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雜誌 第 08 期 封面

政治因素左右第五次修憲成敗

曾建元◎台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 第四次修憲結束,中國國民黨與民主進步黨兩黨協議就總統選舉制度,公民投票、國民大會代表選舉落日條款等三項議題於本屆總統任滿前提交國民大會討論,依照兩黨該一協議內容,一九九九年適為兩黨就三大議題進行修憲討論的期限,事實上,也是李登輝總統任內最後一次修憲的機會。易言之,這是李登輝領導台灣憲改十年成敗的最後階段,朝野政黨間是否能就以上三大議題或其他議題凝聚憲改共識,是歷史對李登輝改革意志的考驗,也是歷史託付與國大代表的神聖使命。 就以上三大議題而言,總統選舉制度涉及是否更改現制相對多數制為絕對多數制的爭議,此非國家發展會議共識,而是第四次修憲期間國民黨拋出的議題,但一度被許信良領導的民進黨中央接受成為兩黨修憲共識之一,後因陳水扁的反對,並提出公民投票議題作為交換籌碼,而阻止了總統選舉制度在第四次修憲中遭得修改。一般認為相對多數制對於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有利,絕對多數制則有利於國民黨,此因絕對多數制下如果無法在第一輪投票中產生總統當選人,則必須進行第二輪投票,如此便給予各候選人合縱連橫的機會,又因國民黨在政黨統獨光譜上居於中間位置,因而可坐收左右逢源的利便。民進黨候選人因背負主張獨立建國的標籤,要獲得居於另一極端的選民的支持則較為困難。但如果在現制下進行總統選舉,當國民黨產生分裂或有其他無黨籍候選人出馬競逐而瓜分國民黨票源時,民進黨則有機會放手一搏贏得勝利。第四次修憲後,國民黨內部出現擁護副總統連戰和前台灣省長宋楚瑜的兩股聲浪,由於宋楚瑜於修憲凍省後與黨中央漸行漸遠,寄望國民黨分裂而能於總統大選中獲得漁翁之利的民進黨人,必然反對輕言更動現行總統選舉制度。另一方面,牽引民進黨參與第四次修憲的兩大力量許信良與陳水扁,也已各自卸下黨主席和台北市長職位。依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黨員於四年內僅能就第一類及第二類中之直轄市長等各項公職候選人擇一登記為提名候選人」,甫競選連任台北市長失利的陳水扁因受制於此一條款而無法參與同條例第三條規定之第一類公職候選人總統選舉,但其尋求解套的動作不斷,參選總統的意圖日趨明朗,自然不願總統選舉制度的修改以致其參選之路橫生波折。相形之下,始終偏好於絕對多數制的許信良,儘管個人聲望在黨內江河日下,然畢生參選總統的志願依舊堅定,衡諸個人意識型態立場,主導民進黨轉型的許信良,在第二輪投票受到其他黨派候選人接納進而展開合作的可能性就比陳水扁來得大。不過,一旦國民黨分裂,國民黨在絕對多數制下的利基將會因政黨合作的制度誘因不存在而流失,現行相對多數制一役定江山的特性,使候選人的條件成為左右選情勝負的關鍵,反而構成國民黨分裂的誘因。總統選舉制度的辯論因已成為總統選舉的前哨戰,各個黨派衡量其於總統選舉中的有利戰略地位,將決定著現行制度是否被更改。 凍結國大創制複決權亦為國家發展會議共識之一,公民投票則為民進黨一貫主張。國民兩黨主流意見皆認為〈憲法〉上原有之創制複決概念無法容納強調民族自決意義的公投,第四次修憲期間,兩黨一度對人民創制複決權入憲達成共識,並同意於總統府下設憲政諮詢委員會研究修憲案公民複決,但當國民黨提出修改總統選制主張,民進黨(以陳水扁為首)乃堅持必須將公民投票入憲,並以此議題與總統選制作為互換的一組籌碼,要求共同處理。其後,黃主文公開表示國民黨反對公投制度內含民族自決,民進黨則以國民主權原理為理由反對就此設限。民進黨轉型後,對於國家主權的主張,已遠離主權未定論,認為台灣主權已經獨立,因此有關台灣主權的界定,無須透過公民投票來決定,但有關主權的讓渡,諸如參與國際組織讓渡部分主權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併,則堅持人民保留的精神,仍要求透過公投來決定。有關主權層次的公投較不具現實上的迫切性,又因觸及意識型態立場與對兩岸關係的影響,入憲的可能性恐怕不大,但有關重大公共政策與法案的公投,則因係國家發展會議的共識,加以國內公共政策爭議不斷,公投或為一有效的解決機制,似乎有法制化之必要。此一部份的公投,與國民大會的創制複決權有所競合,必須與國大職權的調整問題一併考量。 廢除國民大會為啟動憲政改革的野百合學運四大訴求之一,亦為民進黨一貫主張,然國民黨則自制憲時即基於其對於孫中山思想的理解而以意識型態上的理由堅持國大必須有形化至今。國家發展會議國民兩黨達成國代選制改為政黨比例代表制的共識,意圖藉此擴大政黨約束力,避免握有修憲權的國大成為不受制衡的憲政怪獸,但此議在第四次修憲期間遭到國代普遍反彈,而決定延後處理。國大憲政改革常務委員會為此於第四次修憲後就國會制度改革召集三黨代表組成九人研究小組進行研議,日前提出現制的改革方案。據民進黨福利國連線辦公室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公佈的《國民大會代表修憲意見調查報告》揭示,國民黨有高達百分之八十五點二的國代主張兩院制國會,新黨百分七十二點七,連一貫主張單一國會的民進黨國代亦有三成支持兩院制,由於該一調查對於兩院制與一院制的區分標準與內涵未予定義,但至少可證明贊成維持國大組織有形化的聲音在國代間仍居於多數。自憲改啟動以來,國大職權僅選舉罷免總統副總統權因總統民選而遭凍結,其餘職權迭次增加,因國大為修憲機關,故而國大於憲改中收取修憲租的現象成為常態。國代選舉如要改成政黨比例代表制,則依照常理,必然要對國代支付修憲租方有可能取得其同意,上述憲改會之現制改良方案提出增加國大立法權與審查立法院預算權然備受外界爭議,顯示了國大制度的改革將成為下一階段憲政改革的棘手問題,卻也是最為迫切的問題。 除上述議題外,國家發展會議尚有修改立委選舉制度為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共識,然因國民兩黨現任立委支持不高而未能形成各黨黨內共識。支持此制的一方,多認為單一選區制能消解地方派系政治對政黨政治的牽制與侵蝕作用,而兩票制則因強化了選民的政黨取向投票,有助於政黨政治與責任政治的深化,反對者則擔心單一選區由於選區規模小,將形成新興地方派系或地方政治勢力的割據,並且使全國政治地方化。無論如何,此一倍受學界青睞的改革方案,國內主要政黨皆早已明確地表達了支持的態度,一九九九年民進黨黨中央二十一人修憲小組再次宣示推動此制的立場,國民黨國會改革小組亦已重申決志推動此制,掌握修憲權與立法權的在任民意代表與相關政黨如何看待本案,將是決定該一議題是否入憲的最重要政治性因素。 我國由於採取國大一機關修憲的制度,使國代收取修憲租成為修憲史上的慣例,利益交換式的思維漸次主導著修憲議題推動的進展,因而有國代延任案、單一國會兩院制或廢國大擴充立委名額等利誘現任國代等主張不斷浮現。當第十任總統大選在即,國民兩黨需要依賴國代與立委作為選舉大樁腳的選舉動員考慮下,第五次修憲是否能在選前順利展開,又修憲幅度是否會受到選舉的影響,以及任何修憲租的代價是否足以支持四項或其他議題入憲之成本,則值得全民共同關切。

上山下海愛台灣

廖中山◎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負責人 不識台灣真面目,只緣盲戀大中國。 使台灣人迷戀大中國是近五十年的愚民奴化教育所致,沒錯,但非全然。早在日本統治前後,台灣人一直在迷戀大清國和中華民國。否則,台灣早已像韓國一樣,獨立於「日、中」之外了。 誠如鍾理和之言:是台灣人把台灣藏起來的。當有人質疑把「認識台灣」列為教育改革之首要,是否允當時,對認同台灣相當後知後覺的我,才開始自我學習「台灣知識」的旅程。 認識自己和自然,是人生最重要的兩種知識。 對台灣來說,自己,除了國家社會結構應具主體性之外,在歷史文化上,亦非其他歷史文化的附屬或旁支。故近年來,我極力主張台灣人應走向「離中脫漢」,努力認識台灣的自我。 台灣的自然,可以「得天獨厚」形容之,只是長久以來被台灣人忽視、輕視乃至於無知的予以摧殘。有識者警覺到情況日漸惡化時,不是遠避他鄉,另尋桃花源,就是怨嘆連連,終至灰心喪志或及時行樂,在不想明天的日子裡「活著」。 孫觀漢名言:有心的地方必有愛,有愛的地方必有美。他所說的「有心」,是要用行動結合意念。如果我們能常接近自然,用心和肢體去聽、去看、去經驗山林河海的動靜和多樣性生態的氣息,特別當對世事困惑時,上山下海走走,您會另外發現台灣的美和希望。 對人和土地的愛,要由認識、接近開始,進而深切了解、關懷,才能達到命運與共、生死不渝的地步。 印尼號稱「千島之國」,台灣卻是個「千山之島國」。 在地球的地質年代中,台灣是屬於幼年或青少年的黃金時刻。在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面積內,有六十八‧七%的土地高度在一百公尺以上,五百公尺以上的丘嶺和高山面積佔四十五‧二%。超過三○○○公尺以上有名稱的高山,多達一三三座(不包括副峰)。被登山界普遍接受的高山指標有一○○座,稱為台灣百岳。著名的「五嶽」計:玉山、大雪山、秀姑巒山、南湖大山、大武山;「三尖」:中央尖山、大霸尖山、達芬尖山。他們分屬五大山脈計:中央山脈、雪山山脈、玉山山脈、阿里山山脈、東部海岸山脈。 台灣有四大水系計:濁水溪、高屏溪、淡水河、大肚溪。全部河川共有一五一條,全長二八二○公里;主要河川二十一條,濁水溪最長(一八六公里);次要河川二十四條,普通河川共一○六條。主次要河川都源自中央、雪山等山脈,源地山勢高聳,上游流路短促、何床陡降;出山區入平原時,河域突變得十分寬廣,在暴風雨季,山洪瞬間暴增為平時二○○倍的流量,驟成滔滔洪流。 環海的台灣本島,擁有一一五○公里的海岸線;「澎湖列島」在高潮時露出水面的島嶼岩礁共有六十四個,故又名六十四群島;連同所有離島的海岸,全台灣的海岸線約有一七○○多公里。 二次大戰終止,ROC佔據台灣後,對台灣山林河海等自然狀態及資源的破壞,遠超過日本統治時期的數十倍。山林紀錄工作者賴春標正在撰寫台灣自然資源開拓史上的「山林二二八」,他以「滾動山河」為名,內容涵蓋:山河台灣、森林戰爭、高山子民、檜木傳以及國土巨變等。台灣的西部約五○○公里的海岸,約有四五○公里被水泥建物阻隔……產業東移政策,台十一線省道拓寬,海洋(水泥)公園及和平工業區(港)的興建,……眼見東岸淨土亦將不保。 破壞土地的主因是經濟建設,每年建設工程需要兩千億噸沙石,不都來自河川及附近坡地,三千萬噸的水泥取自岩石;每年用掉三十億個塑膠袋是發展石化業的因素之一;這些工業工程又都需大量能源與水源;台灣用水量是荷蘭人的十倍……。這樣互為因果的循環下去,「廢墟台灣」絕不是聳聽的危言。是台灣人正在害台灣,也只有台灣人能夠救台灣。朋友,愛台灣要發自內心、要有行動;請各自安排時間,按自己的意願,上山或是下海,親身體驗台灣美與醜;不管使您開心或是傷心,總能讓您動心,使您熱切的關心您親眼看見的一些景象、事務和相關的人,然後結合所見略同的人,總會想出能逐漸改進的辦法。

大中華民族主義妄想的膨脹

黃文雄◎日本拓殖大學客座教授 在中國境內,自一九四○年代開始,少數民族抗議漢族統治的行動一直持續不斷。特別是近年來,新疆維吾爾、內蒙古、西藏等三個自治區的示威暴動愈演愈烈。 根據中國共產黨內部的資料,九三年十一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十二個縣市,發生抗議漢族統治及政治腐敗的大規模暴動。除此,九六年四月中旬至五月中旬,也發生大約超過五十次以上的暴動。接著九七年二月,同自治區的伊寧市發生更大規模的暴動,有數百人在暴動中死亡。 另外,九五年十二月,內蒙古自治區的烏夫鄂特,蒙古民族也發起民族獨立的示威運動,有不少領導人物遭到逮捕。 至於西藏,自四九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入侵以來,據說已有人口的六分之一約一百二十萬人以上被剝奪了性命。上述的抗議或示威暴動等,其實都是大家所熟知的。 為什麼,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會不斷抗議而發生示威或暴動?原因是,中國政府少數民族的政策有所錯誤和落差。 中國政府少數民族的基本政策,雖然高倡「平等、團結,民族區域的自治」,同時規定「住在中國各民族,擁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也制定了各民族在民族區域自治的法律。 但是,實際情形卻與它的基本政策有所違悖。北京迄今為止所實施的少數民族政策是「同化」與「以夷制夷」的兩個主要政策。 所謂「同化政策」,即所有民族必須漢民族化。目前,在中國有五十六個少數民族被認同,對於他們的教育,可以說就是「漢民族化教育」。 這些少數民族從小學開始學習中國語言、中學以上則接受中國語的教育,否則成年之後幾乎沒有辦法在社會上立足。 因此,造成這樣一種奇特的現象,譬如在內蒙古自治區,竟然有三分之一的蒙古人不會講蒙古話,只會說中國話;完全用蒙古話來表現的,四個人中只有一個,至於用蒙古語寫文章,大概是五個人中才有一個人。 維吾爾族同樣。中國政府自六○年代的文化大革命開始,即關閉了維吾爾族與回教寺院,還有禁止攸關的文化活動。接著於七一年也廢止舊維吾爾文字,目的是加速消滅維吾爾文化。 尤令人憤慨的是,中國政府為了徹底阻止維吾爾族的分離獨立,進行漢民族大量移往自治區內,並駐屯為數不少的軍隊。 為此,五○年代初期,維吾爾自治區的人口急增百分之六、七左右的漢民族。今天一千六百萬人口中,維吾爾族佔了百分之四十八,漢民族則佔百分之三十八;如果加上駐屯的軍隊或警察,漢民族大概超過了百分之五十,成為維吾爾自治區中最大的民族。 由於漢民族的大量移往,維吾爾族過去所擁有的礦產及石油,全數被中國政府所強奪。而且中國也在維吾爾自治區中試驗核爆,造成該自治區的輻射污染和公害。 談到「以夷制夷」,則是「以少數民族制少數民族」。中國的民族自治制度是,少數民族佔了地域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就可以成立民族自治區「民族鄉」。如今在中國,自治區有五個、自治州三十、自治鄉一百二十一,民族鄉一千二百六十七個。 少數民族的總人口數約一億人,在十億以上人口的漢民族中不到一成,但是中國政府的代理人(幹部),就有二四○萬人之多。這種統治方式,沿襲了唐代的中國傳統的異民族統治政策「羈糜政策」。即所謂少數民族的幹部,直接或間接統治著少數民族。 還有,中國政府以高壓手段鎮壓反對這種政策的少數民族。如此正顯示了少數民族對共產主義的不信任,以及對中國政府的不滿。 而北京政權對少民族的壓制,無疑是中國政府「大中華民族主義」妄想的膨脹。

不要預設立場阻止公民投票法

許世楷◎建國黨顧問 四月六日前台北市長陳水扁要拜訪蒙古,臨走之前說:公民投票不一定非要入憲或制定公民投票法,並舉出蒙古共和國一九四五年在無入憲、無公投法之下經過公投而獨立的例子。同日行政院長蕭萬長也在立法院總質詢時表示:現行憲法既有創制複決權的規定,是否需要入憲是可以審慎研議;也說爭議性高的全國性事務,以公民投票決定會讓複雜的問題簡單化,造成社會不必要的對立與衝擊。在前一天的民視有關公民投票辯論,國民黨的朱新民也講:公民投票是國民主權的發揮,所以毋須制定公民投票法。 我們「台灣公民投票行動委員會」現在所推行的是,要求執政黨的國民黨不要阻止已經在立法院一讀通過的「公民投票法草案」,使其全程通過。因為國民黨在立法院佔有多數,只要國民黨以黨紀拘束該黨的立法委員反對該草案,該案就無法通過,所以我們要求國民黨主席李登輝贊成該案,甚至也要求只要不拘束黨員開放自由投票就好,到四月十日若無回應,我們只有進入以絕食要求通過該案的階段。 ■公投法現行憲法有依據 關於公投入憲,筆者認為現行憲法既然在第二條有國民主權、第十七條有創制複決權的規定,根據這些規定就可以制定公民投票法,這一點的意見和蕭院長幾乎沒有差距。至於若是要在憲法中規定得更清楚,筆者也是贊成的。 對於制定公投法,陳水扁、朱新民兩位先生的結論相同,其實我們行動委員會的成員也都曉得無公投法國民也有公投的權利,一如沒有任何革命的規定,但對專制獨裁的政府國民是有推翻政府的權利一樣。那為什麼我們主張要制定公投法? 第一、過去在台灣也有過好幾次的地方性公投,但是因為無法的根據,只是發揮類似民意調查的結果而已,若有公投法,公投的結論政府就必須執行。 第二、蕭院長談到公投「會造成社會不必要的對立與衝擊」,我們就是要事先規定清楚公投的手續,使大家能理性、和平地進行公投來解決公共事務,不要在像革命前夕般的混亂狀況中來做公民投票,以節省社會成本。 第三、其實「爭議性高的全國性事務」更需要主權者=頭家的直接意思表示,而且事先就手續清楚、執行方法分明,有助於國家的安定。 所以我們也反對對任何公投議題的排除規定。 有人質疑制定公投法應該在立法院裏面爭取,為什麼跑到外面做絕食要求?因為我們認為民意代表的意見有時會和民意有差距,尤其是黑金選出來的代表的意見差距甚大。所以有需要直接問之於民意=公民投票,現在沒有公民投票法,我們訴之於民意的方法只有如此,有公投法以後就可以不用絕食要求,這也就是制定公投法的理由之一。 ■對抗中國侵略的有力手段 最後筆者要提到制定公投法在國際社會的效果。 第一、公投法是對抗中國武力合併台灣的理性、和平的有力手段之一。我們要充實國防、參加TMD、參加聯合國、做外交等等,在現況下的理由是要對抗中國的侵略。制定公投法就是增加對抗手段,中國的侵略過分顯露時,我們就實行公民投票「贊成、反對中國的合併台灣」,以壓倒性反對票數顯示台灣民意於世界。 第二、公投法的實行是表示台灣的民主政治更上一層樓。對照著人權問題層出、仍處在中國共產黨專制下的中國,更能獲得多數民主國家的支持,政治上的聲譽是和經濟上的發展一樣的重要。增加國民的結合度,時機成熟時也可公投「以台灣名義申請參加聯合國」、「制定新憲法」等。公投法能維持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另一方面卻也能推展台灣的民主化,以至於獨立建國。 民主主義現在仍是沒有完成定形的,是發展中包括你我的人類未完成的共同創作品,在此呼籲不要預設立場阻止其發展。

從江澤民訪日到小澤一郎訪中──日中外交的分水嶺

林建良◎在日台灣同鄉會會長 挾著讓柯林頓在上海說出「對台新三不」的餘威,江澤民一行大剌剌地於去年十一月踏上日本。原本這是中國第一次以國家元首之身份訪問日本,其歷史意義不言可諭,然而以洪水災害為藉口而實則為事前折衝無法達成共識而延期為這次訪日中,無可置疑地中日雙方都已有某種程度的心理準備,知道這次訪問不可能太多的外交成果。即或如此,江澤民傲慢近乎粗暴無禮的用辭及完全無視於外交禮儀的態度仍然讓日本人看傻了眼。不管在十一月二十五日「迎賓館」的正式晚宴中,或隔日日本天皇招待的皇宮中的正式國宴中,江澤民都以教訓的口吻滔滔不絕地告訴日本要有所謂「正確的歷史認識」及執拗地要求日本為過去的侵略道歉,並要求日本在「對台新三不」上文書化。 的確,過去日本的對中外交充滿著「西瓜偎大邊」的事大主義。這種氣氛除了充斥在日本的外務省內,日本的傳播媒體也多有此傾向。這種對中國有「贖罪意識」而產生的所謂「上下座外交」支配了日本的對中外交將近三十年。然而此次江澤民的態度使日本不論政界、官界、學界或媒體都不禁懷疑,日本到底要道歉到什麼時候?中國一方面口口聲聲要中日友誼,一方面厲聲教訓,另外卻又厚顏地向日本伸手要錢的一邊倒外交到底要持續到何時才能有真正的友誼產生?日本的各大報包括立場較親中國的《朝日新聞》都在社論上表明此次江澤民訪日是個失敗的訪問,《產經新聞》更表示此次的江澤民訪日正是日本對中國的所謂「謝罪外交」寫下終止符的時機。 事隔三個月,於今年二月底,日本聯合內閣執政黨的由黨黨首小澤一郎訪問了北京。如所周知,小澤一郎是主張此次「日美安保條約」中的「防衛指針」修正案中所提到的「日本週邊事態」的週邊應有地理概念,亦即要將台灣包括在內的政治人物。於去年江澤民訪日後,小澤一郎也於十二月八日於江澤民曾發表過演講的早稻田大學內做了一場演講,演講中提及中國與日本的外交關係到目前為止是一種近乎「金錢外交」的外交關係,中國大聲恐嚇,日本急忙給錢。而這樣的外交關係也許在日本停止給錢時,中國也就情斷義絕了。如此敢言的政治人物當然中國不可能太歡迎,果然他到了中國見不到要見的江澤民,中國只派出排名第六位的政治局常務委員尉健行與小澤一郎會談。會談中彼此不僅沒有交集,而且還以近乎對罵的方式相互指責對方干內政。小澤在北京只停留十八個小時即返回日本。 如在以往,這樣的方問成果只有被日本的媒體拿當肉砧而已。然而在三月八日日本《經濟新聞》的一篇專欄中卻指出,能對中國明確表明自己的立場不再像過去日本政客對中國唯唯諾諾的態度,正是日本所需要的對中國交往的態度。從這個觀點來看,小澤一郎訪中的意義不可說不大。 其實,日本對中國外交的風向轉變在江澤民訪日之前即可略見端倪。這除了因中國在事前交涉中所表現出來的傲慢態度之外(讀者也許看看汪道涵訪台之前的中方交涉態度即可略為想像),包括李登輝總統本人在內的台灣對日外交戰,不管是官方或民間的努力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江澤民訪日當天的十一月二十五日,日本小淵總理在七點迎賓館的晚宴之前,於東京芝公園參加一位在日本政界極具影響力的長老級人物的慶生宴。筆者也在應邀之列,正好有機會與小淵總理及當日壽星做簡單交談,他們那時即提起此次日本在台灣問題上絕不會讓步,請我放心。而這位日本政界長老級的壽星於去年七月即曾訪台,與台灣高層交換了不少意見,包括江澤民訪日一事。 由此可見,目前的時機正是日本對中外交方向的轉捩點,日本不管民間或政府,正在逐漸地以正常的眼光來看中國與台灣。二月二十四日出版的日本國際情報誌SAPIO中,日本著名的作家落合信彥更提出以日本、台灣為主軸的經濟及安全保障同盟的提案,這種聲音至少在去年以前的日本幾乎是難以想像的。對台灣而言,日本是僅次於美國的重要國家,而對日外交無法只由政府或只由民間來推動,此刻正是我們整合所有力量讓日本正視台灣及台灣人民的聲音的時候。

台灣有沒有明天?──「公投絕食」抗議的省思

陳少廷◎政大國關中心研究員 「公投絕食」抗議行動,在完成階段性任務後宣布結束。參與此項活動的有德高望重的李鎮源院士、高俊明牧師等人,他們不惜犧牲生命以自殘身體的方式,希望能喚起當權者的良知,爭取台灣人的自決權。對於這些人格者莊嚴的抗議,社會的回響出奇的冷淡,令人不禁懷疑,台灣人的心是否已麻痺?如果台灣人對於正義的呼喚無動於衷,則台灣有沒有明天? 此次訴求的主要對象是李登輝總統。發起此項行動的立委蔡同榮在事先曾兩度致函總統,請求晉見溝通公投立法事宜,但均被回拒。據報導,李總統已指示章孝嚴,「公投絕不可行」。我們在電視上目睹李總統走出中常會,滿面笑容向記者打招呼,當被詢及對「公投絕食」看法時,即立刻變臉、轉身離去,權力的傲慢,莫甚於此! 同樣令人失望的是二位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說立委選舉既已輸了,民進黨推動公投立法便不具正當性。那麼民進黨兩度提名施君角逐立法院正副院長有否正當性?施君還大言不慚的說,如果他們能撐過三十天,他就去接棒,並稱絕食要達成目的,否則就應絕食至死。施君的言論,對其有救命之恩的高俊明牧師是不敬。台灣曼德拉的道德涵養,令人不敢恭維。 許信良說,國際新秩序不允許台灣公投,公投將給台灣帶來災難。但我們要指出,公投是現代國際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後冷戰時期的國際新秩序是不允許以武力解決爭端,台海問題應以和平方式解決,而公投就是最和平的方式。許信良與國民黨、新黨一樣,都把公投視同台獨,而台獨將引起中國的武力犯台。這種以「不要觸怒中國」為台灣安全的最高指導原則,是徹底的失敗主義、投降主義,不值一駁。 國民黨籍立委游月霞與羅明才,在國會殿堂公然誣衊絕食者之中有人「偷吃」,這是嚴重的侮辱。台灣國會有此等「人才」,使國會蒙羞。 令人憤慨的是,蔣家豢養的御用學者,他們佔據強勢媒體,對「公投救台灣」極盡冷嘲熱設之能事,譏稱為義和團,不知量力。他們以中國武力之強大不可能讓公投台獨得逞為由,恫嚇台灣人說搞台獨等於自殺。我們一直覺得,台灣不會亡於中國的正力,而將被內奸所出賣,這才是台灣真正危機之所在。 在媒體方面,除了蔡同榮任董事長的民視與民眾日報外,對「公投絕食」新聞均淡化處理,以致社會輿論的反應相當冷淡。一家新聞周刊就坦白指出,「公投絕食」的熱度,竟比不過中國影星「小燕子」遊台灣的新聞。 台灣教授協會為聲援「公投絕食」,在首日即發起「公投救台灣」的示威遊行,但參與的群眾比原先的預估相差甚大。雖然與絕食者之中也有民進黨的公職人員,但卻未見民進黨參加遊行。有位民進黨的新進公職,在去年參選時猛打政治受難者的旗幟,他表示將動員支持者參加,但當他獲悉遊行隊伍將前往李總統官邸抗議,就表示不參加了。李登輝是「公投絕食」的訴求對象,當然應去向他抗議,難道要去慈湖向蔣介石抗議嗎? 值得注意的是,南部民眾對「公投絕食」的反應較北部熱烈,顯示南台灣的台灣意識高於北部。絕食現場冷冷清清,究竟社會大眾是冷靜還是冷漠,值得探究。直至最後兩天,由各大學社團組成的「台灣青年公投救國團」的加入,才引起社會各界普遍的重視。 絕食活動雖已結束,但爭取台灣人自決權的公投運動並未停止,而且應該加強推動。我們堅信「公投救台灣」的訴求是正確的,因為經由公投,對內可以依民主程序終結虛擬的中華民國體制,建立台灣新國家體制,使台灣成為名副其實的主權獨立國家;對外可以向國際宣示,台灣人民選擇有尊嚴的獨立自主的生活方式,不願與中國統一。李總統曾說「唯有台灣人民才能決定台灣之命運」,這是「主權在民」的具體表現。我們希望李總統要言行一致,確實做到「民之所欲,長在我心」,讓公投早日入憲立法,以確保台灣的主權與安全。天祐台灣!

認識台灣

凱達格蘭的啟示 台灣總統府前的介壽路在1997年二月間被陳水扁主政的台北市政府更名為凱達格蘭大道,國府外交部的地址現在是凱達格蘭大道二號,『凱達格蘭』是誰?有這麼偉大?偉大到可以取紀念蔣介石壽誕的介壽路而代之嗎?它是否像麥克阿瑟公路或羅斯福路一樣為紀念某一位台灣的洋朋友?當今的台北市長陳水扁的故鄉是台南縣的麻豆鎮,大家都知道麻豆文旦是當年進貢滿洲皇帝的貢品,甜而多汁,但是您是否知道『麻豆』到底是一種什麼豆?像芝麻一樣小的豆?或是像麻子一樣的豆?望文生義的漢文化在台灣島上大肆掠奪的結果讓台灣本來的面目漸漸湮沒。麻豆是分別從五千年前開始移入台灣的南島語族(中南半島和南洋群島),居住在嘉南平原,現在的台南縣的西拉雅語族的一支,現在的麻豆鎮就是這個語族居住的一個部落,叫MATAU,也就是後來漢人習稱的平埔番,而麻豆這個字的發音是根據羅馬字MATAU譯成,早期的漳州音,如今的台灣話,如果用北京語漢文的念法就成的MATOU,和原來的念法差了一個母音。而MATAU這個念法又是怎麼傳下來的呢?原來早在一六二七年,荷蘭進入台灣第三年,第一任傳教士候貝爾斯進入他們的部落,學習新港語SINKAN;西拉雅族在今台南縣計分蕭壟社SAULANG(今北門、將軍一帶)、目加溜灣社(今新化、安定一帶)、麻豆社MATAU(今曾文溪、麻豆一帶)、大目降TAVOKAN(今善化、大內一帶)四大番社,其間侯背爾斯、尤尼斯(ROBERTUS JUNIUS)(1629-1643)、格拉維斯DANIEL GRAUIUS(1647-1651)等熱心傳教士擴大教區,建教堂和學校,教化原住民子弟,以新港語為共同語言,創羅馬字,以新約聖經、信條、十誡為教材,另一方面以荷蘭語為官方語言在學校努力推廣,上課時間內禁止使用荷蘭語以外的語言。這個教育政策後來被日本、中國國民黨沿習應用做為外來同化本土的高壓政策的一種。 ■羅馬字在台灣 身為台灣人必須深深瞭解這第一個統治台灣的政府,才能知道台灣歷史的真正面目,李登輝說,歷史上統治台灣的都是外來政權,結果中國人爭相譴責,這個曾經有過輝煌文明的民族,他們的後人無論是國民黨和共產黨在面對台灣時都忘了文明,忘了和平和理性,退化到和一個幼稚的野蠻民族沒有兩樣,難道荷蘭不是外來政權嗎?日本不是外來政權嗎?滿洲人不是來自白山黑水,山海關外的外來政權嗎?如果早於明鄭的荷蘭,早於國民黨的日本是外來政權,則晚來了三百年的『中華民國』又怎能不是外來政權呢?這個開發台灣的第一個政府對台灣人的教化一直到他們離開台灣之後,168年仍然受到另一個外來的滿洲政權的承認,如今的原住民,當年的平埔番在荷蘭離開之後一直以羅馬字拼音書寫番語,清朝統治期間並沒有漢化番族的政策;承認他們以羅馬字書寫的交易文件,令他們懂羅馬字的人掌管帳冊、課役、司符等官方文書工作,稱為『教冊』KAN-CHHEN,以知識份子待之,『習紅毛字,橫書為行,自左而右,字與古蝸狀相仿佛,……紅毛不用筆,削鵝毛管為鴨嘴,銳其末,…注墨漓於筒,湛而書之紙。……』這是《諸羅縣誌》(今嘉義)之一段記載。當年漢人移民常以漢字立契約以欺騙番人不識漢字,如果契本附有番語之羅馬字則為官方所承認,因而欺騙就不能得逞。這類契約所登載的時間包括康熙、雍正、乾隆,直到一八二○年的嘉慶尚有使用,這些歷史文物目前在台灣的歷史博物館多有典藏,最近李遠哲提議使用羅馬字拼音漢字,這個在台灣已使用了379年的文字在番人被同化而不用之後,由長老教會傳燈續命的羅馬字台語聖經所取代,中國國民黨為了消滅台灣歷史的活證,嚴厲取締羅馬字聖經,造成另一次官逼民反,台灣長老教會的台南神學院成了台獨的大本營,從戒嚴時代到現在,高俊明牧師一直代表台灣的長老教信徒和國民黨拼命,『教會公報』是當年唯一不怕取締的反抗刊物。將來羅馬字會成為台灣抖落外來統治的新符籙。 ■漢番通婚 麻豆社人的後裔,也許含有平埔族血統的陳水扁,一個台灣人主政的台灣,必然負有恢復台灣本來面貌的使命,和外來統治的急於埋藏本土意識相反。凱達格蘭是一千年前從南島駕小舟說著洋流抵達台灣北部,定居於台北盆地的平埔族名稱KETAGALAN,根據民間歷史學者楊南郡的考據,早期的移民一如現在大家所看到的老兵,孤獨的『羅漢腳仔』不得不和原住民女人結婚,早期嚴禁攜眷來台的單身漢人,很多都根據當時平埔族的習俗入贅為婚,留下了『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的俗語,雖然漢人在無後為大的祖訓之下,為後代留下了漢姓和祖籍,但是當年早於漢人入台幾千年的平埔族被同化於漢人社會,幾十萬原住民的血液就這樣慢慢溶入漢人的血液之中,當年化外之地的台灣,瘟疫與瘴癘之重,幾乎屠殺了大部份的新移民,像顏思齊、鄭成功、日本的能久親王,這些有名的人都難免埋身異域,故有『六死三留一回頭』之移民辛酸。如果沒有原住民血液中的抗體,就不可能有綿延不斷的漢人子孫。 當時散居於西海岸的平埔族除凱達格蘭之外,自新竹南下尚有雷郎LUILANG、道卡斯TAOKAS、巴宰PAZEH、巴波拉PAPORA、邵THAO、貓霧 BABUSA、荷安那HOANYA和台南的西拉雅族。荷蘭未入台以前台灣已有一萬多名漢人,荷蘭入台後為了推廣製糖,種蔗外銷,37年之中從中國招募的移民多達十萬人,這些男丁,除了因內地已有妻室,而於賺到錢之後重回福建者之外,大都和平埔族通婚,即使到了康熙年代的1713年,滿清名臣藍鼎元所做的統計報告有『統計台灣一府,惟中路所屬,有夫妻子女之名。自北路諸羅、彰化以上,淡水、雞籠山後千有餘里,總共婦女不及數百人;南路鳳山、新園、瑯 以下四五百里,婦女不及數百人。合各府各縣之傾側無賴,群聚至數百萬十,無父母妻子宗族之累贅,似不可不為籌劃者也……』(平台記略),這些無妻室之累的羅漢腳又如何能拒絕入贅為番婿乎?不只是早來的閩南人如此,連晚來的客家人亦在報中列名『十八重溪在哆囉國之東,去諸羅邑志五十里,……今居民79家,計257人,多潮籍,無土著,或有漳泉人雜其間,猶未及之分之一也。中有女眷者一人,年60以上者六人,16歲以下者無一人,皆丁壯力農,無妻室,無老耆幼子,……』(東征集)。再說,當年鄭成功入台堅拒投降,從中國帶來的軍隊號稱三萬,加上後來從金門撤退的軍眷和難民,共計有四萬人之多,經23年力守之後,敗於施琅之手,和今天的老兵返鄉一樣,屯田開墾之官民於投降之後,紛紛拋棄家園,回去中國,僅剩數千人留下,這些人所甘願留在猶草創初開的台灣不也是因為和當時的平埔族通婚之故嗎?這段歷史的證據再次反應在今天的台灣外省人身上,除了和台灣人、原住民通婚之外只好死守在榮民之家終老。他們本身被中國列為台胞,則下一代當然就是名符其實的台灣人了。 ■『牽手』的由來 今天重新讓平埔族的凱達格蘭出現在台灣的舞台,就是要還這些台灣原住民的公道,原來台灣先民雖然大都來自中國,但是他們的後代無疑地多多少少含有原住民的血統,考據凱達格蘭歷史的民間學者楊南郡發現他所住的台南縣龍崎鄉是古時平埔族的番社,他的族人仍保留了當時一些習俗,如不分男女,都纏頭巾,習慣蹲著做事、就食,奉祭祖靈的神像,而李總統故鄉的三芝鄉當時就叫小雞籠,就是凱達格蘭的部落之一,以李總統高大身材的特徵難保沒有凱達格蘭的血統。台灣的生活方一向以農耕種、漁獵為主,數百年來沒有很大的變動,在這四十年加緊工業化之前,雖歷經幾個外來的統治,但基本型態並沒有很大的改變,大約在五十年前作者本人幼小的時候,就曾和一戶來自台南縣新市鄉的宋先生為鄰,宋先生的妻子就是平埔族,她的特徵是身材高挑、眼眶深圓、皮膚黝黑。他們以編竹蓆為業。另一個漢番通婚的證據就是台灣人對太太習稱『牽手』的由來,『牽手』一詞乃當年之番語,清代鄧傳安的(番俗近古說),『番俗娶婦曰牽手,去妻曰放手』,清代詩人楊二酉有詩詠番俗曰『牽手 笙細,嚼花春酒香』。自古以來『牽手』一詞之普遍自然豈不證明諸多漢人娶番女為妻乎? ■新台灣人 番、高山族、山地同胞到現在的原住民、閩南、客家、漢人到現在的台灣人,在這塊土地長大的人,喝同樣的水,吃同樣的糧,就不能免於互相同化,拒絕同化的原住民被迫遠離文明,退避到叢林之中仍然過著幾千年前的原始生活,拒絕同化的早期先民,血液中沒有對抗台灣島上特有疾病的抗體,在那開荒拓土的初期,沒有醫藥的照顧之下,縱使過得了第一代,也難逃下一代不死於瘟疫之疾。現代的台灣已開發完成,後來來台的中國人雖然可以免於瘟疫,免於天災,免於飢餓,但頑強抗拒同化而堅持的外省人只落得無家可歸之嘆!同化不是互相毀滅,而是互相成長!番、原住民和漢人同化之後,不等於是中國人,不等於是漢人,而是合作生下了新血統的台灣人。漢人和番通婚之後,不等於是凱達格蘭人,西拉雅人,而是另一類新生的台灣人。外省人和台灣人同化之後,雖然下一代不能再是湖南人、山東人,但卻是使用漢字,過著和中國人一樣生活的新台灣人。美洲大陸的人道主義者發出了呼籲,為什麼在美洲大陸只能模仿歐洲,做歐洲文明的殖民地,而不是和美洲原住民合作產生新的美州文化呢?他們當然不能,因為歐洲人幾乎殺光了原住民。而台灣能,台灣先民沒有官方的支持,不是用國家的力量來移民,所以開發完成後的台灣不能成為國家的附屬,而是所有參與開發的台灣人和他們的子孫所共有的資產。來自南島的原住民不曾說過台灣是印尼的一部份,馬來西亞的一部份或菲律賓的一部份,那麼晚來千年後的漢人又憑什麼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呢?曾經有那麼多的國家動用武力使台灣暫時成為他們的一部份,但只要台灣人不承認,最後的台灣永遠是台灣人的全部。 ■350年前的台灣奇蹟 很長一段時間,台灣一直維持僅次於日的世界第二外匯存底的國家。僅次於日本的數字同樣發生在1649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各地商館獲利的比較,包括日本、波斯、印尼、錫蘭、泰國、菲律賓、印度在內,台灣是僅次於日本長崎荷蘭商館以709,603盾對台灣台南的467,534盾(約黃金四噸)的年獲利潤,荷蘭總督非常滿意地把台灣比喻為他們公司的一頭好乳牛,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經營是利用台灣優越的地理位置從事於日本、中國、南洋和歐洲的轉口功能,在十七世紀中期的台灣已是一個非常活躍的經濟體。這在當時還處於封閉狀態下的中國,台灣就像後來的上海,在後來的香港。而目前李登輝構想中的亞太金融中心就是想取代九七年後的香港,恢復350年前的台灣。 其實早在荷蘭入台之前,中國沿海的漢人和日本的商人每年就有大約100艘帆船在台灣和原住民從事以貨易貨的貿易。因此,荷蘭入台後對這些船隻要加以課稅,漢人因為沒有政府保護,只好乖乖照繳,而日本商船以荷蘭在平戶之商館雖獲巨利卻未課任何稅為由拒絕繳納,雙方因此發生武力衝突,在1628年日人濱田彌兵衛襲擊荷蘭長官諾依茲(PIETER NUYTS),事情發展到日本對荷蘭斷交的地步,最後荷蘭為了商業上的利益,駐在巴達維亞的總督向日本乞和,允許日本商人自由進出台灣而無須繳稅。從這個事件還引出了日本向荷蘭抗議,台灣應該是日本的領土,日本早在荷蘭20年前的1602年進入台灣。從以台灣為根據地的倭寇,到1609年德川家康手下馬晴信和1616年長崎長官率領的13艘大船要來台灣(因颱風吹襲,僅一艘抵達),前後十餘年日本從未放棄征服台灣的野心。和今天的所謂『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在歷史的證據之前,中國是應該慚愧的。台灣副總統連戰的祖父連雅堂以中國讀書人的立場在所著《台灣通史》中寫下當時的台灣『土番所處,海鬼所踞,未有先王之制。』今天在巴西所使用的貨幣REAL,早在350年前已在台灣用過。明朝末年,從李自成起兵作亂開始,中國就陷於混亂狀態之下,民不聊生,沿海居民紛紛渡台逃難,因漢人移入人數暴增,荷蘭政府規定,漢人年滿七歲每月必須繳納四分之一REAL(台灣譯為里奧)的人頭稅。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由國家授權組成的民營企業,由荷蘭財團認股投資,派人到世界各地經營,由國家支持,派兵保護,當年荷蘭在台灣的經營一如現在英國對香港一樣,以賺錢為目的,只是當年台灣的條件比香港好,香港的發達拜工業之助,戰後封閉的共產中國為香港提供廉價的勞工,來自廣東的難民40年來源源不絕地進入香港,而大英國協在全世界各角落為香港提供了市場。同樣,明朝,350年前封閉的中國福建為台灣提供了源源不絕的勞工。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全世界提供了市場,農業時代的台灣是全世界著名的砂糖產地,供應日本、波斯和中國。荷蘭向中國輸出台灣的砂糖、鹿肉、藤,向中國輸入生絲、絲織品、陶器、犀角、藥材和黃金,其中絲、陶器、黃金轉往菲律賓和荷蘭本國,另一方面從南洋輸入香料和鹿皮,而遠在中東的波斯則最重要的是台灣的糖。350年過去了,但中國仍然原封不動,國民黨在台灣初期賴以取得外匯的竟是當年荷蘭留給滿清、日本的台灣糖業公司。 ■沒有人看好中國 當年十里洋場的上海回歸祖國後變成了鬼城,當年僅次於日本的台灣,縱橫歐亞,揚帆藍色大陸,最先接觸西方文化,國際貿易的台灣,回歸明鄭,被滿洲人侵略之後,退回到纏小腳、抽鴉片的原始時代,97年前夕沒有人看好香港,中英聯合公報,決定香港回歸中國的日期之後,香港人的第一個反應是移民,全世界著名的經濟學者刊物:《遠東經濟評論》、《財星雜誌》、英國《經濟學人周刊》都一再發出評論,或認為香港將『深圳化』、『香港完蛋了』把進駐香港的中國軍隊比喻為希特勒的納粹進入法國的凱旋門。密宗林雲大師預測回歸的香港將會有如台灣二二八事件的流血衝突發生。今年三月,台灣所受的文攻武嚇更令全世界莫名其妙,而港人在保釣運動中所表現的死硬作風更令中共觸目驚心。要使香港50年不變,就算仍在英國統治下都不可能,香港的地位一直受到新加坡、台灣的挑戰,未來的上海人會不甘於落後50年而急起直追,分割香港的利益,但中國卻可以不負責任地發出豪語,至於一國兩制,那完全是謊言,當中國認為只有實施計劃經濟,以政治干涉一切的極權主義勝於其他制度的話,那香港怎能繼續實施那資本主義的自由經濟。 350年前,明朝政府『片板不許下水』的鎖國政策和最近才開放的鐵幕,十八世紀西方人所看到的中國和500年前十三世紀馬可波羅筆下的中國完全沒有改變。今天認為二十一世紀會使中國強盛的人根據的是目前兩位數的經濟成長,外人源源不絕的投資,中國廉價的勞工和十二億人的市場胃納。其中所謂廉價勞工的條件早就存在,350年前的荷蘭人在台灣,150年的英國人在香港,北美經營鐵路的公司,古巴種甘蔗的農場和秘魯,巴西的茶園都知道靠中國廉價的勞工生產獲利,但是中國卻遲至今天才知道中國的特點。而外人的投資、開發,以上海、天津和台灣為例,必須保證永遠在外人手中,一落入中國之手,頃刻之間可以把經營數十年的心血毀於旦夕,中國人不等於中國政府,在中國政府統治之外的中國人,雖在種族排斥的南洋,在資本主義的北美和散佈全世界各角落的都卻能在極不平等、極惡劣的條件下成長茁壯,目前的香港、新加坡和台灣的例子可以反映出中國的無能,經濟剛起步的中國暴露在世人面前的嘴臉是一副蠻不講理、窮兵黷武的態度,落後50年的軍國思想,放任軍人在外胡言亂語,耍賴無恥,一個無須對人民負責的政府,不顧國家顏面的官員,思想封閉的社會和教條的教育制度,從這些現在呈現在世人面前的中國就是未來二十一世紀掌控世界命運的中國嗎?世界在不斷的進步,政治從霸道、王道、進步為人道,經濟由農業、工業進步為資訊,人的生活習慣也由不足,浪費進步到講究實用。未來人類需要的不再是粗陋的廉價工業,不要污染環境的工業,而是環保、健康、和平,而未來的中國如果有能力補足50年物質和精神的落後、貧窮,就已非常難能可貴了。二十一世紀的鴉片和神話是西方愚弄中國的把戲。

美國的獨立革命

林茗顯/台獨聯盟資訊中心主任 美洲大地,移民社會 從黑暗時期醒來,歐洲歷經兩世紀(11-13世紀) 十字軍東征,末能打破伊斯蘭教勢力,將異教徒逐出聖地;但是郤學得與東方貿易的好處,商人階級遂興起。封建貴族割據地方,抗拒王室,也控制鄉村莊園與通商路途,抽過路稅;王室與商人遂聯合對抗貴族,達成集中政治權威,在15世紀發展形成民族國家(nation-state)。商人的財富與舒適生活鼓動社會爭逐財物累積的風氣,但是也助長學習舊文與新知,有助於文藝復興。活板印刷術使知識更易傳播普及,馬哥波羅的東方遊記使人夢想東方的財富,但是15世紀的土耳其帝國阻擋西歐與亞洲的陸上通商道路。15世紀初受過教育的歐洲人已認為地球可能不是扁平的,地理知識、造船與航海技術的增長,使人興起向西航行也能到達東方的念頭。政治權威集中後的王國也想向外擴展,獲取更多的財富。這些發展促成航海探險,為的是探索金銀財物和值得貿易的貨物。 葡萄牙王認為是「愛講大話」的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經過再次遊說,終於說動西班牙王與王后(Ferdinand and Isabella),讚助他航海探險,條件是所有發現獲利的百分之十。哥倫布在一四九二年八月三日從西班牙的 Palos港出發,向西航海探險,航向夢想中的東方財富。他誤以為到東方只有4500哩,航行約3000哩時,船員開始害怕,想折返。當他在十月十二日到達巴哈馬時,他以為已經到達航行的目的地--東印度 (East Indies),到達古巴時,他也將古巴誤做日本,因此他誤稱他碰上的當地友善的住民為印地安人。美洲並未因被哥倫布所發現而命名,因為後來另一位意大利人(Amerigo Vespucci)探險巴西海岸,更廣泛記錄他的航行,在當時他比哥倫布更出名,所以當時的地圖就以他的名字命名美洲大地。 哥倫布意外發現的美洲大地相當古老,不是「新大陸」,也不是「處女地」。在冰河時期,印第安人的祖先(Paleo-Indian)約在兩萬年前,從北亞經白泠海峽(Berling Strait,在冰河期形成陸橋)到阿拉斯加,然後次第往南、往東擴散至南、北美洲。美洲的印地安人族群與語言非常多 ( 約2200種語言,哥倫布到達美洲大陸時尚有 550到650 種語言在使用中) ,也沒留下文字的歷史記載。據估計,當時的南北美洲約有五千到八千萬人口(北美洲約有五到八百萬),而歐洲約有七千五百萬。印第安人在一開始對新移民歡迎,接著因土地而爭戰。印第安人一點也無法抵抗歐洲人帶去的「幫凶」–天花、傷寒、白喉、痲疹等等傳染病,因為印第安人無這些傳染病的抗体,傳染病能快速地使整個部落或城鎮橫屍遍野。印第安人從未見過刀槍和戰馬,也不知戰爭為何物,因為死的莫明其妙,還以為是天神下降,受到天譴。西班牙搶先登陸美洲,為王室帶回金銀財物,使其成為歐洲強權。法國、英國、荷蘭、瑞典和葡萄牙也爭先恐後爭土掠地。 英王在17世紀初開始特許(chartered) 成立維及尼亞(Virginia Company, 1606年)、麻薩諸塞灣(Massachussetts Bay Company, 1629年) 、馬利蘭(Maryland Company, 1632年)等公司,英國開始移民開拓美洲。在當時從歐洲坐帆船到美洲移民,要橫渡廣闊無際的大西洋,要歷盡千辛萬苦。因為要經過兩三個月的長時間在海上顛簸,人人嘔吐。在船上人多、擁擠而且骯髒,在天氣酷熱、飲水不佳、醃肉腐臭等等的情形下,能不感染痢疾、壞血病、斑疹傷寒等病者非常稀少,感染疾病不死者更是極少數。在航程中,死亡率已經非常高,幸運活著抵達新天地後,還要與無法適應的新環境、大自然和印地安人博鬥,因瘧疾、傷寒和痢疾而喪命者大概十之八、九,比方維及尼亞公司從1606到1624年總共移民近一萬四千人,但是到該公司喪失特許時只剩1150人活著。 在17世紀到維及尼亞開拓的英人有四分之三是簽約做勞役的傭工。到美洲開拓急需勞工,勞工的來源是在英國無土地的農場僕人、城市窮人、囚犯和被運到美洲販賣的黑人奴隸。這些英國的「羅漢腳」和囚犯與主人簽約做勞役(indentured servitude),以到美洲勞動四、五年的代價換取船費、衣物、農具,契約圓滿結束後,獲得自由或者也得到自己的一片土地。雖然當時英國失業者眾多,但是這些失業者和囚犯寧願面對饑餓邊緣和絞刑,不願去當時有死亡陷阱之稱的維及尼亞。 移民到新英格蘭 (New England)的是宗教異議份子–分離主義者和清教徒(Separatist and Puritan)。分離主義者也就是一般所謂的朝聖者 (Pilgrim),首批朝聖者在1620年坐五月花號(Mayflower) 到新英格蘭的普里茅斯(Plymouth)。分離主義者認為英國國教會(Church of England) 已腐化到無可救藥,他們想與相同宗教信仰者建立自己的宗教社區。而移民中佔更多數的清教徒是改革者,他們想由內改革英國國教會,基於加爾文(John Calvin) 教義建立宗教烏托邦。他們認為英國國教會充斥非聖經教義,他們認為人生活的每一腳步都要按上帝意旨行事,他們以勤奮工作為榮。 另一應被提到的教派是移到賓州(Pennsylvania)的基督教友會信徒 (Quaker),他們相互稱Friend,反對暴力和戰爭,在美國獨立戰爭時被懷疑支持英方。 天高皇帝遠,無「獨立」意願 冒生命危險移民美洲者有些人是為了經濟因素,有些人是為了宗教信仰自由,他們拼命航向新天地,都是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和較光明的未來。歷經冒險患難的移民精神高昂、生氣蓬勃,不過,殖民地的移民還是以當大英帝國的臣民為榮,因為大英帝國有光榮的歷史與文物,要割斷這些讓人懷念的歷史記憶不是容易的事。他們毫無獨立的願望。 在重商主義 (mercantilism) 制度下,殖民地存在的目的是為母國提供原料,然後又成為母國輸出生產製品的消費市場。「殖民地的人民」 (colonial)在宗主國人民的眼中是「劣等」的國民,因此殖民地的人民很看重自己和家人的社會地位。提升社會地位的最有效方法是被任命做殖民地的官和掌有數百英畝的一大片土地。在當時,擁有幾十畝田不算什麼。既然新天地非常遼闊,又為了鼓勵移墾,移墾者在有些地方可免費得到50 英畝,有的地方甚至用三仙令就可買到 640英畝。如果家世不輝煌,可以偽造家譜,三不五時回家探親(回英格蘭,就像古早時,台灣人回唐山),也是很神氣的事。 英屬北美十三州殖民地在1775年之前,沒有與英國分離獨立的意識,事實上,殖民地人民一直對不列顛有強烈的依附情結。這十三州殖民地在 177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