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論報》1981年7月31日《台灣公論報》創刊,是台獨聯盟的機關報,自勉為「海外台灣人的報紙」,由羅福全擔任發行人,洪哲勝擔任社長。取代機關報《台獨月刊》改為每周發行二次。 這份報紙是「百分之百站在台灣人的立場,為海外台灣人發聲」的刊物。
《台灣評論》「台灣評論」於1992年10月17日創刊,選在距71年前台灣文化協會成立之日,作為創刊日。最初一年,「台灣評論」委由一群志同道合的學者主辦。嗣後,隨著國內政論雜誌銷路的萎靡,遂改由台獨聯盟自編,作為贈送同好和宣揚理念的非商品性刊物。
共和國雜誌從《台灣評論》到《共和國》二千三百多年前,柏拉圖寫了三篇至今仍是學習政治,尤其是政治哲學必讀的著作,其中一篇叫〈共和國〉 (Republic)。柏拉圖寫這篇〈共和國〉時正是古雅典的政治最墮落的年代,他想透過他的政治哲學來挽回雅典政治的健康。 我們把這份刊物定名為《共和國》,是因為我們覺得目前台灣的政治也很不健康,想借用柏拉圖當時寫〈共和國〉的心意。此外,我們覺得台灣人一直渴望台灣早日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台灣共和國」的誕生也許還要一段時間,但現在有很多人在心中或在行動上為「台灣共和國」催生。我們也想用這份刊物來參加這個運動。
台灣心聲為什麼沒辦法講話?黃天麟 國策顧問 具有濃厚本土意識的電視政論節目「台灣心聲」,將於十二月三日播出最後一集後結束,消息一出,引起許多關心台灣本土的觀眾議論。由於公司高層僅發出關閉節目的指令,但並未告知原因,所以停播的幕後因素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被香港人「幹掉」,有人即歸咎於最近節目收視率之下滑。但筆者認為,真正原因應在於政黨取向之偏差及錯誤的立法,說一句「自投羅網」亦不為過。茲說明如下: 第一,大膽西進政策對國家認同造成傷害。「積極開放」是大膽西進的同義語,「積極開放」對經濟面之衝擊,股市動能減退、高失業率、低工資薪金增加率等姑且不談,它對台灣社會、政治、人文面亦造成了下列傷害: (一)最大的傷害是「西進資敵」行為的正當化與公德化。它在國人社會造成「中國非敵國」,甚至是「施惠國」的偏差概念,這也是連、宋的聯中制台引不起國人強烈譴責的主要原因。當「拚經濟」與「結合中國」畫上等號時,台灣主體論述就顯得欠缺說服力。 (二)它使泛藍選民增加。企業西進的結果,在中國之台幹人員躍登百萬,往返中國年達三八○萬人次,日久生情,心態上逐漸靠近泛藍,「本土化」、「正名」、「制憲」等自然引不起他們興趣,甚至反感。此種傾向以中間選民為多。亦就是經濟上越與中國結合,中間選民越會傾向泛藍的「一中」主張,「台灣心聲」的收視率自然下降。 (三)它使支持本土性節目之企業越來越少。以GDP區區三千億美元的經濟規模,台灣卻佔去了中國所接受之國外投資之一半(約二千八百億美元),致國內西進的企業在專制中國的制約下,在台再也不敢資助本土性節目,廣告節目都轉移至統派媒體,以示對中國之忠誠,本土節目無法獲得應有之經濟資助。 第二,迂迴讓港資、中資控制台灣媒體之立法本就是統派的伏筆。統派鼓吹西進,目的是營造「以經促統」的政經環境,同理,他們在制定「衛星廣播電視法」時,以「引進外資可帶動產業及技術提升」為掩護,採取對外資開放之立法,目的同樣就是有意讓港資、中資來控制本土廣電事業。當時的新聞局長同具此心。 第三,「港資非中資」政策,敞開了木馬屠城的大門。一九九七年以前說港資不是中資,或許還有一些道理,但一九九七年中國取回香港之後,港資就已是中資之一部分。但奇妙的是,我們的官員又再一次以「為不影響目前的經濟運作」為由,將港、澳地區自中國切開,「港資非中資」的政策思維與上述制定衛廣法時,以「提升國內廣電事業」為由,讓港、中資控制台灣媒體之政策思維如出一轍,目的就是統一。 經半個多月紛擾,新聞局針對T案(TVBS股權問題)裁定罰款新台幣一百萬元,此種無關痛癢的輕罰,對TVBS言等於繳了一筆小稅而已。過去經濟部對偷跑投資中國的台商同樣都以罰新台幣一百萬元或二百萬元草草結案(如宏力等偷跑罰鍰僅二百萬元),形同鼓勵偷跑,也促進大膽西進之大功告成。政府政策如此,環環相扣,惡性循環,本土聲音焉能不式微。 希望熱愛台灣的國人,當為「台灣心聲」之消音而沮喪之餘,多了解其背後真正的原因,作出正確的反應。
黃文雄:去中國化 日本能,台灣為何不能?陳宗逸 《新台灣周刊》記者 黃文雄希望台灣能夠很快出現一位有遠見的政治家,為了未來五十年的台灣,一步一腳印的踏實建構出台灣應該有的國家公民意識。 「中國的侵略本身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台灣人對中國的騙術毫無警覺。」這是知名的台裔日籍思想家黃文雄,面對今天台灣深陷中國化陷阱,無法「去中國化」而造成的國家危機,最深刻的感受。黃文雄說,中國是一個全世界最大的詐騙國家,前總理朱鎔基就曾經說過:「中國全部都是謊話,不會說謊的只有騙子」。中國已經搖搖欲墜,在政治、經濟、自然環境、人口壓力、天然資源等問題上面,幾乎束手無策,即將崩潰,中國對台灣的染指,全部建立在虛幻的詐騙與宣傳上面,全世界都已經清醒,似乎只有台灣人越陷越深。 詐騙集團鼻祖 歐美認知甚深 黃文雄從一九六四年起就長期住在日本,數十年來以出版著作來從事台灣主體性的啟蒙工作,透過日本社會的觀察角度,黃文雄看到了中國的危機,如今這個危機將用詐騙的手法,將台灣一起拖下水,黃文雄深感無奈。「中國人什麼都不行,最在行的就是宣傳,用『捏造』的手法來塑造媒體宣傳效果,日本人也曾經受過騙,只是如今已經醒來了。」黃文雄曾經寫道,中國到處充滿騙術,提倡「兵不厭詐」等「詐術」理論的孫子兵法,還成為被人稱頌的經典。 早在歐洲啟蒙時代,大哲學家康德和孟德斯鳩,就曾經說過「中國人是騙子」,日本江戶時代的學者賀茂真淵也曾經寫過:「唐朝是一個人心特別醜惡的國家」。甚至,著作《武士道》一書的日本大哲學家新渡戶稻造,還曾經怒斥中國人是「不以欺騙行徑為恥的厚顏無恥人種」。歐美日學者早有此認知,但是在備受中國威脅的台灣,有這樣想法的人,屈指可數。 即使是像日本這樣媒體發達的國家,在一九七○年代,還有很多人相信:「中國是一個沒有蚊子、蒼蠅、老鼠和小偷的人間天堂」。黃文雄說,當時的年輕學者和左派前進青年,對中國抱有相當多樣的幻想,稱為「中國夢」(China Dream),認為中國終將稱霸世界,日本必須要低頭接受,可見得中國的宣傳詐術,多麼的管用。可是在如今,日本人早就走出這樣的幻想,因為從統計數字上面看,中國那麼大、人口那麼多,國民生產毛額(GDP)竟然到今天還不到日本的三分之一,可見得有關中國的所有神話,幾乎都建立在詐術上面。只是,今天的台灣人,還無法像日本人一樣,看出這些荒謬之處。 桃太郎早覺醒 成功去中國化 日本人在幾百年前就成功達成「去中國化」,並以此順利進入現代化國家行列,台灣卻到了二十一世紀,還被捲入「中國夢、中國化」中無法自拔,黃文雄感慨,除了因為台灣人「毫無台灣一體的國家公民意識」之外,也與數年來在教育和媒體上面,毫無任何改革所帶來的後果有關。黃文雄說,「即使李登輝前總統很有使命感,以『實用主義』花了十二年的時間想要達成這個步驟,還是失敗了。」因為,「只有李登輝一個人,也無力回天」。 日本岩波文庫和新潮社在二戰前發行的世界經典名著和基礎工具書,是日本國民成為現代化國家公民的重要基礎建設。 阿輝伯有遠見 來自教育啟蒙 黃文雄認為,台灣受到國民黨的黨化教育荼毒,直到今天都還沒有脫離,政府沒有採取任何有效的改革措施,相當遺憾。他認為,「黨化教育最大的特徵,就是強調學生的『記憶力』,完全不重視培養學生的其他能力」。這也是造成台灣目前年輕一代「空心化」的中心問題。而日本的教育,即使被外界認為具有威權特色,但是以日本舊制高校的教育為例,「除了記憶力之外,日本特別強調學生的分析、統合和演繹能力」,因為教育精神的關係,台灣人至今還受中國宣傳所騙,而無法掙脫,日本卻可以從各種情勢觀察、分析,進而破除中國夢的幻想。他覺得,如果台灣依舊無法在教育上面提出任何的改變,未來被中國併吞且拖垮的可能性,相當的高。 日本重視學生的分析演繹和統合能力培養,所以李登輝前總統在寫《武士道解題》一書的時候,在開頭就特別強調,十幾歲的高校時代,就開始閱讀大量的哲學文藝書籍,並且思考生命的本質。黃文雄說,這是日本教育優秀的證明。日本明治維新之後,政府相當明智的「從最基本的功夫做起」,不論是工藝基礎、科學理論、世界文學名著、哲學家思想等很重要的基本著作,日本政府都在第一時間主導,有系統的將所有的歐美先進知識,精確翻譯並且引進到國內,讓青年學生可以以最方便的管道閱讀最先進多元的世界文明精華。「像是岩波文庫或者新潮社這樣的出版商,有系統的引進經典著作,不計成本推介給日本學生,這是日本政府重視基本功夫,施政有遠見且有理想性的優秀之處」,連在《武士道解題》的書中,李登輝都還相當感念像岩波文庫這樣的出版社,對於一個新生國家公民意識的啟蒙影響。 中資背後撐腰 媒體淪陷八成 反觀台灣,不只在基礎教育上,全面向中國化投降,在媒體甚至出版業,也全面被中國化攻陷。黃文雄說,中國人以詐騙立國,所以相當重視媒體宣傳,不論花費多少的資金,都一定要用媒體將整個國家的氣勢撐起來。中資入侵台灣的親中媒體,目前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從日本觀察,黃文雄認為從台灣媒體言論的荒謬可以看出,起碼已經淪陷八成以上。由於中資是由中國政府操作,可以不計成本用大手筆拚效果。 媒體現象是教育現象的延伸,兩者互為影響、是一體兩面。黃文雄認為,比較現階段民進黨政府執政,李登輝前總統的十二年施政,「他比較有在想台灣的未來,要怎麼走下去?李登輝可能因為日本基礎教育的培養,善於思考,掌權之後所想的,可能都是二、三十年之後,台灣可能面對的情境」,但是反觀執政已經五年半的民進黨政府,「可能因為執政團隊太過年輕,又受到黨化教育的影響,比較沒有去思考二十年之後的情境,眼光可能只著重在三、五年之後的大選」。黃文雄感慨,黨國教育因為著重記憶力,加上中國傳統科舉文化,造成現在台灣人重視經濟發展,不重視文化與思考的一種危機。只重經濟利益,只想要賺錢,加上不重視人文科學,施政著重短期效果,無可避免的就沒有辦法破解中國夢對於台灣的嚴重傷害。 戳破中國騙術 台灣才有期待 面對未來挑戰,黃文雄相當憂心,尤其最近在親中媒體與統派陣營一面倒的壟斷言論市場,台灣主體性看起來已經毫無招架之力。「最怕的不是中國的侵略,而是台灣人繼續甘願被中國騙,然後在中國崩潰的時候,被他們一起拖下水」。台灣的危機,是缺乏有膽識的人,像「國王的新衣」故事中那位小孩一樣,膽敢違反主流意見,出來戳破中國的騙術。回顧李登輝時代的努力,黃文雄希望台灣能夠很快出現一位有遠見的政治家,為了未來五十年的台灣,一步一腳印的踏實建構出台灣應該有的國家公民意識。「日本可以輕易去中國化,台灣卻沒有辦法,最主要的差異,就是因為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如果有政治家,敢出來破解這個中國法統體制的謊言,台灣的未來才可以期待。 *本文原載《新台灣周刊》,501期,2005年10月29日出刊。
原住民族的主權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壹、前言 一般所謂主權(sovereignty),有對外、以及對內兩個面向:對外來說,主權代表其他國家承認上述權威,也就是「外部主權」(external sovereignty);對內來說,主權意味政治實體在領土內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也就是「內部主權」(internal sovereignty)(Biersteker & Weber, 1996: 2; Brennan, et al.: 307)。Fowler與Bunck (1995:5) 分別稱之為「對外獨立」(external independence)、以及「對內至高無上」(internal supremacy)。至於「原住民族主權」(indigenous sovereignty、aboriginal sovereignty)的內涵,大致是被刻意做內部主權的限制性詮釋(Corntassel & Primeau, 1995; Maaka & Augie Fleras, 2000);而Brennan人(2004: 315、319)更是直截了當指出,既然外部主權不可分割,關鍵在於內部主權的水平(分享)、垂直(從屬)分配。不管如何解釋,主權代表著對於領土的擁有、以及土地的所有(Sanders, 1991: 186)。 一般而言,領土分為已經有主之地(occupied lands)、以及無主之地(terra nullius territorium nullius、或是vacant lands);前者的主權可以透過征服、割讓/轉移、或是支配而取得,後者的主權則可以透過發現、開發、或是有效佔領來取得(Jennings, 1963; Slattery, 1991: 200-201; Kerr, 1991: 11-12; Macklem, 2001: 113)。在所謂的「墾殖社會」(settler society),由發現、征服、開發、到同化的過程中,墾殖者的國家往往以原住民族的社會是無主之地,來合理化對於原住民族主權的攫取;歷經墾殖者的巧取豪奪,原住民族逐漸喪失傳統所擁有的土地,儼然是陷於主權國家架構之下、動彈不得的民族(entraipped nation)。 不過,隨著規範性理論的抬頭,國際社會對於人權的保障不敢明目張膽忽視(Cochran, 1999; Risse, et al, 1999),特別是自從1970年代開始,原住民族運動逐漸嶄露頭角,而國際法也漸次重視包括「集體權/群體權」(collective rights/group […]
回應「獨立的迷惑與獨盟的抉擇」莊秋雄 前台獨聯盟中央委員﹑美國本部副主席 從2086期(10/4/05)公論報念到自Taiwan News轉載的謝里法兄寫的專論〈獨立的迷惑與獨盟的抉擇〉。該專論提醒遷台後的「台獨聯盟」(獨盟)其盟員進入政府機關領導階層的不當,而給獨盟不少的批判及鞭策。對獨盟的盟員更有如下的嚴峻批評: 「(獨盟成員)令年輕時代堅持下來的建國運動以階段性任務的完成為理由拉下帷幕,勿寧說是對自己的殘忍,也是對理想的背叛,對生命的踐踏」。 謝氏的批評雖有所據,但做為堅持四十年的一個盟員,念到如此冷峻嚴勵的批判時,心情實在無法度不「沈重」。雖然已封筆多時,也不忍繼續沈默,於是再提禿筆,敘述一些個人感想及回應。 獨盟遷台後,筆者自認已不再有年輕時代的生命力為獨盟遷台後的新階段出力,於是逐漸退休到第二線。但仍繼續關心獨盟的運作,一直小心的搜尋、仔細的閱讀所有與獨盟有關的資料,特別是「盟外」人士有關獨盟的文章及報導。 其實遷台後的獨盟能見度並不高,因此外界有關獨盟的報導及評論也不多,就我的回憶,比較嚴肅的只有兩次:第一次是今春自稱「流氓教授」的林建隆教授來美為FAPA巡迴募款時提出的對獨盟的建議,他認為今後在美州的獨盟應轉化成FAPA屬下的「獨盟」;第二次就是這次謝里法兄所寫的這篇對獨盟的批判論文。林教授的建議比較複雜,不便評論,在此只對謝氏的批判發表些感想。 或許真的有些獨盟的盟員(包括筆者) 感到台獨運動的階段性任務 (倒蔣建台) 似己完成,但筆者未曾念到有任何獨盟的領導者曾做過此種論述,唯一由盟員寫出來表示此種見解的文章恐怕只有筆者約半年前所寫的拙文「獨盟成立五十週年感言」。該文有一段如此寫:「(獨盟,也稱WUFI)成立時的目標是運用所有可能的一切手段來推翻蔣家外來政權,建立一個自由民主的新台灣, 目前這項『事實獨立』的目標,可說在WUFI的努力參與下已經大部份完成了。今日所剩下的是在中國的吞併威脅下,整合台灣住民的建國意識,來向國際社會爭取台灣的『法理獨立』地位而己,這項艱巨的任務是無法只靠WUFI來完成的。」假如謝氏有親耳聽到「有國策顧問認為獨盟的階段性使命已經完成」這也只能代表該國策顧問像本人一般的見解而己,不見得就是代表整個獨盟已經「以階段性任務的完成為理由拉下帷幕」。 其實帷幕並未曾拉下,近年來多次的正名群眾運動、228手護台灣運動、及最近挺軍購護台大遊行,那一次不是獨盟站在攻堅的前衛性角色所促成的呢? 至於正在「分享中華民國」的少數盟員 (或前盟員),或許他(她)們誤信了加入難得出現的「本土」政權來共同努力是一條有效的建國道路,他(她)的做法應只是像本人寫的文章一樣,只是表現其個人的見解及判斷而已,未必代表獨盟己拉下運動的帷幕。不久以前,當獨盟主席發現走此路是誤判時,他也堅持的辭退了。 獨盟遷台後的能見度無法提高的原因是很複雜的。個人認為最大的原因是獨盟及其多數的盟員,其個性、其人生觀、其價值觀以及其相對的處世能力並不符合多數的台灣人及台灣社會,有人甚至稱獨盟成員是台灣人當中「瀕臨絕滅的品種」(endangered species),由這種人群所組成的政治組織,在白色恐怖年代奮力推動「倒蔣建台」的革命運動或有可能,但當蔣家外來政權有形的迫害消失後,要與其他新興的台灣人政治團体競爭、搶奪政治權利時其能力就相形見絀了。試舉一例來說明,本來十分專業十分認真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獨盟成員的黃爾璇教授,雖然很稱職的、很盡責的擔任完一屆,下一屆就被善於權謀操作的邱永仁取代掉了,近日報載邱立委經營的醫院有騙取建保費之嫌,鬧得沸沸揚揚。台灣執政的民進黨如此,海外不也差不多?試看當今海外與台灣「本土政權」關係密切的單位,全球民主聯盟也好,各地商會也好,僑務委員會也好,當今在這些海外團体中活躍的人士有多少是過去白色恐怖年代的拼命者? 要一條廋弱的老牛拖重車,只是嚴峻的鞭策恐怕是不夠的。本文只在表達個人感想,並無意辯駁謝里法兄的論述。
時局建言陳玉峰 台灣生態學會常務理事、靜宜大學生態學系教授 今年大部分時間投入南橫山林的調查與撰寫,上星期我在山上領悟了一些台灣山林的,新的奧秘,內心欣喜而安詳,卻也在同時,想到了我們共同的母親—台灣,想到了讓人講不出話的現今時局與社會,我輾轉難眠而捫心自問,究竟我在現今台灣該做些什麼,必須承擔何等責任?因此,我趁星期二上台灣心聲節目之際,向笨湖仙提出要求,給我十五分鐘,我要向民進黨政府提出建言,因為這些話不能等到2008年,到2008年只變成打落水狗,很不厚道。 身為台灣人,我要向「本土政權」提醒與要求: 第一,四百年台灣人開拓史從未當家作主,欠缺自主主體文化,罕見自然自在的本土尊嚴人物或風格,更加悲哀的,外來威權的影響之下,長期養成台灣人只重眼前近利的淺腹、輕浮,也形成現今台灣文化的國病,我們要求政府提出文化價值改造的國策;我們更要要求21世紀教育本質的總反省與大改造。 第二,台灣歷經五大政權主宰,卻從未揭櫫以台灣為國土的終極目標的立國全盤大計,我們要求政府提出以台灣為國土、全球為背景的永世宗旨與理想,並具體提出於憲政改革。 第三,60年來政府將資源挹注國營事業及特權財團,迫使中、小企業發展打帶跑、欠缺研發根基的泡沫經濟,十餘年來雖然逐漸轉型,卻在西進及外移的淘空困境之下,導致台灣經濟體質更加虛弱,我們要求政府提出21世紀本土自主經濟總理想與具體的政策,不要再提空洞口號的「拚經濟」。 第四,所有經建發展與改革,必須回歸台灣國土的現實與事實。台灣國土經過60年錯誤的、抄短線的、沒有明天的、耗竭的、污染的開發,1989年以降,大地反撲、土石橫流、澇旱並生、生物疫變而捉襟見肘的災難風起雲湧,我們要求政府真正檢討土地利用的歷史結構大病,釜底抽薪地提出國土永世計畫,「寧可失掉政權,不能不照顧家園」,台灣的環境危機,「明天過後」已在眼前。 第五,我們嚴正向民進黨政權呼籲立即進行政治大改革,請阿扁總統與謝院長等領導團隊,放下「為選舉而政治、為政治而選舉」的海盜思想、價值觀與邏輯,改以治國理想、遠見為優先。阿扁總統絕對是一個有魄力、有智慧的領導者,請以最後機會,讓人民可以相信政府,請阿扁政府放棄用人唯私、期約賄選、過度妥協、偏狹意識的用人方式,請重用現今官僚系統真正有智慧、有愛心、有能力、有遠見、宏觀的公務人員,並向國際、民間尋覓人才進行改革。現今台灣政局最需要的,就是最簡單的「商鞅變法」第一步,同時,我們要求真正的民主與法治,而拒絕亡國前的假自由、真亂象;我們更相信,社會公義的提昇,必須從政治改革起步。 第六,我們要求政府提出21世紀國家科學總政策,台灣需要科學革命,深沉檢討科學哲學、科學史、科學教育等等根源面向的內容,扭轉近年來注重表面、學閥分贓的,一大堆教育部、國科會的搶錢計畫,導向長遠的國家科學及科技的大改革。 其他諸多第二層級的議題無法在此敘述,而總體來說,我們要求本土政權提出我們期待60年的台灣真正的希望,讓人民體驗、感受到終極的歸依,以及回歸設立國家的本質與意義,而非現今政黨營私、內鬥內耗的悲劇。 陳水扁先生、謝長廷先生是台灣之子,是所有台灣人的朋友,我們不能批評;陳水扁總統、謝長廷院長是公器,其所執行的公共政策,天下人皆該提出批判與鞭策;但願陳總統、謝院長等,可以重用好人才,用來彌補陳水扁先生、謝長廷先生等的性格、能力或種種面向上的小缺失。 任何人隨著年歲增長都可以察覺社會的變遷,用心且有能力找出結構性或關鍵的變遷脈絡,或暸解變遷主軸的人叫做具有觀察力;可洞燭、暸解變遷的因果關係者謂之有智慧;有大智慧又有大慈悲心,又心存台灣主體,且選擇己身最恰當的若干工作、志業,無私地獻身者叫做知識分子。期待台灣濟濟知識分子挺身而出,善盡台灣人的一份責任。 *本文原載台灣生態電子報第84期,http://www.pu.edu.tw/~ecology/taiwan/e-paper/ep-84.htm
「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的法理爭議(上)削弱國家法地位自陷中國附庸 親民黨版的「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充滿違背立法原則的矛盾,並隱伏體制衝突的憲政危機,還想藉由「九二共識」和「四不一沒有」的法律化,將兩岸分治的實然狀態整合成一個國家,強烈威脅國家主權和憲政體制。 該草案一旦完成立法,不但將摧毀權力分立的制衡機制,更嚴重的是,台灣的國家法地位將因國內立法而自我限縮,進而塑造出台灣人民同意邁向政治統合的假象,逐步把自己內化為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 一、違反民主原則 該草案最引人非議之處,就是國親等在野黨企圖利用國會多數的優勢,替二千三百萬人民決定台灣前途,設定與中國合併的單一軌道。這種立法,無視人民對國家前途的意見分裂,直接割棄反對統一的民意,並利用威權時代的政治主張來囿限台灣人選擇國家前途的權利,強調「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九二共識),徹底顯露出政治權謀的考量,是一部違反民主原則的意識形態法案。 二、內容矛盾疏漏 (一)法案文字充滿歧義 第一條明定:「在﹃四不一沒有﹄及﹃九二共識﹄前提下,為化解戰爭危機,促進台灣海峽兩岸和平,以確保中華民國憲法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及台灣地區人民生活福祉,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規定制定本法。」 從文義看來,第一條就違犯兩大謬誤:(1)無視不同意見,濫用國會多數,將極具爭議的政治詞彙置入法律;(2)法律文字力求明確,法案中若出現專有名詞,應先進行名詞釋義,以降低適用時的爭議。但草案僅在立法說明中解釋,條文卻隻字未提。 這種粗糙立法,不但會引發憲政體制和國家主權的劇烈震盪,適用時,亦將釀生解釋上的爭議。 (二)法律概念有失嚴謹 雖然立法技術可適度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抽象概念,但草案中規定「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委員的資格必須是「認同中華民國憲法之公正人士」,則難以驗證,因為「認同」與否,係屬內心活動,外觀上不易察知。如果口頭上認同,內心持相反看法,要如何排除這些人士? (三)嚴重立法疏漏 草案總說明第六項稱「透過立法成立特別的任務型委員會,由各政黨推派代表,進行兩岸和平議程的協商。協商議定需經全體人民表決同意後,再與政府相關部門組成委員會,落實推動兩岸和平。」然而,細查十四條條文,只有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兩岸和平協議之簽訂,須經立法院審議,並交付公民複決通過,始生效力。」卻遍尋不著「與政府相關部門組成委員會」的任何規定。 須知,立法說明只能做為解釋法律時參考依據,只有立法說明卻無條文規定,是不拘束任何人。不知起草者是有意忽略,還是根本沒發現,才會擬出這種牛頭不對馬嘴的法案。 三、影響台灣主權 以國際法的角度看,主權應具有最高、絕對、不可分割、不可讓渡等性質。站在主權國家的立場,「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對台灣將產生何種不利影響?分述如下: (一)政治上的影響 要談「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的政治效應,可藉大韓帝國從獨立國家逐步喪失主權的過程窺其梗概。1905年,日韓簽訂第二次協約,韓國成為日本的保護國,當時日本高倡日韓合併論,韓國最大的政治結社「一進會」也力主合併。1910年,大韓帝國總理李完用與日本代表寺內正毅簽訂「日韓合併條約」,大韓帝國將主權讓與日本,日本則把韓國併入版圖。 對照之下,中國對台灣,就像當年日本對韓國一樣,都具有領土野心,加上內部也有尋求「統合」的聲音,所以試圖把兩個國家「合併」為一個國家。 雖然時空環境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但反觀自我矮化的「海峽兩岸和平交流促進法」草案,到處流露出視中國為宗主國的心態,台灣在某種程度上,似乎隱伏著日韓合併前的政治氣氛,只是操作手段不同,一為國際條約,一為國內立法。 因此,台灣一旦通過這部法案,就等於向中國做出「合併」的暗示,在這個大前提下,中國當然願意對台灣釋出「善意」,台灣則須逐漸放棄國家的基本權利,仰承中國鼻息,參與無關痛癢的「非政治性國際組織」,從經貿整合、文化交流,最後完成政治合併。 (二)國際法上的影響 從國際法的角度解析,這部草案的爭議焦點在於主權法律屬性的轉換,就是使台灣的「外部主權」遞減,僅存「內部主權」。換言之,這部草案亦可視為國會立法追求與他國合併的「主權讓渡法案」。 何謂「讓渡」(alienate)?個人放棄一部或全部自主權,把事務決定權委由他人處理,就是權利讓渡行為。同理,國家把事務決定權的一部或全部委諸其他國家、國家聯合或國際組織處理,就是主權讓渡行為。一般習稱的「美利堅合眾國」,原文中的“United States”,本意就是「國家的聯合」,各國(state,州)把部分主權讓渡給聯邦後,雖仍保有憲法和法律,但因失去外部主權,已經不是真正獨立國家。 由此觀之,「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雖未明定讓渡主權或領土,惟細究全文,卻僅見摘除獨立國格的立法權謀,例如與中國協商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就等於須經中國同意才能參與國際組織;如此一來,將嚴重削弱台灣的國家法性格,自陷於中國附庸的地位。 同時,國際社會也會根據台灣的國會立法,重新檢視台灣的主權和國際生存空間,把台灣定義為「準香港地位」。種種跡象顯示,該草案似乎有意呼應中國的法律戰,替「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扮演開路先鋒,用意令人質疑。 「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的法理爭議(下) 制憲斷亂源為台灣徹底解套 (二)組織定性困難 該委員會不像海基會,海基會是政府出資設立的私人團體,受政府委託行使公權力,屬於間接行政,本身不是國家行政組織的一環,定位明確。然而「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既想取代海基會的功能,又要兼行陸委會的職權,本身卻隸屬於國會,很難定位其屬性。 再從國家賠償法的角度觀察,該委員會若不法侵害人民權利,賠償義務機關究竟是委員會本身呢?還是立法院? (三)逸脫監督的怪異組織 該委員會並非憲政體制下的國家機關,卻兼具不同國家機關的權力,任何民主國家若需要這種機關,也會明定於憲法,使之成為「憲法機關」。然而,在野黨在憲政體制外,竟想透過立法創設國家機關,所以設計出斲傷權力分立的怪異組織,違憲情形不辯自明。 再者,該委員會的預算由立法院編列,從組織層級分析,它究竟是機關,還是機關單位?恐怕連起草者也說不清楚。更何況,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僅適用於行政院及其所屬各級機關,該委員會根本不受規範,只要不違背國會多數黨的意見,其決議就具有形式上的「正當性」,試問人民要如何監督? 七、一廂情願的政治想像 (一)放棄國家地位能謀和平嗎? 草案總說明指出,想仿效東西德的「基礎條約」來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殊不知,戰後德國在占領體制下一分為二,土地、人口及國力居於優勢的西德堅持「一個德國」原則,任何國家只要和東德發展外交關係,西德就和該國斷交(例如前南斯拉夫聯邦和古巴),直到一九七二年,西德放棄圍堵政策,兩德因而簽訂基礎條約,前提就是互相承認對方為主權國家。 在野黨若有意仿效兩德模式,就應從這個角度進行理解,要求中國承認台灣為主權國家,才是正道。 然而,若把「九二共識」納入法律,就等於把「一個中國」明文化,台灣在國內法上將成為中國的一部份,如此一來,簽訂和平協議的基礎完全消失,這種設計豈不矛盾? (二)單方面意思表示,如何對中國產生拘束力? 第二條立法說明的第十一項指出,在「四不一沒有」及「九二共識」的前提下,台灣不獨,中共不武,雙方簽訂和平協議,保證兩岸維持現狀五十年。這段話,除去北京領導人的招安口吻後,就只剩下台灣在野黨的夢囈,因為台灣國會的立法意旨怎能拘束中國統治者的意志? (三)中國願意創設一個對等機關來對談嗎? 第三條立法說明指出,「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代表台灣人民,與中國大陸可充分代表民意的﹃對應機關﹄,共同推動兩岸和平議程與協商」,更是徒具想像的空論,因為立法院創設一個橫跨國家權力的憲政怪獸後,竟然期待中國也有一個「可充分代表民意的對應機關」來進行對談,豈不荒謬? (四)「兩岸兩席,共同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的詭異辯證 「兩岸兩席,共同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的說法更是荒謬,單從文義解釋,顯示台灣只願意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亦即NGO),然而這部份台灣早已努力多年,根本不需和中國協商;再觀察立法說明,要「促使大陸協助台灣進入非政治性國際組織,因應全球化趨勢與需要」,更證明該草案有意透過立法鎖住台灣的法地位,剝奪台灣參與「政治性」(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機會,使台灣呈現準特別行政區的屬性,因為香港也是以這種身分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 我們必須注意,兩德統一後,原東德的國際法人格(internationallegalpersonality)消失,完全喪失參與國際組織的權能。而南北韓之所以能在國際組織上占有兩個席次,其前提正是「兩個國家」,不是「一個韓國」。目前,台灣的實然狀態是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管轄權之外,如果我們立法限定自己只能參與「非政治性」國際組織,而且必須取得中國同意,那麼台灣不完整的國際法人格將益趨萎縮,終至消滅。 八、和促法草案的警示 該草案立法疏漏、矛盾叢生,卻指出一個不得不令人正視的問題,就是法源。第一條稱立法依據是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增修條文把「中華民國」區隔為兩部份,謂:「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權利義務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事實上,最早依據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制定的法律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也開宗明義指出:「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 兩相對照之下,該草案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實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雖然預設統一立場,但未放棄目前的獨立狀態,「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則明白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主動放棄主權國家的法律屬性,自願享有類似香港特區的限制性權能。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憲法體系依然沿襲大中國架構,連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也揭示「國家統一前」,並據此將中華民國區分為「自由地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稱「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由此推衍而下的法體系,就算違背現實,司法機關也很難推定其違憲。 如果在野黨悍然通過該法,未來即使尋求司法解釋,被宣告違憲的部份,或將侷限於破壞權力分立,至於涉及「一個中國」的部份,雖然會產生嚴重的政治效應,但大法官會議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進行解釋,恐將陷入猶豫。 由此可見,如果不從根源著手,重新制定一部確認台灣國家法地位的新憲法,中華民國憲法的內在矛盾將永遠糾纏住台灣,很難解套。 […]
捍衛台灣主權 群俠聯手斬群魔陳玫君 《台灣日報》記者 由黃昭堂、金恆煒、江霞等10多位愛台人士共同組成「台灣群俠護台灣」助選團,自11月20日起巡迴全台說真相。 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華視總經理江霞等10多位關心台灣未來之士,昨共同組「台灣群俠護台灣」助選團,他們表示,現在整個台灣社會被泛藍政客攪得似是而非,因此將自週日起,自宜蘭出發、巡迴全台,透過時事、政論等各種角度,釐清事實真相,他們也呼籲選民在年底三合一選舉,以選票捍衛台灣主權。 除黃昭堂、金恆煒和江霞外,加入此助選團者還包括:文化總會秘書長陳郁秀、文建會副主委吳錦發、前勞委會(新聞)主委陳菊、前衛生署長涂醒哲、北社社長吳樹民、北社副社長王美琇、南社社長曾貴海、廣電基金會執行長林育卉、政論漫畫家魚夫、早期曾和鄭南榕共同合辦黨外雜誌的林世煜,及歷史學者李筱峰、台灣教授協會會長戴寶村、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彬、國策顧問阮銘、50年代白色恐怖平反促進會會長陳鵬雲等人。 「台灣群俠護台灣」助選團宣布,當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時,泛藍政客卻紛紛前往中國交流訪問,在立法院杯葛軍購預算,更積極推兩岸和平促進法,並誇大高捷外勞風波與TVBS(新聞)外資案,似是而非的言論,弄得人心惶惶,因為不忍見群魔繼續亂舞,繼續危害台灣,所以他們決定組團,到全台各地,從文化、歷史、時事、政論、媒體等各種不同角度,來釐清真相,同時也將督促扁政府追求政治改革。 黃昭堂表示,台灣人追求自由民主,並朝正常化國家發展的目標邁進,但是中國卻制定反國家分裂法,泛藍更推動有如投降法的和促法,因此,年底的選舉牽涉國家的前途,他要呼籲民眾看清楚候選人,選出真正可以繼續維護本土政權的人。金恆煒也指出,雖然年底的選舉只屬於地方性選舉,但是面對泛藍推動和促法等動作,要和中共聯手讓台灣淪為中國的地方政府,台灣人沒有悲觀和不投票的權利,而且要把票投給「對」的人。 *本文原載《台灣日報》,2005年11月15日。
給Google的公開信北加州台美人 給Google的公開信 我們關心台灣的台美人,向Google喝采致意,因為Google知錯能改,訂正了他們在網站的地圖上,誤指台灣為中國的一省的錯誤資訊。 台灣是一個有主權的國家,它有人民、領土、政府、國家憲法及軍隊,台灣以愛好「民主、和平」,爭取「自由」的普世價值立國,同時也是美國在亞洲最友善的盟邦。 我們來此是要對Google公司表達謝意,Google是國際網路業中首屈一指的大公司,它展現大公司非凡的氣度,有錯必改,把持商界應有的道德勇氣,擇善固執,並以提供消費者絕對正確資訊為原則,明確地判斷是非,不畏強權的經營態度,值得我們的敬佩。 在此,再次感謝Google公司,一個國際網路業的巨人,願意堅持原則,接受事實,承認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並非中國的一省,我們相信Google是一個值得世人信賴的公司,因為它所提供的資料與信息,是正確而真實的。 日前Google公司在Google Map上將台灣加上”Province of China”。引發台灣人的憤怒與抗議,一群北加州的台美人於10月11日前往Google位於加州Mountain View的總部遞交此封公開信,表達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絕非中國的一省。
洛磯山莊集會有感浩生 洛磯山莊集會有感 登峰洛磯九千尺 獨運群英慶五十 華鬢健步志如昔 痛陳時政非我期 獨盟美國本部老壯青七十餘名同登海拔九千餘英呎的丹佛洛磯山莊慶祝獨運五十週年共宿三日。悼念多人作古,喜見當年老兵烒明、主義、宗昌、秋雄、陳都、義昌、明基、富文、良信、垂憲、友禮諸兄一群好夫妻喜相逢,健談風生明志如昔,只惜燦鍙兄被禁出國。此會男少女多,丁蘭、明霞、郁彬、惠音諸姊單身赴會,大前輩楊東傑醫師三代同堂。總部主席昭堂兄主講獨運近況,近年美國本部許世模,郭重國,現任主席楊英育諸兄,以及新一代中委滿懷青志開創新局,台灣公論報有幸持續滿二十五年,學生社代有新人猶為可喜。全程由施忠男中委精心安排一併致謝。深感留美台人只求奉獻堅持理想的精神最可貴,堪稱可愛的台灣人。會中重申台灣時政尚非獨盟人理想中獨立民主台灣,期以共勉。 浩生 識 二○○五年七月
追索政治變革的文化意義李敏勇 詩人 首先引述一位日本詩人谷川俊太郎(1931-)在舊蘇聯解體前,旅行莫斯科而寫的一首詩〈胡蘿蔔的光榮〉,其中關於政治與文化相關的兩行詩句: 「列寧的夢消失了 而普希金的秋天仍然留下來」 早在一九九一年,我就引述這兩行詩句,寫了〈詩的光榮〉這首詩發表。詩中說,「詩畢竟是╱更永恆的存在╱比起革命╱不╱是比起權力╱是比起政治」。二十世紀初,最扣人心弦的共產革命,在不到一百年間,開創者崩壞解體,跟隨者的骨牌傾倒,剩下以民族主義和帝國主義維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在浪漫旋律裡苦撐的古巴。具有公平、正義、福祉的共同體夢想,何以至此?是政治,是權力的形式和儀式取代了意義的形式和儀式所致,是文化被破壞所致。 舊蘇聯解體,東歐共產體制傾倒之際,一部希臘導演安哲普羅斯的電影《攸里西斯生命之旅》:橫越東南歐的多瑙河,一艘平底貨輪載著巨大的白色列寧頭像,行經各個南斯拉夫解體的前共黨國家,象徵著一種權力的結束。列寧的文化性被政治完全取代,並且在政治實踐上被結束。 「列寧的夢消失了」意味的是列寧的政治理想,許諾給包括無產階級在內人民的公平、正義、福祉,不見了,「而普希金的秋天仍然留下來」則說這位俄羅斯詩人的詩,以及他詩中美麗的俄羅斯秋天風景仍然存在。就在列寧的頭像被傾倒的二十世紀末,俄羅斯為普希金的兩百週年冥誕在一九九九年以整個年度的紀念活動顯耀。 記得,那一年在德東旅行,就在歌德的家鄉威瑪,因曾訪問威瑪而在那兒豎立的普希金塑像,顯耀著文化的光輝,而東德的共產體制也不在了,列寧在那兒當然也沒有身影。 而台灣呢?二十世紀末的共產體制解體和民主化浪潮,勉強相提的也許是總統人民直選。李登輝以國民黨台灣化,嘗試為中華民國從殖民體制轉型作出努力。但事實是,殖民體制的幽靈比想像中頑強多了。二十世紀來這一波的某種程度世界性民主化浪潮,並沒有真正連動到台灣。就如同二戰後世界性的被殖民國家獨立浪潮沒有連動到台灣,台灣這個在特殊歷史構造裡,在被殖民症候中,一直未能連動到世界性浪潮,而成為特殊的不正常國家。 二○○○年的政黨輪替,二○○四年已經再次取代國民黨而進入第二個總統任期。阿扁總統和民進黨政府仍然沒有得到泛國民黨的真正承認,權力的紊亂被民主的假借交纏著,糾葛在治理的權力和民選議會競鬥中。「政治家精神」被政客們消磨殆盡,顯示著一種讓人民厭煩,不信的惡質。有夢的列寧,夢都消失了,台灣的政治人物還有夢嗎?還有動人的夢嗎? 看看台灣多少街頭還矗立著蔣銅像!看看台灣還有多少學校,從小學、中學到大學,校園裡還矗立著蔣銅像!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的人們,應該要想到政黨輪替,但殖民體制的陰霾並沒有改變。我們的國度,不像那些共產體制崩壞解體國家,我們不只文化沒有改變,連政治的改變也只是表面形式,因為台灣這個國家的靈魂—在還沒有正常化的形式後面的靈魂,並沒有改變。 台灣的政治變革缺少「列寧的夢消失了╱而普希金的秋天仍然留下來」這種體認。政黨輪替後,儘管台灣主體性,文化國家的口號相當響亮,但這都只是阿扁總統和民進黨片面的宣示,並非台灣人民集體國民意志和感情的顯現。響亮的口號,碰上「拚經濟」這種物質發展主義的無限擴張,缺少真正的吸引力與推動力,裝飾性大於實質。何況,文化、教育的詮釋權,在體制內、外,都不見得新政府比舊黨國更強、更有力。 一個國家的改變,不能僅僅由於統治權力的改變,而必須是文化意義的改變。民主化和獨立國家,並不僅僅是統治權力的轉換,而是相關政治的文化意義認知的實踐。台灣還被綁架在殖民體制的意理,在蔣銅像象徵的符咒裡。 「這鬼影子 已佔據路口數十年 混淆著視野 干擾著景象」 —李敏勇〈銅像問題〉 一九八九年發表的這首詩,問題仍未過去。儘管已經歷李登輝前總統十二年任期,阿扁總統兩任進入第六年,統治權力的台灣化,不等於文化的台灣化。被扭曲、破壞的主體仍未重建,遑論文化的生活性和相應全球化的國際視野。在民主和進步中,我們的國家依然被黨國幽靈盤據著,而且這樣的幽靈意識仍然是國民黨領導人選舉中標示的綱領。 台灣何時能出現在電影或類似的藝術形式裡,平底拖船載著傾倒的蔣銅像航行,象徵政治文化意義的改變呢?如果有一天,盤據島嶼路口、學校校園、官署門廳的蔣銅像被理所當然地清除,政治變革才有根本性的變革,新的政治文化才算有了奠基的條件,政黨輪替的充分意義才算形成,所有真正認同台灣的政黨才能追尋建構台灣民主化,獨立國家之路。「政治家精神」才有可能彰顯。 台灣政黨輪替以後的權力紊亂現象,不能單以國會未過半的朝小野大視之;也不完全是治理的權力弱於制衡的權力,而是一種文化問題,缺少政治變革背後的意義肌理,亟待盼望有一個正常國家的人民正視。
髮禁 人權 威權 心理 管理吳珮瑛 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為了該如何對待中學生三千髮絲的問題,近來讓學生、教師、學校、教育部與家長吵得沸沸揚揚,煩惱得不知如何是好。 身為正規體制中最末一端的教育從業人員,該如何管理學生的頭髮,向來就不是我們的課業。但由這些爭辯當中,卻讓我嗅出我在大家所認定的龍頭明星大學裡,所看到的學生,對於自我管理所產生的問題之可能原因。 日前強力要求學校不要過度干涉學生髮式的教育部,搬出的理由是,解除髮禁是維持學生的基本人權,使用一個沈重到令人無以負荷的理由,對於向來威權性格濃厚的教育從業人員是聽不下去的,教師與學校對教育部的反抗,不正好對應著學生抗衡老師與學校對於頭髮的干預。 兩相對照,就可以看出,不論是學生、老師或是學校都極厭煩被約制管理,但會造成今天的局面,絕對是起因於對彼此的不信任。教育部不信任老師與學校可以做到他所要的「理想境界」,而老師與學校也不信任學生可以達到他所要的「標準」。因此,對於教育部採取以處罰、簽約定等方式來管理學校,學校的反應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論學校採用任何對策來應付教育部,這些也都是聰明的學生會用來對付學校與老師的良策。 我們的學生就在這種週而復始的貓捉老鼠、瞞上欺下、對付師長、應付家長的循環中,一個年級度過一個年級,一個學校換過一個學校。而後在各方的壓力下,使盡全力來到人人稱羨的明星大學,讓原來的高中可以在校門口貼上大大的紅色恭賀單後,老師、學校與家長就有如溺水中被急救上岸的人,深呼一口氣後就雙手一攤、責任已了,認為我們的孩子就此可以自由、自然的展翅高飛,對於現在許多只有一個孩子的家庭而言更是如此。 有多少家長會關心自己的孩子在大學的學習狀況?插不上手是認為大學的課程太高深,所以無法一如過去可以幫孩子複習課業,或者認為孩子反正進了明星大學,出來之後就是明星學生?即使不是明星學生,也是有「流派」的大學生。 當社會時常批評現今的大學生程度日益低落之時,到底是什麼程度的低落讓社會詬病,讓大學老師及出校門後的老闆搖頭不已、嘮叨不休?數學、英文程度太差?或是任何專業課程的表現每況日下?或許有人會認為我們「身在福中不知福」,因為我們不可能有機會看到學生將三分之一加二分之一寫成五分之二,是沒有,但即便有,這些都不是我擔心的,我擔心的是學生的學習態度與做事方法。 就我站在明星大學這一個定點上觀察十多年的經驗,我確實看到學生在這些面向上往下傾斜的改變。身為這一群人的老師也很想得知,送到我們手中已是十八歲的年輕人,是如何被教育成長的。為何這一群從小讓家長與老師投入最多心力、財力與物力的孩子,在這些面向上會有這樣的現象,站在投資的角度,這儼然就是虧本的生意,而站在教育的角度,一定是在教育、養成的環節中出了問題。 學生越來越是一個口令一個動作,你如果忘了喊口令,他就原地立正不知如何往目標邁進,當你告訴他可以往前走時,他會告訴你:老師我不會做沒有做過的事,告訴他工作的截止期限,他不會往回推算安排各種工作所需要的時間配置,請他竭盡所能發揮想像時,他基本上是懶得去想,就算有想,他也會告訴你,這是課本沒有學過的,所以我不會。下午的課,他午覺睡過頭,然後告訴你,。為手機的鬧鐘聲太小聲,所以不知已上課,與你約上午十點討論事情,快十一點時才有氣無力的走進你的辦公室,以一個近似剛剛才匯款給詐騙集團的懊惱表情告訴你,是被他的鬧鐘騙了。 學生的這些表現所反應的是,從小在一個唸書行程與範圍被安排絲毫不差之框架中成長的孩子,已經失去各方面的自我管理能力。但這又與這一群學生,對很多事其實是似懂非懂卻又顯得很有自主性的特質完全不一致。我們可否合力使孩子在這連續的教育過程中,讓他們的自主性發揮在對自我的管理上! 中學時期的孩子是最叛逆的一群,孩子心理上的掙脫,所要爭取想必只是一個自主性,因此,當我們告訴他畸形怪狀的頭髮會使唸書分心時,但只要他抬頭一望博學的老師、或者唸明星大學的哥哥姊姊們的丹頂鶴髮,飄逸的長鬚時,他們會認為你是在唬三歲小孩。教他們做好各種的管理,就由管理頭髮的小事開始。期待在被大人尊重下的孩子們,會是一群有自主性,又懂得自我管理各種大小事的新世代。
名不正、事難辦林又新 中油公司顧問 林又新 我於幾年前回台在「中國」石油公司服務。由於我長期在國外持續參與台灣之民主化及獨立正名運動,碰到昔日志同道合的友人時,他們在閒聊沒多久後,總會問一句:「中油公司什麼時候會正名?」,令我不得不就一些相關實際困難作一番解說。 在台灣之正名運動,於去年之立委選舉期間,得到阿扁總統及政府相關部門不少正面的回應,確實令人寄以厚望。但是由於選舉結果不盡人意,選前之熱情似乎已成有待追憶。不過,「正名」一事又豈僅是炒作選舉的議題? 我在四月下旬時,代表中油公司以所屬海外石油及投資公司(Overseas Petroleum & Investment Co. 簡稱OPIC)總經理名義前往非洲之奈及利亞拜訪以尋求商機。經由我國駐當地代表處安排,與奈國總統之石油能源顧問及相關政府官員會談。由於奈國總統正好於前一日才訪問中國歸來,出席之一些官員以為中油(CPC)是來自彼中國之石油公司,害我不得不費時將中油名稱之來龍去脈解釋一番,表示此中油乃是CPC of Taiwan,自己難免覺得有點像李登輝前總統當年強調「中華民國在台灣」的無奈。 奈國總統之石油能源顧問在會談中表示,奈國今年之油氣礦區招標,曾於幾個月前在新加坡和美國德州休士頓舉辦說明會,台灣身為亞洲四小龍之一,而中油既是台灣之國營石油公司,他非常歡迎也期待中油參與投標;但是據他所知,中油似乎並沒有出席任何一場的說明會。我聽他此言,話中似乎帶有些許怪罪意味,知道這又是誤會一場。我只好再度向他解釋,中油在國外之投資,尤其在探勘方面,幾乎均是以前述之海外石油及投資公司(OPIC)及其子公司之名稱行之。奈國在美國休士頓所舉辦之說明會,即由OPIC在休士頓之子公司(Opicoil Houston Inc.簡稱OHI)當地人員就近參加。這場會面,光是為了澄清這些名稱就令我費盡唇舌,真有「名不正即言不順」,事倍功半之感慨。 當年,中油在國外之業務以OPIC掛名,也許有其歷史背景及實務考量;但是中油是我國目前經貿外交之重要一環,如今應有重新檢討修正之必要。譬如在中南美洲的厄瓜多爾,中油(OPIC)有兩個生產中之石油礦區,至今投資逾美金六億,但是厄國政府有一陣子並不知道這是來自台灣的公司。三年多前,當我奉派前往厄國重新設置中油駐外代表處時,即採用以PetroTaiwan之名在當地登記,以彰顯台灣在厄國之投資。 中油公司目前面臨之重大事項不少,包括民營化之推動、雲林石化園區之籌組規劃、煉油結構之改變、京都協議後CO2排放之減量等等。正名之事固然重要,但仍有緩急輕重,並非一蹴可幾,亦難脫政治考量。我在去年擔任中油董事期間已曾建議經營團隊評估正名之可行性,惟真正決策仍有賴執政當局評估外在因素,期以在「減少反彈,降低成本」的原則下達成。譬如:暫時保留目前簡稱「中油」及「CPC」的兩個商標,以漸進方式先將「中國石油」之名稱汰用;而「中油」及「CPC」亦可代表「中央石油」及「Central Petroleum Co.」,這是個相當自然的組合,甚至在未來民營化後,也多少意味中油公司與中央政府的歷史關連。 如果中油之正名在國內確是一時難以達成共識,那麼至少先將中油的海外公司OPIC「易名」為TPIC或PetroTaiwan,以便能名正言順地推展經貿外交,也才不會為善不為人知,白做功德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