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論報》1981年7月31日《台灣公論報》創刊,是台獨聯盟的機關報,自勉為「海外台灣人的報紙」,由羅福全擔任發行人,洪哲勝擔任社長。取代機關報《台獨月刊》改為每周發行二次。 這份報紙是「百分之百站在台灣人的立場,為海外台灣人發聲」的刊物。
《台灣評論》「台灣評論」於1992年10月17日創刊,選在距71年前台灣文化協會成立之日,作為創刊日。最初一年,「台灣評論」委由一群志同道合的學者主辦。嗣後,隨著國內政論雜誌銷路的萎靡,遂改由台獨聯盟自編,作為贈送同好和宣揚理念的非商品性刊物。
共和國雜誌從《台灣評論》到《共和國》二千三百多年前,柏拉圖寫了三篇至今仍是學習政治,尤其是政治哲學必讀的著作,其中一篇叫〈共和國〉 (Republic)。柏拉圖寫這篇〈共和國〉時正是古雅典的政治最墮落的年代,他想透過他的政治哲學來挽回雅典政治的健康。 我們把這份刊物定名為《共和國》,是因為我們覺得目前台灣的政治也很不健康,想借用柏拉圖當時寫〈共和國〉的心意。此外,我們覺得台灣人一直渴望台灣早日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台灣共和國」的誕生也許還要一段時間,但現在有很多人在心中或在行動上為「台灣共和國」催生。我們也想用這份刊物來參加這個運動。
悼念劉明修先生陳明裕◎在日臺灣同鄉會前會長 在日本政、學界人脈甚廣,才學及人柄均深受尊崇的劉明修(伊藤潔)教授於1月16 日逝去,台灣獨立建國聯盟黃文雄委員長立即為文悼思,惋惜之情猶在耳際,誰知又接到次男尚高君2月3日不幸因車禍身亡,34歲英年早逝之惡耗傳來,真是太意外也太令人難過。教授是我們致力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先輩,早期的情形黃文雄先生較為熟悉,其追思文中多有陳述。個人近年來也因種種機緣有幸與他們有些接觸,謹在此略述一二追懷故人。 劉教授不僅是「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的同志,早在1960年代就加入的大前輩,更是革命導師。在林建良醫師及我擔任「在日台灣同鄉會」會長期間,他在杏林大學擔任教授之時,也是洗腎度日飽受病痛折磨的時期,但憑其對台灣的熱愛,常常不顧病痛積極參與活動。最令我們憂心,也令我印象深刻的是2003年9月6日,台灣舉辦手牽手心連心的正名大遊行,日本也於東京大阪同步進行,東京方面是日本時間下午2時28分先在大久保公園大家手牽手、高呼口號之後,至鬧區新宿遊行再至西口公園於台灣時間2時28分(日本3時28分)再度手牽手,齊呼台灣正名、反對中國侵略併吞等口號。伊藤教授堅持要參加,當時他的健康情況不佳,我們再三勸阻無效,最後決定以推輪椅行進。為慎重起見當天由次男尚高君推輪椅率先報到。隨即披掛上陣。這是我與尚高君初會面,隔年2月28日大遊行,教授的健康更是每況愈下,在他的堅持與不屈不撓意志下,毅然再度走上街頭。 隨著健康狀況更加的惡化,舉凡「在日台灣同鄉會」或「日本李登輝之友會」的活動,如果不能自已搭電車赴會,就由尚高君推輪椅過來,也因此我們較有機會接觸到這位文質彬彬、謙遜有禮的青年,可惜因自身負有職責,無法抽空與他進一步交談。父子相繼辭世,再也無法看到推著父親輪椅連袂參加活動的身影,世事無常,令人唏噓,也令人懷念。 常常聚會難免會拖到很晚,黃文雄先生總是不放心讓他一個人抱病摸黑回去,教授一向不願麻煩別人,我們經常不顧他的婉拒,找人開車送他回去,有一回由我與張伯寅醫師開車送他,沿途談天說地,也提到他出生於宜蘭太平山麓,自小就接觸台灣美麗的大自然以及善良純樸的民心,森林系畢業後,如願在故鄉太平山林場就職,更加深對鄉土關切及愛護之情,但也親耳日睹國民黨外來政權的種種惡形劣跡,美好山河被無情摧殘,純樸人心被污染扭曲,也許這就是促成他這位有為青年決心告別父母親友,離鄉背井,赴日苦學並加入台灣建國之列的原因之一吧。 台灣子弟在日本苦學並非易事,1964年抵日後,先後在早稻田大學政經學部、明治大學法學部碩士、最後拿到東京大學文學博士,其求學過程中,刻苦耐勞,每天深夜駕著大卡車為柏青哥店送「 景品」,沒有休假日的艱苦工作,持續到在二松學舍擔任教授為止。 去年年底健康更加惡化,黃昭堂、宋重陽、廖建龍等先輩們相繼去探病,皆擔憂可能拖不了多久,後來,黃文雄先生偕我去探病時,意外的,當天他精神特別好,非常健談,我們抵達病房時他正在向室友上課,內容當然是「台灣獨立建國」、「打倒中華民國體制」,一見到面立即帶我們去會客室開講,從過去的軼事談到臺灣現狀,最憂心也是最痛心的仍是國內的亂況。聊到天快黑還堅持要親自案內參觀這所杏林大學附設醫院,劉夫人說這一天真是難得愉快的一天,也沒想到才沒多久就接到辭世的訃報,哀哉。 劉夫人靜女士勤儉持家,長期照料公公接著又照顧夫君,任勞任怨,典型的具有台灣美德的賢淑女性,是教授的宜蘭同鄉,二位都有很重的「宜蘭腔」,非常好聽也令人印象很深。兒女各自成家後都住在附近,內外孫都很喜歡找阿嬤玩,享受手煮的台灣料理尤其是宜蘭菜。 劉教授留下許多著作和論文,對國內政界多所建言、他一直默默地對台日外交作出許多貢獻。長期為台灣獨立建國運動耕耘在付出,辛苦了!您未完成的工作將由許許多多認同台灣國的人繼續奮鬥。
有受害者,怎麼會沒有加害者?《台灣二二八的真實──消失的父親》日文版新書發表會 「阮朝日228紀念館」館長阮美姝女士應「台灣研究論壇社」之邀,於2月22日在東京文京區Civic Hall作228事件的專題演講並舉行《孤寂煎熬四十五年》(日文題名:《台灣二二八的真實──消失的父親》),及《漫話二二八》(日文題名:《漫畫 二二八事件》)的日文版新書發表會。 阮女士在新書發表演講中,將自己的一生及寫書的經緯過程作了簡短的介紹。她的父親是在228消失的台灣菁英阮朝日(1900-1947)。二二八事件發生時,阮朝日正因為氣喘病發作,在家養病。三月九日他的好友醫學博士施江南突然莫名其妙被捕失蹤;三月十二日,阮女士回家探望父親,由於當時時局十分混亂,每天都有人失蹤不見,所以也勸父親避避風頭,但父親回答「我又沒有犯罪為什麼要逃呀?」。然而話才剛說完,阮朝日就被五名便衣人員帶走,就此一去不回。 音訊全無的父親到底在哪裡呢?每天都抱著一絲絲的希望四處尋找打聽,一直到二十年後阮美姝在東京神田的舊書店翻到一本王育德先生所寫《台灣》,阮美姝才覺悟到父親可能真的已經在二二八事件中喪生了。 阮女士的尋父之旅是從母親過世後才開始。原因是顧慮到父親的失蹤後視政治為禁忌母親的心情。受難者家屬在事件過後的種種傷害,除了親友的疏離之外,阮女士本身自己到目前為止仍常受莫名的恐懼及害怕之苦。演講中數度因而嗚咽。 「為什麼無辜的人會突然不見?」,即使在戒嚴令解除之後,還是有很多受難者家屬無法從國家暴力的恐懼中站起來。這種痛苦與無奈不是局外人所能体會的。 阮美姝也介紹了《漫畫 二二八事件》的畫作者張瑞廷自告奮勇作畫,途中因為二二八事件的慘狀超越想像而無法作畫的過程。從中也可以看出目前台灣青年對二二八事件的認識還不夠的一面,這也是長期以來國民黨政府將此事件當成禁忌,禁止談論更嚴禁探索真相,爾後更以制式說法掌控解釋權,怪不得至今社會上一般民眾對事伴的了解有限。 經過阮女士多年的資料蒐集,總算在將近半個世紀的1992年才終於知道父親阮朝日被羅織以「陰謀叛亂首要」,「利用新聞社散播不實消息」之罪名,在沒有任何審判及辯護,更沒有告知家屬的情形下,在被便衣帶走的數日後便喪生在「國家暴力」之下。 阮美姝也指出有很人搞不清楚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不同: ‧二二八事件:國民黨政權對台灣文明及台灣菁英的徹底謀殺 ‧白色恐怖:1950年到戒嚴令解除期間,以不公正不公義的審判對 言論思想的抹殺。 阮美姝也指出推算二二八事件受難人數是不可能的。因為就她的研究,許多受難者都很年輕尚未結婚,當然也就沒有像阮女士一樣的後代可以出來指証。而父母又已經往生。所以到底有多少二二八冤魂是未知之數。 最後,阮女士也說很多人被誤導,以為日本時代的台灣人過得很痛苦,其實並非如此,就有如電影「跳舞時代」的歷史鏡頭,印證當時的台灣在各方面都有相當的發展與進步。 主辦單位的永山英樹會長表示:二二八是當時台灣先進的文化水平和落後的中國造成的摩擦衝突,也是中國人企圖消滅台灣文明的手段,日本人不太理解中國人的狠毒與野蠻。歷經台灣的日本時代,國民黨時代的阮美姝指出一個事實:中國人的話不能信。國民黨外來政權為了掩蔽自已的滔天罪行,製造出許多理由,其中一項就是把責任推給日本,阮女士說「千錯萬錯就錯在日本人教台灣人守法。」 阮女士最後說,二二八事件是二十世紀的三大屠殺事件之一;歐美對過去的屠殺都已經作了清算,然而台灣的二二八事件到目前為止卻還停留在「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的情況。這種不公義的情形還要持續多久? 對許多日本人來說,台灣目前的政治現狀十分令人難以了解。親日‧仇日,親中‧仇中的混在,都令想要了解台灣的日本人十分困惑。要了解目前台灣的政治現狀,就不能不知道二二八,二二八是台灣六十年來的縮影及象徵。阮美姝女士的新書將能夠讓更多日本人了解台灣目前社會的矛盾與衝突,及增進日本社會對台灣的了解。
台大史的補白曾建元◎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台灣智庫法政部副主任 各位老師、各位前輩,大家午安。我要報告的論文題目是「戰後台灣校園政治事件之研究──以台灣大學為探討中心」。我為什麼寫這樣的文章,主要原因是今年(民國九十四年)是國立台灣大學改制的六十週年,校慶時間是在十一月十五號,就上個月。台大在四六事件時,有些校友逃亡到中國大陸,這次台大校友會總會長孫震到北京去邀請校友回來,但又因為他們身份敏感,有了一些刻意的安排,使他們在校慶日後的時間十一月二十八日才能回到台灣。在報紙一角有這樣的新聞。雖然四六事件已經是將近六十年前的事情了,現在台灣政府和台大當局在看待這段歷史與過去的校友,似乎還是不能坦然面對。另外,台大今年出版的《校史稿》(《國立臺灣大學校史稿(1928-2004)》),我看了一下內容,覺得裡面有些問題。例如,台大應該是日據時代台灣高等教育的結晶,它基本上由三塊組成,一個是台大校本部,即台北帝國大學;一塊是台大醫學院,最早是總督府醫學校,歷史比台北帝國大學還早;還有一塊是台大法學院,前身是台北高等商業學校,它的歷史也比台北帝國大學早,台灣光復後才廢校,併入台大法學院。這是台大的校史,要完整交代的話,要把這三部份寫清楚。特別是對白色恐怖的研究來說,戰後台大校園內非常活躍的學生,很多來自台大法學院,其實本來就是台北高等商業學校的學生,對台大法學院的歷史交代不清楚,是校史的一大疏失,必須要加以補充。 身為台大的校友,基於上述台大校史有關的因素,我想要寫這篇文章。另外一個原因來自家族的歷史記憶,這是因為家父曾群芳在台大法學院就讀時,也參與了當時的反抗運動,所以追溯這段歷史對我來說,是做後輩、做子女的,對於父親年輕時想些什麼做些什麼的好奇心的滿足。 我覺得比較遺憾的是:第一,這篇文章我應該有第一手資料,要花多一點時間跟長輩們多談一下過去的事情,不過沒有充分時間準備,文章就必須出來了。另一方面是,我從小跟父親就很少談論白色恐怖,因為父親總不願意多講。我有現成的當事人可以現身說法,卻老是從別人口中知道有關他的事,找到機會套他,才能慢慢拼湊出歷史的圖像,這是我寫作時也感覺比較遺憾的。但也許寫出來了以後,父親看了如果不高興說我寫錯了,這樣我才有機會多挖點資料出來。我寫出來有問題的話,請大家多多指教、提供意見,這樣才有可能校訂錯誤或發掘出新的史料。 日據時代,矢內原忠雄先生把台灣的高等教育與英國統治下的印度做了比較。英國在印度設立了十幾個大學,日本在台灣只設立幾個高等學校,但是跟印度不同的是,台灣的高等學校是由殖民者獨佔,不管是台北高商或台北帝大,日本人都佔了百分之七、八十的學生名額,但是日本人在台灣的總人口只有四十幾萬人,而台灣的人口是六百五十萬,日本人僅約佔全台人口的十六分之一而已,所以可以看出日據時期的高等教育對台灣人是相當不平等的。在此一背景下,台北帝大與台北高商的學生對於此種不平等、受歧視的狀況感到相當不平,反壓迫的民族意識,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萌生出來。 再者,戰後台灣學生聯盟的組成、二二八時期台大、省立師範學院學生集結圖謀軍事反抗,或四六事件前的三月二十九日台大法學院操場營火晚會等學生的動員,可能也跟日本高等教育的經驗有關。日本在大戰末期實施軍國主義教育,調了所有的大學生去當學徒兵,所以在二二八時,有很多台灣年輕人都義憤填膺,主動參與武裝行動,都和具有基本的軍事訓練有關。 再一點,在日據時代,雖然日本殖民政府是反共的,但是它對大學自治仍有一定程度的尊重。例如高木友枝在主持台北總督府醫學校時,就有校園自治的觀念,而以此來抗拒台灣總督府對校園的干涉。台北高商的《政治經濟學》課程教材之一,就是《資本論》,學生接觸左派書籍很平常,上課也常跟老師討論。在戰後台灣光復初期,中國國民黨和共產黨還處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親密伙伴關係中,當時的台灣大學生所接觸的跟中國有關的政治符號,有可能是〈義勇軍進行曲〉、是〈國歌〉、而無論三民主義或共產主義、新民主主義,都是帶有中國意象的政治符號,他們都一併接受。但是沒一兩年,國共內戰就開打了,相當多的台灣大學生對中國的政治敏感度不足,而且對於國民黨在台灣的治理感到失望,所以對中國共產黨就會寄予同情和充滿期望,也因此中共的地下黨在台灣的高校中,能夠吸引到有理想的青年的參與。 戰後初期的台大是個很活潑的學校。例如民國三十五年三月時,醫學院有許強教授領導的罷診抗議行動,主要原因是台大在接收帝大醫學部時,因為人事、經費的安排,使台大醫學院附設醫院某部份的職員工作權益受損,沒有納入台大編制,當時就形成台大醫學院對校方的抗爭,其他學院的學生也來聲援,希望藉此爭取大學的民主化。從我們現在看來,這樣的觀念和行動也是令人感到驚訝的。另外,台灣省立基隆中學學生在紀念五四運動的遊行遭到軍警鎮壓,當時的省參議員顏欽賢還特別請台大的學生代表詹世平替基隆中學學生聲援。由此可見,當時台灣高校知識份子在社會當中的形象是很正面的,而且深受倚重。由台大法學院和台大分別發起的抗議澀谷事件遊行與抗議沈崇事件遊行,我認為即是出自於台灣大學生對於過去殖民經驗的反彈,抗議澀谷事件旨在反日,並且凸顯台灣的主體性;抗議沈崇事件則旨在反美,而希望與全中國站在一起,希望台灣的學運與中國大陸學運能夠同步、同聲一氣。 我的文章舉證了台灣光復到中央政府遷台期間的三個政治事件,一是民國三十六年的二二八事件,看其中台大學生反抗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的勇敢表現;其次是四六事件,當年(民國三十八年)三月二十九號在台大法學院操場的台北市中大學生營火晚會,決議成立全省性的學生聯盟,引起台灣省主席陳誠的恐慌,所以他才決定在四月六日派兵鎮壓師院和台大,先下手為強,以避免學生聯盟的形成;第三是一九五零年代中央政府對地下黨學生工作委員會的鎮壓。台大法學院支部在當時校園裡的活動力是相當活躍的,法學院支部在書記葉城松、張璧坤相繼逃亡被害後,台大的學生運動才沈寂下去。根據我看到的資料,由孟德聲、胡佛、俞寬賜等右翼學生的再展開新文化運動在四十三年曇花一現後,要一直到五十二年才再有聲音微弱的青年自覺運動,反而是一九七零年代初期由香港和澳門留學生發起的保衛釣魚台運動,才為日後七零和八零年代的台大學運開展了新的歷史契機,不過這已是另一個完全不同於五零年代初期左翼運動的脈絡了。 以上是我對戰後初期台大歷史的研究,其中可能帶有一些揣想的成分。在座各位前輩許多人都是時代的見證者,希望大家多提供資料給我們後輩,記錄保存台灣歷史的工作,讓我們來做。 (本文為作者在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八日假臺北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之《臺灣人權與政治事件》學術研討會「人權與政治事件探討(歷史面)」場次宣讀論文時之發言記錄)
請問陳水扁總統,與中國統合的目的是甚麼?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根據媒體報導(《自由時報》2005/12/24),陳水扁總統日前在台北賓館宴請總統府顧問,呼應前陸委會副主委陳明通在總統府國父紀念月會上專題演講的看法,再度主張參考「歐盟統合模式」,這是陳總統在2001年元旦總統文告提出「統合論」以來,又一次嘗試以歐盟模式來架構台灣與中國的關係。 比起先前的提法,陳總統此回的論述更為周延,也就是強調歐盟在統合過程中所呈現的四大原則、精神價值,也就是主權、對等、民主,以及和平;而陳總統更特別指出,歐盟的統合過程只是一種參考模式,並非唯一的模式,也不是台灣未來要走的最後模式。這樣的說明,堅持國家主權的獨立,讓國人稍感安慰。 不過,我們也必須提醒陳總統,自從「統合論」出爐以來,國內外輿論一直保持著高度的關心。對於國際友人來說,如果台灣追求陳總統所謂的由文化統合、經濟統合、到政治統合,本著自決、自主的原則,他們自然不方便置喙,不過,究竟在東亞、亞洲、甚至於全球的戰略佈局,必定會對台灣有所保留。尤其是在軍購遲遲無法定案之際,台灣不只是要面對中國的經濟磁吸、外交封鎖、以及軍事威脅,很可能又要在國防軍事上被邊陲化,也就是被摒棄於美日安保體系之外,將對於台灣的國家安全造成無法彌補的重大傷害。 對於國人來說,如果「統合論」只是與中國虛與尾蛇的權宜之計,也就是寄望對方能因此承認台灣的主權獨立,或許可以諒解陳總統的委曲求全。然而,在甚多國人的國家認同仍然依違於中國人與台灣人之間,文化統合、經濟統合、以及政治統合並非線性的發展,而是三叉之戟,最終還是會回到政治統合的目標,因此,如果只是貪圖一時的苟安,卻讓百姓以為陳總統的絃外之音是要與中國統一,恐非陳總統所期待的吧!
和解難共生 內閣應走自己的路李心怡.林修卉 《新台灣周刊》記者 獨派人士多認為,內閣不宜時常更換,更重要的是國家主體意識、本土化要加強;台聯則建議,應廣納各黨派人才,謙卑執政。 民進黨縣市長選舉挫敗後,內閣異動的傳聞不斷,不但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頻頻釋放泛藍組閣的訊息,立法院長王金平也對外表示,總統陳水扁曾向他談到內閣改組的三個選項,包括行政院長謝長廷留任、在野黨組閣及民進黨其他人士組閣。不過,獨派人士多認為,內閣不宜時常更換,更重要的是國家主體意識、本土化要加強。而台聯則建議,應廣納各黨派人才,謙卑執政。 金美齡:選舉本有輸贏 不必垂頭喪氣 我是認為最好不要換閣揆,行政院長一直換並不好。換一個院長,很多施政又要重頭開始,這樣很不好。 選舉責任也不是謝長廷一個人的責任,選舉本來就有輸有贏,像日本,很多地方也是在野黨執政,但人家執政黨在中央也一樣做得好好的。民進黨不應該選輸就垂頭喪氣的,而是應該更認真,做給人家看。 如果要調整內閣,我認為有幾個人千萬不能換,例如農委會主委李金龍,我跟他接觸過好幾次,他真的很認真在推廣台灣農產品外銷,現在台灣農產品在日本很受歡迎,利潤也很高;教育部長杜正勝很努力推廣教育本土化以及本土意識,也絕對不能換;,目前高鐵正接近完工階段,交通部長最好也不要換,讓對政務熟悉的人繼續做比較好。 黃昭堂:內閣不宜常換 以免影響安定 我認為內閣不需要換,內閣首長經常換人會造成不安定感。政府施政本來就有成功的部分,也有失敗的部分,如果一遇到失敗就換人,那麼會造成內閣常常在換,政局也會很不安定。 其實,也沒有人會那麼天才,都不會失敗。施政也需要時間,才能顯現成果,我認為謝長廷的施政能力很強,從他在高雄市的政績就看得出來。雖然高捷有失誤的地方,但也不能否認他在高雄市的整體政績是不錯的。 我也不認為部會首長有需要更換的人,像最近外界點名應該要換的姚文智、杜正勝等人,我都覺得他們做得很好,尤其是教育部長,我曾當面向總統建議,千萬不能換掉杜正勝。有的人喜歡某些首長,有的人不喜歡某些首長,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能因為某些人不喜歡哪個首長,就因此換人,人才不能亂丟、亂糟蹋。 我覺得,問題是應該加強國家主體性,而不是換不換內閣的問題,這是整體結構性的問題,不是換內閣就能解決的。 *本文原載《新台灣週刊》第509期,2005年12月23日。
力挺阿扁廢雙統 黃昭堂完全投入文可棋◎《新台灣周刊》記者 陳水扁總統慎重考慮廢除國統會及國統綱領談話,掀起政壇波濤,藍軍及統派人士氣急敗壞,獨派團體則士氣大振,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接受本刊訪問時指出,陳總統廢除國統會及國統綱領是正確的方向,民間社團已發動「一人一信」,寫信給陳總統表達力挺到底決心。 第一波活動二二八萬人巡禮 黃昭堂說,台獨聯盟將展開一系列聲援支持行動,第一波大型活動於「二二八」當天登場;手護台灣大聯盟將發動「二二八萬人巡禮」大遊行,除緬懷二二八歷史事件,記取歷史教訓,勿挑起仇恨外,更重要的是,各族群應把台灣當成自己的國家,建立正常國家為目標。 手護台灣大聯盟決策委員會日前決議,將在二二八當天發起「萬人巡禮」遊行,遊行路線充滿緬懷況味,從二二八事件發生地南京西路出發,沿途經延平北路、市民大道、中山南北路、青島西路及公園路,抵達二二八和平公園,黃昭堂說,「二二八萬人巡禮」遊行不只是緬懷二二八,希望國人記取歷史傷口之餘勿讓悲劇重演,同時展望台灣成為一個正常國家;他指出,近來陳總統「廢雙統」談話將成為萬人巡禮遊行的重要主軸,國人應理解國統會、國統綱領桎梏台灣長期發展,現在是摘除「統一」大帽子的時候了。 「二二八萬人巡禮」大遊行掀起「廢雙統」第一波活動高潮,二月份,民間社團及李登輝前總統都有相關活動。黃昭堂說,手護台灣大聯盟將於二月十五日下午在台大校友會館公布廢除國統會、國統綱領細節與步驟,包括考試院長姚嘉文、北社社長吳樹民、李友會總會長黃崑虎、總統府國策顧問黃天麟、羅榮光牧師及田媽媽等共同出席記者會說明廢除雙統的重要性。 他強調,陳總統提出「四不一沒有」的大前提是,中國放棄對台動武,環觀,中國非但沒有放棄對台使用武力,而且變本加厲,加強對台武裝,中國海軍及空軍力量愈來愈強大,對台部署飛彈近八百枚,既然中國不放棄攻打台灣,台灣也沒必要遵守「四不一沒有」,「四不一沒有」也就失去效力,陳總統廢除國統會及國統綱領未涉及違反承諾或政策改變問題。 *本文摘自《新台灣周刊》第516期,〈力挺阿扁廢雙統 黃昭堂完全投入〉,2006年2月6日。
順服的喜樂郭倍宏◎台獨聯盟美國本部前主席 我今年正好50歲,過去50年的前半段,也就是25歲以前,在台灣出生、成長,由小學、中學到大學畢業,之後服預官役兩年、工作一年,於25歲時與相戀七年的舜華結婚,並一起出國留學。25歲以後,留美再返台,大概可細分成三個階段:25歲到35歲十年間是第一階段,我在美國北卡羅萊納州大完成土木工程碩士、博士學位,並同時參與海外台灣人運動,28歲被國民黨正式列入黑名單,32歲擔任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主席,34歲在洛杉磯受洗成為基督徒,六個月後偷渡回台,因國民黨強力打壓而一夕之間成為台灣街頭巷尾盡知的通緝要犯;35歲到40歲五年間是第二階段,我第二度自美闖關回台,直接至土城看守所坐牢九個月,刑法100條修改後恢復自由,38歲參與台南市長選舉落敗,經歷一段大起大落的日子;40歲到50歲十年間屬第三階段,我回歸土木工程本行,成立工程顧問公司及營造廠,恢復工程師的專業角色。我今天要見證的,就是25歲後這三個階段分別所發生的事。 首先,我要分享第一階段個人決志的過程。那是1988年,當時我擔任台獨聯盟美國本部主席,經常到處旅行演講,鼓吹海外台灣人積極參與獨立建國運動。有一個週日,我在美國東岸的北卡羅萊納州停留,傍晚時分,照例打電話向太太報平安,那時她與小孩在美西的洛杉磯;言談之間,感受到她的語氣相當嚴肅,還以為孩子發生了什麼事;追問之下,她告訴我她決志了。我馬上問她:「什麼是決志?」她說,就是她決定要信耶穌;我說:「很好啊,我會給你由衷的祝福!」我太太半信半疑地反問:「真的嗎?!」當再次肯定我正面的反應後,她如釋重負,高興地結束談話。 事實上,我早就贊成她與小孩去教會;由於自己擔任一個被國民黨政權視為叛亂組織的領導者,未來禍福難以完全掌握,私下本就覺得若太太和兩個孩子能交給上帝照顧可以讓我較無後顧之憂;因此當一個基督徒的親密同志建議邀我太太及孩子去教會時,我甚至相當支持。至於我自己嗎?在那個時候,我完全沒有想到自己是否要去教會或成為基督徒,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為運動宣揚理念的行程經常也是選在週末出外,星期日教會聚會時間往往正是我最忙碌的時候;另一方面,我既是個堅持原則、毫不妥協的政治運動者,性格上自也有某種程度的固執。 不過,得知太太即將成為基督徒之後,當晚的心情卻有了很大的起伏。第一個念頭是想到以後的生活細節,如果太太吃飯前必須禱告而我不要,豈不是成了「一家兩制」嗎?接著,又回想起與太太在台大相識、結婚、出國留學、工作,才剛要過比較溫飽的好日子,我卻又為了台灣人運動的理想而把一份待遇優渥的工作辭掉,專職從事獨立建國運動。當年太太所嫁的是一個才華洋溢、前程似錦的工程師,沒想到後來走上反對運動的不歸路,她卻始終無怨無悔地跟隨我;想到這裡,突如其來的一個念頭閃過腦際:既然她愛我就可以為我放棄一切,我為何不在這件事也來成全她呢?好吧,既然她成了基督徒,我何不也試著信耶穌來表示我愛她呢!可是,做了這樣的決定後,卻又實在不知道如何才能信上帝;就在這個時刻,十餘年前在大學裡的一段小插曲竟然出現在我的腦海中,而且成了我決志的一個引導。各位兄姐,也許您傳福音的時候無法看到即時的成果,但是上帝是奇妙的,祂有祂自己收成的時辰;福音的種子何時發芽及結果常常會出乎預料,我個人的經驗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那時,進入我腦海裡的是大學快畢業時 (1977年)的一段往事。記得大學時年輕氣盛,對基督徒曾有如下的推論:世界上依智力分類有好幾等人,第一等聰明人凡事可以完全靠自己,由於基督徒信靠上帝不完全靠自己,所以基督徒最多不過是第二等聰明人。可是,同學中有一位台南女中畢業的女生,她的優秀是眾人公認,絕對是第一等聰明人,然而卻又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使我很納悶。有一天就找機會請教她:「為什麼你會是一位基督徒,而且信得那麼虔誠?」這位女同學確實很聰明,她立刻就看出我言下的挑戰之意,但她卻只回答我說:「我告訴你,我沒法用言語讓你相信,但你只要信了,一切就明白!」信了就會明白?!這是什麼樣的答案呢?我之所以有問題就是因為不知道要如何信啊!對我這個學理工的人來說,她這樣的回答太抽象,邏輯上簡直說不通!所以我聽了就算了,也把這件事徹底拋在腦後。沒想到,十幾年後,當我因太太信主而心裡不平靜時,與她對答的這個畫面竟突然浮現,我想到這名女同學的回答:「你只要信了,一切就明白!」心裡馬上決定試試看,但是信與不信是無法自欺的,我根本不曉得要怎麼才能信,所以就跪在旅館的床邊做了平生第一次禱告,我祈求上帝:「我決定要信,但知道我的信心有多麼不足,求你幫助我真正地信!」 結果,那個晚上我整晚沒睡,獨自在北卡州的一間汽車旅館房間中,經歷了上帝的訊息,祂清清楚楚地解答了我各種疑問,且引導我歸向祂。那經驗正如經上(馬太福音七章7節)所說的:「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那晚的過程因為牽涉到當年的時代背景及個人經歷,無法三言兩語說清楚,所以就不在此詳述。總之,當我清晨七點左右打開窗簾,一道強光射入眼中並照亮整個房間時,我才頓悟到整晚的經歷原來都是上帝親自對我說話,讓我感動得不禁再次跪倒感謝,於是我知道我真的信主了!那時是1988年十二月初,聖誕節前我回到洛城,第一次與妻小同上台福聖喜教會時就決志,隔年復活節我和太太一同受洗,並將兩個孩子獻給上帝,他們長大後也都已各自受洗歸入主名! 其次,我要見證第二階段坐牢時上帝的奇妙安排。1989年4月7日,我們受洗後一個禮拜,台灣發生鄭南榕自焚的事件,對我造成相當大的震撼,我決心不顧一切返回台灣。那時,台灣認識我的人原本相當有限,可是頂著台獨聯盟美國本部主席的身分偷渡回台,國民黨竟然用220萬通緝我,行政院長李煥甚至對媒體公開宣稱郭倍宏是首謀叛亂犯,如果抓到了最少要判無期徒刑,要我在牢獄中度餘生。這種對台灣人特別鴨霸的行徑,使我覺悟必須結合更多人的力量,才能一舉推翻惡政權及惡法,所以我在台北中和公開現身後,又突圍回到美國,並與同志共同誓言,將於兩年之內把組織遷回台灣。兩年中,我到處鼓吹海外黑名單人士一起返台挑戰國民黨政權,並親自帶頭於1991年8月,直接搭機到桃園機場;此時我36歲,國民黨政權面對一個列名在前十大的通緝犯,第一個反應竟然決定把我遣送回美國。經過在機場一段特別的抗爭,並在媒體的襄助下,我終於能夠留在台灣,並直接送入土城看守所,在那裡渡過了九個月。 剛被送入看守所那一天,他們沒收了我所有的東西,只讓我保留一本燙有太太英文名金字的聖經,那是我離家時與太太交換的。拿著那本聖經,我獨自在牢房中翻閱,突然想到返台一個多月前自己的一個禱告。那是一個懺悔的禱告,因為信主之後雖然奇蹟似地幾乎不會誤掉主日崇拜(以前認為自己的工作特質,週日不可能有時間去教會,沒想到信主之後卻都挪得出時間;若出到外地,朋友知道我是基督徒,也都會在週日帶我去當地教會參加主日崇拜),卻沒有餘力好好讀聖經。所以,有一次禱告時臨時起意,就向上帝說:「主啊,如果認為我必須好好讀聖經,就請把我關起來,等到整本聖經唸完再放我出來吧!」禱告後這件事也沒有特別罣記在心,直到真的被關起來時,這個禱告卻突然清晰地回到我的腦海中;這下我的心可真的著急起來了,看到那麼厚的一本聖經,只期待上帝沒有聽到我這個禱告,或是已經忘了我曾做過這樣的祈求。不過,為了預防萬一,還是面對現實吧;手中翻著那一千五百多頁的聖經,心中浮起一個僥倖的念頭,決定把它像看小說一樣快速地翻閱完畢來交差,以便早早出獄。我坐牢當天,台灣絕大部分報紙都用頭版頭條刊載我被捕的消息,而隨後的追蹤報導,記者們都說郭倍宏第一天在看守所中心情平靜地翻閱聖經,他們絕沒想到我內心竟有那麼多反反覆覆的念頭! 坐牢當天起,我就開始讀聖經了。本以為可以很快翻閱完畢,沒想到一開始唸舊約,就發現有太多問題無法釋疑;我這個追根究底的個性絕不容隨便帶過,結果越讀越頭大,心中開始明白無法用這種方式讀聖經。所以決定靜下心來,並且要求太太及朋友送進來上百本的查經書籍,一方面參考這些書籍仔細研讀聖經,另一方面向所方提出申請參加獄中的更生團契。可是,當時我是第一個被送入看守所的海外叛亂犯,政治局勢仍相當緊繃,獄中不僅不肯讓我出來參加團契,還故意找聾啞的獄友和我一同放風(獄友每天有約15至20分鐘的短暫出牢房透氣的時間,可在廣場散步,亦可打球、做運動)。不過,獄方自知有違人情之常,雖不准我參加團契,卻安排了更生團契的總幹事黃明鎮牧師每週一次,進來我的牢房為我個人輔導。記得我的第一個問題是:「基督徒只要禮拜天上教堂,罪就可以得赦免,那麼其餘週一至週六豈不是可以胡作非為了嗎?」黃牧師回答我說:「中國有一種藥,叫雲南白藥,它對治療外傷很有效,可是你會因為有了雲南白藥而故意割傷自己嗎?」就這樣,我每天認真看聖經、讀解經書,並將問題記下來,黃牧師每週就來解答我的問題;等到後來叛亂犯接二連三共赴監牢,而且台北關不下改關到台中,政治情勢漸有改變時,獄方便准我參加更生團契的聚會,黃牧師還安排我做見證。上帝的安排真是奇妙,我在獄中讀聖經,祂給我家教班、密集訓練班,還給了我實習課程! 我在1992年2月29日第一次讀完新約聖經,當天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宣布刑法一百條研修小組已對修訂案達成共識,大家馬上傳說我們很快就會被釋放;我也一度猜想說不定只要讀完新約,上帝就會讓我自由,但後來修法動作卻又沒有下文,我只好安靜心繼續與舊約奮鬥。接下的幾個月,常有即將獲釋的風聲,每次都引起所內一陣混亂,因為太多人要安排送行大餐;只有我都不為所動,因為我知道上帝的功課尚未作完。到了5月12日,我終於紮紮實實地將整本聖經唸完,然後便要求親友送來空紙箱,開始將行李及手邊的六百多本書裝箱打包。大家都很訝異,因為那時毫無放人的跡象;但不管別人怎麼投以異樣的眼光,我還是篤定地繼續打包;結果不到兩個禮拜,5月23日我真的出獄了。 那段期間,不只是讀聖經的事,我還經歷了許多上帝奇妙的作為。舉其中一個例子來說,坐牢九個月中,我的案子開了七次庭;第一次開庭前,我的四個義務律師蔡明華、江鵬堅、李勝雄及洪貴參來和我商討出庭的答辯策略,我告訴他們沒什麼好答辯的,主要是我認為自己要抗爭的是整個國家的體制,法官不是我抗爭的對象。他們卻認為不妥,因為在法庭上拒絕說話對法官是極大的藐視和侮辱,是一種最高姿態的抗爭。我請他們給我一天的思考時間,奇妙的是,當晚在我禱告之後翻起聖經,看到的竟是出埃及記十四章14節:「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只管靜默,不要作聲。」上帝的指示是那麼地清楚,所以我真的由第一次出庭起就不說話,結果到後來連檢察官都不來了,最後還因為刑法一百條修改而無條件釋放。 第三個階段是我40歲起回到本行創業的階段。重獲自由後,我曾由黃牧師安排到幾個監所去做見證,也曾一度打算到神學院進修,學習作一個傳道人;後來,為朋友助選並當選,自己參選卻失敗。一連串的經歷過後,終於到了必須為自己的生涯規劃下定決心的時候了,我做了一個禱告,懇切地求主指引我前面的路,結果主給了我這節聖經:「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十六:24)我當時所領悟的是,上帝對我指出,為主奉獻並非只有作傳道人這條路;當傳道人當然是一種極大的恩賜,但每個人恩賜不同,不管士農工商都有各自的專長,那是上帝賜給每個人承擔的十字架;只要堅守自己的崗位,堅定地跟隨主的帶領,必為主所喜愛!於是,我決定回到自己原先的土木工程專業,作一個單純的大地工程師,這才是我一生真正喜愛與悠遊自在的領域。 然而,40歲才創業確實晚了些,而且我投入的時機正值台灣營造業最不景氣的時期;所以很多朋友經常笑我說,我這一生註定都是非主流:參與政治時是作革命份子,是稀有動物,當然是非主流;等當年的同志都進入執政高層,作了大官,自己卻退出政治而從事營造業,偏偏營造業的黃金階段剛過,市場十分蕭條,所以我做生意也是非主流。創業之初,舉步唯艱,因為資金不足,常為了調頭寸而焦頭爛額。有一次,下午三點半應付的支票款差了約一百萬,而算來算去週遭的朋友就只剩下一位醫師比較有一點餘錢,只是這位老朋友在我前幾次調頭寸時皆不肯收利息而使我不好意思再開口;後來到了早上11點多,實在想不到其他人可以借錢,便決定還是老著臉皮向他求援;本想先打電話求救,可是又覺得親自跑一趟當面開口比較有禮貌,所以就由路竹開車到他位於高雄市中心的診所。當我抵達時已經12點多了,沒想到診所大門緊閉而醫生不知何處去,而下午復診的時間是三點才開始;由於這位醫生朋友比較老式,不帶手機,這下子真是沒救了,因為營造業只要有一次跳票的紀錄就很難翻身! 「人的盡頭,就是上帝的開始」,絕望之中,才突然想到在這整個難關,自己竟然還未向上帝祈求,於是趕忙把車子停在路旁開始禱告;說來真是神奇,才禱告完,我馬上想起另一位可能週轉的生意朋友,一打電話去他很爽快的答應了,而且立刻就去銀行轉帳,就這樣解決了一個關鍵性的危機。這就是上帝!在我人生的路上一直照顧著我,絕不讓我真正的需求落空,正如聖經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所言:「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也如以賽亞書五十五章9節的描述:「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由於確知這條路是上帝所指示的,也是上帝美好的旨意,在創業這十多年來,無論面對多少質疑、遇到多少困難,我一直謹記聖經的話:「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翰福音十三:7)秉持著順服的心,經過十年的奮鬥,我的事業逐漸穩固,公司年營業額已成長為第一年的數百倍,除了享受在上帝國度裡特有的平安和喜樂,更領受主富足的供應與大大的祝福。同時,看到許多過去的同志仍在政治的圈子裡翻滾,也著實感受今日的選舉政治與當年的革命運動在本質上的差異。上帝將我領出那個漩渦,讓我不必接受現實政治妥協與腐化的挑戰,讓我人生半百仍能堅守自己的原則與理想,也真是祂奇妙的恩典! 最後,我要用一段我最喜歡的經文來與大家共勉:「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箴言三:5-6)
紀念王康陸博士─「王康陸博士紀念基金會」頒獎典禮暨演講會紀實陳希寬 王康陸博士紀念基金會前會長 王康陸博士原籍台中州鹿港街,1941年1月4日出生於冰天雪地的北京城,1948年回台灣,才開始學台語。王康陸畢業於建國中學、台中農學院園藝系(中興大學前身),赴美取得堪薩斯州立大學農學碩士、博士學位。他在1991年偷渡回台,參與台獨聯盟台灣本部的成立工作,於成立大會上被捕入獄,迄刑法100條廢除後釋放。1993年受邀至文化大學演講,回程在國安局附近的仰德大道發生離奇車禍遽逝。 王康陸博士從1964年到台獨大本營的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唸書起,很快就投身台灣獨立運動。從擔任堪薩斯州立大學台灣同學會會長起,歷任台獨聯盟中央委員、宣傳部負責人、《台獨月刊》總編輯、台獨聯盟秘書長,1991年完成台獨聯盟遷台後擔任台獨聯盟總本部秘書長,到1993年喪生於離奇的車禍止,自始至終其豪情壯志堅定不移、無怨無悔地獻身台獨運動近三十年。 王康陸博士享年五十二歲。根據他在闖關回台前所立遺言,台獨聯盟同志與家人環島繞行,將其骨灰遍撒在台灣原野。王博士的家人及同志為感念其獻身台灣的偉大胸懷,於1994年,特別成立「王康陸博士紀念基金會」,以彰顯其德澤。今年12月22日首度選定王博士的母校中興大學舉行第一屆王康陸博士獎學金頒獎典禮,並邀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博士發表演講。 頒獎典禮暨演講會在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中興大學園藝系國際會議廳舉行,當晚是冬至,陰雨冷風刺骨,但仍有三十餘位熱心人士參加!典禮開始,首先由吳庭和先生演唱三首台灣民謠(包括「母親,妳的名字叫台灣!」),頓時把會場熱絡起來。接著,由園藝系林瑞松教授代系主任朱建鏞主任致歡迎辭,並簡單說明王康陸博士獎學金成立經過,感謝王康陸博士紀念基金會獎學金的創立好意及園藝系林慧玲副教授的辛勞協助。 接下來,由王康陸博士紀念基金會前會長陳希寬博士致辭,說明紀念基金會在美國成立經過,他特別強調王康陸博士是一位非常傑出的校友,熱愛台灣,喜歡親近自然、真誠交朋友,追求真理,崇尚民主、自由、平等普世價值,是一位實事求是、不求虛名的台灣人。當年(1965年)在美國Kansas State University (Manhattan, Kansas)留學初認識康陸時,還常被康陸問:「為什麼你承認你是中國人?」,「K-State U.己經有了中國同學會,為什麼你們還要成立台灣同學會?」 (1991年7月4日,康陸被王貴全訪問時曾這麼說過:「我在北京出生,在中國的時侯,我甚至知道自己是台灣人。」 ) 在Manhattan, Kansas過了不到一年,康陸就想通了,跟我一樣,不但當了台灣同學會的會長,還加入台灣獨立聯盟,終生為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奉獻。他還與江蓋世合作寫了一本書《展現民力─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 (1991年玉山書坊出版,前衛出版社經銷) 在該書自序中,他們就開門見山這麼說: 非暴力不是軟弱的代名詞,而是一套堅強的反抗行動哲學。 有人誤認為,非暴力是如甘地這樣的聖人才有辦法去實踐。事實上,普通人甚至老弱婦孺,都可以採取非暴力行動,進行反抗。 也有人誤認為,非暴力只有在民主國家才行得通,遇到獨裁政權,一點也不管用。事實上,納粹鐵蹄下,或共黨鐵幕裡,許許多多的人民,就是以非暴力行動,來使獨裁者無法有效統治,甚至瓦解獨裁政權。 非暴力不是不得已的手段,而是反抗壓迫的最佳選擇。它是一套嬴的策略,使用時,所付出的社會成本較低。 這些理念指引著康陸走完一生,他就是如此可愛可敬,所以我們要紀念他。 接著由王康陸博士紀念基金會陳伸夫理事講一些他所認識而少為人知的王康陸。他說1991年去紐約電話公司NYNEX 找康陸時,才從他的同事得知,康陸已經自動辭職,放棄系統發展部副主任優厚薪俸及退休金,是第一批報名自願隨台獨聯盟遷台者之一。 他的決心與勇毅,令同志們覺得慚愧,也贏得朋友們的尊崇。 王康陸一口流利的京片子,在朋輩中無人能出其右。在80年代,他曾與蔡同榮秘密地與監察委員、國民黨大老陶百川見面溝通,在對話的全程裡,蔡同榮以充滿臺灣土腔的北京話賣力以對,而王康陸則以純正的京片子交談。陶百川大為驚訝,想不到台獨份子當中,竟然有能與北京出身的陶氏操著完全相同的京片子的人物。 1984年,《台灣公論報》因「四腳仔」官司開始纏訟,王康陸的中英文造詣在此過程中發揮得淋漓盡致,他對控辯雙方所提各點,拿捏之準、思慮之密,令辯護律師 Ramsey Clark(前美國司法部長)大為讚賞,兩人從此竟成莫逆之交。1993年,康陸喪生於離奇的車禍,Ramsey Clark 在追悼文中說:「我們失去一個親密的朋友和一個偉大的道德力量。王康陸是一位難得富有遠見、具有勇氣和同情心的人。」 在介紹王康陸博士紀念基金會及王康陸為人之後,第一位獎學金得主為潘主恩同學,即由林瑞松教授頒獎,並發表感言,第二位獎學金得主為楊志弘同學,即由王康陸博士紀念基金會王康厚會長頒獎,並發表感言。當晚的主題演講,則由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博士演講。最後大家合影留念。
本土政權貪戀中華民國體制莊秋雄◎前台獨聯盟中央委員,原載台灣日報2005/12/12 11月21日是台灣的外交部長陳唐山回母校普渡大學的日子。在白色恐怖的70年代初,筆者曾與陳部長(當時是陳同志)在普渡同校、且一起為校園內的「台灣獨立運動」打拚過,此次本人專程赴普渡、聽他演講並借機與他見面。 約十年前、本人從第一線的「全力打拚台獨」退休到第二線的「盡力支持台獨」以來,對目前正在分享「中華民國」的老同志、感到他們都是很煩忙的人,一向很少去打擾他們。這次會專程赴普渡、聽陳唐山演講並借機與他見面,其實是有更重要的理由,說明於下。 搞不定駐智利代表擱置 去年10月筆者有參加在阿根廷召開的「台灣人協會南美總會」第二屆的年會。在該次的年會上認識了年青熱心的智利分會長陳吉明,瞭解到「南美總會」是在陳會長前年在智利排除萬難召開第一屆年會所成立的,很感佩陳會長的開創及為祖國台灣奉獻的熱情。不久前突然從自由時報念到台灣將派任陳吉明為駐智利代表一事、因當地「華僑」的反彈而被擱置,不久又念到也有去參加該次阿根廷年會的同鄉作家楊遠薰發動鄉親聲援陳吉明的信。內心想這可能又是「僑」界統獨之爭的延伸吧,因此打電話到智利瞭解內情,果然是僑界的「中華民國派」向「台灣派」鬥爭的把戲。於是決定趁此機會去普渡與陳唐山見面,並探問他是否清楚智利代表派任的實情。 幕僚官僚陳唐山搞不清 陳唐山基本上有瞭解過程,但不完全瞭解細節,他說是因為有僑務單位在反對才暫時擱置的,等爭論平息後將繼續派任。我則把我聽到的內情向他說明,我所聽到的是,已經延遲兩個多月沒派任,已經延誤了很多為台灣拚外交的好機會。因為智利在12月11日有大選,選前、尚未任代表的「代表處」已擬列了很多工作計劃,這些工作計劃可為即將選出的智利新政府將來推向「友台」的政治路線鋪路,今延遲指派代表,這些重要的工作計劃就被延誤了。而且外交部一直未向陳吉明本人說明指派將會被延誤,讓他懸空等兩個多月,直到念到報紙才知道自己已被擱置,外交部的中南美州司是在睡覺嗎?陳唐山表示不瞭解這些細節。陳唐山說他成天忙得沒時間看報紙或電視,發生的時事都是靠週圍的人向他報告的,就我11月21日當天的觀察,圍繞在他週邊部份官員是很服從、巴結的外交部官僚。這一天,他透早自Chicago出發來普渡,一整天的參觀、開會、拜訪、聚餐\、演講等等排得滿滿的議程,直到入夜,第二天一大早就又要趕車去Indianapolis與州長有約,實在可以瞭解他沒機會深入瞭解僑界統獨意識之爭的困境。 本土政權違背人民期待 近年來台僑與「華」僑頻頻爭搶台灣資源,表面上看雖是外在的問題,但深入分析、最主要的問題其實是內在的。內在的問題出在當今的「本土政權」違背了台灣人民的期待,繼續享用「中華民國」體制、繼續保留「僑務委員會」,繼續用兩千三百萬台灣住民的納稅金來服務全球三千萬的華僑。從僑委會出版的宏觀周報看出多數受僑委會招待進出台灣的海外團體多數是老僑、商會及像「台灣同鄉聯誼會」這種白色恐怖時代由外來政權利用來分化台灣同鄉會的團體。連「外省」第二代、台灣第一代的女兒黃光芹小姐都看得出來,在「台灣心聲」節目中批判過張富美。 中華民國不該就是台灣 僑委會張委員長更是異想天開的成立了一個不用「台灣」之名的所謂「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簡稱全盟),幻想結合台僑與華僑來共同支持「中華民國」,不少有台灣意識的海外熱心同鄉、包括筆者的好友也都紛紛加入全盟、甚至做主席,我雖曾責勸我好友為何不為「台灣」出力而為「中華民國」出力,他則認為他是在為「台灣」出力,我則反問既然是為「台灣」出力為何其組織羞用「台灣」之名?我其實瞭解這些矛盾及困境都是阿扁喊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的錯誤理念所延伸出來的。 況且,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則為何這次「中華民國」的外交部長連回去住了二十多年在DC的家探望兒孫都不可以?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為何這次在韓國的APEC「中華民國」的總統不能去?改派的林信義也無法受到國際對等的招待?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為何南亞的海嘯災難台灣捐了五千萬(20個最多捐款國之一)但竟無法參與救援的政策會議?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為何「中華民國」花了這麼多錢援助還是被塞內加爾這種小國斷交?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在SARS及禽流感在東南亞猖獗之下為何處在東南亞心臟地帶的「中華民國」衝撞了快十年了還進不了WHO?假如「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可以走向國際,為何更加努力的十三次衝撞「中華民國」還是進不了UN?。所謂的「本土政權」竟然喊出「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實在是最不負責任的口水。 其實華僑支持「反獨促統」的多,真正支持「中華民國」的少,若有人加入全盟恐怕也只是想分享僑務經費才來的吧!不然怎麼會有做過全盟主席的人在今年的大會上向最主張「民主和平」的中國人曹長青先生咆哮呢? 官員覺醒靠民眾嚴鞭策 當少數有堅強台灣意識的政務官進入「中華民國」的體制以後,鎮日浸淫在那種「巴結官僚」的風氣下、「傲慢特權」的文化中,有限的智慧顯然無法抗拒「醬缸」的污染,於是「樂不思蜀」了,衷心愛上「中華民國」了。這種患「斯德哥爾摩症」的「本土政權」唯有靠咱民眾的最嚴厲的鞭策,才會有些微的覺醒。這次筆者專程赴普渡的目的其實只是在試「拼」這種鞭策,智利代表的派任或許\只是一件小事,也讓我們拭目以待。
中華民國只是臺灣占領機構、不是國家或政府連根藤 從小學起我們就被灌輸「中華民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國家」而信以為真。伹這個命題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已成為欺騙臺灣人的大詐欺。根據下列的事實和法律、條約,我們可知在臺灣的中華民國、只是一個受命聯合國軍總司令部的「台灣占領機構」而已,不是國家或政府,頂多只是一個流亡政府或軍事政團。 一、麥帥反對國府遷臺 中華民國的蔣介石於1949年1月21日辭去總統識位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接任總統職位以後,美國知大勢已去、於8月5日發表「對華白皮書」作為退出中國的聲明。毛澤東乘勢於10月1日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華民國事實上已亡國。其間蔣介石以下野之便、想將國民黨政府(國府)搬入台灣。當時是蔣介石上司的麥克阿瑟大元帥反對蔣介石將國府搬入只是聯合國軍占領區的臺灣。蔣陽奉陰違、所以對聯合國或美國而言,蔣介石搬入臺灣的只是「臺灣占領機構」而不是政府機構。但是蔣進入台灣以後違法掛起「中華民國」招牌,於1950年3月1日在於法無據沒有國民大會背書下所謂「復行視事」當起「非法總統」。因此本文此後以「偽中華民國」稱呼蔣在臺灣違法建立的「中華民國」以別於1949年10月已亡國的中華民國。可知「偽中華民國」只是個臺灣軍事占領機構而已。 二、舊金山和約議事錄全未提到中華民國和「偽中華民國」 1951年9月4日~8日、日本在舊金山與包括蘇聯的52個交戰國交涉和平條約,結果是48國與日本簽約、但只有47國政府批准。美國政府為5天的交涉過程出版一本468頁的「對日和約結論和簽字議事錄」。因為日本放棄台灣、所以關於臺灣或福摩沙、在索引就出現7處之多,而中華民國或偽中華民國或蔣介石都未出現在索引中、可見在交涉臺灣主權移動時、蔣和偽中華民國都無介入之餘地,証明了偽中華民國只是占領機構。 在1951年的階段中華民國已不存在,如果在、它是主要對日參戰国、不可能不被邀請參加。雖然如此、聯合國的中華民國席位一直被台灣占領機構的蔣介石代表所非法占據、要等到1971年才被趕走。 三、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驅逐蔣代表和否定偽中華民國是國家 1971年秋季聯合國以近1個月的時間討論阿爾巴尼亞等23國提出的「中華民國代表權」問題要求讓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華民國常任理事國」席位,投票的結果76國賛成票、17國棄權票、35國投反對票,造成「非法占據」聯合國各機構的蔣介石代表被驅逐(expel)出聯合國、真是情何以堪?但需要強調的是偽中華民國代表被驅逐、無關台灣主權者的台灣人民的地位。 從2758號決議案我們知道流亡在台灣的偽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如果是一個國家、則根據聯合國憲章第18條規定,要開除一個會員國屬重要事項、而重要事項的決議需要投票國家三分之二以上的贊成票才能通過、而要求「納毛排蔣」的「中華民國代表權案」,贊成的只有128分之76票、不到三分之二,是不能驅逐一個國家的。可是偽中華民國代表居然被驅逐、可見它不是一個國家或政府,只是一個自舊金山和約生效起90天內該離開被佔領地而未離開的聯合國違法占領軍之一、所以被驅逐。 四、台灣關係法把偽中華民國還元為違反占領機構的台灣統治當局 戰後美國為了阻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安理會、默認偽中華民國代表占住中華民國席位、但是美國早就知道偽中華民國只是受命美軍的台灣軍事占領機構而已。雖然蔣介石占領機構煞有其事地偷佔中華民國席位、但是就像中國黨的黨產是偷占台灣人民的國家財產一樣、有一天是一定會喪失的。 美國於1979年1月1日片面中止與偽中華民國關係、這個本來只是一個已失效的聯合國軍司令部、美國制定「臺灣關係法」、將它易名為「臺灣統治當局」、美國總統並中止對它的承認。但同時承認臺灣人民與美國人民的各種類同國家間的關係。台灣關係法的特徵是懲罰偽中華民國、限制臺灣統治當局;但是同時提升台灣人民的國家地位。 請看臺灣關係法第15條(2項)「臺灣包括台澎諸島、島上人民、依據施行於島上之法律而組織的entities‧‧‧。並包括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以(偽)中華民國而承認的臺灣統治當局及其繼承的統治當局(包括agencies)」。(只譯出關鍵語)這裡最重要的是美國議會將臺灣人民界定為entities,即國家、政府、議會、例如研究出版社的英和中辭典、political entity就譯成國家、美議會和政府都會承認。美議會將台灣統治當局界定為agencies、即代理機構或代辦機構、也就是說台灣統治當局只是臺灣人民的代理人、只能代理或幫助臺灣人民制憲、選臺灣國總統等事項,待臺灣國總統選出、行政上軌道以後才能功\\\成身退。其最好模範就是占領日本的聯合國軍總司令部。 以上再次証明已被諡名為台灣統冶當局的偽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也不是政府、不能代表人民、是只能代理人民作事、幫助臺灣人民制憲建國、選出臺灣國總統的台灣國的產婆而已,這是戰勝國要幫助殖民地人民建國的戰後處理的設計。 五、結論 偽中華民國既然不是國家、那麼主張「臺灣主權獨立、國名叫(偽)中華民國」的民進黨政權就不應該再用偽中華民國為國名了。而且記住、臺灣統治當局的阿扁政權只是台灣人民的代理、不是代表,是臺灣國誕生的產婆而已,台灣人民才是構成台灣國的母體。而最重要的是臺灣人民要知道我們才是臺灣國的主人、大家趕快認同台灣國主體、認識臺灣國才能獲得美曰和國際社會的承認。 民進黨和阿扁啊!不要再玩偽中華民國了!
從天賦人權到環境權江世民 一、前言 近年來民間組織對人權議題非常關心,阿扁總統也一再表達推動人權立國的意願,人權問題包括很多的議題,例如人權立法、人權教育、人權外交和近代發展出來的環境權。但是,最重要的人權保障主要在實踐,若無法落實人權的保障,講人權都是空談。 人權不只是一種訴求,是一種主張,最後要去實踐。我們 做為一個人應該享有什麼樣的權利或是自由,不應該因為我們的地位或成就有所不同,也就是說我們大家能平等地享有。例如人人都享有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和追求福祉的權利。有人又把權利分為受法律保障的權利和道德的權利。法律的權利指的是經由立法得到保障,也就是國家應該透過強制力量保障的權利。道德的權利指的是可用道德的語言來說服大家的訴求,許多道德上的權利並沒有受到法律上的保障。譬如說性別平等最早是被做為道德的權利提出來的,經過多年的爭取才成為法律的權利。言論自由也是同樣的情況。在許多社會或國家裡,這些權利並沒有受到應有的保障,還需進一步爭取。這種情形我們只要稍微回顧過去二、三十年台灣的經驗,就可以理解。台灣進50年來經濟的發展伴隨環境污染的破壞,人民環境權的保障與維護,也是要從天賦人權談到環境權的原因。 二、天賦人權與人權觀念的發展 天賦人權的學說是在日內瓦出生的法國著名思想家盧梭(Rousseau, 1712-1778)最先提出的。他主張主權在民,政府是由人民共同建立的,所以政府要尊重人民的一切,政府不遵守,人民就可以推翻政府。盧梭最重要的著作是社會契約論(The Social Contract)。這本書於1762年出版,主要在描述人和社會的關係。盧梭認為自然狀態是沒有法律和道德的,人與人之間經常要競爭,所以聯合其他的人來面對更多的威脅,這就形成了社會。社會的契約就是在社會裡每一個成員彼此間的一種協議。但是,這個社會契約往往會有缺陷,如社會中有錢和有權力的人會欺騙大眾,造成社會的不平等。所以,盧梭在另外一本書不平等論(Discourse on Inequality)中,進一步解釋有了政府後,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人們願意給統治者或政府統治,是因為個人的福祉、財產和權利在一個有制度的政府比較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政府不應該是保護少數人的財富和權利,而是應該注重每一個人的權利和平等。不管任何形式的政府,都應該要對每一個人的權利負責和保護。這種思想概念和捍衛自由都是法國大革命的根本。 上述在18世紀所提倡的權利概念是較為傳統的,例如宗教、集會、結社、言論等自由。這些權利自由的享有只要政府不加以干涉就能達到,是公民和社會政治的權利,是個人的權利,是政府要保障人民的權利。19世紀第1次工業革命後,以機器取代人力獸力,也產生勞資間的問題,勞工的權利受到相當程度剝削,人民權利的訴求就發展為工作權和教育權等等的問題。這些工作和教育訴求的基本想法十分簡單,如果經濟與社會條件不平等,公民與政治權利必定無法落實也沒有實質意義。到了20世紀,又發展出新的權利概念,如發展權、和平權和環境權,這些新的權利概念有比較多的爭論,且權利與權利之間也可能有衝突,這些爭論和衝突問題後續還會提到,以上所談也是200年來人權觀念發展的情形。 三、人權宣言到秩序權利的衝突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通過由59個國家參與的世界人權宣言,總共30條。宣言第一條: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是平等的。他們有理性和良心,應該以兄弟情的精神互相對待。宣言第2條明確表達權利與自由的享有不因種族性別語言宗教等不同而有所差異,也就是說權利與自由的享有是大家平等的。第3條人人有權享受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第3條到27條列出各項的權利與自由。人權宣言第4條是禁止奴隸制度。第5條不得用酷刑或不人道的待遇。第6到11條規範與法律有關的人權,包括法律前的人格權、平等權;權利遭受侵害時的補救;不得加以任何逮捕、拘禁或放逐;有權由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依法未證實有罪以前,有權被視為無罪。第12條到27條說明個人、婚姻及家庭的自由與權利。包括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訊不得隨便干涉;遷徒、居住權;尋求庇護,避免迫害的權利;國籍權和結婚、成立家庭和解除婚約的權利。個人與共有的財產所有權是在第17條規定。第18到21條包括宗教或信仰的自由;有權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接受和傳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集會和結社的自由;選舉和參與的權利。第22到條27條規範社會權、工作權、教育權、文化權和社會福利權。從第3條到27條可以看到列出的各項權利與自由都非常清楚。 女權、和平權、發展權和環保權是在第28條導引出來的。第29條說明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在民主社會中適應道德、公共秩序及對他人權利和自由的承認和尊重。第30條不得破壞本宣言所載的任何權利和自由的活動或行為。很重要的第28條所說的則是為保障每一個人享有人權宣言所列舉的權利與自由,我們有權利主張一種社會秩序與國際秩序。也就是說我們有權利對國際及國內社會的結構提出主張。在當時此條文並沒受到重視,但是50年來科技的進步和環境的改變,這個條文對人權保障發揮很大的作用,許多學者認為女權、和平權、發展權與環保權的主張等等都可以說是從此條文中導引出來的。因為主張的是一種社會秩序與國際秩序。但是這種秩序的主張或是權利的維護有時是會有衝突的,例如隱私權和知的權利之間的衝突,環境與經濟發展的衝突。 我們知道每一個人做為一個民主社會的公民,對公共政策的決定過程有知的權利,個人的隱私權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與喜好有不受侵犯的權利,不應該被公開的,報刊雜誌偷窺的事件或公共人物的私生活,被公開都會影響到個人隱私,但是公共人物的私生活會影響到公共政策決定的過程,就會有隱私權與知的權利衝突。環境與經濟發展衝突的就更多了,這也是近百年來第二次工業革命後的特色之一,例如經濟發展和使用石化燃料產生的污染,工業製程產生空氣、廢水和廢棄物的污染,土地開發過程造成生態環境的破壞等等。 四、環境權與永續發展──社會與國際秩序的權利 環境問題最早正式登上國際舞台,可追溯至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UN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它促使工業化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共同發表人類宣言,各國開始重視環境權,先進國家並成立環境主管機關。1987年聯合國大會中,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發布了「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的報告,強調永續發展。1992年6月聯合國之環境與發展會議於巴西里約召開地球高峰會,通過里約宣言、21世紀議程等重要文件,替永續發展之推動提出一個完整的願景。1993年2月聯合國成立了永續發展委員會(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UNCSD),監督管理各國執行21世紀議程之進展。2002年聯合國永續發展高峰會議後,就發布永續發展行動計畫,並將2003年訂為永續發展行動元年,這也是台灣推動環境權,帶動永續發展的理念與行動的開始。 1970年代發展出來的環境權可以界定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享有一個可以維持尊嚴生活的環境。這樣的訴求有可能跟經濟發展的政策相互衝突。主張經濟發展的人士,強調經濟有了發展才能提昇大家的生活水準,環境保護是次要的。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衝突也一再的在台灣發生,過去經濟發展,對環境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早期空氣、水污染的問題到垃圾掩埋和焚化的處理問題,都是在經濟快速的發展過程帶來的環境問題,近年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水資源破壞及土石流逐漸呈現,都是經濟發展與環境衝突的明顯例子。 台灣在2002年12月11日總統公佈環境基本法,第三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永續發展就是希望來解決此衝突的新觀念,所以永續發展就包括有如何解決環境、經濟和社會的問題。什麼是環境?環境基本法定義環境是影響人類生存與發展之各種天然資源及經過人為影響之自然因素的總稱,包括陽光、空氣、水、土壤、陸地、礦產、森林、野生生物、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文化、人文史蹟、自然遺跡及自然生態系統等。這定義只談到對人類生存與發展影響到的週遭,但是宏觀的來看,環境還要包括其他的動物和植物。所以廣義的定義為生命體生活的週遭。環境在法律上的定義及廣義或道德上的定義不一樣,就產生對永續的問題有不同的看法,包括永續發展和永續性。 永續發展係指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之發展。追求更佳的生活品質,減少資源浪費與環境污染,維護後代子孫之權益。這樣的永續發展是人與自然生態和諧共生共存。但是自然世界具有本質上的價值,不只是對人類生存和福祉有意義,不只是可供生產的土地而已,還包含空氣、水、植物和動物,而每一個體是相互生活依賴於社區的成員,共同保存生命社區完整、穩定和美麗。這已經不是永續發展的概念了,這是人依照自然生態生活而成為其一部份,這是以生命為中心的永續性。不管是永續發展或永續性,面對目前遇到的環境污染的問題,未來如何爭取環境權成為法律的權利,解決環境的問題,提昇生活環境品質,也是我們要繼續努力的。 19世紀第1次工業革命,蒸汽機的發明,取代以獸力為主的農耕畜牧時代。20世紀初第2次工業革命,電力的發明,石化燃料的使用,全面改變人類的生活,也因此生活似乎離不開石化產業了。20世紀末第3次工業革命,電腦產業開始發展,科技資訊逐漸融合於生活中,開啟了數位時代的新紀元。21世紀人類基因解碼,生物科技的時代是不是第4次工業革命,有待未來盡一步驗證。種種新的技術的發明,如缺乏較宏觀的對科技和環境的整合機制及對生態環境衝擊的評估,新的生產技術取代舊有技術,就會生產大量對環境不友善的產品,例如石化燃料、核能、化學肥料、農藥、殺蟲劑、清潔劑、合成纖維、塑膠製品、DOP等,當然也產生了空氣、廢水、廢棄物、毒化物的污染及酸雨、臭氧層破壞、溫室效應與氣候變遷等等的環境問題。 談到溫室效應與氣候變遷的問題,由於人類經濟活動不斷發展,使用大量石化燃料,產生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碳。前二者是酸雨的主要來源,後者使大氣中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濃度持續增加,溫室效應增強,造成全球暖化、海平面上昇、生態系統失衡使生物多樣性驟減,進而對全球生物的生存產生很大的威脅。19世紀第1次工業革命前,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只有280ppm,100年後上升到大約290ppm,增加10ppm;20世紀第2次工業革命以後的100年,就是到現在又增加60ppm,達350ppm,總共增加約25%,溫室效應增強,造成全球暖化、海平面上昇、生態系統失衡,使生物多樣性驟減,對全球生物的生存產生莫大威脅。 這種對於環境的污染與破壞原因很多,主要的原因是生產過程的污染成本未內化納入生產成本,卻外化為外在的社會環境成本,違背污染者付費原則,導致維護環境污染所需的成本無法平衡。大量使用不可回復的石化燃料不只造成社會環境污染,更是全球性環境問題的主因。太陽提供的能源遠遠大於我們所需要的,我們應該善用老天爺給我們的恩賜,而非由地底下挖掘能源,向子孫借貸來污染環境。另外一個主要的原因也是我們目前最欠缺的力量就是公民參與,這都牽涉到人民的環境權,公民參與的力量是民主制度最重要的基礎,沒有公民參與來談基本的人權與自由與實際現況是有相當距離的,更遑論環境權了,公民直接監督政府與企業,建立良性互動機制,共同參與社區總體營造。總之,不論是對當地環境破壞的社會環境問題或是全球性的環境問題,都與社會秩序和國際秩序的維護有關,這也是近代發展出環境權所顯現的重要性。 當然,要有一個優質的永續環境,有效防治污染是必要的,進一步要對環境作妥善的規劃,以期資源永續利用,最後由事後防治污染到事前防範的環境保育工作才是根本之道。過去我們對物質的需求到現在已經到浪費的地步,要求量增加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追求品質的提升,綠色的製程到綠色的產業在到綠色的產品,注重人性化到個性化的考量提昇附加價值,才能有與環境相容的經濟發展,也才能符合永續發展的精神。 五、結語 從天賦人權到主權在民,政府由人民建立,要尊重人民,維護人民的權利和平等,保障基本的人權。進50年來科技的進步與環境的改變,漸漸發展出來的環境權,是維護撤會秩序和國際秩序的一種主張,也是人民的權利。雖然環境權的維護與經濟發展可能有些衝突,但是,考量永續發展或永續性的願景和實踐,經濟發展不只要兼顧環境保護,更應優先考量。面對科技文明帶來的環境污染,內化污染成本為生產成本以至發展綠色產業,由污染防治到妥善環境規劃,並進行環境保育,都是未來更要努力的工作。最後,再次的強調建立民眾公共參與的力量,直接監督政府與企業,三者建立良性互動的機制,認同本土,關懷本土,共同參與社區總體營造,在組織社區、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民眾才有機會走出過去戒嚴時代威權體制下,受到扭曲的價值觀念與不敢參與公共事務的心態。所以未來參與社區組織和動員,由社區的點擴大到區域,擴大到鄉鎮都市再到整個社會,正是未來落實環境權,實質提昇生活環境品質的出路,也是台灣未來發展落實人權與民主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