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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及刊物


2026-04-27

2026 白色恐怖記憶影展—校園串連

號召大學校園與社會場域自主放映白色恐怖相關影片並舉辦映後座談,透過影像、討論與行動串連,喚起社會對歷史記憶與民主價值的關注。
2004-07-15

台灣客家族群與政治

台灣客家族群與政治 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吳珮瑛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台灣是一個典型的墾殖社會 (settlers?society),也就是說,在漢人前來開發之前,原本就有原住民族 (indigenous peoples) 居住。不過,由於歷史上的偶然 (contingency),也就是清將施琅對於「惠、潮之民 」的偏見及歧視,造成客家人大規模渡台落於鶴佬人 之後。直到日本前來殖民統治之前,客家與鶴佬之間難免因為開墾競爭而有齟齬、甚至於彼此兵戎相見,也就是歷史上的「分類械鬥」,而滿清政府於邊疆「蠻荒之地」(frontier) 的國家洞穿能力 (penetration) 不足,甚至於採取以夷制夷的政策,台灣客家族群的集體意識因此開始凝聚。當義民爺的祭祀逐漸取代三山國王信仰之際,代表的就是保鄉衛土的客家人,無形中已經開始在從事土著化 (naturalization) 的努力。從太平洋戰爭到二二八事件,外來政權的統治讓客家人與鶴佬人、以及原住民開始強烈體會到休戚相關的共同命運感,不過,由於戰後避秦來台的國民政府進行政治分化,客、鶴兩族之間即使有相當的通婚,彼此的關係卻一直未臻和洽。在過去十年來的民主轉型過程中,由於一些人傾向於將民主庸俗地矮化為投票主義,再加上本土化 (indigenization) 的論述稍嫌跳躍,不免讓客家族群菁英萌生疏離之意,以為這就是要進行「鶴佬化」3 。我們因此可以這樣說,對於台灣的客家族群而言,衝擊其集體認同的「重要他者」 (significant other) 就是福佬人/鶴佬人 。 長期以來,作為少數族群 (ethnic minority) 的客家人,不僅是在政治場域的參與客客氣氣、小心翼翼,在公共領域的再現 (representation) 幾乎也是被當作是隱形人看待。一直要到1980年代中期,隨著國民黨威權體制的自由化,民間的社會運動一一崛起,客家運動才打破百年孤寂式的緘默,以跨越政黨的「還我母語」運動來表達對於族群文化凋零的痛心,以及對中華民國的「獨尊國語」政策的抗議。此時此刻,客家菁英除了強烈揭露出認同被威脅的焦慮,也反映出客家人對於鶴佬族群文化所感受到的無形壓力 ,尤其是在離開原鄉(桃竹苗、六堆)者,也就是間接表達對於所謂「自然同化」的反對;當然,在委婉地抱怨區域發展不均衡的無奈當中,又夾雜著幾分未能在政治上平起平坐的憤懣,同時也充分顯示著不應該被現代國家排除的期待。 如果我們願意將台灣視為多元族群 (multi-ethnic) 所組成的社會的話,那麼,根據一般所謂「四大族群」的認識,作為主體之一的客家人佔有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五以上,不管是傳統的侍從恩寵收編 (patron-client cooptation) 運作、或是當前的代議政治/政黨政治角度,客家族群在政治場域的關鍵角色,特別是在全國性政治獲勝聯盟的取得,都是權力競逐者所不敢忽視的重要勢力,因此,在方興未艾的 「客家研究/客家學」 (Hakka Studies/Hakkaology) ,應該會有相當的研究成果累積才對。我們可以看到,學術界對於客家現象的探究,在歷史學、人類學、以及社會學的成績斐然,而語言學上的努力也初步有成,然而相較之下,政治學對於客家研究卻不成比例地嚴重不足,尚在發軔之中 (圖1),也就是說,政治學界對於客家研究的努力,還必須迎頭趕上。 對於這樣的困惑 (puzzle),我們可以嘗試著由應然 (normatively)、以及實然 (positively) 兩個層面來看。首先,在「定於一」的政治正確規範下(不管是統、或是獨),多元族群往往被認為是不方便的事實,一班人多在主觀上希望這些社會分歧終將消逝,因而不願意去正面看待,不少人甚至於認為,除了原住民屬於南島語系 (Austronesian) 以外,客家人與鶴佬人、或是外省人都是漢人,沒有特別去加以區分的必要;再來,自從國民黨政權於戰後播遷台灣以來,政治角力集中在本省人與外省人之間的軸線,客家人、以及原住民的訴求不免被視為殘餘的歷史遺跡,並不是社會科學家要去探究的課題。當然,台灣的政治學界還停留在行為主義的階段,多不願意觸及任何具有政治敏感的議題,以免被同儕視為異端;一直到近年來,投票行為的研究(民意調查)才逐漸把客家選民的意向從省籍的二分法中釋放出來 。 從知識論 (epistemology) 的角度來看,政治學如果要能稱得上是科學的話,應該有三項任務:診斷、醫療、以及預防;也就是說,族群政治的學者應該像醫生一樣,必須先能正確地描述族群現象,再來是提出合理的解釋,然後才能提出有效的化解族群齟齬之道,以便達到避免族群衝突的目標。在這裡,我們將以政治學 (Political Science) 裏頭的族群政治 […]
2004-07-15

台灣若制定台灣憲法,即能參與國際社會

台灣若制定台灣憲法,即能參與國際社會 本文原載2004年6月12日、13日之《台灣日報》 宗像隆幸◎亞洲安保論壇幹事 侯榮邦譯 遊說美國改變「維持現狀」政策 2006年行使公民投票通過台灣憲法,2008年取代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新憲法若能實施,台灣就成為一個與世界其他各國平等的獨立國家進入國際社會,同時也能確立台灣的安全保障。但是,據說台灣政府的方針,縱使制定新憲法也不改變中華民國的國號,這不禁讓筆者感到驚訝。因為保持中華民國國號,台灣在國際上將繼續孤立,台灣的安全保障體制無法確立。 台灣政府或野i考慮美國的「維持現狀」政策,而採取這種方針。但是,美國的「維持現狀」政策,只不過是為了暫時的權宜措施之產物,惰性地繼續30數年,卻看不到解決台灣問題的根本戰略。台灣若一直處於國際孤立的狀態下,台灣海峽的危機將日趨升高。 中國不斷擴大軍備,配置釵h飛彈瞄準著台灣,並威嚇台灣謂若不接受「統一」不惜行使武力。將來中國成為強大的軍事大國,若發生以武力攻擊台灣的情形,美國將被情勢所迫,與中國戰爭或放棄台灣兩者非選擇其一不可。任選其一都不是美國所希望的。當然亞太地域的和平與安定將會崩潰,日本和東南亞諸國也將面臨重大的危機。 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可見對他國以武力威脅與行使武力為國際法嚴格禁止的行為。本來,中國對台灣的武力威脅是屬於國際的制裁對象的不法行為。中國之所以能避免制裁,是因為以美國為首的大部分國家都認知「一個中國」,所以容酗什磪H「台灣問題屬於中國的國內問題,並非國際問題」為藉口。但是,中國與台灣是完全不同的另外國家,這是一個嚴然的事實,「一個中國」僅是虛構。不以現實為前提,而基於虛構的問題,當然無法解決自不待言。 台灣的人口約2,300萬人,世界192國之中居第41位,面積約36,000平方公里,介於比利時與荷蘭之間的廣度,國民所得約13,000美元,佔世界第25位的經濟先進國,而且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這樣的台灣為什麼非繼續被排除於國際社會之外不可呢?台灣若成為國際社會所承認的主權國家,就不允酗什篧鴷x灣的武力威脅或行使武力,台灣的安全保障將獲得確保。台灣政府不可追隨美國的「維持現狀」政策,而應該說服美國改變台灣政策。 聯合國曾確認過台灣的法律地位未定 台灣首先需要做的是放棄中華民國的國號,因為國際社會不能接受中華民國的國號。假使中華民國的國號可以通用的話,中華民國應該還是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聯合國憲章第23條第一項規定「安全理事會以聯合國會員國組織之。中華民國、法蘭西、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及美利堅合眾國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其中沒有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其所以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是基於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阿爾巴尼亞決議案而來的。 阿爾巴尼亞決議案的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是在聯合國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即時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以及在聯合國的一切機構驅逐」。聯合國驅逐的不是中華民國的代表,而是蔣介石的代表。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而消滅了,這是聯合國的解釋。所以雖然聯合國憲章記載中華民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從聯合國決議案後已經過30年有餘,其解釋在國際社會已經固定化,這種解釋現在當然無法改變。台灣為了要和世界其他各國並列為獨立國家,受國際社會的承認,除變更中華民國的國號別無他途。 這1971年的聯合國的決議(以下簡稱“71年決議”)對台灣來說具有利與不利兩方面。有利面為意味著聯合國認為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從而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 71年決議舉行之際,台灣存在有以蔣介石為總統的中華民國,有效統治著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具有人民與領土,而有政府有效統治的狀態下,國際社會有承認其為主權國家的義務。但是,若承認中華民國為主權國家,聯合國自不能將其驅逐。依聯合國憲章的規定欲將聯合國的會員國驅逐需要安理會的建議(聯合國憲章第6條),且需要聯合國大會3分之2的贊成(第18條)始得通過。安理會提案驅逐中華民國,很明白的,美國一定會行使否決權,故要驅逐中華民國是不可能的事。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中國的國家,使其加入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且若能僅在國民大會舉行表決,那麼中華民國將以一會員國留在聯合國。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宣言「蔣政權若留在聯合國,不要加入聯合國」,使熱心促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的各國藉「台灣地位未定論」以否定中華民國為主權國家。 1945年9月2日,日本在投降文書簽署之日,依據聯合國軍最高司令官麥克阿瑟的一般命令第1號發令。這是指示各地的日本軍應對誰投降的命令,這與美軍佔領日本,蘇聯軍佔領滿洲同樣,蔣介石政權的佔領台灣應該是一時性軍事佔領而已。但是,佔領台灣的蔣介石政權,以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為根據,解釋台灣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引用此解釋,主權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台灣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但是,開羅宣言是第2次世界大戰中的1943年,羅斯福美國總統、邱吉爾英國首相、蔣介石中華民國總統三者會談後發表談話訊息而已。台灣不屬於美國也不屬於英國,縱使記載台灣給與中華民國,也無任何國際法上的效力。對日本警告投降的波茨坦宣言添記開羅宣言中無效的條項也不能因而成為有效。隨著戰爭的領土變更,原則上依據和平條約的規定。但是1951年在舊金山締結的「與日本的和平條約」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島,惟未言及其歸屬。因此包括美國、英國、日本多數國家都持「台灣、澎湖島的法律上地位未定」的見解。 台灣的法律上的地位若未定的話,中華民國則沒有國際法上承認的領土。中華民國領有金門與馬祖,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內之中國沿岸的小島,領有他國的領海內的小島,也不具備主權獨立國家的必要條件,沒有國際法上承認的領土之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而消滅,這才是正確的解釋。蔣介石政權只不過是佔領台灣的權力集團而已,所以阿爾巴尼亞決議案始得記載「即時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以及一切聯合國機構驅逐」。同時依據71年決議聯合國確認台灣的法律上地位未定。 忽視台灣人民的美中共同聲明中的「由中國人來解決台灣問題」已經不適合時宜 71年決議當時,中國也知道阿爾巴尼亞決議案若通過,聯合國將承認台灣的法律上地位未定。美國總統尼克森的特別助理亨利‧季辛吉於1971年曾訪問中國兩次。季辛吉在第二次訪問時,於10月21日與中國總理周恩來舉行會談時有如次的交談。 周恩來:「問題在其他的決議案,即謀求日後包含聯合國席位的中國在聯合國的一切法律上的權利。此決議案之下,不可能插入關於台灣的地位的條項,若該案通過,將形成台灣的法律上地位未定。」 季辛吉:「阿爾巴尼亞決議案也是嗎?」 周恩來:「有那樣的危險性。」 『周恩來 季辛吉機密會談錄』(岩波書店2004年刊、159頁) 所謂「其他的決議案」是意味著美國案以外的決議案。周恩來或雪Q檢討阿爾巴尼亞決議案方式以外有否將蔣政權驅逐的手段。但是,因找不到其他好的方法,雖然事前知道將承認台灣的法律上地位未定,也不得已接受71年決議。 今日的台灣問題是因71年決議將蔣政權從聯合國驅逐而產生的。其結果,台灣人民全體被排除於聯合國之外,成為國際社會的孤兒。 本來中國代表權問題是代表中國的到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蔣政權的問題。也是那一邊代表中國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問題。然而因在韓戰與中國軍戰鬥的美國,犧牲不少美國人,終於對中國採取圍堵政策,長期繼續擁護僅統治台灣的蔣政權為中國的代表,其結果引起這異常的狀態。蔣政權若放棄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地位,一瞬間中國代表權問題立刻消失,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加入聯合國,蔣政權以一會員國留在聯合國,豈不順理成章。 蔣介石一直說「唯有一個中國,中華民國政府為其正統政府」。這是聯合國一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當然的發言,但是,美國錯誤解讀蔣介石的發言是其真正的心聲,因此美國為了確保蔣政權的席位,向聯合國提兩項決議案。 一為「造成剝奪國民政府在聯合國的代表權的任何提案都是基於聯合國憲章第18條的重要問題」,即所謂「逆重要事項指定」決議案。也就是說要將蔣政權從聯合國驅逐,必須聯合國大會3分之2以上多數同意的決議案。另一為「建議確認北京政府的代表權,同時賦予安理會5常任理事國之一的席位。並確認國民政府繼續擁有代表權,即所謂「雙重代表制」決議案。惟「逆重要事項指定」在聯合國大會被否決,且因阿爾巴尼亞案通過,第二項提案的「雙重代表制」案無付諸表決而終了。假使美國案通過,也確定蔣政權將失去常任理事國的席位。 美國不但與蔣政權有邦交,也締結安全保障條約以確保台灣。所以美國若以「阿爾巴尼亞案若通過邦交或安保條約都不得不廢除」向蔣介石施壓,使其放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位,蔣介石只有服從之外別無他途。其實,據說蔣政權的外交部長周書楷出席聯合國大會前的9月13日在蔣政權的幹部集會中說明「留在聯合國大會才是重要,若留在大會或野_京不會加入也不一定,縱使北京加入聯合國,我們也必須留在大會」。9月15日的《聯合報》社論謂「聯合國對我們來說是非常大的財產,值得固守的陣地。如果輕易從聯合國脫退,不可能尋找出第2個聯合國」。當然這若無獨裁者蔣介石的允部A不可能提出這樣內容的問題。美國政府若對台灣的內部情勢稍加注意,應該會知道,可惜華盛頓對台灣的內部情勢理解不夠,昔今沒有改變。和相信中國「若不驅逐蔣政權不加入聯合國」的發言,同樣的,為促使中國加入聯合國,參與策劃驅逐蔣政權的諸國也不理解中國人。雖然其正當性備受質疑的政權,惟被聯合國驅逐的政權只有蔣政權而已,可見聯合國的席位被固守的強度。蔣政權若留在聯合國,縱使延遲幾年,中國應會加入聯合國,因為那是符合中國的國家利益。 聯合國71年決議通過後,翌1972年,尼克森總統訪問中國,於2月28日發表美中共同公報『上海公報』。關於台灣問題,在此公報先記載中國方面的主張後,美國的立場表明如次。「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異議。它重申它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心。」 的確台灣也有中國人做這樣的主張,台灣人的意願完全被忽視。當時台灣處於戒嚴令之下,如果台灣人對蔣政權的「一個中國」的論調表示異議,將立刻被逮捕,在秘密軍事法庭被判重刑,甚至被處死刑。但是台灣人已經爭取到自由民主化,台灣人的政黨獲取政權。「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已經不適合時宜。據說當初共同公報草案為「台灣海峽兩岸的所有人民」,因美國務院的意見而改為「所有的中國人」。(戴天昭著『台灣 戰後國際政治史』行人社、2001年刊、303頁) 這是美國務院的卓見。1971年季辛吉訪問中國,與周恩來會談達10次之多,雖絕大部分的時間用於討論台灣問題,關於台灣人民的事情連一句也沒提起過。中國領導人早已忽視台灣人的意志,因為他們認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是不可能的,從而應該認為美中共同公報的條項已失去效力。 後來,美國與中國互相設置聯絡事務所,惟尼克森政權到最後也沒與中國正式建立邦交,而與蔣政權繼續維持邦交以及安保條約。台灣因被聯合國驅逐,遂被排除於國際的安全保障體制外,為了阻止中國對台灣行使武力,尼克森政權不能與蔣政權斷交。這可說是美國對台灣採取「維持現狀」政策的開端。所以筆者說美國的「維持現狀」是暫時的權宜措施的政策而已。 1979年1月,美國卡特政權與中國正式建立邦交,並對蔣政權通告斷交與廢除安保條約。但是,美國制定台灣關係法,依據該國內法與台灣維持實質上的關係,並協力防衛台灣。這是台灣被孤立於國際社會情況下,藉美國的軍事力量以維持台灣海峽的和平,即「維持現狀」政策的繼續。 台灣人民只要有堅定的意志,就能制定台灣憲法 蔣介石政權與尼克森政權的聯合國對策失敗,使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但是,當時的台灣人民處於不允釦憪P蔣介石政策失敗的政治環境。蔣介石的獨裁權力被其子蔣經國所繼承,迄1987年解除戒嚴令為止持續強權政治,所以在台灣對這個問題的研究不足自不待言。因此在台灣似乎有釵h人誤解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源自中國的施壓。 依據國際法,一切主權獨立國家都具有「獨立權」與「平等權」。所謂「獨立權」為以獨立國家的身分具有參與國際社會的權利,所謂「平等權」為不論國家的大小,以獨立國家的身分具有在國際社會接受平等待遇的權利。所以不論如何的小國,均被世界各國所承認,被承認參與聯合國為首的國際機構,世界各國之中,只有台灣不被承認具有「獨立權」與「平等權」,誠為異常的事情。 但是,因為台灣的孤立狀態已持續30年有餘,所以釵h台灣人民習慣了這種狀態,或章鼣o異常不感覺異常。又因為誤解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是源自中國的施壓,所以認為「維持現狀」也事非得已的人似乎也不少。否則,堅持「中華民國」的主張,在台灣不可能行得通,其實這種主張正是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的根本原因。 改變「現狀」開拓台灣參與國際社會之道,只有台灣人民才做得到的事。台灣的法律上地位未定是因為存在於台灣的國家,還在使用已經消滅的中華民國國號之故,而非否定台灣有主權者存在的事實。人民自決權是以聯合國憲章為首的國際法上承認的權利,可以說是已被確立的國際法。尤其是以A公約與B公約構成的國際人權公約,其A公約、B公約完全同文在第一條揭載「人民自決的權利」。其第一項規定「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人民自決權正是所有人權的基本權利,所以這格外重要的條項揭載於國際人權公約第一條。 無疑台灣主權者是台灣人民,台灣人民已經以主權者行使權利,選出自己的國會議員與國家元首。台灣人民自己制定台灣憲法,廢除被國際社會視為消滅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就充分具備被國際社會承認為主權國家的條件。台灣人民只要有堅定意志,就能夠制定自己本身的憲法。 為此,台灣最重要的是必須獲得美國的理解。因為那也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所以只要充分加以說明,美國應該可以理解。而且那也有助世界和平,世界各國也會表示歡迎。的確只有中國會反對制定台灣憲法,像這樣為干涉內政而行使武力,國際社會應不容釭滿A萬一中國行使武力,到底能夠達到什麼。任何人都知道中國沒有渡過台灣海峽佔領台灣的軍事能力,可能的是使用飛彈攻擊台灣,如果這樣做,外國對中國的投資與技術提供將會停止,依靠其維持的中國經濟將會崩潰,中國共產黨政權將瀕臨崩潰的危機。而且必須覺悟美軍的軍事動作以及國際的制裁,中國對此了解很清楚,應不會做這種愚蠢的事才對。 台灣人民不屈服中國的威脅,舉行三次的總統選舉。無論中國何等的威嚇,相信台灣人民將制定台灣憲法,以開拓參與國際社會之道。
2004-07-15

黃昭堂:中國談撤飛彈條件騙人的

黃昭堂:中國談撤飛彈條件騙人的 中國只是想用謊言阻撓美對台軍售況且對台威脅又不是只有飛彈 記者范正祥專訪 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昭堂昨天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在國家財政吃緊的情況下,連日來 台灣內部針對行政院所提軍購預算案出現不 同意見的辯論,是民主國家正常現象,不等 於害怕觸怒北京,也不能把反對軍購者都扣 帽子講成是向中國低頭。 至於香港親中媒體文匯報昨天醒目刊登所 謂「北京權威人士」的談話指稱,「如果美國不售台灣先進武器,中國可以考慮撤掉部 署在東南沿海的導彈」,黃昭堂解讀,這完 全是騙人的謊言,中國的目的只是在阻撓美 國出售先進武器給台灣,他呼籲世人不要上 當。 黃昭堂表示,中國對台灣的威脅,不只是 飛彈,像是中國為數將近六十艘的潛艦,也 和飛彈一樣已對台灣造成嚴重威脅。他形容「這就好像是中國拿了好幾把刀威脅台灣 ,就算是少拿一把,只要敵意未消,對台灣 還是充滿威脅。」 本身也是國防問題專家,過去垃曾數度受 邀前往參觀日本各式軍事演習的黃昭堂認為 ,面對中國的武力威脅和連年不斷持續擴充 軍備,台灣確有軍購的必要。但是龐大的軍 購,勢必會對國家財政造成壓迫,不可不慎 ,因此朝野如有不同意見,透過辯論找出對 台灣最有利的決定,這也是好的事情。 黃昭堂強調,不管軍購預算案的最後發展 結果如何,台灣全民一定都要有強化國防的 決心。因為,只要台灣的國防力量強大,中 國評估侵略台灣的代價慘重,自然不敢輕犯 台灣。反之,如果台灣國防空虛,抗敵意志 薄弱,中國豈不覬覦? *本文原載於《自由時報》,2004年6月8日。
2004-07-15

軍購衛國 全民都應支持

軍購衛國 全民都應支持 黃昭堂:中國軍力持續擴張 軍購雖難免對財政造成壓力 但這是一定要做的 針對行政院通過重大軍購特別預算案,以 期加強反飛彈裝置與強化國軍制海 能力,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昭堂評論 ,政府通過重大軍購特別預算案, 雖然難免會對財政造成壓力,但是 為了因應中國軍力持續擴張,維護 台灣安全,這是一定要做的事,全民應當支持。 也是國防問題及區域安全專家的 黃昭堂在接受記者專訪時指出,比 較兩岸軍力,台灣海軍的水上艦艇 ,數量和性能都不會輸給中國海軍 。但是中國的潛艦數量比台灣多出 很多,這是台灣海軍最受中國海軍 威脅的,而對付潛艦的最有效利器 還是潛艦,因此台灣海軍潛艦數量 嚴重不足的弱點確實有賴朝野支持 政府編列預算購買潛艦及反潛機來補強。他說,台灣陸軍擬採購的愛國者三型飛彈弁酮O攔截飛彈,有 別於愛國者二型飛彈,面對中國部 署數量龐大飛彈瞄準台灣,購買愛 國者三型飛彈也有其必要。 黃昭堂表示,面對中國軍力持續 擴張,軍事預算的編列更是逐年上 升,為了維護台灣安全,行政院通 過重大軍事採購特別預算案,包括 為陸軍爭取購買愛國者三型系統、 海軍購置柴電潛艦及海軍購置長程 定翼反潛機,這是一定要做的事。 他說,雖然台灣進行重大軍購難 免會對財政造成壓力,但這是為了 維護台灣安全,強烈展現台灣人民 捍衛國家的決心。 不過,黃昭堂也提醒,重大軍購 絕對會對台灣的財政造成壓力,甚 至可能會對經濟造成傷害,因此也 不能毫無止境的只靠爭取重大軍購 防衛台灣,台灣經濟的發展與強固 的心防更是防衛國家安全的重要力 量。 *本文原載於《自由時報》,2004年6月3日。
2004-07-15

原住民族的有效政治參與以及代表性的呈現

原住民族代表性的呈現(aboriginal representation)來自於原住民族的權利(aboriginal rights),而代表性的高低,不只意味政治權力的分享,也會透過中介的賦權(empowerment),進而左右著政治參與的有效與否,終極會影響國家體制的正當性。在這裡,我們藉由少數族群權利(minority rights)的脈絡,嘗試著去了解原住民族的有效政治參與以及代表性的呈現。
2004-07-15

憲政體制與原住民族自治安排

只有少數族群能行使少數否決權的特別委員會,才能讓多數族群願意向少數族群妥協。最後,我們以為,如果能讓民選的總統負責仲裁,才能真正反映「民族對民族」的夥伴關係。
2004-07-14

從媒體及網路觀點看中華民國

制憲論壇 從媒體及網路觀點看中華民國 與談人 莊豐嘉 台灣需不需要正名? 只要看看以下的例子就十分清楚: 中油公司去年曾經傳出改名為台灣石油的消息, 主要原因是中國石油這個商標,已經被正港的「中國」石油在中國及美國正式登記註冊,甚至上市了, 台灣的中油曾經為了買回被中國搶先註冊的國光牌潤滑油商標, 花了五千萬元,但是如果要進軍中國市場,恐怕就算想花費數百億元,也不可能拿回跟中油相關的商標權。 然而,隔天中油馬上慎重否認改名的說法, 其主要理由是, 國營事業預算掌握在立法院手中, 遇到改名這種高度敏感的議題, 必然引起軒然大波,遭泛藍立委強力的杯葛,於是這個提議很快就無疾而終. 不僅於此, 前幾年,台灣的「中國筆會」,由會長余光中率領的團員到中國進行交流時, 硬是被改名為台灣筆會,對於中國的要求,他們悶不吭聲, 但這件事卻讓正宗的台灣筆會十分不滿, 當時的會長李喬曾經加以批判並要求道歉 .企業也如此, 中國信託到對岸開會時,也遭遇同樣的命運, 硬是被改名為台灣信託. 無論如何, 只要離開台灣, 全世界包括中國都認為我們的名稱就叫台灣, 反倒是台灣內部還有人停留在堅持「中華民國」的迷思之中.這種失去自我身分認同的情境是如何產生的呢?這就必須討論台灣長期以來,媒體自我認同紊亂的現象。 做為台灣媒體, 尤其是統派媒體(主要指涉意涵在於其主張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將來必會統一) 在使用或稱呼自己國家名稱時, 所面臨的尷尬處境 , 可能是絕無僅有, 舉個簡單的例子, 中國時報及聯合報到現在還是以”中華民國”的”中”來簡稱自己的國家;例如:「”中”美關係」這樣的字眼,但寫到對岸中國時,則以引號的「中」或變體字來 代表,這種不認同台灣、自欺欺人的做法,不僅昧於國際現實,也苦了記者、編輯與讀者,甚至對台灣下一代的國家認同產生價值混亂。 平面媒體或許還可以用字體的變化來區隔台灣與中國的稱法,但是電子媒體播報時如何用聲音區隔”中”與「中」之間的不同,這可是高難度,所以在別無選擇之下, “台美關係”這樣的正常稱法,比較有機會在電視新聞中呈現。 不僅如此,受國民黨政權庇蔭而能長期主導台灣輿論的統派媒體, 甚至對於種種正名為台灣的新聞,不僅無法跳脫意識形態框架,回歸新聞專業予以報導,甚至加以污名化,所以說,台灣最保守反動的勢力,目前就存在於媒體界, 並透過近親繁殖的方式掌握對國家認同的詮釋權. 進而讓台灣人經由每天讀報與觀看電視潛移默化之下, 削弱對台灣的認同。 相較之下, 強調台灣主體意識的台灣日報及自由時報, 就無此包袱,「台灣」就是國家名稱,清清楚楚, 一點都不含糊,但也不是完全沒有瑕疪,例如有部分媒體或記者,寫到台美中三方關係時,習慣用「美中台」這樣的寫法,但台灣既然代表做為一個國家的主體,寫 到三方關係時,「台灣」應該放在最前面,媒體有責任主動訂定「台美中」這樣的統一寫法準則。 台灣媒體使用中華民國名稱,也必須隨著冷戰到兩岸交流的情勢變遷跟著演變。在「漢賊不兩立」時代,,媒體用中華民國的「中」來代表台灣,用匪偽政權來稱呼 對岸,並沒有造成多大的困擾,這段時期,台灣在國際舞台經常缺席,所以不會發生與中國在國際上,爭「中國」代表權問題,但解嚴後的台灣要重返國際舞台,馬 上碰到中國代表權的問題,國際社會認定的「一中」是PROC,而非ROC,而且幾乎無一例外,國際社會與國際媒體只要談到台灣時,都是用「台灣」來稱台 灣,而非「中華民國」,連布希總統都曾經兩度用「台灣共和國」這樣的說法,來稱呼台灣。 台灣身為全球的貿易大國、又被西方社會稱許為東方國家的民主典範,但談到國家名稱, 內部卻一直無法建立共識,關鍵在於有些政治人物及媒體,或為了討好中共,或因意識形態作怪,一向對於把「台灣」兩字推向國際社會,視為是災難,造成執政者 […]
2004-07-12

從原住民觀點看「中華民國」名稱

主持人,各位與會貴賓先進大家好!大家平安! 非常高興,更加感動,能參加今天的憲政研討會,在台灣,許多重要的議題討論,特別類似攸關國家憲政的研討會,我們常有意或無意忽略原住民族群的參與,我們聽不到原住民族群不同聲音與意見的表達,台灣原住民族群遂成了台灣社會與國家在憲政上的邊緣人。 當台灣人民致力推動台灣制憲運動,既然我們認知新憲法將是一部合於台灣及全體人民的憲法,那台灣每一國民,每一族群都有應充分參與討論與制憲的權利。在此本人代表台灣原住民族群,向主辦單位表示感謝,亦向所有與會人士表示敬意,因為在制憲的討論過程中,能注意並關心原住民族群的參與,我們正走向了正確並邁向了成功的第一步。 這次的憲政研討會,我們將從各種角度和觀點看「中華民國」名稱,以下本人將試從原住民的觀點看「中華民國」名稱,茲分論如下: 一、台灣自古根本就不屬於「中國」或「中華民國」 1557年葡萄牙船員恰好路過台灣海峽,偶然遠遠看見一個清蔥翠綠的大海島,乃不禁喊出「Ilha Formosa」美麗之島!這樣發自歐羅巴人的讚美知情,竟成為告知新世紀來臨的先聲,不久之後,美麗之島逐出現於世界史上,台灣這塊福爾摩沙,乃成為各國殖民主義者所垂涎窺視。其實當時世人及鄰近的中國漢人,都已知曉,福爾摩沙島嶼上,已住有與他們的人種,生活習性,語言文化絕然不同的原住民族群,分別擁有台灣全島的領域,亦即台灣在歐羅巴人及中國漢人尚未侵入台灣或知曉台灣之前,台灣原住民族群早就在這海島上,存在並居住上千年。 十九世紀末與十七世紀,日本、荷蘭,西班牙爭取台灣的控制權,雖然當時居住於台灣只有一水之隔的中國福建沿海地域的漁民、海盜和商人,已經將澎湖視為中途站,頻頻往來於台灣西南部海岸,但因單憑個人力量或以海盜行動而來往台灣,並無官方支援。不僅如此,因於當時的明朝,仍把台灣當作眼中釘,台灣原住民族常常對外來強行上岸的船隻,予以無情痛擊,因而施行鎖國政策,不准漢人下海謀生和橫渡台灣,所以民間百姓又得自己找辦法,去突破許多障礙和困難,才以偷渡方式渡海來台。由此可見荷蘭佔台之前,中國之統治勢力,根本就未曾到達台灣的土地與原住民族,何來台灣自古屬於中國。 明廷漢人既無能力佔台,遂與佔領澎湖的荷蘭,擬訂為了結束戰局兩個媾合條件,示於荷蘭雷爾士,言荷蘭若是放棄澎湖,則:1、明廷不干涉荷軍佔領台灣。2、今後可以默認方式,允許荷蘭商船來訪中國從事通商貿易。雷爾士接受了明廷的提議,才將澎湖的城塞和砲台等自動毀壞,荷蘭人遂於1624年8月從台南鹿耳門登陸,開始了在台灣的盤據與統治。 從台灣原住民族的觀點來看,與台灣毫無土地與人民關係的中國漢人,竟然以其本身利益,非但將台灣是為己有,並目無情地引來歐羅巴荷蘭,以優勢軍隊與船艦,攻佔手持弓箭的台灣原住民族,使台灣陷入400餘年來政權一直轉移的踐踏與苦難。 迄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秉持著所謂中國的法統,聲稱台灣自古屬於中國,接收台灣統治台灣是合法的正當性,然從台灣原住民族,無論是遠方的中國,或承襲中國法統的「中華民國」無論就歷史和事實及自然法則,台灣原住民存在台灣,擁有台灣,都是合情合理合法,台灣自古絕對不屬中國或中華民國,而是自古屬於台灣原住民族。 二、「中華民國」是台灣原住民族群第五個外來政權 台灣原住民,雖然是遠有台灣最早的族群,但異邦異族的侵入,對外來政權輪替的統治,總是凌駕在台灣原住民族群之上,主宰一切,盡情搜括台灣的土地與資源,壓迫台灣原住民族,400年來歷史的軌跡從改變,從台灣原住民族來看「中華民國」實際上是佔有並取代了原住民族群統治地位的外來政權之一,茲簡介侵入台灣的外來政權如下: ●第一個外來政權荷蘭〈西班牙〉 自西元1540年,葡萄牙人航經台灣海峽,高聲歡呼Ilha Formosa美麗之島!台灣呈現在歐洲人航海地圖上,將台灣推上世界舞台,台灣亦成了西班牙、葡萄牙及日本爭相入主的目標,但因台灣海峽天氣和地形險惡,多無成功,1624年荷蘭人在中國明廷有條件的指使下,登陸台灣大員港,開啟台灣歷史第一個外來政權的統治,荷蘭佔領台灣主要的目的,是將台灣成為荷蘭東印度公司與中國、日本貨物交易的轉口站,荷蘭人對原住民施以捕獵稅、捕魚稅、原住民族經常以反抗表示不滿。同期在台灣北部盤據的西班牙,只在台灣短短時間,後被荷蘭驅走。 ●第二個外來政權明朝鄭成功 明朝鄭成功帥二萬五千大軍由台南路耳門進入台江內海,從赤崁登陸,於1662年2月1日與荷蘭簽訂台灣歷史上第一份國際條約,終結荷蘭人在台灣38年的統治。鄭成功最主要的目標是以台灣作為復興明朝的基地,鄭成功以軍隊威力展現統治者的姿態,欺壓台灣原住民族群,任意榨取利益,掠奪原住民財務,土地與資源,剝奪原住民權益比荷蘭人更厲害。 ●第三個外來政權清朝 清朝來自中國東北地區滿州韃靼人,由於吳三桂尹清兵入關,很快就把明朝消滅,佔有整個中國大陸,清廷雖將台灣列入中國版圖,但是不派朝廷官員到台灣處理政務,僅是派軍隊一萬人鎮守台灣,並不准攜帶眷屬來台,因朝廷大臣一直認為台灣是「花不香、鳥不語、男無義、女無情」一個未開發、野蠻的地方,並實施海禁,不准渡台。 清朝統治台灣,隨即所謂開山撫蕃,開墾荒地,採掘煤礦、打通要道、開闢港口、修建鐵路、擴展貿易,雖說多方建設經營發展,清朝政府稅收增加,卻因清朝無限發展與擴張,原住民族土地生活空間一再被侵犯並擴張,原住民族群忙於奔命於一次又一次的被強迫從其土地上遷徙。 ●第四個外來政權日本 原本與台灣無關,是日本與清朝因爭奪朝鮮的主權所引起的甲午戰爭,戰敗後所簽訂馬關條約,把台灣永遠割讓日本,台灣原住民族群亦莫名其妙地,換來了新的統治者。日本原先以武力鎮壓各地區原住民,再進行封鎖性的管制,並延密以隘勇線實施原住民出入境的控制,並令原住民拜日本神社與天皇,進入蕃童學習所接受思想改造的教育,原住民因忍無可忍,因而爆發霧社事件等抗暴行動。 1941年日本偷襲珍珠港,爆發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兵擴大戰爭面,需求人力更多,徵召原住民當「高砂義勇隊」,參與南洋地區的戰爭。 ●第五個外來政權中華民國 美國在日本廣島及長崎丟下了兩顆原子彈,日本裕仁天皇於1945年8月15日,宣佈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台灣省行政官陳儀在台北公會堂〈今中山堂〉接受日本台灣總督安藤利吉投降後,接收日本人留下來的一切產業。 蔣介石與中國共產黨毛澤東內鬥,被共產黨打的無處可逃而落難台灣,敗退後一心一意期待反攻大陸,首先回復了在中國被選出來的總統頭銜及國民黨總裁,建立了一黨專政,以黨領政的體制,實施比歷代中國皇帝更專制、恐怖的高壓統治,並向台灣發佈長達38年世界最長的戒嚴令。 「中華民國」統治期間,原住民政策施予漢化教育,強迫原住民認同炎黃子孫,積極消滅原住民族母語文化,原住民常在選舉中被中華民國主宰者中國國民黨利用為鐵票部隊。 2000年雖然台灣人民及原住民族,使代表台灣本土勢力的陳水扁當上總統,並於2004年以選票過半光榮連任,但象徵外來政權的「中華民國」卻仍以中國法統的勢力,在台灣屹立不搖。 三、原住民族群參與制定新憲法更改「中華民國」名稱,建立新國家 台灣歷史的証言,即是任何圖謀私利,不認同台灣人民與土地的外來統治政權,最終必遭台灣唾棄,自取滅亡。荷蘭、西班牙、鄭成功、清朝、日本等如此,中華民國的中國國民黨亦是如此,台灣唯有讓擁有台灣自然主權的原住民族群,參與台灣全體人民制憲,更改「中華民國」名稱,建立以台灣人民為主體的新國家,切斷所謂中國法統的肚臍,才有真正光明前途可言。 「中華民國」對原住民族而言,是外來政權,其所制定憲法,主要是為其在中國大陸有權統治的中國人而立,雖說中國國民黨政權所帶來的中華民國,曾做出了多次的修憲,但修來修去,本質上就不符合台灣人民與社會的需求,套上李登輝前總統的口吻:「中華民國的憲法我已經修改過六次,已經沒有什麼可以修的了」可見不適用於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唯有經全體台灣人民意願,並有原住民族參與制定新憲法,並更改『中華民國』名稱,才能建立新而獨立的新國家。 「中華民國」既然已從其有效統治的中國土地與人民離去,並被與之政爭的中國共產黨逐出中國,逃亡台灣,強行統治台灣,又以施行全世界最長的戒嚴,恐怖操縱台灣人民,並以反攻大陸,解放水深火熱大陸同胞,及異想天開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這些只是作為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政權延長統治台灣的壽數。 「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及蔣介石所代表的政權,於1971年10月在聯合國,由73個會員國代表參與討論,23個社會主義不結盟國家支持「阿爾巴尼亞決策案」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入會,並將國民黨政權的中華民國逐出聯國所有機構,中華民國原本在聯合國合法正當性地位,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 「中華民國」死忠擁護者中國國民黨政權,已被唾棄中國法統,象徵台灣本土意識的陳水扁總統及民主進步黨輪替取代,尤其曾任中國國民黨黨主席,並任中華民國兩屆總統李登輝先生,不顧中華民國所謂中國法統的純正承襲,不只主張反對與中國統一,而且組成台灣團結聯盟,與陳水扁泛綠陣容整合,國民黨內許多台灣意識強烈黨員,紛紛出走,為台灣本土化而努力。由此可見「中華民國」不只國際上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在國內已引起台灣本土人意識迅速高漲,因此制定新憲法,更改國家名稱,建立新國家,將是台灣人民必須勇往直前的歷史任務,亦是台灣原住民族群不能缺席的神聖使命。 結論: 政權的一再轉移是台灣原住民族痛苦的根源,每當新的政權更替,原住民族只能忍耐並默默地概括承受。時至今日中華民國再台灣政面臨中國法統及台灣本土意識不斷相互的衝擊與拉鋸戰,身為台灣原住民族,應摒棄過去自貶身價的被奴役心態,及對台灣前途漠不關心的態度,積極參與台灣人民制憲,更改象徵外來政權的「中華民國」名稱,並透過全國人民公民投票,選擇合乎台灣人民意願的國家名稱,走出台灣人自己的新希望。 參考、書目 ● 黃昭堂著候榮邦翻譯〈台灣新生國家理論〉台北,財團法人現代文化基金會。 ● GEROGE KEER著陳榮成譯〈被出賣的台灣〉深耕,台灣叢書2。 ● 柯邁政、鄧津華編,蔡百銓譯〈台灣就是台灣〉台北,台灣國際關係基金會。 ● 張俊宏〈台灣的危機與轉機〉台北,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 ● 布興‧大立〈高萬金〉著〈原住民的台灣認同〉嘉義,信福出版社。 ● 史明著〈台灣人四百年史〉台北,蓬島文化公司。 ● 黃昭堂著〈那想那利斯文〉台北,前衛出版社。 ● 施正鋒編〈族群政治與政策〉台北,前衛出版社。 […]
2004-07-12

從歷史觀點看「中華民國」名稱

一、問題的提起 近年來,「中華民國到底是怎樣的國家」逐漸受到矚目,引人討論。中華民國是國家的名稱,已有近百年的歷史,卻遭到質疑。有人認為這個國家已經消失了存在的價值,有人認為應捍衛中華民國的存在。這兩種觀點是對立的,相互衝突的。 最近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爭論,是因台灣民主化的結果,國名可以公開討論,不再有所忌諱。在威權統治時代,這種言論是叛國罪,沒人敢挑戰國號。民主化的台灣,主權在民意識漸漸落實,國家意識興起,自然會有「中華民國」與台灣之間落差的質疑。在國際來往頻繁的趨勢下,台灣人民到外國旅遊經商,身感台灣國際地位的低落,自會反省中華民國到底是怎樣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又屢屢以「一個中國」原則,文攻武嚇威脅台灣的生存,阻礙台灣參加國際組織。台灣人民縱使政治冷漠,也會感受到台灣發展的危機,而體會中華民國的困境。這些國內外的因素已逼使台灣人民必須面對這個問題,公開討論。 2003年,台灣正名運動興起,主張改國名、制新憲,讓台灣成為這塊土地的真正國名。這是國內外變局與危機逼迫使然。為何會產生這樣的運動,中華民國的名稱到底出現什麼問題。這需從歷史發展中去探討,才會瞭解。 二、中華民國是經由革命而締造的國家 自17世紀,滿人入主中國之後,建立大清帝國,統轄漢人舊有領域以及其他少數民族的區域。至19世紀,國勢日漸衰落。西方歐洲列強勢力侵入東方,與大清帝國爭奪東亞的霸權。從鴉片戰爭之後,清國抵擋不住歐洲勢力,失去藩屬國與自己管轄的土地。在危機意識之下,產生洋務自強運動,希望透過學習西洋的船堅砲利和科學技術,能夠富國強兵抵禦外侮。但外在形式的學習,無法改變內在的本質,清日戰爭爆發,幾乎使得前功盡棄。因此,清末產生變法維新與革命派兩派主張。康有為、梁啟超主張從上而下,寄希望於光緒皇帝親政之後,能夠推動革新,奮發圖強。但1898年百日維新失敗,已宣告改革無望。孫文在1894年清日甲午戰爭之後,即在海外創立「興中會」,主張倒滿,復興中華。至1905年受到日俄戰爭的刺激,孫文及留日學生在東京組成「中國革命同盟會」。革命派勢力日益壯大,終於在1911年,爆發辛亥革命。1912年創建中華民國,孫文就任臨時大總統,宣統帝退位,大清帝國滅亡。 孫文等革命派以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喚醒漢民族意識,採革命手段,流血犧牲,建造中國民國。所以,中華民國的誕生,是以革命推翻清國,並繼承原有清帝國的勢力,成為統治中國的新國家。 三、中華民國的歷史發展 1.中華民國成立之後,權力仍操在清國舊勢力手中 中華民國成立之後,孫文雖就任臨時大總統,但無法控制全局,只得下台由袁世凱就任。袁世凱就任之後,想恢復帝制,登基為帝。但受到內外勢力的遏阻攻擊,無法如願。袁世凱去世後,袁世凱舊勢力的北洋軍人繼之而起,爭奪中國的領導權。1917年,張勳欲復僻,恢復大清王朝,但失敗收場。1919年,爆發直皖戰爭,1921年、1923年發生兩次直奉戰爭。段祺瑞、吳佩孚、孫傳芳、張作霖等相繼而起爭奪天下。國民黨雖革命倒滿,建立中華民國有功,但無法組織政府,掌控國家公權力。1922年,國民黨在廣州成立政府,1924年孫文採用聯俄容共政策,國共第一次合作。翌年,孫文去世,1926年,國民黨北伐,蔣介石逐漸掌握國民黨,左右政局。 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至1926年國民黨北伐,掌控中國的實力者是清國舊勢力的人物。他們組成政府,代表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建立邦交。國民黨是其中反對力量,在野力量,雖有組織南方政府,但無法代表中華民國。在外力無援之下,與蘇俄結盟,容納共產主義者,並建立黃埔軍校,以黨領軍方式,武力北伐,完成統一。 2.國民黨成為中華民國的掌權者,組成政府,但中國境內同時有其他政府存在。 1925年國民黨北伐,不久,發生武漢政府與南京政府的分裂和國民黨的清黨。之後武漢政府宣布解散,國民黨勢力統合,再次北伐,終打倒北方政府,國民政府成為代表中華民國的政府。但實質上,中國共產黨於1927年開始策動武裝革命,1931年在江西瑞金另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政府,與國民黨政府對抗。1930年,北方舊軍人勢力再次結合對抗國民黨軍隊而發生中原大戰。1931年,因反蔣,廣州宣告獨立。共產黨受到國民黨軍隊圍攻之後,1934年西走至延安,另立政府,與國民黨政府相抗。 日本勢力入侵中國之後,1932年,滿州國建國,脫離中華民國。1937年,國民政府遷都重慶。1940年,汪兆銘在南京成立新政府,自任國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長。 在國民黨北伐之後,至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在中國境內前後有好幾個政府存在,有的是國民黨內鬥而產生的政府,有的是意識型態不同而另立的政府。因此,國民黨所組成的政府並不能有效統治全中國,在中華民國為國名的範圍內,同時存在數個政府相互對抗,維持獨立的狀態。 3.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中華民國政府退至台灣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國民政府從重慶遷回南京。不久,國共發生爭戰,國民黨節節敗退。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取代中華民國,並繼承中華民國,成為統治中國的政府。 國民黨失去中國大陸,在退無可退之下,撤退至台灣。台灣在1945年之前是屬於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之後,國民政府接收台灣,而成為中華民國的管轄範圍。國民黨政府敗退來台,視台灣為反攻復國的基地。台灣則被捲入國共爭奪政權的漩渦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示繼承中華民國,因此將中華民國所統治的台灣,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宣稱台灣是屬於中國的一部分。 4.中華民國實質統治地區只有台灣、澎湖、金門、馬祖 1949年12月,中華民國政府遷至台灣之後,實質統治地區僅剩台澎金馬和南洋群島的太平島。但仍然維持大中國的組織架構,國土範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並宣稱代表中國,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在美蘇冷戰結構下,中華民國在聯合國擁有代表中國的席位,在外交上與美國結盟,成為東亞反共的堡壘。 1970年代初,美國陷入越戰泥沼,眼見蘇聯勢力日漸壯大,為了對付蘇聯,解決越戰,採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解的政策。1971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國際地位隨之急速下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被公認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華民國在國際上喪失代表中國的依據。國民黨所堅持的中國統一政策反而成為限制台灣發展的絆腳石,中華人民共和國更以「一個中國」原則處處矮化台灣的國際地位,威脅台灣的生存。 自1949年至今,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的統治,已產生政治理念、國家政策與國際現實、台灣發展的矛盾。國民黨政府遷移來台之初,是以反攻復國,暫時客居的心態治理台灣,時日一久,反攻不成,只得落地生根,維護政權的生存,再求發展。但台灣人力量的崛起,和新國家的追求已迫使舊瓶無法裝入新酒,需要重新規劃的時候。 四、中華民國體制的支柱 中華民國是經由革命成功而建構的國名。維護這個國名,大致依靠以下的觀點與作為。 1.正統論 中華民國以革命手段推翻大清帝國,並繼承它的版圖,接續它的王朝,而成為代表中國的新國家。所以1912年之後,中華民國是中國歷史的正統,是無法挑戰的唯一合法政府。 正統論來自中國傳統觀念。自夏商周以來,中國有一脈相傳的正統王朝,非此系統,則被視為叛逆、篡奪。中華民國誕生於中國,自然受此觀念的影響。因此為維護正統,國民黨政府堅持漢賊不兩立,視對手為匪寇,不惜與之爭戰,一旦戰敗,誓必復興,打倒對方,完成統一大業。 2.中華民族論 孫文倒滿革命時,主張驅逐韃虜,恢復中興。推翻清國之後,隨即改為五族共和,將回族、藏族、蒙族、滿族及其他少數民族都視為中華民族。此種改變除為了繼承清國遺緒之外,更是為了形構新民族觀,以利統治少數民族。 中國史有一半王朝都是北方騎馬民族所建立。如果去掉北方民族的王朝,則中國史無法連續。因此,只要入主中原建立的王朝都被列入中國史的正統。 十九世紀西方民族主義興起,以民族感情凝聚向心力,建立新國家。德國、義大利藉此力量崛起建國。孫文受此影響,提倡民族主義,最初是漢人民族主義後修正為中華民族主義,以此團結國人,抵禦外侮,建立中華民國。蔣介石更以反軍閥、反帝國主義,揮軍北伐、抗日、剿匪。 除了政治上需強調中國民族主義,學術界、文化界也瀰漫民族主義的感情氣氛。如歷史學者錢穆等經歷中國的動亂、日本的侵略,深切體會民族意識的重要,因而撰寫中國歷史時,充滿中國民族感情。中華民族史觀幾乎是百年來撰寫中國歷史的主要觀點。 3.中華文化論 中國文化淵遠留長,具有三千年、五千年的歷史。異族進入中原者,必被同化、漢化。華夷之辨是文化認同的問題,受華夏同化者則華夏之。中國常以文化悠久而自傲,且視文化的綿延不斷為國史延續的主要原因。這種文化觀看起來有包容性,其實對外具有排他性,更有侵略性。 中華民國成立之後,1919年發生五四運動。在新文化風潮下,民主主義、馬克斯主義等進入中國。傳統與西方思潮相互激盪,形成中國的新舊論爭與新文化運動。國民黨則以維護中華文化優美傳統自居,以此批判共產黨是破壞中華文化的罪魁。對台灣人更型塑中華文化的優越感,壓抑台灣文化,強勢主導台灣人的文化認同。 4.國民黨黨國體制 依據國民黨的歷史解釋,由於有孫文領導革命,才有辛亥革命的爆發,導致清國覆亡,中華民國建立,所以孫文被尊為國父。由於有蔣介石領軍北伐,打倒軍閥,才能統一中國,開創黃金10年,卻因中共叛亂、日本侵略,而阻礙中國的重建。後因國民黨領導全民對抗,終使日本戰敗,台灣得以光復。戰勝不久,中共即起而叛亂,國民黨才轉進台灣。國民黨退到台灣之後,奮發圖強,使得台灣步入富裕繁榮安定的社會。 國民黨的說法是要重構它在中國現代史上的合法性、正當性、正統性,並且建立沒有國民黨,就沒有中華民國;沒有國民黨,就沒有台灣的進步;沒有孫文、蔣介石…..,就沒有二十世紀中國的觀念。國民黨是中華民國的肇造者、捍衛者,沒有其他政黨或勢力可以取代。它是中華民國唯一的合法政府,批判它、反抗它都需受到指責、反擊、嚴懲或消滅。黨與國家興亡連接一體,領袖與國民黨、與國家命脈休戚共命。黨之利益在國家利益之上,黨國體制是不容挑戰。 五、台灣與中華民國 1945年,國府接收台灣,隨即將台灣納入管轄領域。1949年,國民黨政府撤退來台,實質掌控台灣,從此中華民國與台灣的關係重疊而密切。但從歷史發展來看,兩者之間的關係是有其變化的。 1.中華民國成立時,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時,台灣已於1895年自清國割讓給日本。在孫文革命與中國民族主義高漲時期,台灣人是在中國歷史之外,從事反抗日本,追求台灣人自主獨立的時代。台灣與中國的歷史發展過程是不同的。 2.二次大戰結束,國府接收台灣 國府接收台灣,非經台灣人民同意,而是二次大戰爭結束,世界重新劃分版圖,日本讓出台灣,而由國府接管。接收者來自中國,政權亦來自中國,並非由台灣人民自由意志產生。台灣人在世局變動中,由日本國籍轉為中華民國國籍。 3.接收後衝突不斷,爆發228事件,台灣人開始思考與中國的關係 台灣人本來對新時代的來臨,還有所期待,但國府接收後的枉法不公、特權貪污等作為,台灣人忍無可忍,起而批判,提出改革的呼籲。接收者不僅視之不見,仍以統治者自居,高高在上,終而引爆228事件。台灣人經此事件,痛定思痛,提出台灣獨立建國的主張。台獨運動從日本擴及到世界各地,成為海外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 4.島內民主化運動與獨立運動的結合 在兩蔣時代,國民黨政府實施威權獨裁統治,壓制反動運動,造成一九五○年代的白色恐怖及無數政治案件。台灣人在威權體制下,以民主自由作為訴求,突破國民黨的高壓,鬆動國民黨黨國體制。國民黨黨國體制是少數統治多數,是外來移入者,統治當地人民,而非台灣本地產生。在追求民主的過程中,台灣人當家作主的意識日益高漲,台灣主體性逐漸確立,台灣獨立的想法也日漸普及。民主與獨立乃互為表裡,構成源源不絕的動員力量,撼動人心,改變台灣。 5.1990年代之後國家重新定位 一九九○年代,在民主化運動浪潮下,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由台灣人民直接選出,無法再代表中國的民意;1996年總統直接由台灣人民選出,國家界定更加清楚,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人民才能選出國家領導人和民意代表。中華民國與台灣的關係,也因時發生變化。李登輝總統使用「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台灣」、「台灣中華民國」等說法闡述中華民國在台灣,台灣本居於客位,後轉成主位的變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也從敵對的戡亂關係,轉為承認其存在,並且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至陳水扁總統更提出「一邊一國」的關係。這些變化意涵台灣民主自由的深化,國民主權的落實,台灣意識的高漲,和國家定位的重新認定。 中華民國從統治中國的政府縮小成為台澎金馬的政府;從代表全中國到只能代表台灣。近百年來,中華民國統治的人民、疆域因時改變,執政者也因時而異,但國號未曾改變。國民黨黨國體制至今餘緒猶存,大中國的歷史文化觀仍居優勢,使得中華民國實體已變,形式仍在。 中華民國歷史發展的實與虛,與台灣構成緊密關係,左右台灣未來的發展。中華民國的名稱在國際社會上處處碰壁,中華人民共和國又以中華民國的繼承者自居,以「一個中國」原則處處壓迫台灣,威脅台灣。台灣經過多年民主自由的發展,已逐漸建立新體制,邁向新國家。值此之際,重新思考國家名稱、定位與體制是刻不容緩的大事。
2004-07-07

建構台灣為正常國家的憲法變革途徑── 修舊憲限界和制新憲機制

制憲方式有很多好處,諸如提高台灣人民建立新國家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對世界昭示台灣人民的決心,而且能全面改變現狀,可以完成枝節修正所不能解決的問題。當然,制憲的主要阻力在於那些不知制憲重要性的人和政黨。不過支持與反對的兩股勢力較勁,今後如選民從各項大選中放棄反對制憲的政治人物,則制定新憲法之路當必會走向坦途。
2004-06-07

在非主權獨立國家的憲法架構下修憲,結果也不會是主權獨立

黃昭堂:中華民國憲法充滿欺騙性,中華民國及憲法都不是主權獨立國家的產物在這種架構下修憲結果當然也不會是主權獨立。 (文/林朝億,原載2004-06-07台灣日報) 陳總統520就職演說時,不再提公投制憲,台獨聯盟主席、國策顧問黃昭堂接受訪問時指出,他相信陳總統是因選舉贏的票數太少,加上他想要作為一個全民總統,才會修正他選前的主張;至於陳總統提出的憲改工程,他相當悲觀說,除非是一些藍綠都認為沒有爭議的部分才可能通過;既然通過的是一些沒有爭議的條文,那麼對於解決台灣的國家問題而言,當然也就沒有任何幫助。 當全民總統不再提制憲 黃昭堂分析,公投制憲確實是李前總統挺扁重要原因。競選期間,陳水扁作為一個總統候選人,也提出這種主張;當他提出後,聽到的人民更認為,這樣的候選人怎麼可以不支持呢?因此陳總統本身也受到鼓舞;不過,他相信,在陳總統內心裡,也是真的認為,台灣非得有一部新憲法不可。 他認為,選後陳總統之所以退縮,並非僅受到美國壓力,而是因為原本預期會大勝,卻僅贏三萬票左右;所以,陳總統才認為,既然要當一個全民總統,總不能執意推行他的政策而已,必須兼顧另一半沒有投票給他的人意見。也就是說,陳總統是顧慮到國內因素,才退縮的,因此,他才不忍批評陳總統選前說的是一套、選後做的又是另一套云云。 讚扁重現實不放棄理想 對於彭明敏教授認為,陳總統520談話後,正名運動的前途「相當渺茫」說法,黃昭堂說,從運動的角度看,一個運動者不能認為,運動必須先保證100%的成功\後,才要去做;只要相信這是對台灣好的堅持,就該去做,而且要有信心認為,只要繼續努力下去,就會成功\。 就這點而言,他認為,陳總統本質上是屬於「現實的理想主義者」,較注重現實,不會放棄理想;只是會因為客觀環境的改變,修正的幅度相對於理想主義者來得大多了。 但是對於陳總統提出的修憲程序,黃昭堂卻不抱任何信心。他說,既然要透過任務型國代修憲,那麼高的門檻,憲改主張不能有太大的爭議性才可能通過;但是,一個沒有爭議性的憲改條文通過,對於解決台灣問題,例如台灣是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等議題,就完全沒有幫助了。 他說,中華民國這部憲法充滿了欺騙性。中華民國以及她的憲法,都不是法理上的主權獨立國家。4年前就職演說時,陳總統就說,他不會宣佈獨立,既然這麼講,那麼中華民國及這部憲法,都不是主權獨立國家的產物,而現在要在一個非主權獨立國家的憲法架構下修憲,那麼所修出來的結果,當然也不會是主權獨立。 政治庇護法台灣沒必要 最近中國打壓許\文龍,黃昭堂說,他可以理解在資本主義下,台商基於自己的利益決定他的資本流向;加上,二十世紀末期的經濟倫理上也認為,如果要去爭取該地的市場,就應該到當地生產,提供當地就業機會、增加稅收、並促進消費,以符合對方的利益。因此,我們不能認為,台商到中國投資,就是反台灣;許\文龍這樣被中國政府恐嚇,只能說是,中國想要殺雞儆猴;就台灣政府而言,我們實在沒有能力提供保護;如果說,由我們政府制訂法規,要求台商撤資,頂多只能說是反制中國政府的方式之一,就保護台商而言,功\能相當有限。 至於,中國民運分子燕鵬來台尋求政治庇護一事,黃昭堂主張,台灣沒有制訂政治庇護法的必要。他說,雖然扁政府高舉人權立國,甚至主張人權比政府還重要,不過他認為這種講法只是口號而已,畢竟國家的存在,還是比人權來得重要。曾經流亡日本三十多年的黃昭堂,以他親身經驗指出,日本政府也沒有政治庇護法,而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則不斷要求日本將他遣送回台,在日本政府企圖要趕他們回台時,他們這些流亡的運動者,只好遊走法律邊緣,努力讀書,在當地就業,讓日本政府認為,這些有專業能力的人留在日本,對於日本社會而言,是有幫助的。而當時,也有日本的人權團體要求日本政府必須給予他們庇護;不過,日本的回應卻是,日本地狹人稠,如果收留政治犯的話,人口將快速膨脹、無法負擔。加上,日本如果給予他們政治庇護,在外交上會引起對方政府的反制,不符合日本的外交利益。 民運具自發性不應受資助 基於相同的理由,黃昭堂說,從個人的角度,他當然認為應該庇護偷渡來台的政治犯;不過,他還是認為,當台灣的土地是這麼狹小時,離中國又那麼近,根本無法負擔中國的政治庇護;台灣政府當然要從國家利益著眼,能做的僅是協助他們到第三國居住,而不是去制訂一部政治庇護法綁住自己政府的行政權。 台灣政府是否應該提供中國民運人士資金,黃昭堂以他個人的親身經驗加以反對。他說,在日本流亡時期,國民黨也抹黑他們受到CIA的協助;基於相同的邏輯,如果當全世界還是以國家對國家作為互動的主要單位時,中國民運人士接受台灣政府的資金,當然會引起中國人民的反感,民主運動有其自發性,不應該受到外國政府的資助,運動者也該體會,唯有在艱辛的環境下鍛鍊才可能產生高貴的情操。 至於中國如果民主化後,對台灣的威脅性是否會減少,黃昭堂說,這個沒有必然性。民主(Democracy)與民族主義(Nationalism)是兩回事,沒有絕對的必然性;能不能降低對台灣的威脅性,關鍵還是中國人民是否會放棄「大中國」心態以及所跟隨而來的民族主義。頂多只能說,在民主政治體制下,如果要採取軍事行動時,比較會受到人民的約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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