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FI
  • 關於聯盟
    • 政策綱領
    • 主席的話
    • 台獨聯盟大事記
    • 台獨聯盟人物
    • 台獨聯盟故事
  • 聲明及新聞稿
  • 活動訊息
  • 文章及刊物
    • 理念主張
    • 佳文欣賞
    • 時事觀點
    • 共和國雜誌
  • 台灣安保協會
    • 理事長的話
    • 捐助章程
    • 相關活動
    • 出版品
      • 安保通訊
      • 安保叢書
  • 現代文化基金會
    • 董事長的話
    • 捐助章程
    • 相關活動
    • 出版品

Footer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 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Facebook台灣總本部美國本部日本本部
  1. Home
  2. 文章及刊物

文章及刊物


「百分之百站在台灣人的立場,為海外台灣人發聲」

《台灣公論報》

1981年7月31日《台灣公論報》創刊,是台獨聯盟的機關報,自勉為「海外台灣人的報紙」,由羅福全擔任發行人,洪哲勝擔任社長。取代機關報《台獨月刊》改為每周發行二次。 這份報紙是「百分之百站在台灣人的立場,為海外台灣人發聲」的刊物。
《台灣評論》

《台灣評論》

「台灣評論」於1992年10月17日創刊,選在距71年前台灣文化協會成立之日,作為創刊日。最初一年,「台灣評論」委由一群志同道合的學者主辦。嗣後,隨著國內政論雜誌銷路的萎靡,遂改由台獨聯盟自編,作為贈送同好和宣揚理念的非商品性刊物。
【台獨】月刊

【台獨】月刊

1972/03/28台獨聯盟總部創辦《台獨》月刊。 由時任UFAI主席鄭紹良與洪哲勝共同開辦《台獨》半月刊。
共和國雜誌

共和國雜誌

從《台灣評論》到《共和國》二千三百多年前,柏拉圖寫了三篇至今仍是學習政治,尤其是政治哲學必讀的著作,其中一篇叫〈共和國〉 (Republic)。柏拉圖寫這篇〈共和國〉時正是古雅典的政治最墮落的年代,他想透過他的政治哲學來挽回雅典政治的健康。 我們把這份刊物定名為《共和國》,是因為我們覺得目前台灣的政治也很不健康,想借用柏拉圖當時寫〈共和國〉的心意。此外,我們覺得台灣人一直渴望台灣早日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台灣共和國」的誕生也許還要一段時間,但現在有很多人在心中或在行動上為「台灣共和國」催生。我們也想用這份刊物來參加這個運動。
台灣青年

台灣青年

以王育德為中心的在日留學生,成立台灣青年社,主要以編輯雜誌《台灣青年》宣傳組織在日留學生。

黃昭堂:台、日之間秘密管道 可能暫時停滯

李心怡◎新台灣新聞周刊記者 繼《壹周刊》與《中國時報》刊登國安局機密文件後,香港親中報紙《星島日報》也刊出國安局「明華專案」的三份機密文件,透露國安局對日工作的機密運作。在有心人刻意外洩資料,國安局機密文件滿天飛的情況之下,目前台灣對日之間的現存外交關係是否產生衝擊,備受外界關切。 本刊特別專訪對台,美、日戰略關係相當有研究的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而本身擔任民間「台灣安保協會」理事長的黃昭堂認為,國安局機密文件一再曝光,台、日之間的交流必定會有不良的影響,並且將很難補救。 以下是專訪內容: 雙方互信基礎被破壞 問:目前許多台灣對日本、美國的民間管道陸續被曝光,您認為對台灣與日本的民間外交管道會不會有影響? 答:世界各國之間的交往,都有一些不願讓外界知道的事情。台灣的外交環境更是特殊,因為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民間的交流相對地變得十分重要,檯面下的運作也就更多,這些運作都是雙方不願意讓外界瞭解的秘密。所以,一旦這些秘密運作曝光,對雙方的關係是一定會有影響的,而且是壞的影響。 國家機密被洩漏出來,台、日雙方之間的誠信默契就被破壞了。現在機密曝光,過去在檯面下幫忙運作的人,很可能不願意再幫忙了,台、日之間的秘密管道,也就會暫時停滯。更嚴重的是,雙方的互信基礎完全被破壞很難恢復。 洩漏這些機密的人實在是相當可惡,對台灣完全沒有忠誠心,我認為對洩漏機密的這些公務員,應該要有非常嚴厲處罰。 問:目前台灣與日本之間缺乏正式的外交關係,經常都是透過非正式的管道溝通,目前這樣的溝通管道受到不良影響,台、日之間的戰略關係會不會有變化? 答:我認為會受很大的影響,因為台灣方面有機密爆光,日本方面有很多事情就會持比較保留的態度了,這對雙方以後的關係會有很壞的影響。但是對台灣的戰略關係而言,日本雖然重要,但美國比日本更重要。對於台灣,日本其實是視為其自身戰略的防線,因此日本不會讓台灣落入中國手裡。 日本嚴重的關心 問:您最近與日本友人或政治人物,有沒有談論到相關議題,日本方面的反應如何? 答:我本身沒有捲入其中,但是和日本朋友有討論到這件事情。日本方面對於台灣不能保密的問題,有很嚴重的關心。我們本身也在做民間外交,實在有很多人物、內容,是不適合對外透露的。 機密的曝光,對未來外交工作上國與國、人與人的來往互信將造成困擾,因為有些人在與台灣人來往時,會擔心被扣上帽子。你如果什麼事情都曝光的話,人家當然不願意和你來往。 問:現在看來,影響很嚴重,您認為政府應該如何補救? 答:我看,補救很困難。雙方來往之間的誠信、默契,並不是短期間就可以建立起來的。人家日本政治人物願意私下幫忙,當然都是因為長久的信任關係,一旦這個信任關係遭到破壞,短期間很難恢復。 問:目前曝光的消息表示,台灣曾經以一萬美金的禮券,贈送給日本前首相橋本龍太郎,您對這件消息有什麼樣的看法? 答:如果送錢給別人,這都不是什麼好事情啦!但是送禮券的話,在日本其實是相當普遍的,因為近年來,日本人送禮流行以禮券代替。因此,送禮券的話,在日本是比較像送禮而不是送錢,因此不算貪污啦。 官方文件不一定是真的 問:根據目前曝光的資料,台灣輸送機械董事長彭榮次扮演台灣與日本之間相當重要的溝通角色,您之前在日本有沒有聽聞到相關的訊息? 答:彭榮次的活動內容,我不清楚,我也都是由媒體看到的。如果彭榮次所做的事情的確是像報導所說的一樣,我認為他實在是非常了不起,而且,從資料上看起來,所花的費用並不是很多,經濟效果相當不錯。 問:香港媒體披露,日本某些政治人物在美日安保條約修訂及台海危機有很大的貢獻,以您的了解,真實性如何? 答:政府的許多報告,時常都會有過度渲染的情況,因此,就算國安局所流出來的文件是官方文件,並不見得就是真實的。這份資料正確到什麼程度,實在很難說,但是我也抱著一些懷疑。以我的觀察,日本的政治家,橋本與美國交涉不會講話那麼直接、用詞不會那麼強烈,美國也不會因為日本的要求來協防台灣。事實上,台灣一直都有納入美日安保協定之內,只是以前都沒有列為文字,後來才列入「周邊有事」的範圍。而日本對台灣的關係,其實都建立在日本的國家利益之上。 問:未來台灣應該如何加強與美、日之間的戰略關係? 答:多加強雙方的軍事交流,但目前因為沒有正式外交關係,所以很困難,最近台灣與美國之間,已經有進一步軍事交流的跡象了。 (本文轉載自《新台灣周刊》第314期)

徵兵制與募兵制的比較

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壹、前言 「徵兵制」(conscription或draft) 與「募兵制」(enlist) 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為義務性的、後者為志願性的。台灣目前的兵役制 為「混合制」(汪增智,1994;譚傳毅,1998),也就是軍官以募兵制下的職業軍人為主、士兵則以徵兵制下的常備兵為主。 在以農業為主的傳統社會裡,當兵被當作是不得已的選擇,有「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的偏見,不像在崇尚武德的社會裡,軍人是被視為最尊貴的志業。戰後,第三世界國家紛紛獨立,軍方甚至於是帶領國家現代化的火車頭 (Bienen, 1971)。即使在今天的西方國家,職業軍人甚至於是父子相傳,儼然是武士階級的再現。 就一個前現代的社會而言,國家是封建體制宰制百姓的機制罷了,人民當然要想盡辦法逃避兵役。然而,自從法國大革命帶來「民族國家」(nation-state) 的理念,也就是說,除了進行傳統戰爭的必要性外 (Janowitz, 1971: vii;歐貝泰,2001),國家應該是「民族 的國家」(nation’s或national state),如此一來,在「公民軍隊」(citizen army)、或是「國民軍隊」(national army) 的認識下,才有實施徵兵制的正當性 (Huntington, 1957: 37; Rouquie, 1987: 94-95)。 在台灣的歷史發展中,兵役是以募兵制為主軸,不管是荷蘭人招募友好的平埔族西拉雅人(潘英,1996)、鄭氏王朝的屯兵、滿洲人招募平埔族巴宰人為台勇渡海平太平天國(潘大和,1998;黃富三,1987)、或是由開發墾首所僱募的隘勇(吳學明,2000),一方面具有傭兵的性質、另一方面卻又有私人部曲的意義。就一個墾殖者與原住民族短兵相交的社會,擔任隘勇的目標還是在於希冀快速取得土地,而非視為理想的志業。 自來,由於外來政權對於本土人士的不信任,統治者必須以武力作為後盾,當然是不願意徵召被征服者來持槍 。不論是官兵、皇軍、還是國軍,從清治時代的朱一貴事件、日治時代的霧社事件、到國治時代的二二八事件,軍隊代表的不外是隨著征服而來的社會控制工具,也是對台灣人「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的最後防線。 在日本殖民時期,一直要到二次大戰末期(1945),台灣人才被允許徵兵投入太平洋戰爭(蔡錦堂,2001);此前,台灣人多只能擔任後勤性質的軍伕、或是少年工(張良澤等人,1997),因此,曇花一現的徵兵被視為差別待遇措施得結束,本島人甚是於視出征為至高無上的榮耀。戰後,國民黨政權在美國的壓力下,才勉強同意讓台灣人當充員兵,而八二三炮戰是台灣人第二度被徵兵就馬上要面對的戰爭。相較於戰前,白色恐怖時代的台灣人除了有被手足同胞掃蕩、清鄉、殺戮的慘痛經驗外,更不願意子弟捲入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之間的內戰,因此,除了家庭貧困者以外,台灣人迄今鮮有志願當職業軍人者,而一般人對於義務役也不甚熱衷,甚至於有想盡辦法規避者。 坦承而言,在台灣的民主化過程裡,軍方大體表現出最高的專業化,也就是「軍人不管政治」(施正鋒,1998);特別是在首度政權轉移,軍方的高度自我節制,也是政局穩定的最大磐石,一掃過去國軍就是國民黨「黨軍」的刻版印象。也因此,一般社會對於軍人的偏見,也應該是重新檢討如何以更寬的視野來作定位的時候,尤其是徵兵制的可欲性。 徵兵制與聯考制度被當作是國民黨體制裡頭,少數比較公平的制度(台灣研究基金會國防研究小組,1989:146-47)。然而,除了起碼的齊頭式公平以外,制度應該有其他更正面的衡量標準。民間一向反對徵兵,唯恐子弟遭受凌虐、甚至於外島一去不回。長久以來,民進黨的主張「軍隊國家化」,對於兵役制度的訴求共識是縮短役期,只有陳水扁總統明確支持募兵制;大致看來,議者的著眼點大致是顧及對內的政局安定、民主的考量,重於對外的國家安全顧慮 。特別是在冷戰結束以來,軍備裁減是全球性的趨勢,此外,在精實兵力的大方向指導之下,社會上廢除徵兵制的呼聲越來越大;相對地,軍方也面臨目兵不足的難題,當然反對廢除行之已久的徵兵制度(歐溪生,2000;岳浩天,1999;溫源興,1997)。或許,這正是國人重新探討兵役制度的大好時機。 貳、主張與反對徵兵制的理由 以美國的經驗來看,大體是在戰爭時期才採取徵兵制,平日則採用募兵制,也就是說,唯有在國家安全面對重大威脅之際,才有必要進行大規模的兵役動員 (Oxford, 1994)。然而,這種戰爭vs. 和平、以及徵兵vs. 募兵的二分法,逐漸出現例外。在越戰期間,由於國內反戰呼聲高漲,尼克森總統在1973年斷然廢除徵兵制,迄今維持志願役 (All Voluntary Forces)。不過,儘管蘇聯解體、以及冷戰結束,美國轉而積極從事集體安全、維持和平、營造和平、以及建構和平的任務,在兵源上漸有捉襟見肘的窘態,又開始有徵兵之議 (Bandow, 1999)。 其實,徵兵與募兵並非相互排斥的兵役制度,如果以光譜的方式來呈現,世界各國的兵役制度 (military service) 可以分為六類 :(一)採取徵兵制,而且沒有代替役,譬如以色列、南韓、新加坡;(二) 採行徵兵制,但允許非戰鬥的軍事役,譬如俄羅斯、瑞士;(三)採用徵兵制、不過,也有非軍事、或是非武裝的軍事役,譬如奧地利、芬蘭、德國、台灣;(四)採取徵兵制,不過,並沒有真正實施,譬如薩爾瓦多、那密比亞;(五)雖有選擇性的徵兵制,卻以募兵為主,譬如,阿根廷、中國、印尼;(六)採取募兵制,譬如,澳洲、美國、加拿大英國。 一般而言,贊成徵兵制的人不一定反對募兵制,也就是說,有可能接受兩種並立(也就是採混合制),也有可能主張以徵兵制取代募兵制。相反的,反對徵兵制的一定要接受募兵制,也就是說,兩者是相互排斥的選項,除非是主張徹底廢除軍備的反戰論者,也就是連防衛性國防也反對者。既然目前的爭議在於徵兵制的可欲性,我們大致根據Bandow (1999, 1994, 1990a, 1990b) 的分析,將主張徵兵制、以及反對徵兵制的看法分述如下。 […]

「新生國家理論」的提倡

許世楷/靜宜大學教授、台灣心會常務理事 按:以下一文是,四月二十七日,在台北,由台灣心會舉辦的「日華和平條約五十 週年」座談會中,由許世楷教授提出來的。他認為「日華和約」也沒有改變台灣國際地 位未定,槓上了「一個中國」、「兩個中國」論者的台灣歸屬中國的解釋,引起廣泛關 心。該理論界定一九九○年代以前溯至一九四九年,台灣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一九 九○年代以後到現在是事實上的獨立國家;必須經過放棄「中華民國」、以及向國際社 會清楚表明獨立建國的意志,才能成為法理上的獨立國家,而這兩個手續可以「以台灣 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一個動作完成,這是我們此後所應該努力的方向。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八日中華民國與日本的全權委員簽署了『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 平條約』,八月五日互換批准書、生效。該和約是為了終止中華民國與日本的戰爭狀態 、並再開兩國關係而訂。其交涉經過艱辛費了六十七日,因為當時中華民國已經退據台 灣,所以關於和約的適用範圍成為最大爭議,最後以『換文』規定:「本約各條款,關 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 」,而妥協。另一個有關連的爭議是,中華民國要求日本表明將台灣交給中華民國,但 是日本堅持依照『舊金山和約』只記載放棄台灣,這事反而突顯了台灣國際地位的未定 。在批准的過程中,日本政府委員也在其國會說明:「如再三報告,日本在(舊金山) 和平條約放棄對台灣、澎湖島的一切權利、權限,這個台灣、澎湖島歸屬於那裡,是聯 合國應該決定的…此次日華條約締結的想法基礎是,對於台灣、澎湖島,中華民國政府 現實上支配的事實…領土的最終歸屬還未決定」(日中貿易促進議員連盟『有關「日、 台條約」的國會審議』一九六九年、40頁)。彭明敏、黃昭堂也在其共著認為華日和約 沒有變動台灣國際地位未定的狀態(『台灣的法地位』東京大學出版會、一九七六年、 156-167頁)。這一點在一九七二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共同聲明、一九七八年中日和平條 約中,日本照樣堅持。 關於台灣的前途有「兩個中國論」,是說第二次大戰後中華民國分裂為「在台灣的 中華民國」與「在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獨立國家,是將台、中關係從「一 個中國」的國內問題思考提升國際化,這點是有利於台灣的看法。但是這個「分裂國家 理論」按照東西德、南北韓的例,必須互相承認、同時加入聯合國,不然就如南北越不 征服對方不休。這個模式在第一步要踏出去時就一百分之一百被控制在中國的意願上, 而我們都曉得要中國承認目前是不可能的。並且此理論邏輯上承認分裂前台灣屬於中國 ,增加中國要合併台灣的藉口,不利於台灣。 我們應該延伸舊金山和約、華日和約、中日和約導引出來的台灣國際地位未定論, 主張第二次大戰後台灣歸屬未定,不屬於包括中國的任何國家,在台灣的國民黨政權只 不過是受盟軍命令實行佔領,而更特別的是該佔領政權一九四九年以後變成失去祖國的 亡命政權。由這一個在台灣、與中國隔絕的獨立的政治實體漸漸成長為新誕生的事實上 的獨立國家,此論對照於「分裂國家理論」我稱之為「新生國家理論」。一九四九年以 來台灣的國民、領土範圍一定,在這國民、領土上面有一個事實上獨立而有效統治的政 府,以形成「獨立的政治實體」。再經過一九○○年代的民主化,所有民意代表、總統 都由國民直接選舉,國民主權的實漸顯,台灣已經成立為一個「事實上的獨立國家」。 我認為還須要經過:第一、放棄「中華民國」,因為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大會的二七五八 號決議否決蔣介石的國民黨政權代表中華民國,指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唯一合法代 表,所以國際上認為「中華民國」已經滅亡。而且國際上「中華民國」易於被混淆為中 國,不能突顯台灣的存在,不利於台灣的外交。第二、向國際社會清楚表明獨立建國的 意志,才能成為「法理上的獨立國家」。其實這兩個手續可以用「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 入聯合國」,一個動作完成之。 採取「新生國家理論」,即台灣踏出國際空間的第一步,中國控制的份量從「分裂國家 理論」時的一百分之一百驟降為只佔一百九十一(世界上除了台灣的國家總數)分之一 ,且不給予中國侵略台灣的口實。 「新生國家理論」的重要根據是舊金山和約、以及華日和約的台灣歸屬未定規定,我們 應該站在合理的解釋、有利於台灣的解釋,以「新生國家理論」來開拓我們的前途。

舊金山和約生效、日華和約簽署50周年

戰爭是拼個國家存亡的舉國大決鬥。為確保最後的勝利,參戰國 無不用盡辦法,企圖爭取友邦的支持,因此濫開諾言支票、台面上或 台面下的交易、公開或秘密的約束等應有盡有。 講和條約會議可以說戰勝國對戰敗國予取予求的場所,也是以和 平會議為名的攻防戰略。經雙方的同意,締結和約,這是由戰爭狀態 進入和平狀態的最高準則,交戰國雙方必須遵守其內容,否則會成為 重啟戰爭的藉口。但是戰時中所約束的,若未規定在和約裏面,都變 成烏有。例如開羅、波茲坦宣言有關台灣的內容。 為終結太平洋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亞洲方面),各盟國與日 本於一九五一年簽署舊金山對日和約。礙於當時的國際情勢,中華人 民共和國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都沒有被邀請,也沒有簽署。 舊金山和約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 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並沒有規定要割讓給任何國家。 該和約於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自這日起,台灣脫離日 本。國際法上,台灣自同日起,已不屬日本的領土,日本不能再次處 分台灣了。既不能說要重新將台灣歸為日本領土,又不能說要讓台灣 變成一個獨立國家。如果盟國與日本要讓台灣變成一個獨立國家,就 必須像對朝鮮一樣的,在該和約明文規定(第二條第一項)。另一方 面,既然沒有明文規定,日本以後當然不能主張要將台灣割讓給中華 民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後台灣何去何從與日本無關。 弔詭的是舊金山和約生效的同一日,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生效的七個小時三十分鐘前,日本與中華民國政府簽署和平條約,其 第二條明文規定承認舊金山和約有關台灣的規定。即「茲承認依照舊 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諸島之一切權利、 權利名義與要求。」 中華民國在該和約並沒有得到對台灣的主權,正如同簽署舊金山 和約的盟國一樣。其實,法理上,日本還有領有台灣最後七個小時三 十分鐘的時間可以做出將台灣割讓給中華民國的處分。但是日本沒有 這樣做。 因此,中華民國沒有因為簽署對日和約而得到台灣的主權。 那麼台灣的主權到底屬於誰呢?日本政府迄今都一直保持「我們 不得而知」的態度。 因此一九七二年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僅止於「日本國 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立場(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是 其領土)」。 日本於一九五二年放棄台灣時,台灣人口是八一三萬人,與當時 所有的獨立國家比起來,在前面三分之一以內,民智也相當高,不可 能變成「無主地」。以主權在民的原則台灣主權應屬於八一三萬台灣 人民。何況於一九四五年頒布的聯合國憲章的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發 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台灣 人民不應被排拒該權利。 一九六○年聯合國通過「賦予殖民地及人民獨立宣言」,台灣是 日本殖民地,理應適用它。但是不幸台灣繼續在蔣家外來政權統治之 下。 一九七六年生效的國際人權公約規定「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 二○○二年現在台灣人口是二二五○萬,豈有任憑中華人民共和國任 意擺佈之理?台灣是我們台灣人的母親,我們台灣人的祖國。台灣應 該成為以台灣為名的主權國家。 作者為昭和大學榮譽教授 台灣心會會員

為台灣年輕人開一扇門──擴大替代役及成立台灣大專海外服務團

郭惠二◎彰化師大副教授 自從重返世界衛生組織(WHO)的運動開始,熱帶疾病在台灣重新被注意,原因是WHO的兩大功能,即世界防疫資訊的共享及富裕國家有義務去協助貧窮落後國家的醫療衛生建設,其中的後面功能,因台灣早已被列為富有國家,因此將有義務提供協助。除貧窮落後國家之地理環境大都位於熱帶地區外,位於熱帶地區的熱帶疾病疫區也漸成越來越多台灣觀光客流連忘返的地方,再加上引進30幾萬外勞,使得熱帶病在台灣成為常見的疾病。很可惜的是在台灣擁有熱帶疾病醫療執照的醫師廖廖無幾(大約十名左右),因此在台灣感染到熱帶疾病很可能死路一條。 至於談到如何協助熱帶貧窮國家的醫療衛生時,台灣全國上下對熱帶世界或稱開發中世界的認知可以說是一片空白。這或許是台灣的傳統,因在台灣談到國際問題,常指台灣和更富裕國家間的經貿及國防問題,而忽略了和貧窮落後國家間的關係,在談到貧窮落後世界例如非洲時,甚至還建議介紹運用台灣經驗等等。台灣經驗只能適用於俱有和台灣相同的地理環境的地方(相同的人文及自然生態的地方),在稍為不相同的地方介紹台灣經驗時,其後果大都是越幫越忙,不如不幫忙。 最好的例子是瘧疾在台灣絕跡,台灣瘧蚊的習性是吸血後停在牆壁上休息,因此噴灑殺蟲劑在牆壁上可以消滅瘧蚊而達到瘧疾的絕跡。台灣後來成為全世界學習的對象,但在馬來西亞、印尼和非洲等雨林地區使用台灣經驗後不久發現瘧疾比以前更增加,其原因是雨林地區村莊裡的瘧蚊習性雖和台灣的相同(是屋內型),可用台灣經驗消滅,但村莊周圍雨林中的瘧蚊習性是吸人血後直接飛回雨林樹幹休息而不停留在房屋牆壁上休息(屋外型)。在瘧蚊的世界裡不同種類的蚊子,保持平衡而不互相侵犯,但是村莊裡的瘧蚊一旦被殺光後,就引起雨林裡更厲害的瘧蚊大舉來襲,結果是更多的人死於瘧疾。 台灣在非洲的農耕隊的作法是常常沿用現代台灣的經驗,如使用汽油動力的台灣製農耕機器,所以農耕隊員一旦離開,幾乎一切歸零,因為機器的零件在非洲不易找到,同時農耕機器反而使富者更富,窮人更窮,因農耕機器取代人力而使更多的佃農,雇工失業。另外醫師在最貧窮國家之月薪才只有幾佰元美金,所以邀請貧窮國家的醫師來台灣留學受訓再給他們國際公認的高學位文憑後,可能發生的後果是讓他們有機會跑到薪水較多的較富有國家行醫,結果對派他們來台灣的國家來說是損失那幾位醫師。 以上只是筆者提到的是著名的二個例子,對此筆者的建議是請俱有決策權或影響力,並有志於協助開發中世界的學者、專家或高級官員,效法阿扁總統先到想去協助的開發中世界看個究竟,而不要坐在辦公室裡閉門造車。另外去充份暸解協助的對象需要須好幾年,不是幾個禮拜就能辦到的,所以這工作最好而且最適合由大專剛畢業的年輕人去做。因此筆者建議成立「台灣大專海外服務團」 (Taiwan Universities Service Overseas, 簡寫TUSO)。這服務團的構想,今後的功能及予期達成的目的。 首先,目前外交替代役招收人數每年只不過35名,替代役志工的功能及作法是模仿美國和平志工團(American Peace Corp),經費全由外交部的白手套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國合會)負擔。至於TUSO的功能及作法是替開發中國家在台灣找到適當有用之人材如中學、大學教師、各種技術人才,這些人的月薪及住屋(宿舍)由開發中國家的雇用單位按照當地的水準支付及提供。 TUSO要負擔的經費是台灣與開發中國家間的來回機票,緊急費用,保險費和訓練費用。行前訓練可由在台灣的各種研習會代替,至於學習雇用國家境內使用的語言和其他適應的訓練因須要長一點時間,而且為了更好的效果所以最好到雇用國再做,而且雇用國境內的教師所付的月薪,如照當地開發中國家的行情,費用可以少到台灣的1/10就可請到很理想的教師。因此一名國合會志工所需的費用,大約可以使十個TUSO的團員到國外服務和學習。 台灣的外交人員包括志工團員在內,到國外通常住在一起,因此對當地的暸解一向受到限制。TUSO的團員基本上沒有機會和從台灣來的同伴住在一起,因此對當地的暸解將比起台灣派出來的外交人員更能深入。而且在官方單位目前無法使用「台灣或Taiwan」的名稱,但TUSO為非官方單位就不受到這個限制。 TUSO還有其他的優點。我們學者專家的文化視野,學識、知識、見識和常識的範圍一般狹窄,常只具有華人、日本以及歐美的文化視野,而這些視野常常彼此重疊,因此台灣學術單位發表的論文據說大部份缺乏突破性的發現及看法,常只是跟在別人的後面。只有俱廣闊的文化視野,和擁有各種知識、見識者才有可能做出開創性和突破性的論文或事業。到貧窮落後的世界,不但可以拓寬文化視野,增加各種見識及知識範圍外,還能培養豐富的想像力,何況在開發中世界要做出一件幫得上忙的工作本身就需要有豐富的想像力及廣闊的見識(這可向來自世界各地的志工和宣教師們學習)。非洲開發中世界及偏遠地區一向是歐美及日本等先進國家學術界的研究題材大寶藏,尤其是和人文有關的學問如醫學及人文、科學等,選對了研究題材可以說成功了一半。 TUSO團員也可成為台灣經貿南下政策的先鋒隊和顧問團。過去經貿進軍非洲的失敗,大部份是由於對熱帶地區的暸解不夠所致,我們的外交官由於職份,只能留在首都的大使館和大城市的領事館,而無法深入民間(鄉村),更不用說深入偏遠地區了。加上台灣外交官的培養訓練課程中一向欠缺研究如何暸解開發中世界的人、事與社會等的最基本課程,如文化人類學、跨文化溝通學、人文生態學等。因此如要到開發中國家經商而樣樣依賴外交官做為解決問題的諮詢對象,是有其限制的,不如向深入民間的年輕TUSO團員請教要來得快和正確。到歐美國家出使的外交官或許可以沒有文化人類學等的常識,但到開發中國家的外交人員,如沒有文化人類學的常識或知識,工作是很難做得好的。 外交部或國合會主要任務及工作是如何與邦交國維持外交關係,因此農耕隊常被安排在當地國總統和高級官員的農園工作,為了迎合加快生產的要求只好引進汽油動力的農耕機器,如果是台灣的農耕隊必定引進Made in Taiwan的農耕機器。但因很少機器的規格一直不變因此引進的農耕機器過幾年就找不到零件,因廠商已經在生產更先進但不同規格的農耕機器了。在醫療方面,替最貧窮國家蓋最現代化的醫院,結果是給當地國的特權階級人士享用,因現代化先進醫院的維護需要龐大的開支,因此只好從病人身上抽取一些住院費和藥費,一般國民因付不起這些錢,因此也就成為只有特權階級能享用之醫院。 TUSO之首要工作是協助雇主國加速發展,而且是全民的發展,因此在前往雇主國前需要學習適用於最貧窮地區的衛生照護學基本概念和學習適當科技學(如用日光能的冰箱)等,以上是TUSO可以達成的近景,TUSO的遠景就是促進建交。筆者曾經在加拿大留學8年(1963-71),後來參與「加拿大大學海外服務團」 (Canadian University Service Overseas,CUSO),而到西非洲最先進的黑人國家奈及利亞,在國立大學醫學院教醫科學生的生化學、營養學、人類生態學和衛生教育學共8年(1971-79)。本人建議的TUSO的構架構是CUSO架構的修正版。 援外或國際協助工作當中醫護人員是最需要及最難找到的人材,而貧窮熱帶地區的醫療和衛生問題及解決方式和台灣的情況大不相同,要從台灣出去需要從新學習。除了城市外絕大多數的非洲地區,還沒開始公共衛生,因此我們推展TUSO的目地及任務主要是培訓合適的醫護人到開發中國家服務。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將在今年8月底及9月初分別在台北醫學大學、高雄醫學大學、慈濟大學醫學院舉辦「台灣大專學生海外醫療衛生服務研習會」的原因。這研習會的主要內容以講解介紹適用於最貧窮地區的基本衛生照護學、文化人類學、開發中世界的簡介和熱帶醫學簡介,並聘請國內外頂尖學者專家授課和講解。歡迎各界不限年齡、科系背景,只要有愛心都可報名參加。詢問相關事誼請電02-2736-1661轉606~609,台北醫學大學進修推廣部。今後每年寒暑假將繼續舉辦各種有關的研習會,例如:更深入的適用於最貧窮地區之基本衛生照護學、文化人類學、跨文化溝通學、人文生態學和熱帶醫學外,包括非洲、拉丁美洲、東南亞等開發中國家地理、歷史、現況的介紹,適當科技(Appropriate Technology,適用於教育程度低的地區能維護及修護的實用簡單科技)的介紹。 筆者希望TUSO各項籌備工作能順利利外,TUSO活動能被納入外交或國防替代役之一環。

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係

林健次◎淡江大學國企系副教授 缺一角的「集權、依賴」體制 台灣的地方財政赤字越來越大,甚至進一步拖中央下水,造成中央財政的沈重負擔,有其體制上的原因。十幾年來,在地方上我們看到議長可以帶酒店小姐出場報公帳而恬不知罪,聲稱其他縣市也是一樣。另一方面縣長大人卻向中央求救,說財政困難無以為繼。在中央,我們看不出有什麼增加統籌分配款、增進地方財務規劃的誠意,另一方面對於計劃不盡周詳的個案的補助款卻大方的給。我們看到中央補助的室內停車場淪為蚊蠅製造所,中央補助興建的體育館和文化中心門可羅雀、利用率低落、入不敷出。地方揮霍無度,中央保證救到底,那麼又有什麼誘因去量入為出、撙節開銷呢? 在戒嚴時期這是不會發生的。在蔣家戒嚴時期,公共支出可能比現在更不合民意、貪污腐化可能比今日更厲害、財政效率可能比現在更低落,可是財政支出及財政赤字卻沒有今日的難以控制。當時的貪污、腐化、浪費是在收入範圍內貪污、腐化、浪費的。蔣家時代為了政治控制的方便及政權的穩定,在財政方面施行的是一個「中央集權、地方依賴」的體制。這種財政「集權、依賴」體制,是蔣家控制地方的一個關鍵環節。 蔣家的「集權、依賴」體制是有配套的。首先,中央必須使各縣市「必須」依賴,所以充實法定自有財源的「統籌分配稅」額度不能太高﹔可以用來控制地方的、伸縮自如的「補助款」則成為彌平地方財政赤字的主要工具。此外,不訂定「地方稅法通則」及「規費法」,使得地方缺少開發自治財源的法源,便利中央施行一條鞭式的法令。因此,包括租稅的種類、範圍與稅率高低,規費及罰款如何收取、金額多寡都由中央規定管制,地方不能依財政需要,自行增稅或調高規費。換句話說,就是把地方的租稅權閹割掉。再者,除了各縣市必須依賴,中央也必須使各縣市「樂於」依賴﹔因此,只要聽話,不管個案計劃多麼粗糙,都會獲得補助,不管支出方面多麼浮濫,收入缺口終會獲得彌平。 另一方面,為了避免地方因為依賴,有恃無恐、支出過度膨脹,變成無底洞、禍延中央,因此遲不制定「地方制度法」、限制地方的人事任用權,長期由中央決定地方主計、稅捐稽徵主管的人選,藉此透過對人的控制,嚴格的施行「低估地方收入」的措施﹔同時不准地方發行公債,藉由低估及限制「歲入預算」金額來壓低「歲出預算」的成長。這些配套在戒嚴時期,因為政治的控制、一條鞭式的法令人事制度以及對地方政府舉債的限制,所以不會造成難以控制的地方財政赤字問題。問題是,這種使地方政府「必須也樂於」依賴中央的財政體制,在解嚴以後,因為政治的鬆綁,一條鞭式的人事與法令難以為繼,戒嚴時期配套的「集權、依賴」財政體制缺了一角。 解嚴以後,地方的自主性增強,選票的壓力也越來越大,地方的預算支出規模隨著大幅增加。另一方面,不但被閹割掉的地方租稅權未完全恢復,即使有限的租稅及規費稽徵權,也因為怕得罪選民而憚於運用,因此歲入增加有限。「集權、依賴」財政體制外表依舊,但透過一條鞭式的法令與人事,運用「歲入預算卡住預算支出」的機制卻已失去。收入遞減而支出遽增,地方財政赤字急速上升。 「集權、依賴」財政體制裡,地方自有財源不足日益嚴重,解套的焦點放在「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地方稅法通則」、「規費法」的立法上。第一個接受考驗的是「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 上次「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案於八十八年一月通過,距離解嚴已經十二年。原先大家都把地方財政的解套寄託在修正案,沒想到修正案大開倒車,沒有解決原有的問題,反而製造更多的問題。修正案主要缺點有三:第一、統籌分配金額仍然太少,對地方財政規劃無正面意義,「集權、依賴」如故。第二、疊床架屋,院轄市是一套,縣市一套,又橫生枝節,新加了鄉鎮的一套以及任由中央分配的「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第三、規則不明白、不確定,徒耗財政體系活力。修正案沒有公式之詳細內容,只規定統籌分配辦法之訂定,由財政部洽商中央主計機關及受分配地方政府後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這種方式的決定,等於是全權由財政部及行政院在「以後」決定。這就等於規則年年改變,不但不確定性高、不利財政規劃,而且年年要為規則鬥爭,不利國內和諧,虛耗國力。 上次修正案通過前幾天,中央研究院的蔡吉源半感傷、半開玩笑說:「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這種修法,我真要懷疑我們的財政主計單位有人在替對岸工作!」他的意思是,等了十八年才有機會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若依照草案的內容通過,將會成為台灣的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各種紛爭、誤解、甚至是仇視、鬥爭之源。修正案會有這種結果,對岸樂見。遺憾的是,三年以前的此時,趕業績的立法院挑燈夜戰,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在幾乎沒討論的情況下,和其他一、二十個法案一起包裹,一個字都沒改的依照財政部的版本通過 ,種下了惡因! 修正案通過以後,果然年年如蔡吉源所料,在八十八年春、去年此時,以及最近共三次,朝、野,中央、地方吵成一團。今年在財政部把公式內容報請行政院核定後,表面上可以告一個小段落。可是私底下另一波以補助款為名的搶錢的暗鬥才要開始。有人說當初會修成這模樣,是因為當時的國民黨著眼於公元二千年的總統大選,所以中央還是握著「集權、依賴」不放,甚至更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沒想到天算不如人算,國民黨失去政權,可是對政治和諧氣氛卻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想想蔡吉源的話,我只能說「愚昧比敵人還可怕」! 三年前愚昧的國民黨,這次並沒有變聰明。剛剛通過由國民黨主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對於三年前修正案的疊床架屋、體制混亂,省轄縣市分配規則不明白、不確定,造成徒耗財政體系活力的元凶,不僅沒有改善,甚至有加深的危險。原本立意良善的統籌分配稅款總額的大幅增加,卻因為把直轄市、尤其是台北市的分配訂死在一個極高的比率,把不公平法制化,造成另一紛爭的來源。 持平而論,把所有例行性的的補助款金額化為統籌分配款是一個正確的方向。除此之外,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方法的修正方向應包括:一、簡化層級,只留縣市一級。各縣市,包括直轄市,應使用同一套分配公式,二、分配公式(而不是分配比率)載入本法。 不過把地方和中央的財政關係問題的解決,全部寄望在「財政收支劃分法」合理的修正上是失焦的。中央分給地方更多的錢以後,地方還是可以更拚命的花,然後再跟中央喊窮要錢,還是可能把中央的財政搞垮。要改變現有的「缺角的集權、依賴體制」,只有使地方「不必也不能」依賴中央一途。「不必」和「不能」必須是配套的。 要做到「不必」依賴中央,就要使自主財源充裕。自主財源充裕的方法除了合理與公式化的統籌分配款與補助款的分配,更要完成「地方稅法通則」與「規費法」的立法,使地方有增稅、調整規費及罰款金額訂定的法定權力。不過,地方自主來源充裕、地方增稅的法源具備以後,依賴性不會就此消失。只要能繼續跟中央要到錢,地方政客為了討好選民,錢還是會照花,為了不得罪選民,地方稅法還是會放著不用。必須做到「不能」依賴中央,地方才會努力開發稅源、節省開支。 要做到「不能」依賴中央,就必須立法規定中央除統籌分配稅、法定補助款及天災以外,不能給地方其他的補助。事實上,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中央對於地方的補助是有限制的。只是該條規定「補助之辦法,由行政院另訂之」,使得行政院可以任意訂定、解釋,造成補助的浮濫。解決之道,是將補助的辦法改成由法律訂定,在新訂的「財政補助法」中,除嚴格規定補助項目的內涵外,規定中央除法定項目外,不得補助地方。 只有配套的「不必」和「不能」依賴中央的法制環境下,台灣中央與地方財政問題的真正解決才會開始,地方的財政活力才會成長茁壯。 都是補助款惹的禍 宋楚瑜主政省府五年多留下的是八千一百多億的債務,其中約六千億是在他任內增加的債務。省府債務急速增加的原因之一是宋楚瑜對縣市的補助非常大方,所以「要五毛給一塊」、「散財童子」的名聲不脛而走。假如有人在這方面給宋楚瑜負面的評價,那是因為宋楚瑜在補助方面「做法粗魯」、沒有掩掩遮遮,因為讓受補助的鄉親皆知正是他的目的之一。宋楚瑜果然因此累積不少政治資本,在大選中壓下國民黨,差一點成為台灣總統。 運用補助款控制地方本是國民黨的看家本領,也是國民黨威權體制的一部份。為了選總統,國民黨除了中央可用的為數龐大的補助款預算之外,大選前還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的機會,立了個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在傳統的補助款之外,自統籌分配稅款總額之中挪出百分之六由行政院自由揮灑。總統選舉之前,國民黨中央接下了省主席的位置,也接收了凍省之前的「腳尾錢」,可以跟宋楚瑜一樣大方的「補助」地方。 「馬英九版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在覆議案通過後已成歷史 ,不過泛藍軍得到一百零九票,力量強大。很多人看「馬英九版」是看到它會使統籌分配稅款增加。不過政客們看到的並不是這個,他們真正在意的是「馬英九版」會使得行政院能支配的補助款大大的減少。這才是為什麼即使「馬英九版」會使部分省轄縣市整體財政狀況變差,可是卻能獲得國親兩黨中央以及代表省轄縣市國親兩黨立委支持的主要原因。國親兩黨立委不怕暫時得罪自己的選民,說明了補助款在國親兩黨眼中的力量與重要性。國親兩黨太曉得補助款運用在政治、選舉上的重要性與「長效性」了。補 助款這個東西,自己當權時越多越好,別人當權時越少越好。 很多人都還記得,去年立委選舉的時候,民進黨用 電視廣告暗示國民黨胡亂刪除中央對地方的補助。那些「刪除」、「刪除」、「刪除」的電視廣告使國民黨候選人很受不了。國民黨刪除了那些預算,就是要使民進黨不會從那些補助預算中得到政治利益。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也不能排除民進黨希冀從那些補助預算中獲得政治利益的嫌疑。這種懷疑,並不是沒有理由的。對於三年前國民黨越修越退步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進步性、理想性較高的民進黨執政以後,即使統籌分配稅款內容及辦法爭論不斷,卻沒有斷然的決定修法。直到國民黨換了位置換腦袋,把「馬英九版 」通過以後,阿扁政府官員才公開說有修法的考慮。這大概是國民黨制定的、三年前修正的「財劃法」對當政者太方便、太好用了吧? 弄清楚誰從補助款得到好處,就容易瞭解為什麼補助款會成為爭執的來源。以一條橋樑改建的補助來說,受到經濟利益的有當地的民眾與承包廠商。得到政治利益的有號稱「爭取有功」的民意代表及主政者。不過,這只是表象的政治利益與經濟利益的歸屬。實質上,在腐化的政治社會,得到經濟利益的還包括民意代表、主政者以及事務官僚。承包廠商可能只是這些政客的經濟利益代理人或替身而已。 補助款也有受害人。你、我以及其他納稅人都 是受害人。不過,因為補助款利益集中在少數人身上,而租稅則分散由全民負擔,因此其他納稅人受害的感覺並不尖銳。比較明顯的政治受害人則是與上述政客競爭的人。這些受害人可能包括不同或相同黨派的政客,因為以個別政客為中心的經濟與政治利益考量與黨派的利益並不是完全一致的。永遠受害的則是包括改革力量在內的新興政治勢力。新興的政治勢力不可能就地方獲得補助款去向選民邀功,也不可能由承包商的利益得到經濟或政治利益。由這個角度來看,補助款是保守勢力的工具,是保護既得利益、維護既存體制的要素。 行政院游院長在財劃法覆議成功之後承諾在三個月內提出修正案,建立一套可長可久、公平公正的財劃制度,把錢、權、人等三項施政的要素配套下放給地方政府,令人欣慰。個人認為配套之一就是補助制度的法制化與透明化。真能做到這樣,補助款才不會成為內耗的亂源與鬥爭的工具,新政府才能去除人民「換了位置換腦袋」的疑慮。也真能做到這樣,政黨輪替以及民進黨的存在才有意義。

台灣與中國、美國──『江八點』與『台灣關係法』

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江澤民的舊唱盤 每年到了舊曆除夕左右,中國領導者照例要發表對台灣的談話,彷彿是音槽磨損的舊唱盤。今年則是將老歌用CD重新灌過,只不過,還是沒有身歷聲的效果。特別是在台灣舉國陷入彩券的瘋狂之際,內閣改組的連續劇還在上演,似乎是虛應故事一番,並不期待台灣會有嚴肅的回應。 在中國國家副主席胡錦濤、以及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的江八點七週年談話中,除了老生常談的「一國兩制」、「和平統一」、以及硬拗的所謂「九二共識」,一貫把台灣當作像香港、澳門一樣,也就是亟待解決的問題,倒也加了一些新的成分,特別是,雖然並未指名道姓,不得不體認到陳水扁上台以來,由行政權的控制逐漸擴及國會多數的現實。 我們也注意到,相較於先前對於台灣獨立的強硬定義,也就是住張保持現狀、不願意談判的人都是台獨,此回改採負面列舉的方式,也就是台灣人要求當家做主不能算是台獨,同時也對民進黨心戰喊話,只要廢除『台獨黨綱』,就不算是台獨。由此可見,中國對於多少台灣的住民反對統一,心理約略有個譜,要不然,連國民黨、親民黨都要列為獨派。 在企圖縮小打擊對象的同時,中國對於民進黨內部的多元化立場,似乎已經稍有知覺,看來是要刻意區隔民進黨與執政當局,也就是要拉攏謝長廷、打擊陳水扁,只不過,長扁的中國政策原本不分軒輊,而任何被中國沾到的政治人物就是票房毒藥、被外敵威脅打擊的人反而會被肯定。其實,當陳水扁的人馬進駐民進黨中央,分化的手段就行不通了。 甚至於,民進黨膽敢背離本土的路線,恐怕政黨體系馬上變動。在盲人摸象中,胡錢的遣詞稍有調整為台灣民眾比較熟悉的用字,只不過,看來比較像是《中央日報》思維,譬如「挑動省籍矛盾、製造社會紛爭」等等,恐怕只會害到立場相近的國民黨,更不用說想要贏到台灣百姓的心。對岸的台灣通,對於台灣人在想甚麼,恐怕還真要更加努力一番。 當然,文化認同是此回訴求的重點,也就是以原生的本質主義來看台灣人的意識,將中國視為母體、或是核心。其實,這是集體認同如何產生的議題,而非血緣、或是文化來源的羈絆。中國並不了解,如果將所謂的中華文化認知為漢人文化的話,只能算是台灣多元文化的成分之一而已。 從滿清、日本、到國民黨,台灣人不只不想專制統治,也不想被外來政權統治,包括中國,那麼,中國的領導者所謂尊重台灣人的權益,是否也包括民族自決權?也就是說,是否願尊重台灣人渴望有自己的國家的渴望?中國又如何保證,台灣人被宰制、殖民的歷史不會重演? 台美關係的新紀元 戰後以來,美國一直是台灣人最佳友人,除了提供國家安全的保障、經濟發展的挹注,更在追求自由民主的道路上提攜,特別是在台灣兩次總統直選的過程中,美國都派遣艦艇前來義助,讓我們心存感激。 當然,在冷戰時期,美國為了「聯中制俄」,與中國先後簽訂了包括『上海公報』在內的所謂三大公報。美國在三大公報雖然「承認」(recognize)「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卻只願「認知」(acknowledge) 中國所宣稱的「中國只有一個,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這就是美國心目中所謂的「一個中國政策」(one China policy),與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大相逕庭。 大體而言,在這樣「戰略清楚、戰術模糊」的外交作法下,美國對於中國對台灣主權歸屬不置可否,至多是在『上海公報』中巧妙地「認知」(acknowledge) 到:「台灣海峽兩岸的所有中國人都主張,中國只有一個,而且台灣為中國的一部份」。這裡的玄機是要讓台灣人自己去決定:如果台灣人自我認定不是中國人,那台灣當然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在冷戰結束以來,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對於變動國際體系結構尚在摸索,或許因此有擦槍走火的「三不」。現任總統布希則對於領導世界政經秩序信心十足,特別是在以亞太為中心的全球戰略中,對於中國不卑不亢,除了不願意再提過時的三大公報,更是一再主動對於台灣表示友好。 在短短幾天內,布希總統在亞洲之行前向美國人廣播,公開將台灣與加拿大、澳洲、以及紐西蘭並列為「好朋友」(good friends),又在日本國會演講時提及對台灣的「承諾」(commitment),在中國清華大學的演講、以及與江澤民的共同記者會上,一再強調根據『台灣關係法』來幫助台灣防衛自己,都在在讓長期被中國孤立的台灣人民心存感激。 我們也看到,布希總統堅定地以「和平解決」(peaceful settlement、peaceful resolution) 來回應中國的「和平統一」(peaceful unification)。同時,他也提及希望台、中進行「和平對話」(peaceful dialogue),特別是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架構下是否有復談的誘因。 我們主張,在追求和平的普世價值下,在對等、平行的原則下,台、中兩國應該朝關係正常化來走向,中國不應為復談作任何設限。我們也呼籲美國友人能強化『台灣關係法』的落實,甚至於作必要的更新。最後,我們更熱切期待國人能深思自己的國家認同,也就是說,唯有我們願意相信「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之際,國際社會才有可能接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說法。

新世紀對談–日本左派 VS 台獨

曾齡儀◎在日台灣同鄉會理事 2002年1月27,日本左派學者在東京的市民中心舉辦了一場「戰後日本的台灣問題」研討會,司會者富山一郎以年輕學者森宣雄的新作「連鎖台灣/日本的殖民地主義」為引言,邀請人權活動家三宅清子、松永正義、太田昌國、駒入武等左派代表進行演說,並破天荒地邀請了主張台灣獨立的在日台灣同鄉會林建良會長發表演講。這是戰後台獨派與日本左派的首次對話。 日本左派原本以追求自由、反体制、重視人權為訴求,這些主張和台獨派的信仰極為相似。當初在國民党極權統治之下,率先反對党國体制、提倡建立公義人權、自由開放社會的便是台獨人士。 然而,戰後的日本左派受到非戰思想的影響,反對國家擁有自己的軍隊,並且過度美化了中國的社會主義路線,完全無視中國擴張軍備、獨裁高壓的作風正與左派的基本精神相違背,這種親中一面倒的盲目崇拜當然與台獨人士的理念背道而馳。反觀日本保守派與台獨交好的原因正是基於彼此具有共同的信念,雙方皆認為「備戰是為了避戰」,為了遏止中國霸權侵略,維護亞太地區的和平與安全,日台皆必須保持高度的危機意識並強化與美國的合作關係。「當『周邊有事』時,日本亦不能置見度外」便是日本保守派的主張,也是台灣保障國家安全的重要助力。 日本左派一向以中國觀點來檢視台灣,將台灣問題放在中國的架構下研究。然而,強調台灣國家主体意識的李登輝和陳水扁兩人受到主流民意的肯定當選總統,以及去年年底的改選中,主張台灣獨立的民進党成為國會最大党的事實,想必帶給左派學者很大的衝擊,也是促使他們願意與在日台獨派進行對話的原因。事實上,參與這場研討會的左派學者雖然對台灣保有一定程度的關心,但仍普遍缺乏掌握台灣真實狀況的能力。他們坦承,對於台灣的認識主要是透過相關書籍的閱讀,在聽了林建良會長「迎向新時代之日台關係」的演說後受到相當大的挑戰。林氏在演講中語氣堅定地指出,隨著世代交替和政權移轉,台灣人的國家認同將更加明確,也將以更嚴格的眼光審視對日外交。台灣沒有權利干涉美日同盟的締結與否,但不論今後日本採取什麼政策,「拒絕中國統一、建立新而獨立台灣國」的目標絕不改變。主辦人森宣雄表示,雖然彼此仍未找到交集,但是透過首次的對話將有助於雙方的相互理解,對於研究台灣問題的左派學者而言亦具有實質的功效。 「對話」是文明人類解決問題的主要方式,雙方本著平等尊重的態度,以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為前提進行訊息的交換和解讀。俗話說:「真理愈辯愈明」,往往就在一來一往的對答中釐清了盲點、找出了真相。此次的研討會是一個良性對話的開始,日本左派展現了重新認識台灣的誠意,而在日台獨派也頗具「深入虎穴」的勇氣,期待未來雙方仍能繼續保持對話的機制,共同尋求符合日台人民的最大利益。

晶圓廠赴中國投資對台灣影響與衝擊

一、台灣IC工業的重要性 台灣是全球資訊電子產品的生產重鎮,而IC是其電子產品的關鍵零組件,產業關連效果大,附加價值高,屬於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型產業,是台灣目前的生產主力,亦可說是台灣在國際間最具競爭力的策略性工業。台灣IC工業完整的垂直分工體系,以及以科學園區為核心之產業供應鏈和產業群聚效應所產生的整體效率,已是全世界最有效率的典範,這也是今天台灣IC工業能夠保有強大競爭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台灣IC工業總產值在全世界居第四名,僅次於美﹑日﹑韓。IC設計業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名,晶圓代工產值及技術則居全世界領先地位,IC封裝也居全球第一。整體而言,我國IC工業在全球的影響力遠超過韓國及日本,僅次於美國。 二、中國的IC市場 近年來,中國快速吸收台灣資訊電子業者的資金,已成為全球資訊電子產品的生產基地,中國的IC市場以及IC工業,由於台商的貢獻,正在成長中。根據Gartner公司的分析,2001年全世界半導體市場值1,861億美元,中國市場120億美元,佔全世界6.45%,遠小於美國和日本,也比台灣市場還小。 Gartner公司預測2005年全世界市場為3,307億美元,而中國市場為280億美元,佔全世界8.47%。我們估計台灣屆時市場應已被中國超過,但差異不會太大。目前中國的IC 有90% 以上是依賴進口,中國加入WTO之後,開放市場更是局勢所趨,中國的IC工業估計比台灣落後十年以上,中國不會為了要保護前往中國投資的IC工業而以關稅障礙造成不公平的競爭,傷害其成品工業的。況且IC的終端客戶並不是一般廣大的消費大眾,且具有輕﹑薄﹑短﹑小之特性,空運非常方便,因此未必要在接近市場當地製造,才能取得中國市場。赴中國投資晶圓廠就能受其保護,以取得中國市場,只是中國吸引外資的策略說帖。 三、八吋晶圓廠赴中國投資對台灣的衝擊 經濟是台灣的命脈,政治的籌碼,台灣下一波高科技產業升級所帶動的經濟效益尚未顯現,IC產業顯然仍是台灣未來五年至十年的重要經濟基礎。八吋晶圓廠是台灣目前的主力,十二吋晶圓製程技術仍未大量驗證是否具有經濟效益。目前中國最想要的是八吋晶圓廠,並非十二吋晶圓廠。二○○○年中國國務院第十八號文件顯示,IC產業為其發展重心,而上海、北京、深圳、蘇州更是全力爭取IC產業進駐。如果現在台灣開放最具競爭力的八吋晶圓廠赴中國投資,無疑是幫中國建立目前最缺乏的IC工業生產體系,也就是幫中國建立完整的垂直分工體系以及產業群聚效應,包括人才的培養及經驗傳承的累積,甚至將資本市場活化起來,以挑戰台灣目前IC產製中心的地位。中國的八吋晶圓廠建立起來之後,由於供應鏈之關係,台灣的IC封裝、測試,甚至IC設計就可能更快速移往中國。台灣留下的可能就是一個殘缺的、自認為技術領先的、專門幫歐美大公司代工的十二吋廠產業,這絕不是我們樂於所見的IC工業。 四、企業全球化經營絕不等於企業中國化 企業全球化經營絕不等於企業中國化,IC工業如果刻意專注於中國市場,其實就是在限制自己全球布局的空間。正如自由時報二月三日社論所言,現在台灣的中國熱,是建立在「中國將是世界經濟火車頭」與「台灣將會被中國打垮」的兩項迷思之上。台灣目前是全世界晶圓代工產業最強的國家,晶圓代工是需要很複雜的製程和管理技術的,第二名的新加坡還落後一大截。台灣非常有機會持續保有IC生產競爭優勢,供應此一重要零件給予全球資訊電子公司,基於國家整體利益考量,八吋晶圓廠赴中國投資,此刻並無迫切性,應審慎評估、有效管理、延緩開放。所謂「去的早不如去的巧」,先卡位未必先贏。台灣晶圓代工廠可以先設行銷據點,對中國的IC設計公司提供代工服務,並藉以瞭解市場,才是根留台灣的作法。 晶圓廠赴中國投資對台灣的衝擊 一﹑請簡單說明一下IC工業的重要性。 答:IC是3C產業(computer/ communication/consumer)最重要的精密零件。IC工業的產業關連效果大,附加價值高,屬於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型產業,是攸關台灣國家競爭力的策略性工業。 二﹑台灣的IC工業在世界地位如何 ? 答:全世界有IC生產製造能力的國家估計應不超過20個,有較完整的產品開發﹑生產製造以及週邊工業支援體系的國家更是在10個之內。台灣IC工業總產值在全世界居第四名,僅次於美﹑日﹑韓。晶圓代工則居全世界領先地位,IC設計業僅次於美國,居第二名,IC封裝產值亦居全球第一。整體而言我國IC工業在全球的影響力遠超過韓國及日本,僅次於美國。 三﹑從需求面來看,台灣國內IC市場地位如何? 答:台灣由於是全球資訊電子產品的生產重鎮,許多產品產量都居世界第一,因此對於IC的需求量一向很大,過去一直居全世界第三名,僅次於美﹑日。近年來由於資訊電子產業很多工廠移到中國,使得中國的IC市場需求,有超過台灣的趨勢。目前雖然系統設計以及IC之選用採購權仍掌握在台商手上,然而隨著資訊電子廠商的研發已有在中國落地生根的趨勢,台商此一掌控權,日後未必能確保,然而如果晶圓製造能夠留在台灣,對於確保台灣的國家安全以及產業競爭力將有莫大保障。 四﹑請解釋一下所謂的IC工業體系。 答:請參閱下面二個圖表。傳統的IC工業是垂直整合型的,例如美﹑日﹑韓各大IC公司,同一個公司涵蓋了產品開發﹑晶圓製造﹑測試,甚至於IC封裝。晶圓委外代工的觀念創始於台灣,目前則風行至全球,這是一個產業分工的觀念。晶圓廠兼具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特色,IC設計則為技術密集產業。此外IC工業之週邊支援體系也是很龐大的產業,例如潔靜室之興建﹑設備﹑化學品﹑氣體﹑晶圓材料﹑光罩…….等等,而穩定的水﹑電供應以及有活力的資本市場尤屬必要條件。 IC產業分工概況 公司性質 工作流程 範例 IC產品 光罩 晶圓 封裝 測試 產品 無晶圓廠之IC公司(或稱設計公司) 威盛 凌陽 聯發 ★ ★ ★ 光罩製作 台灣光罩 台積電 ★ 晶圓廠代工 台積電 聯電 ★ ★ IC封裝/測試 矽品 日月光 ★ ★ 有晶圓廠之IC公司(簡稱 IDM) […]

Republic of China–混淆的名稱,台灣的悲哀

林昌明 李正修 溫昆達 何旻凌◎中山大學 財管所 企研所 我們是四位從台灣到匈牙利的國際交換學生,去年11月初的時候,我們利用學校的假期到瑞士去旅遊,但是由於我們不合適的 “Republic of China”護照,讓我們受到很沒有尊嚴的待遇,這實在不是我們台灣這經貿大國所應有的”國格”,以下就將這整個過程做一詳細的描述。 有簽證卻無法入境 凌晨五點跳下行駛中的火車 11月1日(2001年)傍晚我們一行四個人從匈牙利布達佩斯坐火車出發前往瑞士蘇黎士,約在2日(星期五)凌晨5點時火車從奧地利進入瑞士邊境,瑞士的邊境警察上火車查護照和簽證,就在睡夢中我們被叫醒,我們四人之中有兩人持有瑞士簽證,而另外兩人則只持有申根簽證(因為我們從駐匈牙利代表處得知從10月1日起台灣人持申根簽證就可以進入瑞士),在檢查完後其中的一位長官就命令邊境警察把我們帶下火車,他持的理由是我們兩個沒有瑞士簽證,那時我們也覺得納悶,於是我們就跟他解釋說我們是台灣來的,從10月1日起台灣人持申根簽證就可以進入瑞士,這消息還是從台灣代表處證實得來的,況且前陣子我們的同學也是持申根簽證就可以進入瑞士,不過我們的解釋並不被接受,那個邊境警察說我們的身份並不適用,堅持將我們帶下火車,我們也只好很無奈的收拾行李跟著下車。 當我們走到車廂門口時,發現火車已經開始開動了,不過那些邊境警察不顧我們的安全,竟然叫大家從車廂往月台下跳,那時我們都背著重重的行李,跳下月台時大家都癲癲頗頗的,差點摔倒,那時室外的溫度約為零度,大家身體不自覺的發抖;後來我們兩位沒瑞士簽證的同學被帶進不同的兩間訊問室,所有的行李都被打開逐一詳細的檢查,最後再把我們帶上火車遣送出瑞士回到奧地利去,在其間的過程,我們還是一直試著解釋台灣人持申根簽證進瑞士的合法性,甚至請他們打電話到瑞士的台灣代表處,希望他們求證一下,結果他們根本不理會我們的解釋與要求。 台灣就是台灣 台灣不是泰國,更不是中國 到了最後,我們被警察帶上往反方向的火車,在車上時,那位執勤的警察就要寫遣返單之類的文件,我們在一旁看著他在單子的國籍欄上寫著”China”,我們才知道我們從一開始就被認為是大陸的偷渡客,所以我們馬上糾正他說”We are Taiwanese, not Chinese. It is different.”,說了好久,他才勉強改成”China / Taiwan”,甚至之間還一度把我們聽成來自泰國(Thailand),我們還是一直說這並不正確,我們並不是來自『CHINA』,最後他報告他的長官,他的長官跟我們說”I know you are Taiwanese, but you live in China.”,我們簡直是氣炸了,重申”We are different state.”慢慢他也覺得有異,就拿出一份文件查了一下,發現台灣的確是在免簽證的名單上,接者他們又把我們的護照拿過去詳細檢查,看看是否是假護照或是假簽證,檢查了很久很久,確定找不到任何問題後,才終於悻悻然地在我們的護照上蓋了入境章,不過他們什麼話也沒說,只說了一句”Oh, It’s a new rule.”了事,連一句道歉的話語都沒有,甚至就不理我們了。 我們當然對這樣的錯誤以及態度感到很不滿,我們也跟他們說明我們已經約好朋友在蘇黎士相見,因為這種不應該的錯誤讓我們的行程完全延誤了,我們感到很不高興,也一再的表達我們的不滿,可是他們仍然一付事不關己的態度,就在邊境的一個車站(Buchs),他們叫我們下車,也不告訴我們如何坐火車回蘇黎士去,他們整隊人員就搭別班火車離去了,也不給我們任何的交代與安排,留下我們四個無助的台灣人在一個莫名其妙的車站獨自摸索。 台灣護照沒有任何台灣字樣 更讓外國人難以辨認 事後我們回想起來,瑞士的警察一看到我們的護照就把我們當作CHINA來的人看待,以致於我們遭受到這樣不應該受到的待遇。在歐洲,來自『CHINA』這個地方給他們的感覺大多是很不好的,舉凡治安、偷渡等問題,很多都與他們有關,但是我們台灣人卻要受他們的連累,這不是太不公平了嗎?以台灣人的國民所得、生活水準以及國民素質,卻被當作大陸人一樣對待,甚至還被懷疑是偷渡客,原因何在?答案就出在那本護照上,以我們發生的事情為例,當我們極力要說明我們來自台灣的時候,卻赫然發現整本護照上沒有任何台灣的字眼,找了又找,最後才勉強在出生地上發現有Taiwan的字樣,但是如果你是台北市或是高雄市出生的就更慘了,出生地上只會寫Taipei City或是Kaohsiung City,這時你要真是發生這種事情,那真是連解釋也解釋不清了! 而另外一方面,外國人根本沒幾個人搞的清楚ROC跟PRC有何不同,很多歐洲人都知道台灣,也對台灣的印象不錯,但是看到我們的護照,若是我們不解釋,一定第一個覺得我們是從中國來的,這時候他們就會多了很多的戒心,舉例來說,在我們進出匈牙利與奧地利邊境的時候的時候,一出示這本護照,由於被誤認為是中國來的,護照與簽證就會被多檢查幾次來看是不是偽造的。或是在刷卡退稅的時候,一看到這本像是中國來的護照,信用卡也常常被多確認了幾遍,遇到這種時候,常常是有苦難言,說也說不清楚。 支持更改護照封面 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所以以下有兩點是我們想要積極訴求的: 第一、支持更改護照封面並且直接加註台灣:我們知道外交部決定更改我們的護照封面,不過國內卻有一些民意代表或是統派色彩濃厚的政黨極力反對,我想這些人由於是特殊的身分,出國時往往會有禮遇,是不能體會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持這本”Republic of China”護照的辛酸的,以在國外換旅行支票為例,在銀行兌換旅支時,通常要出示護照,而他們常常會以為我們是大陸人,在收據單上國籍欄會標明的是China,也會給予我們特別的”關切”,我想我們要追求的只是一個合理且有尊嚴的待遇,讓外國人知道我們是從台灣來的而不是大陸來的,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第二、請外交部門知會瑞士當局:我們並不奢求道歉,只是希望既然他們有這個美意讓我們享受這種權利(持申根簽進入瑞士),就要確實的去執行,必須要確切的通知在第一線的執行人員,不要連已經實施的規定都還不知道,而且連台灣和中國大陸的護照都搞不清楚,既然我們已經遭受過這種不合理的待遇,只希望往後不要有類似的事情再發生,讓無辜無助的台灣人又再度受到傷害。

台灣民族論(上)

台灣人現在已發展成與中國人完全不同的民族。台灣人基於「民族自決原則」,有權利公開主張台灣獨立。本文試圖以科學的根據來論證台灣民族的形成。 筆者將先對「漢民族」的實質加以考察,探究部分台灣人難拋此念的原委,再釐清台灣民族的定義,最後展望台灣民族主義的未來動向。 「漢民族」不是民族 首先,我要考研所謂「漢民族」這個語彙。中國人常自稱「漢民族」,台灣人也相信自己屬於「漢民族」,而日本人也如此認為,且常以優雅的形容詞稱讚中國四千年悠久的歷史及偉大的文化。但是,到底「漢民族」的確實內涵為何?讀者曾認真思考過嗎? 「漢民族」一詞中的「民族」是何意涵呢?是人種(Race)?Volk?或是Nation? 在此,我們也許可先確定漢民族不具人種的意義。通常人種分為白色人種、黃色人種及黑色人種等,其中漢民族屬於黃色人種,這是任何人都知道的事實。 我們不知中國人在何時如何發覺自己是黃色人種,但中國人曾蔑稱白 色人種為「紅毛番」,黑色人種為「黑鬼」,即已建立獨自的區別方法。此點可由歷史得到證明。自鴉片戰爭(一八四○~一八四二年)以來,由於遭到慘痛打擊, 中國人對白色人種產生敬畏之念。另一方面,隨著洞悉黑色人種被白色人種當作奴隸後,愈對其產生輕侮之心。 對於同為黃色人種的其他民族,中國人亦會直接表現其優越感。他們 大體上認為,日本人、朝鮮人或越南人是中國人的後裔。就最近的「黃禍論」來說,其他的黃色人種或許會認為這是無聊的臆測或反彈,但中國人一定會自鳴得意地 認為︰「當然如此﹗」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是虛妄的說法,但這種人對中國大概不甚瞭解。中國人始終深信自己是上天的選民,這是無法以常識想像的。 嚴格地說,人種概念是依遺傳起源的身體特徵之一定組合來分類的。 用以辨識的遺傳特徵,有眼睛、頭髮顏色及形態、鼻型、身高、頭蓋指數等,從而分為印歐人種(Caucasoid)、蒙古人種(Mongolaid)以及黑 色人種(Negroid)三種,此點大體上合乎白色人種、黃色人種以及黑色人種的通俗分類(但膚色最黑的印度人屬於印歐人種,美國印地安或愛斯基摩人屬於 蒙古人種)。當然,中國人、日本人、朝鮮人和安南人等,都屬於蒙古人種。 然而,遺傳上被認為不會改變的身體特徵,有時也會因環境與其他因 素的影響而有所改變,此點已在對夏威夷日裔移民子孫的研究中獲得證明。如柯羅曼(W. M. Krogman)所說︰「人種不是生物學上被明確定義的實體。現在只能認為那是暫時性的定義。人種具有通融的可塑性,可因時、地、環境而有所改變。」(一 九五八年,東大出版會發行《社會學講座五︰民族與國家》)因此,我們不應有人種偏見。 Volk與Nation 那麼漢民族的「民族」之意是否為Nation?大部分的人似乎都這樣沿用。遺憾的是,這是錯誤的看法。漢民族的「民族」絕對不是Nation,而是Volk。 也許很多人首次聽到Volk這個名詞。日語將其譯為「基礎集團」,這是取自德語的專有名詞。不過,由於一般人都認為此一譯文語義生硬,大多使用原文。有時亦以「民族」的譯詞代用,但必須加以註明。例如︰ 「在提及古代的民族問題之前,對所謂『民族』一語應力求瞭解。今 日我們使用古代以及中世紀之間的所謂『民族』一詞,其實是Volk之意,而不是Nation。那麼,為何明知有這種區別,又一再使用容易使人混淆的『民 族』一詞呢?這是由於至今尚無完整的慣用語彙之故。因此,基於如下的理由而不得不使用民族一詞。在資本主義出現之前,並不存在Nation,此點必須加以 說明。唯在現階段,與其說以前沒有民族,不如說以前就存有Volk,以此種結構上的變化來掌握Nation,才能正確釐清其間的差異。第一,與其說從無變 為有,不如說以前就有Volk,它因完成結構上的變化而成為Nation。第二,Nation當然是以言語、地域、經濟生活和文化共通性中表現心理上的同 一性格為基礎,從而產生一個集團,但何以分散性很強的Volk能在這樣的條件下完成整合呢?這是因為存有一種推動之力將Volk整合成Nation。隨著 Volk與Nation的涵義日益明確化,也能藉此釐清其間的關聯……」(一九五二年、岩波書店發行,歷史學研究會編《歷史中的民族問題》–歷史學研究 會一九五一年度大會報告,藤間生大︰〈古代民族問題〉) 連藤間教授這麼著名的歷史學者都在應稱Volk的場合也改稱「民族」一詞,且認為並無不妥之處,因此一般人不知Volk概念,而將其與Nation相提並論,當然也無可厚非。但確切地說,Volk和Nation在涵義上是不同的。 不過,對Volk與Nation的不同與其關聯性,在前述藤間教授的引文中雖已明示其概要,但仍須做更詳細的說明。在此,筆者不得不大幅引用論著,以闡明一個新的概念,讓讀者能充分瞭解。 「民族(Nation)是在基礎集團(Volk)長期發展的過程 中所形成的。人類在出生之後,同時就成為『民族』的一員,並在其中滿足種種的欲求,與同類們透過共同的言語與風俗習慣,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融入集體的感情, 並透過人類漫長的歷史漸漸深化。從所謂原始共同體的階段到現今的民族,其具體的演化過程與原因尚存在許多對立的觀點…… 中世紀的封建社會還未形成現今的民族。 所謂封建,顧名思義是以各地的領主諸侯為中心,細分為許多自給自 足的地域,從而人民也各自對這些地域強固地保持其特殊性與封閉性。當然,各地域的上層之間互有交涉,當時基督教和拉丁語超越今日的民族框架而具有普遍性, 但下層的大眾並非如此。其次,在中世紀的身份社會中,上層與下層階級的共同體意識還不充分。當然,中世紀的領主或武士與農民的關係,若與奴隸制社會相比, 確實階級間的關係已較接近,但上層與下層之間仍存在很大的斷層,全體都為一個民族的集團意識,還停留在未發達的階段。 如此,中古歐洲以地域的分別及階層的分別,而區劃成水平和垂直兩方面的階級,故民族的文化共同體還難於成立。」(一九四七年,《哲學研究》第三百六十二期,臼井二尚︰〈民族發達の諸段階〉,頁二十四) 停留在此階段的所謂未發達之潛在性民族,一般都稱之為Volk。Volk是繼部族階段之後,統合幾個部族而形成,其中包含不少方言的差異,唯其全體並非十分明確,而是從做為一個共同的民族集團逐漸凝聚而成。總之,Volk可以歸類為對應於封建制度階段下未發達的民族。 「近代的歷史,即是此種Volk打破地域與階層障礙,落實明確的 統一共同體的過程。封建體制因為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發展而逐漸步入崩潰之途。商品超越以往封閉的框架,為對應這種狀況,使當時不過是形式上存在的國王與新 興商人因需要而相結合,以抑制領主諸侯的權力,樹立統一的中央集權國家。在經濟上,其規模即相當於國民經濟(Volkswirtschaft)的範圍。由 於此種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不得不排除過去地方的封閉性,禁止地方的稅制或貨幣等,在廣大的範圍內建立同一性。而為消除各地方言的差異,從而廣泛地普及新 興的國語,也是在這個時期…… 但必須指出的是,統治中央集權國家的是君主王朝,人民只不過是此王朝或國王的被統治者而已。…… 正如米雀斯(R. Michels)所指出的,『對民眾來說,路易十四時代所謂的祖國概念,只是王朝國家和忠愛王朝的義務之還原。』此處所反映的即是『朕即國家』(Ll Etat, c’est moi)的著名說法,可見民眾還欠缺自覺性的民族意識。Volk還不能充分排除階層性或垂直性的障礙。 […]

針對「新護照加註台灣」一事之聲明

北美洲台灣學生社 2002年1月20日 外交部日前公佈「新護照加註台灣」之版本,創下主權國家自我矮化為「地區」之世界首例。本社對於此事表達極度關切,在此提出聲明。 推動「新護照加註台灣」一事其本初衷乃是因為「中華民國」的英文名稱 (Republic of China)容易在國際上被誤認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而造成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之國人在海外旅遊及入、出境通關檢查時不必要的困擾及麻煩。對於外交部在便民考量下研議於新護照加註Taiwan,海內外國人多持贊成態度。意外的是近日外交部公佈的版本,所加註的英文竟然不是單純的 「Taiwan」(台灣) 一字,而是 「Issued in Taiwan」(在台灣核發)。換言之,原本會在國際上被誤認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我國護照,在外交部的改版後將可能被誤認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在台灣地區核發」。 一本容易一眼即辨識的台灣護照(Taiwan Passport) 與在台灣核發 (Issued in Taiwan)是完全不同意義的。當國際社會已日漸把台灣當成是一個擁有主權的民主國家來對待時,外交部宣稱自己的國家為「台灣地區」的舉動,不但矮化了台灣國家主權及國格,讓人誤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區,更是幫助了中國宣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不正確說法。對立法院院會通過,中華民國國號的英文官方名字為 Republic of China,因此護照封面中、英文國號應維護其正確性,不得增減任何文字的決議,台灣學生社深表遺憾。我們認為中華民國憲法上並沒有規定英文國號,加註台灣並無違憲的問題。 北美洲台灣學生社是一個以『推動台灣學生關懷台灣本土,建立自由、平等、民主國家』為宗旨的跨校性留學生團體。本社基於關懷台灣及維護國家主權的立場,建議外交部取消「Issued in Taiwan」(在台灣核發)之決議,單純加註「Taiwan」(台灣)一字。
Previous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