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美國調整一中政策籲請美國調整一中政策

籲請美國調整一中政策,——回應美國國務院包潤石及艾瑞里的發言

美國國會成立的「美中經濟及安全審查委員會」今年六月發佈一份報告,要求美國國會和政府重新評估一個中國政策,在考慮中國和台灣都有相當改變的基礎上,美國應重新思考這個政策的成敗以及未來的可行性。這份報告書並指出,中國最近對台港的行動,使人質疑中國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承諾……。這份報告書可說一針見血。一九七○年代東西冷戰方興未艾,一九七○年十月二○日,聯合國通過阿爾巴尼亞決議案後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而消滅。美國為了聯中制俄,在一九七一年七月,美國總統尼克森派其助理季辛吉秘密訪問中國,翌年二月二八日發表美中共同公報(上海公報)。在這一份公報中,美表明其立場謂「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於這一立場不提異議,它重申它對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心」。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的美中建交公報及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的八一七公報(削減軍售等公報)也重申這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但美國制定台灣關係法,藉其軍事力量協力防衛台灣,並維持台灣海峽的和平。因此這顯然是東西冷戰的產物,也是暫時的權宜措施。但是,迄今該政策已持續三十多年,而且台、中關係和台海情勢有很大的變化,卻未見解決台灣問題的根本戰略。

台海根本問題未見解決

欣見近年來台美間的政治、經濟、文化等交流日益頻繁,台美關係也有正面發展的趨勢,因而對連任的布希總統抱著新期待。不料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十一月二十九日在例行記者會要求陳水扁總統說明最近的言論是否違背四不承諾。又十二月七日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艾瑞里也在例行記者會明示美國不支持台灣駐外代表處及國營事業改名,因為美國反對任何改變現狀的片面行動。所謂最近的言論,應該是指群策會十一月二十七日在圓山飯店舉辦「台灣新憲法」國際研討會,扁李兩人同台致詞時李總統提出新憲時間表,二○○六年年底要透過公投來複決台灣第一部新憲,二○○八年新憲法正式付諸實施而言。所謂四不,是指二○○○年五月二○日陳水扁總統就職演說講的「四不一沒有」的「四不」,即只要中國無意對台動武,本人保證在任期之內,(一)不會宣佈獨立,(二)不會改變國號,(三)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四)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而言。二○○四年五月二○日,連任就職演說的基調雖沒明講「四不」,卻講「過去四年如此,以後四年也如此,不會有所改變」云云,故應解釋為包含四年前講的「四不」。

維護和平台灣有貢獻

另一方面,陳總統在爭取連任的選戰過程中曾提出「制定新憲法」的訴求,然而就職演說卻變成「憲政改革」。

上述陳總統反反覆覆的言論,自然備受統獨兩方人士的質疑其言行不一,筆者在此姑且不評論其是非得失,惟對美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和副發言人艾瑞里在記者會上的發言,不以為然,茲略提幾點筆者的見解如下。

(一)任何國家的外交無不以國益為主軸,台美斷交後,我們要感謝美國制定台灣關係法,長久協助防衛台灣的安全,但是台灣重要的戰略地位,對亞太區域的安全以及維護世界和平也有重要的貢獻,尤其台灣是美國全球戰略地位上不可或缺的一環,何況台灣的防衛武器並非美援而是高價從美國採購的。而台灣建構足夠防衛安全的軍事機制,使中國不敢輕舉妄動,也符合美國的利益。

(二)自由、民主、人權為普世價值,主權在民不可侵犯,即人民有決定國家的一切權利,這也是民主國家的指標。美國為自由世界的盟主,台灣為自由世界的一員,但是現今在台灣實施的「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九四六年為中國人民而由中國代表在中國制定的憲法,和台灣人民毫不相干,而且當時台灣在國際法上還屬日本領土。聯合國憲章第一條第二項及國際人權公約第一條第一項均規定人民自決的原則,因此台灣人民行使自決權,制定台灣新憲法,廢除中華民國憲法,使台灣成為國際法上主權獨立國家,包括美國在內的任何國家都沒權干涉,自不待言。

(三)美國為反恐戰爭及北韓問題的糾葛,需要中國的助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要奉勸美國不要忘記中國欺善怕惡,軟土深掘的霸權本質,在對中和對台政策上謀求平等互惠為著力點,才真的符合台美兩國的利益。

美國不應反對台灣正名

如今台灣人民的本土意識和主體意識日益高漲,認同台灣已成主流民意。不久的將來,二三○○萬的台灣人民要行使自決權,舉辦「公投制憲,正名台灣」之際,難道美國能夠反對嗎?長久以來台灣人民渴望建立屬於台灣人自己的國家,然而上述美國國務院正副發言人的先後發言不但不友善,並嚴重違反美國獨立建國的精神。

(四)我們企盼美國重新檢討,並廢止行之已久不合時宜而嚴重傷害台灣的「一個中國」政策,落實「一台一中」政策,始得使台灣長治久安,也才能確保台海的安定與和平,進而促使整個亞太地區的穩固和發展。

(作者為李登輝之友會全國總會委員) …..2004-12-15【台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