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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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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觀點


2006-01-17

全美台灣同鄉會的呼籲

程韻如 全美台灣同鄉會會長 最近一年多以來,台灣政局、社會、經濟、人文的逆向變遷,著實讓海外台灣人憂心。 我們憂慮的是,近來認同台灣本土意識的聲音大量流失,我們憂心的是,國親兩黨已經公然地與中國共產黨政權密切勾搭,置台灣國家安全及人民福祉於不顧,再三地耍弄其「聯共制台」的把戲,已經明顯地造成台灣民主的大倒退,以及台灣人民自由度的大幅縮減。從最近台灣媒體生態的轉變可以清楚地看出,代表一半以上人民聲音的本土政論節目,接二連三地從台灣的媒體消失;這等於是台灣人民遭封口,無法參與切身的公共政策討論,以及剝奪了眾多基層百姓關心台灣、自由傳達愛台灣的權利。 再者,從台灣經濟長期發展觀點來看,台灣必須往高科技以及全球化佈局去發展。過度投資及倚賴中國的市場,對台灣整體經濟是極不智、極短視以及高風險的做法,更何況對方是信誓旦旦、無所不用其極地要併吞台灣、消滅台灣的敵對國! 中國周邊的主要國家如日本、印度、韓國、新加坡、越南等,對中國均採取極端審慎的策略,保護自己國家的經濟及外貿;反觀台灣,過度倚賴中國市場及廉價勞力,長期地「積極開放、無效管理」,如何能自保?台灣一旦被吸入「大中國經濟圈」,長期經營、名聞全球的高科技優勢將盡失,淪為香港第二,附庸在落後腐朽的中國經濟體制下苟延殘喘。 三通更是絕對不可行,最大原因是:第一,三通否定了台灣的主權,更加模糊了台灣人的國家認同;第二,台灣無力抵擋中國藉三通而增加對台灣人民的欺騙與統戰。政府不應罔顧國安,短視近利而貿然敞開國安大門。 我們以極其沈重的心情,向民進黨及執政當局做最誠摯的呼籲:即時支持本土政論節目的開播,以平衡不正常的台灣媒體生態,讓台灣基層百姓及愛台灣的本土心聲可以暢通地表達出來。 這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基本原素,也是台灣人民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
2006-01-17

後扁時代的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展望

林朝億 媒體工作者 前言 北高選舉落幕,民進黨雖然沒有大敗,但是也說不上是贏。而總統陳水扁剩餘的任期也不到一年半。許多獨派及綠營的支持者心中不免要問,不管2008年後民進黨能否繼續執政與否,這一年半裡,民進黨政府還能做什麼?所謂的正名、制憲或是進一步說,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在後北高選舉或是後扁時期還能推的下去、有所進展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來看最近一條相當值得再三咀嚼的新聞。那就是泛藍打算在修改公投法時,把第十七條防衛性公投拿掉,並進一步規範公民投票不得與全國性選舉同一天舉辦等等。 也就是說,當台灣的公投法有全世界最高的提案門檻,有全世界最荒唐的審議委員會設置,有全世界最高的通過門檻時,國親還打算進一步讓這個公投制度破功,讓它無法跟總統大選或是立委選舉一起舉辦。可以說,國親的修正案若是過關,往後即使能提出社會支持度夠高的相關公投法案,也大概過不了投票門檻這一關了。 如果把公投法修正案一事,放在這二、三十年來台灣政治脈絡裡來看,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嗎?每次的政治改革與開放都是半套;增額立委名額一點一滴地增加,就是不給你國會全面改選。解嚴了,就來個國安法、集會遊行法與限制嚴苛的人團法等相關規範。每次都不乾不脆,從來就沒有真正看到威權統治者有還政於民的誠意。也許把時空拉的更遠一點來看,這就是既得利益者捍衛自己權利的把戲罷了。 從既得利益者遊戲看改革的困境 在這裡為什麼不用執政者而用既得利益者呢?第一、因為2000年後,民進黨的確執政了,而2004年陳水扁又再度連任。形式上,民進黨就是執政者,但是實質上,民進黨算不算是既得利益者,恐怕還有爭議。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從政經角度來看,把國親歸類於既得利益者的作法,還算合理。其次,從既得利益者的角度來看,才更能看得出他們到底在捍衛什麼?也更能理解整個社會的變遷及改革的進程。 一般來說,既得利益者大概掌握兩個優勢的地位:一、佔據社會的政經優勢地位,並透過這個優勢獲取較多的政經資源;二、透過決定政治遊戲規則方式,寡佔一個社會的政治地位。而事實上,後者的優勢地位一定程度上,不僅決定了要向社會汲取多少資源供養他們,也決定了到底多少人可以進入這個圈子跟他們分享這些養分。 同樣地,既然有維護既得利益的力量,就有個反作用力,姑且稱這股反作用力叫做改革罷。同時改革目標基本上也可以分成兩類:第一類重視平等價值,希望打破特定階級獲取較多社會資源的作法,要求資源的分配與再分配必須符合社會正義;第二類,則是專注在政治遊戲規則的修正上。如果這個要求修改的基準是所謂民主多數決,那麼這類的改革運動就可以稱之為民主運動了。 就如同之前所提到的,既然在這場改革與反改革的鬥爭中,遊戲規則的優先性超過了社會資源的分配,可以想像地為了既得利益者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力與權益,必然也會想出種種的方式阻擾或是化解改革力量的匯集。而事實上,如果沒有第三者(如民眾或是外國勢力)的介入,這場既得利益圈內與圈外的鬥爭,誰贏誰輸將會是很清楚的。也就是,要求推動改革的政治菁英,一般來講都會以高揭社會資源重分配的訴求,動員民眾支持遊戲規則與資源分配的改革運動。而從邏輯上來看,兩種改革同時進行或是哪一類改革先進行,也沒有絕對的必然關係。 在這裡,美國馬里蘭大學奧爾森(Mancur Olson)教授於「集體行動的邏輯」中,提供了一個非常有趣的觀點。也就是如果社會資源是公共財。而公共財重分配後,是人人得而享之的話。一個理性的政治行動者基於利己的動機,想當然爾,應該會把遊戲規則修正的優先性排在資源再分配之上。這也是為什麼在民主運動過程中,常常看到改革者掌握權力後,不再奢言進一步的社會改革之故。 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優先於獨立建國之故 先回到台灣的實例,國會全面改選或是總統直選,就是屬於遊戲規則改革的範疇。而18%優惠利率、反核四或是獨立建國運動等等,則是屬於廣義的資源重分配範疇。而從這二、三十年來的政治發展來看,很清楚地,黨外、民進黨的菁英們雖然常常把社會資源重分配等議題掛在嘴上,但是,他們真正在意的、投入較多心意的,還是遊戲規則的修正以及如何透過新的選戰方式擠進權力核心之圈。而等到有一天,他們掌權了,或是成為權力一環的地位穩固時,自然而然的,他們當然就可能成為新的既得利益捍衛者。 從這角度看,就很容易看得清楚,為什麼陳水扁在第一任的總統任期內,把「全民總統」、「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等話語朗朗上口,甚至在2003年教師節前夕,還宣稱軍公教人員的18%優惠利率絕對不會改變。可是等到他快要尋求連任(或是避免敗選下台),才又把核四公投、獨立建國等制憲運動給找回來。也就是說,唯有當晉身權力核心的當權者發現,他們又可能被剔除於外時,他們才會回到群眾重新尋求新的政治資源。 也就是說,當以群眾為基礎,在分析改革運動的可能時,心中必須牢牢記住,這些打著改革口號的菁英一旦晉身為權力的一環時,他們之背叛,雖然不一定是必然,卻是可以理解的。因此,當一個改革者、或是台獨運動推動者,一旦自詡將永遠與群眾站在一起時,他必須把以上的政治邏輯謹記在心,才可能推演出可能及有效的運動策略。 從這個角度省思,這幾年下來,台獨運動者的確犯了二項的錯誤: 一、 太過期待陳水扁總統個人:如果是為了政治結盟,「挺扁」是必要的;但是化身為「扁迷」,則是無謂的。甚至說,唯有「有條件的」、並要求陳水扁兌現承諾後的「挺扁」,才是符合運動的目的。 二、 群眾運動的策略與草根耕耘的貧瘠化:也就是說,一個台獨運動者,他固然不排斥跟菁英對話,但是他該記得的是,這是群眾跟菁英的對話,而不是菁英與菁英的對話。他應該是到群眾去,組織群眾,耕耘組織,並透過這個群眾的實力,回來向菁英喊話。太過重視一、二場的大規模群眾動員,反而可能虛耗、誤導組織的運動資源。 後扁時代的運動展望 不管北高選後,算不算已經進入了後扁時代,以時間為縱軸分析,至少可以區分為三個階段:2007年5~7月,民進黨推出總統候選人之前;2007年7月,民進黨總統候選人確定到2008年3月總統大選期間;以及2008年5月陳水扁卸下總統一職後。 未來獨派團體是否將介入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初選,是否跟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進行緊密的政治結盟,以及會在什麼條件下進行結盟,不僅一定程度上可以影響總統大選的結果,反之,也會影響近期內台獨運動的發展。此外,作為一個即將從政治權力核心退下的陳水扁,在他剩餘的一年半任期內,他又將期待完成哪一個短期的政治目標,替自己成就歷史定位呢? 更重要的是,為了避免陷入「改革者的背叛」這種困境,獨派團體有必要認真思考發展自己的群眾運動路線。而這其中最具關鍵性的工具,當然是公民投票這個議題。也就是,不管是18%軍公教優惠利率的公投、公平賦稅公投、黨產公投或是制訂新憲法公投,甚或是核四公投促進會所推動的公投法補正運動等等,一定程度上都具有打破政治菁英壟斷政治議程的功能,並提供組織經營草根民眾的空間。更進一步說,如果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目標是為了全體台灣人民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祖國,那麼,運動過程中不僅必須揚棄菁英的心態,擺脫對於政治菁英的迷思,更重要的是必須時時刻刻檢討是否忽略或是背離群眾的危險。
2006-01-17

選戰與台灣前途

蔡丁貴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台北與高雄兩市的選舉終於平和落幕,當然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有競爭當然就有勝敗。不過,在台灣看選舉,要有另一番的角度才能體會選舉結果的意義。在一次的國內政情座談會上,一位獨派的歷史學者指出「選舉建國」,他觀察到台灣人民是透過選舉來達到建國的目的。 回想台灣的近代發展,這個深具歷史眼光的看法非常符合社會的演變,或者至少可以說「台灣人民透過選舉來選擇台灣的前途」,目前的趨勢正朝著建立主權獨立國家的目標前進。 選舉對台灣人民來說是一個雙軸發展的檢驗活動,一個對外的議題,就是候選人及其政黨的「國家認同」,另一個是對內的議題,就是候選人及其團隊的「執政能力」,前者是要確保主權獨立,後者則是要提高國家競爭力。對候選人來說,這兩個軸線都要通過檢驗,支持者才會熱情出來投票。這次民進黨的得票率在北高兩市分別為41%及50%,都低於最近民調在中國干預之下仍然要支持台灣獨立的55%。台北市的選民結構約有30%認同中國的選民,今年的得票率較四年前的市長得票率成長5%,但仍低於四年以來的認同台灣選民的平均成長率10%;而高雄市上次市長選舉得票率就約為50%多一些,此次並未隨者台灣認同選民的成長而水漲船高,仍然絲毫沒有成長,應可歸咎於候選人及其團隊在對內「執政能力」的議題上,並未得到支持者的熱情支持,如果連對外「國家認同」的議題都受到支持者的懷疑,得票率就會更低。當然這兩個議題的影響比例如何區隔是一件困難的事,但大抵上可以看出,民進黨並沒有得到支持者熱情的回應。 這次選戰的結果,從民進黨及候選人所提出的政見主軸,可以看出支持者要的與領導人物做的與說的都有落差,這個趨勢從最近幾年的選舉中民進黨得到的支持應可以觀察判斷:主張台灣獨立的選民越來越多,而期待民進黨提出更有力的主張;選民已認識到「容忍是對不同政治主張的最大極限」,「和解共生」只是造成親痛仇快的傷害;堅持改革是支持者對民進黨承諾的檢驗,選舉得票率是檢驗的成績報告單;黨內派系必須以國家利益為上,壟斷政治利益會受到支持者的抵制。 市長的選舉顯現藍綠陣營確實出現「國家認同」兩極化的現象,雙方陣營若有第2候選人,不但第2候選人得票率極低,支持者還連帶懲罰該候選人所屬政黨的市議員候選人,親民黨與台聯黨的市議員敗選都是如此,而新黨市議員勝選更加印證這個現象,可以說雙方陣營都以「國家認同」鞏固了自己的基本盤。而「國家認同」議題的強度遠遠超過「執政能力」的檢驗,台北市民進黨在「執政能力」的成功經驗仍然只能讓投票率成長5%,而高雄市卻要靠「國家認同」才能維持平盤,都顯示民進黨在「國家認同」與「執政能力」的議題上無法得到支持者的強力認同。這樣的觀察結論雖尚無具體研究報告,民進黨的領導人物卻都對這些現象漫不經心。社會在進步,選民的需求與期待可能與當年他們自己在參選時的社會情境有所不同,這些民進黨的精英領導人還沒有從以往自己選戰的勝利中清醒過來,選民(不是民進黨)已經打敗了中國黨,我們要建立自己的國家,即使在城市的地方選舉中,選擇好的城市管理者就是好的國家建設者,選民的公民意識已經不可同日而語了,不能回應選民的需求,選戰就只能靠運氣與福氣。 從台北市泛藍的得票率可以看到認同中國的支持人口的急速下降(約18萬),這也符合認同台灣人口的上升趨勢,投票率僅有6成4左右,支持者有明顯的保留。這顯示台灣社會透過政權輪替所提供的社會透明化、民主化與公平化,台灣人民對自己的社會更有信心,他們認為中國黨是他們用選票打敗的而不是民進黨打敗的。我好像聞到一股「民進黨北高都輸也不礙國家建立的大局」的味道,許多本土政黨的支持者並未出門投票,我可是沒有這樣的信心。只是經過這次選舉,民進黨的領導人是否能夠提出反省因應的對策,台灣人民的自主力量正在凝聚與成熟發展中。至於泛藍陣營自己認為是「清廉」打敗「貪腐」,讀者就把它當作笑話吧,在朝「貪腐」,變成在野時,也不會保證自然變成「清廉」。
2006-01-17

總統元旦文告 深化民主獲肯定

李鴻典.林修卉 《新台灣周刊》記者 獨派、學者以及泛綠立院黨團,多希望陳總統在剩餘任期內,能依照元旦文告內容,帶領台灣人民,持續深化民主,為守護台灣打拚到底。 陳水扁總統二○○六年元旦文告以「民主台灣‧生生不息」為題,強調未來兩岸發展都必須符合「主權、民主、和平、對等」四大原則;為有效降低開放的風險,「積極管理、有效開放」,將是未來兩岸經貿政策的新思維與新作為。此外,陳總統也期許二○○六年民間版「台灣新憲法」草案能夠誕生,二○○七年舉辦「新憲公投」,二○○八年為台灣催生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 對於陳總統元旦文告內容,獨派、學者以及泛綠立院黨團多半認為陳總統重新思考台灣核心價值,找回台灣主體性,且重新定位兩岸經貿關係,宣示改革決心,實應給予肯定;也希望陳總統在剩餘任期內,能依照元旦文告內容,帶領台灣人民,持續深化民主,為守護台灣打拚到底。以下是採訪內容: 黃昭堂:內容扎實盼成施政根本 對這次元旦文告,獨派觀感都十分正面,我個人則是認為,這是陳總統自從政黨輪替以來,最令人振奮,也非常好,完完全全展露出陳總統對於本土意識的堅持,是一次相當扎實的談話,獨派冀望陳總統的元旦文告,能夠成為最後任期內的施政根本。 陳總統表示未來兩岸將採「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我想重點是在積極管理,因為每一個國家的經濟基本問題,在外國投資經貿上,絕對不可過分依賴,因為一旦國外的依存度太高,相對的風險也會加高,這是有危險的,或許對於美國、日本,我們還可以不用太過擔心,但是對於中國這種存有侵略台灣野心的國家,當然不能過分依賴。而現在台灣在中國的投資超過六○%,依存度也將近四○%;以前政府對中國的經貿政策是隨便西進、無法管理,現在能夠回歸積極管理,是很好的做法。 至於憲改方面,陳總統這次並未對憲改有所限制,沒有提到修憲或是制憲,而是用憲改來涵蓋一切,我想總統是希望民眾能夠有熱情,參與憲改工程,看民眾的支持度能到何種程度,再來調整憲改的程度,所以也凸顯了民間力量在憲改工程上的重要性;不過,由於台灣民眾普遍對於憲法認識度不足,因此,政府還是要持續宣揚制憲的重要性。 而手護台灣大聯盟等獨派團體,近來也開始積極動作,支持總統,熱心推廣制憲運動;我也呼籲過去對於陳總統有所批評的人,能夠把批扁的熱量轉為支持,共同鞭策陳總統的剩餘施政。 *本文原載《新台灣周刊》第511期,2006年1月5日。
2005-12-11

從戰力比看紀德艦

新購四艘近萬噸級的紀德艦,前兩艘「基隆號」和「蘇澳號」已經交艦抵台。原本台海軍事平衡將於明年開始向中國傾斜,但紀德艦成軍,使得台灣安全在七年之內得以確保。 根據崔佛杜比的戰力比評估,攻方實力如在守方的三倍以上,攻方攻勢將會獲得成功\;如果攻方實力為守方的一.五倍以下,守方將可順利防守;如果攻守雙方的戰力比達到二比一,攻方將付出慘重代價,但也未必得勝。 台灣獲得紀德艦後,據國防部整評室的評估,二○○六年到二○一二年的台海戰力比約為一.四六比一,在這段期間,中國人民解放軍沒有能力攻克台灣,台海安全得以在短期內紓解燃眉之急。 然而從中長期來講,中國軍事現代化的確獲得長足進展,如果三大軍購案未能執行,台灣的戰力無法提升,在二○一三到二○一九年的中期階段,敵我的戰力比為二.一八比一,勢將增強中國用兵台海的信心;在二○二○到二○三五年的長期階段,敵我戰力比為二.八七比一,屆時中國的勝算極高。 如果規劃中的三大軍購案得以適時執行,在二○一三到二○一九年的中期階段,敵我的戰力比為一.二四比一,中國用兵台海必敗;在二○二○到二○三五年的長期階段,敵我戰力比為一.六七比一,屆時中國的勝算極低,自然不敢輕舉妄動。因此,軍購案可說是維護台海和平的必要手段。畢竟「能戰才能和」,沒有實力,就沒有安全,也沒有和平,除非投降。 軍購並非支付現金即可取貨,訂購之後需有製造、整備及訓練等時程。根據規劃,如果軍購預算案於今年通過,九套愛國者三型飛彈可於二○一三年全數成軍;十二架反潛機將於二○一一年全部交機;八艘潛艦原本計畫在今年二月完成選商,首艘在二○一三年交艦,全案八艘在二○一九年完成建軍,如今眼看已經延誤一年。倘若軍購案得以順利執行,可確保台灣安全三十年,但阻撓軍購者卻故意胡扯軍購案緩不濟急,根本是顛倒黑白。 主導反軍購的國民黨,三合一選舉大勝,但軍購案繼續在立法院第四十次遭到封殺。如果國親沒有捍衛台灣的決心和共識,可以說紀德艦將只是台灣安全的短期止痛藥而已,還是無法治本。 (作者為台灣安保協會研究員,原載自由時報2005/12/11)
2005-11-16

台灣心聲為什麼沒辦法講話?

黃天麟 國策顧問 具有濃厚本土意識的電視政論節目「台灣心聲」,將於十二月三日播出最後一集後結束,消息一出,引起許多關心台灣本土的觀眾議論。由於公司高層僅發出關閉節目的指令,但並未告知原因,所以停播的幕後因素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被香港人「幹掉」,有人即歸咎於最近節目收視率之下滑。但筆者認為,真正原因應在於政黨取向之偏差及錯誤的立法,說一句「自投羅網」亦不為過。茲說明如下: 第一,大膽西進政策對國家認同造成傷害。「積極開放」是大膽西進的同義語,「積極開放」對經濟面之衝擊,股市動能減退、高失業率、低工資薪金增加率等姑且不談,它對台灣社會、政治、人文面亦造成了下列傷害: (一)最大的傷害是「西進資敵」行為的正當化與公德化。它在國人社會造成「中國非敵國」,甚至是「施惠國」的偏差概念,這也是連、宋的聯中制台引不起國人強烈譴責的主要原因。當「拚經濟」與「結合中國」畫上等號時,台灣主體論述就顯得欠缺說服力。 (二)它使泛藍選民增加。企業西進的結果,在中國之台幹人員躍登百萬,往返中國年達三八○萬人次,日久生情,心態上逐漸靠近泛藍,「本土化」、「正名」、「制憲」等自然引不起他們興趣,甚至反感。此種傾向以中間選民為多。亦就是經濟上越與中國結合,中間選民越會傾向泛藍的「一中」主張,「台灣心聲」的收視率自然下降。 (三)它使支持本土性節目之企業越來越少。以GDP區區三千億美元的經濟規模,台灣卻佔去了中國所接受之國外投資之一半(約二千八百億美元),致國內西進的企業在專制中國的制約下,在台再也不敢資助本土性節目,廣告節目都轉移至統派媒體,以示對中國之忠誠,本土節目無法獲得應有之經濟資助。 第二,迂迴讓港資、中資控制台灣媒體之立法本就是統派的伏筆。統派鼓吹西進,目的是營造「以經促統」的政經環境,同理,他們在制定「衛星廣播電視法」時,以「引進外資可帶動產業及技術提升」為掩護,採取對外資開放之立法,目的同樣就是有意讓港資、中資來控制本土廣電事業。當時的新聞局長同具此心。 第三,「港資非中資」政策,敞開了木馬屠城的大門。一九九七年以前說港資不是中資,或許還有一些道理,但一九九七年中國取回香港之後,港資就已是中資之一部分。但奇妙的是,我們的官員又再一次以「為不影響目前的經濟運作」為由,將港、澳地區自中國切開,「港資非中資」的政策思維與上述制定衛廣法時,以「提升國內廣電事業」為由,讓港、中資控制台灣媒體之政策思維如出一轍,目的就是統一。 經半個多月紛擾,新聞局針對T案(TVBS股權問題)裁定罰款新台幣一百萬元,此種無關痛癢的輕罰,對TVBS言等於繳了一筆小稅而已。過去經濟部對偷跑投資中國的台商同樣都以罰新台幣一百萬元或二百萬元草草結案(如宏力等偷跑罰鍰僅二百萬元),形同鼓勵偷跑,也促進大膽西進之大功告成。政府政策如此,環環相扣,惡性循環,本土聲音焉能不式微。 希望熱愛台灣的國人,當為「台灣心聲」之消音而沮喪之餘,多了解其背後真正的原因,作出正確的反應。
2005-11-16

「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的法理爭議(上)

削弱國家法地位自陷中國附庸  親民黨版的「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充滿違背立法原則的矛盾,並隱伏體制衝突的憲政危機,還想藉由「九二共識」和「四不一沒有」的法律化,將兩岸分治的實然狀態整合成一個國家,強烈威脅國家主權和憲政體制。  該草案一旦完成立法,不但將摧毀權力分立的制衡機制,更嚴重的是,台灣的國家法地位將因國內立法而自我限縮,進而塑造出台灣人民同意邁向政治統合的假象,逐步把自己內化為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 一、違反民主原則  該草案最引人非議之處,就是國親等在野黨企圖利用國會多數的優勢,替二千三百萬人民決定台灣前途,設定與中國合併的單一軌道。這種立法,無視人民對國家前途的意見分裂,直接割棄反對統一的民意,並利用威權時代的政治主張來囿限台灣人選擇國家前途的權利,強調「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九二共識),徹底顯露出政治權謀的考量,是一部違反民主原則的意識形態法案。 二、內容矛盾疏漏  (一)法案文字充滿歧義  第一條明定:「在﹃四不一沒有﹄及﹃九二共識﹄前提下,為化解戰爭危機,促進台灣海峽兩岸和平,以確保中華民國憲法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及台灣地區人民生活福祉,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規定制定本法。」  從文義看來,第一條就違犯兩大謬誤:(1)無視不同意見,濫用國會多數,將極具爭議的政治詞彙置入法律;(2)法律文字力求明確,法案中若出現專有名詞,應先進行名詞釋義,以降低適用時的爭議。但草案僅在立法說明中解釋,條文卻隻字未提。  這種粗糙立法,不但會引發憲政體制和國家主權的劇烈震盪,適用時,亦將釀生解釋上的爭議。  (二)法律概念有失嚴謹  雖然立法技術可適度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抽象概念,但草案中規定「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委員的資格必須是「認同中華民國憲法之公正人士」,則難以驗證,因為「認同」與否,係屬內心活動,外觀上不易察知。如果口頭上認同,內心持相反看法,要如何排除這些人士?  (三)嚴重立法疏漏  草案總說明第六項稱「透過立法成立特別的任務型委員會,由各政黨推派代表,進行兩岸和平議程的協商。協商議定需經全體人民表決同意後,再與政府相關部門組成委員會,落實推動兩岸和平。」然而,細查十四條條文,只有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兩岸和平協議之簽訂,須經立法院審議,並交付公民複決通過,始生效力。」卻遍尋不著「與政府相關部門組成委員會」的任何規定。 須知,立法說明只能做為解釋法律時參考依據,只有立法說明卻無條文規定,是不拘束任何人。不知起草者是有意忽略,還是根本沒發現,才會擬出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法案。 三、影響台灣主權  以國際法的角度看,主權應具有最高、絕對、不可分割、不可讓渡等性質。站在主權國家的立場,「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對台灣將產生何種不利影響?分述如下:  (一)政治上的影響  要談「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的政治效應,可藉大韓帝國從獨立國家逐步喪失主權的過程窺其梗概。1905年,日韓簽訂第二次協約,韓國成為日本的保護國,當時日本高倡日韓合併論,韓國最大的政治結社「一進會」也力主合併。1910年,大韓帝國總理李完用與日本代表寺內正毅簽訂「日韓合併條約」,大韓帝國將主權讓與日本,日本則把韓國併入版圖。  對照之下,中國對台灣,就像當年日本對韓國一樣,都具有領土野心,加上內部也有尋求「統合」的聲音,所以試圖把兩個國家「合併」為一個國家。  雖然時空環境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但反觀自我矮化的「海峽兩岸和平交流促進法」草案,到處流露出視中國為宗主國的心態,台灣在某種程度上,似乎隱伏著日韓合併前的政治氣氛,只是操作手段不同,一為國際條約,一為國內立法。  因此,台灣一旦通過這部法案,就等於向中國做出「合併」的暗示,在這個大前提下,中國當然願意對台灣釋出「善意」,台灣則須逐漸放棄國家的基本權利,仰承中國鼻息,參與無關痛癢的「非政治性國際組織」,從經貿整合、文化交流,最後完成政治合併。  (二)國際法上的影響  從國際法的角度解析,這部草案的爭議焦點在於主權法律屬性的轉換,就是使台灣的「外部主權」遞減,僅存「內部主權」。換言之,這部草案亦可視為國會立法追求與他國合併的「主權讓渡法案」。  何謂「讓渡」(alienate)?個人放棄一部或全部自主權,把事務決定權委由他人處理,就是權利讓渡行為。同理,國家把事務決定權的一部或全部委諸其他國家、國家聯合或國際組織處理,就是主權讓渡行為。一般習稱的「美利堅合眾國」,原文中的“United States”,本意就是「國家的聯合」,各國(state,州)把部分主權讓渡給聯邦後,雖仍保有憲法和法律,但因失去外部主權,已經不是真正獨立國家。  由此觀之,「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雖未明定讓渡主權或領土,惟細究全文,卻僅見摘除獨立國格的立法權謀,例如與中國協商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就等於須經中國同意才能參與國際組織;如此一來,將嚴重削弱台灣的國家法性格,自陷於中國附庸的地位。  同時,國際社會也會根據台灣的國會立法,重新檢視台灣的主權和國際生存空間,把台灣定義為「準香港地位」。種種跡象顯示,該草案似乎有意呼應中國的法律戰,替「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扮演開路先鋒,用意令人質疑。 「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的法理爭議(下) 制憲斷亂源為台灣徹底解套 (二)組織定性困難  該委員會不像海基會,海基會是政府出資設立的私人團體,受政府委託行使公權力,屬於間接行政,本身不是國家行政組織的一環,定位明確。然而「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既想取代海基會的功能,又要兼行陸委會的職權,本身卻隸屬於國會,很難定位其屬性。  再從國家賠償法的角度觀察,該委員會若不法侵害人民權利,賠償義務機關究竟是委員會本身呢?還是立法院? (三)逸脫監督的怪異組織  該委員會並非憲政體制下的國家機關,卻兼具不同國家機關的權力,任何民主國家若需要這種機關,也會明定於憲法,使之成為「憲法機關」。然而,在野黨在憲政體制外,竟想透過立法創設國家機關,所以設計出斲傷權力分立的怪異組織,違憲情形不辯自明。  再者,該委員會的預算由立法院編列,從組織層級分析,它究竟是機關,還是機關單位?恐怕連起草者也說不清楚。更何況,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僅適用於行政院及其所屬各級機關,該委員會根本不受規範,只要不違背國會多數黨的意見,其決議就具有形式上的「正當性」,試問人民要如何監督? 七、一廂情願的政治想像 (一)放棄國家地位能謀和平嗎?  草案總說明指出,想仿效東西德的「基礎條約」來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殊不知,戰後德國在占領體制下一分為二,土地、人口及國力居於優勢的西德堅持「一個德國」原則,任何國家只要和東德發展外交關係,西德就和該國斷交(例如前南斯拉夫聯邦和古巴),直到一九七二年,西德放棄圍堵政策,兩德因而簽訂基礎條約,前提就是互相承認對方為主權國家。  在野黨若有意仿效兩德模式,就應從這個角度進行理解,要求中國承認台灣為主權國家,才是正道。  然而,若把「九二共識」納入法律,就等於把「一個中國」明文化,台灣在國內法上將成為中國的一部份,如此一來,簽訂和平協議的基礎完全消失,這種設計豈不矛盾?  (二)單方面意思表示,如何對中國產生拘束力?  第二條立法說明的第十一項指出,在「四不一沒有」及「九二共識」的前提下,台灣不獨,中共不武,雙方簽訂和平協議,保證兩岸維持現狀五十年。這段話,除去北京領導人的招安口吻後,就只剩下台灣在野黨的夢囈,因為台灣國會的立法意旨怎能拘束中國統治者的意志?  (三)中國願意創設一個對等機關來對談嗎?  第三條立法說明指出,「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代表台灣人民,與中國大陸可充分代表民意的﹃對應機關﹄,共同推動兩岸和平議程與協商」,更是徒具想像的空論,因為立法院創設一個橫跨國家權力的憲政怪獸後,竟然期待中國也有一個「可充分代表民意的對應機關」來進行對談,豈不荒謬?  (四)「兩岸兩席,共同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的詭異辯證  「兩岸兩席,共同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的說法更是荒謬,單從文義解釋,顯示台灣只願意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亦即NGO),然而這部份台灣早已努力多年,根本不需和中國協商;再觀察立法說明,要「促使大陸協助台灣進入非政治性國際組織,因應全球化趨勢與需要」,更證明該草案有意透過立法鎖住台灣的法地位,剝奪台灣參與「政治性」(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機會,使台灣呈現準特別行政區的屬性,因為香港也是以這種身分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  我們必須注意,兩德統一後,原東德的國際法人格(internationallegalpersonality)消失,完全喪失參與國際組織的權能。而南北韓之所以能在國際組織上占有兩個席次,其前提正是「兩個國家」,不是「一個韓國」。目前,台灣的實然狀態是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管轄權之外,如果我們立法限定自己只能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而且必須取得中國同意,那麼台灣不完整的國際法人格將益趨萎縮,終至消滅。 八、和促法草案的警示  該草案立法疏漏、矛盾叢生,卻指出一個不得不令人正視的問題,就是法源。第一條稱立法依據是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增修條文把「中華民國」區隔為兩部份,謂:「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權利義務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事實上,最早依據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制定的法律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也開宗明義指出:「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  兩相對照之下,該草案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實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雖然預設統一立場,但未放棄目前的獨立狀態,「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則明白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主動放棄主權國家的法律屬性,自願享有類似香港特區的限制性權能。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憲法體系依然沿襲大中國架構,連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也揭示「國家統一前」,並據此將中華民國區分為「自由地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稱「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由此推衍而下的法體系,就算違背現實,司法機關也很難推定其違憲。  如果在野黨悍然通過該法,未來即使尋求司法解釋,被宣告違憲的部份,或將侷限於破壞權力分立,至於涉及「一個中國」的部份,雖然會產生嚴重的政治效應,但大法官會議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進行解釋,恐將陷入猶豫。  由此可見,如果不從根源著手,重新制定一部確認台灣國家法地位的新憲法,中華民國憲法的內在矛盾將永遠糾纏住台灣,很難解套。 […]
2005-11-16

捍衛台灣主權 群俠聯手斬群魔

陳玫君 《台灣日報》記者 由黃昭堂、金恆煒、江霞等10多位愛台人士共同組成「台灣群俠護台灣」助選團,自11月20日起巡迴全台說真相。 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華視總經理江霞等10多位關心台灣未來之士,昨共同組「台灣群俠護台灣」助選團,他們表示,現在整個台灣社會被泛藍政客攪得似是而非,因此將自週日起,自宜蘭出發、巡迴全台,透過時事、政論等各種角度,釐清事實真相,他們也呼籲選民在年底三合一選舉,以選票捍衛台灣主權。 除黃昭堂、金恆煒和江霞外,加入此助選團者還包括:文化總會秘書長陳郁秀、文建會副主委吳錦發、前勞委會(新聞)主委陳菊、前衛生署長涂醒哲、北社社長吳樹民、北社副社長王美琇、南社社長曾貴海、廣電基金會執行長林育卉、政論漫畫家魚夫、早期曾和鄭南榕共同合辦黨外雜誌的林世煜,及歷史學者李筱峰、台灣教授協會會長戴寶村、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彬、國策顧問阮銘、50年代白色恐怖平反促進會會長陳鵬雲等人。 「台灣群俠護台灣」助選團宣布,當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時,泛藍政客卻紛紛前往中國交流訪問,在立法院杯葛軍購預算,更積極推兩岸和平促進法,並誇大高捷外勞風波與TVBS(新聞)外資案,似是而非的言論,弄得人心惶惶,因為不忍見群魔繼續亂舞,繼續危害台灣,所以他們決定組團,到全台各地,從文化、歷史、時事、政論、媒體等各種不同角度,來釐清真相,同時也將督促扁政府追求政治改革。 黃昭堂表示,台灣人追求自由民主,並朝正常化國家發展的目標邁進,但是中國卻制定反國家分裂法,泛藍更推動有如投降法的和促法,因此,年底的選舉牽涉國家的前途,他要呼籲民眾看清楚候選人,選出真正可以繼續維護本土政權的人。金恆煒也指出,雖然年底的選舉只屬於地方性選舉,但是面對泛藍推動和促法等動作,要和中共聯手讓台灣淪為中國的地方政府,台灣人沒有悲觀和不投票的權利,而且要把票投給「對」的人。 *本文原載《台灣日報》,2005年11月15日。
2005-11-16

給Google的公開信

北加州台美人 給Google的公開信 我們關心台灣的台美人,向Google喝采致意,因為Google知錯能改,訂正了他們在網站的地圖上,誤指台灣為中國的一省的錯誤資訊。 台灣是一個有主權的國家,它有人民、領土、政府、國家憲法及軍隊,台灣以愛好「民主、和平」,爭取「自由」的普世價值立國,同時也是美國在亞洲最友善的盟邦。 我們來此是要對Google公司表達謝意,Google是國際網路業中首屈一指的大公司,它展現大公司非凡的氣度,有錯必改,把持商界應有的道德勇氣,擇善固執,並以提供消費者絕對正確資訊為原則,明確地判斷是非,不畏強權的經營態度,值得我們的敬佩。 在此,再次感謝Google公司,一個國際網路業的巨人,願意堅持原則,接受事實,承認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並非中國的一省,我們相信Google是一個值得世人信賴的公司,因為它所提供的資料與信息,是正確而真實的。 日前Google公司在Google Map上將台灣加上”Province of China”。引發台灣人的憤怒與抗議,一群北加州的台美人於10月11日前往Google位於加州Mountain View的總部遞交此封公開信,表達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絕非中國的一省。
2005-09-16

手護台灣925辦遊行 美日國會議員也會來

新台灣周刊記者 文可棋 黃昭堂表示,美國及日本相關報告明確點出,中俄聯合軍演模擬中國攻打台灣的意圖已更為明顯,台灣再不強化國防能力,中國隨時可攻取台灣。 面對中國軍事現代化、武器不斷更新,瞄準台灣的導彈已超過七百枚,「東亞問題」儼然取代「中東問題」成為世界爆發戰爭的熱點,「中國崛起」讓美日至感不安;然而,受到中國武力威脅首當其衝的台灣,卻因國、親、新「親中」政黨惡意杯葛,使得軍購特別預算至今仍躺在躺在立法院動彈不得。 有感民眾日漸嫌惡在野黨不顧國家安全、持續惡鬥,手護台灣大聯盟將於九月二十五日發起「手護台灣大遊行,這場以「加強國防、捍衛台灣」為訴求的大遊行,除有一百多個民間社團自發性參與外,也邀請十分重視此一議題的美日兩國國會議員,來台參加國內外民間團體發起的台灣國家安全座談會,並觀察九二五大遊行。 防衛力弱化 東亞有危機 台獨聯盟主席、手護台灣大聯盟執行召集人黃昭堂接受專訪時透露,在與美方人士接觸過程中,明顯感受到美國學界、智庫、國會議員等對台灣遲遲不通過軍購案的不能理解及不滿情緒,美方人士甚至認為,台灣一味只要求美國保護,想吃免費午餐\的心態,令人難苟同。他雖極力解釋,不是台灣政府不想通過軍購案,而是國親刻意杯葛與抵制,但美方似乎聽不進去「在野黨要負責﹂的說法,美方將責任歸咎於整個台灣,包括執政的民進黨、在野的國親兩黨都要負責。 美國對台灣態度的狐疑,在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訪問美國時已表露無遺,蘇貞昌說,他到美國訪問時,美方對台灣遲遲無法通過軍購案感到困惑,質疑台灣到底有無防衛決心?如果沒有決心,為什麼要幫助台灣?種種跡象表明,美國對台灣因政爭導致軍購預算無法過關,絲毫不感興趣,美國只看結果「過或不過」。目前,軍購預算仍躺在立法院,正好體現台灣不關心自己的國家安全,而台灣防衛力持續弱化勢將影響美日軍事同盟的穩固性,甚至讓東亞區域安全出現漏洞,如此一來,第一島鏈恐有被中國破解危機。 黃昭堂認為,中國武力奪取台灣的野心已是「路人皆知」,中國在東南沿海部署七百枚戰術導彈,已具備攻擊台灣政經要地及軍事基地的能力,近來美國《中國軍力報告》及日本《防衛白皮書》也都明確點出台海均勢已向中國傾斜,中俄聯合軍演中國攻打台灣意圖更為明顯。例如,中俄聯合軍演第二階段登陸戰,把山東半島假想為台灣,黃海看作台灣海峽,派兵從空中降落,是從海空向台灣登陸和著陸作戰,無疑是「攻打台灣」登陸戰;台灣再不強化國防能力,中國隨時可攻取台灣,軍購案一天不通過,就一天天增加中國攻打台灣的誘因,台灣內部不應再為了政治鬥爭,延誤國防大事,二三○○萬人民更應該站出來,向國際表達防衛台灣的堅定信念。 護台大遊行 老帥將演說 黃昭堂表示,他在七、八月間分別訪問日本及美國時。已邀請美日兩國國會議員來台參加加強國防座談會。其中,美國科羅拉多州共和黨眾議員Tam Credo原則答應來台,另也有不少友台的日本自由黨及社民黨眾議員將在九月十一日大選確定當選後來台。黃昭堂說,美日兩國非常關切台灣國家防衛能力及軍購案進度。 至於,外界關切「925手護台灣大遊行」扁李是否同台?黃昭堂指出,該活動是由民間社團發起,總統是國家領袖,宜站在制高點,原則上不會邀請陳總統參加社會運動性質的大遊行,而李登輝前總統是「手護台灣大聯盟總召」,確定會在遊行終點站凱達格蘭大道發表演講。但老人家會不會參加遊行,應尊重李前總統意願;黃昭堂認為,陳總統是「在朝」制高點,李前總統是「在野」制高點,他們與一般人民不同,應考量前後任總統的安全維護、健康狀況及遊行所代表的意義而定,不見得每次遊行都要他們親自下場。 在其他重量級政治人物方面,目前已確定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台聯主席蘇進強將全程參與,許\多民進黨、台聯政治人物也會熱烈響應,社團方面有北社、中、南、東四社、群策會、李友會、手護台灣大聯盟及較不具政治性的台灣公民社等一百多個民間社團都將共襄盛舉。黃昭堂希望,有意競逐二三○○八年總統大位的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能夠出現在遊行隊伍裡面,讓台灣人民更清楚其政治立場,同時,向國際社會強烈表達我們要「保衛家園、保衛台灣」的行動與決心。 「手護台灣大遊行」的活動路線從中正紀念堂出發,沿中山南路、信義路、杭州南路、濟南路,終點是凱達格蘭大道,目前排定在凱達格蘭大道的壓軸大戲將由李前總統發表演說,同時,也規劃邀請其他貴賓說明國家安全及增加國防支出的重要性。 馬態度迂迴 果然不沾鍋 談及是否邀請國親兩黨參加九二五大遊行,黃昭堂說,先前無論正名運動、抑或手護台灣活動,他們都曾邀請國、親、新三黨參加,但都遭拒絕,先前也曾找馬英九,馬的態度是「既不答應、也不回絕」,做法的確和其他人不太一樣;由於這次遊行訴求是「加強國防」,以國親立委在程序委員會動輒予封殺軍購案付委,遑論探討軍購案預算是否合理、有無浮編、哪些武器應優先採購、哪些較不急迫,面對泛藍陣營的惡意杯葛態度,這次遊行不再褸貌性拜會國親新三黨了;黃昭堂並向國親兩黨喊話,如果國防不保,就算拿到中央政權或賺多少錢都沒用,不要再因政黨惡鬥而延誤國防大事,進而影響國家安全。 本文轉載自新台灣周刊493期,2005年9月3日。
2005-07-16

惠來遺址的價值與價格

賴靜嫻 惠來遺址若真的可以證明台中市至少有四千年的歷史,那麼,市政府所要面臨的應是台灣的歷史與文化保存的「價值」問題,而不是僅將惠來遺址視為十幾億元的土地,陷入高價出售、增加市庫收入的「價格」思考中。 胡志強市長先前積極想要引入古根漢美術館,結局雖是誤會一場,但市民仍然殷切期盼,市府未來能繼續致力於提供更好的休閒藝文空間與文化環境。 所以,惠來遺址有沒有機會成為像台北縣十三行博物館那樣的地標景點,甚至是台灣首屈一指的人類學博物館,而非被草率以文化財來變現,那就要看市府團隊對於惠來遺址的價格與價值認定。 保護文化資產價值的同時,還能夠從中創造經濟效益,是延續文化遺產的最佳途徑。日本的拉麵博物館就是個很好的案例。台灣雖然還在學習,但是從台北縣十三行博物館,以及各地方政府與民間合作的閒置空間再利用計畫,都漸漸看到成果。 因此,對於惠來遺址問題,市府應彙整相關單位與專家學者的意見,廣開公聽會,讓台中市民對於自己的土地有發言機會,才是公平的作為。 (作者為媒體工作人員)
2005-07-16

胡志強何不學蘇貞昌

林碧華 最近媒體有台中「惠來遺址」的相關報導,拜讀自由廣場十六日陳國雄先生所寫「惠來遺址,見證台中四千年」的文章後,我也有話要說。 惠來遺址是台中市政府的抵費地,沒有土地徵收的問題,如果能在原址重現台中地區四千年來文化、生活的面貌,不僅能重建台灣歷史,對於台中文化城美名幾乎可說是「無價再生」。如果台中市政府可以編列預算,補助因經營古根漢美術館每年產生的虧損三億元,那就應該可以另找財源而保留惠來遺址的抵費地。況且惠來遺址又在市區內,全世界真的很難得再找到如此便捷的「尋根之旅」。 文建會最近極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如果惠來遺址能現址保存,不論是建博物館或是遺址公園,所產生的周邊經濟效益,不會少於古根漢美術館。看看台北縣十三行博物館興建後,帶動「左岸」繁榮,成為八里新地標,就是很好的借鏡。胡志強市長何不學學蘇貞昌? 希望文建會和台中市政府能有更積極的計劃,保護珍貴文化資產,不要讓市民有「不作為」的質疑!(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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