強力繼續維持此虛構。一直在此虛構上國民黨強制推行「中華民國體制教育」,灌輸非理性的「中國人認同的幻想」,阻撓健全的台灣人認同的發展。認清事實為科學的基本態度,此有幫助於國民黨在台灣所建構的一切「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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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期

本土政權貪戀中華民國體制

莊秋雄◎前台獨聯盟中央委員,原載台灣日報2005/12/12 11月21日是台灣的外交部長陳唐山回母校普渡大學的日子。在白色恐怖的70年代初,筆者曾與陳部長(當時是陳同志)在普渡同校、且一起為校園內的「台灣獨立運動」打拚過,此次本人專程赴普渡、聽他演講並借機與他見面。 約十年前、本人從第一線的「全力打拚台獨」退休到第二線的「盡力支持台獨」以來,對目前正在分享「中華民國」的老同志、感到他們都是很煩忙的人,一向很少去打擾他們。這次會專程赴普渡、聽陳唐山演講並借機與他見面,其實是有更重要的理由,說明於下。 搞不定駐智利代表擱置 去年10月筆者有參加在阿根廷召開的「台灣人協會南美總會」第二屆的年會。在該次的年會上認識了年青熱心的智利分會長陳吉明,瞭解到「南美總會」是在陳會長前年在智利排除萬難召開第一屆年會所成立的,很感佩陳會長的開創及為祖國台灣奉獻的熱情。不久前突然從自由時報念到台灣將派任陳吉明為駐智利代表一事、因當地「華僑」的反彈而被擱置,不久又念到也有去參加該次阿根廷年會的同鄉作家楊遠薰發動鄉親聲援陳吉明的信。內心想這可能又是「僑」界統獨之爭的延伸吧,因此打電話到智利瞭解內情,果然是僑界的「中華民國派」向「台灣派」鬥爭的把戲。於是決定趁此機會去普渡與陳唐山見面,並探問他是否清楚智利代表派任的實情。 幕僚官僚陳唐山搞不清 陳唐山基本上有瞭解過程,但不完全瞭解細節,他說是因為有僑務單位在反對才暫時擱置的,等爭論平息後將繼續派任。我則把我聽到的內情向他說明,我所聽到的是,已經延遲兩個多月沒派任,已經延誤了很多為台灣拚外交的好機會。因為智利在12月11日有大選,選前、尚未任代表的「代表處」已擬列了很多工作計劃,這些工作計劃可為即將選出的智利新政府將來推向「友台」的政治路線鋪路,今延遲指派代表,這些重要的工作計劃就被延誤了。而且外交部一直未向陳吉明本人說明指派將會被延誤,讓他懸空等兩個多月,直到念到報紙才知道自己已被擱置,外交部的中南美州司是在睡覺嗎?陳唐山表示不瞭解這些細節。陳唐山說他成天忙得沒時間看報紙或電視,發生的時事都是靠週圍的人向他報告的,就我11月21日當天的觀察,圍繞在他週邊部份官員是很服從、巴結的外交部官僚。這一天,他透早自Chicago出發來普渡,一整天的參觀、開會、拜訪、聚餐\、演講等等排得滿滿的議程,直到入夜,第二天一大早就又要趕車去Indianapolis與州長有約,實在可以瞭解他沒機會深入瞭解僑界統獨意識之爭的困境。 本土政權違背人民期待 近年來台僑與「華」僑頻頻爭搶台灣資源,表面上看雖是外在的問題,但深入分析、最主要的問題其實是內在的。內在的問題出在當今的「本土政權」違背了台灣人民的期待,繼續享用「中華民國」體制、繼續保留「僑務委員會」,繼續用兩千三百萬台灣住民的納稅金來服務全球三千萬的華僑。從僑委會出版的宏觀周報看出多數受僑委會招待進出台灣的海外團體多數是老僑、商會及像「台灣同鄉聯誼會」這種白色恐怖時代由外來政權利用來分化台灣同鄉會的團體。連「外省」第二代、台灣第一代的女兒黃光芹小姐都看得出來,在「台灣心聲」節目中批判過張富美。 中華民國不該就是台灣 僑委會張委員長更是異想天開的成立了一個不用「台灣」之名的所謂「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簡稱全盟),幻想結合台僑與華僑來共同支持「中華民國」,不少有台灣意識的海外熱心同鄉、包括筆者的好友也都紛紛加入全盟、甚至做主席,我雖曾責勸我好友為何不為「台灣」出力而為「中華民國」出力,他則認為他是在為「台灣」出力,我則反問既然是為「台灣」出力為何其組織羞用「台灣」之名?我其實瞭解這些矛盾及困境都是阿扁喊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的錯誤理念所延伸出來的。 況且,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則為何這次「中華民國」的外交部長連回去住了二十多年在DC的家探望兒孫都不可以?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為何這次在韓國的APEC「中華民國」的總統不能去?改派的林信義也無法受到國際對等的招待?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為何南亞的海嘯災難台灣捐了五千萬(20個最多捐款國之一)但竟無法參與救援的政策會議?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為何「中華民國」花了這麼多錢援助還是被塞內加爾這種小國斷交?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在SARS及禽流感在東南亞猖獗之下為何處在東南亞心臟地帶的「中華民國」衝撞了快十年了還進不了WHO?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為何更加努力的十三次衝撞「中華民國」還是進不了UN?。所謂的「本土政權」竟然喊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實在是最不負責任的口水。 其實華僑支持「反獨促統」的多,真正支持「中華民國」的少,若有人加入全盟恐怕也只是想分享僑務經費才來的吧!不然怎麼會有做過全盟主席的人在今年的大會上向最主張「民主和平」的中國人曹長青先生咆哮呢? 官員覺醒靠民眾嚴鞭策 當少數有堅強台灣意識的政務官進入「中華民國」的體制以後,鎮日浸淫在那種「巴結官僚」的風氣下、「傲慢特權」的文化中,有限的智慧顯然無法抗拒「醬缸」的污染,於是「樂不思蜀」了,衷心愛上「中華民國」了。這種患「斯德哥爾摩症」的「本土政權」唯有靠咱民眾的最嚴厲的鞭策,才會有些微的覺醒。這次筆者專程赴普渡的目的其實只是在試「拼」這種鞭策,智利代表的派任或許\只是一件小事,也讓我們拭目以待。
第 21 期

「外國人登錄證」國籍欄記載「中國」所受的傷害

侯榮邦◎台獨聯盟中央委員 日台灣同鄉會會長林建良醫師正在發起在日台灣人「外國人登錄證」國籍欄記載「中國」更改為「台灣」的正名運動。 日本法務省(法務部)出入國管理局謂「戰後包括台灣的中國出身者、其國籍一貫均使用『中國』,日中回復邦交前後,對此也沒任何變更」。又中國也主張「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國籍欄核准更改為「台灣」的可能性不大。對此,同鄉會林會長指出與日本同樣承認中國的主張之美國、英國、法國、韓國等發給台灣人的在留資格證明書均以其本國的語言記載為「台灣」,日本也應該有採取同樣措施的餘地。 同鄉會長林建良自六月十一日起開始呼籲上百的在日台灣關係團體共同參與「國籍正名」運動的連署活動,迄今已有一○三個團體參與連署。 另一方面林會長於二○○一年七月五日,向總統府、立法院、外交部、僑委會、駐日文化經濟代表處,發出附上一○三個參連署的團體的陳情書,懇請政府對日本政府提出正名「國籍」的訴求。 陳情書中,林會長指出在日本居留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均持有一張日本政府發給的「外國人登錄證」,必須隨身攜帶。惟在國籍欄上卻記載「中國」。 當前在日本的外國人的犯罪問題非常嚴重,其中中國人的犯罪率高達半數以上。據瞭解部分中國人成群結黨,構成幫派,搶劫、走私、販毒等無惡不作,對日本的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威脅。東京最大的繁華地區新宿歌舞伎街一帶的PBU或SNAK許多掛著「帶寵物的客人與中國人請勿入店」的牌子,使不少中國人不敢自稱為中國人。 然而多數守法的在日台灣人的「外國人登錄證」上的國籍欄卻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日中國人完全一樣被記載為「中國」,凡此讓在日台灣同鄉遭到許多誤解,也引起莫大的困擾。 有鑑於此,包括在日同鄉會的一○三個在日台灣關係團體呼籲政府透過管道向日本政府要求訂正此有損在日台灣人尊嚴並造成誤解與困擾的國籍記載。促使將台灣人的國籍欄正名為「台灣」,以正視聽並還我台灣人的尊嚴。 同時林建良會長也決定於七月九日起在日本發動全面性的抗議活動,向日本國民、媒體、政治家訴求,爭取各界的支持。 另一方面也要懇求台灣鄉親共同關心此事,打電話、寫信或傳真給日本在台機構「交流協會」抗議,並摧促台灣政府以各種管道向日本政府要求為在日台灣人正名國籍記載為「台灣」。 雖然層次不同,現在政府正在檢討我們現在使用的護照加註Taiwan以利與中國區隔,評估過程傾向正面發展,或許明年將付諸實施。 又近年來包括美日的國際社會逐漸肯定台灣民主政治的成果與經濟力量對國際社會的頁獻。尤其是鄰國日本對台灣的態度有明顯的改善,因此在日台灣同鄉會會長林建良醫師積極推動的「國籍」正名運動,或許在不久的將來會有雲消日現的一天。  
第 21 期

在日台灣人國籍正名運動示威記──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

陳明裕◎台獨聯盟日本本部中央委員 在日台灣人的「身份証」(外國人登錄証)之國籍欄被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入管)填寫為『中國』,造成許多台灣人的屈辱與不滿,也造成許多生活上的困擾與痛苦。 在日本居留超過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必須到居住地的公所戶籍課申領外國人登錄証,並隨身攜帶。此外如駕駛執照、醫師執照等都有類似之問題。多年來雖有許多在日台灣人斷續地向主管單位的法務省入國管理局抗議,要求改正為『台灣』,但成效不彰,不是不被受理或敷衍搪塞甚而受到無禮的羞辱。 痛感於此,在日台灣同鄉會林建良會長憤然發起「國籍正名運動」,先從向在台北的交流協會抗議起,接而在日本也連續舉辦了一連串的抗議活動。8月5日在東京池袋的Metropolitan Hotel舉辦「日台緊急國民集會」,會中首先由林建良會長報告『國籍問題的發端及經緯』,伊藤潔教授講述『日本政府的怠慢』,名律師柳川昭二先生以研究入管法專家的觀點講解『台灣人及外國人登錄法』最後由台灣研究論壇代表柚原正敬先生發表『國籍記載是日本人的問題』的研究報告。 活動的另一波高潮是8月8日與支持台灣的日本人團體「台灣研究論壇」在東京街頭舉行一場示威行進,並到入管及法務省遞交抗議書。上午9時45分,在銀座的水谷橋公園集合,聚集了二百多位日、台人士,台灣教會、留學生團體也積極動員,媒體關係有朝日新聞、自由時報、台視、Tokyoyoyo等。 近年來中國政府對日本外交的粗暴,內政的干涉,令人反感,日人「嫌中」的指數居高不下,加上中國人在日本的兇惡犯罪頻傳,造成中國人被岐視或敬而遠之,而在日台灣人何其不幸,何其無辜,被一視同仁的視為「中國人」,這無疑是對台灣人民尊嚴與人權的踐踏,也是對國格的污蔑。 領隊的永山「台灣研究論壇」總幹事向全員說明已報准的行進路程及秩序規則,並介紹帶路的警察及負責的公安人員之後,10時許浩浩蕩蕩地出發,帶頭的林會長、永山輪流持擴音器帶大家喊口號,『台灣人是台灣人,中國人是中國人』,『法務省及入管要反省要向台灣人謝罪』,『台灣人的國籍是台灣,不是中國』,等等。響亮的口號加上醒目的同鄉會旗、世大會綠旗一片,再配上大家精心製作的標語牌,引起沿途眾多路人注目。尤其從有樂町至東京車站的熱鬧路線,效果最好。 沿途日本警視廳在最前端用車前導之外,持前導旗的二位台醫人均有日警傍肩而行,加上沿途的路障將行車隔離,隊伍行至十字路口也及時將信號燈變綠,所以一路暢行無阻,完全照預期時間直抵第一目的地-東京入國管理局。 在入管門前,先喊口號之後,永山、林及柚原代表陸續發表抗議演說,接著全員再續呼口號,再三強調台灣人的立場,要求入管正視台灣人國籍正名問題,還我尊嚴。入管派出數位官員與隊伍正面相對而立,面無表情的靜聽抗議直至結束為止。 入管答應推派二名代表進去談判並遞交抗議書。在林會長與柚原代表二名在廳舍內之時,在外面示威隊伍繼續呼喊口號,並輪番上陣發表抗議演說。入管負責人表示他們只是奉命執行決策,不過會將大家的意見轉呈法務省處理。 午後2時「收兵」從有樂町經皇居、日比谷往法務省抗議,這一段路沒有事前申請,所以依法沿途沒有呼口號,自動結隊行進。到了法務省大門前,也是派官員出來「垂聽」。大家駕輕就熟,重演一次在入管的抗議行動。正名示威行動持續到午後七時才結束。 當晚朝日新聞的夕刊(晚報)即以顯著的篇幅報導,翌日該報英文版更配附彩色照片報導,雖然正名運動還沒有成功,但已邁出了一大步,台灣人的團結力量也接受了考驗,這個運動將繼續下去,不成功不停止,望海內外同胞們繼續給予聲援與鼓勵。 別記 在日台灣同鄉會發起的台灣人國籍正名運動,得到許多有良識的台灣人及社團熱烈響應。自7月9日起在日本發動全面抗議活動,獲得一百多個團體連署支持,尤其難能可貴的是各大學的留學生會,無懼於受入管對其居留資格的審核權,勇敢地站出來,難能可貴。 在國內除了由王康厚先生領軍,直接到台北的交流協會陳情抗議之外,也同時呼籲鄉親打電話,寫信,或用Fax向交流協會抗議,表達台灣人的不滿,伸張正氣。 在日本方面,也發動在日鄉親向日本國民,媒體,政治家訴求,爭取各界的支持。要求日本政府將在日台灣人國籍記載改正為台灣。在日同鄉會向世界各國鄉親問卷調查之結果,主要國家癸給當地台灣人的身份証件的國籍記載方式,美加德法是Taiwan,英國是Taiwan-ROC,比利時是Republic of Taiwan,韓國則用韓文表音注Taiwan,唯有日本以日中共同聲明以前就以一個中國為原則的方式處理之理由沿用至今。
第 21 期

在日台灣人團體為追求尊嚴強化正名運動

林建良◎在日台灣同鄉會會長 在日台灣出身者的外國人登錄證等的國籍欄記載為「中國」受到傷害而要求日本與其他國一樣變更為「台灣」的動向日趨活躍。為什麼選擇現在要求正名為「台灣」,本報特別採訪運動的中心人物「在日台灣同鄉會」的林建良會長。 問:具體上要求的是什麼? 答:懇求日政府將外國人登錄證國籍欄記載「中國」變更為台灣,又駕駛執照等公文書也希望能夠採取同樣的措施。對台灣政府則要求護照記載的「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加注「台灣」(Taiwan)。實質上為台灣駐日大使館的「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看起來似乎只代表台北,應該改變為「台灣」才對。 問:為什麼現在展開運動? 答:許多在日台灣人對外國人登錄證等的「中國」兩個文字感到不順眼與屈辱。一方面在台灣有獨立色彩的民進黨陳水扁政權誕生一年有餘,李登輝前總統也訪問過日本,對台灣的關心日益增高,要日本人認識台灣人的想法與立場可以說是個好時期。 問:記載「中國」實際上有什麼壞處? 答:一部分中國人偷渡入境,現實上在日外國人犯罪被檢舉者半數以上是中國人。警察取締違反交通規則之際,看到駕駛執照國籍欄記載「中國」時的緊張的表情與當被說明是屬於台灣人後的表情有顯然的落差。被以疑惑的眼神拒絕使用信用卡時自尊心所受的傷害等等,也許日本人無法瞭解。 問:對你展開的運動在日台灣人團體的反應如何? 答:在日台灣人留學生,華僑,日台交流團體等有一百零三個團體贊同該運動的主旨參與對日台當局的陳情,可說超越之前預料以上的反響,惟日本方面反應冷淡。過去一貫使用「中國」,沒有變更的理由,總比無國籍的好吧等,根本不理解我們以台灣為祖國而覺得驕傲的心境。 問:日本在日中共同聲明中表明「理解並尊重中國所持的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的立場」,關於這一點你的想法如何? 答:對中國的主張表示「理解」與「尊重」和「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同,國籍記載的問題應從便利性、實務性的觀點去思考。使用大家熟悉的台灣名稱以免被誤解為中國人,關於這一點希望日本也能夠多多協力。 問:主要國家的外國人證明書等大多是記載「台灣」嗎? 答:美國、法國、德國、加拿大、韓國等與中國有邦交的許多國家均各以本國的語言記載「台灣」。像日本以台灣記載為「中國」,經調查各國的台灣同鄉會的結果,從來沒有的。這證明日本對中國的姿勢太低調,太客氣了。 問:今後如何展開運動? 答:首先預定在八月五日下午二點半起,於東京.池袋梅都羅波利坦大飯店舉行「思考國籍記載問題」研討會,然後基於研討會的結論,進行連署運動以及街頭示威遊行等,努力爭取更多的人理解我們的心境與立場。 譯者/侯榮邦(原載於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的《東京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