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 年 10 月 17 日,高資敏因《台灣公論報》評論其為「四腳仔(走狗)」提起譭謗官司,求償美金 450 萬元。台獨聯盟秘書長王康陸肩負訴訟期間攻防資料準備、翻譯工作,美國前司法部長Ramsey Clark 等人擔任律師,台灣公論報於 1985年 4 月 19 日勝訴。除了成功捍衛言論自由,抵抗國民黨陣營意圖以訴訟造成的寒蟬效應,也成功讓美國各界更認清國民黨在台灣的獨裁統治。

律師 Weldon Brewer、王康陸、總編輯陳正修(筆名
李永光),攝於 1985 年 4 月出庭後。

Clark、毛清芬、律師 Kenneth B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