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論報》1981年7月31日《台灣公論報》創刊,是台獨聯盟的機關報,自勉為「海外台灣人的報紙」,由羅福全擔任發行人,洪哲勝擔任社長。取代機關報《台獨月刊》改為每周發行二次。 這份報紙是「百分之百站在台灣人的立場,為海外台灣人發聲」的刊物。
《台灣評論》「台灣評論」於1992年10月17日創刊,選在距71年前台灣文化協會成立之日,作為創刊日。最初一年,「台灣評論」委由一群志同道合的學者主辦。嗣後,隨著國內政論雜誌銷路的萎靡,遂改由台獨聯盟自編,作為贈送同好和宣揚理念的非商品性刊物。
共和國雜誌從《台灣評論》到《共和國》二千三百多年前,柏拉圖寫了三篇至今仍是學習政治,尤其是政治哲學必讀的著作,其中一篇叫〈共和國〉 (Republic)。柏拉圖寫這篇〈共和國〉時正是古雅典的政治最墮落的年代,他想透過他的政治哲學來挽回雅典政治的健康。 我們把這份刊物定名為《共和國》,是因為我們覺得目前台灣的政治也很不健康,想借用柏拉圖當時寫〈共和國〉的心意。此外,我們覺得台灣人一直渴望台灣早日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台灣共和國」的誕生也許還要一段時間,但現在有很多人在心中或在行動上為「台灣共和國」催生。我們也想用這份刊物來參加這個運動。
2008台灣總統的條件總結手護台灣大聯盟 2008年台灣將產生新總統,社會各界對未來總統的資格與條件有不同的看法。惟媒體卻多重視人選間的彼此競爭及有意參選者的瑣碎事件,社會各界,特別是對攸關2008年以後台灣未來發展可能面臨的局勢與困境,新的總統需要具備哪些條件與能力?應該堅持何種立場與提出什麼因應對策?反而未多所著墨、報導與討論。「手護台灣大聯盟」有鑑於此,於2007年1月份成立「關心2008台灣政局工作小組」,聯合其它社團,透過舉辦各種公聽會、座談會等方式,竭力聽取各種意見,廣蒐民意匯聚整理、綜合歸納後,並經「手護台灣大聯盟」決策委員會審核確認後公開向社會各界發表,具體提出我們對2008台灣總統應該擁有的資格與條件。 優先必要條件: 一、 在政治面具備正確不移的台灣主體意識 1.堅定主張捍衛台灣主權 2.推動新憲、正名,完成國家正常化 二、 在經濟面具備正確的台灣經濟主體意識 1. 主張立足海洋,結合太平洋國家 2. 堅守台灣優先,減少對中國的依賴 綜合一般條件: 一、堅定台灣立場 作為2008台灣總統,必須具備捍衛台灣主權、立足台灣經濟主體的堅定意志,任期內必須全面落實正名、制憲的工作,達到促成台灣成為名符其實、正常化的國家。 二、了解國際形勢 2008台灣總統必須具備有國際視野,了解台灣歷史與世界互動下的發展歷程,有能力處理國際問題,帶領台灣突破外交困境,走入國際社會,主動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 三、富有文化素養 2008台灣總統應具備豐富的文化涵養及深厚的歷史感,對建構台灣文化的主體性有充分概念,才能讓台灣在未來發展關鍵期中,不致因全球化及經濟西進的影響而喪失文化主體性。在教育政策方面,推動正常本土教育,反對承認中國學歷。 四、實踐環保理念 2008台灣總統必須體認台灣的永續發展基礎,必須建築在環保理念的確實實踐上。唯有以此為基礎,台灣才可能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不會危害到這塊子孫世代生養的土地。 五、推動經濟公義 2008台灣總統應該力主台灣經濟主體性的原則、具有推動經濟公義化的認識,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必須兼顧拉近城鄉差距、縮小貧富落差、提高就業機會,以及密切注意與中國經貿過熱的情況時,對台灣人民經濟機會形成損害的控管。 六、關懷社會問題 在面對經濟轉型與全球化趨勢的浪潮下,台灣的失業問題、貧富差距擴大等社會問題日益嚴重,弱勢族群更顯弱勢,2008台灣總統要有一顆體貼弱勢的心,關懷社會問題、關心婦女兒童,重視社會安全機制的建構,協助解決弱勢族群面對的困難。 七、善用人力資源 2008台灣總統要敞開心胸,積極發掘人才,不僅善於運用現有文官體系中的人才,更要從海內外、企業界、學術界廣泛發掘人才,讓各領域的人才有機會為台灣的國家發展貢獻才能。 八、堅守科學精神 面對知識時代的來臨,2008台灣總統必須具備科技的觀念、科學的精神,以現代化的態度處理各項問題。遭逢科技領域的決策關鍵,能諮詢採納專業團隊的客觀意見,絕不因情感、主觀好惡或其它因素而左右。 九、重視團隊工作 台灣民主運動發展歷程中,不管是解除戒嚴、全面改選或是總統直選…,留給我們最重要的典範,就是運動者之間彼此無私的合作。因此,面對二○○八後國家發展與變化,2008台灣總統必須高度重視團隊工作,廣集意見,竭力協調,才可能凝聚全民的共同意志,達成使命。 十、具備行政能力 2008台灣總統必須具備行政能力,能夠針對政府架構重新規範,同時思考國會運作效能的強化與改革;新的台灣總統必須積極展開政府再造,藉由組織功能檢討進行資源重分配,以有效運作政府機器。這些均仰賴新總統具備豐富行政經歷與能力,有策略有步驟一步一步地推動改革。 面對台灣特殊的政治、經濟環境以及處於國家認同歧異點上的下任總統,任何決策,都可能成為台灣未來前途走向的關鍵,因此,選擇國家領導人,人民不可不慎。我們匯集以上意見,一方面供國人選擇總統候選人及總統人選之參考,一方面供各位參選人了解國人之期待。
凝視二二八─施並錫的畫作〈基隆港的屠殺〉郭麗芬 陰霾的午後,赫然可見停靠在岸邊的巨輪,蕭瑟凝重的空氣,隨即被一聲聲巨響劃破!機關槍的掃射聲不絕於耳,硝煙迷漫中火光飛濺;應聲倒地的人?發出淒厲的哀嚎,驚慌失措的倖存者狂奔竄逃;手持機槍的軍人彷彿殺紅了眼,露出猙獰扭曲的笑容搜尋著遍體麟傷、呻吟流血的獵物再補上幾槍!基隆港邊頓時成了修羅場…… 這幅題目為的油畫巨作,是由本土畫家施並鍚先生所繪,內容陳述二二八事件中,國府軍隊在3月8日由基隆登陸,難以數計的無辜百性被無差別開槍掃射;血流成河的基隆港成為基隆市民恐怖的共同記憶,和死難家屬傷心地的最寫實圖像見証。 向來在民主自由的先進國家,藝術工作者永遠站在創作的立場向政治等的壓迫抗爭!畢卡索曾說:「繪畫不是用來裝飾牆壁,而是用來自保和對抗敵人的武器!」歷來以畫筆見證浩劫的畫家不計其數,出名者如畢卡索的和,哥雅的和,還有達利令人顫慄不安的蔣兆和描繪日人侵華的等;都在寫實或抽象的畫作中留下了對戰爭的批判和悲慟!這些優秀的美術圖像,其感染力是沉厚強大且久遠廣披的。 反觀二二八事件,雖然發生迄今已將屆六十年,但除了部份人像的照片資料及文字和口述史料外,幾乎找不到任何事件發生過程的圖像;即使有少數如當年旅居台灣的大陸版畫家黃榮燦先生之作品,及本地人吳炳煌先生的,亦僅是呈現局部的暴行!對於歷史感薄弱且健忘的台灣族群而言,實有必要藉著創造或重塑清晰的歷史圖像,以作為歷史記憶的憑藉;並經由作品的力量,喚起民眾對社會、歷史、國家、文化的關心和認同,並為子孫留下歷史的見證。 「歷史的錯誤可以被原諒,但不可以被忘記」,發生在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即使已經走過被禁錮的歷史行程,但多年來以二二八紀念美展名義展示的美術作品,其參展性和態度立場實際上大於反映二二八事件本身;無法讓人深刻感受到台灣美術家面對此一歷史苦難的精神內涵,也削弱了透過藝術來撫平歷史愴痛傷口的力量!施並鍚先生這幅彷彿帶領我們回到事件現場,正視衝突和流血的歷史記憶和發現;在傷痛的吶喊中發出不被壓抑的聲音!一方面建構了台灣美術的精神圖像,也讓人更珍惜今日得來不易的自由和平。 今天,雖然白色恐怖已逐漸過去,台灣政治也已相當民主化;但在台灣經歷二二八事件及其它白色恐怖尚未徹底檢討與清算之際,卻已面臨中國赤色帝國之威脅!在中國霸權性格的主張下,認定台灣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其侵略的藉口已經具備,並以軍事威脅、外交圍堵、經濟與軍事破壞,欲達成其目的;而活躍於台灣的中國第五縱隊,更是透過親中媒體、教科書、政治文宣、政治綱領等裡應外合,以徹底瓦解台灣人的生存命脈,和得之不易的民主價值! 二二八肇因於1945年所謂「台灣光復」後,台灣與中國在「統一」過程中,由於雙方文化水平差距太大,尤其是落後的中國企圖壓制水準較高的台灣而引起的反抗和不幸;而今中華人民共和國無論是政治制度、法律規範、社會結構經濟發展、文化內涵,甚至價值觀和人權指數……都和台灣社會迥異,台灣若再次被中國統一,又將要付出何等慘痛的代價呢? 施並鍚先生在這幅二二八登陸基隆港的畫作上,語重心長的題上另一個的標題,無疑是對一心想親中、聯中、投中的賣台人士當頭棒喝!也許人類永遠不會從歷史中得到教訓,也永遠反覆的在自嚐苦果;但凝視二二八,希望台灣全體住民能從歷史與現實中找到答案,讓台灣的前途仍有一線曙光。
我想要這樣紀念林世煜 政論家兼作家 幾天來一直抗拒。不要,不要從這個念頭寫起… 那天經過信義路一段,分隔島上掛著常見的公共活動廣告旗,一式左右兩幅。中文版寫著,「台北國際電玩展」;英文版是「Taipei Game Show」。心想,哪天我們可以不再到處寫「國際」兩個字,給自己看。 路過之前剛看了電影試片「竊聽風暴」。英文片名是「The Lives of Others」,德文原名也是一樣。散場時想起盧貝松的「終極殺陣」,原文片名是「Taxi」。連續幾集下來,「殺陣」和「盧貝松」兩個詞都爆紅。於是影碟出租店的網站上又看到「盧貝松之雷霆殺陣」,「盧貝松之光芒萬丈」等等中文片名…心想,哪天我們的片商才不必把「Ghost」改成「第六感生死戀」… 請容我引王鼎鈞先生的回憶錄第三冊《關山奪路》裡,一小段南京印象: 「…我們臨時住在空置不用的庫房裡,那是日本人建造的庫房。一排一排,佔了相當大的面積。這麼大一座倉庫,想必存放了很多物資,我們來時,庫房乾乾淨淨,可以說寸草不留,屋頂下孤零零拉著一根電線,稀落落掛著幾個安置電燈的螺旋窩,沒有燈泡。那時距日本投降十個月,「接收」還是熱門新聞,接收人員常常侵吞?賣敵偽物資,這些人有後台,膽子大,可以把一座一座倉庫搬空,因此京滬報紙把「接收」寫成「劫搜」。面對空空的庫房,我對這個新詞有深刻的體會。 第一件事情是買燈泡。特務長從沒見過燈泡,好歹找到電料行,店員問他「幾度」,他怔住了。幸虧店員懂得怎樣做生意,問清楚用途和使用的場所,替他作了主張。我還記得,一個燈泡的價錢是法幣兩百,很貴。 各排領到燈泡,都不知道怎樣安裝,李戩排長料到我們有困難,前來察看,他在重慶讀憲兵學校,接觸過都市文明。他親手把燈泡裝上去,倉庫的屋頂高,他的身材又矮,我們出去到處找凳子,好不容易弄到一把椅子。 他吩附我們不要去碰那些燈泡,「觸了電,就像天打雷劈!」他的聲調很誇張。以後一連多天,電燈晝夜亮著,沒有人知道怎樣把它關上,連長和值星排長偶然來過,都沒有對電燈表示任何意見。」 三十年前初解世事,聽說了雨傘扁擔挑著鍋碗瓢盆,和強搶燈泡水龍頭到處亂插的故事。十多年前,威權瓦解,目睹了陳澄波、吳鴻麒和盧炳欽等人遇難後的遺照和血衣。我們談論悲情,談論忘記悲情或走出悲情。目睹或參與二二八事件的前前世代,已是暮年,那年出生的兄姊,也六十歲了。今年,大家都談轉型正義。我卻被兩幅廣告旗子和一部電影片名卡住。 「轉型正義」這個詞才流行幾年,捧在手上,就已覺得被耗損得輕些薄些了,何況二二八。十多年來遍歷政客和媒體的輕薄,那幾張經常曝光的屍體和血衣的照片,彷彿失去了呼喊雄辯震天撼地的力道。有幾分像當年反共抗俄的標語,佈滿大街小巷,成了趁著人來人往,靜悄悄的背景。 不要,我不要那樣,我不要變成口號、標語、政治人物的口惠─lip service。三十年前初識二二八,熱血的年輕心靈斬釘截鐵的將它定性為「野蠻與文明的撞擊」,三十年之後初老的千頭萬緒,談起「轉型正義」,談起自由化、本土化、民主化、與現代化的長路漫漫,不禁有些黯然。野蠻嗎,是的;文明嗎,似乎往沈淪的方向落去呢! 半個多世紀威權統治期間的屠殺流亡和鎮壓與綑綁,讓我們倒退了多少,扭曲到怎樣的地步?上網翻看受難前輩的名錄,那些位學者、醫者、律師、教師、作家、畫家、學生、青年…他們曾經是文明的標竿,是我國邁向現代社會初期的典範;如果他們有知,如果他們今天魂魄飄飄,回到故里,探進客廳,站在我們背後,看我們端著飯碗,嘴開開瞪著電視新聞裡活生生的醜劇… 我隱約明白自己為什麼纏著廣告旗的字眼和翻譯的電影片名不放了。六十年了,無論是電視新聞裡聲嘶力竭的活劇,或坐在電視前面長噓短歎捶胸頓足,我們並不能令我們受難的前輩引以為傲。我們喊著轉型正義的口號,政客指天誓日的說紀念活動要持續一整年…但願這樣說說,就等於重新邁出當年因為受難而停滯的腳步〔何意?〕,但願這樣說說,我們就會變得更好,只是不免令人懷疑。轉型很困難,黨產收不回,正名推不動,憲法很難改,連原兇都不能提。想起卡爾帕柏「細部社會工程─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的概念,那麼,我們總可以想辦法「轉性」吧。很存在主義式的,一點一點改掉那些彷彿很瑣碎的積習,說不定我們就會漸漸尊重自己。 譬如我那個走在馬路上常不由自主浮現的念頭。我們不是推動役齡青年改服社會役嗎,那麼可不可以安排青年來改善交通倫理呢。他們站在街頭,把那些不禮讓行人的,在十字路口上下客的,蛇行的,亂按喇叭的車攔下來;也請他們搭乘公車和電車,勸那些聲若洪鐘旁若無人講手機的「巴士大叔」安靜下來。 青年也可以在大街小巷走動,請那些在鐵捲門上大書「嚴禁停車,違者送警」的人家,好歹改用客氣些的字眼,畢竟已經是民主時代了嘛。對於官方單位張掛的佈告也一樣,我們可愛的社會役青年,可以懇救長官,把所有的「嚴禁」和「禁止」,都改為「請勿」。如果不太勞動他們的話,我也好想請他們到各自「管區」的公共廁所走走,把小便池前面那些「請靠近我一點」之類的告示牌拆掉。標語是沒人理會的廢話,徒然污染視覺啊。 我真覺得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和推動轉型正義的社會工程,其實大有可為。我們可以全力推動國際化,譬如和善的對待國內人數最多的「外國人」,不,「國際人士」,也就是外籍配偶、外籍媽媽、家務助理、看護婦、和勞動工人。我們也可以拒絕塞紅包給一些行徑惡劣的外國領袖,平白讓他們中飽私囊,不但沒能援助受苦的人,反倒壞了自己的名聲。 我們可以多向偶遇的陌生人微笑,多說謝謝或對不起;我們可以不再在風景區或路邊的山坡丟垃圾,我們可以學習愛護公共資源,多關心公共事務。我們可以少看一點電視,並且不再把票投給黑金角頭。我們可以各自想出一百種有創意的方法,讓自己更美好更快樂,並且向一百個人宣揚文明的福音。我們可以少砍樹、少開路,少一點僚氣,少一點官樣文章,少炒一點短線,多讀一點書。我們可以多聽不一樣的聲音,不因為不能立即兌換成選票,就不理會更根本更長遠的社經文化工程。 六十年了,我們可能越來越奈何不了中國,越來越不能節制媒體和政客,財閥和角頭,但我們可以改變自己,可以鼓舞身邊的人。越來越多更優秀的人,總能動員足夠的力量,重新撐起這個國家,完成轉型大業吧。 我想著要這樣來紀念六十年間,為我受難的前輩。
台灣建國的障礙在國會陳茂雄 中山大學教授、李友會委員 關於台灣的國家定位目前有五種主張,第一種主張是外來勢力所形成的利益共同體所提,他們認定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第二種主張(如施明德等人)認定台灣有人民、土地、政府、主權,又不歸其他國家所管轄,所以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第三種主張(如台獨聯盟等)認定台灣還未獨立,因為台灣目前所用的國名與憲法屬中國的,兩岸之間已變成分裂中的「一個中國」。第四種主張(民進黨)認定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國名為「中華民國」。第五種主張(李前總統與臺聯)認定中華民國已消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卻用已消失國家的國名與憲法,所以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 外來勢力不認同台灣,抗拒在台灣建立一個國家,所以提出「一個中國」的主張,可是海峽兩岸各自有一個獨立主權的政府,哪一個才是「中國政府」?很顯然的,外來勢力的主張不能自圓其說。施明德等人只是主張台灣已是獨立的國家,沒有必要推動台灣獨立,至於國名與憲法問題他們沒有提到。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是將台灣與中國切割,「中華民國」的版圖只有臺澎金馬。 李前總統、民進黨、台獨聯盟等台獨運動人士都有一個共同的主張,就是要推動正名與制憲,只是李前總統認定現在談統獨只是一種選舉考量,收割長期來獨立運動與統一運動的成果,對台灣建國並無幫助,所以要走中間偏左的路線,致力於弱勢團體、環保、生態保育等,因而引來某些綠營人士的圍剿。說來相當好笑,既然有共同目標,何必計較喊什麼口號?走深綠路線與中間偏左的人都主張正名與制憲,這是一種「分進合擊」的好策略,大家應該合作才對,怎麼會變成攻擊?絕大部分李友會的委員與分會會長也都強力主張走深綠路線,不過他們還是以李前總統為精神領袖,因為大家有共同的目標。目前台灣建國的障礙在於國會,李前總統的中間偏左路線若是成功,有可能使國會超過五成的席次支持正名與制憲,那才真的是「天佑台灣」。 人民、土地、政府、主權、國名、憲法等都屬「客觀因素」,事實上是否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還有更重要的「主觀因素」,那就是當地居民願不願意成為一個國家。魁北克並沒有國名、憲法的困擾,加拿大政府也不反對他們獨立建國,可是魁北克絕不是一個國家,因為超過二分之一的魁北克人不願意建立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到底要不要成為一個國家應該先問問台灣居民的意見再來談其他客觀的條件。可是台灣人的嘴巴被國會以「公投法」封住,台灣人不能以公民投票來定位台灣的前途,代表人民發聲的國會又有五成以上的席次反對台灣建國,台灣怎麼會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建國的障礙在國會,只有國會超過五成席次願意修改公投法,台灣才可能建國,目前有人走中間偏左的路線就等於在開發國會的席次,對台灣而言是一件好事。
台灣主張了什麼 ?What exactly does Taiwan Claim to be ? 黃居正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教授 前言 一九七九年,James Crawford將他在國際法大師Ian Brownlie指導下完成的牛津大學法學博士論文《國際法下國家的成立》付梓,成就了這本首次具體化國家成立之國際法原則的鉅著。該書除了在兩年後獲得美國國際法學會優秀著作獎外,更成為國際法學者人人必讀的經典文獻,因為幾乎所有古典的與現代的國際法論題,從領土主權的完整、國家繼承、主權豁免,到人民自決權、武力使用之限制,以及基本人權,都環繞在國家是否成立這個核心前提之上。 《國際法下國家的成立》一書在第一版就超過了十八萬字,二○○六年剛發行的第二版,更擴充為八百七十頁。其內容之豐富與論理之詳盡,學界早有定評,無須在此多所著墨。本文所關切的是它是極少數非漢語系國際法學者於專書中另闢章節討論台灣法律地位的著作,所針對的問題又特別是攸關台灣國家定位的國際法原則,加上Crawford目前除擔任劍橋大學國際法講座教授以及主編一系列重要國際法出版品外,亦被公認為是處理國家成立問題的翹楚,常年奔走於國際組織與各國政府之間,提供專家意見,言論影響力極大。因此,與台灣之法律地位有切身利害的政府官員、國際法學者與讀者,絕對有必要在第一時間裡了解相隔二十七年後,Crawford第二版的新作對同一問題所採取的是何種觀點。本文以下也將僅針對該書涉及台灣法律地位問題的章節,加以評論。 《國際法下國家的成立》第二版中探討台灣問題的專節,共有二十四頁(自第198頁至第223頁)。另外在關於香港之地位、無主地、分裂國家、領土之拋棄等章節,也分別橫向連結了與台灣相關的討論。基本上,Crawford並未改變在第一版書中對台灣地位的觀點:他認為國家承認,固然並非國家成立的絕對必要條件。國家一旦能有效治理特定領土與人民,即使末獲其他國家的承認,亦不妨礙其成為一個國家。但是台灣卻偏偏就是國家承認與國家成立間必然關係的唯一例證。即使台灣在事實上已經滿足了除承認外其他一切國家成立的要件,卻因為台灣從不明白宣示自己是獨立的國家,以致世界各國也普遍不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她終究不是一個國家。 台灣主權更迭的歷史與其國際法隱義 在第二版書的專節中,Crawford分別由台灣主權更迭的歷史、台灣的對外關係,以及各國司法實務之見解等角度,綜合分析台灣的法律地位。就台灣主權更迭的歷史部份,Crawford詳盡描述了台灣自一六八三年開始,成為清帝國的領土,直到一八九三年下關(即馬關)條約締結後,依該條約第二條(b)項及(c)項,與澎湖群島被割讓給日本。因此,在一九四五年台灣駐軍向中華民國最高統帥投降之前,台灣一直都是日本的領土。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八日,中華民國政府因內戰被迫撤退至台灣並在島上建立了臨時首都。對此一內戰狀態,世界各國除蘇聯外,大致保持中立;此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性質上屬於革命政府,而非任何一個國家的傀儡政權。至於此時台灣的地位,Crawford則引用了當時英國政府的立場加以說明:「在一九四三年,福爾摩沙是日本帝國的領土。英國政府認為在法律上,福爾摩沙仍然為日本的領土,儘管在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基於盟軍之間透過諮商與協議所發布的命令,在福爾摩沙的日軍向蔣介石投降,且由於盟軍的同意,將福爾摩沙的『治理權』(administration)交由中華民國政府承擔」。 一九五○年韓戰爆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同年十一月加入戰爭。為因應此一敵對狀態,美國總統杜魯門下令第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以抑制兩岸政府發生衝突。這種由外國政府單方「介入」「兩個中國政府間內戰」的行為,其實續存至今。只是美國政府一向宣稱此舉並非「協防台灣」,而是為了「維持亞太地區的和平」。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日本與四十八個同盟國(除蘇聯與中國外)締結和約(即.『舊金山和約』),正式終止敵對狀態。依該和約第二條(b)款,日本宣佈「放棄對台灣與澎湖之所有權利、主權與主張」,但是卻末聲明台灣與澎湖主權歸屬或移轉之對象。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對此特殊現象的解釋是:「台灣歸屬是無法完全由以同盟國全體為締約他造之對日和約加以處理的。因此,『對日和約』僅僅將台灣自日本的版圖中取出,並未因此變更台灣的法律地位。」 在另外與中華民國締結的和約中,日本政府也僅「承認」其於『舊金山和約』中拋棄對台灣主權與請求之事實(第二條),其餘皆未提及。該和約被明示應適用於「中華民國政府現在所控制的領土」。而日本與蘇聯在一九五六年所發表正式終止戰爭狀態的共同聲明裡,對於領土的拋棄問題,甚至隻字未提。同時期(一九五四年)美國與中華民國締結了「共同防禦條約」,約定雙方共同保衛彼此在太平洋的領土。條約中中華民國的領土則被定義為包括台灣與澎湖,以及雙方嗣後另行同意的部份。綜上所述,Crawford顯然認為由於欠缺移轉領土的合意,台灣的主權地位在戰後的時空下並未變更。中華民國是基於同盟國間的協議而佔領台灣、行使治理權,卻未因此取得對台灣的領土主權。 台灣自一九四九年以後的對外關係 Crawford認為在一九四九年與一九七○年間,有兩個關鍵性的現實,足以左右關於台灣法律地位的最終合理推斷。那就是世界各國對「兩個交戰政府的承認」,以及「聯合國中國會籍」的問題。為何它們與台灣地位之結論息息相關?因為不論是在外交承認或是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代表權爭奪戰中,海峽兩岸政府的態度都明白宣示了追求中國統一的意願。兩邊唯一的歧見僅在誰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而已。 在一九七○年代,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各擁有邦交國,卻沒有任何國家同時承認「兩個中國政府」。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驅逐中華民國代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其中國席位。一九七九年中華民國的最重要邦交國美國也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自此以後,中華民國之邦交國都僅維持二十六國上下。Crawford認為這些都是影響台灣作為一個國家不可否認的現實。 Crawford在本項次也論及了幾個非邦交國所制定與台灣發展特定關係的法律及其效果問題。其中最重要的,當然就是美國與一九七九年制定的『台灣關係法』。該法明示其目的係為履行與台灣人民間的非官方關係之政策。依據該法,台灣與美國之間雖然欠缺外交關係或承認,但不影響美國法關於台灣之適用,使之維持如同雙方斷交前之狀態。因此,當美國法指涉「外國」、「外國政府」或是類似的官方機構時,這些主體都應包括台灣在內,此等法律亦適用於臺灣。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前美國與中華民國間所締結之條約尚未失效者,仍繼續有效。美國亦得與台灣締結新條約。依該法,美國並承諾繼續提供台灣以數量上足供台灣維持充分自衛能力之防禦性設備。另外,雖屬於非官方關係,『台灣關係法』仍賦予了台灣政府相當於主權國家之豁免權。上述種種安排,都祇是為了降低因不承認所對台灣造成的衝擊,因為美國政府在同時也不斷重申其所謂的「一個中國」政策。 沒有其他國家制訂與『台灣關係法』相同的法律。不過,Crawford認為在部分國家的法律裡,還是找得到其類似效力的條文。他舉英國一九九一年外國公司法(Foreign Corp. Act)第一節規定為例:該法規定若公司依英國所不承認之領土之法律喪失其人格者,應視為喪失其於英國英國法上之人格。Crawford解釋說因此可以推知雖然台灣非英國所承認之國家,依台灣法成立之公司仍可取得英國法上之人格,享有英國法上之財產權及訴訟權。所以就公司法來說,台灣法與其他英國所承認國家之法律,具有相同的效力。 在國際組織方面,由於前述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及於聯合國下屬之特別機構(Specialized Agency),使台灣幾乎無法參加任何聯合國下屬之國際組織。不過Crawford在書中提出了一個被(刻意?)忽視的特殊例外:那就是在「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以下簡稱ADB)」中「中華民國」會籍的安排。中華民國本是ADB的創始會員國,不過一九八五年ADB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了備忘錄,同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ADB中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但是並不驅逐台灣。該備忘錄中值得注意的內容如下:「一、自即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亞銀之會員及中國之唯一合法代表。台灣當局則將以『中國、台北』之名義續留亞銀。…對亞銀章程中任何關於既有會員地位之條文,將不會做任何增修。二、當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亞銀後,在所有亞銀之文獻、文件、資料、統計及其他出版物中,台灣當局將被稱為『中國、台北』。若在台灣當局所提交亞銀之文獻、書信與其他出版物中,有與本安排相違背之處,亞銀於散發該文獻、書信與其他出版物時,應將其名稱更正為『中國、台北』。 三、亞銀年會及其他亞銀會議之聲明,若發生與上述安排相違背之事,亞銀秘書處有責任採取必要之方法確保其符合上述安排…。四、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亞銀之後,亞銀將視需要展示僅展示亞銀會旗及主辦國之國旗。五、亞銀會員有權自行決定加入投票團。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亞銀後,『中國、台北』得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投票團」。基於上述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一九八六年正式進入ADB,ADB也同時直接將「中華民國」更名為『中國、台北』。中華民國政府雖然對ADB之單方行為表示抗議,卻仍繼續以亞銀會員身份全程參加會議、繳交年費、行使投票權,以及繼續持有ADB之股權。 Crawford認為由ADB的實踐可以證明,「中華民國」是被ADB的其他會員國視為雖然被迫更名,卻有能力「自行發展平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國際關係」的國際法主體。因為若依照ADB章程第三條,台灣既非聯合國亞洲與東亞經濟委員會之會員,亦非任何聯合國下屬專門機構之會員國,本來是不可以成為ADB會員的。可惜這個因為政治妥協所形成之國際實踐,最終並沒有被發展成為一個具法律意義的普遍性例外(contra legem)。 對外關係,是一個國際法主體取得權利與負擔義務之能力是否獲得國際承認的客觀證據。Crawford藉由檢視「中華民國」之邦交國數量、承認「中華民國」之國家的認知,各國所制定與台灣相關之法律的「技術性格」,以及國際組織對「中華民國」之態度等等事證,得到了「中華民國」(或台灣)之國家行為能力並未獲得國際社會承認的結論。 各國司法實務對台灣地位之見解 除了再次確認目前並未有任何關於台灣法律地位之國際法院(ICJ)判決外,Crawford也分析了部分在現實上必須面對台灣法律地位問題的各國司法實務。這些判決多半是依其內國法或是行政權在國家承認上的操作原則而為之。Crawford認為其中以美國第九巡迴法院在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案判決中之論理,最具有討論價值。 明台產物保險案所涉及的爭點是台灣是否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一九五八年有效加入了一九二九年華沙公約(「統一部份國際航空運送人責任公約」),而成為該公約之締約國,致使台灣與美國之間的航空運送責任必須適用該公約之推定過失責任體制 。美國第九巡迴法院在判決中認定台灣並非華沙公約之締約國,埋由是過去美國法院並無認定台灣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簽署或加入之條約拘束的判例,而且行政部門在實務上亦從未視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簽署或加入之條約之締約國。作為乙政府實體,台灣依『台灣關係法』,貝有獨立與英國政府締結外交條約與協定之權能。台灣與美國政府間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完全不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英國間之條約或協定。足以,台灣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一九二九年華沙體系而當然取得該公約締約國之地位。 […]
解讀李登輝的台灣主權論述前言 李登輝接受媒體訪問,說出「從未主張台獨,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追求台獨是倒退,是危險的」的論調後,引發許多獨派人士大彈,認為李登輝立場變了。分析李登輝過去之主張發現,李登輝的立場並無轉變,其建國的目標和獨派是一致的,只是論述的前提不同,呈現的「語言」有所差異,其論述的用語是有其戰略考量。李登輝的「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一個不正常國家,要正名、制憲讓國家正常化」論述,有其戰略高度,是站在台灣有利的位置,追求台灣建國目標。李登輝拋出的說法,獨派應加以正確解讀,彼此分進合擊,以完成共同的建國(國家正常化)目標。 台灣國家主權定位論述 李登輝的論述: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要正名、制憲,讓國家正常化。論述的前提是台灣從未被國際社會所承認的唯一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所統治,台灣和中國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互不隸屬,是個主權獨立國家。但台灣仍然使用中華民國國號,侵犯中國的國家名稱(不管ROC或PRC皆是China),中華民國成為國際社會的冒牌國家,因而在國際上無法被承認,不擁有主權;另外,台灣使用外來的憲法,用一部沒經過台灣人民授權的憲法組織政府,政府是個不具統治正當性的非法政府。因為國家名稱侵犯他國國號並使用未經人民授權的憲法組織非法政府,造成國家的不正常,唯有經由人民制定新憲,更改國家名稱,台灣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正常國家。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獨盟)的論述:台灣是被外來的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ROC)所侵佔,台灣的獨立建國,是要由中華民國獨立出來,要打破「中華民國體制」。論述前提基礎是台灣被一個外來的國家(中華民國)所侵佔,要推翻該政府,讓台灣獨立。現階段達成目標的策略是經由台灣人民制定新憲法,更改中華民國國號,去除中華民國體制,即完成獨立建國目標。 陳隆志的論述: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後,台灣主權地位未定,但台灣人民擁有治權數十年,在歷經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台灣主權地位已定,台灣主權歸屬台灣人民。主張制定新憲,以台灣名稱加入聯合國。 許慶雄的論述:臺灣不是主權國家,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並非一個國家,中華民國政府只是中國的一個舊政權,對現實的「一個中國」而言,它是偏安台灣的一個叛亂體制,是中國的叛亂團體,台灣也隨之成為中國的叛亂地區。台灣如果要成為國家,必須宣佈從中國分離獨立。 何瑞元/林志昇的論述:台灣是「美國軍事政府管轄下之未合併領土」,台灣的主權被信託於主要佔領權國美國手中,美國「握有」台灣主權。台灣獨立的捷徑,是要求美國收回台灣這塊領土,再由美國獨立出來成為一個獨立國家。 民進黨的論述: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國民黨的論述: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省,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佔領的領土與聯合國會員國的外蒙古。 以上論述中,李登輝、陳隆志與民進黨皆主張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也和獨盟一致,主張制憲正名,建立完整的國家。但民進黨在執政後,在正名、制憲運動消極以對,選舉到了才喊喊口號要選票,辜負台灣人民的支持與期待,特別是其「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名叫中華民國」的不長進說法,讓人有養子不孝的感慨。 李登輝與獨盟論述之異同 李登輝論述的前提,台灣和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互不隸屬的「特殊國與國關係」,台灣從未被中國所統治過,台灣是一個獨立於中國的主權國家,只是台灣目前使用的國名叫「中華民國 Republic of China」,在1971年聯合國已將「China」這個國名(商標)判給在中國大陸的共產黨政權,台灣再使用China的名稱是”侵權”的行為,是非法的冒牌貨,無法被國際社會承認,除非得到中國的同意,不能加入任何國際性組織,加入也只能使用藝名,例如用中國台北(Chinese Taipei)加入奧運與APEC;同時,台灣使用一部未經台灣人民授權的外來憲法組成政府,使政府不具統治正當性,基本上,是個非法的政府。因為國家名稱侵犯它國國號與使用未經台灣人民授權的外來憲法,使台灣國家不正常,要透過台灣人民制定憲法、更改國號,讓台灣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所以,既然認定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就沒有主張、追求台灣獨立的必要,將台灣國家主權的問題界定是國內的問題,只要人民同意更改國號,制訂新憲法,就完成了建國的目標。 獨盟過去的論述前提在於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台灣是被外來的中華民國所侵佔,所以需要自中華民國獨立出來,建立一個台灣人所屬的台灣國。1971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已被宣告死亡,台灣卻仍然使用中華民國這個國號,使用中華民國憲法組成政府,現在台灣獨立的意涵就是要「打破中華民國體制」,也就是要制定新憲法、更改國號,建立屬於台灣人民的國家。獨盟追求的階段性目標也有了微妙的調整,即由追求獨立前進到追求建國的目標。 獨盟與李登輝論述前提不同,說法自然有所差異,但皆指出共同的問題,並共同主張由台灣人民制定新憲法,更改國家名稱,完成建國(國家正常化)的目標。 喊台獨是退步的嗎? 李登輝與民進黨皆認為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既然已經獨立了,自然不用再退回去主張台獨,事實上,多數台灣人民也認為台灣已是一個國家。統派的中國時報2007年2月5日民調顯示,近75%的台灣人民同意台灣已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稍後陸委會的民調也顯示「贊成統獨者少,主張維持現狀者多」的分布基本走勢,即台灣主流民意認為台海的現狀不應受到改變,絕大多數民眾同意「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顯然地,絕大多數的台灣人認為台灣的現狀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一個和中國是互不隸屬的國家。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趨勢是值得慶幸的,表示台獨運動的階段性目標已達成,多數台灣人民已有獨立的意識,才會認同台灣已是一個國家。現在只有保護台灣免於被中國併吞,以確保台灣獨立現狀的課題,不需要再退回去高喊台獨,重要的是在一個事實獨立國家的現狀下,再往前推進,經由制憲、正名,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的法理獨立國家。 喊台獨是危險的嗎? 獨盟的論述,在過去的時空環境,簡單清楚。台灣就是被外來的國家所侵佔,台灣人被外來政權統治、壓迫,台灣人要出頭天,就要打倒外來非法統治的中華民國。在國會全面改選與總統直選後,強化了台灣的國家象徵,提昇人民的國家認同,加上外來的國民黨政權被本土的民進黨所取代,弱化了中華民國的外來性,人民對中華民國的敵視情緒降低。中國崛起並時時威脅打壓台灣,激發台灣人民的國家意識,認同台灣(中華民國)就是一個國家的比率逐年上昇。在此情況下,台獨是要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體制)獨立出來的說法,推銷難度非常高。 1982年中國修憲,將台灣納入版圖,並在國際上強力宣傳,台灣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所謂「謊話說一百遍就成真理」,中國在國際的宣傳,是有其效果,台灣唯有努力反宣傳,強調台灣和中國是互不隸屬的國家,扭轉國際人士的認知。在國際社會,不管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中國(China),國際社會普遍的認知:台灣獨立就是要由中國獨立出去;國民黨政府為了壓制台獨運動,也總是拿中國來恐嚇台灣人民,大多數的台灣人民也有錯誤的認知,認為台獨就是要由中國獨立出去。在此情勢下,高喊台獨的同時,也很弔詭地在為中國做宣傳,傳遞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人民要從中國獨立出去的錯誤訊息。這也是為何李登輝認為喊台獨是危險的原意。 應選擇何種論述? 台灣是個國家,但也不是一個真正的國家,也就是事實上主權獨立的不正常國家。我們要追求的是讓台灣成為法理上的主權獨立國家(正常國家)。目前對台灣現狀的論述,大部份的論述都有其道理,但沒有一個論述是完整的,能讓每個人都能接受。學術的探討,只要邏輯論證正確即可,但對台灣人民而言,「正確」的論述就是對台灣最有利,能讓人民理解接受,有提出可行的方法與策略,能引領人民去達成目標的論述。國際社會是比「拳頭」的社會,「法理」只是掩飾目的的藉口,用來「鬥嘴鼓」用的,1982年中國關起門來修憲就可以將台灣納入其版圖,根據的是那一條國際法?台灣人要獨立建國,還需要什麼高明的理論?只要有75%的民意支持,台灣就能制訂新憲法,更改國家名稱,沒有美國、中國置喙之地。多數人民的支持就是一切,不需要什麼高明的論述。我們不用去爭論獨盟或李登輝論述前提與講法的對錯,只要雙方追求的目標一致,就是同陣營的盟友。 中國才是台灣真正的敵人 獨裁專制的蔣幫政權,是台灣人要打倒的對象,在國民黨失去政權,本土政黨執政後,人民對中華民國的仇恨感已不若以往,目前的內部矛盾是國家名稱與憲政體制的爭執,這個爭執隨著中國的威脅,人民對更改國名與制定新憲法的認同將逐漸增強,局面是站在我們這一邊,特別是中國的崛起,在國際上打壓台灣,人民對中國威脅感受日深,中國的威脅有助於提昇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2004年總統大選,雙方陣營各擁50%的選票,讓統派媒體有分化台灣的空間,硬將台灣切割成「藍綠」兩陣營,雙方纏鬥,難分難解,阻礙台灣內部團結,不論那一個陣營獲勝,台灣都是輸家。藍綠的內部矛盾,只有外部矛盾才能轉移,應藉由突顯中國的威脅,來解開藍綠惡鬥死結,而不是利用藍綠矛盾,來獲取選票利益。李登輝的「統獨是假議題」說法,有其戰略目的,唯有將建國運動和藍綠脫鉤,才能在短期內取得75%的同意。我們可以確信,不管藍綠,維護台灣國家利益是多數台灣人民的共同交集,有了中國威脅的外部力量相助,只要論述的策略正確,建國目標就在眼前。 結語 台灣的現狀是個國家,也不是個國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不正常國家,也就是台灣已獨立,只是建國尚未成功。在絕大多數台灣人民認同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現狀下,發展對台灣最有利的論述,採用可行的策略。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不容台灣的現狀受改變,但什麼是台灣的現狀呢?我們應有智慧地對台灣的現狀做最有利的解讀;2006年3月世界台灣人大會發表的「成田宣言」指出,台灣的國際現狀,是指1)「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現狀,2)「台灣與中國是互不相隸屬」的現狀,3)「台灣的自由民主」的現狀,4)「台灣海峽的和平安定」的現狀。美國所謂的不容台灣的現狀被改變,就是不容許台灣上述的現狀遭到中國和台灣任何一方加以改變。李登輝的「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但是一個不正常國家,要正名、制憲讓國家正常化」,具有戰略高度,是站在台灣有利的位置,指出台灣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方向;對外,宣示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台灣的正名制憲是多數台灣人民的選擇,無關改變台灣的國際現狀,對內化解統獨爭議,擺脫藍綠惡鬥,尋找台灣人民認同的公約數,以建立完整的正常國家。2008年中國舉辦奧運,2010年承辦上海世界博覽會成功後,中國的民族主義與國際影響力將達到顛峰,2010年之後,中國能不再顧慮國際觀感,將重心放在解決台灣的問題上,台灣所剩時間不多,不應再將重心放在統獨的爭議上。絕大多數台灣人民同意台灣是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現在只有保護台灣免被中國併吞,確保台灣獨立現狀的議題。我們應順著多數民意,在現有的基礎上帶領人民向前進,完成建國目標。中國的崛起,對台灣帶來嚴重威脅,卻也帶來轉移台灣內部爭議的機會,如何運用機會,就在我們的一念之間。
台灣的領導者應將台灣獨立的意義講清楚宗像隆幸 亞洲安保論壇幹事侯榮邦 譯 陳水扁總統在3月4日FAPA 25週年慶餐會上致詞時,說「台灣獨立是台灣人民共同理念,也是長期以來的目標」。對此中國的反應表示「使用武力也要阻止台灣獨立」。這樣的反應日本的電視與報紙均有報導,大多的視聽者也許會誤解「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甚至在世界各國若有同樣的報導,也許會產生同樣的誤解。陳總統對台灣獨立是從何處獨立,沒有明確說明清楚才會產生這樣的誤解。為避免這種誤解,首先要說「台灣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扯不上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曾統治過台灣,既然沒有統治過,所以台灣獨立並非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獨立,至為明顯。」然後需說明台灣獨立是從中華民國體制獨立的。 日本戰敗後,蔣介石的中國國民黨軍佔領台灣是依據聯合國軍總司令官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而來,美軍佔領日本與朝鮮半島南部等,蘇聯軍佔領朝鮮半島北部與滿洲(現在中國東北)等同樣都只是戰勝國一時的軍事佔領而已。但是,蔣介石卻片面宣佈台灣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並以獨裁專制(台灣稱為白色恐怖)統治台灣人,這就是中華民國體制。李登輝時代積極推行民主化的結果,與蔣介石一起從中國逃亡來台的中國國民黨的專制獨裁政治雖然瓦解,但是佔領體制的遺物,即中華民國憲法,現在仍然施行於台灣。中華民國憲法是在中國為中國人制定的憲法,並非台灣人的憲法。所謂民主主義是自己統治自己的制度,換言之,即服從自己直接制定的法律或自己選出的代表制度的法律之制度。台灣政治民主化的確有所進展,惟台灣人自己不制定自己的憲法者,則台灣的法律上民主化尚未完成。 總之,台灣獨立是指制定台灣憲法,廢止中華民國憲法而言,這與台灣法律上民主化同義語。這個涵義若能被理解,世人必定會支持台灣獨立。為促進對此理解,台灣領導者應全力以赴。
TOCL.net 在網路世界為台灣建國發聲尤榮輝 台獨聯盟文宣部主任 「台灣青年」這個名詞在台灣獨立運動史上有其特殊意義。一九六0年二月,日本明治大學講師王育德與東京大學留學生黃昭堂、廖建龍等六人創辦《台灣青年》雙月刊。這本刊物不僅影響日本當地留學生,不少後來留學美國的台灣學生,更主動與其連繫(如張燦鍙)而成為台獨運動的先驅。一九六三年,《台灣青年》的幹部成立「台灣青年會」,後來又改組為「台灣青年獨立聯盟」,這樣一路下來,才有後來「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的誕生。因此,「台灣青年」與「台獨運動」實有密不可分的因緣。(見陳銘城著《海外台獨運動四十年》) 廣播與電視的興起顛覆了傳統紙本的宣傳方式,而一九九0年代電腦網路(internet)的異軍突起,更野心勃勃意圖取代電子媒體,成為主流媒體。電腦網路「無遠弗屆」與「低成本」的特性徹底解放了媒體權力結構,讓一般人或社會運動團體擁有發言權,資訊的製造與散播不再被資本家或國家機器所壟斷。影響所及,電腦網路提昇了開發中國家的人權、民主與自由,更讓獨裁政權寢食難安。 「台灣青年」網站 (http://TOCL.hopto.org) 就是在這樣的思維下產生,一方面想延續台灣獨立建國的精神,另一方面企圖利用低成本與高效率的現代科技發揚台灣主體意識。 「台灣青年」網站成立於二00六年二月廿八日。初期,一如99% 的網站,內容貧乏、門可羅雀,才知道架設一個網站容易,但要吸引人潮卻十分困難。但有誰願意花時間光顧一個「不知名」、「內容乏善可陳」、「美工簡陋」的網站?於是懇求已回台及仍在美國的「台灣學生社」成員幫忙宣傳;另外,再與其它「台灣派」的大站(如台灣海外網)交換連結;內容上,則日以繼夜的蒐集各種有意義或有趣的資料(包括文字、圖片、及影片),並鼓勵網友協助提供;美工上,則請專業人士指導。如此,一點一滴累積下來,經過了一年後,目前在「台灣青年」網站會員約有 700 人,一個月服務一萬七千人次,雖不算多,但在國內外「台灣派」網路族群中已打開了知名度。 成立「台灣青年」網站有三個目的:一、提昇台灣主體意識,追求台灣國家正常化;二、解構(國民)黨(中華民)國體制;三、關懷並促進各種社會運動,如人權、環保、民主自由、司法、教育、媒體等。在運作上,網站除了單方面不斷供應各種有價值的資訊外,更提供「論壇」作為網友間討論與交流的平台,希望經由彼此的理性討論,激發更進步的思維。 「台灣青年」網站不僅止於「虛擬空間」(Virtual Space)的思想傳遞、分享、交流。最近,以「台灣青年」網站的名義,與其它分佈世界各地、俱備各種專長的部落客(blogger)合作,完成一部二二八網路紀念影片,片長雖僅短短四分半鐘(有八種語言版本),卻能經由網路將「二二八慘案」的歷史意義滲透到世界各地。與其他網站的串連,讓「台灣青年」從「虛擬」走向「實體」,集結各方力量,尤其是台灣青年的力量,以最草根的方式默默地改造台灣社會。 如果您能上網,請將「台灣青年」網站 (http://TOCL.hopto.org)加入「我的最愛」,時常造訪並分享您對台灣獨立建國的看法。
維基百科上的「台獨運動」條目許維德 維基百科簡介 在某種意義上,創辦僅六年多的線上百科全書「維基百科」(Wikipedia,網址為http://www.wikipedia.org/)是一個網路世界的奇蹟,甚至有論者就直接稱這個線上百科全書「在全世界掀起一波知識革命」。我們先從一些簡單的數據資料著手,看看這個在搜尋引擎上(尤其是google)被搜尋率極高的網站,到底有什麼過人的地方?簡單來講,這個網站在條目數目的成長速度上確實相當驚人。截至2007年3月初為止,在維基百科上條目數目位居第一位的英文維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已經突破了165萬個條目,而總數已達250種之多的不同語言版本之維基百科,則加起來已經累積了650萬個條目,這其中包括了中文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上的11萬4千多個條目,以及閩南語維基百科(http://zh-min-nan.wikipedia.org/)上的2千3百多個條目。這個數目有什麼值得注意的地方呢?我們必須知道,經營已經超過兩百年的「大英百科全書」,目前其線上版累積的條目數量也還不到12萬條;而編輯時間達15年、號稱是華文世界最大型之綜合性百科全書的「中國大百科全書」,其條目數則是8萬筆;第一版於1989年推出的「日本大百科全書」,其條目數是13萬筆;而台灣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所推動的線上百科全書「台灣大百科全書」,其現有的條目數量則還在1萬條以下。也就是說,在相當短的時間內,至少就條目數量而言,維基百科就已經超越了多數的老牌百科全書,而幾乎成為目前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百科全書。 那麼,到底是什麼因素促成了「維基百科」在條目數量上的驚人成長速度呢?顯然,維基百科在軟體上所採行的「wiki技術」,以及為配合該技術而採用的內容開放版權協定 — GNU自由文檔協定證書(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或簡寫為 GFDL),顯然是該網站能夠快速成長的最重要機制。所謂的「wiki技術」,指的是一種能提供「共同創作(collaborative)」環境的網站,也就是說,每個人都可以任意修改網站上的頁面資料。維基百科目前所使用的操作軟體 — MediaWiki,正是一種典型的「wiki技術」。至於內容開放的版權協定,則是要配合維基百科的這種「共同創作」特質。一方面,撰寫該百科全書的參與者必須放棄傳統上應該要屬於該原創者的版權(只有這樣後來的參與者才有可能在這個基礎上繼續修訂該條目的內容);另一方面,也是在這個原則下,維基百科也才能夠秉持開放原則,讓全世界的網路使用者更自由地免費使用這些知識。 由於維基百科這種「人人都可以編寫」的特質,在某種程度上,該網站就成了相對上之弱勢族群在網路世界發聲的極佳管道。因此,該網站上除了可以找到主流社會(或主流百科全書)所認可的一些「正常」條目以外,我們也可以找到很多基本上比較屬於邊緣論述的條目,比如說和少數民族、同性戀、婦女、殘障者、底層階級等相關的條目,都可以輕易在該百科全書上找到。 我對維基百科的參與 2004年10月,當我還在美國的紐約州撰寫我以美國台獨運動為主題的博士論文時,在一個很偶然的機會中,我因為查詢相關資料而進入了該百科全書的中文版,而且還突然發現到,身為網路使用者的我,竟然也可以自己在該百科全書上書寫新的條目。一時興起,我就立刻為該百科全書撰寫了「鄭南榕」這個條目。由於我長久以來在知識和實踐上的興趣都一直和台灣獨立運動相關,我也在寫完該條目以後,隨手查詢了一些該百科全書上和台獨運動相關的條目。在那個時候,中文維基百科多數的參與者都是中國人,台灣人相對來講並不多見。在這種情況下,和台獨運動相關的條目不但不多,而且通常都充滿了謬誤和偏見,多數都是以一種想當然耳的負面態度來撰寫。 因此,在那個發現該百科全書的晚上之後,我連續幾個夜晚幾乎徹夜未眠,先改寫「台灣獨立運動」這個條目,然後又陸續撰寫了一些和特定之台獨運動參與者相關的條目。由於某特定政治運動之發韌通常和某地區的歷史發展脫離不了關係,我也又立刻投入和「台灣歷史」相關之條目的書寫。等到這些相關條目累積到一定程度以後,我也又緊接著為該百科全書創建了「台灣獨立運動」、「台灣獨立運動參與者」、「二二八事件」等分類(category),用以統整和這些分類相關的一些條目。 在參與該百科全書幾個月以後,由於相當認真地投入和台灣相關之條目的撰寫,我也在經過該網站之參與者的投票後,於2005年2月成為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 目前維基百科上和「台獨運動」相關的條目 在我撰寫了某些和台獨運動相關之基本條目、並創建相關分類以後,基於維基百科的「共同創作」特質,也有不少其他的朋友投入該領域之相關條目的寫作工作。因此,整體而言,目前在中文維基百科上和台獨運動相關的條目並不算少,如果我們要在搜尋引擎上尋找和台獨運動相關的資訊,也有相當大的機會可以點進該網站中。 在目前的中文維基百科中,放在「台灣獨立運動」這個分類之下、直接和台獨運動相關的條目有26個。這個數目雖然並不算多,不過,一些基本的條目,比如說「台灣獨立運動」、「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灣再解放聯盟」、「獨立台灣會」、「台灣共和國護照」等,都可以找到(當然,多數的內容都還有進一步補充的空間)。此外,在「台灣獨立運動參與者」這個分類之下,則收錄了48個條目,其中主要由我所撰寫的,就包括了「鄭南榕」、「陳智雄」、「黃文雄」、「李鎮源」、「羅福全」、「廖文奎」、「廖文毅」、「史明」、「王育德」、「許世楷」、「黃昭堂」等人。除了「台灣獨立運動」和「台灣獨立運動參與者」這兩個分類以外,「二二八事件」(有16個條目)和「二二八事件受難者」(有20個條目),也都和廣義的台獨運動有關。 期待大家對「維基百科」的參與 事實上,由於維基百科的「共同創作」性質,我個人覺得這是一個大家一起整理相關資料的絕佳平台。當然,由於歷史的書寫本來就涉及不同的史觀和詮釋,某人所書寫整理出來的條目,其他參與者未必能夠完全接受,也因此,對某些較具爭議性的條目而言,在維基百科上引發的編輯戰也就層出不窮。但是,只要秉持某些基本原則,比如說撰寫的任何史料均有清楚的資料來源、撰寫人物評價時能參酌正反兩方面不同的意見、撰寫時盡量避免主觀性太強的文筆和語氣等,由於維基社群的參與人數已經成長到一定數目,也由於該社群的參與者基本上抱持各種不同政治立場的人都有,通常,這些爭議也都可能可以透過一定的程序來解決。 我期待更多的朋友對於維基百科 — 特別是該百科上和台獨運動相關之條目 — 的參與!!!
「膚所在─餘音」skinSITE─Past Tune曾韻潔 歷史如何透過藝術轉譯?藝術語言如何傳述建築物本身的故事? 「膚所在skinSITEs」演出是「後劇場」(Post Theater)跨文化創作計畫之一,第九系列「餘音Past Tune」,特地在台灣就地製作,並與台灣舞者柯德峰協力合作,演出長度約15分鐘,2/1-2/4在台北二二八紀念館地下特展室,演出共三日。 「後劇場」使用簡單的多媒體數位的藝術形式,呈現紀念館建築物本身歷經不同時代的故事。紀念館本身充滿了時代遞嬗的痕跡,自1930年台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作為「台北放送台」,為發展台灣的廣播事業所設,便開啟了此棟建築物的風花雪月,1945年由國民政府接手後,名稱改為「中國廣播公司」,至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此建築物被當作第一個向全台發聲的重要角色,所有黨政軍相關政令的發佈皆透過廣播機制,而後當中廣新建廳舍完成後,1972年建築物便交還臺北市政府管理,作為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辦公廳舍使用。二二八事件在解嚴後逐漸被公開與重視,在1996年時,才由市府正式成立現今的台北二二八紀念館館址所在。 「膚所在—餘音」劇場表演巧妙地結合展覽之展場空間與劇場場域,後劇場利用本身原是展覽場規劃之一的「門」,作為整齣劇碼的觀看平幕,「門面」以延展性極佳的軟膠膜製作,製造多媒體影像與舞者表演、2D與3D的視覺融合。史料紀錄性的影像與肢體舞蹈的演出中,塑造了一個擬人化的建築物「精靈」的身份,也就是由舞者所飾,以「精靈」的肢體表演貫穿紀念館的內在精神,娓娓述來時代性的故事脈絡,暗喻建築物體內承受壓抑及扮演傳播的角色,在規則的背景律音中,「精靈」扭曲的身軀,被淹溺在不斷地從四面八方伸張而來的千萬之手、層層如水如血的液狀底下,忽轉漸急促的呼吸聲頻,舞者的身體在「門」後起伏舞動,身軀向門外撞擊像是欲爭脫逃離禁錮自己的場域,投射於門上的影像與舞者在門後的舞動,製造出身形與影像似真似假的疊合,舞者越劇烈掙脫浮出,自「門」後浮出的身形越顯而明顯,最後上半身軀完整浮現,高潮於是落下。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在時代的巨輪中曾經扮演過幾個不同的角色,「後劇場」劇場團體(由日本藝術家棚橋洋子Hiroko Tanashinai、德國藝術家馬克思‧舒馬克Max Schumacher二人組成)在台北二二八紀念館的史料室中,認識有關此棟建築物的歷史故事後,與台灣舞者柯德峰溝通協調他們的創作概念與脈絡,在棚橋洋子對藝術的看法提到:「藝術是在一個跨文化的世界中讓我們達到互相理解的途徑。」當二二八事件成為許多台灣人民對高壓統治下集權暴力的集體記憶,「後劇場」透過屬於非見證者的眼光,讓藝術作品成為一種觀看的角度,藝術擁有抽象的視覺語彙,讓擁有共同生命記憶的人們感通到共有的情感,甚至透過藝術的手段讓為未參與這些事件的人們及年輕世代,以藝術較為柔性的特質傳遞第三者的反芻。當歷史故事接受了藝術手段的詮釋後,便重新塑造了歷史新的形象,「後劇場」的工作模式是與當地藝術團隊合作,以感應式的電子多媒體製作在地地域性的裝置作品,他們已參與過世界各地的藝術節與場所的演出節目。「膚所在skinSITEs」系列是他們最近的創作計畫,以結合當地建築物本身與當代藝術跨領域的手法重構建築物的故事,建築物本身擁有屬於其自身的的功能與所在地意義,因此計畫中以和在地藝術家合作,創作中而達成某種程度的藝術想像與交換。 1996-1999年間,台北市立美術館也曾經每年委託不同策展人,為二二八事件策劃展覽,其展出漸由文件式的史實探索與呈現,進入實驗性地由藝術家以歷史事件為軸心,對事件進行反思與開拓,但不可避免的,在歷屆參展作品中仍多圍繞於事件本身的描擬與見證,然而四年的二二八紀念美展已然啟發有關台灣對自我身份認同的主體性思維。數年後的今日,E世代的藝術家在游移各國、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們互動中,進行他們的藝術創作計畫,而「後劇場」更以文化交換的姿態切入這個歷史事件,集權暴力事件在歷史的脈絡中出走,重構出文化關懷與省思,當代藝術讓作品被思考的角度迎向更多層面,在「後劇場」試圖給予建築物再度發聲的機會中,也許正如馬克思‧舒馬克(Max Schumacher)所關注的思考:「如何在多媒體科技、全球化經濟、以及身分認同後現代概念下,讓劇場成為一個更有效的藝術形態?」
譜出台灣的音樂──郭芝苑林秀鄉 整理 2006年獲行政院文化獎、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第10屆國家文藝獎的台灣國寶級音樂家郭芝苑,在他的作品中,最為人所知的,可說是後來被改譯為華語版,放入音樂教材中的《紅薔薇》。這首《紅薔薇》原是詹益川所創作的台語詩,郭芝苑為其譜曲,後來被正式編入音樂教材中而流行起來。此外,還有經歌手鳳飛飛演唱而流行起來的國語歌曲《初見的一日》及閩南語歌曲《心內事無人知》,捧紅劉福助的《歹命子》等。但是郭芝苑並不希望大家只記得這些歌曲,他所創作的作品種類多樣,包括歌劇、管絃樂、室內樂、鋼琴曲、電影音樂、日本歌謠、國台語歌曲等等,是台灣近一百年音樂史裡,第一代作曲家中,除江文也之外,作品數量、種類、品質上較為完整的現代作曲家。 郭芝苑出生在1921年日治時代的苗栗縣苑裡鎮,從小受到家裡留聲機傾瀉而出的音樂,及住家附近廟宇酬神時演出的地方戲劇音樂(歌仔戲、正音、亂彈、交加戲、北管、車鼓小戲…等)的薰陶,對音樂產生濃厚興趣。雖然出生在富裕的醫生家庭,卻不顧父親希望他學醫的期待,在舅舅的幫忙勸說下,才得以赴日學習音樂。1941年郭芝苑進入日本東京東洋音樂學校,由於左小指先天向內彎曲,不適合學習演奏,轉而學習作曲。後因父親過世返台,而一度中斷學業。1943年再度赴日,進入日本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作曲科就讀,深受日本現代民族學派伊福部昭、早阪文雄及台灣作曲家江文也的影響,而激發創作漢民族音樂的理念。 郭芝苑在成長求學時期,由於戰爭的因素,無法得到完整的學習,加上戰後台灣物資缺乏、資訊貧乏,可說是文化沙漠。他一生經歷了不同統治體制的台灣,深刻體認到台灣人的悲哀,因此,他自日本歸國後,致力於創作屬於台灣人的音樂,2005年12月由國立台灣交響樂團所首演的《台灣頌》中的歌詞,「自古以來台灣是多難的國度,自由民主解放,前途看光明……子孫在台灣建設新生活,獨立政權,台灣是世界的肯定,追求族群團結,台灣人向前行……」可稍窺視出郭芝苑對台灣的看法及他的台灣意識,也看出他透過音樂,對台灣的肯定。 這首《台灣頌》是1969年郭芝苑自國立東京藝術大學音樂學部作曲科結業時,希望利用所學的西樂傳統古典作曲技法寫一首大眾化,且具實用性的管弦樂曲作為回國的紀念禮物,因此採用了英國作曲家艾爾加(Edward Elgar)《威風凜凜進行曲》 (Pomp and Circumstance)的曲式,創作了管弦樂大進行曲《大台北》,而此曲也在2005年加以修改,成為《台灣頌》。 會採用《威風凜凜進行曲》的曲式,是因為郭芝苑很喜歡這首曲子,且這首曲子呈現出活潑、輕快且有鼓舞士氣的感覺。最早,郭芝苑接觸到這首樂曲,是他在日據時代就讀台南長榮中學時 (1935年),當時的校內運動會,學校都會以這首曲子旋律配上運動會的歌詞,來當做運動會的會歌。當時,郭芝苑以為這是一首日本歌,雖然喜歡它優美的旋律卻不知原本的曲名及作者,直到戰後才由LP唱片(未加入合唱的版本)知道,這首曲子就是英國近代作曲家艾爾加的《威風凜凜進行曲》。這首樂曲是典型的進行曲形式(三部形式),前段是輕鬆、勇壯的進行曲,而中間部分的旋律優美而莊嚴。原來的版本,是沒有合唱部分的,後來在1902年愛德華七世(Edward)戴冠式時,亞歷山德拉女王(Alexandrs)命令加上女中音獨唱及大合唱。現在這首優美、莊嚴而時常加上合唱的旋律,已經變成英國的第二國歌。 郭芝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英國交響樂團演奏艾爾加所寫的《威風凜凜進行曲》,演奏到中段時,觀眾起立跟著旋律齊唱,使他深受感動。長年來,郭芝苑不斷的在創作屬於台灣人的音樂,他所追求的,想必也是期待能創作出一首能讓台灣人齊聲合唱、使台灣人感動,又能代表台灣的音樂。 雖然郭芝苑並不贊成音樂家為政治服務,但他認為國家要強盛,不可以沒有文化根底,而音樂是文化中的一環,身為音樂家的他,決心要用音樂創作紀錄當下的社會現狀,畢竟現在台灣的國家意識太薄弱,透過音樂的流傳與傳播,可使大家知道台灣的美好與偉大。
書評:《看不見的台海戰爭》詹文碩 郭乃日著,高手專業出版社,2005。 有些書名令人猜不透書中內容,看完之後才覺得「書不可貌相」,可能僥倖地遇到了一本與自己有緣的好書,偶爾也深深地有上了大當的感覺。另一種書名則清楚地讓讀者知道可以期待的內容,所剩下的不確定因素只餘下能不能滿足這份被勾起的好奇心而已。《看不見的台海戰爭》屬於後者,對於關心台灣且喜愛讀軍事讀物的我來說,這樣的書名成功地引起了我的興趣,可惜內容並未完全滿足當初的期待,或許是我的要求太高了吧!。 全書共分為五個章節,分別是:「看不見的台海戰爭」、「破除台海的戰爭迷霧」、「進佔太空高地──台灣衛星影像情報發展秘辛」、「台灣太空計畫科學面紗下的軍事面貌」及「擎天載具V.S.探空火箭──台灣中程飛彈發展秘辛」。這些章節之間並沒有一定的先後順序,可以分開來看,當成是瞭解台灣近十年來一些一般大眾較不熟悉的軍事計畫,也可以一氣呵成地看完,將其視為對台海這場《看不見的戰爭》的系統性介紹。不過,也許是作者(記者)職業上的關係,所採取的角度較類似報章雜誌上對新聞事件的描述方法,有前因後果、來龍去脈,也有對事實的鋪陳與分析,因此在未來可能有成為史料的價值,但是戰爭理論部分則較缺乏。 《看不見的台海戰爭》描述的是台海兩岸之間的情報戰之局部情形,主要以訊號情報戰 (SIGINT, Signal Intelligence) 和影像情報戰 (IMINT, Image Intelligence) 為題,最後一章則回到軍事武器之研發。訊號情報戰在和平時期除了要保護我方訊號之外就是對敵方電波之監控與偵察,以竊取可資利用的情報或辨識敵方之軍事部屬,在戰時更增加了干擾及破壞對方訊號的任務。影像情報戰在現代則主要是利用商用與軍事衛星影像瞭解敵方之軍事部屬或者研究戰略地點之地形等。前一陣子,中國發射獵殺衛星之導彈便意在宣示其反制它國影像情報戰之能力。上述兩項情報戰做為整體情報戰之局部,目的皆在於揭開軍事理論家克勞維茨口中的戰爭迷霧,也就是要達到「知己知彼」的境界,進而減低戰場上的不確定因素,以控制風險並增加己方獲勝的機率。至於軍事武器之研發則屬於軍事競賽 (Arm race) 的範疇,企圖直接獲取科技上壓倒性的勝利,或間接的迫使敵方過度投資軍事國防而拖垮其經濟。 事實上,作者對於所提及的領域皆能深入淺出的介紹給讀者,然而將內容與書名做對比卻令讀者不免覺得不足。的確,像《看不見的台海戰爭》這般大的題目,非但是值得寫一篇論文的議題,而且是國家必須正視的戰略要題,畢竟「戰爭」並不是一件小事,而是關係國家存亡、人民性命攸關的課題。不過,作者會如此寫當然是為了迎合讀者的喜好,取一個「響亮」的標題吸引目光。這樣的內容符合一般軍事迷對國家軍事的好奇心卻也反映出台灣一般民眾對於台灣地緣政治戰略地位的不熟悉與漠視。翻開國外的報紙,可以看到對全世界各「潛在火藥庫」的深入報導與分析,我們將赫然發現台海被列為世界「八大熱點」(Hot Spot) 之一,而外國記者對於台海情勢的分析常勝過國內媒體的見解,這不太妙。而大環境之敵我意識不清、媒體之職業道德淪喪與妖言惑眾更轉移了大眾的注意力,身處「看不見的戰場」而毫無危機意識,尤其可怕。 的確《看不見的台海戰爭》存在,而且危險,但是本書內容卻著重於常識性質的傳播工作而沒有達到警惕讀者進而增加人民危機意識與全民心防的重要目的。這種隔靴搔癢的感覺來自於作者描述的其實不是戰爭而是軍事「較勁」,不是「戰爭行為」(Act of war) 而是「備戰行為」( Tactical / Strategic Readiness),這些都是「准戰爭行為」,差別看似不大實際上卻是差之毫釐,失之千里,讀畢此書反而讓人放下心:「原來《看不見的台海戰爭》只是這樣啊!有趣!」。造成這樣的結果相信是作者始料未及的。然則,問題出在哪裡呢?問題出在作者選擇介紹的戰爭領域是在「軍事戰場」上的,而我們和作者自己都知道1967年「一一三空戰」以來台海軍事戰場是一片空白的,是台海兩方都動彈不得,也無意燥動的領域。果真如此,我們是否可以放心地否定《看不見的台海戰爭》的存在? 很可惜並不然,因為「情報戰」並沒有停止,也並不僅止於軍事上的用途。例如觀察家便曾指出在冷戰結束後,許多前KGB及CIA之情報人員皆「轉換跑道」至民間或半民間組織服務。獲取的情報除了軍事方面的只能做為備戰用,其餘有關經濟、政治、外交及科技等領域的情報正每天被運用在真正的現代台海戰場上——經濟。因此,讓我們討論一下「情報戰」的概念。傳統的情報戰著重於保護我方情資並加以利用,同時竊取、變更或破壞敵方之情報,使我方得以做出正確的決定並誤導敵方之決策。作法上依序可分為情報需求定義、情報獲取、情報處理以及情報利用,此四步驟統稱為「情報流程圈」(Intelligence cycle),而越有效率的情報作戰單位越能快速且隱密的完成此流程圈。 情報獲取的方式可分為兩大類:藉由人員實地獲取之情報,HUMINT (Human Intelligence), 及藉由科技獲取之情報,non-HUMINT ,(non-Human Intelligence)。其中,由於本質上和社會大眾接受程度上的不同,HUMINT因其介於法律邊緣,風險極大且只能做不能說,常被有意無意的忽略以致於大家以為情報人員都像007!反倒是non-HUMINT因為風險相對少且高科技較「炫麗奪目」而常被渲染。某些情報單位更曾因為過度依賴、迷信科技而付出慘痛的代價(如CIA對911之束手無策)。而本書作者也是完全略過了整個HUMINT的部分,儘管「它」也許是「看不見的戰爭」中最慘烈的一塊:究竟中國派有多少特務在台灣?台商中是否混有台灣情報人員?間諜?反間諜?對於這些無名的第一線戰士,台海戰爭是他們的日常生活,也是他們冒著生命危險在進行的任務。 回到理論面,既然「情報戰」的最終目的是正面或負面地改變敵、我之決策,也就是獲取「影響力」,在近年來「情報戰」已經升級為「資訊戰」(Information warfare)、「輿論戰」(Opinion/Mind shaping) 甚至是「知性/知能戰」(Cognitive warfare)也就是將影響力之運用逐步推往人類最基本(上游)的「知的能力」與「判斷能力」。附帶一提,這樣的「轉型」使得過去的「情報戰」走出躲躲藏藏的宿命而在光天化日下合法地進行著滲透人心的工作。我們可以想像對於這些「知性專家」最極致的影響力便是電影「駭客任務」中描寫的駭人景象:人腦直接連結於一虛擬實境程式上,因而從生到死人都活在被控制、創造的幻影中。然而,這只是科幻情節嗎?試想專制國家的「洗腦」、黨國與領袖的造神運動,或者媒體這幾年來有失客觀的疲勞轟炸式報導,最後再想想某些國家是如何試著影響世界各國菁英之養成便能理解知性戰之真實性。 「大隱隱於市,小隱隱於野」,真正「看不見的戰爭」並非利用匿蹤科技將飛機、武器藏起來的戰爭,而是天天攤在我們的眼前卻完全地融入我們的日常生活,將敵我意識模糊化、戰場虛擬化、並將傷亡、損失無形化以致於敵人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如溫水中的青蛙般被麻痺、癱瘓的經濟戰爭及知性戰爭。二次大戰後,英國軍事理論家李德哈特告訴世人「癱瘓敵人」的間接策略是多麼地有效,然而孫子兵法中不是早說過「不戰而屈人之兵」及「攻心為上」的道理嗎?身處「看不見的戰場」而不自知就像矇著眼睛過十字路口一般危險。這是拜讀《看不見的台海戰爭》之餘的一些思考路徑之延伸,也是所有住在台灣的民眾應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