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定位──新生國家台灣前途近遠景
台灣文化學院院長 二十世紀過去不久,二十一世紀剛來臨,站在這個跨世紀分水嶺的時點,我們台灣人要怎麼樣回顧過去、展望未來,來尋找我們國家的定位 註1,以迎接全球化,超越2008年? 壹、台灣所處的國際環境 二十世紀,人類經驗過兩次世界大戰,之後,步入近半世紀的冷戰。在這中間,世界性霸權國家由歐洲的英國轉變為北美洲的美國,繼而橫跨歐亞洲的蘇聯崛起與美國對抗。但是在二十世紀結束之前,我們目擊1989年東歐共產主義各國相繼崩潰,1991年蘇聯瓦解,冷戰結束。國際政治結構由美、蘇兩超強的「兩極體制」,演變為現在的美一超、列強的「一極、多極體制」,或美一超的「一極體制」。 註2 經過九一一,顯示雖然是唯一超強的美國也需要各國,尤其是通過聯合國爭取列強支持其反恐怖主義戰爭;另一面在發動美、伊戰爭,美國卻強烈表現出其不顧聯合國安理會意向的單獨行動主義 (Unilateralism) 。有論者強調超強美國的獨霸傾向,而批判其走向「新帝國主義 (Neo-imperialism) 」 註3,甚至有人將這個傾向視為是,走上築構有似歐洲中世羅馬法王、或神聖羅馬皇帝的美國,居於各國之上來維護美國所決定的「我們的共同價值觀」的國際政治結構,稱謂「第二次中世」、或「新中世」的來臨註4。但是筆者認為目前還只能說,國際政治結構擺動於一超、列強的「一極、多極體制」與唯有一超的「一極體制」之間。 現今的國際政治無論各國的喜好或是厭惡,事實上美國的力量 (power) 從歐洲、至亞洲,經由波斯灣岸到拉丁美洲,在世界各地域成為安定的要因。但若是以長期而言,美國以其壓倒性軍事力量為背景,捨棄多國間協議,不管國際社會的規範,一意走單獨行動主義的可能性較少。今後會以自國「力之支配」、與國際社會多國間協議「法之支配」的雙方,對應必要而並行。這個過程中美國也會了解,只靠自國「力之支配」僅是短期有效的對症療法而已,活用多國間同意的「法之支配」越多,其政策成功的可能性越高的道理 註5。所以國際政治結構的搖擺,相信終會傾向於一超、列強的「一極、多極體制」。 國際政治的大勢如此,但是後冷戰二十一世紀的現在,在亞洲仍有中國、北朝鮮、越南等共產主義國家殘存,而東北亞因為中國、北朝鮮的「統一」侵略政策不變,這地域仍然殘留著部份冷戰遺制,我們台灣就在當中。 處在二十一世紀新的後冷戰國際政治體制下,又被絆纏在二十世紀舊的冷戰殘留遺制中,即處在新舊雙重國際政治體制內的台灣,能夠在世界現代史上扮演什麼角色,以生存下去?不但生存下去,應該還要如何貢獻於人類社會?即其使命如何? 貳、台灣人所要實現的基本價值 後冷戰世界的主流價值是,自由主義的民主政治、及自由主義的市場經濟,而此主流價值就是促進全球化主義 (Globalism) 的主要概念。台灣自1970年代憑藉其科學提升,經濟起飛,伴隨著掙脫蔣政權的白色恐佈政治,好不容易於1990年代自由化、民主化,國內變革與世界潮流接軌,帶來台灣社會在各方面的繁榮。 台灣長久以來擁有南島文化,而進入二十世紀以後,社會一直近代化;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又接受強烈的美國文化影響,另一方面,過去日本的殖民地統治實行極端的「皇民化運動」,蔣政權白色恐佈政治實施偏激的「中華沙文主義」文化政策,這些壓制消除的現在,我們應該將過去的正負混淆的各類文化遺產,做主體性選擇,轉換為正的文化資源,在台灣創造多元性本土文化 註6。 所以現代台灣人應該實現、保持的基本價值是,科學、自由、民主、繁榮及本土文化。更具體地講是應該實現、保持科學主義,有保障基本人權,法治主義,有國民主權機制,採用自由市場經濟,但是尊重人民生命及生活,以及反映台灣歷史的多元性文化的社會。 為要順利發展這些價值,這一個社會最需要的是無暴力、無強制、無戰火、無破壞的和平。隨著兩蔣政權「反攻大陸」時代過去,台灣民主化、本土化的結果,心理正常的絕對多數台灣人沒有一個想使用武力攻擊中國、或其他任何國家,台灣人基本上是追求和平的。其實和平不但是我們發展基本價值的重要條件,也是我們所追求的基本價值之一。而經由兩次世界大戰,各產生了國際聯盟、聯合國,也可以看出人類追求和平的需要,所以我們的追求和平也是與世界潮流接軌的。 反之,中國公開表明要併吞台灣,在其『憲法』序言明文規定「統一」台灣 註7,甚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歷代領導者都表示不放棄使用武力併吞台灣,實際上也配置450枚飛彈瞄準著台灣 註8。1995、96年中國向台灣近海發射飛彈,至美國派遣兩組航空母艦戰鬥群駛來台灣近海,始停止射擊。 在這一種情況下,台灣要如何維持和平以能發展上述基本價值,成為不是很單純的選擇就能實現,是須要有意識地釐定一套,從現時點走到目標的有效複數幕劇本,即需要較複雜的戰略性思考。在這裡所指戰略性思考,其基本型是:設定現實目標,釐定達到該目標的方法;再選擇連結幾個基本型,節節達成目標,以至於完成最後目標的複雜整套過程。 參、如何追求和平? 一、哥斯大黎加、日本、瑞士三類型 環視世界各國,為了要維持和平,有兩個國家在憲法上明文規定不保持攻擊性常備軍隊,一個是美洲的哥斯大黎加共和國 註9、另一個是亞洲的日本國 註10。 哥斯大黎加於1949年以來,依照憲法真正不保持軍隊,堅持非武裝永世中立。1983年更發表『永世、積極、非武裝中立宣言』,表明:其中立不是暫時的,是永世的;為維持和平積極參加聯合國、美洲國家組織、『美洲安全保障條約』;但哥斯大黎加的中立是非武裝的,所以其所參加的集團安全保障體制,被了解為不要求其行使武力 註11。 日本雖然有憲法的限制,但自1950年韓戰以來,發展所謂不具有攻擊性的「專守防衛」軍隊,稱謂「自衛隊」,亦與美國締結安全保障條約。雖然是參加聯合國和平維持部隊,1992年派遣「自衛隊」到柬埔寨,實行海外派兵;今年七月國會又通過『伊拉克復興援助法』,要參加不是聯合國活動的海外派兵駐留美國佔領地的伊拉克。近年來更有修改刪除憲法第九條,放棄戰爭、不保持軍隊的規定,轉換為「普通國家」之聲頻起 註12。 關於兩國和平憲法構想,日本有「東方瑞士」,哥斯大黎加亦有「中美洲瑞士」之比喻。其原版的瑞士,是1815年『維也納條約』以來世界公認的永世中立國家,但是實行男生皆兵制度,保持隨時可以動員三十五萬軍隊,全國廣建防核武掩護體,採取要徹底抵抗外來侵略的「刺蝟國家」,即高度武裝中立政策。最近國防導入高科技化,將改為動員二十二萬軍隊體制 註13。也於去年經過公民投票參加聯合國,但是聲明以中立國的地位參加,即不提供聯合國行使武力行動的軍隊。 雖然這三國都宣明絕不攻擊他國,專守自衛,但從事實觀察,哥斯大黎加即無軍隊、無同盟;日本即有軍隊、有同盟;瑞士即有軍隊、無同盟。 二、堅持小國主義 上述提過的國家中,美國、中國、日本、哥斯大黎加、瑞士、台灣各國的土地面積、人口數目、每人年平均國民所得(2000年)大約如下 註14: 由土地面積、人口數目可以看出美國、中國無疑的是大國,而在國際政治上美國被歸類為超強大國,中國為列強之一的大國。日本土地面積較小,但仍有台灣十倍多,人口也上億,加上其他國力,也被視為列強之一的大國。這些客觀條件可能也是為什麼,日本雖然在憲法上規定不保持軍隊,而還是情不自禁地建立強大軍事力量,規定不以武力威脅或行使武力解決國際紛爭,而還是締結同盟的原因。 哥斯大黎加、瑞士、台灣土地面積都小,人口台灣較多但還沒有上億,以後也不可能上億,可以說仍是屬於小國。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參考哥斯大黎加、瑞士的國際上國家定位的原因。由於客觀條件,台灣必須自認為是小國,在國際場合不以角逐霸權,不以在國際政治上佔有能發號施令的地位,做為其國家的榮譽;而是努力於能實現、保持上述基本價值,並在國際上維持和平為榮,筆者稱之為小國主義。而瑞士的高國民所得,是顯示不一定是大國也可以有高所得的例子,更給予我們要走小國主義的鼓勵 註15。 三、面對現實,從日本類型出發(權力外交) 中國不但對台灣經常有武力侵攻的趨勢,包括台灣在內,中國更與日本間有釣魚台列嶼;與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汶萊間有南海諸島的主權紛爭。近來美國所指「惡的樞軸」之一的北朝鮮開發核子武器,引起與美國、日本的大摩擦,處於其中的中國態度曖昧。中國的國防預算自1989年連續十五年來每年增加百分比二位數,其軍備膨脹,徒增美國與其他東亞各國的緊張,尤其是中國似有與美國相爭霸權之勢,頗使美國不安。在這一種情勢下,美國與日本結盟,日本與中國之間一向存有傳統性對抗意識、也有歷史性互不信任感,美國就期待在東亞有能夠與中國抗衡的「強國日本」 (Strong Japan) 出現。此美中的對抗,使美國也不可能放棄對台灣的援助。 鑒於中國挑釁的情況,台灣目前還不能遽然脫離權力外交,所以應該採取日本類型,發展不具攻擊性的專守自衛軍隊,來防範現實的中國武力侵略台灣的威脅;另一方面也需要結連實際上具有抑止中國侵台能力的超強大國美國,以協助台灣有效對抗中國的侵略 註16。也有需要聯絡最近鄰的美國同盟國、且在東亞唯一有能力對抗中國的列強大國之一的日本,日本自美伊戰爭以來,為實踐配合同盟國美國的軍事行動,今年六月國會通過所謂『有事法制』的『武力攻擊事態關連三法』 註17,這也可以說間接加強了台灣的安全保障。 對中國關係,我們區別政治性交涉、與事務性交涉,在中國併吞台灣政策無變更前謹慎於政治性交涉,但是必須冷靜勿燥,一直抱持台、中兩國關係正常化方針,維持好意的交流管道,親善處理日常事務。 這一階段的外交,我們須要縝密計算一切力量的動向,以維持中國侵略台灣與防衛抵禦的權力平衡;並造出台灣參加聯合國力量打破中國阻撓的局面,是一段較赤裸裸的權力外交之戰。但是在這中間,也不要忘記活用除了軍事、政治等以外的柔性力量 (soft power) 註18,硬性力量硬碰的權力外交盛行時,柔性力量應用的效果更是會顯著。 分析認識中國的侵略性,鼓舞台灣人自衛故鄉的士氣,支持親美、日外交,並推行「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活動等,是這一個階段對內的教育宣傳重點政策。 四、參加聯合國,躋身國際社會 必須認識第一階段的如此政策,是過度性措施。在一超列強體制國際政治結構下,台灣積極接近一超的美國,親美的列強日本、英國,其他俄國、德國、法國等,以及其他各國,最主要目的在於牽制中國侵略台灣。 但在這一個階段,我們另有積極推動參加聯合國的重要外交突破任務。我們明知聯合國維持和平功能的缺陷等問題,但是台灣參加聯合國的第一目的,在於取得躋身國際社會公認成員的通行證 (passport) 。台灣一進入聯合國,與191個會員國,不管其願不願意,即刻發生國家間關係,隨著要參加其他國際組織亦就較少有困難。 (一)「中華民國」──此路不通 我國要以「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方式進入聯合國,已經叩關十次被拒。雖然後來名稱上改為「中華民國(台灣)重返聯合國」,但是仍不放棄「中華民國」,且重蹈「重返」方式,顯然可預見此路不通註19。 代之,筆者提案「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方式,不但在名義上要以「台灣」取代「中華民國」,更主張不是「重返」,而是要「新加入」聯合國。 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方式,手續上是由會員國將此案提出於整理決定聯合國大會議程的總務委員會,討論是否採用為大會議案,而此案提出國事實上都是受我國央求的。提出理由不外乎是:原始會員國的「中華民國」分裂為「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兩國(分裂國家理論)。1971年聯合國大會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是忽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的「中華民國在台灣」部份。現在「該部份中華民國」住民的2300萬台灣人民享受民主化政治,已經形成為主權獨立國家,所以要求應該彌補以前的該忽視,使這一部份回復於聯合國內成為一個會員國,而這一部份主權國家稱謂「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台灣)」。 但是這個方式的活動,一直都在總務委員會不能成案。第一、聯合國決議中國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就是說「中華民國」已經消滅,不管那裡有冠稱「中華民國」的事物,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我國在國外的存款、財產都不敢冠以「中華民國」名義,就是因為一冠上「中華民國」就有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拿去的危險發生。所以主張「中華民國」還有台灣的部份,不但無效,等於是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來接受台灣,徒增台灣的安全危機。第二、世界上很多人看到「中華民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