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國家」日本的亞洲太平洋戰略

長島昭久
衆議院議員、前防衛副大臣

 

有史以來,日本是由海洋孕育文明的。日本從海洋獲得許多恩惠,同時被海洋保護,從跟海洋的密切關係中,構築日本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國家也因而發展。日本毫無疑問是一個「海洋國家」。在歷史上曾經有一段時間,日本對於做為「海洋國家」或「大陸國家」有過迷惘 (參照1907年「帝國國防方針」),結果讓國家陷入破滅。然而,除了上述戰爭前或戰爭中的這段時期以外,日本仍然一貫是一個海洋國家。

日本每年進口約8億噸的原料,出口約1億6000萬噸的工業產品,事實上日本是製造五倍附加價值,進而貢獻世界繁榮的通商國家。這些進出口貿易的 99.8%是透過海洋進行通商交易。日本的國土約38萬平方公里(世界第61位),但卻擁有約國土12倍的專屬經濟區(EEZ),面積達到 447萬平方公里,居世界第6位。日本共有約6800多個島嶼,海岸線長度加總超過美國。同時,日本週邊海域有日本海溝等相當多的深海,深海總體積為世界第四位,水產業也是世界三大漁場之一,海底資源也埋藏甲烷水合物、熱液礦床、鈷等能源或礦物的可能性也極高。

因此,我們對日本地緣政治的思考必須立基於貿易立國的海洋國家,進而設想自己國家生存和繁榮的戰略,確定安全保障的方法。在這個意義上來看,在確保領土、領海及領空的主權和獨立的同時,從印度洋經過麻六甲海峽到南海和西太平洋超過12000公里海上航線的安全,對於日本而言,具有攸關國家存活的重要性。

然而,近年來,威脅這個海洋安全的事態頻繁發生。自去年以來,中國的專橫導致許多南海區域的相關爭議,而這些爭議都是因為中國試圖透過武力單方面改變現狀,並挑戰現存的國際海洋秩序。中國急速擴大和積極化以東海和南海為首的海空領域相關活動,特別是環繞著海洋利益的衝突問題,透過中國藉由武力企圖改變現狀等種種跡象,顯示中國採取的是高壓式的對應方式。在日本周圍的海空領域上,除了隸屬於中國海上執法機關的公用船或航空機間歇性地入侵日本領海或領空之外,中國海軍艦艇還以火控雷達照射日本海上自衛隊的護衛艦,或是藉由戰鬥機異常接近日本自衛隊飛機。此外,還包括例如擅自設定「東海防空識別區」等妨礙公海上空飛行自由的危險行為,都可能導致不測事態發生。中國像這樣在東海的不講理行為並不是始於今日,若不參照中國迄今在南海引發的事態,將無法掌握中國於東海上的行動意義。

南海是海洋資源寶庫,除此之外,不只是對日本,對以美國為首的世界各國而言,也是個海上航道集中交錯的重要海域。在這個南海地區,中國填補權力真空並擴大「戰略國界」(意指超越傳統國境概念的戰略領域,戰略國界更包括專屬經濟區在內)的動向,早就始於40多年前的越戰剛結束時。換句話說,美國於1973年越戰結束進而撤出軍隊之後,中國軍便在翌年立即入侵越南,佔領南海上的西沙群島。1979年,中國取代美國軍隊的角色,阻止蘇聯在金蘭灣的部署艦艇行動,並在1987年目送蘇聯軍隊撤出金蘭灣之後開始進駐南沙群島的島礁,從而在翌年與越南發生武裝衝突。尤有甚者,1991-92年美國軍方撤出菲律賓蘇比克海軍基地和克拉克空軍基地,中國立即頒布『領海法』。中國的『領海法』宣布南海的絕大部分(以及釣魚台列島、台灣)為其領土。1995年美國與菲律賓決定停止聯合軍事演習,並使『美菲共同防禦條約』實質空洞化,中國軍隊馬上佔領在菲律賓外海幾公里的南沙美濟礁。中國擴張「海洋國土」的行動,在翌(1996)年的春天達到一個高峰──中國在台海危機中公然以武力進行威嚇,但之後中國的擴張行為因美國的介入而暫時停下腳步,關於這點我會在後面加以敘述說明。

其後,由於2001年的911恐怖攻擊行動,使得美國和中國進入戰略蜜月期,在南海問題方面,中國與東協各國在2002年11月達成『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翌(2003)年10月簽署『朝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宣言』,再於翌(2004)年11月通過『行動計劃』,發表各國在南海行動規範的五年計畫。然而,中國在南海的合作態度並沒有辦法撐過10年。從2008年左右開始,中國再次強硬主張其在南海的主權和海洋權益,不僅透過海軍,中國也動員數個海上執法機構,物理性地妨礙其他爭端各國在南海的活動,以「九段線」主張在南海全境展開新的海洋攻勢。

中國像這樣以南海為首在海洋擴張「戰略國境」的行動,美國的地緣政治戰略家尼古拉斯‧史巴克曼(Nicolas Spykman)在60年前就已經提出過這個預言。他在所著的《美國的世界政治戰略》(Americas Strategy in World Politics: The United States and Balance of Power)一書中,當頭棒喝地明白指出:「中國現代化以後,將會趁著這個勢頭,讓增強軍備的中國在「亞洲的地中海」(連接台灣、新加坡和澳大利亞北部約克角的三角水域)威脅日本及其他西方國家的地位…在這個海域中,不只存在美英日的海權力量(sea power),也可能被中國的空權力量(air power)所控制。」(筆者註:此處所說的空權力量不只是飛機還必須包括彈道飛彈以及巡弋飛彈)。

今日,GDP凌駕日本的中國,讓過去26年的軍費開支膨脹約40倍(過去10年成長4倍),光中國2014年發表的軍費預算就高達8,082億元(根據美國國防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及安全保障進展的年度報告》(2014年6月),中國2013年軍事相關支出估計超過1450億美元,但中國公布的國防開支還不包括向外國採購武器等主要支出),已經超過日本(約478億美元)軍費預算的三倍以上。特別要注意的是,這並不是漫無目的地配合經濟增長的軍備擴張,而是基於明確長期戰略的周詳計畫。

眾所周知的是,中國的海洋軍事戰略最早可追溯至1982年。戰略設計師是被稱為鄧小平右臂的海軍上將劉華清(擔任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人民解放軍海軍最高領導人)。根據劉華清策劃的「近海防禦戰略」(1985年修訂為「近海域積極防禦戰略」)指出:「解放軍海軍的作戰海域,在未來較長的時期,主要以第一島鏈和沿著該列島的沿海海域,以及第一島鏈內側的南海、黃海和東海為主。…隨著我國(中國) 經濟實力和科學技術水平不斷地提昇,海軍力量將更為強大,中國海軍的作戰海域會逐步擴大到第二島鏈和北太平洋海域。」中國基於這個戰略持續構築本身的海洋戰力。

中國海軍由以青島為根據地的北海艦隊、以靠近上海的寧波為母港的東海艦隊,以及以湛江為根據地的南海艦隊所組成,中國海軍艦艇如果要進入太平洋,即是從海南島通過巴士海峽,或是通過沖繩和宮古島之間的宮古海峽。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的活動到2000年前半年為止僅限於中國海域之內,但2004年11月中國藉由派遣中國核子潛艇在日本領海進行潛航任務以踏出中國遠洋行動的第一步,之後,中國於2008年10月首次以艦隊行動穿越第一島鏈,並穿過津輕海峽前往西太平洋,再繞經日本東岸後經過宮古海峽回港。接著,在2009年更進一步通過宮古海峽前往沖之鳥島海域。2012年4月,中國第一次東進通過大隅海峽,同年10月首次北上通過與那國島與西表島附近的仲之神島水域,2013年7月首次東進宗谷海峽。如此這般,從中國海軍艦艇部隊於東海・太平洋之間出入路線來看,中國傾向在包括日本北方在內的海洋地區持續嘗試各種多樣化路線,謀求提昇中國的遠洋拓展能力。同時,中國在2013年10月首次在西太平洋實施稱為「機動5号」的三大海軍艦隊聯合演習。此外,在東海也看到中國海軍艦艇活動的常態化,依據2014年2月19日《解放軍報》的報導,近年來中國海軍東海艦隊其中的某個部隊每年平均活動日數超過190日。

此外,關於中國政府公務船的動向,2008年12月中國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所屬「海監」船,在釣魚台列島周圍海域的日本領海進行徘徊、漂流等不被國際法承認的活動。此後,2011年8月和2012年3月及7月,發生「海監」船及中國農業部漁業局所屬「漁政」船入侵釣魚台領海事件。像這樣,「海監」船及「漁政」船近幾年逐漸活躍於釣魚台領海地區。在2012年9月日本政府完成釣魚台三島(釣魚台、北小島及南小島)的「國有化」程序以後,這些活動顯著更為積極,並持續間歇性地侵犯該處領海。2013年4月和9月,釣魚台領海同時被8艘中國政府公務船入侵。同時,2010年9月,在釣魚台列島附近的日本領海發生中國漁船衝撞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的事件。此外,2012年10月中國海軍東海艦隊與「海監」船及「漁政」船進行聯合演習,目的是維持和保護領土主權及海洋權益,並將海軍退役艦艇移交給2013年7月正式成立的「中國海警局」。從這些種種行為可以看出中國海軍同時從運用和裝備兩方面支撐海上執法機構。在這之中,不僅是東海,包括海軍艦艇在內的中國政府公務船在南海地區也一而再,再而三地進行挑釁行動,例如:中國潛艦對越南和菲律賓的漁船及海上執法機構的異常接近(甚至也異常接近美國海軍的航空母艦),或者對美國海軍調查船進行干擾等等。

熟悉亞太地區海洋安全保障的美國海軍大學教授吉原(Toshi Yoshihara)指出,配置海軍艦艇作為後盾而將政府公務船推到前線的中國戰術,具有「抑制軍事衝突升高的效果,同時反覆透過政府公務船頑固地經常性巡視活動,能加強對手的戰略性消耗,進而施加一定壓力,掌控外交的主導權。」的效用。

中國透過人民解放軍與海洋執法機構的密切合作所構築的戰略環境,對我們而言,到底具有何種意義呢?我們回顧前述各種事例,應該共同認識到:中國的海洋擴張會給東亞地區地緣政治的權力平衡帶來驚人的衝擊。

時序拉回到距今18年前的1996年。準備踏入第二任任期的台灣李登輝總統實施了台灣首次的總統全民直選。由於擔心李登輝總統如果選贏可能會一鼓作氣推動獨立,北京政府對此極度警戒。為了對台灣人民施壓,中國在台灣海峽一再進行大規模的飛彈演習。相對於此,美國柯林頓總統立刻緊急派遣兩支航空母艦機動部隊(約20艘艦艇,120架飛機)趕赴台灣週邊海域以牽制中國。雖然面臨一觸即發的危機,但敵我實力之間的差距是顯而易見的。中國很快就被迫收起武器偃旗息鼓。由於有這次飽受屈辱的砲艦失敗外交,中國隨即進行驚人的軍事擴張。

從1990年代中期開始的中國海洋軍事擴張,造成我們現在面臨何種戰略環境?假設18年前的事情今天再度發生,歐巴馬政府市否能像當年一樣毫不猶豫地派遣航空母艦打擊部隊來到台灣海峽──更精確地說,是否能夠將航空母艦打擊部隊投入第一島鏈內側?答案是否定的。理由是顯而易見的。因為與18年前相比,中國海空軍擁有的「反介入/拒止能力(A2/AD能力)明顯提升。例如基洛級潜艇從當年的3-4艘到現在已超過40艘,配備超音速巡弋飛彈的最新銳現代級驅逐艦(Sovremenny-class destroyer)部隊從7-8艘到目前的40餘艘,第四代戰機從50架左右增加到超過560架。此外,據報導指出,中國正開發可精確擊中航空母艦的東風21(可能搭載核彈頭的中程巡弋飛彈)。從天空、海上到海底,透過遠遠超過美國遠征部隊的實力,讓中國具備可明顯阻礙美國介入的能力。此稱為「反介入」(anti-access)戰略。

同時,如果中國海軍照這種趨勢穩步推進其現代化計劃,那麼對美國的「拒止(denial area)」策略也可以很快地從第一島鏈擴展至第二島鏈。對美國及其盟友而言,這是有如噩夢的場景劇本。這簡直就是劉華清海軍上將於30年前所描繪的戰略本質,也是史巴克曼警告過的最糟狀況。此外,中國的最終目標絕不是在第二島鏈外側與美國海軍相抗衡而已。而是要確保中國海軍在第一島鏈和第二島鏈間廣闊海域的活動自由,也就是要確保其對制海權及制空權的掌控。這個海域的戰略價值是無法估量的。我覺得此點類似冷戰時期蘇聯將巴倫支海或鄂霍次克海視為聖域一般,中國考慮的是確保擁有對美國核武第二擊(報復)的能力。

換句話說,在這個海域部署核子潛艇,由其發射中國開發中的射程遠達8000公里的潛射彈道飛彈(SLBM)的話,就可以擊中美國大陸的任何地方。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中國在提高飛彈的命中精確度的同時,也拼命建造可以前線部署航空戰力的航空母艦(打擊部隊)。此外,為規避美國先進的警戒監視能力,中國海軍在海南島南部的三亞建設大規模潛艇基地。隨著這個地下基地的完成,中國的核子潛艇可以通過水中通道直接進出海洋,能在美國的偵察衛星無法探知的情況下,以潛航方式從南海穿過巴士海峽前進到西太平洋。

對於這個中國的這個動向,吾等若不構築抗衡中國「反介入和拒止」的對抗力和抑制體制,那麼第二島鏈內側最終將成為中國的內海。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日本、台灣、韓國及菲律賓都將被完全涵蓋在反介入和拒止的範圍之內。此外,中國到2000年代中期就已經與和印度以外的13個國家解決邊界爭端,其背後目的就是要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能夠集中全部精力整備朝向海洋(西太平洋和印度洋)進行擴大戰略縱深的相關要件。

從過去以來,中國就是以「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孫子兵法作為其戰略根本。若中國逐步增強前述的「反介入和拒止」能力,進而將美國逐出亞太區域之外,最終結果就是從根本面完全顛覆亞太地區的戰略平衡。中國的手法有時是評估敵我雙方的實力關係後,以「脅迫(coercion)」方式強化自我主張,有時則是以壓倒性的力量為背景,讓週邊諸國陷於無助後再使出綏靖政策等方式來達成目的。中國透過上述巧妙地軟硬兼施,擴大自己的勢力範圍,最終目的就是要取代美國成為亞太地區的霸權。

當然,中國持續擴充「反介入和拒止」能力之前,美國當然不會拱手旁觀。看到如此令人擔憂的未來前景,歐巴馬政府在2012年1月發表明顯要將力量投入「亞洲太平洋基軸」的《美國國防戰略指導》,重新建構過去在中東投入反恐戰爭長達十年而疲憊不堪的美軍。這是兩年前的《四年國防政策審查》(QDR)中推出「海空一體戰鬥概念(Air-Sea Battle Concept)」的升級版。美國希望透過空中和海上的新型聯合作戰,讓中國持續保有的多元且大規模的「反介入和拒止」能力失去效用。也就是說,美國重新構築從美國本土投射至遠方的武力投射(power projection)能力,特別是在面對中國「反介入和拒止」能力時,將原本脆弱的前線部署基地,變成「地理上分散且作戰存活性受到確保的基地,且此基地的政治功能也能持續運作」(2012年《美國國防戰略指導》)。

當考慮到日本的安全,當然會存在日本如何與美國的新戰略進行連動的尖銳問題。如果我們忽視這方面的努力,當然就會落入孫子兵法「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的謀略。換句話說,近年來由於中國正是以「三戰(輿論戰、法律戰、心理戰)」加以迷惑對手(此即伐謀);透過劉華清海洋強國戰略,分散美國武力投射能力(此即伐兵);當美軍在緊急情況下延誤其援助時機甚或放棄前來援助時,便很難避免身為美國盟國的日本或台灣的不信任或猜疑,進而分化美日台的同盟關係(此即伐交)。要避免這種情況的唯一方法,就是美國要有確保對這個地區承諾的意念和能力。因此,日本也絕對不能忘記,自身在國防和外交兩方面的極度自助及努力是生死存亡的關鍵。

在此,我們要探討日本的亞洲太平洋戰略。先就結論而言,第一,做為所有要件的前提事項,即為日本獨自努力的必要性。第二,透過日美同盟的深化,建立穩定的戰略關係和重新構築新的秩序,此點極為重要。第三,為了強化亞太地區的合作連繫,日本必須讓自己的安全保障和外交戰略更為明朗化。

首先是關於日本獨自的努力。最大的著眼點是日本如何超越過度依賴美國而只是反應(react)事態的被動態度,甚至繼續活用美國的力量,積極(proactive)形塑(shape)自國所需的國際環境。在這方面,透過承接野田前政府政策的安倍晉三首相所提倡有關日本安全保障策略的「八大改革」,繼續達成劃時代的成果。再次重覆其重要的一點,那就是第二次安倍政權所構思的「八大改革」的幾乎所有內容,都是我擔任野田首相的外交和安全保障輔佐官時所起動的。安倍的「八大改革」在野田佳彥政權期間就開始著手進行的政策,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換句話說,從民主黨野田政府展開而為自民黨安倍政府所繼承的「八大改革」,正是明確證明我「外交和安全保障沒有執政黨和在野黨,只有國家利益」的政治信念的。我很自豪。以下概略介紹「八大改革」的輪廓。

第一是建立日本版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國安會)。此點明白記載在2010年底當時執政的民主黨政權的政策建議中。我們在首相官邸擬定外交及安全保障戰略,這個有關設置推動橫向聯繫的司令塔的構想,也是跨越黨派認真思考外交和安全保障的政治家的長年夙願。安倍政府就職的第一年,成立日本版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並由曾任外務事務次官(外交部次長)的谷內正太郎,出任國家安全保障會議的第一任局長,讓結合外交、防衛及警察官僚的組織,在首相官邸中樞內加以統整。

第二是國安會設立後的第一件任務,那就是擬定國家安全保障戰略。迄今為止,日本除由外務省(外交部)發行的《外交青書》和由防衛省(國防部)出版的《防衛白書》和《防衛計畫大綱》之外,並沒有像各國政府那樣對國內外闡明綜合外交及安全保障戰略的宣言性文件。基於長期的視野(以同時期改訂的《防衛計畫大綱》作為前提),日本首次擬定綜合安全保障戰略。日本安全保障戰略以安倍政府推動「積極的和平主義」的外交方針作為國家目標,闡明實現這些目標的明確路徑和手段。

第三是雖曾為野田政府的目標,但因被財政障礙阻止而無法實現。那就是增加國防預算。過去10年來日本首度增加國防開支,這些都配合新的《防衛計畫大綱》及《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畫》(中期國防建設計劃)。雖然日本將面對嚴峻的財政狀況,還要考慮更嚴苛的國際環境,但安倍政府以果斷的領導力毅然展開行動。因此,在日本謀求充實國防力量的同時,還要整備深化日美同盟所需的財政基礎。

第四為整備『特定秘密保護法制』,這也是沿襲民主黨政權啟動的專家小組的報告。『特定秘密保護法制』將迄今為止原本特定為國防秘密的秘密保護法制,擴大到外交、公安和反恐情報,透過以首相官邸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為首的政策部門聯繫,強化對部門整合的智能社群(intelligence community)的培育。透過此點,與以美國為中心的「五眼(Five Eyes)」的情報網連動(包括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共享最高的機密資訊,使得日本也能完善制度化的前提條件,這對今後的同盟深化或地域安全保障的強化,可說是邁前一大步。

第五,緩解將近40年的武器出口禁令措施。這也是以野田政府重新檢討「武器出口三原則」為契機的政策之一。透過這項改革,不僅是作為同盟國的美國,只要是符合日本安全保障的目的,日本就可向歐洲和亞洲的友好國家打開防衛裝備品相關的雙邊及多邊的共同研究、開發及生產之門。同時,到現在為止嚴格制約的武器出口,在國外只要是作為民生和警察的目的,日本也可以向國外輸出自衛隊的裝備品。就最近的例子來說,日本因海難救助支援目的而向印度輸出日本產飛行艇U-2,也同意決定由印度公司製造零件。此外,目前日澳、日英及日法之間也同意締結國防裝備聯合開發的相關協議。

第六是靈活運用在國際和平合作或安全保障領域的政府開發援助(ODA)。日本活用其在亞洲第一個成為先進國家的經驗,一直透過政府開發援助,積極對開發中國家的經濟社會基礎設施、人力資源開發及制度構築進行支援。然而,在國際形勢日益嚴峻的情況下,政府開發援助也必須具備戰略性的要求。現行《政府開發援助大綱》(2006年修訂)的「避免軍事用途」原則,妨礙日本對各國軍隊擔負救災工作或海洋警察活動等非軍事層面的支援。若能緩解這一原則,重新修改為能夠支援其他國家軍隊的大綱,讓「民生目的、災害援助等非軍事目的」也能符合日本政府開發援助的對象,如此一來,日本即能積極整備能夠支援東南亞國家能力建設(capacity building)的體制。與以美國為中心的軍事支援相同,日本提供非軍事援助將會是亞太區域維持穩定的一個重要貢獻。

第七是以今年年底為期限的『日美防衛合作指南(Guideline)』的重新修訂作業。這項日本前防衛大臣森本敏與美國前國防部長帕內塔(Leon Panetta)間的協議,也是筆者以防衛副大臣身份訪問華盛頓,與卡特國防部副部長(Ashton B. Carter)共同討論具體構想之下所開始展開的。其著眼點是:(一)將鎖定朝鮮半島有突發事件的現行指南(1997修訂版)的對象擴大到南西諸島的不測事態;(二)為確保區域的安定,不只是美日安保同盟,日本也要與區域內志同道合的國家(like-minded countries),共同強化與擴大安全保障上的合作;(三)迄今為止『日美防衛合作指南』都著重於發生危機時的防衛合作,今後必須從擬定計畫到聯合訓練,從平時到危機再到緊急的各個階段(phase)深化日美合作。

最後,第八項改革是7月1日容認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議。針對這一內閣決議,日美雙方的國防當局開始認真著手進行『日美防衛合作指南』的更新工作。到今年底為止,美日同盟的軍事合作領域,至少確認下列三個方向性:(一)重新構築美日對日本週邊各種事態(包含從平時到危機再到緊急的灰色地帶等各個階段)的合作架構。(二)構築確保從印度洋經南海到西太平洋的海上通道安全的國際合作架構。(三)加強以日本和美國為中心的地區安全保障體系。特別是,日本行使集體自衛的對象不僅限於作為同盟國的美國,希望可以擴大到澳大利亞、韓國和印度等志同道合國家和友好國家,構築確保亞太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架構,我認為這是開啟日本在國際社會中首次扮演積極角色的道路。

在努力進行八大改革時特別重要的是,有鑑於中國積極的海洋行動和支持該行動的軍事力量擴張,對於以沖繩為首,正面受到中國軍事壓力的日本西南部而言,應該如何整備「動態防禦力」?關於此點,民主黨政權早於2010年12月進行相隔五年之久的《防衛計劃大綱》重新修訂,其內容不僅侷限於防禦計劃,而且刻意針對安全保障戰略制定明確的方向。換句話說,日本脫離冷戰以來整備防禦力的基本構想──不再重視北方的「基礎防衛力量」,而改以靈活富機動性且對應能力高的防禦姿態。值得關注的是,為了在預算的制約下充實海空戰力,這次修訂也表示應讓陸上自衛隊的一部分部隊擔負海軍陸戰隊機能。特別是,2010年新修訂的《防衛計劃大綱》也明文規定下述要件:提高平時的警戒監視能力;擴充海空運輸能力,讓事態發生時能夠迅速地緊急展開所有必需兵力;整備島嶼防禦的自律能力。2012年底安倍政府重新修訂的《防衛計劃大綱》和《中期防衛力建設計劃》,表示將透過財政支持以增加日本國防開支,同時將防衛態勢從「動態防禦力」進化為「綜合機動防禦力」。

第二個課題環繞著日美同盟的深化。野田政府傳遞給安倍政府的中心課題即為「如何構築亞太地區美日共同動態嚇阻體系」?在此,所謂共同「動態嚇阻體系」,是讓以整備動態防禦力量為目標的日本《新防衛大綱》,以及美國2012年的《新國防戰略指導》闡明的「分散化」,進行同步整合。

換句話說,即探討下述這些動態運用可能性:例如讓日本全國的美國軍事基地改為日本和美國可以共同使用,或者是緊急事態發生時,讓日本民間港灣或機場向美軍開放,自衛隊巡邏機也能在某些情況下長期派駐關島,或是在天寧島與美軍進行聯合訓練,而日本也能與美國和英國一起使用在印度洋的迪戈加西亞島(Diego Garcia)等等。然而,這樣的美日共同動態嚇阻體系,應該如何對應亞太地區的戰略環境?特別是考慮到上述中國的戰略意圖之下,我們應該充實日美兩國於第一島鏈和第二島鏈之間的廣闊海域(此海域是運往美國物流的太平洋航路的輻輳,也是美軍展現投射能力的重要海域)的共同警戒監視能力,以展示不容中國將該海域聖域化的強硬姿態,此點非常重要。

此外,日本本土連接至台灣的南西群島的這個區塊是扼中國海軍前進太平洋的門戶位置,平時可掌握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的東海艦隊及北海艦隊的動向,有事之際有必要在此構築針對中國艦隊向日本運用反介入/拒止能力的「防護牆」。以重新構築投射能力為目標的美軍發展出全新的海空戰鬥戰略,為了深化與美國之間的合作,在接下來的中期國防建設計劃中,日本有必要增強作戰潛艇的戰力,並引進先進的新次世代戰機F-35,配置最先進的無人偵察機全球鷹或最新鋭的魚鷹運輸機。

無論如何,透過與美國協調及合作的緊密化,能夠積極促進東亞和西太平洋的和平與穩定。而美國所背負的美軍部署前線的巨大負擔,有必要由區域的盟國及友好國家共同分攤。內政因素下,日本今後將受到更多財政上的限制,從支持美國持續部署前線的意義來看,這是未來必不可少的努力。同時,應更精確的組建與美軍前線部隊在戰略、政策及作戰的各個層級的密切合作架構。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構築有效且持續支持美軍前線部署的多國體系。筆者稱其為「對「區域」的支持(Host“Region”Support, HRS)」。日本應率先調整政策,以構築與美國在西太平洋的盟國及友好國家之間的HRS機制。HRS將原先各自為政的「對「國家」的支持(Host “Nation” Support)」,進行整體地區的重新分配,透過這樣方式日本應能為東亞和西太平洋地區安全保障基礎的穩定,作出極大的貢獻。當然,如果以日本發揮領導力而進行這樣的嘗試的話,必然會激起中國的戒心。然而,安全保障的中心課題通常要假設最壞的情況,確立對此的萬全準備。因此,當這樣的情態已經發生時,就能夠迅速作出反應,將事態的擴大盡量減到最小限度。

然而,單是這樣只會刺激「安全保障的困境」,越是努力建立強大的嚇阻體系,區域情勢將會越不安定。雖然中國具有①削弱日本、②排除美國、③稱霸亞洲為目標的明確願景,穩定切實推行超過60年的「海洋強國戰略」,即便如此,避免衝突或建立信任的外交努力也是不可或缺的。換句話說,我們尋求的綜合外交和安全保障戰略,不僅是謀求針對最壞的情況的防護牆,還要切實準備讓這種最壞的情況自始就不要發生,以「持續維護國家利益,管理複雜交織的國際關係」的外交戰略,作為我們的另一種策略。

最後,關注中國的崛起,我們應闡明所設定的外交戰略精義。上述安全保障上的風險抵銷的基本前提,就是如何在區域內進行「對中約束」的架構。無庸贅言地,鑑於迄今為止大致觀察到的中國崛起,特別是中國快速的海洋發展,放任中國崛起而不加以限制是地緣政治的巨大風險。風險越是更大,那我們對於身為危險製造者的中國的行動,就始終處於被動的姿態,如此一來就會越來越難解決問題。挑戰現有國際秩序的麻煩製造者不會維護安定的秩序。從完全相反的角度來看,我們這邊預先形成期望的規範或秩序及國際關係的架構,應可迫使中國選擇對這個規範或秩序採取協調的態度,因為如此才能將雙方的利益最大化。由我們這邊控有主導權,反而讓中國轉為被動,是這個戰略的核心。

此時,我們應該追求的目標是參與和協調的架構,不是以中國為中心的「亞洲大陸」秩序,而是以日本和美國為中心的「海洋亞洲」秩序。印度洋和亞太地區的國際架構,已經有亞太經合組織(APEC)、東亞高峰會(EAS)及東協區域論壇(ARF),也有日中韓高峰會(雖然它已經停滯好幾年),以及台灣和中國之間現在簽訂的ECFA等,形成一遍又一遍的多層協調架構。此外,中國國內的行為者也日益多元化,在分別與這些行為者進行互動成為可能之下,應努力追求亞太地區的多國間協調系統。關於此點,可以參照距今約40年前,東西冷戰最前線的歐洲創設簡稱為歐安組織的「歐洲安全組織和合作組織(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亞洲版歐安組織能對中國國內日益興起的多元行動者提供更多樣的渠道。我們應該鎖定:黨、政府、研究機關內所有現實國際協調者及以民主改革為目的勢力、以經濟持續繁榮為最大利益的實業界、以及相較於對共產黨的忠誠更認真擔心國家未來的以「八○後」為代表的中國年輕世代。我認為,攸關中國意念決定的多樣化行動者,能構築「多層次參與(hybrid engagement)」機制。當然,在另一方面,近年來蓄勢待發的對外強硬派,由於基本上是力量的信徒,基於風險抵銷(risk hedging)的想法,讓他們正確理解我們對安全保障的努力,是最適合的一種抑制力量。因此,我們有必要構築以共有「價值」和共通「利害」為中心的現實國際合作的架構。

換句話說,關於「價值」,日本和美國走在前頭應該全力建立基於自由、民主和法治而展開國際協調主義的亞太地區的秩序。同時,關於「利害」,東亞和太平洋地區國家迫切需要構築預防和遏止整個地區不穩定的共同體,以海盜或恐怖主義、自然災害或流行疾病等跨越國境的共通課題為中心,結合區域內志同道合的國家(如韓國、澳洲、台灣、越南和印度等),並加上中國,多層次組建一個正式和非正式的安全保障協議,這點相當重要。日本現在應該站在這項國際努力的前頭。為制定高層次的貿易和投資規則,同時為構築亞太地區特有以海洋為中心的安全保障體制,日本應該要有投入所有精英和資產的全體國民覺悟。

最後,如上所述,無論是建立外交和安全保障戰略、區域經濟秩序以及國際合作的新體系等,所有局面對日本和台灣而言,都深深共享利害關係、價値觀和秩序觀,因此必須考慮變動國際環境,以安靜沉穩的型態不斷確實努力累積雙方的合作。同時,兩國政治層級的戰略對話也是不可或缺的,我也希望能夠繼續在不斷的努力中發揮作用。

譯者:李明峻(台灣安保協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