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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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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及刊物


2026-04-27

2026 白色恐怖記憶影展—校園串連

號召大學校園與社會場域自主放映白色恐怖相關影片並舉辦映後座談,透過影像、討論與行動串連,喚起社會對歷史記憶與民主價值的關注。
2010-01-26

日本鳩山政權與東亞時代的序幕

  (原載書名「日本大選後的亞洲情勢」,東北亞學會出版) 日本在2009年8月30日舉行眾議院大選,民主黨獲得空前的勝利,確立日本兩大政黨輪流執政的體制,成為今後日本政壇的新開端。值得注意的是,民主黨早在上台之前即曾提出建立新外交方向的說法。鳩山首相上就任後更宣稱「美國領導的全球化時代即將結束」,接受中國崛起的現實,主張日本加強與亞洲鄰國合作,調整為回歸亞洲的外交政策,呼籲建立「東亞共同體」及設立亞洲共同貨幣。2009年9月,鳩山首相在聯合國大會上正式提出建立「東亞共同體」構想。「東亞共同體」涉及東亞區域經濟整合,衝擊到東亞政經秩序的建構,也影響到臺灣在東亞地區的發展優勢與定位。正值全球化與區域化快速發展之際,我們不可忽視亞太政經的變遷,以及觀察亞太政經秩序的重組。日本鳩山政權的誕生正好立足於東亞時代的序幕。 在進入二十一世紀全球化逐步深化的今日,東亞區域經濟在國際競爭中持續高度成長。尤其1990年初冷戰結束後,市場經濟浸透世界經濟,透過貿易擴大與國際資本流動,但這個世界經濟全球化過程也帶動新的區域主義〈Regionalism〉。歐盟〈EU〉由歐洲經濟共同體〈EEC〉六個國家開始,發展成為席捲歐洲的大經濟同盟,其後北美亦於1992年組成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亞洲太平洋區域則於1989年由澳洲倡議組成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近年中,以東協為中心提出以東協加上中國、日本、韓國〈ASEAN+3〉,邁向將來形成東亞共同體〈East Asia Community〉的構想。世界經濟事實上是由歐盟、北美的NAFTA與東亞區域經濟三個經濟體領導高成長區域,相對地,其他區域經濟發展不但不理想,各區域經濟體發展的落差〈Disparity〉也愈來愈大。 在冷戰結束後的東亞區域,由於中國沿海地區發展為「世界工廠」,從而帶動東亞經濟的繁榮,但中國的崛起也是東亞秩序新的挑戰,東亞新區域主義中「東協加三」或「東協加 六」,並不止於對區域經濟體的摸索,而是蘊藏東亞區域新的「力的均衡」〈Balance of Power〉。二十年來,中國大幅提升軍事力量,每年以二位數百分比增加國防預算,儼然是東亞新軍事勢力的崛起,近年來更由一個傳統大陸國家,擴張為具有飛彈優勢與海軍逐步深入太平洋的海權國家〈Sea Power〉。在同一時期,日本於1990年代後半開始提升日美同盟的內涵,在2001年911事件發生後,更進一步直接參與阿富汗反恐戰爭與伊拉克戰爭的後援活動,當時的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曾宣稱日美同盟是日本外交的主軸,此種立論事實上一直延續至今。 東亞區域經濟持續繁榮發展是一個潮流,但另一個潮流是東亞新秩序如何維持「力的均衡」,一旦失去均衡將可能進入新的「不確定的時代」〈Age of Uncertainty〉。在東亞變動的過程中,日本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且此一趨勢與日俱增。 日本經濟半世紀以來領導東亞經濟起飛,使東亞區域經濟在世界經濟體系最具競爭力。從東亞經濟發展的歷史軌跡觀之,正如雁行理論〈Flying Geese Development〉所示,日本經濟在1960年代開始起飛,帶動臺灣、南韓、新加坡與香港所謂東亞新興工業經濟〈NIEs〉的發展,接著更啟動東協諸國以及中國與越南的經濟起飛。這一段發展有兩個決定性的因素,其一是開放型的經濟必須階段性提昇國際競爭力才能帶動一國的經濟成長,其二是數十年的經濟發展模式使得東亞經濟在結構上加深國與國之間的國際分工,提升區域內相互依存的產業結構〈Structural Interdependency of Industries〉。因此,東亞經濟結構具有高度的互補性〈Complementarily〉,此點為其他區域經濟體所望塵莫及。 在此發展過程中,由於日本經濟的牽引,使上述東亞結構日趨緊密。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東亞經濟的國際分工已經從雁行理論所稱每一產品的階段性國際分工,演變為生產過程中中間財〈Intermediate Goods〉與最終財〈Final Goods〉的國際分工。岡本教授〈S. Okamoto〉稱其為「旋轉梯型產業發展」 〈Spinal Staircase Type Industrial Development〉,尤其是高科技密集產業的生產過程,由於東亞區域經濟國際分工的結果,使得中間財〈亦即加工品、零件〉與資本財的貿易額逐年提升,日本、NIEs、中國與東協各就其經濟結構的專長發揮國際競爭力,建構東亞經濟圈的互補性,並透過生產過程分工的貿易,促進日本及NIEs的技術在東亞區域逐漸分散,各自提升輸入國的競爭力。 現行的趨勢是日本與NIEs集中生產中間財,中國與東協輸入中間財加工成為最終財或成品,最後再向歐美市場輸出。這是東亞區域經濟成長的「三角貿易結構」。由於日本繼續發揮東亞經濟成長的牽引功能,從而加深東亞區域相互依存的產業結構,導致東亞經濟成長的最大貿易貢獻來自區內諸國。歐盟的區域內貿易佔有率高達62%,北美NAFTA為46%,而東亞雖尚未成立簽署的經濟共同體,但東亞區域內貿易佔有率在輸出部門是49%,而在輸入部門更高達59%。由此可知,中國經濟的高成長與日本和NIEs的技術、投資與貿易的貢獻息息相關。 因此,東亞經濟圈已經是實質上〈de facto〉的經濟共同體,目前「東協加三」或將來的「東亞共同體」,只是在制度上如何達成政治協議的問題,又因目前東亞經濟體在全球化下具有高度的競爭力,所以也未必需要採取過度的區域保護政策或者是主張區域的封閉性,這點與歐盟、NAFTA或其他具有封閉性的經濟共同體有所不同。 在建立制度的過程中,中國與日本開始爭取東亞新秩序的領導權。1999年,東協高峰會後發表「有關東亞合作的共同聲明」,強調除了經濟〈貿易、投資、貨幣、金融〉與社會議題〈社會開發、科技開發、文化資訊等合作〉之外,也包括超越國境的政治與安全保障等領域的合作。但實際上則是由中國首先付諸行動,2000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後,表明中國準備在10年內與東協十國簽定自由貿易協定〈FTA〉,這就是「東協加一」的開始。危恐被中國取得在東協的領導權,緊接著日本、韓國也與東協達成同樣的協議,從而形成以FTA為中心的「東協加三」,同時也展開中國與日本在東協或東亞地域爭取領導權的開端。 接著,東亞國家又召開「東亞高峰會」,如何邁向「東亞共同體」成為東亞新秩序的一個課題。在冷戰時代,東協只是ASEAN5,亦即自由陣營中的印尼、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與菲津賓五國所組成,於1976年相互締結東南亞友好條約〈TAC, Treaty of Amity and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 Asia〉,以互相尊重主權與不干涉內政為基礎,和平處理任何相互紛爭為內容,此點成為東協與任何國家締盟的必要條件。目前東協十國亦相互簽定TAC。中國、日本、韓國、印度亦於2003年先後與ASEAN 10簽署TAC。2005年,澳洲、紐西蘭亦表明參與東亞高峰會並簽署TAC。由此觀之,東協加六(包括印度、澳洲、紐西蘭)將來可能成為「東亞共同體」的成員,而東亞秩序的核心就是東協十國。 中國在2000年倡議「東協加一」時,其企圖不止於經濟利益,意圖搶先日本而與東協強化全面性的合作關係,以建立中國在東協區域的領導權。接着,日本小泉首相於2002年與新加坡簽署兩國間經濟協定時,更呼籲澳洲與紐西蘭為將來擴大東亞共同體的伙伴,以增加民主主義國家的參與,民主化的印度亦積極參與東亞高峰會議。 最近,日本東亞共同體評議會(Council of East Asia Community)擬定的東亞共同體憲章,其中特別標榜:其一為自由、民主、人權維護為東亞共同體的共同價值觀,其二為東亞共同體應為開放性機構,也就是不排除美國加入,亦考量WTO會員的臺灣以適當身份加入。中國一直反對美國加入,也不會同意日本提出民主普世價值觀,反而支持東協TAC不干涉內政的立場。其實,日本提出民主的普世價值觀,與日本近年外交政策是一貫的立場,2006年11月安倍內閣的麻生太郎外相曾提出橫跨歐亞邊緣國家「自由與繁榮之弧〈Arc of Freedom and Prosperity〉」的外交戰略,主張以民主價值觀為基礎的日本外交〈Value Oriented Diplomacy〉。這是從2001年小泉首相上任到2006年安倍首相上任的六年中,日本積極參與和平安全的國際貢獻所提出明確的外交立場與主張。中國自稱為「和平崛起」,但日本在外交上積極主張民主普世價值的態度,其外交戰略可稱之謂「民主的崛起〈Democratic Rise〉」。日本在東亞區域標榜「民主價值外交」,其用意至為明顯。 1990年初冷戰結束,民主化潮流席捲歐洲,蘇聯瓦解、東歐國家民主化,但冷戰結束後的亞洲,卻留下四個尚未民主化的國家,也就是北韓、緬甸、中國與越南。北韓、緬甸一直維持封閉性的一黨專制體制,而中國與越南由於經濟開放政策的成功,在經濟上與高度成長的東亞經濟接軌,因而經濟起飛但政治上仍維持一黨專政。以上四國迄今仍被Freedom […]
2009-11-16

認同、獨立、建國–配合個人史的台獨運動概觀

靜宜大學教授/前駐日代表 一、認同 A 7、8歲時=唱著「我最喜歡軍人,將來長大後,乘著馬hi-do-do」,而夢想將來做陸軍上將,無知於與日本人有什麼差別。進草屯公學校以後,覺得與日本人不一樣,常與小學校日本學生打群架。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13歲入學台中一中,遇到外省老師覺得與自己人不一樣。228更覺得「外省人」有如外國人,此後親密朋友多是台灣人。愈長大愈覺醒「外省人」具有特權,很多台灣人遠離政治,我卻覺得要探討為什麼有差別,是我大學讀政治系的原因。 其實在中學時,我讀過吳獨流《亞細亞的孤兒》,描寫在台灣受日本人差別待遇,就去了中國,但是在中國也不被看待是中國人,就回來台灣,後來發狂了。這個小說讓我在成長的過程中,常常有實際的印證。 B 到日本讀早稻田大學政治碩士,選「1874年台灣事件」為論文題目,發覺日本兵屯營屏東與牡丹社排灣族對抗,清軍在附近僅觀察做報告給清廷。此間西螺廖氏因為納稅問題反清朝官,寫信約日本軍挾攻清軍。各自認同不同,尤其是清軍代表清朝政府卻不保護人民,「徛高山看馬相踢」。 C 到博士過程,當時我對國際關係下現地住民的動向頗有興趣,就選「台灣統治過程中的抵抗運動1895~1902年」為論文題目,後來將這一論文增修,1972年由東京大學出版會以『日本統治下の台湾』出版。 D 我寫這一本書的時候,認同的問題在我自己已經解決的差不多。書翻開的第一面寫「以本書獻給仍被虐待著的我同胞。」這裡指的就是在白色恐怖下的台灣人,他們就是我的同胞。 E 我是以學術的研究,透過台灣人的歷史,尤其是經常都被當做統治的客體的台灣人歷史中尋找主體性政治動向,以了解「台灣人是什麼」。 F 人是社會所產生的,各社會有其獨自的歷史,在其中受成長的人,身心必受其社會歷史的刻印。所以對「我是什麼」最根本的答案,是綜合該人所屬社會的歷史。 G 以「台灣民主國」為例,總統以下高層的外來官兵,不戰而逃。在地的住民卻在其後,開始頑強抵抗侵犯故鄉的日本兵。「外來」與「在地」是對這個土地認同的很重要的標準。當然這是一般論,更理性的人有其他更理性的選擇,如現在有不少「外省人」親惜住慣的台灣,也為民主、為自由,反對中國共產黨一黨獨裁侵入等。 H 回過頭來看,我參加組織性獨立運動是,1960年初黃昭堂前輩帶我去王育德先生家,互相確認都對台灣的事很關心,遂參加「台灣青年社」,即「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日本本部前身。 之後提出「華僑」正名為「台僑」之議;對王先生所提出是以本名寫論文走台灣民主化路線,或以筆名寫論文走台灣獨立路線之問,我強烈回應應採後者得大家贊同,遂明確確定該社此後基本路線。 I 1965年7月,我在《台灣青年》發表「關於台灣人的定義(台湾人の定義について)」其基本概念是較偏向於以歷史為基礎的民族主義,「1895年日清戰爭的結果締結馬關條約,該年6月2日於兩國間授受台灣以前,居住於台灣,於1897年5月8日即根據馬關條約規定台灣住民去留決定之日以後,仍決心居住於台灣的人以及其子孫,為台灣人」。所以對「外省人」認定其是否是台灣人,仍是視其是否明顯認同台灣為依據,可以說是例外處置。 J 但是順著時代潮流以及島內「外省人」、「本省人」認同的變化,1988年我發表『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時,明確規定「台灣共和國,由為台灣人的自由、台灣共和國的獨立而盡力;並且,決意永遠以台灣為其祖國的人們,結合構成之」。這裡就無「外省人」、「本省人」之分,認為台灣因其文化、社會背景之異,有原住民、福佬、客家、北京語系四族群,但只視其認同台灣與否而定台灣人。 K 在今年517遊行致辭時,我說:「以文化、社會背景而論,台灣有四大族群,但若以政治上認同來分,只有台灣人與中國人的兩種。你若是選擇台灣做你的祖國,你就是台灣人;你若是選擇中國做你的祖國,你就是中國人。台灣人要維護台灣的民主自由,中國人要歡迎中國共產黨一黨獨裁來統治台灣。要做台灣人或是中國人,這與族群出身都無關係,是你的國籍選擇、效忠對象選擇的問題」。這是我最新的台灣人的定義。 二、獨立 A 當你認同做為台灣人時,你就是自認為你是台灣人這個共同體的一分子,你要維護台灣的民主自由,反對中國合併台灣。這是意味著你必須具有自己選擇的主體性,這就是台灣人獨立的初步。獨立主要是靠自己的選擇,自己的堅持,而不是視中國是否同意;美國、日本等是否支援。有此主體性始有支援者,支援亦始有效果。 B 時代的潮流是鼓勵住民自決,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都規定人民有自決權。台灣人的主體性應表現於其自決權,台灣人的獨立於茲開始。 C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每年的228紀念會會場前面,左右各直寫「反對中國侵略台灣」、「打倒中華民國體制」,上面橫寫「台灣獨立萬歲」。這就是主張台灣獨立是反對中國合併台灣,否認中華民國統治。也就是反對及否認「兩個中國論」、「分裂國家論」、「中華民國繼承論」等made in China的想法。 D 因為台灣在國際法上,都未曾為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我曾在1961年4月的『台灣青年』「從國際法上所觀台灣地位的決定(国際法から見た台湾の地位の決定)」)論述過。 三、建國 A 反對及否認是主體性的發揮,獨立的開始。但是需要以建國的概念綜合實現之,尤其是應以建立made in Taiwan的新而獨立的國家,即新生國家(New Born State)方式思考之。 B 以「台灣青年社」的啟蒙運動開始,尋找台灣人的認同;繼而以「台灣獨立聯盟」尋找台灣獨立的根據。現在即以「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推行建國運動。 C 根據今年5月行政院研考會民調,65%人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但是要保持其為台灣人的結局,只有建立自己的國家。銘記之,「台灣是台灣人的國家」!
2009-11-08

二次黨外運動:在地公民運動

二次黨外運動──在地公民運動,一定會改寫台灣的歷史。而你我,積極的公民,就是那改寫歷史的人。這一波風起雲湧的在地公民運動,你千萬不能缺席。擔負起開創歷史的責任吧,自由而驕傲的台灣公民!
2009-10-28

台灣國家主權之確立

台灣獨立,不需要「理論」的存在,只要2,300萬台灣人希望獨立那就足夠了。「國家主權在民」是現代國家的根本,這是超乎法律、超乎憲法的。 台灣獨立,這也不必經過任何國家包含美國、日本、中國的同意,因為台灣領土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台灣不是任何國家的屬地、殖民地。 台灣獨立也不必經過聯合國的同意。因為台灣未曾經過聯合國託管,韓戰時期有些強國(美國)主張,台灣的將來應於a. 韓戰的結束,b. 對日和約,或c. 由聯合國來決定。換句話說,這三種的任何形式都可以。結果,於1951年訂了和約,次年1952年該和約生效,這個條約決定了台灣的將來。既然『對日和約』已經訂了,台灣的將來也決定了,以後就不必邀請聯合國來決定台灣的將來了。 1952年生效的『對日和約』,即『舊金山對日和約』,是解決台灣歸屬的最高準則。有了這個和約以後,之前任何國家、任何有力人士、任何國際機關對台灣領土主權所主張的都歸零。因為和約是處理戰後事務的最高準則。 『舊金山對日和約』對台灣領土歸屬以及與台灣有關的領土歸屬作如何規定呢?規定日本對領土權的放棄是第二條。 其第2項規定:「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第6項規定:「日本茲放棄其所對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南沙群島是日本於1939年以「開發」名義領有的。領有後命名為新南群島,併入台灣總督府高雄州統治,可以說是台灣的一部分。但是沒有台灣人住在該群島,所以討論台灣國際法上的地位時幾乎無人提過該群島。 日本在『舊金山和約』放棄台灣(包含澎湖群島)是毫無爭論的事實,由於沒有闡明受益國的國名,之後產生下列看法: 台灣歸屬中華民國 台灣歸屬中國的正統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為美國軍事管轄下的海外未合併領土 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 台灣歸屬未定 各項的論者,莫不引經據典用以加強其主張。不論是國家或者學者、政治運動者,都有其利害關係隱藏在其主張之中。 心懷台灣獨立思想的人所展開的理論應有盡有,上述五項主張都有人引為根據。 根據2007年的某一個輿論調查,支持台灣獨立的人數佔57.2%,主張統一的佔29.0%,支持台獨的人,是否每一個人都有其所根據的理論,筆者手上並沒有任何可靠資料。實際上,沒有依據任何理論卻堅定相信或自然地認為台灣應該獨立的人,應該也不少。支持台灣獨立的人之中,有的支持維持現狀或支持中華民國繼續存在,或者支持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台灣共和國」、「台灣國」。 嚴密而言,支持中華民國此類屬於「兩個中國」論,而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要解放的對象。李登輝在總統時代埋怨說,他公開反對台獨,人家還是把它當作「台獨」,其理由在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言,「兩個中國」論也是台獨,已卸任總統達十年的李前總統,到現在似乎仍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前述五類主張的缺點在此不提,就其優點而言,似可如此地說: 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主張,不會立刻引起現狀的變更,它所賦予人民的安定感可維持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變臉」的日子。此主張使然,總有一天台灣會易幟,因此台灣不必花太多的國防經費,畢竟那是一種浪費,不如將資金專注於經濟生活。 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張可以解釋為對台灣人的「激將法」,希望主張台灣獨立的人有不惜一戰的決心,不要只靠一張嘴。 美國對台擁有潛在主權說,最近受美高等法院駁回。但是該項主張使對台灣獨立已經失去信心的人,存有一點點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希望。 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這種主張符合主權在民的思想。而且『舊金山和約』所有的締約國都充分認識當時存在的兩個中國政府,都主張台灣是其領土,但是卻刻意地在該條約不提供有利於其主張的條文。因此,日本放棄的領土,歸屬於長久以來居住於該土地的人民是十分合情合理的解釋,又合於人道、人權的解釋。聯合國憲章一貫支持人民自決的原則,台灣人口無論是在對日和約簽訂的當時,還是會員國達190幾國的現在,一向佔各國的前三分之一的上位,其人權那有可以被忽視的道理。 台灣國際法上地位未定說,優點是可把此問題延後處理,而避免也許會發生的國際間的嚴重衝突。不過,在這裡必須附帶說明,國際社會可以主張台灣地位未定,但是台灣人應該主張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 但是所有的台灣人都主張「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嗎?」這確確實實是一個問題,有些輿論調查說幾近60%的台灣住民贊成台灣獨立。但是這個數字難於說明各種選舉的結果與台灣人種種論說之所以然。最近幾年來,信賴度大增的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最新的調查報告如下。 關於台灣和大陸的關係,有下面幾種不同的看法1.儘快統一;2.儘快宣布獨立;3.維持現狀,以後走向統一;4.維持現狀,以後走向獨立;5.維持現狀,看情形再決定獨立或統一;6.永遠維持現狀。請問您比較偏向那一種? 資料來源:依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的調查(2009年6月)而製作。 堅定的統派有9.5%,看起來比率很小,但是換成人口數來看是多得不能忽視的。永遠維持現狀的人口佔26%,略優於22%的堅定台獨派,台灣的輿論給人「對半分立」的印象其因在此。包含那些現在不要做最後決定,以後再打算的「泛維持現狀派」佔84.4%是相當驚人的比率。民進黨不顧急獨派的反彈而揭起「主權獨立的台灣,其名叫做中華民國」的口號,可以說相當務實。 「維持現狀」是「兩個中國」的展現。而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不能容允的。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急需對付的是台獨,所以對「兩個中國」派人士送秋波,但是「兩個中國派」屬於終極被消滅的對象是不變的。 如果單純就對付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言,台獨派應與維持現狀派合作,台灣有不少人喜歡喊「台灣人應該團結」的口號,那麼純台獨派應該以小事大,而與現狀派合作才對。其實這種說法可行嗎?不行的。在這種合作的情形下,台灣若不是採取分裂國家理論就是採取國家繼承理論,而兩論都對台灣極其不利,這點我們老早就已經剖析過了。 又畢竟中華人民共和國終不能容允「兩個中國」,以台灣長久的利益而言,純台獨派應更加努力使「維持現狀派」走向台獨,走向「新生國家理論」,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由趨勢來看,已經有這種傾向,但是「台灣獨立」這個名稱已有過於敏感的定型印象,純台獨派似有創造另一個較易被接受的名稱之必要。「主權的確立」也許是可以取代「獨立」的名稱,純獨派把「台灣獨立」這個名稱先按下,以後儘量主張「確立台灣的主權」、「台灣主權的確立」、「台灣國家主權的確立」。 此類的說法有一個優點,對於認為台灣尚未獨立、台灣人應該努力於獨立建國的人而言,要確立台灣國家主權是可以接受的。對於認為台灣已經主權獨立者,或者認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已經變成2,300萬台灣人的國家的人而言,台灣主權在國際上處於被限制,甚至毫不受承認的現況而言,要大家努力來「確立台灣國家的主權」的說法是可以接受的,這裡毫無「以大事小」的意味,又可取代「台灣獨立」的敏感性。
2009-08-29

新生國家理論概要

一、議論的前提原則 在進入本論之前,我想先談台灣人議論台灣問題時應有的幾點原則。第一點、所主張者要有道理、合理、符合邏輯。例如某民意代表說他在宣誓就任台灣的民意代表時,他的美國籍就自動失效,你會相信麼?沒有道理的主張人家是不會接受的。第二點、有道理的主張都有相當的幅度,本來社會現象就是有幅度的。在這個幅度內你要採用什麼?必須站在有利益於台灣的觀點來思考,無利益於台灣的我們何必去主張。第三點、堅持台灣人的主體性,你要用台灣人的眼光看事情。不是用中國人的眼光看事情,不是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的眼光看台灣。我在『日本統治下的台灣』(一九七二年)那本書裡面站在台灣人的立場,所以就不會說抗日的台灣人是土匪,如果站在當時統治者日本人的立場就會說他們是土匪。最後一點、要致力於釐定台灣人的目標。我們不是只為了要寫一篇論文而在議論,是為了要提出來的理論能夠推動台灣至於更好的前途,所以這個理論要富於運動性,多數台灣人易於參加,以得引起台灣的變化。這樣這理論就需要很高的戰略性,就是說這理論可以讓我們達成目標,該怎麼走,要清清楚楚指出。我想這四點,就是筆者在「新生國家理論」裡面所發揮的根據。 二、否認繼承論、分裂國家論 這理論的關鍵語是新生,是指以前沒有過的新產品,再生是指以前就存在的,壞了,把它修理出來的,如修理過的舊茶壺。這理論是要否定台灣是中華民國的繼承論,台灣國是made in Taiwan的新產品,不是從made in China的中華民國這個破茶壺修理繼承下來的再生品,所以基本上否認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這類說法。新生國家理論也是要否定分裂國家論,兩個中國之類的說法。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東西德、南北越、南北韓等例,也有人將台灣與中國認為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中國的分裂國家,但是事實上台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未曾經是中國的領土。所以台、中不是分裂國家,而台灣是新生made in Taiwan的民主國家。上舉分裂國家例,不是互鬥到一方消滅,就是互相承認同進聯合國。台、中若是分裂國家,中國承認我國的控制權是一百%,台灣若是新生國家,中國對我們的承認控制權就減縮到一百九十二(聯合國會員數)分之一。又聯合國憲章關於安理會的投票,有紛爭當事國應放棄投票的規定,所以中國在安理會也不能使用否決權,可見我們站在新生國家的優勢。 三、台灣現在是一個事實上的獨立國家 1945年10月25日舉辦日本軍投降儀式,中華民國軍受盟軍命令接受台灣,僅是中華民國軍佔領台灣,而沒有領土變更。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軍隊等流亡台灣,佔領軍失去母國。 1951年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但無記載給何方。 1952年中華民國、日本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但仍無記載給何方。 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驅逐蔣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代表權,但無做任何關於台灣歸屬的決定。 1972年日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回復邦交,共同聲明中日本僅表示理解與尊重中國主張的台灣是其一部分,而沒有承認其主張。台灣與日本斷交。 從以上可知自1949年至1996年之間,台灣有固定的人民、土地、有雖然使用白色恐怖強制力但是獨立有效管轄的政府,不過仍自稱已經不存在只是虛構的中華民國,且主張一個中國,要反攻大陸,無意於建立新國家,在國際上形成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independent political entity)。 至1990年代台灣民主化,所有公職改選,1996年總統直選,台灣人民成為事實上的主權者,且選舉僅在台灣的範圍實施,新的事實上民主國家誕生。固定的人民、土地、由人民選出的獨立有效管轄的民主政府等,國家的客觀條件都齊備。且1999年李登輝總統雖然表明特殊國與國關係,2002年陳水扁總統提倡一邊一國,將台、中關係國際化,但是仍自稱中華民國這個虛構,所以建立新國家的意志未充分表現,主觀條件不夠,現在的台灣只能認為是事實上獨立的國家(de facto independent state)。我們所需要促進的是清楚表明建國的意志,以實現主觀條件,形成法理上獨立的國家(de jure independent state)。 2007年9月陳總統將過去向聯合國主張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改為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參加聯合國,這是直選總統代表人民正式表示台灣要成為新國家的意志。可惜換了政權,就沒有繼續的動作。我們需要選出一個會繼續向聯合國提出此案的總統。 我更提案將以台灣名義申請參加聯合國做為主題,促進實現公民投票。聯合國的人權宣言、公民政治、社會文化兩個公約,都有住民自決的規定,此舉可說是符合聯合國精神的。就是因此上次提出時,中國只是罵,不敢使用武力攻打台灣。以此向外表示台灣人民獨立建國的意志,充足成立國家的主觀條件;另一面向內促使任何政權都非負起推行此責任不可。 四、獨立建國是靠人民的主體性 由上述可知自1949年以來,台灣是事實上獨立於中國之外的,而且經濟、社會發展至於得建立自由民主制度。我們要維持這個獨立、自由民主制度的made in Taiwan新生台灣國,就是維持現狀,這也是與台灣關係密切的美國、日本等國所希望的。我們不希望被合併於貧富差距巨大的中國社會,更不希望中國共產黨一黨獨裁政治進入台灣。為什麼中國人民的多數都希望往外跑,觀光出國就想跑掉不回國,這樣的國家你卻願意要被合併進去麼? 台灣以文化、社會背景來分有四個族群,但若是以祖國的認同來分只有台灣人、中國人的兩種。是自己獨立建國做台灣人,或是被合併為中國人的選擇。要獨立,人民就必須確立主體性成為這個國家的主權者,投票選出一個能完成建國的總統。也要行使主權者的權利,努力於實現獨立建國的公民投票。
2009-08-28

紀念一位台灣民主恩人

蔡同榮◎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 愛德華.甘迺迪參議員日前病逝,甘氏對台灣自由民主的發展非常關心,也給予莫大的協助,是一位為台灣民主打拚的恩人。 一九七九年發生高雄事件後,為拯救被逮捕的黨外民主鬥士,我發動旅美台灣同鄉一人一信寄給甘迺迪,甘氏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國民黨政府違背人權與民主自由」,甘氏更呼籲國民黨政府廢止戒嚴令以及與土生的台灣人共同分享政治權力。該聲明更列在美國國會紀錄。 一九七九年台美斷交後,本來給予台灣的二萬名移民配額,大多數由中國籍移民佔用。甘氏公開發表演說,支持建立公平的配額方案。於是台灣自一九八二年元旦起正式享有每年二萬名的移民配額,甘氏對於台灣人民的關心由此可見。 一九八三年,台灣前途決議案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甘氏在接見FAPA幹部時帶著興奮的心情說:「我認為沒有一個團體能夠像你們的組織那樣,對美國國會議員的想法產生那麼重大的衝擊。」 一九八四年時,關心台灣戒嚴令問題,甘迺迪在參眾兩院分別提出決議案,要求國民黨廢除戒嚴令。 一九八五年甘氏更出任FAPA為專供外國政要關心台灣民主而成立的「台灣民主委員會」的名譽會長。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民進黨成立,甘氏也發表聲明:「台灣人有組黨的自由,呼籲國民黨不可隨便抓人。」 一九八八年六月為抗議五二○事件,在美國舉行的遊行活動,甘氏亦前往演講。 一九九○年的野百合事件,甘氏特別錄製影片, 支持愛好自由的台灣學生,譴責國民黨政府。 甘氏對於台灣的民主運動,可說是無役不興、無役不與。他是台灣民主運動的朋友、支持者,更是恩人。
2009-05-31

母語教學的極樂世界

這個聲音透露出來的信息就是反對予台灣人的母語有活路,就是欲倒退lu轉去威權的國民黨時代,欲違反全世界保護母語的潮流,欲自外佇這個世界,欲共台灣帶去另外彼個「極樂世界」!
2009-03-20

大甲媽 平埔媽

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花二百億要去天津蓋廟的大甲鎮瀾宮即將繞境,應知境內歷史。鎮瀾宮所在是道卡斯平埔族大甲社的大本營,雍正年間,該社首領林武力聯合苗栗同族的吞霄、貓裹、苑裡社,台中拍瀑拉族的沙轆、牛罵社,巴宰海族的朴子籬社,彰化貓霧拺族的阿束社等,約二千人圍攻彰化縣城,將近二十社響應。清兵動員六千多,參與「番社」幾乎個個滅村,造成「番童少雁行,番婦半寡居」的情景,不知執事者知否? 根據以往的經驗,「繞境」所經正是當年滿清屠殺台灣人的殺戮戰場,而「繞境」隊伍所穿,不少是劊子手清兵的服裝,讓懂歷史的台灣人看了情何以堪? 信媽祖者並非就是中國人,例子很多,如,台北關渡宮是凱達格蘭平埔族所蓋,有諸羅縣志為證:「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建廟,以祀天妃。落成之日,諸番並集。」神岡萬興宮:「雍正九年(一七三一)十二月大甲西社首魁聯合數社倡亂時,張達京統領社勇(即番丁)敉平有功,受清廷獎賞,於是引進香火歸台至此」,印證上述大屠殺,並反映外來統治者老早就以台制台。 而大甲鎮瀾宮,淡水廳志記載「乾隆三十五年(一七七○)林對丹捐建」,祀於祿位者有巧化龍、淡眉他灣、郡乃蓋厘、蒲本步等,看名字就知是大甲社平埔族。瞭解歷史就不會被中國利用。 (原載自由時報2009/03/20)
2008-12-04

台獨先趨黃昭堂 口述歷史難出版

台獨建國聯盟主席黃昭堂,將畢生精力全數投入台灣獨 立運動,讓台灣獨立從禁語翻身為主流,國史館曾對黃 昭堂進行訪談,隨著改朝換代,珍貴的口述歷史能否出 版,成為問號。 台灣國家主權意識在前總統李登輝開創本土政權後,開 始萌芽生根,而台灣獨立觀念近年來更是從舊國民黨威 權時代「不能說的秘密」,逐漸成為「主流聲音」,其 實,之所以能夠讓台灣獨立從禁語翻身為主流,除了本 土政權的努力外,默默在一旁燃燒自己,將畢生精力全 數投入台灣獨立運動的台獨建國聯盟主席黃昭堂,更是 讓台獨成為主流意識的最大推手。 珍貴口述歷史 改朝不被重視 在建構台灣成為主權獨立的新國家過程中,李登輝以及 黃昭堂這兩位人格者,都是極關鍵人物,因此,國史館 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前國史館館長張炎憲曾相繼訪談李 黃兩人。李登輝部分,已經在二○○四年五月出版了 《見證台灣|蔣經國總統與我》一書,今年五月更集結 成《李登輝總統訪談錄》套書四大冊,包括早年生活、 政壇新星、信仰與哲學與財經產業等主題,絕對是見證 台灣發展脈絡的重要史料書籍;至於黃昭堂部分,雖然 也已經完成訪談,但因張炎憲已在今年五月二十日卸下 國史館長職務,「執政者的心態不同」,因此,珍貴的 黃昭堂口述歷史,能否出版,成為問號。 「有沒有出版對我來說都是小事,但張炎憲可是用了很 多的時間蒐集資料,他比較辛苦;只是,現在換成馬英 九執政,就算要出版,我想也不會是由國史館來發 行!」黃昭堂說,其實早在張炎憲之前,中研院近代史 研究所副研究員陳儀深也找過他進行類似的訪談,訪談 後的整理稿,陳儀深也已經交給他,但他自覺「歹 勢」,因此遲遲不讓陳儀深的訪談成書出版。 至於張炎憲做的訪談部分,黃昭堂表示,時間大約是從 二○○六年開始,陸續訪談了近兩年時間,原本張炎憲 也準備集結出版,但黃昭堂依舊覺得「歹勢」,所以現 在仍是停留在「稿子」階段。 畢生追求台獨 感慨體制未除 將台獨運動做為一生事業的黃昭堂說,他之所以感到 「歹勢」的原因是,他從一九六○年二月投入台獨運 動,今年已經進入第四十八年的年尾,但做了這麼久的 運動,卻還是無法讓台灣從中華民國體制脫離,「這就 是我感到歹勢的所在」。 黃昭堂表示,張炎憲對他的訪談主要是針對他在台獨運 動努力的過程,從出生、求學、流亡海外、回台灣從事 運動,是研究型的口述歷史;他也說,年輕時有寫日記 的習慣,但後來因遭到警方「沒收」,後來就沒再寫 了,因此,張炎憲的訪談,他僅能靠記憶來回答,他擔 心會有落差,「因為我記憶力很差,這也有好處,因為 這樣不會記別人的不好,所以我可以做大事!」 「因此,張炎憲要整理我的訪談會很辛苦!」黃昭堂強 調,他感謝外界把他跟李登輝並列為建構新國家關鍵人 物,但他說,「我跟李總統的等級差太多,不敢造 次」,而且張炎憲對李登輝是進行總統的回憶訪談錄, 對他做的只是黃昭堂博士的訪問,希望大家不要再將他 跟李總統並列,「實在承受不起」。 […]
2008-11-01

「全球化下的日本與東亞」–日本外交思維與兩岸關係

1. 近年來日本外交戰略的變遷 2. 日美同盟與勸阻戰略 3. 日本與中國在亞洲互爭領導地位 4. 民主主義與日本外交思維 5. 台日信賴關係與維持現狀原則 6. 觀察與展望 1. 近年來日本外交戰略的變遷 近年來日本開始在亞洲積極參與國際貢獻而倍增信心,這是戰後60年日本在亞太區域扮演的角色和立場之歷史性轉變。在911恐怖事件之後,由布希總統與日本小泉首相達成協議,日本自衛隊直接參與阿富汗戰爭與伊拉克戰爭的後援活動,這也是日本憲法「第九條」範圍之內的後援活動,並非參與戰鬥性活動。2002年初由Michael Green率領的美方戰略專家在東京與日方協商,雙方迅速達成二項共識:第一、在日本憲法第九條允許之下,就日本能參與貢獻的活動範圍達成共識;第二、如果日本修改憲法後,將來日美雙方在亞太地區,如何合作維持區域安全。不久之後,日本對阿富汗戰爭出動自衛隊支援印度洋上海上補給及伊拉克後援活動,這也是二次大戰結束以來日本第一次派遣神盾艦通過馬六甲海峽的壯舉。小泉首相當時擔心東南亞國家對日本軍艦出現於東南亞的反應,結果東南亞國家對日本參與亞洲和平安全的活動表示肯定,只有中國與韓國對日本是否又走向軍國主義表示反對。這一次參與國際支援活動亦深得日本國民之支持,而使日本政府倍增信心。就此小泉首相曾公開宣稱「日美同盟」為日本外交的主軸,其後的首相亦堅持此一立場迄今不變。其後將防衛廳升格為防衛省,也開始公開討論修憲問題(包括憲法第九條),且小泉首相任內六年餘並未訪問北京。對此,2005年中國在上海掀起大規模反日示威,以至當時日本民調有七成以上日本國民對中國表示「嫌惡感」。在小泉首相領導之下,日本開始考量戰後六十年,日本應該成為一個「正常」或普通的國家,也就是結束二次大戰的戰敗國地位。打算修改憲法,積極貢獻國際社會,並公開主張日本要成為聯合國常任安理會的一員(聯合國預算23%來自美國,日本負擔19%)。中國則公開反對日本出任常任理事國,使日本對中國態度有高度的不信任。當時日本對中國經援高達2000億日元以上,目前已降到800億以下。日本在小泉首相領導下開始參與國際和平安全保障的後援活動是一個新的開始,並希望在聯合國架構下與歐美國家同樣的積極參與國際貢獻。 2. 日美同盟與勸阻戰略(Dissuasion Strategy) 日本的國防力量因為受制於日本憲法,遂於六○年代與美國簽定「日美安保條約」,由美國來保衛日本的安全。在1996年台海危機時,美國派遣兩艘航空母艦來台灣近海,向中國宣示美國防衛台灣的基本立場。目睹中國的軍事崛起,當時日本橋本首相開始著手加強日美同盟的內涵,歷年來在日本國會通過一連串法案來支援阿富汗、伊拉克戰爭。1997年以後,日本積極增加國防力量,並得到美國先進防衛性武器的支持,日美同盟更加密切。日美雙方除了反恐以外,以為亞洲存在著兩個不穩定的區域:一個是北韓,一個是台海。雙方逐步提升日美同盟成為穩定亞洲和平的公共財(public goods)。 日美同盟對台灣問題最具體的表明立場,就是2005年2月間由日美雙方外交、國防部長共同發表的「二加二」日美共同戰略目標,向中國明確表示:第一、希望中國在亞洲積極扮演建設性角色。第二、主張台灣海峽問題雙方應以和平對談解決。當時正好是中國制定「國家反分裂法」,主張可以使用「非和平手段」解決台灣問題,因此日美同盟對此表明態度,反對中國使用非和平手段對付台灣的一項具體聲明。第三、是希望中國軍事預算透明化。當時日本町村外首(目前內閣官房長官,町村派代表)曾經表示,第二、第三點乃是日本所提出,致使中國非常不滿。2007年初麻生外相赴美參加「二加二」會議時表示,2005年日美戰略共同目標一直延續下來。由此觀之,日美同盟並非對中國採取敵對關係,而是採取「勸阻戰略」(dissuasion strategy),這與冷戰時期美國對共產世界採取「圍堵戰略」(containment strategy)的敵對關係有所不同,是希望中國不要走向冒險主義,期待中國在亞洲扮演建設性角色。事實上,勸阻戰略能否發揮效用,必須具備強大的軍事抑止力量做為後盾,也就是「力量的均衡」(balance of power)。 自從1978年中國採取開放政策以來,近十年的經濟成長率均維持在百分之十左右,國力日增,經濟上擁有世界最大的外匯存底以及世界工廠之稱的輸出貿易優勢,且二十年來以二位數的成長率擴張軍事預算,去年的成長率竟高達17.6%。軍事上充實海洋海軍力量,由一個大陸國家逐步成為太平洋到東南亞海域的海權國家,洲際飛彈的能力或可超越日本,躋身美蘇之列。例如2007年1月11日在八百公里太空,以飛彈擊中人造衛星,疑是存心向世界炫耀其飛彈能力,在一個和平的亞洲環境當中蓄意擴張軍事力量,無非是中國決定走向亞洲超強(Super Power)的意圖,極為明顯。從2005年起,美日雙方在亞洲積極提升足以嚇阻中國崛起的軍事力量。2007年1月日本麻生外相向美國提議購買100架F22最先進戰機,美國則在一週之內派遣十八架F22進駐琉球,日本也通過宇宙基本法,並充實反飛彈系統,最近美國在亞洲佈置F-22三大隊,新航空母艦進駐日本,凡此種種舉動,顯示日美同盟正在建構足夠軍事力量,以應對中國的崛起。 3. 日本與中國在亞洲互爭領導地位 針對當前日本與中國的關係,美國前助理國務卿Kelly報告書(Simo-Japanese Rivalry:Implications for U.S. Policy, April 2007) 指出,“不論東京與北京,在亞洲似乎都不願扮演次等地位(secondary role)。”並指稱從2006年初,中日關係陷入冷戰結束以來最低的關係。又指稱, ”China is especially troubled by Tokyo’s increasingly outspoken support of peaceful resolution with respect to Taiwan. […]
2008-06-13

台灣的國際環境:中國的崛起與日美同盟

前駐日代表 隨著中國的崛起,台灣邦交國的數量只有繼續走下坡,而且這些邦交國在國際社會上大都無足輕重,就好比巴紐案一樣,多半是脫離不了以金援外交來維持暫時性的承認,這並非從事外交的重點。至於要如何運用國際環境,首先要瞭解包括中國、日本、美國等主要國家與台灣之間的利害關係,其次就是善用這些國家與中國之間的矛盾,來開拓對台灣有利的國際環境。 由於中國的崛起,台灣不應被中國併吞的國際認識與日俱增,尤其日本與美國認為台灣一旦被中國併吞,則亞太區域的和平安全將會失去「均勢」(balance of power),屆時勢必容忍中國超越日本而成為亞洲新的超強(super power),使日本屈就其下,則整個亞洲將受制於中國的軍事力量。此外,美國太平洋軍區總司令也曾透露,中國海軍將領向他表示,希望以夏威夷的緯度為界,以西的亞洲部分屬於中國海軍的勢力範圍,以東的海域則由美軍主導,雙方可以維持和平共存,或許這是中國軍人一時之言,但也可以代表中國擴張海權的意圖,希望美國承認中國在亞洲的超強地位與勢力。當然,日本並不在中國的考量之內。 日本在二次大戰之後,其憲法就已放棄参戰權(憲法第九條),軍事上一直處於美軍的保護傘下,以經濟發展立國,以經濟援助回饋國際社會,包括在高峰期每年2,000億日幣援助中國經濟發展。在九○年之前,美國主導亞洲安全,日本經濟援助亞洲,美日的貢獻成為亞洲和平繁榮的安定力量。 日本的國防力量因為受制於日本憲法,遂於六○年代與美國簽定「日美安保條約」,由美國來保衛日本的安全。在1996年台海危機期間,當時美國派遣兩艘航空母艦來台灣近海,向中國宣示美國防衛台灣的立場,這是美國在七○年代通過「台灣關係法」以來,制止中國以軍事威脅台灣的最明確舉動。在同一時候,目睹中國的軍事崛起,也引起日本開始著手修訂日美同盟的內涵。2001年紐約發生911恐怖事件之後,美國要求日本積極派遣自衛隊與軍艦支援阿富汗戰爭以及伊拉克戰爭的後援活動,也就是在日本憲法第九條所允許\的範圍內,參與國際安全保障活動,使日本就亞洲與中東地區的安全保障問題派兵做出貢獻,藉以贏得亞洲國家的信賴與支持。因此日本不僅在經濟上,而且在亞洲安全保障上也能首度做出貢獻而倍增信心,致使中國開始憂慮日本的崛起,故而積極反對日本成為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 1997年以後,日本積極增加國防力量,並得到美國先進防衛性武器的支持,對亞洲安全是一項新的發展。目前亞洲存在著兩個不穩定的區域:一個是北韓,一個是台海;逐步提升日美同盟已成為亞洲的穩定力量,乃是穩定亞洲和平的公共財(public goods)。 亞洲和平的最底線就是維持亞洲現狀(status quo),第一是北韓的廢核與武器輸出問題;第二是反對中國以武力併吞台灣,美國也認為台灣不宜挑釁中國。這兩者都是維持亞洲現狀的底線。 日美同盟對台灣問題最具體表明的立場,就是2005年2月間由日美雙方外交、國防部長共同發表的「二加二」日美共同戰略目標,公開主張中國就台灣海峽問題應以和平對談解決,這是針對當時中國制訂的「國家反分裂法」,主張可以使用「非和平手段」解決台灣問題,日美同盟對此表示反對中國使用非和平手段的具體聲明。 由此而觀,日美同盟對中國採取「勸阻戰略」(dissuasion strategy )的具體表現,這與冷戰時期美國對共產世界採取的「圍堵戰略」(containment strategy)有所不同。現實上,勸阻戰略能否發揮效用,必須具備強大的軍事抑止力量做為後盾。從2005年起,美日雙方在亞洲開始提升足以嚇阻中國崛起的軍事力量,尤其是日本積極充實飛彈防禦系統,並希望修改日本憲法第九條,最近也通過宇宙基本法,美國在亞洲佈署反潛艇力量,配置F-22三大隊等等,都是針對中國的擴充軍力,日美同盟在建構足夠的軍事力量來對付中國的崛起。 所謂台海維持現狀,美國表明中國不得以武力侵犯台灣,但也公開反對台灣主張台獨挑釁中國,包括入聯公投,日本則認為這是台灣的國內問題而不置評論,只主張和平解決。在軍事力量方面,美國認為中國無法以武力攻取台灣,所以不希望台灣公開挑釁中國,以維持美中外交的信賴關係,以免中國就美國在中東的伊斯蘭困境做出不利於美國的立場。關於這一點,日本則認為如果對台灣問題過份讓步,只會助長中國在亞洲的領導權,如果中國在此時超越日本,日本在亞洲將永遠屈居其下,則日本唯有依靠美國才能維持日本安全,所以日本今後必須逐步建立對中國足以自力防衛與制衡的國力。 所謂「維持現狀」,各方解釋有所不同。馬英九主張「不統、不獨、不武」,武就是戰爭,如果台灣沒有能力對中共使用武力,馬英九又如何足以保證中國對台灣不使用武力呢?針對中國的「國家反分裂法」以及對準台灣的一千顆飛彈,台灣要以「終極統一」來換取時間,這難道就是馬英九唯一的延命術嗎? 台獨理論以「台灣主權獨立的現狀」與「法理上台灣獨立」為基礎,其實尚欠第三個條件,那就是要有「國際承認」才能真正實現。目前包括日、美在內的絕大多數國家,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邦交關係,所以如果台灣要選擇宣布獨立的日期,應當是在國際上能得到主要國家承認的時候。 在此之前,就是在「維持現狀」之下,要讓世界各國了解,如果台灣人有選擇台灣前途的機會,二千三百萬人在行使自決權時,一定會堅決選擇台灣獨立,建立台灣共和國。但是馬英九的當選總統,對台灣的最大打擊就是國際社會對台灣前途的負面觀感,尤其是民主國家認為台灣內部有兩種聲音,一半主張台灣獨立,一半主張「維持現狀,終極統一」,那麼台灣到底要選擇走那一條路,在國際上顯然成為一大疑問。這與2000年民進黨勝利,國民黨卸任總統李登輝與陳水扁總統在電視上「政權和平轉移」,深得世界各國尤其是歐美日等民主國家給予無保留的稱讚,與此相比,這八年來台灣的國際形象退步,可說是民進黨執政的最大失敗。 馬英九主張的「維持現狀」,如果是為了「終極統一」的目標,則日美各國必將失去防衛台灣的論據,尤其是中國在不使用武力的情況下,就可達成併吞台灣的目的,而中國也有此耐心。因此,馬英九在國際上造成「終極統一」或「中華民族」期望統一的國際形象,這才是目前台灣最大的國際危機。 九○年代冷戰結束,東歐全面民主化,在亞洲留下四個非民主國家,亦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北韓、緬甸與越南,這是當今亞洲不穩定的根源。日美同盟是建立在「自由民主主義」的價值觀同盟,日美對台灣的關係可說是建立在日美同盟的延長線上,台灣與美日關係也就是民主主義價值同盟。反觀中國對西藏、對台灣的「大中華民族主義」,其實就是帝國時代的領土民族主義(Territorial Nationalism),與現代國家建立在公民意識的國民國家(Nation State)的民族意識完全不同。台灣民族主義是建立在現代民主國家的公民意識,與「大中華民族主義」截然不同。十八世紀美國脫離英國獨立,就是國民國家的第一個國家。1945年聯合國成立時只有51個會員國,如今聯合國增至192個會員國,試問這六十三年間新加入的141個國家到底從何而來呢?其實就是在二次大戰後脫離殖民統治或宗主國而獨立的國民國家。而最可惜的是,台灣擁有二千三百萬的國民,經濟上屬先進國家,竟然還要遭受所謂中華文化宗主國的武力威脅,這乃是二次大戰結束以來尚未解決的問題。如今台灣已是一個現代化的民主國家,台灣獨立要得到國際承認的唯一途徑,就是要贏取愛好自由民主的國家支持。因此,今後要繼續向國際社會提出台灣的自決權利與爭取台灣獨立的主張,才能得到世界民主國家的支持。有一天受到國際承認,才是台灣獨立完成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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