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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及刊物


「百分之百站在台灣人的立場,為海外台灣人發聲」

《台灣公論報》

1981年7月31日《台灣公論報》創刊,是台獨聯盟的機關報,自勉為「海外台灣人的報紙」,由羅福全擔任發行人,洪哲勝擔任社長。取代機關報《台獨月刊》改為每周發行二次。 這份報紙是「百分之百站在台灣人的立場,為海外台灣人發聲」的刊物。
《台灣評論》

《台灣評論》

「台灣評論」於1992年10月17日創刊,選在距71年前台灣文化協會成立之日,作為創刊日。最初一年,「台灣評論」委由一群志同道合的學者主辦。嗣後,隨著國內政論雜誌銷路的萎靡,遂改由台獨聯盟自編,作為贈送同好和宣揚理念的非商品性刊物。
【台獨】月刊

【台獨】月刊

1972/03/28台獨聯盟總部創辦《台獨》月刊。 由時任UFAI主席鄭紹良與洪哲勝共同開辦《台獨》半月刊。
共和國雜誌

共和國雜誌

從《台灣評論》到《共和國》二千三百多年前,柏拉圖寫了三篇至今仍是學習政治,尤其是政治哲學必讀的著作,其中一篇叫〈共和國〉 (Republic)。柏拉圖寫這篇〈共和國〉時正是古雅典的政治最墮落的年代,他想透過他的政治哲學來挽回雅典政治的健康。 我們把這份刊物定名為《共和國》,是因為我們覺得目前台灣的政治也很不健康,想借用柏拉圖當時寫〈共和國〉的心意。此外,我們覺得台灣人一直渴望台灣早日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台灣共和國」的誕生也許還要一段時間,但現在有很多人在心中或在行動上為「台灣共和國」催生。我們也想用這份刊物來參加這個運動。
台灣青年

台灣青年

以王育德為中心的在日留學生,成立台灣青年社,主要以編輯雜誌《台灣青年》宣傳組織在日留學生。

手護台灣大聯盟 籲勿做中國馬前卒

李欣芳 施曉光 自由時報記者 台日漁業糾紛,台灣軍艦出海護漁。手護台灣大聯盟執行召集人黃昭堂等於6月2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中國策略就是「吞台、反日和制美」,台日漁業糾紛應該透過和平和外交策略解決,以軍艦護漁是世所罕見,絕對不可當中國馬前卒,因為台日對立,只會讓中國坐收漁利。 台日漁事糾紛引發我方軍艦出海護漁,手護台灣大聯盟執行召集人黃昭堂昨天指出,台灣與日本都是自由民主的人權國家,面對漁事糾紛,在未正式協商前,全世界各國沒人會以軍艦護漁「宣戰」,他認為軍艦護漁的舉動是個笑話。大聯盟並對無盟立委高金素梅赴日本靖國神社抗議提出質疑。 對此,高金素梅表示,她覺得「這些人」把迎祖靈的問題弄得太複雜,而且整件事情與國家認同完全沒有關係,因此她不想回應。她說,原住民高砂義勇軍遺族當然有權利、義務迎回自己的祖靈,靖國神社也從未取得遺族同意,逕向這些原住民祖靈放在神社中祭祀,基於原住民的文化權與人權,他們當然可以向日本提出迎回祖靈的要求。 手護台灣大聯盟昨天舉辦「勿做中國馬前卒」記者會,對於近來修平技術學院拆國旗事件、無盟立委高金素梅赴日本靖國神社抗議、軍艦護漁事件與泛藍主張對日強硬等,與會者多認為,這都是國家認同出問題,黃昭堂等人並以靖國神社議題為例,質疑高金素梅赴日的舉動是作秀。 黃昭堂表示,高金素梅赴靖國神社抗議的舉動,他覺得可憐,高金以北京話抗議,原住民的祖先可能聽不懂。黃昭堂強調,原住民的祖靈是要引導活的人,但高金素梅卻錯誤地以活人企圖引導祖靈,他認為高金素梅是無知。 長老教會總幹事羅榮光也說,高金素梅利用了原住民,其心態令人質疑認同的是哪個國家?這種利用國家認同錯亂的做法,只是讓中國高興。 對於台日漁業糾紛,羅榮光提醒日本應尊重台灣,基於彼此在亞太的共同利益,絕對不可將台灣視為二等國家,一定要彼此合作。 黃昭堂表示,他了解此事主要是應立委的要求,國防部才派軍艦,立委的要求很過分,不同於國防部的是,教育部長杜正勝就敢跟立委吵。 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表示,台灣生存之道,就是要與鄰國日本連結在一起,台日漁業糾紛可以和平與外交策略解決,有人要台灣與日本對抗,其內心到底是愛台灣還是愛中國?他呼籲不要當中國的馬前卒。 *本文原載《自由時報》2005年6月22日。

黃昭堂:合身憲法制憲才辦得到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總統府推動二階段憲改,先催生民間憲改聯盟,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昨天對此表示樂觀其成,但他也說,現在的修憲門檻超高,他對2008年打造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不抱希望,「應該還是要制憲」。 推動正名、制憲不遺餘力的黃昭堂表示,成立民間憲改聯盟是一件好事,如果邀他,他也不排除參與;不過,現在修憲的門檻這麼高,要打造一部合身的憲法幾乎不可能,改國號等議題根本無法通過,他認為還是要朝向制憲努力。 黃昭堂表示,那麼高的修憲門檻,憲改主張不能有太大的爭議性才可能通過,但通過一個沒有爭議性的憲改條文,對於解決台灣問題完全沒有幫助。 黃昭堂更指出,中華民國這部憲法充滿了欺騙性,要在一個非主權獨立國家的憲法架構下修憲,修出來的結果,當然也不會是主權獨立。 【台灣日報2005年6月18日 】

持續回應「反分裂法」

李學圖 臺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奧勒崗分會會長 中國人大於三月十四日通過「反分裂」後,己引起國際社會的強烈指責。美國國會眾議院隨即於十六日,以424票對4票99%的壓倒性多數,通過第98號決議案,表達對中國通過「反分裂法」的嚴重闕切,認為通過該法已片面改變臺海現狀,拉高兩岸緊張情勢,阻礙兩岸對話,並為將來的武力行為預設法源,該決議案並要求布希政府對中國表達嚴重闕切。美國有線電視CNN的LouDobbs於十四日晚間新聞節目中說”反分裂法是中國說的;我們應該叫它是一種聲明:假若臺灣堅持明文記載其現狀的獨立,中國將開戰。”言下盡露對中國作為的不屑。 中國在制定反分裂法之前,應會了解制定後可能的衝擊。中國將更暴露其侵略野心,世界各國將對它的霸權心態更具戒心;中國也應了解它破壞臺海現狀、侵犯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定、將與臺灣之間的衝突轉化為與美日之間的衝突、將臺灣問題更國際化;中國更應了解該立法將會引爆臺灣民眾的憤怒與痛恨、將兩岸仇敵化。 既然中國應會了解制定後的這些衝擊,卻又一意孤行。這種豪賭,顯露了它對臺灣問題不可為而為的困境。自從1996年選前飛彈試射威脅,2000年大選朱鎔基的醜惡嘴臉,以及600多枚的飛彈,都無法壓制臺灣意識的高漲。制定反分裂法是窮途末路的選擇,是大型心理戰的開端。臺灣民眾不可忽略這一點,臺灣民眾必須強化心防。反分裂法表面上企圖分化臺灣人民為「臺獨」與「非臺獨」;事實上,反分裂法要全臺灣的子民接受中國共產黨的統治。 面對中國共產黨的統治威脅,臺灣內部應團結一致,要了解中國共產黨的目標是要統治臺灣;臺獨或非臺獨已不是議題,而是藉口。臺灣國內要持續表達對反分裂法的遣責,既使326百萬民眾大遊行己圓滿落幕,臺灣民眾應持續以各種方法,表達對中國共產黨的厭惡、抗議中國通過反分裂法、抗拒共產中國的併吞夢幻。相信最有效的方法,是向全世界表達高昂的臺灣意識、強烈的建國慾望。臺灣的選民在未來的各項選舉中,就是表達對中國厭惡的最佳機會;讓親中派的侯選人全盤瓦解,就是最強有力的表達。台聯己要求陳總統啟動防禦性公投;臺灣的選民應有以「公投」來決定臺灣前途的心理準備。 國外的臺灣人應加速向當地的主流社會,遊說推動各國與臺灣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改變「一中政策」、並促進與臺灣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傳統基金會的John Tkacik於三月九日撰文表示,美國的「一中政策」是基於中國將以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的期望;如今中國己制定反分裂法揭示用非和平手段解決臺灣問題,美國己沒有理由再維持「一中政策」。相信反分裂法制定之後,最有效的、可避免軍事衝突而解決臺灣問題的方法,就是世界各國與臺灣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簽訂FTA與改變「一中政策」將是建交的前奏曲。國外臺灣人與臺灣政府應密切合作向這個目標推進。 反分裂法的制定,再加以近年來軍備的急速擴張,中國的作為所顯示出來的侵略野心,就如同大紀元時報共產黨九評中所描述的共產黨本質。相信在中國民主化之前,臺海和平與亞太安定,都值得掛慮。幫助中國民主化將有助於亞太地區的和平與安定。世界各國應幫助中國人民對中國民主化的追求與努力。

「全盟」 到底是要幹什麼?

陳輝志 說起「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簡稱「全盟」﹞,就必須瞭解它的源頭–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Commission,直譯成「海外中國人事務局」,正式名稱為「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簡稱「僑委會」。 「全盟」是在僑委會的大力宣導下、於2002年11月成立於華府,並挑選前「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主席巫和怡擔任第一任理事長。「全盟」一開張就用籠統的宗旨、高調的「民主、和平」,來號召並拉攏海外僑民,招攬一些平常不太參與政治的台灣人,以好奇的心態去參加僑委會的懋|。2002年在華府的成立大會,就花費台灣納稅者二十幾萬美元,據稱「全盟」一年預算高達百萬美元。一個在海外花費如此大筆台灣納稅人的血汗錢,並由政府主導的團體,不應受到台灣海外僑民的檢驗及監督嗎? 審視「全盟」的文宣及工作報告,不難看出原來「全盟」的統派真面目–要以中華民族的興亡為己任,要為全世界的中國人出聲!敦促「中國同胞」愛好自由,正視民主,以便「共創雙贏」來併吞台灣。竟然如此明目張膽地向海外僑民推銷「統一中國」的膏藥,其宗旨竟然與敵人「和平統一」的目標不謀而合。幾年來,阿扁不是一再對中國示好,結果換來「反分裂國家法」的回報?像「全盟」這樣開開會、辦辦活動、發表些「不痛不癢」陳腐的官樣文章就要中國放下屠刀,改邪歸正?況且,當生活在共產極權下的中國人看到了那一批生活在台灣民主自由社會裡的「中國人」如何地欺凌本地人,並假借民主之名搞各種反民主的勾當時,他們敢要這種「中國式的民主」嗎? 「全盟」罔顧絕大多數居住在台灣的人都堅決反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併吞的事實,竟然企圖在海外分化台灣人苦心建立起來的主體意識;瓦解台灣人對中國的敵意;軟化台灣人保衛自己家園的決心。顯然,「全盟」在各地的運作,已造成分化海外台灣人的惡果;而僑委會卻成它a成立了一個能供他們使喚、絕大多數是台僑的附庸組織。這顯然是「台灣同鄉聯誼會」的翻版。難道這不也是成立「全盟」的「附帶價值」? 僑委會以「散財童子」自居,拿「全盟」當商標,在幫中國爭「民主」,以「反台獨」向敵營輸誠,把「和平」置於捍衛台灣主權之前,來瓦解台灣人的抗敵意識。這就是僑委會要「教導」海外台灣人「為國家做事」的方式。 絕大部份地區的「全盟」乃由僑委會密箱作業篩選出來的「僑務委員」出面來「領導」,挾著與「阿扁官員」靠攏而引以自豪。參加「全盟」的人既然受僑委會的全程資助與「指導」,也就無法自由伸張台灣的主體意識及全民共識,不敢碰觸台灣急需的國家認同、國家定位,以及公投、正名、制憲、國防軍購等核心問題。近兩三年來,已看出來,在「全盟」活躍的地區,台灣人社團多已被僑委會拿「用不完的經費」來誘惑,在「不拿白不拿」的心態下爭寵而在不知不覺中甘受僑委會的使喚。「全盟」的如此作為,已變成了僑委會分化海外台灣人社團的利器。難道這也是當初僑委會成立「全盟」的用意?

從集體權看魁北克分離自治運動 – 兼談對台灣原住民族運動的啟發

註1 謝若蘭 (東華大學民族文化學系) “Self – determination is to peoples what freedom is to individuals, that is to say, the very basis of their existence. While self-determination cannot be an individual human right, it is definitely the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the very existence of human rights in the sense that, where it does not exist, man […]

波特魔咒成真

自今年年初以來,儘管我國政府大唱「和解共生」、「政治和諧」,對中國政策更是委曲求全,我國的股市還是每下愈況,加權指數與年初相比跌幅已達負七點三%(至四月廿一日),國人的資產日趨萎縮,受此影響,今年首季工業生產指數成長率較去年衰退零點六二%,整年民間投資成長依主計處估計亦將只有八點九%。 有人說這與國際股市下跌有關,我們不否定國際股市是影響我國股市的一項主要因素。問題是同樣與國際股市有很高連動性的韓、菲、泰、日等國股市的表現都遠比台灣好。相對於我國負七點三%的跌幅,日本股市年初以來跌幅僅為負四點五九%,馬來西亞負四點零九%,南韓股市即是反其道而行,還漲了四點六%,新加坡也漲了三點四九%,泰國零點九%,菲律賓一點零四%(均以四月廿一日收盤為準),可見台灣股市在東亞、東南亞多國中表現最弱,跌幅最大。 也有人說,我國股市是受了三十五號公報之影響,可是三十五號公報的主要作用在於讓企業財務報表更為透明,目的是保障投資人,亦即是一件加強股市信心的措施,屬行政上之利多,而非利空,將其視為股價疲憊之要因,難脫無限上綱之嫌。即使退一步言,我們接受三十五號公報是近一、兩個月股市疲乏之原因,也無法合理解釋去年三月以來我國股市雖獲外資兩千多億元的挹注,仍然委靡不堪的事實。二○○四年新加坡漲了廿一點六四%,南韓廿七點二五%,菲律賓廿五點零六%,日本也漲了十四點九八%,惟獨台灣只漲四點二三%,可見台灣股市今日之問題另有其因。 另一項令人警惕的經濟表現是出口貿易。進、出口貿易之消長,一向被視為國家產業競爭力之櫥窗。可是當南韓的貿易出超去年達二九四億美元,人少地小的新加坡亦有一五七億美元之時,我國只有六十一億美元,在亞洲各國敬陪末座。今年一至三月情況更糟,南韓仍保有相同水準的演出,出超達六十九億美元,可是台灣卻快速下墜,僅三億美元,三月更差,反轉為入超四億美元。更糟的是,新加坡、中國、日本今年一至三月的出超水準都與去年相垀,呈現入超者僅台灣一國。今年第一季出口成長率僅及二點三%。這些數字已隱約在告訴我們,台灣的貿易結構已出現變化,且在出口競爭力方面相對於亞洲各國明顯呈現弱勢。更令人擔憂的是,我國出口競爭力之弱化非導因於新台幣之升值,因為同一時間韓元為主的亞洲各國對美元匯率之升值都不比台灣低,那麼台灣產業競爭力到底產生了什麼樣的變化,導致競爭力下墜呢? 毫無疑問的,我國產業競爭力之下墜是長久以來企業對產業升級努力不足的結果。這是因為台灣的企業,拜語言、文化之方便,有了中國廉價勞工與「以經促統」的政策優惠,可輕易地隨時到中國投資設廠,以量產及壓低勞工、土地資源價格的經營方式,尋求在國際競爭上取得優勢。近幾年我國企業排山倒海西遷中國,創下人類史上企業外移的奇景與紀錄。雖說這是到中國尋找第二春,但經營學也告誡我們「嬌生慣養的孩子總是不出息」的。八年多前(一九九七),一位名叫波特(Michael Porter)的競爭力大師應邀來台診斷台灣經濟前景時,就對只想吃軟飯的亞太營運中心計畫提出了批評,建議台商眼光勿侷限在中國。他並警告:「過分依賴中國廉價勞工資源,必使產業忽略升級的努力,長期不利國家產業競爭力」。幸與不幸,波特之預言,今天應驗。對中國投資無論是在家數或在金額都僅及我國十分之一的韓國就趁機崛起,在產業競爭力上現已明顯超越了台灣。韓國的企業家與台灣企業家相比,確較富國家責任意識,「寧願死在韓國」也要在自己鄉土埋頭苦幹,數年下來它對中國之出口金額已凌駕台灣,很多產品行銷全世界。反觀不聽信波特大師警語的台灣,錯誤地將產業鎖進中國,終使我國整體產業競爭力日漸落後於鄰國。(註:依韓國輸出入銀行統計,韓國對中國投資累計一○六億美元。我國對中國投資即應已超過一、六○○億美元) 尤其近幾年,政府的「積極開放」大膽西進政策,更進一步將台灣的經濟鎖進中國,這使我國股市資金日趨枯\竭,動能日衰。令人氣餒的是他們還大言不慚地預測五月的反彈,我們不否定跌後的股市必有反彈之機,但此種反彈不表示經濟即將否極泰來。 本以為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可喚醒沉淪中的台灣及其領導者。可惜國人及政府官員只清醒了幾天,在一次府院黨高層會議雖然適時祭出了「依法究辦」等遏止中國熱的七點結論,但船過水還是無痕,一切總是光說不練,面對中國國民黨所掀起的朝聖熱,政府還是「樂觀其成」,整個施政仍然以「兩岸」為中心團轉,由國親引發的政壇中國熱正使企業界的登陸熱更加發燒。這樣下去經濟之被邊陲化必不能免,台灣的百姓,股市的投資者也只有自求多福了。(作者為國策顧問,原載自由時報2005/05/02)

農業登陸的國際觀

吳珮瑛 吳窈諢極x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近來關於台灣農產品「登陸」的議題,一系列的辯論,大致可歸納出,支持綠營者,多以黃鼠狼拜年不懷好意解讀,支持藍營者,則認為此舉可以解救、或至少可以解決台灣部分農產品偶爾產量過剩的出口問題。 如果我們回顧一下,與台灣農產品貿易往來相對頻繁的美、澳、紐、加、日,及與台灣接觸較少的歐盟等,這些早就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的國家,如何因應此一標榜「自由貿易可以創造人類最大福祉」之WTO所設定的農業協議與規範,我們應該會更清楚此一善意下的可能惡果。 農業是一個特殊的產業,它的特殊在於除了是看天吃飯,生產必須仰賴大量的水、土、勞動力等資源外,更在於農產品彼此間的高度替代性,沒有空心菜可吃,可以換吃高麗菜,不然至少也有根莖類可以補充來自植物類所需的養分。 也因為這樣的特殊性,在WTO規範中,對於如何減除進出口障礙的具體農業協議,才會由一九八六年協商到一九九五年,方達成了一些初步的共識。 雖是如此,WTO會員國目前都是在不違反協議的前提下,各懷鬼胎、卯勁希望多賣農產品給他人,而少買他人的農產品。因此,中國大方的「不計代價」要採買台灣農產品的作為,與世界各國費盡心思阻擋他國農產品進口,態度截然不同,就值得台灣進一步深思,我們是否有本事與其配合而逆向操作。 以美、澳、紐、加及部分中南美等農產品主要輸出國,所形成的所謂凱因斯(Cairns)集團,在WTO架構下就是不遺餘力要向全世界推銷農產品的成員。而以歐盟為首的另一大集團,是以凸顯農業生態與生活價值的重要性,想盡辦法全力抵擋他國農產品的進口,進而也將這些概念搬上WTO的談判桌上,於是形成了一股與出口國相抗衡的所謂非貿易關切(non-trade concern, NTC)勢力。 NTC所關切的是,請天然資源豐富的農產品出口國,不要忽視農業在生產之外的其他弁遄A而這些弁鉬P價值,完全不是從生產價值佔百分之幾的國民所得可以看出來的,也唯有凸顯這些不可取代的農業價值,才能保住本國農業的繼續存在。 我們的鄰國日本與韓國,也可歸屬於非歐盟國家的NTC成員,以日本而言,由於深怕日本等於壽司等於稻米的世界形象被滅絕,因此強調稻米在日本文化上的地位。試想,當全日本都在吃美國加州米做出的壽司時,恐怕印在日本紙鈔上的稻穗,對日本就不再有任何意義了。因此,日本乃搬出「農產品出口是一種文化侵略」之論述做抵擋。而歐盟等國則強調沒有農業就沒有歐陸引以為傲的田園風光,再加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膽敢將自己國家的糧食安全寄放在別國手上,面對這些種種的理由,出口國雖百般無奈,卻也不得不按捺住火氣。 由其他國家的經驗可以看出,我們應該有充足的理由判斷,一個比台灣擁有更多水、土與勞動力資源的中國,農業生產的最終目的就是出口農產品。此外,農業不比工業製造業,一粒種子、一枚芽、一段枝條就可以變成綠油油的田園與枝葉茂密的果園,歡迎「台農」去設立農業試驗園區,正好加速中國農業的成長,在中國蓬勃發展的台商所經營的工業製造業,都不可能帶著台灣第一線的勞動力過去;而中國自己就擁有無數的農民,如何需要帶著安土重遷的台灣農民跨越大海去謀生?因此,設立農業試驗園區所照顧的是一小撮的「農民」,而這些人的生活,相對而言本來就不是問題所在。 回想過去,台灣都得費盡心力來延緩或抵擋,來自千里迢迢之美國雞肉的進口,當前我們本來就要開始擔心,如何抵擋只有一海之隔,三、四小時就可以由西往東送,與台灣農產品同質性高的大批中國農產品之「登台」,如果現在接受中國大放送的利多贈品,不久的將來,不僅台灣農產品不可能再「登陸」,台灣的農業恐怕也將劃下句點。

國共合作慘痛的經驗與生為台灣人的悲哀

侯榮邦◎台獨聯盟財務長 國民黨總裁蔣中正在民國五十八年,接受日本電視台訪問時指出,「我們是世界上受到共黨合作痛苦最深、經驗最久的國家」,「可是沉痛的經驗告訴我們,中國共產黨是絕對不為其國家及人民著想的」,「所以我們中華民國與毛賊絕對無合作之可能」。 又在七○年七月中國國務院總理華國鋒提出國共談判,實現第三次合作,蔣經國在同年十月中常會發表「痛苦的教訓,莊嚴的使命」的重要談話時,除了嚴正駁斥根本沒有兩黨合作可言,兩岸對峙非國共之黨爭外,明確指出,共產黨的所謂和談,實際上只是戰爭的另一種方式,和戰面目不同,而目的則一,「與共匪談判,無異自取滅亡」,並明確宣示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 泛藍推崇備至的兩蔣當年大權在握,以黨領政的威權時代,對中國還有上述深刻的認知,現今已失去政權的國民黨憑什麼資格與條件要和中國和談、合作。故這次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的中國行,不僅是迷失方向的不智之舉,也讓人有時空倒錯之感。 筆者從中國的歷史以及長期觀察中國人的本質與習性,發現對岸的中國人與在台的中國人幾乎沒有差異。這和生為台灣人的悲哀有密切的關係,故藉此機會根據史實略作說明。 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結束,國民黨接收並佔領台灣,台灣人無不為著回歸「祖國的懷抱」而歡欣鼓舞,豈料二年後的一九四七年即驚暴二二八事件,使台灣人遭受空前的浩劫。之後,在戒嚴令的白色恐怖統治下也犧牲了無數的台灣菁英。另一方面經過二次的國共合作,共產黨獲得坐大的機會,終於在一九四九年將國民黨逐出大陸,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其間經歷人民公社、大躍進、文化大革命、天安門事件等,犧牲了近億萬的中國人民。 在思索國民黨中國行之餘憶起昔日和林獻堂有姻親關係,忠黨愛國的丘念台先生,他生於一九八四年出生地是現在的台中縣潭子鄉大豊村,原名伯琮,十五歲時父親丘逢甲為他更名「念台」,受其父的影響赴日留學考進東京帝國大學礦冶系,一九二三年畢業,由於日人對台灣與中國採取隔絕政策故於在學中的一九二○年組織「東寧學會」作為兩地學生聯絡感情,研究學問的團體。透過學會的活動丘念台結識林獻堂、林呈祿、蔡惠如、楊肇嘉、羅萬?、蔡培火、謝春木、邱?金、鄭松筠、蔣渭水、吳三連、黃國書、黃朝琴等人故與台灣故鄉產生較密切的關係。 丘念台在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時,屬於國民黨接收委員的他,得知陳儀將當時台灣抗日名紳林獻堂、酗奶H列入黑名單,遂於一九四六年糾合這些台灣名紳組織祖國訪問團由林獻堂擔任團長,一行到南京謁見蔣介石表示台灣人民一心一意要回歸祖國,從南京又遠涉西安附件(當時中共已佔領西安)「遙祭黃陵」表達台灣人民也是黃帝子孫。 死忠國民黨的丘念台頗受國民黨的信賴與重用,於大戰末期出任解放台灣的中心人物(諸如參與美軍由蘇澳、花蓮登陸台灣等計劃),戰後也是台灣接受委員,始得發現國民黨準備將當時抗日的台灣名紳一網打盡(楊肇嘉在上海也被逮捕),顯示並非二二八事件發生後才著手整肅台灣人的領導階層。像丘念台這種忠黨愛國的重要人士還無法挽回國民黨領台時對台灣人的歧視與不信任感,也就是說一心一意想做中國人的台灣人,結果完全被出賣。 丘念台最後客死日本,留有回憶錄《嶺海微飆》,後來改為《我的奮鬥史》,其中涉及二二八事件時,曾經形容一名小孩去他家作養子,剛回到生家,不慎打破一個碗,就被抓來砍斷五指。 六○年後的今日連戰命江炳坤先去廣東祭祀七十二烈士,又去南京祭拜中山陵,再到北京求見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無疑是表示在台灣的國民黨是屬於中華民族,認同中國,但是,假使有朝一日,中國又佔領台灣,將與丘念台的認同一樣是歷史的重演,台灣一定再被出賣,台灣人民一定再遭殃。

連宋北京跑龍套

廖宏祥◎台綜院戰略所研究員 目前國內對連宋訪問中國一事,一般的討論多半集中在連宋是否賣台以及觸犯國內法令等議題,但我們亦可從中國對台談判策略及台灣的國家戰略來探討此事。 北京每次在對外談判時都準備得非常充分,並再三要求一些前提和條件,且一定要對方同意後才願意進行談判。如在美中建交談判的過程中,北京即再三重申美國需與台灣斷絕外交關係、廢除中(台)美共同防禦條約及撤出美軍顧問團等三條件,以此做為美中建交談判的先決條件。現階段北京對台灣的政策亦復如此。如果雙方要復談,就得承認「一個中國」;雖然台北一再強調,「一個中國」是議題而不是前提,但北京在這件事情上似乎還沒有讓步轉圜的跡象。 同時,北京對於自己針對談判而提出的前提和條件,通常都會非常耐心地等待對手入彀,而不會輕易為了實現談判而放棄前述的前提條件,這是我們應當確切體認的。在決定談判進程後,北京常會再三利用整個大環境,以威逼利誘方式達成目的,甚至不惜利用外交上的威脅手段,或是軍事上的恐嚇,以求立於不敗之地。如在一九五○年代,北京即曾利用八二三砲戰軍事衝突來壓迫美方對其讓步;而在一九八一年時,北京更威脅要降低與美國的關係,以此作為與美國談判上海公報的基礎。北京也非常擅長利用第三者來向其對手施壓,如對方政府在媒體、企業界以及政治上的敵人,均可作為其整個大戰略佈局的一部分。就此而言,北京絕對是高明的邊緣衝突策略運用者。 北京在談判的過程中,對議題都會非常挑剔,甚至到達鉅細靡遺的地步。什麼該談,什麼不該談,都會做全盤的考量。北京在考量議題進程時,絕對不會因為短期利益而喪失其中長程的戰略目標。再舉美中談判上海公報為例,美國當時為了賣給台灣FX戰機,曾試圖以對中輸出美國的軍事科技為餌來引誘中國,但是北京不為所動,結果兩項交易都只得被迫取消。此點顯示北京非常重視其所追求的中長程戰略目標,且對達成此一目標相當執著。 再者,北京較喜在中國領土內進行談判,如此才可藉由時間、地點的安排來占取上風,同時也可對談判對手展開心理作戰,且較能掌握所有細節的安排,甚至在諸如監聽及其他情報蒐集手段的使用上,也較能有發揮的空間。 此外,北京也經常利用媒體來散播不實的消息。尤有甚者,中國常會藉由種種手段,鼓動一個民主國家的媒體來反對自己的政府。舉例來說,北京在一九六○年代就曾經邀訪美國的媒體前往北京,但美國當時還沒有解除媒體赴中的禁令,因此這件事就造成美國的媒體與政府的衝突,讓號稱民主自由的美國臉上無光。北京在每次會談前都會大肆炒熱新聞,提供媒體諸如獨家專訪等種種小惠,同時提高媒體對會談之前的期望,甚至誤導民主國家的人民,帶給他們不切實際的幻想,進而壓迫民主政府。這些在連戰即將帶領百餘位記者訪問中國時,不得不令人三思的地方。 北京對於一個民主國家內部的政治鬥爭、派系之見,其實都掌握得非常清楚。在美國歷任的國務卿及國家安全會議顧問之間,如季辛吉與羅吉斯、布里辛斯基與范錫,以及海格與亞倫之間的矛盾,北京都能充分掌握;並且藉由刻意拉抬親中派(如季辛吉與海格等)在美國國內的聲望,以便其指定這些人擔任談判對手。連戰這次被北京高規格的邀訪,毋寧是北京藉由對台灣民主政體內部政治矛盾的深刻了解,在前述種種談判策略的運用下,利用提升連宋最後剩餘價值,藉此來對陳水扁政府施壓。假如陳水扁政府無法堅持底線,不能耐心等待且不受利誘,或是無法排除時間緊迫的壓力,則在整個北京的大戰略佈局中,台灣極有可能落入其圈套而不自知。

連戰上京的貢禮及台灣的危機

陳文賢◎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 四年多來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的表現,大概讓北京更加覺得應該對這位純正的中國人及其所領導的政黨加緊籠絡,才有可能促使兩岸中國人早日完成「祖國統一」的神聖大業。中國領導人應該也會很感謝連先生及中國國民黨過去日子以來在去台灣國家化及防衛化的作為。連戰要送胡錦濤《台灣通史》及藝術雕刻品,事實上,去台灣的國家化及防衛,才是連戰上京的大禮。 連戰主張「兩岸分治」凸顯的是「一個中國」,去台灣國家化的用意至為明顯。但即便是高喊捍衛「中華民國」,卻一旦碰到國際社會所認可的正牌北京中國,則中華民國主權可以不談,國旗可以遮掩起來,防衛軍購可以瞻@邊。自己選不上「中華民國」的總統,其他人當上,客氣時稱某某先生,不客氣時則視為「偽」總統,同時更將中華民國定位為是處於被竊的狀態,與北京將中華民國所在之台灣定位為叛亂的一省,頗有神似之處。 執政之民進黨視中華民國為台灣,雖不致於主張與中國統一,卻也只敢繼續維持中國國民黨所遺留下來的體制及維持現狀的執政目標。「四不一沒有」的強烈宣示,卻是不信者恆不信。導致執政黨自己也陷入窮於應付中國國民黨要求回歸九二共識,中國則逼迫接受一中原則的境地。未來國共兩黨有否可能藉由連戰上京,聯手來推翻「竊取」中華民國的民進黨,倒是值得密切觀察。 此外,連戰送給北京的另一大禮,則是困在立法院的軍購法案。這個攸關國家安全,理應超越政黨競爭的軍購案,卻成為政治鬥爭的祭品。如果連戰真正愛台灣,就應該協助讓軍購案通過再去北京。遺憾的是,在中國對台部署七百多枚的飛彈,同時又不放棄武力犯台,且又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的情況下,連戰卻棄置軍購案而高談和平之旅,讓過去即被黨國教育要「殺朱(德)拔毛(澤東)」、「反共抗俄」、「消滅萬惡共匪」的國軍官兵,真的情何以堪。 對於失掉政權的中國國民黨,以軍事實力來保衛「中華民國」賴以生存的台灣,似乎也變得不重要了。國民黨籍的立委,甚至有的懷抱著擁有先進武器剛好讓中共有藉口可以先發制人攻打台灣的思維邏輯,真的不值得一辯。如果此種邏輯成立,那麼三十萬國軍也可裁撤了。若台灣成為像香港一樣的行政特區,也不需要軍隊了。外交上亦復如此,台灣行政特區的領導人應也可像董建華成為白宮的座上客,會像今天的「中華民國」總統在國際社會幾近寸步難行的窘境嗎? 台灣只要堅持自己是一個國家,遭中國圍堵、封殺甚至威脅一直就是台灣人民必須付出的代價。但從連戰上京「朝共」之去台灣國家化及防衛的兩項貢禮來看,我們憂心的是台灣人民有可能在國共兩黨進逼下被進一步的去國家化,同時在中國國民黨持續杯葛軍購案之下更陷入防衛力量逐年遞減的雙重危機。 連宋上京其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在中華民國統治之下變得混淆不清。北京認為中華民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一九四九年成立時就已經滅亡,聯合國也於一九七一年通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案,強調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同時「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足見中華民國早已不被國際社會所承認。過去蔣家國民黨政權主張漢賊不兩立,遂使台灣成為國際社會的孤兒。 今天的執政黨卻仍因循苟且強調中華民國的存在,更助長一些人藉著捍衛中華民國,實際上卻心向北京,力阻台灣成為正常國家的合法性。在國際社會強烈批判中國制訂反分裂法之際,及台灣人民表達憤怒的百萬人大遊行之後一個月,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卻率團到北京訪問,即時為中國解圍,接者又會有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夾著「扁宋十點共識」上京,這些就都是明顯的例子。 因此,台灣人民必須同聲譴責國內政黨領導人這種接受中國共產黨高規格統戰待遇下的「招降納叛」。更有權反對未經台灣人民同意的所謂「共識」及任何議定,未來台灣人民更須堅決要求國內各政黨領袖的會談應透明公開,絕不應允野籉颽F黨及個人假借「和平」或其他名義出賣台灣的利益。

風向雞的年代─揭開連戰集團的面紗

鄭欽仁◎台灣大學名譽教授 中國國民黨的連戰集團訪問中國,4月29日連戰在北京大學演講,嗣後與胡錦濤會談並發表「新聞公報」,其內容出賣台灣,昭然若揭。國共雙方表面上斷絕往來已有六十年,但陳倉暗渡,並非由現在開始,在此不予討論。招降納叛本是雙方的伎倆,但國民黨對中國共產黨的「統戰」從未贏過。 招降納叛,受之如飴 自從開放探親以來,國民黨的反共一時消失匿跡,黨、政、軍的要員紛紛離去,軍方的忠誠問題更是嚴重,1995年9月我發表了一篇文章「將軍的迷惘」受到攻訐,如今證實所言不虛。 尤其在1989年天安門事件後,全世界在譴責暴力,並加以經濟制裁,唯有自稱「中國人」者趨之若鶩,就怕有一天被吞併算舊帳。這樣去附會中國共產黨的暴政而殘害中國者,現在高喊「統一」而不知恥。 2000年總統大選,國民黨失掉政權,這些失意的政客,不管是黨、政(包括外交官員)、軍,都儘毀謗台灣之所能。最近受到國家裁培的政商受到某些媒體的諂媚,高倡商人「無祖國論」。國家法制不立,遂有連戰集團公開「聯共制台」。連戰在北大演講,提到傅斯年 ,但傅斯年隨國民黨逃難來台,「不食周粟」還留有名言「歸骨於田橫之島」,不知連戰、江丙坤、吳伯雄、丁懋時…..等人,聞之是否汗顏。 連戰的仇恨與中國整合泛藍之陰謀得逞 2000年的總統大選,連戰與宋楚瑜落敗,連戰仇恨在心,看不起草根的台灣人當選總統,2004年的大選又落敗,始終不承認人民直接選出的總統。 2000年中國鼓勵宋楚瑜政變不成,又忌台灣人當政,故企圖整合泛藍,分裂台灣。當時江澤民的智囊團體「全國台灣研究會」漏出口風,謂「連宋合作」短期或酗ㄔi能,長期看來是可能的。中國的因素,更使國民黨的政客遊走臺海兩岸,在2004年的大選,宋終於屈就連!我在2000年10月30日以「國、親兩黨合作,或早出自中國的策略」為題,寄送陳水扁總統,但只是徒勞。畢竟五年來中國的統戰是成左滿C 連某閉塞的文化認同 連戰在思想上的「閉鎖」反應在文化認同上,他要討好北京,對台灣「去中國化」表示遺憾,但不問外來政權統治下在思想文化教育上留下的遺毒,使台灣人不知他的先人如何在這「場城」上奮鬥而否定自己,被「外來(移民)文化觀」、「外來歷史觀」所洗腦。面對全球化的時代,對多元文明,多元文化與多元社會應有所認識,使價值觀也有客觀化;這是台灣朝向全球化正要走的路。但連戰腦筋的閉塞放不進新東西,所以企圖「去台灣化」,要讓兒童與青年偏向「中國文化」的內涵。連戰甚至不知道台灣文化本身即是多元的,自十七世紀已經受到西洋重商主義的影響,而各族群的自主性也應受到尊重。海洋國家的台灣是開放的,非內陸國家的中國可以媲美。 操弄族群的能手 連戰批評綠色政黨挑弄族群,撕裂社會,非常沒有道德。國民黨當政久了,失掉政權後就像連戰這樣失意的政客不能遵守遊戲規則,煽動「外省族群」的危機感,使他們結合在一起成為其投票部隊。連戰在選舉期間正如國民黨慣用的「譁眾取寵」,政見薄弱而以人身攻擊為能事﹔自2000年至今,莫不如此。連戰若選贏就是「民主」;選輸了,別人就是「民粹」。 戰兩次總統選舉都相信自己會當選。2000年的選舉敗在國民黨偽造民調,2004年選舉時,據勘輿界的人說,連戰相信易經派的相士,一定會當選,雖然失敗,繼續抗爭,「天命」歸於地。所以至今不承認陳水扁為總統,這是「民粹」還是「民主」? 外省族群若不能相信台灣歷史經驗有接受外來的移民,而相信連戰的被中國「統一」,恐怕需要再準備流亡。 背叛國家,將台灣拉回內戰架構 連戰在北大演講公開表明「認同這個國家」還以手勢指著當地,明白表示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連戰因此贏得掌聲,台灣某報紙卻說是認同中華民國。 連戰還說,別人指他進行第三次國共和談,「所以我的目的是要『聯共制台』。但是,現在那個『台』下面還有個『獨』字。」顯然在強調他的認同主張。 國共內戰架構已在1991年因台灣停止「戡亂時期」而結束,1996年台灣人民直選總統,應是主權、領土、人民已經界定清楚,不涉中國大陸。三次的總統直選,連戰本是參選人,應該有這樣的認同義務,但連戰此次中國之行,卻將台灣拉回中國內戰體制,這是不道德的。 又在2000年總統選舉,國民黨已失掉政權,還有「國共問題」存在?若是問題還存在,那是中國帝國主義的侵略威脅。連戰勾引敵國對付台灣內部,台聯黨譏之為「兒皇帝」並不為過。台灣是信奉直接民主,不能用卑鄙手段奪得政權。 違法的新聞公報 連戰和胡錦濤(中國共產黨主席)共同發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新聞公報」,但「公報」只能是政府對政府,故連戰違法。 中國共產黨是一黨獨裁的國家,黨國不分,無所謂違法;但台灣是民主國家,不容如此。不過,由此可以看出連戰的心態,政權只能由他包辦。 話說回來,如此違法行為,民進黨政府能否堅持法治,是我們所關心的。 「九二共識」,各唱各的調 連、胡的「公報」說:「兩黨共同體認到,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其實胡、連並未達共識。在記者會上,連說:「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但胡所說,無「一中各表」,且不見「公報」明文記載,以後將成為爭論的問題,但台、中雙方未來談判不成,可以將責任推給民進黨政府。 「一中各表」再1993年「辜汪會晤」後,中國隨即改變態度,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而中國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如此,中國若是承認「一中各表」,即承認兩個中國,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社會已取得代表中國的正統地位,當然不願後退。 對台灣來說,「一中各表」陷入內戰體制,台灣在國際社會仍會受中國的圍剿,將來對和平沒有指望。國家的主權屬於台灣人,台灣人決定自己的前途,擁有自決權,這是台灣人必須堅持的。 與敵人聯手,污衊台灣人的正名、制憲等運動 戰在北大演講,在敵國面前公開污衊台灣人民的制憲、正名、去中國化以及「台獨」時間表為「民粹」主義取代民主思想。連戰身為中國國民黨主席,對國民黨執政時期以來造成台灣在國際社會喪失生存空間應該道歉,但連戰沒有這樣做,且污衊台灣人民受中國武力威脅而發起的百萬人手牽手護台灣運動。 過去因國民黨的施政錯誤,在1971年中華民國不能代表中國,且被逐出聯合國,因此引起正名運動。當時雷震向蔣介石父子提出「救亡圖存獻議」,主張改國號為「中華台灣民主國」,外交官的楊西崑提出「中華台灣共和國」。1981年與西班牙的商務談判,對方要求以「台灣共和國」名義簽署協定,當時還取得中國默認。但國民黨拒絕「正名」,遂使國家喪失國格,一直到現在不論官方或是民間活動在國際上都受到中國的杯葛。 至於制憲問題,國民黨的元老如雷震等早已議論這部憲法的缺失,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是三權或五權分立,總統與行政院長的職權等等,都是待解決的問題。 正名與制憲運動是中國積極阻擾的課題,這些問題若解決,不但台灣的「民主化」深化了,而且成為普遍性正常的國家。連戰討好敵人,污衊台灣人民為「『民粹』主義取代民主的思想」,這種喪盡良心、風向雞的政客,其心可誅。國民黨黨員應與連戰劃清界線,將該集團開除黨籍。 「中華民族」是國共勾結的語言 連戰的中國史的認知是幼稚的,他將華北傳說中的部落酋長當作祖先,故提出「炎黃子孫」,難道可以當做中國指稱的56個民族的祖先嗎? 連戰頻頻以「中華兒女」、「中華民族」作為國共合作的前提與訴求,同時呼應中國的民族主義。但藐視台灣有台灣的民族主義(國民主義)。 到底什麼是中華民族?據孫中山的說法,中華民族包括滿、漢、蒙、回、藏五個民族。其民族的定義,是有共同的血統、生活、語言、宗教與風俗習慣,試問以上五個民族有共同的血統、語言等等嗎? 國民黨現在接受中國的定義,將56個民族合稱為中華民族,其中更荒唐的是將「高山族」列入其中,但中國共產黨的政權從來沒有支配過高山族與台灣,而且高山族並非一個。 中國人常將民族、國民、族群(ethnic group)甚至部落(tribe)的概念混淆在一起。中華民族英譯作The Chinese nation,其nation是單數,56個民族成為一個民族?其觀念之曖昧,由此可知。 又56個中,有一些是屬於族群,有一些是本來有他們的國家的國民,因被中國所吞併,他們不承認「中華民族」。 中國人以虛構的「中華民族」論做為認同,台灣六十年來的教育受國民黨的毒化﹔台灣有自己的國民主義(nationalism),不能接受這種統戰的歪理。 五大促進重點 「國共會談新聞公報」所發佈的「五大促進重點」幾乎都是陳水扁總統所提過的,除了上文所提到的九二共識、和平協商之外,尚有四點。 第二點有關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不提終止間諜船與潛艦入侵、及撤離飛彈。第三點促進兩岸全面交流,只會逼台灣門戶洞開,所提到的犯罪並不提引渡偷渡犯等﹔對於經貿方面,是否能即時對世界貿易機構(WTO),自由貿易協會(FTA)及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方面先停止杯葛,營造台、中協商的平台,此又關係第四點。但第四點提出「台灣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優先討論台灣參與WHA的問題」而不及上述諸項。 但加入WHA(世界衛生組織),美、日已表態支持,自由民主國家大致會跟進,而且也只是觀察員身分,何況這關係人權問題,且又中國多年來SARS等問題使中國醜態百出,台灣若這一次不能加入,中國也難於持久反對,故選擇WHA做為協商的「優先討論」問題,是順水人情。 國共達成的五點「共同願景」不是一蹴可及,暗盤的交涉不知多久。但將來要達成協議必須靠公權力,對於這一點他有自知之明。以後中國的杯葛,台、中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連戰仍可以利用這機會指責扁政府的無能。 亂了五年該休矣,國民黨員何去何從 連戰自從踏上總統選舉之路,一直抨擊競爭者。2000年他落選,因優越意識看不起陳水扁;2004年再度落選,根本不承認陳水扁是總統。他批評五年來台灣在各方面的混亂是因為扁政府的無能,其實他是始作俑者。 五年來他帶頭攪局,逼使泛藍者不敢不跟進,尤其把「外省族群」綁在一起,使他們不能不有集體意識來反對台灣要成為主權國家的訴求,並且成為他的投票部隊。 照理說來,國家與國家間的交涉,為國家的利益,在野黨與執政黨合作共同打開國家的困局是常有的事,譬如1960年代末、70年代初,日本自民黨利用公明黨、無黨派的東京都知事與中國交涉,又如彭定康競爭英國首相一職失敗,出任英國最後一任的香港總統。但這都有共有的國家認同。 但連戰不是這樣。如上文所說的,他在文化認同上,根本否定台灣的思想、文化和台灣的主體意識。在國家認同上,他是認同中國。他明明知道在國際上中國一詞已經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已失去中國的代表性。他用口頭與手勢表明「認同這個國家」,具體指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

反對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

李明峻◎政大國關中心助理研究員 一、中國人代會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的緣由與意圖? 中國宣稱「反『分裂國家法』是專門對台獨問題擬定的一部特別法,這部法律不但不適用於香港、澳門,也不適用於疆獨、藏獨等分裂活動,此種說法事實上是相當矛盾的。使用「反分裂國家法」而非「統一法」的名稱,事實上就排除「東西德」、「南北韓」、「歐盟」等模式,也排除「邦聯」、「聯邦」、「國協」等模式,而以法律形式明確中國統一的內涵。「統一法」至少在名稱上承認兩岸是分離分治現況,只是預設未來唯一選項是統一,但反分裂法與現狀不符,將兩岸界定在一國之內,使中國自己成為定義者、立法者、裁判者、執法者。 中國從研擬制訂「統一法」到推動「反分裂國家法」,這個過程對台灣形成的挑戰更加嚴重,反分裂法將現狀界定為兩岸是合而為一,企圖讓外界有中國是維持兩岸現狀的錯誤印象。然而,台海兩岸早就分裂,否則何必討論「統一」?如果是一國之內的內戰,則雙方只有誰來「一統」天下的問題,而不會有「統一」的問題。中國蠻橫地宣示台灣為其一部分,正如伊拉克以國內法將科威特列為第十八個行省一般,對兩岸關係絕對是一項片面改變現狀的行為,對台灣也是一項嚴重挑釁行為。 中國這項極具爭議性的立法行動,不但受到台灣朝野的強烈關注,也引起國際社會的矚目。北京顯然試圖讓國際社會相信,制定反分裂法乃是因應台灣連串台獨挑釁行為的被動舉措,且反分裂法是中國的國內法,各國若不接受或默認這樣的因果論,即是干涉中國的內政,而對於中國的霸權心態和併吞台灣的野心則應予以譴責。 二、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對台、中雙邊關係的影響? 反分裂國家法幾乎可以肯定將在3月14日於中國人大通過立法,而且很有可能會是中國自1949年以來獲得贊成比例最高的法案之一。這部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成為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具有歷史性意義的重要指標,其所代表的意涵是:兩岸問題將從血脈相承逐漸轉變為依法行事。中國這項立法將導致兩岸關係嚴重倒退,並將威脅區域的和平穩定。 就法律層次而言,所謂「反分裂國家法」不過是中國的國內法,如果台灣自認為是國家(姑且不論國名為何),則兩岸即是國與國關係,在現實上應適用國際法,中國的國內法根本無法約束台灣。中國不只是將制定的反國家分裂法,中國的憲法也早訂有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的條文,但是這個條文何時生效過?既然台灣自認為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台灣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中國制定反國家分裂法與台灣何關?國家各自獨立的重要指標之一,就是彼此沒有司法管轄權。既然如此,中國不論訂甚麼法都管不到台灣。正如中國於1992年的領海法將釣魚台列入領土,在法律上對日本毫無作用,只能算是對日本的一種政治宣示而已。 其次,中國憲法明確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這是中國制訂「反分裂法」的憲法依據。由此可見,十一條「反分裂法」中所稱的「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但台灣是它的一部分,而且做為胡錦濤口中「平等協商,共議統一」的另一方談判主體,即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主權代表)根本不存在。然而,中國近年多次表示同意兩岸「治權分立」現狀,而同意「治權分立」,就不能否認治權的各自主體,即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台灣當局與大陸當局。但「反分裂法」的出爐使得台灣泛藍各黨堅持的「朝野和解最大公約數—中華民國」,對中國而言只是一個「虛構」。既是「虛構」,又有什麼「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可言? 又能有什麼兩岸「平等協商」可言? 第三,「反分裂法」第二條說「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四條說「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這些都侵犯台灣人民的自由意志及自決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無論法理或實質皆未統治台灣,中國憑什麼擅自規定台灣人民的「共同義務」、「神聖職責」?這豈非「片面改變海峽兩岸現狀」? 最後,「反分裂法」第三條說「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但事實是中國內戰早已結束,中華人民共和國早已取代中華民國(大陸),台灣的中華民國民主政府也早已終止動員戡亂,結束內戰狀況。中國宣稱「內戰的遺留問題」,豈非昧於事實而與國際認識脫鉤?如此何以「和平」解決兩岸問題? 三、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對亞太區域安全的影響為何? 事實上,這部法律雖是中國的國內法,但若從其內容來看,這部法律包含釵h違反國際法的事項。首先,這部法律以不放棄武力為前提,並預設對台動武的各種條件,此點完全違反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憲章禁止以武力做為解決爭端的手段,而中國既然是聯合國會員國,當然必須遵守憲章規定。此次明文立法要以對台動武解決爭端,顯然不符合國際社會愛好和平的潮流,為世界各國樹立一個違反聯合國憲章的壞榜樣。 其次,這部法律一定會片面將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並禁止任何人民或團體主張或採取獨立的選擇,此點完全是違反國際人權法的相關規定。1966年通過的兩項國際人權盟約中,其共同第一條都規定自決權,而中國以於1997年簽署這兩項國際人權盟約,並於2002年批准經社文國際人權盟約,因此當然必須遵守這兩項國際人權盟約第一條有關自決權的規定,而禁止任何人民或團體主張或採取台灣獨立的選擇,顯然是對此項國際人權的侵害,是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第三,中國宣稱「反分裂國家法」是專門對台獨問題擬定的一部特別法,這部法律不但不適用於香港、澳門,也不適用於疆獨、藏獨等分裂活動,此種說法在法理上是相當矛盾的。就法律層次而言,所謂「反分裂國家法」是中國的國內法,其適用範圍應以中國的管轄為限,如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是規定美國政府自己在國際法與國內法上對台灣的義務,而並不能規定台灣應如何定位自己或行動,也不能規範其他國家對台灣的態度與立場。 最後,中國企圖以「反分裂法」展現遏制台獨的決心,並誤認為「反分裂法」是反對美國介入台海問題的重要籌碼,但結果很可能造成類似中國在2000年2月公布的對台政策白皮書,反而逆轉台灣在台美中三邊關係的戰略劣勢。美國原本要求台灣不要改變現狀,甚至一度表示台灣不是主權國家、兩岸應該和平統一、美國沒有防衛台灣的義務、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以此對台灣施壓。但「反分裂法」可能引發美國擔心中國隨時可能對台灣使用武力,由於美國反對中國使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而且希望兩岸問題的解決必須獲得台灣人民的同意,因此台灣應該善加利用此契機,密集向美國政府與學界說明「反分裂法」可能改變台海現狀的危險,並且重建台美之間的互信,藉此改變台灣在過去兩年多以來的戰略劣勢。 四、反分裂國家法一旦通過,對台灣人民的啟示與大陸台商的影響為何? 中國「反分裂法」第八條採取「非和平方式」的三條件包括:台獨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很明顯地,其內容過度任意性,可隨中國自行解讀。諸如「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將會導致」及「和平統一條件完全喪失」等,都是沒有法律常識的用語,台灣可能動輒得咎。怎樣才算是台獨,是完全由他們來認定、任由中國自由心證。這個條文使中國可用「任何」藉口「吃掉」台灣,甚至可以不顧台灣的言論自由及中華民國主權獨立,任意侵犯台灣。 「反分裂法」草案明確規定,依照本法規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同時,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草案授權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決定、組織實施非和平方式統一台灣,並及時向人大常委報告。這等於說,一旦有必要,中國政府和軍隊有權先對台灣採取行動,然後再向全國人大報告。如此使得該法變成對台動武的法律條文,或所謂的戰爭授權法,可以說中國透過法律的形式而有對台動武的更具體、更有形的金箍咒。 最後,中國並非法治國家,中國是否動武與其軍事實力有關,而非台灣是否跨越紅線的問題,台灣要避免兩岸戰爭,只有增強國防與心防能力,使中國了解到開戰的代價過高,而非小心翼翼地擔心被打,如此將反而鼓舞中國早日動武。 五、台灣如何凝聚內部共識,並爭取國際社會的支持,以抗衡中國犯台的野心。 中國制定反國家分裂法不僅想拘束台灣的行為,同時也想嚇阻各國對台灣的支持。「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用意在片面定義台海現狀及兩岸關係,並以台灣是中國內政問題的概念,要求其他國家不能干涉台灣問題。某種程度上,中國這樣的不當作法,將會改變、甚至剝奪美國對兩岸關係的定義權。反分裂法可視為中國軍方鷹派強勢威脅下的產物,一旦立法完成等於是給予中國鷹派一張空白支票,讓他們可自行定義台海現狀,自行定義違法的行為,可以進行制裁,甚至是武力攻台。此點對兩岸關係絕對是一項片面改變現狀的行為,對台灣也是一項嚴重挑釁行為,台灣應告訴國際社會此法完全違反國際法,應共同設法予以反制,不可為國際社會建立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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