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雜誌 創刊號' 封面

公民投票入憲的意義

最近蘇格蘭及威爾斯舉行公民投票,以決定是否設立獨立議會及擁有部份地方自治權。最近幾年來,世界各國以公民投票決定國家重大事務或公共政策的例子甚多,如一九九四年阿爾巴尼亞公投通過採用新憲法,波士尼亞境內的塞維亞公投拒絕接受國際和平案,一九九三年馬拉威公投廢止一黨專政建立多黨制,巴西公投決定維制總統制,俄羅斯公投通過社會經濟改革案,意大利公投採用新選舉制度,一九九二年愛爾蘭公投決定墮胎合法案,加拿大公投否決修憲案,丹麥、愛爾蘭、法國、奧國、芬蘭、瑞典、及挪威公投決定是否加入歐洲聯盟……等等。這些例子顯示公民投票制度是世界的潮流。 公投之蔚成世界潮流最根本的原因是代議制度是間接民主,也是菁英決策,往往與民意有高度落差,尤其選舉制度如不健全時,代議制度會產生甚多弊端。為了彌補代議制度的不足(而不是取代),直接民主式的公民投票自然成為現代民主國家的決策機制。國人對於公民投票似乎尚有嚴重誤解,尤其執政的國民黨對它更是有太多疑慮。四年前立法院即有公民投票法草案的提議,至今仍因國民黨的反對而未能通過。據筆者所知,國民黨反對公投立法最大的原因是,它只是「創制複決法」而不要「公民投票法」,而且實施範圍僅限於地方自治事項而不及於全國性事務。 其實,將公民投票與創制複決分開是對公民投票的誤解。創制與複決只是公民投票的形式之二。創制複決是對法律的公民投票。其他的公民投票形式有對憲法(制憲與修憲)的公投,對國家重大事項或政策的公投,這些形式的公投在其他國家行之有年而且頗為頻繁。只實行創制複決而不實行全面公民投票是對「主權在民」的折損,尤其在多元民主的世界潮流是一個開倒車的現象。 因此吾人認為現行憲法第十七條規人民只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是落伍陳舊,違背現代主權在民原理的,尤其第廿七條將中央性的創制複決,交由中央民意代表機關--國民大會行使更是違背公民投票,應由公民直接行使的原理。因此吾人認為這兩條憲法條文應加速修改,以符合現代民主趨勢。 今年修憲過程中,民進黨原先堅持公民投票入憲,後來因修憲政治妥協,與國民黨簽定同意書在「下次修憲」處理,令人感到遺憾,也令人感到疑慮下次修憲是否真正會優先處理這個問題。在學理上,公民投票的權利是主權在民原理下的必然權利,不必在憲法上明文規定才能實行,但現行憲法有上述違背主權在民原理的規定,吾人認為應該儘速修憲以匡正其謬。 至於公民投票法的立法,在程序吾人認為在公投入憲後再行處理,在法理上比較週延。但是並非有公民投票法之後才能舉行公投。在其他沒有公投法的國家,常以特殊立法(AD HOC.)的方式,例如訂定一個「公娼制度公投法」來決定公娼問題,或是根本不必立法由政府自動舉行某事項或政策的公投。前者既有法律根據自有其法律所規定的效力,而後者則有政治上的約束力,一個有責任的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當然是要遵守的。 吾人希望執政黨及在野黨都要重視公民投票的重大意義,儘快將公民投票納入憲法並制定公民投票法,使公投制度早日建立,融入世界民主的主流。

老來關心──書法家陳雲程訪談錄

轉入一條ㄇ字型小巷,突然像走入時光隧道--兩旁是五○年代的仿日式老舊宿舍,迎面一條長長幽深的花徑。這裡沒沒無聞地住著九十二歲的台灣書法文化的國寶陳雲程老先生(一九○六~)。除了還要應付一些無禮的索字客之外,蒔花、品茶、作字,是他老來的生活。他常寫一幅字,大意是老來那管人是人非,關心的尚有一事:「只在花開花落」,但他的內心卻是時起時落。陳老教授深知生在目前這樣一個混亂不安的時世,常有出關、浮海的遐思--我們不也都是這樣嗎? 書家陳雲程,竹南人,現居台北市,他的行、草書,線條細勁飛揚,造形奇正相生,行筆率意,一派天真爛漫。在台灣書壇行、草書十分衰落的今天,能夠看到這樣高水準的傑作,真是令人振奮。 陳雲程雖然六十九歲從師範大學辦總務退休之後,才以書法為專業,但他有家學的淵源。小時後父親曾為他打造一枝「鐵筆」,以鍛練指、腕力及臂力。留學日本入早稻田大學攻讀經濟科期間,曾先後從日下部鳴鶴及本史邑學書。前者是日本近代書法的改革者,曾跟一八九○年攜帶一萬數千帖拓本赴日的中國書家楊守敬學魏碑;史邑則是鳴鶴革新派弟子比田井天來的學生。鳴鶴的書法仍是學者之書,他的書法觀念仍是中國傳統式的;天來則主張書法乃藝術,所以要強烈發揮性情,表現個性。繼承他這種觀點的弟子們,便徹底改變了日本書壇的面貌。陳雲程回台之後,以業餘身份,考取了很難通過的書道老師檢定考試,「二二八」事件期間,他以「棄職出走」,逃過了浩劫。 後來,經友人介紹,到師範大學,以他的經濟專長辦總務,又在師大的書法社當指導老師,直到退休。退休後曾受聘為東京墨藝專科學校的名譽書法教授。台北市西區扶輪社曾為他出版了三冊書法集,中國的西冷印社也曾轉載其中的書論。 陳雲程先生的楷、行、草書都極佳,而以草書最具個人風格。陳教授的草書融合了二王體系、于右任的標準草書,以及十世紀日本藤原體系的平假名書法,所以流暢自然,迥出時流。這種特異的融合,不但是陳雲程的個人特色,也是台灣書法二十世紀末期一種獨立面目。可貴的是,陳雲程以藝術為依歸,能夠消化這些外來的影響,而獨樹一幟。已故的台灣書法曹秋圃稱賞陳雲程為「狂雲」,真具慧眼。尤有進者,陳雲程是百年台灣書法史上少數碩果僅存的見證者,在維護本土文化的觀點看來,能不珍視嗎? ◎我們封面上的題字是請陳雲程老先生特地為我們寫的。

台灣憲政改革的政治分析

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眾所周知,憲法的制定很明顯的是政治行為。 It may appear to be a truism to state that constitution-making is the pre-eminently political act. Daniel J. Elazar (1990:3)   在國民黨與民進黨聯手、新黨消極抗議之下,第4次修憲於7月18日完成,達到了凍省及中央政府體制調整的目標,進入「中華民國第二共和」。   本研究首先試圖要探討的是此回修憲的政治背景何在?我們將分別從政黨政治生態、政府無能、及政黨組織著手。其次,我們要探討的是主要的憲政爭議為何?我們進而歸納在各政黨的認知裏,他們各自追求的憲改目標為何?各自的策略為何?進而評估這回憲改的得失為何?最後,我們在結論將指出未來的可行方向,並提出另類的規範性(normative)建議─大幅度的修憲(或制憲)應該有人民的廣泛參與。   在尚未進入正文之前,我們有必要先舖陳本研究的途徑(approach)。我們以為憲政改革不是單純的憲法法理問題,因此必須從整個政治體的剖析來著手,否則不免有盲人摸象之憾。   在這個基本認識之下,憲政體系的設計必須同時考量三個交互影響的層面(Elazar, 1990):政治制度的配置(含憲政、政黨、及選舉制度),政治權力的分配(包括選舉或黨內派系互動)、及理念或價值觀的實踐(比如效率或代表性孰重、族群多元與國家整合的兼顧)。   在這樣的安排之下,我們進一步援引「新制度論」(new institu-tionalism)來了解政治人物的行為:政治制度界定了他們的理性,從而決定了他們凡的政治行為,因此,憲政體制以及其他政治制度的設計,可以視為菁英進行權力鬥爭的競技場。 政黨政治的生態   近年台灣的政黨體系正面臨急遽的轉型,當前的三大黨的國會實力大致是4:2:1,呈現出一大、一中、一小的態勢,然而,現有的政黨刻意模糊其訴求以擴張選票,尤以1995年年底的三屆立委為甚,對許多選民來看,三黨分別高舉的「捍衛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式的台灣獨立」並無多大差別,造成傳統的政黨認同逐漸失去吸引力。而民進黨與新黨在1996年又三番兩次飛象過河般合作,除了造成分別支持統、獨的選民頓時不知所措外,更加速政黨認同的式微,選民的疏離感日益高漲是可以預期的。      中國國民黨是源自中國的流亡政黨。在過去,它的體質近似於蘇聯的列寧式共產黨,試圖以一套意識型態來支配整個社會。又由於這個獨一無二的黨控制一切國家機器,學術上稱為黨國體制(party-state),即一般所謂的「以黨領政」(1) 。   目前李登輝大致上掌有黨機器,算是學理上所謂的「旁系出走政黨」(lateral seceding party)(di Palma,1990)。為了防止政權面臨瓦解的危機,李開始以局部性的自由化改革來進行轉進,不僅破壞國民黨的領導階層,又與舊有政權的殘餘勢力以及其忠貞黨員劃清界限。在形式上,李登輝仍然高舉中華民國的看板,實際上卻不想背著原有體制的包袱(2)。由於嘗試把國民黨改頭換面成為美國式的選舉機器,並且試圖走出舊有政治體制的陰影,這個本土化的政黨因此觸怒死硬派,被視為出賣國民黨。   面對充滿敵意的舊勢力,李登輝拉攏殘留在黨與國家機器內的「外省人」,與宋楚瑜、李元簇、王作榮、錢復、徐立德、馬英九等少數舊核心份子進行實質的「族群協和」(consociationalism),也就是王作榮所謂的「由台灣人主導與外省人共同統治與當家」。他並且積極透過民意代表的選舉來與本土的地方派系與財團結盟,同時也相當有默契地不斷與民進黨配合,比如對付郝柏村、以及連戰的行政院長同意權。他目前排除新黨而公開與民進黨合作,希冀以台灣的民主化來鞏固其政治權力。   民主進步黨原先承續黨外時代的抗爭精神,是島內各路反對國民黨勢力的鬆散結盟。由於其成員多為本土人士,因此一向被視為「台灣人的政黨」,是台灣人團結的象徵。同時,它在1991年搶先通過『台獨黨綱』,確認台灣獨立的訴求;它又打著關懷弱勢、打擊不義外來政權的旗幟,令人覺得它在道德上高人一等,是主導社會改造的良心。   民進黨一向以社會動員來挑戰國民黨政權(3),藉之來累積政治資源,因而逐漸能取得中華民國體制內的三分之一國會席次。不過,由於選舉的參與容易帶來政黨的馴化,再加上這些席次並非如民進黨原先所期待的線性般成長,民進黨人士開始躊躇不決,對自己的認同有所懷疑。首先,台獨的訴求似乎在短期內換不到選票;而社會改造也不是像初期只要喊口號、或是收編幾個社會運動領袖即一蹴可即,必須經過長期的耕耘才有可能把神話變現實;而李登輝的「台灣人的總統」不可避免地侵蝕民進黨具有台灣人意識的支持者。這時的民進黨不免急功近利,開始在台獨的意識型態上作妥協,以迎合想像中的中間選民。   在策略上,它驟然發現合縱連橫的重要(4),不惜與意識型態南轅北轍的新黨進行「大和解」。原先,民進黨是要「進入體制去反體制」,目標是取代國民黨執政。到了1995年年底立委選舉,民進黨為了加速圓執政的夢,急欲與國民黨組聯合內閣,強力推銷「全民內閣」選舉主軸,附和新黨提出的「三黨不過半」訴求,希冀以大聯合內閣(grand coalition)的正當性入閣;待國民黨勉強獲得過半席次後,民進黨為了與新黨結合對付國民黨,又以「族群和解」的大帽子來合理化其「大聯合政府」的訴求,拐彎抹角不過是圓入閣之夢。它在1996年又大聲疾呼台海危機而須組聯合政府,說穿了還是為了入閣罷了。   在面對民間資源取得日漸困難之際,建國黨復於1996年出現,缺乏自信的民進黨倍感傳統的台獨支持者可能會大量流失,自然會思考如何救亡圖存,乾脆向擁有無限資源的國家靠攏。這時,恰逢李登輝面對黨內異議份子的掣肘而無力進行進一步權力鞏固,民進黨見機投和,因此有1996年年底的「國家發展會議」,為目前的憲改鋪路。由此看來,如果說民進黨已全心全意擁抱中華民國體制是言過其實的話,不如說它並不太反對現有的體制。   新黨的全名是中華新黨,它的主要成員是原來國民黨政權中的核心份子與效勞舊政權的軍特勢力,可以算是正統的國民黨。他們是在1993年國民黨舉行14全第一次大會後家變,在新國民黨連線的領銜下分道揚鑣而去(extrication)。新黨表面要求作體制改革(5),試圖漂白自己,其實,他並不能忘懷其原有的特權,也不反對舊有的體制,因為這是他們權力的來源,我們甚至可以說新黨的目標,是如何恢復舊體制,以及如何保有(或奪取)排他性既得利益(6)。   由於新黨尚屬都會區小黨,外省族群屬性又強,社會支持的基礎薄弱,自然在國發會及此回的憲改有局外人的無力感。對他們充滿鄉愁般的情感來說,中華民國憲法是法統的一部分,不容任何更易;而在實際上的政治運作上,他們主張的「回歸憲法」是朝純粹內閣制來走,除了要把李登輝架空為虛尊元首外,也認為內閣制有利小黨的發展,因此把任何遠離內閣制的傾向詮釋為大逆不道的「毀憲」、「制憲」。   這種混沌未清的情況,其實蘊涵著三個環環相扣的機制:首先,最根本的是政黨內部(intra-party)都正在重新界定自己的目標與所追求的利益,也就是尋找自我的認同;其次才是令人眼花撩亂的政黨間(inter-party)合縱連橫;而選民最關心的則是自己與政黨間的關係如何作調整(realignment)。這三者的總合則決定了台灣未來政黨制度的重新建構與政治体制的走向。 政府無能   雖然經過1991年二屆國大選舉、1992年二屆立委選舉、一直到1996年總統直選,民心望治,但是政治場域裡的表現畢竟與民間的期待有相當的距離。我們面對的政治現實是一個有民意卻無力掌控行政部門的總統,一個顧盼自雄卻又角色不清的國會,以及幾個組織散漫而又急於進行寡頭壟斷的政黨,這些是當前憲改必須面對的挑戰。大體而言,我們可以把諸多政治亂象歸納成兩大項:政府無能,以及政黨政治不健全。任何憲政改革必須正視這些政治現實。   政府無能可以分別從國會與行政部門來觀察。首先擺在選民眼前的是一個意氣風發而又自我專斷的立法院,它一方面亟思擺脫行政部門的支配,同時又不斷以各種訴求,比如內造政黨的必要性,來抗拒黨中央的節制。   台灣的強勢國會有其歷史背景。在過去,少數黨外立委憑藉言論免責權對國民黨政權大加撻伐,民主的香火得以苟延殘喘。十年來的民進黨大致上也是靠立委挑釁式的問政風格,配合質詢權來突顯國民黨政府顢頇無能,同時不忘以公職來拓展其資源。可見國會有其對民主化的貢獻。   由於我國並非採取純粹內閣制,政務官不需先要取得國會議員的身份,中央部會首長長年不食人間煙火,甚少有競選經驗者;相較之下,中央民代雖非身經百戰,但至少經歷大小選戰的洗禮。我們的社會甚至已發展出一種嶄新的價值觀,如果肯定一個人,就建議他去選立委,視之為出人頭地的象徵。可惜國會議員的自我定位不清,因循傳統民代對地方利益的重視,而選民的期許也仍留在選區服務的層次。   在這種國會至上的政治文化之下,不管執政黨或在野黨的中央民代難免挾選票自重,164個立委儼然分裂成164個黨,那裡會把行政部門看在眼裡?在這種過度議會化的脈絡之下,任何削弱國會權限的憲改主張都會被視為不可行。因此,原本朝野大致有共識要廢除的國大竟然無形中被參議院化,無怪乎國會權限被牽制的總統制訴求被束之高閣。   就行政部門來看,邇來執政黨無法有力推動政策,除了人謀不臧(7)、以及總統權限不清外主因在執政黨未能有效掌握國會的過半支持外。由於國民黨黨紀不彰,目前的國民黨政權在實質上是一個國會席次不過半的少數政府。 政黨組織積弱 […]

台灣應放棄虛構的領土主權

宋重陽 1997年/10 去年台灣國民直接選舉總統以來,我即重覆主張實現公開正式放棄「中華民國領土主權及於中國大陸」的虛構。 名稱雖然是「中華民國」,但是相當於國會議員的中央民意代表和國家元首,台灣人民都可透過直接選舉而成為存在於台灣的這個國家的主權者。但是,在國際社會,這個台灣人民的國家,並未設認定為主權國家。其理由,只要一見中華民國的地圖即可一目瞭然。該地圖,把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共和國都當做中華民國領土繪在裡面,其首都在南京,台北卻是臨時首都。這樣做,表示十足的亡命政權也。實際上,蔣介石政權確實是亡命政權。儘管台灣人已成為主權者,但是公開正式的中華民國領土卻還跟著蔣政權時代無異。 台灣人民完全不具有對中國的領土野心,為何時至今日還需維持亡命政權的虛構。只要公開正式放棄這個虛構,台灣即可在國際社會被接受做為主權國家。在台灣人民已成為國家主權者的今日,只要台灣人一具決心,即可放棄此一虛構。因此,自去年的總統直選以來,我一直主張放棄此一虛構的領土主權。 但是,很奇怪的是,即連擁有台灣獨立綱領的民主進步黨,也未強烈促使放棄此一虛構。在此,謹請大家再一次回憶台灣獨立運動的基本綱領。大家所知,我們的台灣獨立,是要從中華民國體制獨立的。所謂中華民國體制就是利用中華民國政府即是中國的正統政府的這個虛構,由所謂「外省人」來統治台灣人,由國民黨實行一黨獨裁的政治構造也。但是今日,所謂「本省人」被統治、或一黨獨裁的情形已經消滅。雖然如此,但是對中國大陸的領土主權尚未放棄,所以仍然存在著「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正統政府」的虛構也。台灣獨立運動的基本綱領之中,到現在仍未實現的,只有這一點吧。 只要放棄此一領土的虛構,則中華民國憲法和中華民國國名都無法維持。亦即存在於台灣的國家,即因此在公開正式上,變成與中國無關的國家,所以要維持屬於中國之憲法的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冠有「中華」的國名之根據,就完全消失。 問題是,如何達成此一目的的方法,亦即戰略也。因為台灣人民是以中華民國的主權者在行使主權,所以利用中華民國的立法機關是適當和容易的方法。也就是在立法院和國民大會獲得所需的票數,來把虛構的領土放棄的方法。在這種情形下,如果突然向立法機關做變更國名或制定台灣共和國憲法的提案,很明顯的,會被國民黨反對和拒絕。但是,如果是放棄虛構的領土主權,即可能把國民黨議員的大部分化為友軍。其理由是,我們可以利用國民黨自己的論理,以彼之矛攻彼之盾也。例如下面的論理即是: 一、國民黨主張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但是中華民國政府事實上行使主權的版圖,只有中華民國公開正式領土的三百分之一而已。國際社會要承認一個主權家,該國必須在其公開正式領土的主要部分,實際上行使主權的條件下才有可能。為了要在國際社會獲得主權國家的承認,必須放棄虛構的領土。 二、因為國民黨自認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所以它應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 三、國民黨政權主張要和中國共產黨政權和平共存。一面把對方國家的領土主張是自國的領土,一面主張與其和平共存,顯然是矛盾的。

刺客的阿母

黃文雄 阿母終於「轉去」了,離我「轉來」還不到兩年。 如果加護病房機器上的弧線不會騙人,阿母「轉去」得很安詳,很從容,甚至很優雅,正像她生平的為人。唯一不同的只是最後幾天少了她慣有的慧詰:在我按摩她的腳的時候,她已經沒有力氣配合眼神用腳趾挾我的手指了。 除了眼睛之外,手指幾乎是我和阿母一年多來唯一說話的方法。即使在去年春天,我剛結束三十二年海外流亡的生活回到中國飛彈陰影下的故鄉的時候,就已經是這樣了。 那時我雖然已經回來,卻還沒有公開出現,也就是說,雖然身歸祖國,卻還屬於「地下」的狀態,和阿母見面都是秘密的。那時她臥病在床已經五年,體力和肺活量都已退化,只有力氣講簡單的字句。而且當時的困難還不只這一點。那麼多年沒有看到阿母,回來後總不能連碰都不能碰她吧。可是家裡有二十四小時在身邊照顧她的看護,看護之外還有按摩師、打點滴的,和可能來串門的親友。在這些人面前,我這個陌生人究竟該算是母親的甚麼人? 幸虧老三富雄想到個辦法。他學過氣功,若我是他的會氣功的朋友-一位歸國學人「洪教授」-「洪教授」給阿母灌氣的時候,不就可以同時為阿母「推拿」、「按摩」嗎?這個無可奈何的腳本要演得逼真,必須雙方先串通好,譬如說不能流淚或哭出聲來。雖然困難,阿母和我居然一一都做到了。 也就是在那個時刻,阿母和我對望著。也許是看出我情緒上的激動,她在我按摩她的腳的時候,第一次用腳趾挾住我的手指,眼中有一閃慧詰的光芒,好像是在說:「我們得先騙過他們。已經回來了,要哭以後再哭。」 但是即使是這樣堅強的母親,也承受不了某些歷史記憶的壓力。當我秘密進出家裡的次數增加,獨裁恐怖時代的氣氛,尤其是刺蔣案後家裡被騷擾、堅視時的氣氛,似乎慢慢回來。阿母開始懷疑我是不是只是偷偷回來看她,並不是真要定居下來。我本來想遍遊全島後才公布我回來的消息,這時也顧不得了,提早在去年五月六日開記者招待會。因為愛兒子,阿母的堅強終於也有了限制。這是我第一次看到阿母這樣「軟弱」。 然而即使這樣兩相對望,這樣用觸覺講話,從現在開始,竟然再也沒有機會了。這是個永遠無法彌補的缺憾,而且這個缺憾背後還另有一個:因為我回國太晚了,有多少少年時不知道問的問題再也無法從阿母口中聽到答案。 譬如阿母是新竹內公館林占梅的三世長孫女,小時候還有兩個專人照顧她,但是因為大舅多病,外公家又家勢日趨衰敗,曾祖母聽信了相士的「鐵口」,花錢把阿母送給別人當養女,後來還差一點被養家「賣」到天津一個富商家裡。這究竟是甚麼樣的一種成長經驗? 又譬如母親不但從小長得俊秀,而且聰慧無比:小學六年,年年是班長。經過老師的介紹,後來和也當過六年班長的阿爸相識結婚。十八歲的她毅然嫁到頭前溪邊的鄉下去。黃家人多,孩子就有十多個(最小的叔叔只比我大兩歲)。黃家務農,阿公兼估「土水師父」。一個完全不同的環境裡,才十八歲的少女究竟是怎麼調適過來的?這中間又潛藏了多少台灣的一半歷史(婦女史)的史料? 當我比較懂事一些的時候,阿母仍然是一個必須「故事化」才能了解的人。阿母長得出眾的美麗優雅,我記得她的背景卻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鄉下:家事之外,還有找柴火、撿豬菜、維修防空洞、收集糞便、種菜澆水……和她做這些事時的優雅有緻。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事故。譬如一個新竹農業試驗場的日本人有一次出手打我,阿母怎麼用她得過演講比賽冠軍的日語把他罵得低頭道歉。又譬如一個日本神風特攻隊的少年來村裡要求買一隻小鴨。(他第二天就要一去不回的出征,希望能帶著小鴨陪他赴死。)村人痛恨日本人,不肯賣給他,阿母卻怎麼獨排眾議,幫他找到一隻……。 也許每個崇拜阿母的小孤都會把阿母故事化,但是這些故事究竟該怎麼依照人性和社會條件「還原」呢?台大的江文瑜教授曾經邀我寫阿母的故事,我因為不能「訪問」阿母而交了白卷。當時心中未嘗不存她有一天會康復的奢望,現在是連這一點奢望也不能不放棄了。 即使再也無法「還原」,阿母的慈愛、智慧和堅毅卻是無可懷疑的。我流亡海外三十二年,出國後第二年就上了黑名單,刺蔣後的二十五年過的更是地下的生活。身體還好的時候,阿母每天清早五點鐘起來在觀音像前為我誦金剛經。她轉話給我,要我也同時照做。可惜我的堅毅卻遠不及她。做了幾個月,一位研究佛學的外國雕刻家朋友參照母親的照片,為我雕了一尊中性、有點抽象但卻很美的觀音像之後,就開始偷懶了,反而是專事藝術的女友為我按時撓香以回應阿母的次數多。但現在再悔恨卻已經來不及了。 悔恨的又何止這一件!流亡三十二年,只和阿母在國外見過一次面。為了安全,三弟富雄費盡苦心,我這邊也輾轉安排配合。見面那天,阿母笑語晏晏,笑聲不斷,看得出來思緒重重的反而是阿爸。那晚深夜和在旅館外面警戒的同地連絡後,知道一切平靜,卻仍然睡不著。清晨四點時再也忍不住,鑽到父母床上,睡在兩人中間,就象小時候一樣。也許是因為我們的文化不習慣兩代成人間身體的接觸,阿母一時有點驚訝,但卻很快的抱我入睡。黑暗中看不到她的臉,只覺得臉上濕濕的,也分不清楚是誰的淚水。 回國後一年多,大部分只是像前文所說的兩相對望,我按摩她的腳,她用腳趾夾我的手指,代替說話,反而難得抱她。我真後悔自己「本土化」得太快了。這一年多來累積的眼神和「指觸」,真能支撐此後天人永隔的悔恨和思念嗎?

獨立建國的模式與民族國家的建構

作者: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對於醉心追求台灣獨立、從事台獨運動的人來說,台灣要建立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是一項責無旁貸的任務,是一種執著,是革命的熱情,是對同志的忠貞,是高貴的情操,更是一生最驕傲的奉獻。 自從現代國家出現以來,台灣人一直承受外人統治,沒有自己的國家。在日據時代,雖然民族自決思潮逐漸瀰漫,但是這個原則只適用於清算戰敗國的殖民地,台灣並未在一次世界大戰後取得自決權的行使。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列強再度未尊重台灣人的意願,私相授受,致使中華民國佔領台灣至今。因此,獨立建國一直是台灣人魂牽夢縈的夢。 台灣目前雖然不受中國或其他強權所統治,因此,在形式上與西藏、新疆或戰前的台灣不同,尚難稱為一般所認定的殖民地,不過,台灣絕對還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甚至往往被自我矮化為政治實体或地理名詞。 當前的國民黨政權雖然透過選舉來取得一定程度的正當性(legitimacy),但是中華民國不論在人民或領土上,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糾纏不清。尤有甚者,中華民國在台灣無法被國際社會普遍接受,也就是不具法理上(de jure)的主權獨立。 即使當前的政府大致對內能有效統治,中華民國在台灣充其量只有實質上的(de facto)主權獨立。然而,這個國家卻不是台灣人自己建立的,而是外來統治殘留下來的,尤其是中國人帶來的陳腐體制不除,充其量不過是形式上的(nominal)獨立。因此,我們在對外追求台灣主權獨立的同時,更要對內進行國家的建構(state-building)。也就是說,獨立與建國必須是齊頭並進的。 根據Samuel P. Huntington的觀察,獨立建國的過程大致可以歸納成兩種模式:第一種是第三世界的「後殖民地國家」,是由原殖民地的土著(natives)掙脫外來帝國主義征服者而建立,比如印尼人之於荷蘭,越南人之於法國;第二種是所謂的「墾殖國」(settlers’ state),是由墾殖者切斷與母國(home country)的從屬關係而來,比如美國人之於英國,阿爾及利亞人的法裔墾殖者(colons)之於法國。對於後者來說,即使在獨立之後,他們的課題是如何切斷與歐洲的臍帶關係。 Louis Hartz分析諸如美國、澳洲、南非等墾殖國家,發現他們與一般亞、非新興獨立國家有顯著的不同。首先,他們在殖民地墾殖的過程中往往要面對土著的抗爭,因而會採取整合、驅逐、或消滅的手段。此外,移民前來開發新天地,在本質上雖然是一種「社會逃避」(social escape),卻免不了由母國移植社會機構,因此,假如他們無法斷然與母國截裂,內部終將被分離或統一的抉擇所困擾。 我們比較前面兩種模式後可以看出,後殖民地國家涉及土著與征服者,而墾殖國則有移民、土著、母國。相對之下,台灣的情況更加複雜,可以視為兩者的結合,也就是漢人移民必須面對土著(原住民)、母國(明、清、民國)、以及外來帝國主義征服者(荷、西、日、國民黨政權)。 在這個模型之下,漢人墾殖者與原住民(aborgines)都是台灣住民的成員;在這個不排除漢人墾殖者為在地人的架構之下,我們可以把台灣的獨立建國運動,看為是如何將一個傳統的漢人墾殖社會變換為一個現代民族國家的努力。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依違與母國分離或是結合之間的復辟份子(restoration),比如鄭成功、日據時代的祖國派、過去的國民黨政權、或是當前所謂的統派。他們或與母國的當權派競爭統治的正當性(法統),比如鄭氏或蔣家國民黨政權;再不就是以民族統一(irredentist)的外貌來依附母國,實際上是企圖與殖民者或墾殖者所建立的政權爭霸。不論是那一種動機的復辟主義,母國的政治勢力不免會被引入,勢必延緩墾殖國家塑造獨特的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 更嚴重的情況是,如果復辟份子嘗試在墾殖地移植其王朝,也就是所謂的「本土化」(naturalization),那麼,獨立建國的過程必須再加上社會革命。當前的國民黨政權,就是試圖以看似本土化的中華民國第二共和面貌,來掩飾其外來政權(alien regime)的本質。 不論是墾殖者或是土著本身內部都各自有分歧。和各後殖民地國家的土著一樣,台灣的原住民並非是同質的,過去也有因為語言、或歷史因素而彼此產生齟齬、仇視、甚或征戰的情況。而早期漢人墾殖者至少可大略分漳、泉、客三大類,械鬥時有所聞;漳、泉之間雖然日後已相互同化成鶴佬族群,但戰後又進入一批隨國民黨流亡政權(expatriate)而來的外省族群。這批新來的移民與鶴佬或客家族群最大的不同,在於他們的移民是被迫的,很少是自願前來臺灣的,也因此對這塊土地的認同自然較遲緩,傾向視自己為離散(diaspora)的華人的一部份。 民族的塑造(nation-building)是指如何把國家內部的多元族群加以鞏固整合,也就是使他們即使在文化、語言、宗教的來源不同而有社會分歧的情況下,仍能建立共同的認同,也就是民族意識(national consciousness)或國家認同(national identity)的培養。 和所有國家一樣,台灣在建立一個現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的過程中,面對相同的困境:如何把境內的多元族群接納在一個共同的台灣民族(Taiwanese nation)之下,使大家願意戮力同心建構一個國家。 平心而論,臺灣民族意識並未成熟,不僅國家認同與族群認同糾葛不清,漢人意識與文化優越感交錯眩惑,甚至多重認同之間相互競爭與否定對方,因此,台灣民族的塑造仍待努力。 自來,台灣人的民族意識源於外來政權在政治、經濟、或文化上的壓迫、歧視、剝削、與掠奪,因此產生悲情式的集體認同,比如「孤兒情結」或「棄民意識」,也因此,早期的臺灣民族運動呈現的是排他性(exclusive)的面向。 民族運動可以是負面的,也可以是正面的。大體而言,民族運動在推動的初期往往表現出各種負面的抗議,尤其是武裝抗爭,只能算是本土意識(nativism)的表達。真正的民族意識在於替自己要求建立一個獨立的國家,即獨立運動,而民族運動的課題更在於建立自己的主體性,也就是由自己人雙手建構合宜的文化、社會、經濟、及政治制度,即建國運動。 總之,在台灣尚未取得獨立之際,獨立運動與建國運動必須同時進行;雖然對外獨立是對內建國的必要條件,但是兩個在現階段並沒有線性的序列關係。當然,獨立與建國都是台灣民族意識的最高政治表現。

從《台灣評論》邁向台灣《共和國》

這本雜誌的先導--「台灣評論」於1992年10月17日創刊,選在距71年前台灣文化協會成立之日,作為創刊日。其創刊號以「迎接獨立建國的新階段」為主題,深具傳承先人篳路藍縷,開拓新境界的精神。最初一年,「台灣評論」委由一群志同道合的學者主辦,這群學識淵博、致力於建國運動不遺餘力的學者,無不竭盡心智,提供無數寶貴的意見。嗣後,隨著國內政論雜誌銷路的萎靡,遂改由台獨聯盟自編,作為贈送同好和宣揚理念的非商品性刊物;光陰荏苒,創刊迄今(1997年8月第34號),已堂堂邁入第五個年頭。在此期間,我們一直堅持的理念,固然隨著時代環境的變化,不斷增加新內涵,但絕不曾媚俗趨利而遷就政治現實,或因內外環境的阻礙而鬆懈建國大業的職志。 一九八九年以後,隨著蘇聯解體和冷戰的結束,世界權力結構逐漸發生變化,中國正在圖謀取代蘇聯在東亞的角色,對於台灣的生存空間極盡打壓之能事。然而,當權的國民黨政府非但不思釐清台、中之間糾纏不清的主權範圍,反而不惜運用各種扭曲自我國格的方式,以確保其虛構的中華民國主權;其自稱是中國一部份的主權主張,已嚴重阻礙台灣人的獨立建國,也將為台灣帶來覆亡的危機。另一方面,在野的反對運動團體或政治人物,有的似已失去耐性,竟而懈怠喪志,有的則自失立場,同聲附和國民黨政府、或迎合討好那些始終在抵制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人,更讓我們覺得重新喚起獨立建國運動的信心和意志,已經是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 從這一期起,我們把這份刊物改名為「共和國」。新刊名之採「共和國」,容易使人聯想起柏拉圖的大著「共和國」(The Republic)。柏拉圖寫「共和國」的時候,正是古雅典政治最墮落的年代,因此便想透過他的政治哲學來挽回雅典的政治,他的立論影響後世相當深遠。當然,現在我們要效法的只是柏拉圖描繪理想國家的精神,因為在即將跨進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已非援引紀元前三世紀的政治社會所能類比;況且柏拉圖原著名稱politeis,亦有翻譯成「國家」或「共和制」者,和我們所追求的獨立國家,在政治意涵上也不盡然相符。要之,我們採用「共和國」為刊名,係因我們想藉由柏拉圖當時寫「共和國」的心意,來托擬我們追求理想政治的決心。更明確地說,是表示我們將更加鍥而不捨地努力,促使台灣早日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這個國家的名稱,未來將透過台灣全體住民的民主程序來決定,所以我們暫以通稱之「共和國」作為凝聚台灣人意志的大目標。 獨立建國大業千頭萬緒,舉凡體制、政策、政治過程、政治集團及人物作為、人民力量等因素,都與建國運動之間有或多或少的互動關係。同時,台灣共和國理念的周全和普及與否、意志是否堅定,也深切影響著建國運動的效率和品質。因此本刊深感作為建國理念的啟迪者與運動先行者的台獨聯盟,實在有必要在這個危疑不安的關鍵時刻,以嶄新的理論與思維,重新投入建國運動的行列。過去數十年來,我們踽踽獨行創建獨立運動的精神未嘗有一絲懈怠,在未來的建國大道上,我們更不會缺席!「共和國」的誕生,正是我們整裝待發的證明!

語言政策與台灣獨立

我們要觀察幾個與台灣的情形接近的國家,從她們脫離殖民獨立建國以後的語言政策及實施的結果來勾勒未來台灣共和國語言政策的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