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勝雄◎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秘書長
二千三百多萬的台灣住民,包括原住民、福佬及客家舊住民,和隨國民黨前後來台的新住民,對台灣的國家認同一直有相當歧異的看法及主張,形成了古今台外最奇怪的現象。
正常的國家人民,只有對自己國家忠誠度高低的問題,而鮮有如台灣住民對國家認同有南轅北轍,甚至互不相容,進而互相敵對的情形。本文茲就各類型的國家認同觀念逐一解析如下:
第一類型: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自兩蔣統治時代,由中國國民黨所堅持的中華民國即是唯一的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台灣不是一個國家,不能對台灣有國家認同,只以名存實亡的中華民國為國家認同對象。此種國家認同,將中華民國仍定位在1949年失去中國大陸以前的中國,自認是中國的唯一正統,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叛亂團體,而以光復大陸、統一中國為口號,以保住此種國家認同。至今,以捍衛中華民國自誇的部份在野黨員及其跟從者,仍死抱此種國家認同不放。
然而,自1971年10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依聯合國2758號決議取代中華民國成為聯合國常任安全理事國以後,上述之國家認同已難以維持。尤其宣佈終止戡亂時期以後,雖然仍有如井底之蛙的台灣住民,以中華民國為中國,卻不再敢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挑戰,恢復國民黨早期的反攻大陸、統一中國的主張。可見,此類型國家認同,只是自我陶醉、聊以自慰而已,實際上根本無真正自命為中國正統的國家認同,也是沒有實際的國家可以認同。
有這類型國家認同者,也有轉化為對「未來的中國」的認同,因此拒絕對實際上存在、自己也生活其中的台灣有國家認同。此種幻想式的國家認同必然產生有害、甚至敵對台灣的實際國家認同。
第二類型: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
這本是以四百多萬枚飛彈對著台灣威脅的中國的一貫主張,現在則在上述第一種國家認同的政黨及人民中隱藏有此種以敵國為己國的國家認同。尤於開放中國大陸探親及通商後,更凸顯出這種敵友不分,甚至認敵國為祖國,造成矛盾錯亂的國家認同。
此第二類型的國家認同,凌駕甚至取代第一類型的國家認同,因為它有實際被世界公認的中國為其國家認同的對象。而第一類型的國家認同,既不敢也不願以其中華民國為名的一個幻想中國,對抗實際存在又強大的真正中國,結果只有被招降納叛而已。
有此類型國家認同的人,除非已成為中國公民,否則仍被視為「台胞」的假中國人,也等於無自己的國家可以認同。然而,有此精神分裂症似的國家認同者,自然不會對台灣有任何國家認同,也反對以台灣為國家認同的對象。甚至可能成為敵對台灣的中國馬前卒或「匪諜」,乃台灣很大的隱憂。
第三類型:台灣等於中華民國的國家認同
李登輝先生在連任總統後期,提出以中華民國在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定位為「特殊的兩國關係」,將中華民國與台灣劃上等號合併一起,成為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另一獨立國家。
這類型國家認同,將以上第一類型國民黨自認為中國正統的國家認同之幻象中,拉回至真實世界,不再以中華民國為中國,而係以實際統治擁有的台灣為中華民國。尤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另一國家,破除了上述第一類型以中華民國為唯一中國的國家認同之迷思,也破除第二類型國家認同的矛盾及錯亂,有助於使台灣住民從迷夢中被喚醒而認清自己國家認同的真相。中華民國僅有台灣可以依存,使台灣住民才有以台灣為實的國家認同。然而,此種國家認同仍存有「中華民國」名不正、言不順之困擾與矛盾。
民進黨執政後,依民進黨發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陳水扁總統以台灣為一主權獨立國家,它的國名為中華民國、為國家認同指標,承續李登輝先生的「兩國論」。然而,強調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卻仍沿用1911年成立之「中華民國」國名,與1949年取代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仍遺留混淆不分的國家認同問題。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與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均有「China」,都簡稱中國,在國內外使很多人包括媒體記者在內,仍分不清楚這種國家認同與第一類型或第二類型的區別何在。
這種開始落實的國家認同,僅能作為短暫過渡期間的國家認同。因為以名存實亡的中華民國與有實無名的台灣含混一起,必然產生「剪不斷、理還亂」的後遺症。以中華民國自居為中國正統的國家認同,與以中華民國等於台灣的國家認同仍然會互相糾纏不清,有理說不清,終究難免自造麻煩,易被視為中國的一部份,不能明白建立台灣人民正確的國家認同。
第四類型:以台灣的人民、土地、政府及主權建立名符其實的國家認同
新加坡在17世紀被荷蘭統治,1819年英國勢力開始介入,二次世界大戰被日本占領,1959年取得自治地位,1963年加入大馬聯邦成為馬來西亞一部份,都在外來政權統治之下,直到1965年脫離大馬聯邦成為獨立國家,即以Republic of Singapore為國名,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均有各自分別清楚的人民、土地、政府及主權,兩國的華人(如用中國人就另有第三者中國的國家認同困擾),從來就沒有任何糾纏不清的國家認同問題。
1947年巴基斯坦獨立,東巴基斯坦係巴基斯坦之一部份。1971年東巴基斯坦獨立,取用其歷史地理名稱孟加拉 (Bengal),成為孟加拉人民共和國 (Bangladesh),完全與巴基斯坦無任何牽連。以上四個國家均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彼此相安無事,人民從無國家認同之爭執或困擾。
而台灣上述三種類型的國家認同之歧異與爭執,主要關鍵就在於至今缺乏有如上述四國的一勞永逸的解決結果。所以,唯有以現在事實上的台灣人民、土地、政府與主權為範圍,另定與中國完全無涉的國名,始能建立正確而明白清楚的國家認同,在國內止息消耗國力與民情的爭鬥,在國外尤其是中國,認清台灣與中國確是一邊一國的事實,再不必有台灣是否中國一部份之爭論。
要建立此唯一正確的國家認同,應該完成下列步驟:
(一)正式公開對外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的中國,他的人民、政府及主權是在其現在統治中國領土上,以符合聯合國2758號決議,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國家。
(二)宣示台灣自己的人民、土地、政府及主權僅及於現在統治之範圍,而不涉及步驟所述中國的任何部份,順理成章證明台灣並非中國的一部份,也同時治癒中國為中華民國一部份之妄想症。
(三)取用台灣自己與其他任何國家尤其是中國無關的國名,以最為人熟悉的台灣共和國或台灣國或福爾摩莎國為國名,是最正常自然不過的。其實,只要不用中國或中華CHINA文字與發音相似或類同的國名,均能一舉解決以上三種類型的荒謬、危險或混淆的國家認同問題。
完成以上步驟,建立與其他獨立國家一樣的正確國家認同及定位,此後,台灣住民必不再有國家認定的爭執及困擾。至於,有不認同名實相符的台灣國家,而寧願認同其祖國──中國或移民及落籍他國者,則尊重其自由抉擇即可,絕不致造成國家認同的問題。
「名不正,言不順,言不順,事不成」,唯有建立明白正確的國家認同,並且以明白正確的台灣國名加入聯合國為會員國,實是使台灣全體住民和睦相處,相謀為國的治本之道,則台灣的國家幸甚,台灣的人民更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