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文卿事件:一名台獨犯換三十名煙毒犯

柳文卿事件:一名台獨犯換三十名煙毒犯

蔣介石和日本首相佐藤榮作秘密協議「一名台獨犯換三十名煙毒犯」。此密商造成柳文卿遭受強制遣返事件。
1968 年 3 月 26 日,柳文卿前往入國管理局辦手續竟遭扣押,並告知於隔日早上九點以中華航空班機遣返台灣。台灣青年獨立聯盟當晚馬上召集緊急會議展開激烈的救援行動。

3 月 27 日機場的營救搶人事件引發日本各大媒體的大篇幅報導,雖然救援行動失敗,日本政府非人道的遣返台獨運動者,引發日本輿論撻伐,遣返行為終成絕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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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文卿被強制送還

台灣獨立聯盟盟員雖被日警摔柔道,但仍奮身撲上抱住同志柳文卿不放,此時柳文卿已咬舌而滿口鮮地高喊:「台灣獨立萬歲!」

我加入台獨運動及被強制遣回經過

1962年11月我初次離台去日本,當天來接機的戴天昭先生,他是我高中同學,是厝邊又是親戚,阿昭早我半年到日本,自從伊到日本後,叫我趕緊離開台灣去日本,否則會趕不上尾班車,經不起他再三催促,我加緊辦手續,匆忙拚過日本。日期是11月16日。 在電車內伊講最近很忙,無時間替我找厝,叫我暫時跟伊住做伙,不過現在伊住的所在是台灣青年會的辦公室,一段時間最好不可乎人知影,下車後兩人要保持10公尺以上的距離,以免被察覺。我們在下北次下車,伊行頭前,我隨後壁,十數分鐘抵達目的地,當晚阮二人講甲三更半暝。 不久天就光,我張開眼睛,決定轉換我的人生跑道,加入建國行列,心內暗爽,生對時間,有此建國行業來乎咱選,親像美國已經建國,現在要做也沒機會,我有相當覺悟與理解,可能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不能回去故鄉台灣,不能跟父母兄弟姐妹見面,但這統統是小事,我決心「寮落去」。 不久,有留日同學會的選舉,青年會和大使館對立,都有推出候選人,選舉當日,我也在會場跟阿昭走來走出,我認為在此處很可能被職業學生點油做記號。 1963年夏天發生陳純真事件,所謂陳事件是當年五月青年會改選中央委員,名單揭曉後,將中選人的姓名、票數、依名次一一寫在辦公室的黑版(陳純真也是27位中委之一)數日後,所有留學生接到一張註明愛國黨的傳單,傳單所列出27位中委的姓名排列順序跟辦公室黑板所寫的完全相同,內容大概是寫這27個留學生是大歹人,今後不可與之為伍等。 青年會知奸細出自內部,數日後,查出陳是提供情報的間諜,時間距留學生暑假返國迫近,最怕返台秘密會員被加害,因之非立刻問個水落石出不可。 一天晚上,請陳來辦公室,由黃昭堂主問,許世楷、廖春榮為副,戴天昭、王天德、宋重陽和我共7人。 起先,昭堂開口向陳說明今晚請伊來的原因……認為陳可能有不得已的苦楚,無為大使館做間諜不可的無奈……昭堂講未完,陳就向桌上一拍,大聲說:「我是台灣人,我絕對無做這款代誌,否認做奸細一事。」(他就讀早稻田大學,專攻演戲,演技非常迫真),突然坐在對面的戴天昭起腳踢中陳胸部,順勢手握小刃向陳刺去,瞬間陳的頭部流出鮮血,陳大驚失色,始知這是玩真的,非玩笑。淚流滿面,就地向大家道歉,講出被大使館利用做奸細的經過。 陳血流不止,恐驚發生命案,由我送往醫院急診室止血,完後再返辦公室繼續做再一步的交代。 結論,大家默契今夜之事沒有發生,陳仍舊做大使館的間諜,青年會三不五時提供情報讓陳有所交代。 經過一個多月,有一天透早,刑警7人把我捉到警視廳(可能同一時間捉阮參予陳事件的7人),同日在警視廳我也曾看過幾位同志,有一天無意中在檢察官桌上玻璃下,看到阮7人的姓名及被監禁的警察局。 我們被關27日,最後數日,刑警向我透露,檢察官是否起訴我正在傷腦筋,我對刑警講,同對的一件代誌,假使只是我一個人不起訴,我感覺很見笑,待偵察時我悄微修改口氣,一定會取得起訴資格,刑警說:罪名會隨你一世人,你的一生何必要增添污點,我也笑而不答,他怎會知影我的心聲。 檢察官問:當時你看陳流血,你一點點的同情心都沒有嗎? 我答:這是正義的一刀,那無這一刀的教訓,不知陳還要害多少人,我看陳流血,完全無感覺。可能是為這句話,全員起訴,罪名是監禁、殺人未遂。 裁判之日,最後裁判長問有什麼話要說?戴天昭說:我們在貴國接收貴國的判決,我們無話講,今後假使我們能力,我們一定重新再判決一次。 本來我是秘密會員,自陳事件以後,一切破功,欲蓋也蓋不住,從此變成公開的普通會員。 1968年3月26日下午四點,我去入國管理局報到,凡護照過期,每個月都愛去管理局辦報到手續,手續很簡單,只蓋一個章即可,這次我感覺跟往常異樣,通常都是在櫃台外蓋章就好勢,這次卻請我入去裡面坐,並說接到命令暫時要將我收容,今晚送我到橫濱收容所,我知情形不妙,要求打電話,被拒絕,說他們會自動聯絡我的保證人(辜寬敏先生)。 五點外,用五人坐的公務車帶我過去橫濱收容所,到收容所我一直要求打電話,都被拒絕,然後帶我到一間有一張床的房間,說:「你剛來對這裡的環境不熟悉,你先在此過一夜,明天就會將你送到橫土跟你的國人住在一起。」並要我把褲帶交出(一個月前有呂姓台灣人在此吊死)。 我躺在床上,一面養神,一面想對策,對方雖然對我無講實話,但我知很快就會被送返台灣,明早我除要求往第三個,我想車行到高速公路某一所在(視情況而定),衝出阻礙方向盤,看能否將車衝出護牆,或跟後車相碰,最好大家同日做忌,同歸於盡的策略不知不覺我竟入睡。 透早天未光,被叫醒帶進一間辦公室,已經有七、八人在裡面,坐在大位的官員對我說:剛才接到命令,今日要將我送回台灣,我要往第三國,他說免驚回去,絕對安全,我講生命只有一條,閣下保證靠不住,我要求打電話,他說何必浪費錢,我說我什麼都沒有,口袋裡只有錢,他禁不起我的要求,答應我離開日本以前一定會讓我打一次電話。 天漸光,我認為要求無望,也無必要太歹看相,不久,說要出發,將我帶出外面已停一輛載犯人巴士,我立知計劃落空,因巴士的駕駛座有鐵絲網與外界隔開,根本無法下手。 因而我不得不再做第二計劃,當時我想只有二個機會,第一是打電話時,第二是巴士到飛機場時,我認為第二巧有成功希望,因此我選第二。 不久,巴士抵達羽田機場,停在鐵牆外面,我跟護送人員問,是否能讓我打電話,剛才你們老大曾經答應過,大家在車內一段時間,他們看我穿拖鞋,就問我為何穿拖鞋?我答腳痛之故,其實我是想讓他們減少警戒心,我一再提起打電話,他們終於答應,不過有條件,除講日本話以外,假使滲雜其他語言,隨時都會將電話掛斷。 本我想打給太太,因我住三鷹市,是屬市外電話比較不方便,因此我就打到許世楷家,接電話是許太太(千惠)她用很快的速度講,現在分三隊人馬去救你,一隊去收容所,一隊去機場,一隊去法院,問我是否好勢好勢,叫我加油,聽後我信心大增,我很好勢,我一定加油。 不久,圍牆鐵門打開,巴士駛入,停在距中華班機四、五十公尺處,我提足精神,看看四周地勢,當我的腳一落土應向那一角度衝比較有成功的可能,時間一秒一分迫近,我的腦中只想向人多的所在衝,眼睛一直注視車門動靜。 當車門一開,我的腳剛著地即將衝出的剎那,好友阿昭不知從何處衝出大喊一聲「柳」衝上抱住我,護送人員想不到有這一招,立即捉住我的人(一人一手),瞬間衝出十來個同志,欲硬把我拉開,抓住我雙手的警察絕對無放手,被幾個人壓在地面,他們也從沒放過手,場面親像橄欖球比賽,突然聽昭堂大叫「咬舌,咬舌」,因我自細漢齒質就很差,咬了幾次都咬不破,到尾仔可能是我被壓在地面,上面有人強壓住我的頭部,順勢跛舌尖,嘴裡流出鮮血,他們視而不見,無動於衷,後來他們陸續增加人員,四人抬一人,兩人抓手,兩人抬腳,後來搶救的同志,一人又一人抬離現場,最後剩下我,也用同樣方法抬上飛機。 機上左右、前排三人、後排三人都是他們的人,勤快拿紙巾替我擦傷口,送茶送點心,非常客氣,並說令尊堂在機場接我,安慰我安心等等,降落時雙親果然在機場,本來預定開記者會,想大大宣傳誤入歧途柳文卿棄邪歸正,返台和家族團圓的白賊話,由於我的堅持不合作,終於作罷。 我提出要求,希望今夜能夠跟雙親同宿,沒有被接受,他們說你很快就可回家,何必急於一時。 在台北警總約二星期,全身疼痛,每日問東問西、寫報告,記得頭一晚,一位自稱是副處長的人見面就說:憑你三字柳文卿怕你的很多,想跟你親近的人也不少,你要好好交代你的代誌,是在國外發生,比較不嚴重,如果是在國內或是共產黨,你就無好吃睏,這裡十八般刑具件件皆有,可能把你刑甲死來昏去。 他們最不滿意的是我寫的報告,毫無價值,常說你是中央委員兼情報部長為何了解的代誌這麼少,我說,我接情報部長尚未交接好勢,就被日本警察捉去,現在被你們捉來,親像這樣,捉來捉去,當然我無法度了解太多。 以上所談的是我個人跟外界隔離情形下所知的範圍,有關外面發生的種種,經過十多年後才得知,在此我想利用這個機會感謝當時為我搶救出力的每一個人,雖然有巧慢,但我一向心存感激的心,無因為時間的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