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筱峰◎世新大學教授 8月9日上午,讓我們一起來爬陽明山,幹嘛?這是由「台灣全國站起來」運動邀集台灣北社、中社、南社、台灣教授協會、水噹噹…許許多多社運團體共襄盛舉的一次登山健行活動。 這次活動的主要訴求,是要呼籲台灣全國人民共同支持以「台灣」名稱加入聯合國。 為什麼選在九月八日舉行呢?因為今年的九月八日,正是與台灣地位關係密切的舊金山和約簽約五十週年。 五十年前的舊金山和約與台灣地位何干?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四十八個二次大戰中的盟國代表,在舊金山與日本代表簽署對日和約,其中第二條規定:「日本應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的權利、權限及請求權。」值得注意的是,這四十八國當中沒有包括中華民國,也沒有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 因為此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逃離了原來中華民國建國以來的絕大部分國境,而正流亡在地位未定的台澎。台澎並非與日本作戰的地區或國家,而是終戰前日本的領土,因此台澎不可能產生一個統治政府出來參與交戰雙方的和約問題。 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此時剛成立不到兩年,國際支持度尚低,尤其正在「抗美援朝」,與美國嚴重對立,因此美國主導的舊金山和約,自然就沒有北京的代表參加。 「舊金山和約」對台灣的最大意義,在於此和約中沒有說明日本放棄台澎之後,將之交給誰承接。 當然這是根據前一年(一九五○年六月廿七日)韓戰爆發後美國總統杜魯門的聲明所作的巧妙安排,使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得不到國際法上的權利義務來接管台灣。這個巧妙的安排,固然起因於韓戰的爆發改變美國的亞洲政策,但其背景卻是在終戰之初對於台灣的接管即已埋下伏筆。按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宣布投降,是向聯合國盟軍投降。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命令中國戰區內的日軍向中國戰區統帥蔣介石將軍投降,蔣介石命何應欽,何應欽再命陳儀,到台灣受降。 一九四五年十月廿五日台北公會堂(中山堂)受降典禮上面掛著聯合國大旗,以及中、美、英、蘇等國的國旗及首領的相片,正說明著這是聯合國盟軍接受日本投降,雖是由中華民國的陳儀將軍代表受降(且當時的國際默契仍相信最後會將台灣歸屬中華民國),但其本質仍只是暫時的軍事接管,真正的領土承轉,仍有待具有國際法效力的國際條約來決定。 詎料,中華民國還來不及簽定對日和約,就因共產革命而敗亡,一九四九年底其流亡政府逃退到有待國際條約來解決地位問題的台灣。美國此時對於腐敗的國民黨政權已失去信心,並已發表對華白皮書,不擬再支持蔣政權。偏偏退守台灣的蔣政權在半年後,因為韓戰爆發,使得美國重新考慮台灣的戰略地位,杜魯門總統發表聲明,除命令第七艦隊協防台海,防止雙方衝突之外,更提出「台灣將來的地位,必須等到太平洋的安全恢復,及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後,或者聯合國予以考慮,才能確定。 有了這個所謂「台灣地位未定論」後,遂有翌年舊金山和約的巧妙安排。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正式放棄台澎之後,才在次年(一九五二年)四月派代表來台北與流亡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簽訂「日華和平條約」(即中日和約)。 為了明確條約的適用範圍,雙方言明「本條約各款關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於是,流亡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以「中華民國」的名號,繼續在台灣發揮其控制力。 在五○、六○年代的國際冷戰局面下,蔣介石政權躲在美國的保護傘內,高枕無憂,對內厲行白色恐怖統治,對外則以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自居,掛著「中華民國」名號的台灣,也獲國際社會的支持,在聯合國享受代表中國的席位。其實,自韓戰以來,美國即有「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想法,試圖說服在台灣的蔣介石接受,但是迷信「漢賊不兩立」的蔣介石執拗不悟,在冷戰未解的情況下,美國只好繼續支持反共的蔣政權在聯合國的席次。 然而,隨著一九七○年下半年,國際情勢的轉變,使美國對中國政策開始有了調整。尼克森政府準備與中國北京方面改善關係,因此,國際上接納北京政權的考慮,也開始多起來。蔣政權在聯合國的地位,也逐漸動搖。終於在一九七一年十月,被迫退出聯合國。 長期以來﹐我們常習慣說「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其實,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因為被逐出聯合國的,並不是中華民國,而是蔣介石政權的代表。我們來看看當年聯合國這份逐出蔣政權代表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案」的決議文內容,便可明白:「…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的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聯合國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案,已經確認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代表中國且繼承「中華民國」的合法政府。 但這個決議,是決定中國代表權問題,不是決定台灣的主權問題。 對國際社會而言,不論名稱叫「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 或是在前面加個「人民的」而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都是中國(China)。兩個名詞幾乎是同義詞。 所以直到目前,聯合國憲章還保留「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的名號,例如聯合國憲章第廿三條有關安全理事會的成員中,仍用「The Republic of China」﹔憲章第一百一十條也一樣保留「The Republic of China」的國名,沒有改變。 職是之故,台灣如果真正有意要進入聯合國,就不可能再使用「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進入,因為「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在聯合國裡面已經有了,且已經被北京政權所繼承與代表。 這個道理就好像我們要開一個食品公司,不可能用「義美」或「郭元益」去申請營業登記一樣,因為名稱與別人重複,不可能申請得出來。 國民黨政府自一九九三年起,每年委請友邦向聯合國提案,要求成立「特別委員會」,審議「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在國際體系中的特殊情況,甚至還要求重新審議二七五八號決議案。看來這是白費力氣的,有國際常識的人都知道,我們要「重返」聯合國是不可能(因為必須把北京代表逐出),台灣只有以新的國家,用名副其實的「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才有可能被考慮。 我們知道,阿扁新政府在有限的民意及舊勢力的無端干擾下,恐怕也不敢立刻以「台灣」名義向聯合國秘書處直接領表申請加入聯合國。因此,我們發起這項全民覺醒運動,讓我們洗刷過去舊勢力對台灣的污名化,光明正大的認同台灣的正名,做為新政府的後盾。 掛名叫中華民國的台灣,既然已經成為一個民主的國家,則民主國家本身應該有能力以民主的程序,改變其本身的制度及名號,這是天經地義之事。為了我們台灣的永續發展,我們要名正言順以台灣名稱加入聯合國。
鄭欽仁◎台灣安保協會監事 六月一日在巴黎遇到一位中國通的法國歷史學家,她的「普通話」極是流利,在會餐時突然問我:「台灣有沒有產酒?」我頓時感到錯愕,忽而又覺得她很冒失,因為幾千年前的台灣原住民各族已經知道釀酒,何況是今日!「有啊,有紹興酒,很有名。」我簡單的回答。但她立刻回了一句話:「紹興酒是中國大陸的!」乍聽起來,似乎語帶諷刺。 自一九四五年國民黨政府受聯軍委託佔領台灣以來,凡是台灣之「事」與「物」都逞其所能改成中國的,不許冠以台灣之名;儼然台灣是一片沙漠,不生事物。但也有例外,台幣不用中國名號,因為國民黨政權在中國大陸時期,其貨幣制度一片混亂,以致敗於國共內戰,棄中國大陸而走;但台灣銀行發行之貨幣,早在日治時代已經是國際上有聲譽而穩定的貨幣,所以不敢隨意竄改名稱以免引發通貨膨脹,再度丟掉政權。 但進入七十年代,不再是等同中國(即是名號與名分雙失,至今仍未「正名」),但這時台灣人民在經濟上的成就,冠以台灣之名的產品可以流通世界,Made in Taiwan遠勝過Made in China;台灣之能夠通達,就如孔子所說的:「必也正名乎!」 今日台灣出產的紹興酒已因品質受肯定而有名氣,特被觀光客所喜愛,但台灣產之名酒而冠以「紹興」之地名,由外國人看來,意在剽竊,難怪那一位法國學者語帶玄音。尤其將來加入WTO後,用「紹興」之名,更有剽竊名義之疑慮,盼政府有關機關能立即正名,以便台灣之名酒不被魚目混珠,名馳國際市場。 正名一事,西元前六世紀魯國的孔子特別重視,所以他說「必也正名乎」。所謂「正名」,是辨正名稱與名分,如今在台灣堅決主張中國或自稱是中國人的,到外國機構簽證或入國時被問起是否中國(人)便趕緊否定,與中國(人)劃清界線,唯恐被誤認來自中國大陸,遭到鄙視。但這種雙重標準,充分顯現中國人的阿Q。 孔子主張「名不正則言不順」,根據這個道理,希望變更名號,捨中國而取台灣,使名與實相副;但橫加反對者,與清末慈禧太后反對「變法改制」可以說如出一轍,所以當代中國人之阿Q,的的確確比不上西元前六世紀的魯國人之正直。 再者,又有一椿妙事!六月二日自巴黎歸國,碰到一位企業界人士,他確定我們來自台灣,便怒吼的說:他有兩位同伴在歐洲搭不上飛機一起歸國,原因是那兩位拿的Republic of China的護照,被認為沒有Taiwan的簽證,不得歸國。這幾位商人的遭遇,正是孔子所說的「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的道理。-按所言「不順」者,是中華民國與台灣是否「同證」而言語齟齬;「事不成」者,是搭不上飛機,有國歸不得。 總之,不管是紹興酒的「物」或護照的「事」,正名都是迫切需要的!我等不擬有中國之名,也不願被疑為「剽竊」中國之名,但願還我台灣之名,恰如其分,以台灣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