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對亞太地區的區域安全保障的新方法 ── 行使受限集體自衛權的承認與對台灣的期待

金田秀昭
岡崎研究所理事、前日本海上自衛隊護衛艦隊司令官
對日本而言,台灣不僅是一衣帶水的鄰國,更是坐落在貫通亞太區域的國際海上交通樞紐,並位於顯著的航路收束點(choke point)。台灣這個鄰國攸關海洋國家日本的生存與繁榮,其戰略重要性是不言可喻的。同時,甚至不用從每次美國藉由軍事介入中台危機的歷史經緯就可以得知,對身為日本的盟友── 美國而言,台灣是美國在亞太地區的中國戰略的關鍵夥伴,此點是無庸置疑的。在中國對亞太區域或台灣施加越來越大的政治、軍事和經濟壓力下,台灣以民主主義國家儼然存在。作為一個民主國家持續發展的「政治價值」,加上台灣本來就存在的區域安全保障及國防上的「戰略價值」,對於美日兩國而言,台灣特別具有致命性的重要意義。

以下將敘述:先假設台灣被中國給控制住,進行分析會發生什麼情況或造成何種損失。藉由這些分析,便可明顯看出台灣對美日兩國或亞太區域的重要性,因而導出美日同盟強化和台灣的安全保障及防務關係的必要性。

第一,如果讓中國這個非民主的一黨專政國家統治台灣的話,東亞和西太平洋地區整體情勢將全面動搖,對各國的民主鞏固和發展,或透過民主程序的國家運作等各種內政及外交層面,都會產生惡劣影響。

第二,台灣民主主義的挫折將導致抗衡中國對東南亞國家施加壓力的防波堤崩潰與消滅,進而增加中國(中華)化骨牌效應的可能性。日本將喪失二次大戰以來在該地區努力構築的政治和經濟影響力。

第三,雖然台灣國民有被日本統治的經驗,但在亞洲也是個非常突出的國家,並且也是個對日本和日本國民深具好意的友好國家。放棄這個難得的真正盟友,日本的損失是無法估量的。

第四,台灣的防衛是美國承諾的證明,因此台灣防衛上的失敗意指美國迴避其在國際政治上的重大責任,不可避免地將造成美國權威的下滑。

第五,由中國對台灣持續展現軍事力,阻礙區域戰略上最重要的台灣周邊海域的軍事及商業利用,成為對美國和日本來說可以被稱為生命線的軍用及商用海上通道的致命威脅。

對另一方的中國而言,台灣也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東海和西太平洋邊界線的南西諸島與台灣本島相連,構成中國所謂第一島鏈的防衛線,因此包括大型轟炸機或水面艦艇、潛艇的中國海空軍部隊進出西太平洋時,都必須通過日本的南西諸島或台灣周邊海域。如果中國將台灣納入控制之下,就得到自由的戰略通航路線。如此一來,對中國而言,戰略上定位為「核心利益」的台灣,不僅擁有致命的重要意義,並且可以將中國控制下的台灣作為基點,在西太平洋持續展開強而有力的軍事力量。

國民黨的馬政權採取傾向中國的融和政策,但對自李登輝政府執政以來便享有自由開放民主主義的大多數台灣國民而言,都不希望被共產黨一黨獨裁國家的中國統治,無論是何種形式的統治方式。今年3月,馬政權試圖強制批准中台間旨在開放服務業市場的『服務貿易協議』,對馬政權抱持危機感的學生發起「太陽花運動」佔領立法院阻止國會批准『服務貿易協議』。由於台灣國民大多數支持這個運動,明確表示反對中國推動的統一政策,使得中國與馬政權的目的遭到挫折。

勿寧說,台灣強烈希望與如同日本和美國這樣擁有共同價值觀的自由民主主義國家共生,並受到來自這些國家的強力支持。特別是在安全保障層面,台灣希望強化與日本和美國的關係。然而,中國和台灣的軍事平衡於近年來迅速倒向中國,來自中國的軍事壓力也正在逐步加強。現在是日本和美國再次共同認識到台灣的「政治價值」和「戰略價值」,提昇所謂「命運共同體」意識的重要時刻,日美台三國應該構築更進一步的安全保障及防衛合作,團結一心來共同阻止中國統一台灣的霸權野心。

那麼日本和美國應該採取何種對策較為妥當呢?兩國在1970年代與台灣斷絕正常外交關係之後,儘管有些曲折迂迴,美國仍透過『台灣關係法』以某種方式在安全保障與防衛層面繼續協助台灣。例如1996年的台海危機或其他類似危機,美國一再在中台衝突的危機之際,以武力牽制中國。但另一方面,日本可能是畏懼來自中國的壓力,尚未以作為一個國家的身份作出任何明確的支持。今日,美國在政治、經濟兩面的影響力開始出現變化,取而代之的是中國十分明顯且公然的霸權行為,在美中軍事平衡已經越來越不是美國絕對主宰的情況下,日本應該採取什麼對策呢?

從亞洲太平洋地區的大陸勢力和海洋勢力對立的構圖來看,面對想在海洋獲得區域霸權的大陸勢力中國,除了在包括遼闊海域在內的整體局勢具有影響力的樞紐海洋勢力美國以外,就是同樣身為重要海洋勢力,並正面位於中國遠洋發展的日本和台灣。日美台必須以海洋勢力的身分下共同合作,一起為阻止大陸勢力的中國向太平洋方面發展海洋霸權行動。這是為維持與發展亞太區域民主及安定的環境所不可避免的。

日美台三國在地緣政治環境、地形條件、國土面積、語言、民族、宗教、文化等方面都有不同的特性,但共同具備作為海洋國家的基本條件。其中一個共通點便是海洋國家的生存和繁榮有很大程度取決於海洋使用的自由性。透過海洋提供繁榮的基礎,日美台三國擁有共通的自由開放的民主主義國家體制。

不過,日美台三國在安全保障的關係並非是萬全的。日本和美國之間有強固的同盟關係,美國和台灣雖然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但透過『台灣關係法』在防衛裝備層面上存有實際上的支援關係。另外就像美國在1996年台海危機時緊急派遣兩支航母特遣部隊等行為,雖然有時美台兩國因各自的政權輪替而出現若干的「擺動不定」,但歷年來都能夠證實美台之間確實存在「實質性聯盟(virtual alliance)」。相較於美台的「雙邊關係」,日本和台灣的關係則顯得非常曖昧。其主要原因是日本對中國的軟弱外交。但今後不僅要重視日台之間經濟、產業及文化交流,在外交、防衛及保安等方面,台日關係至少要接近如同日美澳般的「實質準同盟(virtual semi-alliance)」,此點至關重要。

日本在第二次安倍政權下,於2013年12月制定「國家安全保障戰略」,提出「基於國際協調原則的積極和平主義」的新國家理念。以此點為基礎,日本開始展現:「逐漸脫離戰後一貫持續的一國和平主義的束縛,在國際合作活動中,轉向提供與日本國力及國情相稱的貢獻」。以今(2014)年四月安保法制懇談會的答辯為契機,日本展開針對所謂灰色地帶的事態對應、構築國際和平活動、集體自衛權的行使或集體安全保障措施的參加等憲法解釋的議論,透過執政聯盟內部協議等方式,積極將討論場所轉移到國會,進而透過今年7月1日的內閣決議,正式提出容認「有限集體自衛權的行使」等的憲法解釋。今後,在它被納入今年年底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的修訂後,就可能在明年國會會期期間審議相關立法時進行討論。屆時,將台灣作為集體自衛權行使或集體安全保障措施的對象是必然的結果。而關於目前仍然停留在針對朝鮮半島局勢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或相關法制,也應該進行修訂,將台灣海峽事態列入範圍之內。

冷戰結束後,美國以其優異的軍事力量,以作為世界警察的身分為創造和維護全球和平提出不小的貢獻。但目前美國在國內外皆遇到許多挑戰,歐巴馬政權第二任期內,迷走於敘利亞、烏克蘭、伊拉克及以色列等接連不斷的國際問題,或者從美國對馬來西亞航空被擊落事件的對應來看,都可看出美國目前國際領導力明顯逐漸喪失。雖然美國形式上提出重視亞洲太平洋地區的政策方針,但在面臨大幅削減國防預算的窘境之下,要落實這項政策是很不容易的。面對這樣的現實,美國需要亞太區域的同盟國或友好國在安全保障層面提供過去所未曾出現的支援和協助規模。

然而,以今年五月中國突然在南海開始強行以大型海底勘探鑽機進行海底挖掘工作而引發中越衝突為契機,美國對中國的態度明顯發生變化。在六月初的香格里拉會議上,包括這件議題在內,中國展現毫無停止跡象的霸權行為,因此美國國防部長黑格爾(Charles Hagel)直接點名批評中國。對於此點,不僅是日本和東協各國,連參加會議的歐美各國都明白並採取相同姿態,中國代表(國防部長拒絕出席,由層級較低的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出席)面對各種質問則無言以對。

在民主化方面,雖然台灣在美日台三國中是最慢的,但與中國一直維持政治和軍事的對等關係,並取得顯著的經濟發展,進而做為防止東南亞被中國(中華)化的防波堤。同時正如前面已經提到過的,台灣在地緣政治的戰略價值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近幾年馬政權快速傾向中國的態度,使得台灣的走向讓亞太地區各國極為擔憂,但這次的「太陽花學運」成為政治改革的契機,一般認為會使台灣國民朝更自立的方向覺醒,並極有可能強化台灣的獨立志向。

如果觀察日中關係的現狀,存在釣魚台列島、東海專屬經濟區(EEZ)相關的日中境界線(中間線或大陸礁層)、沖之鳥島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定位(是島或是岩)等涉及領土或權益爭端的實際問題。對於這些問題,最近中國對日本一再公然採取強勢對應。近年來,中國漁船在日本釣魚台列島領海對海上保安廳巡邏艇的故意衝撞、中國艦隊在西太平洋和東海的行動、與上述相關聯的大型轟炸機轟6的編隊飛行、早期預警機Y-8和無人偵察機等示威行動,可以說已經日益常態化。特別是2012年9月日本政府將釣魚台列島的所有權轉移為國有之後,中國海監或漁政等政府公務船(現在統一為海警)一再於釣魚台列島侵入日本領海、進行非法活動並讓海監所屬飛機侵犯日本領空,或者是中國海軍驅逐艦以FC雷達照射日本海上自衛隊護衛艦、單方面設定防空識別區(ADIZ)、無預警地異常接近於公海進行監視的自衛隊飛機等日本不容忽視的問題頻頻發生。

再看中美關係的現狀,美國在冷戰結束後,常為反映當時的世界局勢或國內情況,而改變美國本身對中國的態度。但基本上由於中國存在非民主的政治體制或「黨指揮槍」等體制問題,或是壓迫人權,保有或增強可能攻擊美洲大陸的彈道飛彈、海空軍力的強化而霸權式的進出海洋等行為,中國已成為美國在亞洲太平洋地區權力遊戲的競爭對手與最大的潛在對立者,進而讓美國加強對中國軍事力的警戒。

再看台灣與中國關係的現狀,中國一向主張「一個中國」的原則,採取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的立場。同時,中國將台灣定位為「核心利益」,並提出對台動武的三個條件:

①台灣宣佈獨立

②外國佔領台灣

③台灣當局長期無限期拒絕和平協議解決統一問題

在上述三點的基礎下,中國藉由政治恫嚇及軍事威脅的形式,一再表達武力統一台灣的可能性。

接著,以軍事為焦點來看美日台與中國之間的關係。

圍繞迅速現代化的海軍和空軍部隊,中國不僅在東海與台灣周邊海域,甚至意圖對日本周邊海域、南海以及西太平洋展開霸權性的海洋進出。同時,近年來中國以海空軍兵力為中心將戰力急速的現代化,並毫無止境地試圖擴張本身勢力。目前中國海空軍的能力,不僅是在數量方面,在質的方面也已經超越台灣的海空軍兵力。特別是以台灣為射程範圍的短程彈道飛彈更是異常地快速增強,造成台灣國民極大的不安。

但是,當中國真的要入侵台灣時,它擔心的最大障礙不是台灣的戰力,而是美國的動向,特別是美國強大的海空軍事力量。也就是說,至少從軍事面的角度來看,中國也意識到兩岸關係與美中關係幾乎是同義詞。

要武力進攻台灣,中國就要有不惜與美國軍事對決的覺悟。關於軍事對決的形態,從地勢上來看,必然是要與海上或航空的軍事優勢有關。中國越是認真想攻打台灣,就越難以避免與美國海空軍力衝突。中國以不敗為目的整備進攻台灣戰略的過程中,無可避免地會與想要維持東亞及西太平洋軍事優勢的美國產生摩擦。因此,中國從以前就一直以統一台灣作為針對外界的藉口,實質上相較於台灣議題,中國更將中美之間的軍事對決置於最前方,進而著手真正的軍事整備。現在中國所謂的「反介入/拒止(A2/AD)」(2009年美國國防部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事力》)的對美戰略構想中就呈現這樣的特徵。中國以確立在台灣周邊海域和西太平洋地區的阻止美國介入戰略為目標,以持續成長的經濟力為背景,逐步增強軍備。近年來中國的政治領導人甚至沒有試圖隱藏朝向霸權主義的國家意識。

中國在1980年代中期訂立「近海防禦戰略」,其後就朝這個方向發展。中國將連接南西諸島、台灣、菲律賓以及婆羅洲的第一島鏈視為絕對防禦線,一面在內側的南海及東海的島嶼部構築軍事據點,另一面則展開包括強襲兩棲攻擊能力在內的各種軍事力量(包括海上民兵、海岸警衛隊等準軍事部隊)。緊接著,中國再劃定排除他國軍事利用但自己可以加以管理的海域,即所謂「拒止(AD:Area Denial)」的構想。AD成為中國在東海及南海採取強硬且強壓行動的原理。最近中國的官方見解是視為這些海域為與台灣相同的層次,並稱其為所謂的「核心利益」。

另一方面,在第一島鏈防禦線外側的西太平洋海域,則是採取阻止美國海空軍接近的「反介入(A2:Anti-Access)」構想,以現代化和增強航空母艦、核潛艇、隱形戰鬥機及長程轟炸機等海空軍力量為首,大幅提高中長程地對艦彈道飛彈和巡弋飛彈、太空武器及網絡戰的能力。除了這些之外,中國也一直保持著游擊戰、指令戰或布雷等傳統的非正規戰爭能力。換句話說,中國以實現構成第一島鏈防禦線內外雙重防衛態勢的A2/AD構想為目標,謀求增強軍事力量和軍事基地。根據最近美國國會的報告,中國計畫在2020年達成世界第一的艦艇建造數量的同時,並追求達到俄羅斯現在的軍事技術水準,並希望於2030年達到美國現在的軍事技術水準。

台灣馬英九總統提倡「固若磐石」的國防建設方針以及「防衛固守、有効抑止」的軍事戰略,將總兵力大幅削減,並計畫於2014年底將原本由徵兵制和志願役構成的台灣軍,改造成全面志願役的募兵制。以下是我所理解的台灣軍兵力現狀。

台灣陸軍由21萬5千人構成3個軍團的39個旅和3個旅的海軍陸戰隊,此外還包括在緊急情況時陸、海、空軍合計可以投入約165萬人的後備部隊。在海上戰力方面,有從美國購買的紀德級驅逐艦,最近將再從美國引進佩里級護衛艦。航空戰力則擁有F-16A/ B型戰機、幻象2000戰鬥機以及經國號戰機。台灣軍雖然重視先進科學技術的引進以及聯合作戰能力的整備,但裝備的現代化仍然是一個緊迫的課題。美國國防部雖然迄今基於『台灣關係法』出售武器給台灣,但台灣方面希望購買的F-16C / D戰機或潛艇則沒有取得任何進展,未來的動向值得關注。

近幾年,中國軍事力量一直快速提升的結果,讓中國和台灣的軍事平衡整體朝向對中國有利的方向,未來台灣自己的軍隊現代化以及美國對台軍售等將成為關鍵。

若比較中國和台灣軍事力的現狀:

①中國登陸入侵台灣本島的能力雖然是有限的,但近年中國如建造大型登陸艦等,謀求提高登陸入侵的能力。

②在海軍和空軍力量方面,中國在數量上是壓倒性的優勢。在質的方面,最近幾年中國海空軍的現代化相當顯著。

③中國已經擁有許多將台灣納入射程範圍的短程彈道飛彈,但台灣缺乏有效應對的手段。

再看台灣本島周邊的作戰區域的特徵:

①靠近中國的金門、馬祖、澎湖群島雖然設有要塞防衛,但也住有不少居民。

②台灣海峽的船艦通航寬度約130〜160公里,全域水深在100公尺以下,由於過淺而不適合潛艇行動,在颱風季節的渡海或空中作戰都會變的很艱難。

③在台灣本島周邊,西岸部分幾乎都是淺灘且泥濘的狀態,因此登陸作戰難度非常高,特別是徵用民間的漁船商船進行登陸時會更顯得困難。

④在台灣本島,政治經濟中心、重要軍事基地及主要交通網都主要集中在西部,目前東部地區的軍事基地及交通網正在開發中。

⑤台灣東部(與那國島西方)海峽及巴士海峽,船艦通航寬度事實上等於是無限制的,水深都高於百米以上,適合潛艇行動,但在颱風季節的水上及航空作戰都有困難。

有鑑於這些分析資料,雖然軍事上中國入侵台灣的能力迅速提高,但伴隨著手段、時間及前線作戰等制約因素,加上目前的國際和政治環境的考量,中國仍只能被迫做出有限的選擇。

從目前不用進行大規模準備就能實施的軍事選擇來看,中國仍缺乏決定性的攻略,而只能選擇只有懲罰性意圖的作戰方式,包括:

①活用輿論戰、心理戰及法律戰的三戰,在精神上剝奪台灣抵抗的意志並進行干擾輿論。

②透過與三戰相互連動的特種部隊,藉由破壞、干擾、網絡攻擊、電子戰、電磁脈衝(EMP)攻擊及宇宙空間的反衛星攻擊,摧毀台軍的的C4ISR能力。(C4ISR是一個軍事指揮作業系統的概念,以資訊與通信技術為核心,將作戰中所涉及的多項工作的顯示、控制及指揮,以自動化的方式加以整合。這些工作分別是:指揮Command、 管制Control、通信 Communication、電腦 Computer、情報 Intelligence、監視Surveillance、偵察Reconnaissance,前面七個英文單字的簡寫即是C4ISR)。

③依形勢狀況,可能以各種彈道飛彈和巡弋飛彈射向台灣附近海域進行威脅或恐嚇,但台灣方面如果有頑強的抗戰意願,中國就不能達到入侵的目的。

但由於某些原因,例如:美國感受到台灣失去防衛意願的態勢;國際環境發生巨大變化;中國自覺保有足夠侵攻台灣的能力等原因,中國可能選擇需要一定規模的準備或必須認真準備的單獨或複合式的軍事入侵,合併使用如網絡戰等非正規作戰,包括:

④初期階段對台灣政要、領袖、軍事司令部等進行「斬首行動」。

⑤對台灣空軍基地、海軍基地及司令部組織等,進行奇襲式的各種飛彈襲擊和航空攻擊及特種部隊攻擊,並依情況使用化學製劑及生物武器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攻擊。

⑥為取得制空權的航空作戰及為取得制海權的海上作戰。

⑦其後,透過各種彈道飛彈‧巡弋飛彈或轟炸機‧戰鬥機的併用進行集中飽和式攻擊,逐漸減少台灣兵力及阻止台灣的機動運用,並針對各種基礎設施中心以及兵站聚集地進行攻擊。

⑧透過整個期間的電子戰、網絡戰、特種部隊攻擊、對台灣機反擊的防空戰鬥與包括來自外太空的電磁脈衝攻擊,確保中國對衛星的攻擊。

⑨確保制海權與制空權,在台灣陸海空軍戰力逐漸減少之後,可以考慮對台灣本島的進行全面的空中及渡海侵攻。

無論是哪一種狀況,對中國而言,為了在美軍來援前達成對台灣壓制,有必要為阻止美(日)軍來援而掌控戰略核武、彈道‧巡弋飛彈和近代海空軍力。

那麼基於台灣的政治價值與戰略價值,日本應該採取何種對策。

容我再次重覆強調,日本一衣帶水的鄰國台灣,有其地緣政治及戰略上的重要位置,同時也位於東北亞地區的海上交通隘道,因此台灣對日本或亞太區域全體的安全保障而言,具有重要的意義。假設台灣被中國在軍事上和政治上壓制,日本不僅是在政治、經濟上,連在軍事上也會受到很大的打擊。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日本應該在台灣有緊急事態發生時,謀求與美國的共同步調,並採取行動在軍事上支援台灣的行動。

在此,針對台灣緊急事態而考慮美日台安全保障關係時,重要的是日本政府必須脫離以往「保有權利但不行使」的攸關憲法解釋起源的神學論爭,進而在現實上面對集體自衛權的問題。另外,身為日本同盟國的美國當然必須表明,在必要時日本可能對台灣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條件,進而修正衍生的「武力行使一體化」問題。幸運的是,如上所述,根據安倍政權在今年7月1日經過執政聯盟自民黨與公明黨黨內的協議結果,內閣決定容認「有限集體自衛權的行使」,且相關法案打算明年提交國會審議。此外,由於容認有限集體自衛權的行使,今年年底將要修改《日美防衛合作指針》。

從法制面來看,日本對台灣行使集體自衛權時,主要會遭遇以下4點問題:①台灣是不是聯合國憲章中的「被攻擊國家」(即是不是國家)?

②與此相關地,日本和台灣之間是不是有必要締結類似《日美安全保障條約》這樣的特別條約?

③台灣方面主張釣魚台列島是台灣的領土,那是否會造成否定行使集體自衛權要件的「與被攻擊國家的密切性」?

④同樣地,這是否會否定「自我防衛的關聯性」?

在這次的閣議決定中,現行憲法所承認的自衛措施的武力行使,被理解為僅限於適用滿足以下三個要件情況:

①對日本的武力攻擊已經發生,或對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另一國家遭受武力攻擊時,會造成日本國家生存受到威脅,並使日本國民的生命和追求幸福和自由的權利受到被根本推翻的明顯危險。

②為了排除這個明顯危險,並維持國家的生存及保護國民的權利,除發動集體自衛權之外沒有其他合適的手段。

③它應該僅停留在使用必要的最低限度的武力。

今後這就變成關於行使「個別自衛權」和「集體自衛權」的新三要件。

在此,如果從台灣相關的緊急事態來思考將來日台安全保障及防衛關係應有的理想形態的話,沿著這次日本對集體自衛行使的相關議論,今後日本政府應採取:

①今年底要進行修訂工作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的過程中,不將台灣排除在美日聯合防務合作的對象(周邊有事)之外。

②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台灣就成為「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對象。

③讓美日台之間的安全保障及防衛關係有所進展。

④最終是綜合上述這些形態,制定日本的『台灣關係基本法』。

此外,近年來國際社會對兩岸問題已不再關心,日美台三國應努力讓各國充分認識到台灣政治和戰略的重要性。為達到這個目的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是讓台灣成為國際海上安全保障集團的一員,這是最快的方法。換句話說,在貫通世界的海上交通航道受到某種形式的妨害行為,而無法確保自由航行之虞時,為透過廣泛的海上安全保障聯盟(MSA:Maritime Security Coalition)推進合作活動,台灣也能分擔一些角色。MSA以日本和美國為主軸,並於亞洲、大洋洲、印度洋、中東、非洲和北冰洋等舉足輕重的海上通道所在地域上,一同與那些跟美日台三國享有共同價值觀並有良識的民主主義海洋國家(即東協國家、澳洲、印度、海灣合作委員會(GCC)、東非諸國、北約及北歐國家等民主主義海洋國家。)相互合作。雖然組織較為鬆散,但MSA是個完善且全球化的海洋安全保障「有志者聯盟」。

另一方面,日本對台灣在安全保障及防衛面的期待是:除了做為一個自由民主主義國家防衛自己以外,還要認真提昇台灣周邊海域和海上通道的防禦能力。此外,台灣則必須讓全軍儘快熟悉以海空戰為主體的現代裝備實際運作(台灣正從美國引入能夠強化C4ISR機能的現代裝備),並希望台灣能夠努力地以整體國家意志向前邁進,以獲得遂行所謂「綜合(comprehensive)制海及制空能力」的現代戰爭能力。同時,將來有必要極力保有遂行戰略反潛戰、廣域情報收集、彈道‧巡弋飛彈防禦、綜合防空等的能力。此外,最重要的是做為台灣國民的總體意志,必須具備阻止被中國統一的強固團結。

以「太陽花學運」為契機,我預感如今台灣的民意將隨著大幅膨脹而鼓動。因此,知道台灣的各位發出極大的反對聲音,期待日後能改善日台、日美台或與亞太區域及國際社會的關係。

斗膽對台灣有個不情之請,那就是希望台灣對中國所說(原本是1947年時中華民國所主張)的南海11段線(現在也稱為9段線或10段線)的源由,以台灣本身的法律證據,明確向國際社會說明,對南海問題的根本解決做出貢獻。為根本解決南海問題,美國也會加以支持。

台灣將當時主張領有權的法理依據,清楚地向國際社會闡明,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現在台灣可以正當地說明對南海領有權的主張。東協各國已經同意按照法律解決領土爭端。中國不能再用歷來曖昧不明的南海領有權主張或國內法律體系,用2000年前奇怪的古代文獻或以10段線為國境線所做成的「新地圖」等,單方面要求其主張的正當性。相對地,中國必須根據近代歷史或國際法,詳細且合乎邏輯地提出解釋說明。

雖然台灣應該儼然做為獨立國家,正式被允許進入國際社會,但因有中國的強烈反對,所以國際社會也就一直不願表態。如果台灣能鼓起勇氣奮而做出此舉,則國際社會將以台灣是一個有良知的獨立國家而正式加以接受。藉由這件事情,台灣正式參加海上安全保障聯盟(MSA)的企劃也將成為可能。目前為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台灣決心是必要的。當然,日本和美國都將大為歡迎。

我再重覆一次,由於在台灣的各位有強烈反對的覺悟,所以我才敢大膽提出這個提案。希望大家能毫無忌憚地提出意見或反駁,如能提供建設性的建議,筆者更是感到與有榮焉。

 

譯者:李明峻(台灣安保協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