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工作報告
2012.8.7
1. 2012年4月19日在協會理監事聯席會議,就本案做報告後,繼續與各界相關人士會面,前後聯絡共27次,並參加多次的經濟研討會
2. 上次的說帖,陸陸續續,傳送給相關的企業團體,及見面的人士。
3. 臺灣的經濟困境:
(a) 近期,國際經濟日漸嚴峻,主要出口市場美國、歐洲及大陸景氣相繼出現警訊,國內產業面臨空前壓力,出口連續6個月衰退,景氣信號連亮8個藍燈,政府民間投資負成長(甚至FDI還輸給北韓,是全世界倒數第二名,只贏非洲的安哥拉),國內的研究機構大幅調降今年景氣成長率,進入保2大作戰。
(b) 在國內外經濟極度困境之際,馬政府贏得年初大選後,竟然無知無感、不食人間煙火,強推油電雙漲,造成物價波動;課徵證所稅,打擊股票市場;美牛進口零檢出,引發政黨激烈爭執,以致政府陷入虛耗空轉,政治成為台灣經濟的最大障礙。幸好,經過5個月的吵吵鬧鬧紛擾,這些爭議終於在一片罵聲中,塵埃落定,臺灣總算可以回到經濟主戰場,搶救台灣經濟已成為全臺最大共識。
4. 最近有好幾場有關經濟發展的研討會:
(a) 群策會3場,臺灣國家經濟發展研討會(5/27、6/3、6/10)。
李前總統在6/10閉幕致詞,提到正確因應經濟變局,為台灣經濟提出具體務實可行的政策方針;其中有提到,在大陸的台商,政府也應該替他們想辦法,看如何輔導回台灣投資,還是幫他們找尋中國以外的生產基地,不能讓他們自生自滅。
(b) 民主協會,在6/2/2012舉辦「政治經濟學術研討會」。
(c) 聯合報系「願景工作室」,在6/20召開「關鍵兩年—為台灣經濟開路高峰會」。
(d) 國策研究院,在6/29召開「產業經濟安全政策」座談會。
(e) 行政院長陳冲,從8月本週末開始將安排5個場次,與工商業界,展開財經會談(國際經貿、能源政策、勞資關係及人力資源、金融、觀光與會展),就當前經濟課題,共同研商解決方法。
5. 臺灣國家經濟需要制定長期的、有計劃的產業政策。
(a)馬英九政府在大選時提出黃金十年,為臺灣擘劃願景,而後提出六大新興產業、四大智慧型產業、十大重點產業政策及高雄自由經濟示範區,令人感覺是漫天響亮、華而不實的口號,有如天際的彩虹,看的到吃不到。何況要推動一項新的成長產業,即使最快也要花6至8年,遠水救不了近火。
(b) 馬英九要求相關單位在九月前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具體方案,吸引台商回台及外商來台投資。所以最近專注比較可行短期衝刺有感的措施,將先採取出口及投資兩路並進。經建會主委尹啟銘即表示:現在最直接快速有效的作法,就是協助有競爭力、做國際品牌的台商返台投資,將可創造出口、就業、投資一舉三得。台商回流面臨的問題,一為土地、一為人力、同時考慮機器設備回台關稅減免、出口退稅、融資等等。所以政府要在全國尋找既有的工業用地,或新創產業園區,優先提供台商返國投資,並放寬外勞人口比例,鬆綁外勞行政管理規定。
6. 先有產業,才有就業
(a) 目前台灣的產業面臨缺工、失業率高並存的問題(現狀是:求職者13萬,職缺19萬),但要先有產業,才有就業。不管哪種產業都需上、中、下勞動力;但3K(特定製程、辛苦、危險、骯髒的產業),3班(特殊時程)的工作,面臨勞動力缺乏的問題,本勞不願意作,「請也請不起」。
(b) 引進外勞,勞委會的立場
(Ⅰ)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的立場一貫反對外勞進口,認為外勞的引進,對本 勞工產生就業機會威脅或替代性衝擊,而有「本勞保護主義」的思維,甚至把台灣勞工工資墊底的原因,怪罪於外勞。她曾說:「過去有不少企業外移大陸,是考慮大陸人力成本較低,不過現在勞工薪資提高,如果台商企業因此回來,又要求台灣勞工的薪水比大陸勞工更低(不認為有人會這麼說),那就不用談了」。勞委會不是「國立總工會」,而應該扮演在雇主與受雇者之間調和鼎鼐,和諧勞資的角色。
(Ⅱ) 她曾強調「國際要求遵守勞動核心基本價值」,因此沒有外勞脫鈎或廢除 基本工資的問題,外勞脫鈎不能接受,國際社會無法接受。又說與新加坡、紐西蘭談FTA,要遵守勞動核心基本價值,不能歧視童工,剝削,脫鈎就是歧視。(新加坡外勞的工資由自由市場決定,沒有本外勞基本工資掛勾的問題,台灣的外勞薪資被特權拿去一半才是真正的剝削)
(Ⅲ)勞委會現在的作法是先定調限制外勞,再來調整產業政策,本末倒置。
(Ⅳ)王如玄強勢、固執、偏見、本位主義,不事先與相關部會溝通,即規劃調漲工資,據聞甚至跳過行政院長,越級報告,直達天聽,已成為台灣中小企業發展的大石頭、絆腳石。
(Ⅴ)年底勞委會升格為勞動部,是否會順勢換人是一個未知數。
(c) 經建會、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的功能
(Ⅰ) 國家要先制定經濟產業發展的大戰略,然後針對人力資源作長期、整體 的規劃,並調整外勞政策,以利產業發展。
(Ⅱ) 因擋不住業界的壓力,勞委會擬提高外勞比率,但超額部分需繳交高金額的就業安定費(6,000、10,000甚至14,000)。(人頭稅,用以改善勞動條件,及鼓勵本國人就業;目前非高科技每月2,000,高科技2,400),以價制量「用錢換人」。
(Ⅲ) 經建會尹啟銘主委對提高就業安定費以錢換人,相當保留,認為非常時期、過渡期間,吸引投資有必要更彈性放寬進用外勞的比例及就業安定費。俟過渡期後即可回歸與五級制接軌。然經濟部長就比較保守軟弱,認為外勞比例依超過5%、10%、15%,可考慮分別提高就業安定費NT 4,000、NT 6,000及NT 8,000。
7.
(a) 在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前,六大工商團體包括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駱錦明》、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秘書長王振保》、中華民國工業協進會、臺灣區電子工業同業公會發表聯合聲明指出:
臺灣遭受全球經濟衰退衝擊,提出五大理由,呼籲政府暫緩調高基本工資,其聲明指出:企業支付勞保費、健保費、勞退金的提繳、身心障礙者僱用差額代金和原住民僱用差額代金等各項社會救助給付,都與基本工資有所連結,基本工資牽涉範圍極廣且複雜,不只是單純調高勞工薪資。
台灣中小企業家數佔總企業家數98%,服務業佔多數,而時薪以服務業為主,此時調高時薪工資,中小企業將無法承擔。六大商團體重提本外勞基本工資脫鈎主張,並提出新論述指出:國際勞工143號公約第11條指出,有關「移民勞工」權益保障,不適用於在限定期內必須離開的契約勞工。所以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鈎,並未違反國際勞工公約。(這一點論述是我們提供給他們的意見)
(b) 勞委會回應說,國際勞工97號公約已明確指出,任何國家對謀職移民者(以受雇為目的而移入的他國人),包括報酬等事項待遇,不得低於本國國民,而且也禁止在就業方面機會均等和待遇平等有所歧視(台灣沒有移民政策,我們的外勞是契約外勞,並不是移民外勞)。
勞委會更近一步說明,國際勞工143號公約第11條的規定,是指國外僱傭的履約關係在其母國,境外出差或短期派駐工作者,與國內製造業僱用外勞情形並不相同(看不懂,不知所云,答非所問)。
(c) 今年7月宜蘭縣漁民團體串聯全國組成漁民心聲自救會,要求外籍船員薪資與本勞脫鈎,不應適用基本工資,回歸自由市場機制,亦無須納入勞健保,因漁工出海多是半年、一年,很少有用到健保的機會,強制納保並不合理,照以前由船主自行投保商業醫療保險,對漁工反而有較好的保障。
(d) 另國內絕大部分勞工薪資,皆超過基本工資,所以,本外勞基本工資未脫鈎前,調高基本工資,等同給付外勞的工資迅速增加。基本工資調漲,估計有60%至70%都是給外勞,對本勞幫助不大,根本未照顧本國勞工,而獨厚外勞。
(e) 陳冲認為自從2007年下半年至今,基本工資調漲8.7%,而CPI漲幅6.9%,工資調漲已超過物價上漲,「暗示」基本工資不宜大幅調漲。
(f)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理事長施朝賢)主張基本工資應合理由1萬8780元調漲至2萬151元(台灣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1萬224元,乘上每名勞工需扶養人數為2.26人)。時薪由103元調整為127元。
(g)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也提出變通之道:不提高基本工資,以免拉升雇用外勞成本,由政府制定政策,鼓勵企業僱用本勞,為本勞加薪(本勞所得基本上用在台灣整體經濟,外勞所得則匯出臺灣),一方面增加本勞收入,刺激產業,也降低企業成本。有點類似全國產業總工會私底下向我建議的主張。
8. 本外勞基本工資脫鈎,有否違反勞工公約?
(a) 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林建山於7月23日在中國時報發表的〝因應全球化趨勢 外勞引進該鬆綁〞專論,認為『勞動價格,即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掛鈎問題,勞委會極力堅持的準據,是聯合國一九四八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一九六六年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對勞工有罷工權、勞工保險、爭議權之「人權」規範。但一九九五年世界經濟社會進入全球化時代,世貿組織WTO協定已完全開放五級勞動力 (從最高的行政高管到基層體力工)之可以跨國跨境自由流動,人力資本與實物財貨一樣,都可在全球市場上自由流通。各國均可應用「國際市場價格」在全球勞動市場上自由採購,自己本國經濟營運所必要的勞動力(即外勞),而對於勞動力之國際市場價格,並無絕然必須要與本國基本工資掛鈎的公法限制』。
(b) 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認為:外勞到異地工作,地主國只發短期工作 Visa,並非長期移居者,賺取工資匯回家鄉,當然要以其母國的工資為準,加上出外工作的額外支出與風險成本來計算。雇主僱用外籍勞工和從外國輸入有利的生產原料,出發點並無不同。
(c) 前勞委會副主委郭吉仁、台大經濟系張清溪教授、前駐瑞士代表王世榕教授,亦有如是主張:認為掛鈎所增加的外勞僱用成本,反而侵蝕了可以僱用本國勞工加薪的空間。
(d)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提案修正勞基法第二十一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中華民國國民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但一般人認為要通過修法可能困難重重。
(e) 陳繼盛教授提議對「基本工資」以行政命令擴大解釋來解套。依所得稅法,薪資應包括現金給付、實物給付(甚至可包括雇主為外勞支付的就業安定費)。
9. 亞洲各國外勞的依存度(外勞數量與國家全體勞動力之比率):
(a) 亞洲平均11%。
(b) 新加坡是37%(藍領),合計五類勞動力則高達53%。
(c ) 南韓外人加外勞的依存度12%。
(d) 台灣目前外勞依存度只不過3%略強,距離一國勞動市場的風險臨界值,
還有很大的空間,若台灣外勞的依存度可以放寬到與全亞洲平均值拉齊水
準,則尚有可以引進將近百萬外勞員額人數的餘地。
10.外勞會排擠本勞的工作嗎?
(a) 依「可成科技」的統計:其企業70%的基層勞工,可創造35%的週邊職工(行政、管理)。
(b) 經建會依過去的統計,生產線每增加100人,就會創造30個白領的就業機會。
(c) 依勞委會101年外勞是否排擠國人就業的內部統計資料顯示,雇主僱一名外籍勞工,相對增加6名本國勞工就業,又如景氣狀況不佳,本勞減少僱用,外籍勞工人數亦隨之減少。
(d) 翻轉的想法:我們應當關注的是:「每引進一名外勞,究竟可以保住多少本勞就業機會與工作職位」才是重點。有產業才有就業,因為當企業投資設廠,除了需要外勞作為基層勞動需求,也還需要管理、行政、業務、保全及技術維修人員等等,這些勞動力往往只能由國人擔綱,在人才需求殷切的同時,國人的薪資水準不漲也難,所以增加外勞引進,不但不會限縮國人的就業機會,反而可以大幅提升國人的就業率,企業投資有競爭力也有利可圖,自然願意擴充投資設備,政府稅收增加,也有錢增加國內基礎建設及國人的福利設施,國人就業機會增加,薪資也會隨著成長,如此的良性循環,不但可以創造勞雇雙贏的局面,政府也可以達成對人民拚經濟的承諾。
11.全球經濟衰退,失業率攀高,製造業掀起一波「回流潮」,美國與韓國正積極 推動海外業者返國投資。
(a) 因大陸薪資成本不斷上升,產品品質難控制,消費端距離太遠運費成本高,加上需要庫存(Inventory)成本。美國正在推動鮭魚返鄉,積極重振製造業版圖。根據美國波士頓顧問團(Boston Consulting Group,BCG)報告顯示,37%業額10億美金以上的製造商,48%年營收100億以的上大型製造業,有意將工廠遷回美國。
(b) 美國政府以政策主導製造業轉型、推動賦稅改革、鼓勵科技創新、強化國際公平貿易、協助出口融資、致力結構性改革、創造有利製造業回流的大環境。
(c) 推動振興製造業計畫Advanced manufacturing partnership(AMP)以「美國製造」振興經濟競爭力,估計未來五年可新增200萬至300萬個工作機會,每年創造1,000億的GDP。並擬以五年的時間達成「出口倍增」的目標。
(d) 目前已回流的有:Ford車廠、NCR自動販賣機設備、Master Lock鎖具、呼拉圈、飛盤的玩具大廠、工程機械大廠Caterpillar的挖土機、GE、Boeing、Nike、Adidas運動用品製造商及Starbucks的瓷杯生產工廠。
(e) 美國正推動「自動化革命」、「機器人革命」的再工業化,目前已研發出無需人工的「機器人裁縫」的技術。
12.台灣長期的產業政策,重點不是在保幾,而是結構性的問題(新的經濟產業政 策)。台灣當前嚴重的經濟症狀及風險、乃是經濟對中國的強烈依存,包括三角經貿「台灣接單,大陸生產,歐美出貨」。因為產業出走,國內無產業,就無就業,受傷的還是本勞。產業回台,多用一點外勞,仍然創造許多就業,若這些海外台商收攤了,根留台灣的中間原料產業恐怕也玩完了。
政府應加強招商引資的拉力,而非製造政策阻力
要「築巢引凰」而非「築牆趕凰」。
13.反對本外勞基本工資脫鈎的勞工團體及學者:
(a) 工會:
(Ⅰ)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施朝賢,秘書長謝創智。(台電的勞工代表,吃金飯碗的公家”頭路”)
(Ⅱ)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主張改善勞動條件及只要薪資待遇調高至5萬至6萬,就可找到勞工,但有人說他是一人陣線,沒有代表性,影響力不大。
(Ⅲ)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長朱維立(尚未接觸)。
(b) 學者:幸炳隆(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進興(台灣科技大學教授,曾任勞陣勞工者雜誌社主編,比較強硬派)、廖元豪(政大法學院教授)。
(c ) 勞委會:王如玄保守,勞工本位主義太重。
(d) 工會除了孫友聯比較固執強硬之外,其他人私底下表示無法公開贊同本外勞基本工資脫鈎,但可用變通的辦法解套,有如聯電宣明智的提案。而台南產業總工會就贊同產業回流,外勞額度鬆綁。
14.結論:下一步如何?落實經建會所提出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台商回台投資的
具體方案,在不增加就業安定費下,先從外勞總額鬆綁,至於本外勞
基本工資脫鈎的難題,容後再與各方協調解決,先早日促成如「可成
科技」,「上銀科技」等有指標性的台商回流。但最關鍵的是,還是要
看執政當局的決心、企圖心與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