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13 國安洩密事件突顯「建立台灣人祖國意識」的重要性范盛保◎元培科學技術學院助理教授 台灣心會會員 從是否開放中資入台、八吋晶圓的登陸與否,到現在的國家安全洩密案,無一不令人擔憂台灣是否已走入敵我不明的混沌境界,更突顯出台灣人祖國意識的薄弱。細究四百年來的台灣史,不外是異族與外來政權的統治史。台灣人在李登輝執政前,被迫接受大中國史觀,埋下今日台灣主體性與中國主體性之爭議。縱令李登輝執政後,12年的努力改革,仍無法讓台灣徹底的去中國化。親中媒體及親中政客試圖將台灣塑造成沒有明日的荒島,又試圖將中國塑造成台灣的希望,這一切皆是國家認同的餘毒。 台灣作為一個國家,其主體性是不容置疑的。按1933年的國家權利與義務公約規定,國家之要素為人民、領土、政府,及與其它國家交往之能力。台灣具備以上四要素,理所當然的是一個國家。有人認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其領土在憲法的架構中,仍是「固有疆域」,仍是「秋海棠葉」,也因為領土的不確定性,有人認為台灣還不是國家。但我們要提出來的是,憲法中所謂的中華民國之「固有疆域」是指何年?若是指1911年中華民國成立時,因彼時台灣於日本統治下,故其固有疆域不應包括台灣。若是指1936年五五憲草制定時,因其憲草明列了中華民國之28個省分暨二個地方,但台灣未列於其中,故中華民國之固有疆域仍不應包括台灣。若是指1947年行憲時,則因台灣仍在日本統治下,並不屬於中華民國領土。換言之,以「固有疆域說」將中華民國之領土涵蓋台灣,本身就已經是不切實際了。如果要引用此說認為現在的中華民國其領土涵蓋中國大陸,那更是侵犯了北京在過去53年來所代表人口與領土。 有人以為台灣只有30個國家承認,相較於全世界有近200個國家,因承認台灣的太少,所以台灣不是國家。這種說法的錯誤在於:按1933年國家權利與義務公約,國家的存在並不依靠他國的承認。試想,若國家的存在是依靠他國的承認,則某個國家將會因為部分他國的承認而成為國際法人,又因為部分他國的不承認而成為非國際法人,怎可一個國家同時是國際法人,又同時是非國際法人呢?這會造成國際法混亂。 有人以為,台灣尚未加入聯合國,所以不是國家。聯合國憲章是有規定國家才可加入,但國家也有可能是不想加入或被杯葛扺制,而不能成為會員國。很明顯的,今天的台灣是被中國扺制,是其它國家礙於中國的壓力而不能支持台灣,並不是台灣的條件不夠。換言之,不論台灣是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並不會影嚮其國家主體性。 有人以為台灣在中華民國這個國號尚未消滅之前,僅是事實上的獨立(de facto)而非法理上的獨立(de jure)。所謂法理上的獨立是指該領土是否合法的從他國分離出去。1895年的馬關條約已讓台灣從中國分離出去了,107年來從來沒有另一個條約將台灣送給中國,很明顯的台灣早已合法的從中國分離出去了。更進一步講,國家的成立要素裏,從來沒有提及「國旗、國號、國歌」等。縱令台灣的國名、國旗、國歌無法讓吾人認同,改或不改也不損及台灣做為國家的條件。但若要在國際上爭一席之地,則不改不行。 認定了台灣做為獨立國家的主體性後,我們應該拋棄所謂的統獨問題。獨立的台灣沒有「宣佈獨立」的問題。更進一步講,所謂宣佈獨立不是代表著「宣佈獨立」之前的一秒鐘是屬於他國管轄?我們是不是該思考一下呢? 獨立的台灣亦沒有「統一」的問題,在跟中國分離了107年後,我們覺得「統一」不適用於台、中關係,諸君可有聽過獨立的新加坡、馬來西亞二國有統一的問題?可有聽過獨立的巴基斯坦、孟加拉有統一的問題?(這兩個例子在歷史上均曾是一個國家)。我們認為現今的台、中關係,應以和平與否來代替統獨爭議。 做為一個獨立的島國,我們無法忍受住在此土地上的人竭盡所能的醜化自己的美麗之島,我們無法忍受部分親中媒體,親中政客對於本土、民主台灣的鄙視與敵視,我們更無法忍受昔日民主的殺手於今日借新聞自由之名危害國家安全,無法接受口口聲聲捍衛中華民國的人為了政治權力一而再、再而三的聯共、反台、洩漏國家機密。我們呼籲,所有認同台灣的人們,請思考一下,在本次洩密案中,是不是有部分政客拿著紅旗反紅旗、扛著中華民國國號反中華民國,進而傷害到我們的祖國–台灣的國家利益?
2002-05-13 黃昭堂:台、日之間秘密管道 可能暫時停滯李心怡◎新台灣新聞周刊記者 繼《壹周刊》與《中國時報》刊登國安局機密文件後,香港親中報紙《星島日報》也刊出國安局「明華專案」的三份機密文件,透露國安局對日工作的機密運作。在有心人刻意外洩資料,國安局機密文件滿天飛的情況之下,目前台灣對日之間的現存外交關係是否產生衝擊,備受外界關切。 本刊特別專訪對台,美、日戰略關係相當有研究的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而本身擔任民間「台灣安保協會」理事長的黃昭堂認為,國安局機密文件一再曝光,台、日之間的交流必定會有不良的影響,並且將很難補救。 以下是專訪內容: 雙方互信基礎被破壞 問:目前許多台灣對日本、美國的民間管道陸續被曝光,您認為對台灣與日本的民間外交管道會不會有影響? 答:世界各國之間的交往,都有一些不願讓外界知道的事情。台灣的外交環境更是特殊,因為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民間的交流相對地變得十分重要,檯面下的運作也就更多,這些運作都是雙方不願意讓外界瞭解的秘密。所以,一旦這些秘密運作曝光,對雙方的關係是一定會有影響的,而且是壞的影響。 國家機密被洩漏出來,台、日雙方之間的誠信默契就被破壞了。現在機密曝光,過去在檯面下幫忙運作的人,很可能不願意再幫忙了,台、日之間的秘密管道,也就會暫時停滯。更嚴重的是,雙方的互信基礎完全被破壞很難恢復。 洩漏這些機密的人實在是相當可惡,對台灣完全沒有忠誠心,我認為對洩漏機密的這些公務員,應該要有非常嚴厲處罰。 問:目前台灣與日本之間缺乏正式的外交關係,經常都是透過非正式的管道溝通,目前這樣的溝通管道受到不良影響,台、日之間的戰略關係會不會有變化? 答:我認為會受很大的影響,因為台灣方面有機密爆光,日本方面有很多事情就會持比較保留的態度了,這對雙方以後的關係會有很壞的影響。但是對台灣的戰略關係而言,日本雖然重要,但美國比日本更重要。對於台灣,日本其實是視為其自身戰略的防線,因此日本不會讓台灣落入中國手裡。 日本嚴重的關心 問:您最近與日本友人或政治人物,有沒有談論到相關議題,日本方面的反應如何? 答:我本身沒有捲入其中,但是和日本朋友有討論到這件事情。日本方面對於台灣不能保密的問題,有很嚴重的關心。我們本身也在做民間外交,實在有很多人物、內容,是不適合對外透露的。 機密的曝光,對未來外交工作上國與國、人與人的來往互信將造成困擾,因為有些人在與台灣人來往時,會擔心被扣上帽子。你如果什麼事情都曝光的話,人家當然不願意和你來往。 問:現在看來,影響很嚴重,您認為政府應該如何補救? 答:我看,補救很困難。雙方來往之間的誠信、默契,並不是短期間就可以建立起來的。人家日本政治人物願意私下幫忙,當然都是因為長久的信任關係,一旦這個信任關係遭到破壞,短期間很難恢復。 問:目前曝光的消息表示,台灣曾經以一萬美金的禮券,贈送給日本前首相橋本龍太郎,您對這件消息有什麼樣的看法? 答:如果送錢給別人,這都不是什麼好事情啦!但是送禮券的話,在日本其實是相當普遍的,因為近年來,日本人送禮流行以禮券代替。因此,送禮券的話,在日本是比較像送禮而不是送錢,因此不算貪污啦。 官方文件不一定是真的 問:根據目前曝光的資料,台灣輸送機械董事長彭榮次扮演台灣與日本之間相當重要的溝通角色,您之前在日本有沒有聽聞到相關的訊息? 答:彭榮次的活動內容,我不清楚,我也都是由媒體看到的。如果彭榮次所做的事情的確是像報導所說的一樣,我認為他實在是非常了不起,而且,從資料上看起來,所花的費用並不是很多,經濟效果相當不錯。 問:香港媒體披露,日本某些政治人物在美日安保條約修訂及台海危機有很大的貢獻,以您的了解,真實性如何? 答:政府的許多報告,時常都會有過度渲染的情況,因此,就算國安局所流出來的文件是官方文件,並不見得就是真實的。這份資料正確到什麼程度,實在很難說,但是我也抱著一些懷疑。以我的觀察,日本的政治家,橋本與美國交涉不會講話那麼直接、用詞不會那麼強烈,美國也不會因為日本的要求來協防台灣。事實上,台灣一直都有納入美日安保協定之內,只是以前都沒有列為文字,後來才列入「周邊有事」的範圍。而日本對台灣的關係,其實都建立在日本的國家利益之上。 問:未來台灣應該如何加強與美、日之間的戰略關係? 答:多加強雙方的軍事交流,但目前因為沒有正式外交關係,所以很困難,最近台灣與美國之間,已經有進一步軍事交流的跡象了。 (本文轉載自《新台灣周刊》第314期)
2002-05-09 徵兵制與募兵制的比較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壹、前言 「徵兵制」(conscription或draft) 與「募兵制」(enlist) 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為義務性的、後者為志願性的。台灣目前的兵役制 為「混合制」(汪增智,1994;譚傳毅,1998),也就是軍官以募兵制下的職業軍人為主、士兵則以徵兵制下的常備兵為主。 在以農業為主的傳統社會裡,當兵被當作是不得已的選擇,有「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的偏見,不像在崇尚武德的社會裡,軍人是被視為最尊貴的志業。戰後,第三世界國家紛紛獨立,軍方甚至於是帶領國家現代化的火車頭 (Bienen, 1971)。即使在今天的西方國家,職業軍人甚至於是父子相傳,儼然是武士階級的再現。 就一個前現代的社會而言,國家是封建體制宰制百姓的機制罷了,人民當然要想盡辦法逃避兵役。然而,自從法國大革命帶來「民族國家」(nation-state) 的理念,也就是說,除了進行傳統戰爭的必要性外 (Janowitz, 1971: vii;歐貝泰,2001),國家應該是「民族 的國家」(nation’s或national state),如此一來,在「公民軍隊」(citizen army)、或是「國民軍隊」(national army) 的認識下,才有實施徵兵制的正當性 (Huntington, 1957: 37; Rouquie, 1987: 94-95)。 在台灣的歷史發展中,兵役是以募兵制為主軸,不管是荷蘭人招募友好的平埔族西拉雅人(潘英,1996)、鄭氏王朝的屯兵、滿洲人招募平埔族巴宰人為台勇渡海平太平天國(潘大和,1998;黃富三,1987)、或是由開發墾首所僱募的隘勇(吳學明,2000),一方面具有傭兵的性質、另一方面卻又有私人部曲的意義。就一個墾殖者與原住民族短兵相交的社會,擔任隘勇的目標還是在於希冀快速取得土地,而非視為理想的志業。 自來,由於外來政權對於本土人士的不信任,統治者必須以武力作為後盾,當然是不願意徵召被征服者來持槍 。不論是官兵、皇軍、還是國軍,從清治時代的朱一貴事件、日治時代的霧社事件、到國治時代的二二八事件,軍隊代表的不外是隨著征服而來的社會控制工具,也是對台灣人「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的最後防線。 在日本殖民時期,一直要到二次大戰末期(1945),台灣人才被允許徵兵投入太平洋戰爭(蔡錦堂,2001);此前,台灣人多只能擔任後勤性質的軍伕、或是少年工(張良澤等人,1997),因此,曇花一現的徵兵被視為差別待遇措施得結束,本島人甚是於視出征為至高無上的榮耀。戰後,國民黨政權在美國的壓力下,才勉強同意讓台灣人當充員兵,而八二三炮戰是台灣人第二度被徵兵就馬上要面對的戰爭。相較於戰前,白色恐怖時代的台灣人除了有被手足同胞掃蕩、清鄉、殺戮的慘痛經驗外,更不願意子弟捲入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之間的內戰,因此,除了家庭貧困者以外,台灣人迄今鮮有志願當職業軍人者,而一般人對於義務役也不甚熱衷,甚至於有想盡辦法規避者。 坦承而言,在台灣的民主化過程裡,軍方大體表現出最高的專業化,也就是「軍人不管政治」(施正鋒,1998);特別是在首度政權轉移,軍方的高度自我節制,也是政局穩定的最大磐石,一掃過去國軍就是國民黨「黨軍」的刻版印象。也因此,一般社會對於軍人的偏見,也應該是重新檢討如何以更寬的視野來作定位的時候,尤其是徵兵制的可欲性。 徵兵制與聯考制度被當作是國民黨體制裡頭,少數比較公平的制度(台灣研究基金會國防研究小組,1989:146-47)。然而,除了起碼的齊頭式公平以外,制度應該有其他更正面的衡量標準。民間一向反對徵兵,唯恐子弟遭受凌虐、甚至於外島一去不回。長久以來,民進黨的主張「軍隊國家化」,對於兵役制度的訴求共識是縮短役期,只有陳水扁總統明確支持募兵制;大致看來,議者的著眼點大致是顧及對內的政局安定、民主的考量,重於對外的國家安全顧慮 。特別是在冷戰結束以來,軍備裁減是全球性的趨勢,此外,在精實兵力的大方向指導之下,社會上廢除徵兵制的呼聲越來越大;相對地,軍方也面臨目兵不足的難題,當然反對廢除行之已久的徵兵制度(歐溪生,2000;岳浩天,1999;溫源興,1997)。或許,這正是國人重新探討兵役制度的大好時機。 貳、主張與反對徵兵制的理由 以美國的經驗來看,大體是在戰爭時期才採取徵兵制,平日則採用募兵制,也就是說,唯有在國家安全面對重大威脅之際,才有必要進行大規模的兵役動員 (Oxford, 1994)。然而,這種戰爭vs. 和平、以及徵兵vs. 募兵的二分法,逐漸出現例外。在越戰期間,由於國內反戰呼聲高漲,尼克森總統在1973年斷然廢除徵兵制,迄今維持志願役 (All Voluntary Forces)。不過,儘管蘇聯解體、以及冷戰結束,美國轉而積極從事集體安全、維持和平、營造和平、以及建構和平的任務,在兵源上漸有捉襟見肘的窘態,又開始有徵兵之議 (Bandow, 1999)。 其實,徵兵與募兵並非相互排斥的兵役制度,如果以光譜的方式來呈現,世界各國的兵役制度 (military service) 可以分為六類 :(一)採取徵兵制,而且沒有代替役,譬如以色列、南韓、新加坡;(二) 採行徵兵制,但允許非戰鬥的軍事役,譬如俄羅斯、瑞士;(三)採用徵兵制、不過,也有非軍事、或是非武裝的軍事役,譬如奧地利、芬蘭、德國、台灣;(四)採取徵兵制,不過,並沒有真正實施,譬如薩爾瓦多、那密比亞;(五)雖有選擇性的徵兵制,卻以募兵為主,譬如,阿根廷、中國、印尼;(六)採取募兵制,譬如,澳洲、美國、加拿大英國。 一般而言,贊成徵兵制的人不一定反對募兵制,也就是說,有可能接受兩種並立(也就是採混合制),也有可能主張以徵兵制取代募兵制。相反的,反對徵兵制的一定要接受募兵制,也就是說,兩者是相互排斥的選項,除非是主張徹底廢除軍備的反戰論者,也就是連防衛性國防也反對者。既然目前的爭議在於徵兵制的可欲性,我們大致根據Bandow (1999, 1994, 1990a, 1990b) 的分析,將主張徵兵制、以及反對徵兵制的看法分述如下。 […]
2002-04-29 「新生國家理論」的提倡許世楷/靜宜大學教授、台灣心會常務理事 按:以下一文是,四月二十七日,在台北,由台灣心會舉辦的「日華和平條約五十 週年」座談會中,由許世楷教授提出來的。他認為「日華和約」也沒有改變台灣國際地 位未定,槓上了「一個中國」、「兩個中國」論者的台灣歸屬中國的解釋,引起廣泛關 心。該理論界定一九九○年代以前溯至一九四九年,台灣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一九 九○年代以後到現在是事實上的獨立國家;必須經過放棄「中華民國」、以及向國際社 會清楚表明獨立建國的意志,才能成為法理上的獨立國家,而這兩個手續可以「以台灣 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一個動作完成,這是我們此後所應該努力的方向。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八日中華民國與日本的全權委員簽署了『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 平條約』,八月五日互換批准書、生效。該和約是為了終止中華民國與日本的戰爭狀態 、並再開兩國關係而訂。其交涉經過艱辛費了六十七日,因為當時中華民國已經退據台 灣,所以關於和約的適用範圍成為最大爭議,最後以『換文』規定:「本約各條款,關 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 」,而妥協。另一個有關連的爭議是,中華民國要求日本表明將台灣交給中華民國,但 是日本堅持依照『舊金山和約』只記載放棄台灣,這事反而突顯了台灣國際地位的未定 。在批准的過程中,日本政府委員也在其國會說明:「如再三報告,日本在(舊金山) 和平條約放棄對台灣、澎湖島的一切權利、權限,這個台灣、澎湖島歸屬於那裡,是聯 合國應該決定的…此次日華條約締結的想法基礎是,對於台灣、澎湖島,中華民國政府 現實上支配的事實…領土的最終歸屬還未決定」(日中貿易促進議員連盟『有關「日、 台條約」的國會審議』一九六九年、40頁)。彭明敏、黃昭堂也在其共著認為華日和約 沒有變動台灣國際地位未定的狀態(『台灣的法地位』東京大學出版會、一九七六年、 156-167頁)。這一點在一九七二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共同聲明、一九七八年中日和平條 約中,日本照樣堅持。 關於台灣的前途有「兩個中國論」,是說第二次大戰後中華民國分裂為「在台灣的 中華民國」與「在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獨立國家,是將台、中關係從「一 個中國」的國內問題思考提升國際化,這點是有利於台灣的看法。但是這個「分裂國家 理論」按照東西德、南北韓的例,必須互相承認、同時加入聯合國,不然就如南北越不 征服對方不休。這個模式在第一步要踏出去時就一百分之一百被控制在中國的意願上, 而我們都曉得要中國承認目前是不可能的。並且此理論邏輯上承認分裂前台灣屬於中國 ,增加中國要合併台灣的藉口,不利於台灣。 我們應該延伸舊金山和約、華日和約、中日和約導引出來的台灣國際地位未定論, 主張第二次大戰後台灣歸屬未定,不屬於包括中國的任何國家,在台灣的國民黨政權只 不過是受盟軍命令實行佔領,而更特別的是該佔領政權一九四九年以後變成失去祖國的 亡命政權。由這一個在台灣、與中國隔絕的獨立的政治實體漸漸成長為新誕生的事實上 的獨立國家,此論對照於「分裂國家理論」我稱之為「新生國家理論」。一九四九年以 來台灣的國民、領土範圍一定,在這國民、領土上面有一個事實上獨立而有效統治的政 府,以形成「獨立的政治實體」。再經過一九○○年代的民主化,所有民意代表、總統 都由國民直接選舉,國民主權的實漸顯,台灣已經成立為一個「事實上的獨立國家」。 我認為還須要經過:第一、放棄「中華民國」,因為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大會的二七五八 號決議否決蔣介石的國民黨政權代表中華民國,指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唯一合法代 表,所以國際上認為「中華民國」已經滅亡。而且國際上「中華民國」易於被混淆為中 國,不能突顯台灣的存在,不利於台灣的外交。第二、向國際社會清楚表明獨立建國的 意志,才能成為「法理上的獨立國家」。其實這兩個手續可以用「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 入聯合國」,一個動作完成之。 採取「新生國家理論」,即台灣踏出國際空間的第一步,中國控制的份量從「分裂國家 理論」時的一百分之一百驟降為只佔一百九十一(世界上除了台灣的國家總數)分之一 ,且不給予中國侵略台灣的口實。 「新生國家理論」的重要根據是舊金山和約、以及華日和約的台灣歸屬未定規定,我們 應該站在合理的解釋、有利於台灣的解釋,以「新生國家理論」來開拓我們的前途。
2002-04-27 舊金山和約生效、日華和約簽署50周年戰爭是拼個國家存亡的舉國大決鬥。為確保最後的勝利,參戰國 無不用盡辦法,企圖爭取友邦的支持,因此濫開諾言支票、台面上或 台面下的交易、公開或秘密的約束等應有盡有。 講和條約會議可以說戰勝國對戰敗國予取予求的場所,也是以和 平會議為名的攻防戰略。經雙方的同意,締結和約,這是由戰爭狀態 進入和平狀態的最高準則,交戰國雙方必須遵守其內容,否則會成為 重啟戰爭的藉口。但是戰時中所約束的,若未規定在和約裏面,都變 成烏有。例如開羅、波茲坦宣言有關台灣的內容。 為終結太平洋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亞洲方面),各盟國與日 本於一九五一年簽署舊金山對日和約。礙於當時的國際情勢,中華人 民共和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都沒有被邀請,也沒有簽署。 舊金山和約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 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並沒有規定要割讓給任何國家。 該和約於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自這日起,台灣脫離日 本。國際法上,台灣自同日起,已不屬日本的領土,日本不能再次處 分台灣了。既不能說要重新將台灣歸為日本領土,又不能說要讓台灣 變成一個獨立國家。如果盟國與日本要讓台灣變成一個獨立國家,就 必須像對朝鮮一樣的,在該和約明文規定(第二條第一項)。另一方 面,既然沒有明文規定,日本以後當然不能主張要將台灣割讓給中華 民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後台灣何去何從與日本無關。 弔詭的是舊金山和約生效的同一日,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生效的七個小時三十分鐘前,日本與中華民國政府簽署和平條約,其 第二條明文規定承認舊金山和約有關台灣的規定。即「茲承認依照舊 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諸島之一切權利、 權利名義與要求。」 中華民國在該和約並沒有得到對台灣的主權,正如同簽署舊金山 和約的盟國一樣。其實,法理上,日本還有領有台灣最後七個小時三 十分鐘的時間可以做出將台灣割讓給中華民國的處分。但是日本沒有 這樣做。 因此,中華民國沒有因為簽署對日和約而得到台灣的主權。 那麼台灣的主權到底屬於誰呢?日本政府迄今都一直保持「我們 不得而知」的態度。 因此一九七二年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僅止於「日本國 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立場(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是 其領土)」。 日本於一九五二年放棄台灣時,台灣人口是八一三萬人,與當時 所有的獨立國家比起來,在前面三分之一以內,民智也相當高,不可 能變成「無主地」。以主權在民的原則台灣主權應屬於八一三萬台灣 人民。何況於一九四五年頒布的聯合國憲章的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發 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台灣 人民不應被排拒該權利。 一九六○年聯合國通過「賦予殖民地及人民獨立宣言」,台灣是 日本殖民地,理應適用它。但是不幸台灣繼續在蔣家外來政權統治之 下。 一九七六年生效的國際人權公約規定「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 二○○二年現在台灣人口是二二五○萬,豈有任憑中華人民共和國任 意擺佈之理?台灣是我們台灣人的母親,我們台灣人的祖國。台灣應 該成為以台灣為名的主權國家。 作者為昭和大學榮譽教授 台灣心會會員
2002-03-15 2002世界台灣人大會第二次年會聲明世界台灣人大會(World Taiwanese Congress, 簡稱WTC)第二次年會,今年年會主題是「台灣正名,國家制憲」。 陳水扁總統曾說:「台灣人站起來!」,然後我們台灣人必須走出去。當台灣人要走出去國際上時,第一個碰到的問題就是「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這個東西。 國際上,沒人知道「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是甚麼意思,往往就認為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與台灣有關。持「中華民國」護照在國際旅行過關卡時,頻頻有這種麻煩。國際貿易上,冠有「中國」或「中華民國」名稱的事業團體也經營被認為是中國的事業團體。台灣的「中國信托」就是名稱混淆不清,屬性不明的一例。國際學術會議也因為這個問題而使我們台灣的學者受辱,而台灣的學術成就被誤認為是中國的學術成就。 1911年,「中華民國」取代滿清帝國為中國的合法政府。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中華民國」為中國的合法政府,也就是說,所有在「中華民國」控制下的資產土地均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取去。 1951年,舊金山和約中,日本放棄台灣擁有權。台灣人民就已有自決前途的權利。但繼續生存於「中華民國」政府管轄之下,台灣就繼續拖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的糾紛中。 1971年,國際社會共同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的席位。這更加認定「中華民國」在國際上是不合法的一個中國政府。 但由「國統綱領」及「中華民國」憲法中來看,「中華民國」政府尚認為中國現今處於分裂狀況,而「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兩個政府中的一個政府,管轄台灣這個地區。基本上,「中華民國」政府繼續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個地區,屬於兩個中國政府之一的「中華民國」政府的管轄下。 世界台灣人大會(WTC)認為,在法理上,在務實政治上,在一般生活於國際上,台灣及台灣人在國內及國外應使用台灣一詞以避免實質上的混淆及法理上的的糾纏。這就是世界台灣人大會(WTC)選用「台灣正名,國家制憲」為今年大會主題的原因。 「台灣正名,國家制憲」有幾個層次的運動過程。首先是由台灣人民開始到總統及以下所有官員都養成開口閉口就是台灣的習慣,而不用「中華民國」一詞。其次,將冠有「中國」或「中華民國」之名的國營企業改名「台灣」,並鼓勵民間團體及民間企業改用「台灣」之名。 不必經修改憲法就可改名的台灣政府機構也應冠以「台灣」之名。我們欣聞駐外代表處將改名為「台灣」駐外代表處,這是一個「正名運動」最好的開始。當然,徹底的正名就是必須制定新台灣憲法,建立一個新的台灣政府,以清除所有混淆台灣國家定位的因素。所以「國家制憲」也是我們追求的一個目標。七成以上的台灣人贊成以台灣之名加入聯合國,我們認為台灣正名運動時機恰當,我們呼籲台灣人民共同參與,以促成台灣走出國際社會的成功。
2002-03-13 為台灣年輕人開一扇門──擴大替代役及成立台灣大專海外服務團郭惠二◎彰化師大副教授 自從重返世界衛生組織(WHO)的運動開始,熱帶疾病在台灣重新被注意,原因是WHO的兩大功能,即世界防疫資訊的共享及富裕國家有義務去協助貧窮落後國家的醫療衛生建設,其中的後面功能,因台灣早已被列為富有國家,因此將有義務提供協助。除貧窮落後國家之地理環境大都位於熱帶地區外,位於熱帶地區的熱帶疾病疫區也漸成越來越多台灣觀光客流連忘返的地方,再加上引進30幾萬外勞,使得熱帶病在台灣成為常見的疾病。很可惜的是在台灣擁有熱帶疾病醫療執照的醫師廖廖無幾(大約十名左右),因此在台灣感染到熱帶疾病很可能死路一條。 至於談到如何協助熱帶貧窮國家的醫療衛生時,台灣全國上下對熱帶世界或稱開發中世界的認知可以說是一片空白。這或許是台灣的傳統,因在台灣談到國際問題,常指台灣和更富裕國家間的經貿及國防問題,而忽略了和貧窮落後國家間的關係,在談到貧窮落後世界例如非洲時,甚至還建議介紹運用台灣經驗等等。台灣經驗只能適用於俱有和台灣相同的地理環境的地方(相同的人文及自然生態的地方),在稍為不相同的地方介紹台灣經驗時,其後果大都是越幫越忙,不如不幫忙。 最好的例子是瘧疾在台灣絕跡,台灣瘧蚊的習性是吸血後停在牆壁上休息,因此噴灑殺蟲劑在牆壁上可以消滅瘧蚊而達到瘧疾的絕跡。台灣後來成為全世界學習的對象,但在馬來西亞、印尼和非洲等雨林地區使用台灣經驗後不久發現瘧疾比以前更增加,其原因是雨林地區村莊裡的瘧蚊習性雖和台灣的相同(是屋內型),可用台灣經驗消滅,但村莊周圍雨林中的瘧蚊習性是吸人血後直接飛回雨林樹幹休息而不停留在房屋牆壁上休息(屋外型)。在瘧蚊的世界裡不同種類的蚊子,保持平衡而不互相侵犯,但是村莊裡的瘧蚊一旦被殺光後,就引起雨林裡更厲害的瘧蚊大舉來襲,結果是更多的人死於瘧疾。 台灣在非洲的農耕隊的作法是常常沿用現代台灣的經驗,如使用汽油動力的台灣製農耕機器,所以農耕隊員一旦離開,幾乎一切歸零,因為機器的零件在非洲不易找到,同時農耕機器反而使富者更富,窮人更窮,因農耕機器取代人力而使更多的佃農,雇工失業。另外醫師在最貧窮國家之月薪才只有幾佰元美金,所以邀請貧窮國家的醫師來台灣留學受訓再給他們國際公認的高學位文憑後,可能發生的後果是讓他們有機會跑到薪水較多的較富有國家行醫,結果對派他們來台灣的國家來說是損失那幾位醫師。 以上只是筆者提到的是著名的二個例子,對此筆者的建議是請俱有決策權或影響力,並有志於協助開發中世界的學者、專家或高級官員,效法阿扁總統先到想去協助的開發中世界看個究竟,而不要坐在辦公室裡閉門造車。另外去充份暸解協助的對象需要須好幾年,不是幾個禮拜就能辦到的,所以這工作最好而且最適合由大專剛畢業的年輕人去做。因此筆者建議成立「台灣大專海外服務團」 (Taiwan Universities Service Overseas, 簡寫TUSO)。這服務團的構想,今後的功能及予期達成的目的。 首先,目前外交替代役招收人數每年只不過35名,替代役志工的功能及作法是模仿美國和平志工團(American Peace Corp),經費全由外交部的白手套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國合會)負擔。至於TUSO的功能及作法是替開發中國家在台灣找到適當有用之人材如中學、大學教師、各種技術人才,這些人的月薪及住屋(宿舍)由開發中國家的雇用單位按照當地的水準支付及提供。 TUSO要負擔的經費是台灣與開發中國家間的來回機票,緊急費用,保險費和訓練費用。行前訓練可由在台灣的各種研習會代替,至於學習雇用國家境內使用的語言和其他適應的訓練因須要長一點時間,而且為了更好的效果所以最好到雇用國再做,而且雇用國境內的教師所付的月薪,如照當地開發中國家的行情,費用可以少到台灣的1/10就可請到很理想的教師。因此一名國合會志工所需的費用,大約可以使十個TUSO的團員到國外服務和學習。 台灣的外交人員包括志工團員在內,到國外通常住在一起,因此對當地的暸解一向受到限制。TUSO的團員基本上沒有機會和從台灣來的同伴住在一起,因此對當地的暸解將比起台灣派出來的外交人員更能深入。而且在官方單位目前無法使用「台灣或Taiwan」的名稱,但TUSO為非官方單位就不受到這個限制。 TUSO還有其他的優點。我們學者專家的文化視野,學識、知識、見識和常識的範圍一般狹窄,常只具有華人、日本以及歐美的文化視野,而這些視野常常彼此重疊,因此台灣學術單位發表的論文據說大部份缺乏突破性的發現及看法,常只是跟在別人的後面。只有俱廣闊的文化視野,和擁有各種知識、見識者才有可能做出開創性和突破性的論文或事業。到貧窮落後的世界,不但可以拓寬文化視野,增加各種見識及知識範圍外,還能培養豐富的想像力,何況在開發中世界要做出一件幫得上忙的工作本身就需要有豐富的想像力及廣闊的見識(這可向來自世界各地的志工和宣教師們學習)。非洲開發中世界及偏遠地區一向是歐美及日本等先進國家學術界的研究題材大寶藏,尤其是和人文有關的學問如醫學及人文、科學等,選對了研究題材可以說成功了一半。 TUSO團員也可成為台灣經貿南下政策的先鋒隊和顧問團。過去經貿進軍非洲的失敗,大部份是由於對熱帶地區的暸解不夠所致,我們的外交官由於職份,只能留在首都的大使館和大城市的領事館,而無法深入民間(鄉村),更不用說深入偏遠地區了。加上台灣外交官的培養訓練課程中一向欠缺研究如何暸解開發中世界的人、事與社會等的最基本課程,如文化人類學、跨文化溝通學、人文生態學等。因此如要到開發中國家經商而樣樣依賴外交官做為解決問題的諮詢對象,是有其限制的,不如向深入民間的年輕TUSO團員請教要來得快和正確。到歐美國家出使的外交官或許可以沒有文化人類學等的常識,但到開發中國家的外交人員,如沒有文化人類學的常識或知識,工作是很難做得好的。 外交部或國合會主要任務及工作是如何與邦交國維持外交關係,因此農耕隊常被安排在當地國總統和高級官員的農園工作,為了迎合加快生產的要求只好引進汽油動力的農耕機器,如果是台灣的農耕隊必定引進Made in Taiwan的農耕機器。但因很少機器的規格一直不變因此引進的農耕機器過幾年就找不到零件,因廠商已經在生產更先進但不同規格的農耕機器了。在醫療方面,替最貧窮國家蓋最現代化的醫院,結果是給當地國的特權階級人士享用,因現代化先進醫院的維護需要龐大的開支,因此只好從病人身上抽取一些住院費和藥費,一般國民因付不起這些錢,因此也就成為只有特權階級能享用之醫院。 TUSO之首要工作是協助雇主國加速發展,而且是全民的發展,因此在前往雇主國前需要學習適用於最貧窮地區的衛生照護學基本概念和學習適當科技學(如用日光能的冰箱)等,以上是TUSO可以達成的近景,TUSO的遠景就是促進建交。筆者曾經在加拿大留學8年(1963-71),後來參與「加拿大大學海外服務團」 (Canadian University Service Overseas,CUSO),而到西非洲最先進的黑人國家奈及利亞,在國立大學醫學院教醫科學生的生化學、營養學、人類生態學和衛生教育學共8年(1971-79)。本人建議的TUSO的構架構是CUSO架構的修正版。 援外或國際協助工作當中醫護人員是最需要及最難找到的人材,而貧窮熱帶地區的醫療和衛生問題及解決方式和台灣的情況大不相同,要從台灣出去需要從新學習。除了城市外絕大多數的非洲地區,還沒開始公共衛生,因此我們推展TUSO的目地及任務主要是培訓合適的醫護人到開發中國家服務。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將在今年8月底及9月初分別在台北醫學大學、高雄醫學大學、慈濟大學醫學院舉辦「台灣大專學生海外醫療衛生服務研習會」的原因。這研習會的主要內容以講解介紹適用於最貧窮地區的基本衛生照護學、文化人類學、開發中世界的簡介和熱帶醫學簡介,並聘請國內外頂尖學者專家授課和講解。歡迎各界不限年齡、科系背景,只要有愛心都可報名參加。詢問相關事誼請電02-2736-1661轉606~609,台北醫學大學進修推廣部。今後每年寒暑假將繼續舉辦各種有關的研習會,例如:更深入的適用於最貧窮地區之基本衛生照護學、文化人類學、跨文化溝通學、人文生態學和熱帶醫學外,包括非洲、拉丁美洲、東南亞等開發中國家地理、歷史、現況的介紹,適當科技(Appropriate Technology,適用於教育程度低的地區能維護及修護的實用簡單科技)的介紹。 筆者希望TUSO各項籌備工作能順利利外,TUSO活動能被納入外交或國防替代役之一環。
2002-03-13 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係林健次◎淡江大學國企系副教授 缺一角的「集權、依賴」體制 台灣的地方財政赤字越來越大,甚至進一步拖中央下水,造成中央財政的沈重負擔,有其體制上的原因。十幾年來,在地方上我們看到議長可以帶酒店小姐出場報公帳而恬不知罪,聲稱其他縣市也是一樣。另一方面縣長大人卻向中央求救,說財政困難無以為繼。在中央,我們看不出有什麼增加統籌分配款、增進地方財務規劃的誠意,另一方面對於計劃不盡周詳的個案的補助款卻大方的給。我們看到中央補助的室內停車場淪為蚊蠅製造所,中央補助興建的體育館和文化中心門可羅雀、利用率低落、入不敷出。地方揮霍無度,中央保證救到底,那麼又有什麼誘因去量入為出、撙節開銷呢? 在戒嚴時期這是不會發生的。在蔣家戒嚴時期,公共支出可能比現在更不合民意、貪污腐化可能比今日更厲害、財政效率可能比現在更低落,可是財政支出及財政赤字卻沒有今日的難以控制。當時的貪污、腐化、浪費是在收入範圍內貪污、腐化、浪費的。蔣家時代為了政治控制的方便及政權的穩定,在財政方面施行的是一個「中央集權、地方依賴」的體制。這種財政「集權、依賴」體制,是蔣家控制地方的一個關鍵環節。 蔣家的「集權、依賴」體制是有配套的。首先,中央必須使各縣市「必須」依賴,所以充實法定自有財源的「統籌分配稅」額度不能太高﹔可以用來控制地方的、伸縮自如的「補助款」則成為彌平地方財政赤字的主要工具。此外,不訂定「地方稅法通則」及「規費法」,使得地方缺少開發自治財源的法源,便利中央施行一條鞭式的法令。因此,包括租稅的種類、範圍與稅率高低,規費及罰款如何收取、金額多寡都由中央規定管制,地方不能依財政需要,自行增稅或調高規費。換句話說,就是把地方的租稅權閹割掉。再者,除了各縣市必須依賴,中央也必須使各縣市「樂於」依賴﹔因此,只要聽話,不管個案計劃多麼粗糙,都會獲得補助,不管支出方面多麼浮濫,收入缺口終會獲得彌平。 另一方面,為了避免地方因為依賴,有恃無恐、支出過度膨脹,變成無底洞、禍延中央,因此遲不制定「地方制度法」、限制地方的人事任用權,長期由中央決定地方主計、稅捐稽徵主管的人選,藉此透過對人的控制,嚴格的施行「低估地方收入」的措施﹔同時不准地方發行公債,藉由低估及限制「歲入預算」金額來壓低「歲出預算」的成長。這些配套在戒嚴時期,因為政治的控制、一條鞭式的法令人事制度以及對地方政府舉債的限制,所以不會造成難以控制的地方財政赤字問題。問題是,這種使地方政府「必須也樂於」依賴中央的財政體制,在解嚴以後,因為政治的鬆綁,一條鞭式的人事與法令難以為繼,戒嚴時期配套的「集權、依賴」財政體制缺了一角。 解嚴以後,地方的自主性增強,選票的壓力也越來越大,地方的預算支出規模隨著大幅增加。另一方面,不但被閹割掉的地方租稅權未完全恢復,即使有限的租稅及規費稽徵權,也因為怕得罪選民而憚於運用,因此歲入增加有限。「集權、依賴」財政體制外表依舊,但透過一條鞭式的法令與人事,運用「歲入預算卡住預算支出」的機制卻已失去。收入遞減而支出遽增,地方財政赤字急速上升。 「集權、依賴」財政體制裡,地方自有財源不足日益嚴重,解套的焦點放在「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地方稅法通則」、「規費法」的立法上。第一個接受考驗的是「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 上次「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案於八十八年一月通過,距離解嚴已經十二年。原先大家都把地方財政的解套寄託在修正案,沒想到修正案大開倒車,沒有解決原有的問題,反而製造更多的問題。修正案主要缺點有三:第一、統籌分配金額仍然太少,對地方財政規劃無正面意義,「集權、依賴」如故。第二、疊床架屋,院轄市是一套,縣市一套,又橫生枝節,新加了鄉鎮的一套以及任由中央分配的「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第三、規則不明白、不確定,徒耗財政體系活力。修正案沒有公式之詳細內容,只規定統籌分配辦法之訂定,由財政部洽商中央主計機關及受分配地方政府後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這種方式的決定,等於是全權由財政部及行政院在「以後」決定。這就等於規則年年改變,不但不確定性高、不利財政規劃,而且年年要為規則鬥爭,不利國內和諧,虛耗國力。 上次修正案通過前幾天,中央研究院的蔡吉源半感傷、半開玩笑說:「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這種修法,我真要懷疑我們的財政主計單位有人在替對岸工作!」他的意思是,等了十八年才有機會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若依照草案的內容通過,將會成為台灣的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各種紛爭、誤解、甚至是仇視、鬥爭之源。修正案會有這種結果,對岸樂見。遺憾的是,三年以前的此時,趕業績的立法院挑燈夜戰,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在幾乎沒討論的情況下,和其他一、二十個法案一起包裹,一個字都沒改的依照財政部的版本通過 ,種下了惡因! 修正案通過以後,果然年年如蔡吉源所料,在八十八年春、去年此時,以及最近共三次,朝、野,中央、地方吵成一團。今年在財政部把公式內容報請行政院核定後,表面上可以告一個小段落。可是私底下另一波以補助款為名的搶錢的暗鬥才要開始。有人說當初會修成這模樣,是因為當時的國民黨著眼於公元二千年的總統大選,所以中央還是握著「集權、依賴」不放,甚至更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沒想到天算不如人算,國民黨失去政權,可是對政治和諧氣氛卻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想想蔡吉源的話,我只能說「愚昧比敵人還可怕」! 三年前愚昧的國民黨,這次並沒有變聰明。剛剛通過由國民黨主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對於三年前修正案的疊床架屋、體制混亂,省轄縣市分配規則不明白、不確定,造成徒耗財政體系活力的元凶,不僅沒有改善,甚至有加深的危險。原本立意良善的統籌分配稅款總額的大幅增加,卻因為把直轄市、尤其是台北市的分配訂死在一個極高的比率,把不公平法制化,造成另一紛爭的來源。 持平而論,把所有例行性的的補助款金額化為統籌分配款是一個正確的方向。除此之外,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方法的修正方向應包括:一、簡化層級,只留縣市一級。各縣市,包括直轄市,應使用同一套分配公式,二、分配公式(而不是分配比率)載入本法。 不過把地方和中央的財政關係問題的解決,全部寄望在「財政收支劃分法」合理的修正上是失焦的。中央分給地方更多的錢以後,地方還是可以更拚命的花,然後再跟中央喊窮要錢,還是可能把中央的財政搞垮。要改變現有的「缺角的集權、依賴體制」,只有使地方「不必也不能」依賴中央一途。「不必」和「不能」必須是配套的。 要做到「不必」依賴中央,就要使自主財源充裕。自主財源充裕的方法除了合理與公式化的統籌分配款與補助款的分配,更要完成「地方稅法通則」與「規費法」的立法,使地方有增稅、調整規費及罰款金額訂定的法定權力。不過,地方自主來源充裕、地方增稅的法源具備以後,依賴性不會就此消失。只要能繼續跟中央要到錢,地方政客為了討好選民,錢還是會照花,為了不得罪選民,地方稅法還是會放著不用。必須做到「不能」依賴中央,地方才會努力開發稅源、節省開支。 要做到「不能」依賴中央,就必須立法規定中央除統籌分配稅、法定補助款及天災以外,不能給地方其他的補助。事實上,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中央對於地方的補助是有限制的。只是該條規定「補助之辦法,由行政院另訂之」,使得行政院可以任意訂定、解釋,造成補助的浮濫。解決之道,是將補助的辦法改成由法律訂定,在新訂的「財政補助法」中,除嚴格規定補助項目的內涵外,規定中央除法定項目外,不得補助地方。 只有配套的「不必」和「不能」依賴中央的法制環境下,台灣中央與地方財政問題的真正解決才會開始,地方的財政活力才會成長茁壯。 都是補助款惹的禍 宋楚瑜主政省府五年多留下的是八千一百多億的債務,其中約六千億是在他任內增加的債務。省府債務急速增加的原因之一是宋楚瑜對縣市的補助非常大方,所以「要五毛給一塊」、「散財童子」的名聲不脛而走。假如有人在這方面給宋楚瑜負面的評價,那是因為宋楚瑜在補助方面「做法粗魯」、沒有掩掩遮遮,因為讓受補助的鄉親皆知正是他的目的之一。宋楚瑜果然因此累積不少政治資本,在大選中壓下國民黨,差一點成為台灣總統。 運用補助款控制地方本是國民黨的看家本領,也是國民黨威權體制的一部份。為了選總統,國民黨除了中央可用的為數龐大的補助款預算之外,大選前還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的機會,立了個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在傳統的補助款之外,自統籌分配稅款總額之中挪出百分之六由行政院自由揮灑。總統選舉之前,國民黨中央接下了省主席的位置,也接收了凍省之前的「腳尾錢」,可以跟宋楚瑜一樣大方的「補助」地方。 「馬英九版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在覆議案通過後已成歷史 ,不過泛藍軍得到一百零九票,力量強大。很多人看「馬英九版」是看到它會使統籌分配稅款增加。不過政客們看到的並不是這個,他們真正在意的是「馬英九版」會使得行政院能支配的補助款大大的減少。這才是為什麼即使「馬英九版」會使部分省轄縣市整體財政狀況變差,可是卻能獲得國親兩黨中央以及代表省轄縣市國親兩黨立委支持的主要原因。國親兩黨立委不怕暫時得罪自己的選民,說明了補助款在國親兩黨眼中的力量與重要性。國親兩黨太曉得補助款運用在政治、選舉上的重要性與「長效性」了。補 助款這個東西,自己當權時越多越好,別人當權時越少越好。 很多人都還記得,去年立委選舉的時候,民進黨用 電視廣告暗示國民黨胡亂刪除中央對地方的補助。那些「刪除」、「刪除」、「刪除」的電視廣告使國民黨候選人很受不了。國民黨刪除了那些預算,就是要使民進黨不會從那些補助預算中得到政治利益。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也不能排除民進黨希冀從那些補助預算中獲得政治利益的嫌疑。這種懷疑,並不是沒有理由的。對於三年前國民黨越修越退步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進步性、理想性較高的民進黨執政以後,即使統籌分配稅款內容及辦法爭論不斷,卻沒有斷然的決定修法。直到國民黨換了位置換腦袋,把「馬英九版 」通過以後,阿扁政府官員才公開說有修法的考慮。這大概是國民黨制定的、三年前修正的「財劃法」對當政者太方便、太好用了吧? 弄清楚誰從補助款得到好處,就容易瞭解為什麼補助款會成為爭執的來源。以一條橋樑改建的補助來說,受到經濟利益的有當地的民眾與承包廠商。得到政治利益的有號稱「爭取有功」的民意代表及主政者。不過,這只是表象的政治利益與經濟利益的歸屬。實質上,在腐化的政治社會,得到經濟利益的還包括民意代表、主政者以及事務官僚。承包廠商可能只是這些政客的經濟利益代理人或替身而已。 補助款也有受害人。你、我以及其他納稅人都 是受害人。不過,因為補助款利益集中在少數人身上,而租稅則分散由全民負擔,因此其他納稅人受害的感覺並不尖銳。比較明顯的政治受害人則是與上述政客競爭的人。這些受害人可能包括不同或相同黨派的政客,因為以個別政客為中心的經濟與政治利益考量與黨派的利益並不是完全一致的。永遠受害的則是包括改革力量在內的新興政治勢力。新興的政治勢力不可能就地方獲得補助款去向選民邀功,也不可能由承包商的利益得到經濟或政治利益。由這個角度來看,補助款是保守勢力的工具,是保護既得利益、維護既存體制的要素。 行政院游院長在財劃法覆議成功之後承諾在三個月內提出修正案,建立一套可長可久、公平公正的財劃制度,把錢、權、人等三項施政的要素配套下放給地方政府,令人欣慰。個人認為配套之一就是補助制度的法制化與透明化。真能做到這樣,補助款才不會成為內耗的亂源與鬥爭的工具,新政府才能去除人民「換了位置換腦袋」的疑慮。也真能做到這樣,政黨輪替以及民進黨的存在才有意義。
2002-03-13 台灣與中國、美國──『江八點』與『台灣關係法』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江澤民的舊唱盤 每年到了舊曆除夕左右,中國領導者照例要發表對台灣的談話,彷彿是音槽磨損的舊唱盤。今年則是將老歌用CD重新灌過,只不過,還是沒有身歷聲的效果。特別是在台灣舉國陷入彩券的瘋狂之際,內閣改組的連續劇還在上演,似乎是虛應故事一番,並不期待台灣會有嚴肅的回應。 在中國國家副主席胡錦濤、以及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的江八點七週年談話中,除了老生常談的「一國兩制」、「和平統一」、以及硬拗的所謂「九二共識」,一貫把台灣當作像香港、澳門一樣,也就是亟待解決的問題,倒也加了一些新的成分,特別是,雖然並未指名道姓,不得不體認到陳水扁上台以來,由行政權的控制逐漸擴及國會多數的現實。 我們也注意到,相較於先前對於台灣獨立的強硬定義,也就是住張保持現狀、不願意談判的人都是台獨,此回改採負面列舉的方式,也就是台灣人要求當家做主不能算是台獨,同時也對民進黨心戰喊話,只要廢除『台獨黨綱』,就不算是台獨。由此可見,中國對於多少台灣的住民反對統一,心理約略有個譜,要不然,連國民黨、親民黨都要列為獨派。 在企圖縮小打擊對象的同時,中國對於民進黨內部的多元化立場,似乎已經稍有知覺,看來是要刻意區隔民進黨與執政當局,也就是要拉攏謝長廷、打擊陳水扁,只不過,長扁的中國政策原本不分軒輊,而任何被中國沾到的政治人物就是票房毒藥、被外敵威脅打擊的人反而會被肯定。其實,當陳水扁的人馬進駐民進黨中央,分化的手段就行不通了。 甚至於,民進黨膽敢背離本土的路線,恐怕政黨體系馬上變動。在盲人摸象中,胡錢的遣詞稍有調整為台灣民眾比較熟悉的用字,只不過,看來比較像是《中央日報》思維,譬如「挑動省籍矛盾、製造社會紛爭」等等,恐怕只會害到立場相近的國民黨,更不用說想要贏到台灣百姓的心。對岸的台灣通,對於台灣人在想甚麼,恐怕還真要更加努力一番。 當然,文化認同是此回訴求的重點,也就是以原生的本質主義來看台灣人的意識,將中國視為母體、或是核心。其實,這是集體認同如何產生的議題,而非血緣、或是文化來源的羈絆。中國並不了解,如果將所謂的中華文化認知為漢人文化的話,只能算是台灣多元文化的成分之一而已。 從滿清、日本、到國民黨,台灣人不只不想專制統治,也不想被外來政權統治,包括中國,那麼,中國的領導者所謂尊重台灣人的權益,是否也包括民族自決權?也就是說,是否願尊重台灣人渴望有自己的國家的渴望?中國又如何保證,台灣人被宰制、殖民的歷史不會重演? 台美關係的新紀元 戰後以來,美國一直是台灣人最佳友人,除了提供國家安全的保障、經濟發展的挹注,更在追求自由民主的道路上提攜,特別是在台灣兩次總統直選的過程中,美國都派遣艦艇前來義助,讓我們心存感激。 當然,在冷戰時期,美國為了「聯中制俄」,與中國先後簽訂了包括『上海公報』在內的所謂三大公報。美國在三大公報雖然「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卻只願「認知」(acknowledge) 中國所宣稱的「中國只有一個,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這就是美國心目中所謂的「一個中國政策」(one China policy),與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大相逕庭。 大體而言,在這樣「戰略清楚、戰術模糊」的外交作法下,美國對於中國對台灣主權歸屬不置可否,至多是在『上海公報』中巧妙地「認知」(acknowledge) 到:「台灣海峽兩岸的所有中國人都主張,中國只有一個,而且台灣為中國的一部份」。這裡的玄機是要讓台灣人自己去決定:如果台灣人自我認定不是中國人,那台灣當然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在冷戰結束以來,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對於變動國際體系結構尚在摸索,或許因此有擦槍走火的「三不」。現任總統布希則對於領導世界政經秩序信心十足,特別是在以亞太為中心的全球戰略中,對於中國不卑不亢,除了不願意再提過時的三大公報,更是一再主動對於台灣表示友好。 在短短幾天內,布希總統在亞洲之行前向美國人廣播,公開將台灣與加拿大、澳洲、以及紐西蘭並列為「好朋友」(good friends),又在日本國會演講時提及對台灣的「承諾」(commitment),在中國清華大學的演講、以及與江澤民的共同記者會上,一再強調根據『台灣關係法』來幫助台灣防衛自己,都在在讓長期被中國孤立的台灣人民心存感激。 我們也看到,布希總統堅定地以「和平解決」(peaceful settlement、peaceful resolution) 來回應中國的「和平統一」(peaceful unification)。同時,他也提及希望台、中進行「和平對話」(peaceful dialogue),特別是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架構下是否有復談的誘因。 我們主張,在追求和平的普世價值下,在對等、平行的原則下,台、中兩國應該朝關係正常化來走向,中國不應為復談作任何設限。我們也呼籲美國友人能強化『台灣關係法』的落實,甚至於作必要的更新。最後,我們更熱切期待國人能深思自己的國家認同,也就是說,唯有我們願意相信「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之際,國際社會才有可能接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說法。
2002-03-13 讓孩子們知道228是什麼日子盧千惠◎任教於台灣文化學院 二十三日在台中柳原教會,圍著二二八受難者的遺族王育霖夫人,李瑞漢、林連宗兩先生的子女舉行追思禮拜。坐在計程車上,年輕的司機問我:「今天不是禮拜天,怎麼到教會去?」我回答了他的問題後問他:「你知道二二八嗎?」「知道是休假日。不過,是慶祝甚麼的?」我頓失回答的語句。 我想起一篇給予德國總統瓦伊傑卡很大影響的 文章。反希特勒的德國牧師尼米拉,戰爭後帶太太回去看他曾被關過八年的達豪集中營時的短文。「在屍體焚化爐的建築物門旁,一片塗白色油漆板上寫著:『自一九三三年至一九四五年間,有二十三萬八千七百五十六人在這裡被火化。』我的太太在我的手腕中顫慄,顫慄於讀到將近二十五萬人的數字。這數字對我來講並沒有甚麼特別,因為我已經知道它。讓我不寒而慄的是『一九三三年至一九四五年』的兩個數字。一九三七年到一九四五年,我有不在場證明可以辯白,因為我被捕關在裡面。可是一九三三年到一九三七年的七月 ,我是自由的。自由的時候,我沒有為阻止希特勒的蠻行做甚麼,而坐視猶太人被送進焚化爐」。這篇從心底深層的告白,不只是總統,也給予德國人很大的衝擊。其實他抵抗納粹而被關八年,他是有充分的資格心安理得的。 迎接五十五周年的二二八,我想著尼米拉的告自,「我是自由的」。我有自由做甚麼。有自由不做甚麼。按照尼米拉的說辭,對他們的無知,我也是有責任的。 我們應該讓孩子們知道二月二十八日,是台灣人要共同思念辛酸的日子。 命運被握在外來政權手中的那時代,我們有眾多寧願選擇死也不願屈節的父老,為恢復安樂文明的鄉土批評政府的知識份子,向腐敗暴虐的統治者宣戰的青年人,為支援抗暴的子弟準備飯糰的婦女,隱藏逃亡青年軍的原住民雙手被反綁著死在凶彈之下。屍體的後方連帛系了人間哀傷的山脈。不人道的刑求和暴行、獄窗內外親人的悲歎、被逮捕追殺的不安、失去至親喪失一切的婦女及幼子的哭泣…充溢在台灣的土地上。我們思念為保持台灣人的尊嚴受苦,甚至死在暴虐的政權之下的先輩與先烈。我們也要與走過死蔭的山谷,備嚐辛酸的家族一起低頭思念那艱辛的日子。 我們也要告訴孩子們,來自「祖國」的官員將全台灣人民 推入失望、恐怖、辛酸、不安、心痛之中。他們,心中不自量力地輕蔑台灣人引爆了災害。美國副領事喬治.柯在他的著作「被出賣的台灣」裡寫:接收部隊的中將葛敬恩在首次演講中,面對台灣人講「台灣是次等領土,台灣人是二等國民,台灣位在關外,未受真正中國文化的薰陶」。輕蔑,所以軍隊不約束士兵,讓小兵到處偷竊、大兵持槍滋事生非。輕蔑,所以不讓家屬知道父親或兒子的死活,冷眼看他們孤單地奔走追尋下落。不只輕蔑,從「祖國」來的無知、傲慢、貪婪無厭、沒有規律,把本來美麗、和平、清靜、富裕的島嶼,變成吵鬧、悽慘、困苦、飢餓的「中國一省」。 我們不是驅使孩子們憎恨,但是台灣的孩子們比誰都有權利知道自己歷史的真相。台灣需要他們同感甘苦。 在二二八,也應該讓孩子們知道,台灣光明的未來。住在太平洋西南海邊小島上的台灣人,經過崎嶇坎坷的歷史,終結了黑暗的時代。以勤勉和聰明成為高度工業國,挽救遭受浩劫的國土,創造經濟奇蹟。接著,以「硬頸」的毅力與和平做基礎,創造了民主奇蹟。這使世界各國的人瞠目。我們的課題只剩一項–訣別中國,創造屬於台灣人的國家。回顧二二八,認識二二八,將是我們認同台灣,建立台灣共和國的基本動力。 最後,願以李坤成的「天光」的歌詞安慰所有二二八的受難者。 忍受悲傷的折磨 走找希望的光線 流著甘願的血汗 向望喜樂的生命 你們的青春是一首勇敢的歌 你們的名恬恬寫佇土地的心肝 天漸漸光 雲慢慢散 悲情的土地 人在做天在看 天漸漸光 愛輕輕在湠 溫暖的土地人永遠未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