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陳水扁總統日前表示,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已經「間接處理」了『台獨黨綱』「問題」,大體否決黨內企圖修訂、甚至於廢除『台獨黨綱』的聲音,展現他在黨內唯我獨尊的態勢。先前,陳總統日前透過衛星視訊,對於在東京召開年會的世界台灣同鄉會發表演說,提出『一邊一國論』,這是繼前總統李登輝揭櫫『兩國論』以來,民進黨政府首度清楚表達如何定位台灣與中國關係的立場,因此,除了國內朝野有南轅北轍的解讀外,美國有其一貫的模稜兩可反映,而中國則尚不知如何回應。 眾所週知,從創黨迄今,民進黨的精神有三條主軸,也就是反國民黨/社會改革、反外來統治者/抗爭精神 (primary resistance)、以及台灣獨立建國/台灣民族主義的理念。表面上,派系頭人為了選票市場分割,大致會選擇不同的訴求重點,特別是針對『台獨黨綱』在固守地盤、或是擴張勢力的利弊,黨內一直有南轅北轍的看法。不管如何,為了面對2000年的總統大選,民進黨預先在1999年以憲法增修條文的方式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無形中凍結了『台獨黨綱』,也就是美麗島系諸君所謂的「歷史文件」。 眾所週知,『台獨黨綱』的精神是正面宣示,要主動以公民投票去「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相對之下,『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台灣的國名「固然」是中華民國,其實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意思是說,『台獨黨綱』的目標事實上已經達成,就差國號的變更而已;此外,『台灣前途決議文』採負面列舉的方式,主張改變台灣的現狀必須公投決定。至此,民進黨的國家定位由「積極倡獨」轉變為「消極拒統」,開始張臂擁抱中華民國。當陳水扁總統振臂疾呼「誰要消滅中華民國、誰就是敵人」,在不知不覺中捍衛借殼上市的中華民國體制。 除了對於實質目標的認知不同,陳水扁自己主張,民進黨原本就只有『公投台獨黨綱』,沒有所謂的『台獨黨綱』。回首民進黨當年新潮流與美麗島系的相持不下,的確是由陳水扁適時加入了折衷式的公投尾巴,最後才讓兩方有各取所需的選擇性詮釋。然而,如此一來,民進黨對支持者宣揚的,也不過是「如果台灣要獨立、必須經過公投程序」;至於『台灣前途決議文』,更是退卻到將公投矮化為「改變現狀」的安全煞車。難怪,陳水扁會對於被指具有「台獨思想」覺得委屈而表示「無法接受」。 一直到陳水扁接任民進黨主席,黨內附和中共廢除『台獨黨綱』的傳言甚囂塵上,雖然終究還是以強調『台灣前途決議文』收場。根據『台灣前途決議文』的自我安慰精神,台灣人要想獨立建國,就一定要透過公投的程序來確認,然而,一個民族實踐自決權、選擇獨立,不一定要透過公投,因此,『台灣前途決議文』不僅無法約束中國,反而是自我設立的障礙。 不過,黨綱畢竟是政黨與選民締結契約關係的依據,這是政黨政治最起碼的規範,不容含混其詞。因此,明眼人還是可以看出來,只要一天不修廢,不管是競選宣言、還是黨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即使未與與黨綱牴觸,任何消極不作為,難免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 陳水扁為了確保順利獲得民進黨總統候選人提名,不得不強力囊括食之不甘、棄之可惜的黨主席寶座。不過,在「黨政合一」的口號下,即使他的一般政策意志能獲得黨內同志貫徹,而且也有本錢動員黨員代表大會修改黨綱,主要的原因還是想要左右逢源,也就是在「新中間路線」的最高指導原則下,一方面搶攻李登輝的國民黨本土票,一方面讓『台獨黨綱』當獨派作自我安慰的奶嘴。如果說『台灣前途決議文』是「最高指導原則」,被閹割的『台獨黨綱』豈不是歷史灰燼? 大體而言,陳水扁積極求和的走向大致不變,特別是他一再以台灣的尼克森自居,期待能像金大中一樣進行破冰之旅,甚至於有「民共和解」而簽署和平協定的遐想。自從就任總統以來,陳水扁的中國政策可以說是「戰略清晰、戰術模糊」,也就是說,在追求與中國和解的大前提下,從『四不一沒有』、『統合論』、到『大膽島喝茶』,他可以好話說盡、自綁手腳,甚至於讓美國耿耿於懷。 然而,儘管陳水扁再如何落軟,中國的「一國兩制」就是要將台灣「香港化」,不管如何也不會接受民進黨「台灣已經主權獨立、國號為中華民國」的說法,終於掀開台灣「要走自己的路」的底牌,也就是訴諸「自決權為最基本的人權」。至此,陳水扁的台灣定位已漸次釐清,也就是根據自決權的基本精神、透過公投的機制、達成台灣人有自己國家的目標,已經不允許反悔,也就是「戰略清晰、戰術清晰」。 其實,普世皆準的『國際公民暨政治權規約』及『國際經濟、社會、暨文化權規約』(1966) 在第一條就開宗明義地指出:「所有的民族享有自決權」(All peoples have 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在過去,雖有自決權只適用於西方(白人)殖民地的國際政治現實,然而,在冷戰結束以來,捷克、蘇聯、以及南斯拉夫相繼解體,憑藉的就是至高無上的自決權,台灣人當然應該也有自決權。 至於美國「反對台灣獨立」、或是「不支持台獨」的制式場面話,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切入。由美國的國家利益來看,台灣是絕對不能落入中國惡狼口中,然而,台灣要不要脫離中華民國體制,畢竟這是台灣人自己要去決定的,外人不能置喙。站在台灣的立場來看,美國公開劃清界線,其實是為了放手讓台灣人行使自決權作鋪路,也就是避免國際社會藉口外力介入而進行杯葛。 回顧美國在與中國交往過程中所簽訂的三個公報,我們可以看到『上海公報』(1972) 的用詞是「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刻意避開「台灣人是否屬於中國人」的問題。在隨後的『建交公報』(1979)、『八一七公報』(1982) 上,用詞是「台灣 [的] 人民」(people of Taiwan)。至於在『台灣關係法』(1979) 中,用詞稍微改為「台灣 [島上的] 人民」(people on Taiwan)。可惜,我們自己從來並不自覺到「台灣人」的政治意涵,特別是在國際社會上身為民族所蘊含而來的自決權。 只要選民不太在乎國家認同、只要「李登輝情結」能成功轉換為「陳水扁情結」,陳水扁總統的政策走向就不用太擔心陳水扁主席的黨綱實踐;他對中國可以低聲下氣用「四不一沒有」來放屁安狗心,對內向軍方高喊「三民主義萬歲」,又高亢地用「一邊一國」向海外台僑交心。因此,如果黨內還是有人堅持要廢修『台獨黨綱』,若非拍錯馬屁,應該是故意要他難堪。 不過,西太平洋的其他玩家卻由不得陳水扁玩弄,特別是台灣安全保障的捍衛者美國,迄今仍然對於他的「由經濟統合到政治統合」耿耿於懷,因而也開始思考,如果台灣的領導者真的要選擇與中國結合,他們有無必要熱臉貼冷屁股。在說出「一邊一國」後,陳水扁一貫的兩面手法(國內外市場、美中有別),即使不是真的退卻,卻不免自我傷害到西方社會最珍貴的政治家「正派」(integrity)。 對於美國人來說,真正的問題不是「如果台灣獨立、美國是否要出兵」,而是「台灣人是不是真的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國家」,訊息迄今並不清楚,特別是陳水扁總統的『統合論』逼得美國人要開始認真思考:如果台灣人不顧國家安全,競相要與中國進行「經濟統合」,甚至於要追求與中國「政治統合」,那麼,美國人又何必為了保衛台灣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台灣人想要行使民族自決權的意義,除了說台灣人想要保有自己的土地、以及生活以外,更重要的是享有自己的國家,而不是任何一個國家都好,當然更不會不斷威脅我們的中國。論真來看,我們面對的是「中國企圖併吞台灣」(Chinese irredentism) 的難題,而非「台灣要從中國分離」(Taiwanese secession) 的問題,因為目前的中國從未統治過台灣,而且,台灣人若是真的想要有自己的國家,並不需要其他國家的首肯。問題是,當我們一再硬將「中國人」、「華人」的血緣、文化枷鎖往自己身上戴之際,又如何跳出中國的政治心牢? 坦承而言,我們最大的試鍊不是來自中國,而是台灣人自己。我們必須捫心自問:如果中國民主化了、經濟發展的程度追上台灣了,我們是否就要與中國結合為同一個國家了?有多少人的答案是堅決否定的?
林又新◎世界台灣人大會秘書長 最近,外交部緊鑼密鼓要印製「Issued in Taiwan」的新版護照,幸好蔡同榮等立委的據理力爭,決定暫緩。不過,擋得了今天,並不表示決策單位已經「從善如流」,未來如何變化仍屬未定。 記得年初FAPA在台灣舉行二十週年大會時,阿扁總統致詞脫稿演出,宣稱要將長久以來令海外台灣同鄉感冒的「車輪牌」護照改名,全場歡呼鼓掌叫好。只是高興沒多久,外交部後來提出的方案,卻是一個曠世奇有的版本:名稱不變,但加上「Issued in Taiwan」以做區別。剛開始,統派人士對此大加撻伐,威脅要杯葛外交預算;而獨派人士卻是恍然有被耍弄的感覺,紛紛表示抗議。這真是典型的意圖妥協,卻反而兩面不討好。最後,在一些海外親中傳聲筒表示可以接受此版本後,國內統派的噪音才戛然而止;而獨派的憤懣,再度在體諒阿扁總統的考量下,也只好鬱卒在心內。 據了解,這次「護照英文正名」不成,反被畫蛇添足加上「Issued in」,理由是若非如此,擔心國人持新護照前往中國恐有不便。我個人認為這是有點牽強,甚至是「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如果中國讓我國人民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入,這還說得過去。事實上是他們本來就不承認「中華民國」,才會要我們以「台胞證」代用。何況,現在全世界都知道台灣是個經濟發達、自由民主的國家;但有多少人知道Taiwan亦自稱是「Republic of China」? 連接受我方援助,與我有邦交的少數國家之一的非洲聖多美(Sao Tome & Principe)總統,在阿扁總統此行訪問時,都忍不住要問,為何我們有這麼多名號? 當然,漢(中)文國號的更正,必須經由修憲或制憲的程序,而這也是大家必須共同努力正本清源之道;但是英文的譯名,則應尚有相當可供解讀的空間。在台灣民主化之前,所有外文的新聞資訊,凡是提到Taiwan,官方一律翻譯為「中華民國」,這已是眾所週知的事。依此邏輯,護照上的「中華民國」如果尚不能改,翻譯英文成Taiwan,其實也是約定成俗,符合實際需要,非常理所當然。憲法上既沒有明訂國號英文譯名,一切當然以務實為要,殊無違憲之虞。 如果依目前外交部這個「Issued in Taiwan」的版本,只怕正不了名,反而更加平添困擾。據我所知,位居第一線的外交部駐外人員,雖然一向保守封閉,但是近年來由於經常受中國打壓,近三分之二也贊成正名。有位駐外在某國的代表曾告訴我,台灣旅客去該國短期停留不必簽證,對中國旅客則無此優待。但由於該國入境官員搞不清楚「Rep. of China」和另一個China的差別,常誤把台灣旅客當作中國旅客,以沒有簽證而扣留不准入境,害他經常三更半夜還得趕去機場解釋保人,令他不勝其煩。以此觀之,China之名不除,而單單在封面加上「Issued in Taiwan」就能解決問題嗎?除此之外,通常護照上另有註明發照地(Place of Issue)之處,像我的「車輪牌」護照來自駐美休士頓辦事處,發照地寫的是Houston。有些國家入境表上必須填護照發照地,在此情形下,是必須填封面的Taiwan?還是內頁的Houston?真是天下本無事,庸「國」自擾之。 今年三月時,世界台灣人大會以「台灣正名、國家制憲」為主題在台灣召開,阿扁總統在晚宴中也高呼要「拼正名」。會後晉見總統時,我曾建議將機場入境之英文標示「Chinese Passport」,改為以Citizen及Non-Citizen來區分。這樣子,不僅返國的海外台灣同胞看到標示比較不會刺目,來訪的中國旅客也比較不會排錯隊。令人欣慰地,這一次總統交待下去,總算沒有被打折扣;在短期間內,機場入境之英文標示全部改換,令人覺得阿扁總統拼正名還真有一回事。 我們希望,在「護照英文正名」這件事,阿扁總統也能擇善固執,堅持到底。不僅如此,我們也希望能將所有駐外單位「英文正名」。在不承認「中華民國」的非邦交國家,就甘脆將所有招牌文字均以台灣為名;而目前與我國有正式邦交的少數國家,大使及領事館仍可以「中華民國」漢(中)文掛牌,但英文名稱則一律翻譯為Taiwan,以減低友邦人民的困擾。以美國為例,我駐外單位以前自稱是北美事務協調會,後改為台北經文處;美國人民需要赴台簽證時,有些人搞不清楚,居然向當地的台灣同鄉會(Taiwanes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申請,這已是廣為人知的笑話。此次高雄市謝長廷市長率團前往美西招商,一些在洛杉磯的好友亦笑談說要在當地設高雄經文處和官方單位分庭抗禮,以抗議政府重北輕南,矮化國格。 如果外交部真的做不了主,非得尋求一個兩全的妥協方案不可,我建議甘脆就提供兩種護照版本供人民自己選擇申請。不管是基於統獨立場,還是務實需要,護照封面是Taiwan?還是Rep. of China?就讓申請人自己考量決定,彼此不必勉強,而好歹也不負台灣是「超民主」國家的美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