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fined 第 06 期 封面

台灣的國際環境

張國興 /日本久留米大學法學部教授   2001年,我曾以「人民自決權」的觀念來探討台灣建國的問題(《台灣建國與國際承認》,收錄於台灣歷史學會編:『國家認同論文集』,2001年,稻鄉出版社)。到目前為止,台灣只是一個「事實上」的主權國家,並非「法理上」的獨立國家,只有經由台灣人民行使「人民自決權」,完成法理上的建國程序,才能確立台灣的國際地位,並進而爭取國際承認。 近幾年來,我通常以台灣與日本、中美等國的關係為題,參與久留米大學的「公開講座」,聽眾大都是一般市民。現在先從東亞地區的戰後政經概況談起。 一、東亞地區的戰後政經概況 自1945年8月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至1954年12月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1980年元旦終止效力)為止,美國先後與東亞及紐澳等盟國締結兩國之間的共同防禦條約,由美國主導形成亞太地區集體安保網路。其國際背景,當然是朝鮮戰爭(1950年6月至53年7月)。雙邊條約的簽訂,依序為:1951年8月簽訂「美菲共同防禦條約」,同年9月簽訂「美澳紐太平洋安保條約」及「美日安保(舊安保)條約」(1952年4月生效),1953年10月簽訂「美韓共同防禦條約」,以及配合「舊金山和約」的生效而在1954年12月簽訂的所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1979年1月美中建交,一年後該約失效)。 1951年9月,「舊金山和約」簽訂,於52年4月生效,美國結束對日佔領統治,日本恢復主權,即於52年4月與自認代表中國的蔣政權簽訂「日華和平條約」(1972年9月,中日建交,日方片面宣佈終止本約)。戰後冷戰體制持續半世紀,日本保守勢力在1955年11月結合成立「自民黨」,此一「55年體制」通過選舉「一黨獨大」,直至1993年7月,執政38年,專心營造日本經濟,使日本成為經濟大國。日本於1956年12月加入聯合國,64年4月,更成為素有「富國俱樂部」之稱的OECD會員國,一貫採行親美政策。 為對抗美日,於1949年10月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50年2月與蘇聯簽訂「中蘇友好同盟及相互援助條約」(有效期間為30年,1980年4月失效);60年4月,為核武開發問題而中蘇鬧翻,中國首先於64年10月製造原子彈,67年更開發核彈。1989年蘇聯開始「民主化」,中蘇關係逐漸正常化。 1960年1月,日美簽訂「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條約」(即「日美安保條約」,有效期間為10年,持續至今),本約第2條規定日美兩國之間的經濟合作,第6條規定日本提供軍事基地。針對本約,61年7月,北朝鮮與蘇聯及中國分別簽訂友好合作相互援助條約,用以制衡美日韓台。 冷戰期間,美國一貫反對中國共產黨政權代表中國參加聯合國,而硬以逃亡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政權代表中國。1971年10月,蔣政權終於被驅出聯合國,「中國代表權問題」不復存在;台灣島內雖有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微弱聲音,但國際社會尚未注意到「台灣代表權問題」。 中國進入聯合國以後,美國為了結束越南戰爭,開始改變中國政策。1972年2月,美國尼克森總統公然訪問中國,刺激日本田中首相搶先於次年9月與中國「邦交正常化」,日本和「中華民國」斷交,雙方的關係降低為民間交流。此後,美國於1979年4月通過變相的國內法即「台灣關係法」,表明「期望台灣的未來將以和平方式解決」(第2條);在此之前(79年元旦),美中「邦交正常化」,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政權失去美日兩國的外交支持,仍不得不以分期付款方式起用台灣「菁英」,開始牛步型民主化。二蔣去世後,1996年3月,台灣歷史上首次直接民選李登輝總統;2000年,分裂的國民黨選輸民進黨,台灣人民用和平的選票迫使國民黨交出政權,國際社會也肯定台灣的民主力量。 1987年7月,台灣的外來政權被逼解除長達38年的戒嚴令。早在1978年12月,中國已決定放棄「鎖國」政策,79年元旦,美中關係正常化以後,台灣島內的統派思鄉心切,國民黨政權仍於87年10月開放台灣住民訪問中國,但禁止投資中國。此時,港資已在廣東大膽投資;89年6月天安門事件發生,美國對中國實施「經濟制裁」,台資卻趁機流入中國。後來,不管智者再三呼喚台資不要盲目西進,仍無效果。台灣資金有多少投入中國,誰都不知其詳,據估計,應在2000至3000億美元之間,(自由電子報,2007年11月26日)。其結果,使2002-03年的台灣失業率高達5%以上。 中國於2001年12月加入WTO(世貿組織),台灣也於02年1月加入。此後,世界上主要國家的資金與技術更進一步流入中國,台灣面臨痛苦的抉擇。中國自1971年10月取得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地位後,在國際社會上,其政治面的影響力,日益增強;台灣則推進民主化和「務實外交」,在技術競爭力方面不斷努力,成為全世界半導體零組件的重要供應基地,但仍然避免不了為「產業空洞化」危機而煩惱。 二、台日美三角貿易變為台中日美四角貿易 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貿易國家,也是最大的貿易赤字國家。美國的貿易赤字,由1998年的2298億美元,年年擴大,2000年增為4361億美元,03年為5324億美元,以後每年約增加1000億美元,06年已高達8180億美元。 台美貿易,自1968年起至2002年止,一直是台灣出超,其中以1987年出超160億美元為頂峰,90年代漸減為每年出超60至110億美元不等。90年代以後,台資大量移入中國,前此在美國辛苦打下的寶貴市場,無形中拱手送給中國,而台灣的失業率也隨著由1995年的1.8%上升為96年的2.6%,再由2001年的4.6%升高到02年的5.2%。雖經民進黨政權努力創出就業機會,2006年的失業率仍達3.9%,主張「大膽西進」的政黨和政客,可以說是造成台灣高失業率的罪人。 台美貿易統計,台灣的英文統計年鑑與IMF(國際貨幣基金)的貿易統計,自2003年起出入很大。以2003年為例,台灣的統計為輸往美國259億美元,自美輸入168億美元,貿易收支為台灣出超91億美元,但是據IMF的貿易統計,則為台灣輸往美國266億美元,自美輸入495億美元(可能是台灣在海外收單後,於美國採購,運往中國工廠組裝的結果),貿易收支為台灣入超230億美元,對台灣非常不利!IMF的統計,06年又與台方統計接近。   台灣的貿易(2000年~)         (單位:億美元) (資料來源)總計及對美貿易A為Taiwan Statistical Data Book 對美貿易B為IMF之Direction of Trade Statistics   台灣的對日、對中貿易(2000年~) (單位:億美元) (資料來源)對日貿易及對中貿易A為Taiwan Statistical Data Book 對中貿易B為『中國統計年鑑』   台灣的對外貿易,在1990年社會主義體制崩潰以前,主要是台日美之間的三角貿易──台灣善用日本的機器設備及科技,將商品輸往美國等海外各地,1976年以來一直保持出超狀態。但是1992年以後,莫視法令規定的台資衝入工資水準為台灣的10%之中國,台商經由中國工廠,將商品輸往海外市場,形成台中日美四角貿易方式,台灣人的工作機會相對減少,導致失業率迅速升高。 台資大量流入中國的結果,台日貿易也引起變化。1991年,台灣輸往日本92億美元,自日輸入188億美元,台灣入超97億美元;92年,自日進口200億美元以上,台灣入超129億美元,此後台灣自日輸入更多的日本機器設備及零組件,以應中國工廠之需求,無形中在替中國開拓日本市場。通過台日貿易,台灣的入超額,由2003年的203億美元,劇增為04年的299億美元,06年仍高達300億美元(輸日163億美元,自日進口463億美元)。 台中貿易的台方統計與中方統計,出入極大,均未反映實際情況。綜觀台方的統計,自1992年以來,台灣輸往中國的金額,與中方的統計比較,每年少200-300億美元;例如2006年,台方統計為518億美元,中方統計則為871億美元,相差353億美元。05年的台美貿易,據台方統計,台灣自美進口212億美元,但美方統計,卻是台方自美進口461億美元,比台方統計多249億美元──此一部分,可視為台灣企業在美國採購後,直接運往中國市場者,這種貿易構造,對台灣勞工大眾衝擊甚大。 1990年代以後,經貿金融的「全球化」現象,規模加速擴大。就美日與美中貿易而言,美國對外貿易的入超對象,在2000年,日中兩國地位反轉。據美國商業部的統計,2000年的對日貿易赤字為816億美元,而對中赤字為838億美元,此後,每年的對日貿易赤字增減不多,而對中貿易赤字則加速增多,由2002年的1031億美元,增為06年的2326億美元。   (資料來源)日本政府、『海外經濟Data』、美國商業部HP 中方統計,06年輸往美國2039億元(美方統計為2878億美元),對美貿易順差1446億美元,約為美方統計的62%;一般認為輸入美國的中國產品中,外資企業約佔4~5成,因此,中方的順差統計,可視為中國企業對美貿易的成果。   美中貿易(2000年~) (單位:億美元) 美對中貿易 中對美貿易 輸出 輸入 收支 輸出 輸入 收支 […]

從國際法解構「返聯公投」

廖福特 /牛津大學法學博士、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國民黨所提出之「返聯公投」內容如下:「您是否同意我國採務實、有彈性的策略,亦即贊成以中華民國名義、或以台灣名義、或以其他有助於成功並兼顧尊嚴的名稱,申請重返聯合國及加入其他國際組織?」如果仔細分析其包括九種可能性,以下從國際法角度解構其意涵。 第一種可能性是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而且重返指的是回到1971年以前之狀態,即中華民國不只是聯合國會員國,更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此選項是爭中國代表權,認為中國是一個國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爭合法代表權,其可能必須在聯合國大會中有超過三分之二多數之會員國同意,而且是零合遊戲,逼迫各國必須二者擇一,其危險是主動陷入一個中國之泥濘,更有無法之困難度。 第二種可能性是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而且重返指的是重新成為聯合國,但是不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席次。此方案本質上是認為重新成為會員國之中華民國,與1971年以前之中華民國,本質上是不同之國家,而且不爭中國代表權,訴求中華民國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同之國家。其實過去南斯拉夫亦有類似情形,當時聯合國認為分裂後之南斯拉夫聯邦,不能繼承舊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在聯合國之席次,因此南斯拉夫聯邦必須申請為新會員國。但是以中華民國名義則必須面對不同情況,因為中華民國名義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取代,因此以中華民國成為新會員國,顯然必須面臨名稱衝突之問題,有其實質上之疑惑及困難。 第三種可能性是以台灣名義重返聯合國,而且重返指的是回到1971年以前之狀態。此方案顯然背離事實,因為1971年以前沒有以台灣名義成為會員國之事實,當然也就沒有重返之可能性。 第四種可能性是以台灣名義重返聯合國,而且重返指的是重新成為聯合國。此方案本質上是申請成為聯合國新會員國,與1971年以前之情形無關,而且以台灣名義申請,因此其本質上與民進黨所提之以台灣名義申請為新會員國是一樣的,只是國民黨主觀上認為此時是「重返」罷了,但是本質上是全新之會員國。而此方案不會陷入一個中國泥濘,也無零合遊戲之問題,相對而言是最符合國際法規範,也是困難度最低的。 第五種可能性是以其他有助於成功並兼顧尊嚴的名稱重返聯合國,而且重返指的是回到1971年以前之狀態。顯然地此方案亦不符和事實,沒有這種重返的可能性。 第六種可能性是以其他有助於成功並兼顧尊嚴的名稱重返聯合國,而且重返指的是重新成為聯合國。此方案與第四種可能性之區別在於名稱問題,但是顯然地其他名稱無法比以台灣名義申請更能代表台灣,同時以其他名稱不會增加成為聯合國會員國之可能性,因為只有國家才能成為聯合國會員國,本質問題是主權國家資格,當然如果各國願在名義折衝妥協之前提下,接受台灣為主權國家並成為聯合國會員國,這不失為妥協之策,但是這依然無法精確代表台灣,因此這是可能之抉擇,但是卻不是台灣之最佳選項。 第七種可能性是以中華民國名義加入其他國際組織。如果此處國際組織指的是聯合國架構下之國際組織,其難題與第一種及第二種可能性是一樣的,不是陷入一個中國泥濘,就是陷入兩個國家使用相同名義之困境。 第八種是以台灣名義加入其他國際組織。同樣地如果此處國際組織指的是聯合國架構下之國際組織,那麼其策略是不直接成為聯合國會員國,而是先嘗試成為其他國際組織之會員國。此方案確實可以避免一個中國問題,也能真實代表台灣,不過基本上大多數國際組織也是以國家為參與資格,因而此方案本質上與以台灣名義申請成為聯合國會員國是一樣的,而國民黨也必須面對可能的自我矛盾,也就是說一方面國民黨反對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但是在本質相同情況下,國民黨卻又贊成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架構下之國際組織,既然如此又何必反對台灣入聯呢? 第九種可能性是以其他有助於成功並兼顧尊嚴的名稱加入其他國際組織。同樣地如果此處國際組織指的是聯合國架構下之國際組織,那就要區別是否需要以國家資格為參加之要件,如果不以國家資格為參加要件,那與現在所採之彈性外交是一樣的,例如我們以「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因此其中並無特別之處。如果必須以國家資格為要件,其本質是與第六種可能性一樣的,可以作為可能之選擇,但卻不是最佳選項。 當一個公民投票題目包含多數可能性時,無論是投贊成或是反對,其實都無法確實瞭解人民究竟是全部或部分贊成或反對,就算是通過了,亦無法真實瞭解究竟在彼此矛盾的各種方案,其結果究竟是採取哪一個方向或途徑。另外我們可以發現一個有趣之現象,「返聯公投」的九種可能性中,台灣的最佳選項居然與民進黨所提的「台灣入聯公投」本質上是一樣的。 茲將以上討論列表如下,以利明瞭。 

自主外交與國家安全

李永熾 /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對蘇聯曾採取一面倒政策,奉蘇聯為老大哥,經由蘇聯在冷戰結構中獲得外交、技術等各方面的支援,以謀求自我成長,迨史達林去世,赫魯雪夫繼位,展開批史鬥爭時,毛澤東等為表達馬列史毛的繼承關係,開始發動批判蘇修運動,建立第三世界的觀點,展現了脫蘇的自主外交,也拉攏了美國。在這同時,中國也往太空發展,推動核武,欲在美蘇之外建立新的武力王國。 另一方面,日本在二戰戰敗後,以修憲方式制訂日本國憲法,強調非武裝的和平觀點,以憲法第九條做為日本和平憲法的基礎。冷戰開始後,美國方面要求日本整軍經武,以防備中國、蘇聯、北朝鮮的入侵。日方以憲法第九條為說辭,不願違憲整軍。美國為防蘇聯與中國出太平洋,只好把日本納入保衛第一島鏈的保護傘下。朝鮮戰爭發生後,蘇聯與中國的意圖愈發明顯。這時,日本躲在美國保護傘下,積極發展經濟,經高度經濟成長,而在1980年代成為國際上的經濟大國。 但是,日本國內也發生堅持和平憲法的護憲派與主張自主外交的自立派或修憲派。護憲派不管日本國憲法的修訂過程如何,只要不武裝即可,因此有人設問如果蘇聯侵入日本,日本要怎麼辦,一個憲法學者竟然回答:「不要抵抗,投降即好,反正要打也打不過。」但護憲派為了脫離美國保護傘,又主張自主外交。其間的矛盾,委實匪夷所思。而修憲派雖主張修改憲法第九條,卻又加強美日安保体制,對美國和中國的外交政策則常被稱為叩頭外交。叩頭外交是否能解決中國對日本的威脅,完全獲得美國的保護,似乎愈來愈成問題。 不管是護憲派或修憲派,他們所遇到的最大問題是所謂全球化與國家的內在關聯。換言之,在日本,許多人尤其偏左者將全球化和國家對立起來,全球化意指國民國家的終焉,不是把全球化當作國家與國家之間平等對話所形成的世界共同体,也沒有發現AB國際公約第一條「人民自決權」的自主力量。因此對台灣人民「人民自決權」的主觀欲念,幾乎表現得漠不關心,尤其是政府官員。 事實上,日本的這種種外交舉措都源於國家的自私與利益。全球化常是掩護國家自私與利益的一種方式。首先強調全球化者都不願放棄自己的國籍,成為沒有國籍的國際遊民;同樣的,政府官員也以變相的事大主義跟大國來往,而漠視小國的權利。 這一類現象也呈現在台灣。在國際上,台灣雖然不是一個法理獨立的國家,但在現實已是有事實獨立的條件。雖然台灣的事實獨立,有兩種不同的看法,其一主張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權分立的一中主權者;另一主張台灣與中國主權不相統屬的主權獨立者。前者全面傾向以中國為主体的脫台灣化。此一系統並沒有所謂的自主外交,外交在某種層面上只是打倒台灣的策略之一,他們運用中國的武力威脅來消除台灣意識或台獨意識,或運用美國的不支持台獨來否定台灣的國際活動。換言之,他們只要消滅台灣意識或台獨意識,一切皆可為。因此,全球化是把台灣逼向中國,否則即是鎖國。 吉田茂在盟軍占領下反對日本重建武備,本有其經國的目標,即利用冷戰來達成日本脫占領的主權獨立目標,也利用美國保衛第一島鏈的自我利益,展開日本自我經濟發展的目的。台灣內部的台灣獨立論者似乎不能看出美國的自國中心論或國益論,完全依從美國意志行事。 台灣要展現自主外交,必須以台灣為主体認知台灣的國際環境,就像張國興教授的報告那樣。以台灣為主体,就知道一中主權者的論述完全以中國為併吞台灣的手段,可以擱置不論。主權獨立論者向來以美、日、中等大國,馬首是瞻。當政者更以美國的外交意見為意見,美國不支持台獨,就不敢表達台獨意志,美國反對入聯公投,執政者對入聯公投的「人民自決權」便顯得猶疑。 事實上,美國的外交與自己的國家利益往往牽連在一起。從歷史來觀察,美國雖為當今唯一強國,但也以自己國家的利益,為首要考量基礎。依日本學者鶴見俊輔在《戰間期日本精神史》的說法,所謂日本偷襲珍珠港,其實並非「偷襲」,美軍早已解開日本攻擊珍珠港的密碼,但美國縱容日本襲擊,以激起美國國民的公憤,好參與二戰。二戰後,美國推動馬歇爾計劃,為的是防止蘇聯在歐洲西進,影響到美國在歐洲的利益。在中蘇論爭時,美國尼克森總統可以放棄一貫的反共政策,違逆所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放棄台灣。卡特總統標舉人權外交,卻放棄台灣人民的自決權。布希總統又因為恐怖組織公然在美國國內活動,出現911恐怖攻擊,影響到了美國人民的生活,便公然攻擊自視為恐怖組織據點的伊拉克。為反恐,姑息中國的對台武力威嚇,反對台灣人民自決權的實施。更縱容中國擴充軍備,威脅東亞世界的和平。 由上可知,美國只為了自己的國家利益或國家安全,可以隨時犧牲友邦。了解美國外交的本質,是建構台灣自主外交的基礎,才會凝視自己國家的安全與利益。並了解全球化的的局限性以及全球化與國家的相互關聯。 除了美國之外,我們也必須凝視中國的作為。以歷史言,中國從來不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而是一個隨武力的強弱而伸縮的「帝國」。武力強,即往外擴張,武力衰退,即往內收縮。整軍經武,經常是中國呼應歷史的方法。另一方面,中國跟俄羅斯相似,是一個大陸型國家,尋找出海口,是中國的重要使命。1980年代,中國境內曾發行「河殤」的影片,展示尋求出海口的意願。中國出海口被第一島鏈和第二島鏈封住,突破第一島鏈的封鎖,出到太平洋,也許可以說是中國的宿願。突破第一島鏈的重點,放在台灣。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繼承關係,剛好給中國把台灣併入中國的口實。「一個中國」、「一中市場」等,在在顯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最種情況下,台灣的外交經常是中美日等大國犧牲的對象。中國一旦併吞台灣,台灣就是出太平洋的口,是中國往北威脅日本,往南控制菲律賓,往東與美國相抗衡,台灣勢將成為中國往北、往南、往東的軍事據點,台灣可能成為兩蔣時代另一形式的民族主義軍事據點。 至於日本,本是與台灣、菲律賓共負防衛第一島鏈的責任。但日本對中、對美的從屬外交,似乎忘記了自己的責任。較極端者,甚至支持中國的一中政策,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較理性的則主張自主外交,又與美國維持必要的安保体制。 總而言之,自主外交對台灣是必要的,而且要客觀認識各國的歷史與當前的國益形態。而後建立總体戰的外交策略。自主外交的主觀認識與國家安全的客觀形態,是追求法理獨立的必經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