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選擇─謝東閔案始末
和特務拔河 第一次被迫和國民黨特務拔河,我才唸國小三年級。 那是一九五○年代初期,民生凋敝,物質匱乏。 爸爸患有嚴重氣喘病,天氣一冷就發作。那時候毛織品又貴又少,於是爸爸去舊貨市場買了一條美國軍用毛毯,染成黑色,做成長褲,天冷時穿著。 有一次,爸爸帶我去台北。回台南時,台南車站人影幢幢,憲兵、特務四處巡視。可能是看見爸爸穿著一件不太尋常的長褲,咚咚咚不由分說就圍上來要抓走爸爸。我嚇得當場哭出來。特務一邊要抓走爸爸,我一邊哭也抓著爸爸往回拉。彷彿拔河比賽,爸爸像中間那條被扯來扯去的繩子。 後來到底是罰錢了事,還是沒收褲子,我已經完全不記得。但是車站裡那一幕與特務拔河,天昏地暗、天旋地轉的恐怖感,或許就捚下了我反抗的種子。 ■ 我是哪裡人 小學四年級時,有一天早上,老師很鄭重其事的宣布:「今天督學要來學校巡視,如果督學問起你是哪裡人,你們要說你們是… 老師開始分配,第一排同學是福建漳州人,第二排是福建泉州人,…隨便督學怎麼抽問,大家都知道如何作答。雖然我出生在台南縣玉井鄉,卻被指定是福建漳州人。其實我根本不知道福建在哪裡,漳州是圓的還是扁的。 那是二二八事件的餘波。國民黨為了沖淡省籍矛盾,決定從小學做起,讓小孩子牢記自己是中國人,不是台灣人。 ■ 槍斃現場 唸五年級時,有一天放學,出了校門,看到許多人成群結隊急急忙忙往台南公園那邊走去。「要槍斃人囉,要槍斃人囉。」人群中有這樣的字眼在傳遞著。 什麼是槍斃?我一邊想像,一邊背著書包尾隨走去。 台南公園過去是台南二中,台南二中後面是墳場,等我氣吁吁趕到時,墳場已經聚集了四、五百人,周圍有憲兵持槍守衛著。 太陽漸漸要落山,遠處才駛來囚車。車子一停,拉拉扯扯下來兩個雙手反綁、雙眼矇布,背後插著一個長長尖尖寫著「漢奸×××」白色牌子的犯人。接下來好像電影快轉鏡頭-憲兵押著人犯往墳場窪地走,腳一踢,兩個犯人雙膝落地,阿兵哥退後開槍,砰砰幾聲,犯人往前仆倒,叫了兩聲,抖了幾下,就不動了。有個法醫模樣的人走向前,探看一番,揮手叫人搬走。 我從來沒看過槍,沒看過槍斃人,沒看過近距離的流血場面,整個人嚇呆了。 散場之後,一個人慢慢走回家,飯吃不下,覺睡不著,又不敢跟大人說,怕被罵。心中充滿問號。 漢奸是什麼?中國人為什麼要殺中國人? 那時候我還沒有所謂中國人、台灣人的觀念,認為自己─就像老師教到,也是中國人。只是隱隱約約害怕外省人,因為外省人欺負台灣人。 我對外省人有驚惶之心,除了偶而聽見父執輩小聲談論二二八事件的屠殺之外,石姊姊的手榴彈慘案,也使我難忘。 搬到台南之前,我在玉井讀小學。四○年代末期,國民黨軍隊剛撤退到台灣,還沒有固定的營地,大部份都佔住學校或寺廟,我們玉井國小也有軍隊駐紮。 一年級時,班上有個石姓同學,他姊姊在我們學校教書。石姊姊被駐軍的一個排長看上了,但是石姊姊始終不理會他。 後來,玉井國小的部隊調防嘉義。調防後,有一天夜裡,排長從嘉義開車回玉井,二話不說,往石姊姊房裡丟了一顆手榴彈。 轟的一聲,石家大姊被炸斷了腿,石姓同學也受了傷。災情慘重,全村默默。 沒有人敢反抗,受傷的人獨自在心頭自我療養,那是典型四○年代末期的社會寫真。 ■ 炸彈郵包 我買了三本國語字典。字典翻開來,用刀挖空內頁,放進鋁製小便當盒。便當盒裡擺著電池、閃光燈膽和鞭炮用的黑火藥。 字典外面再拿牛皮紙包好,貼上郵票。三個郵包分別寫上收件人的姓名:謝東閔、李煥、黃杰。 謝東閔時任省主席,是當紅的台籍政客樣版。李煥乃蔣經國親信,權傾一時。至於黃杰,我在美國看過一本台灣雜誌,名為觀光指南,實為色情介紹,通篇都是外國人喝花酒左擁右抱的照片和報導,彷彿教外國人如何嫖台灣女人,上面居然還有黃杰寫的序。 一九七六年十月十日,謝東閔收到郵包。他在拆封時,炸傷了左手,送醫治療時,因恐引起敗血症,動了截肢手術,切除左手,安裝義肢。那就是震憾國民黨統治集團的謝東閔郵包炸彈事件。 國民黨始終極力封鎖新聞,不願張揚此事。一直要等到十幾年後,李煥才公開承認,他當時也收到郵包,炸傷了手指,並立即通知各黨政要員,黃杰乃逃過一劫。 其實,當時我根本無意傷人性命,否則裡面不會只放鞭炮用的黑火藥。選擇郵寄炸彈字典,一來不會傷及無辜,二來殺傷力較小。可是,國民黨終究拒絕承認:經過那麼多年的統治,到了七○年代末期,台灣人還膽敢採取如此激烈的反抗。 ■ 被捕的謎 郵包案發生的一個半月後,也就是一九七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妻子美霞帶著兒子良正、女兒怡芬、怡芳來美。我們一邊安置行李,籌畫未來,美霞一邊向我細訴家鄉的種種。 「前陣子,台灣發生了一件驚天動地的事情,竟然有人寄炸彈給謝東閔*v完全不知情的美霞如此說著。 我不知應如何作答。 說「真的嗎?」假裝不知道。或者說「好大膽的人!」評論一番。我不知應如何作答,終於沉默以對。那時候,美霞做夢都想不到,坐在對面的丈夫,就是寄郵包的人;再過一個多月,我們整個家族的命運,即將全部改寫;往後十三年多的歲月,美霞幾乎嚐遍了人生的苦杯。 原本在搭機橫渡太平洋,返回台灣寄郵包的彼時,我已經懷著必死的決心。 其實,早從我決意關心政治,我就改變原來移民到美國當美國人的初衷。我決定不入美國籍,寧可做一個寄居美國的台灣人,也不願當一個關心台灣的美國人。我不能一邊拿美國籍,一邊搞反對運動,這是原則問題。不入美國籍,二十年前我這樣堅持,二十年後我也同樣堅持。 後來我才知道,國民黨用郵包上採到的指紋,逐一清查核對台灣已服役男子的資料,到了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初,已經把我列為重大嫌犯。 國民黨把我爸爸、弟弟和五個好朋友,通通抓到警總保安處,開始嚴酷的偵訊。國民黨得知我們將有香港採購珠寶之行,於是逼朋友在保安處打電話到紐約給我,約好一月初在香港另一個蔡姓朋友處會面。 一九七七年一月四日,我搭機飛往香港。 在此之前,我完全不曉得國民黨已經把我的家人、朋友囚禁了一個月。香港蔡姓朋友的妻子和妹妹,也被扣在台灣輪流當人質。 一月五日晚上,我無意中在香港珠寶街遇見爸爸在台南製藥公會的老朋友,焦急的說:「幸男,你還在這裡幹什麼?國民黨已經知道郵包案件是你做的。你爸爸、弟弟和朋友都被抓走了,正準備抓你回去。」 我當場的反應,是假裝若其事。回到旅館,我馬上打電話回台灣,終於從在霧峰教會當牧師的表哥獲得證實,明知有電話監聽,表哥還是坦白告訴我,他們確是被抓了。回美國,還是回台灣? 回台灣,死路一條。美霞到美國不久,才開始學英語、考駕照,三個稚兒十一歲、九歲、七歲,面臨全然陌生的世界,我如何讓他們孤伶伶與水深火熱的生活搏鬥? 回美國,台灣無辜的親友都要為我受苦受難,我一輩子良心不良。 自己做的事,自己擔當吧。 我沒有告訴香港蔡姓朋友,我準備過境台灣時讓國民黨逮捕,只是默默讓他安排一切行程。那時候他已經身不由已,我沒理由連累他。我們約好搭乘一月七日上午九點半經台北飛往日本的國泰班機,過境時下飛機就擒。 當天飛機抵達松山機場,擴音器播出要安全檢查,請乘客合作在過境室等候廣播,我和蔡姓朋友走出機門,看見過境室裡一群保安人員押著兩個朋友,如臨大敵的等候著。 以後我才知道,警總怕我改變主意,不下機了,所以才押著朋友來,以便應付突發狀況。兩個囚禁已久、焦慮等候的朋友,看見我走出飛機,心中狂喜,說道:「一定不是幸男幹的,他才敢回來,我們沒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