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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及刊物


2026-04-27

2026 白色恐怖記憶影展—校園串連

號召大學校園與社會場域自主放映白色恐怖相關影片並舉辦映後座談,透過影像、討論與行動串連,喚起社會對歷史記憶與民主價值的關注。
2004-09-15

外館正名 外交部長加加油吧!

陳國雄(台灣安保協會研究員) 為了不願未w做到墓仔埔,台灣就必須與中國劃清界線,所以行政院長游錫?在宏都拉斯國會發表演說時,十五次自稱「台灣,ROC」。與此同時,行政院新聞局在紐約推出的「『威權中國』不等於『民主台灣』」廣告,也凸顯了以「台灣」之名邁向國際社會,才是名實相副的務實做法。 近年來發自民間努力推動的台灣正名運動,日前在世界醫師會再度獲得成果,我國的會籍名稱已由「中華台北」正名為「台灣」。陳水扁總統在接見鼎力相助的世界醫師會執行長修曼時,不但當面表達感謝之意,也強調這是非常重要而且有意義的事。可見,總統非常重視台灣正名的問題。 然而回顧阿扁總統於2002年3月中旬在國內召開的「世界台灣人大會」中,曾經大聲宣示「拼正名」的理念,並承諾要將駐全世界的外館正名為「台灣代表處」,迄今已過兩年多,政府相關部門卻絲毫沒有積極作為,將總統的政治承諾束之高閣,比起民間團體的台灣醫師會,政府相關部門的外交部理應汗顏無比。 資料顯示,目前我國與其他一百多個無邦交國維持著實質關係,絕大部分的名稱均冠以「台北」而非「台灣」。以在日本的「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為例,明明是代表台灣的機構,偏偏不用「台灣」而用「台北」,這種以地方城市為名的做法,不但有損國格,也輕忽全體台灣人民的權益。難道台灣只有台北才可以設置駐日代表處嗎?台中人不可以要求設置「台中駐日代表處」嗎?高雄人不可以要求設置「高雄駐日代表處」嗎?為何只獨厚於台北而全薄於台灣的其餘各地呢? 外交講求的是對等原則,日本駐台單位的名稱是「日本交流協會」而非「東京交流協會」,台灣政府駐日單位竟然長期安於以「台北」為名,而不求正名為「台灣駐日代表處」,這根本就是「不對等」的自我矮化,有損國格。試問,日本政府會接受以「東京交流協會」為名的駐台辦事處嗎? 國內民間、學界以及眾多旅日僑民,針對「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之名稱不妥,早就大聲疾呼要求正名為「台灣駐日代表處」。日本外務省中國課台灣班班長小松道彥於今年7月29日也明確表示,日本政府從未接獲台灣政府的改名正式要求,如台灣政府正式提出要求,當然有加以檢討的必要。 2003年9月初,行政院修訂我國參與國際社會的名稱使用原則,明訂五個「可接受名稱」,其優先順序的首選是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其次就是Taiwan(台灣)。而且,五個「可接受名稱」並無「台北」之名。既然政府已有明文規範,主管相關業務的外交部門不應任令行政怠惰,理應儘速向日本政府提出正名為「台灣駐日代表處」的正式要求。 由於我國駐外單位館名多是明載於雙邊設處的「議定書」中,改名自當由我方提出與當地國磋商。然而相關官員卻自我畏縮的表示,以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為名的駐外單位,大多是無邦交國,如果我方貿然更動,中國可能趁機循正式外交管道施壓,將我矮化為「中國台北代表處」。這根本是無稽之談!如果中國有能力將我矮化為「中國台北代表處」,不必等到我國向當地國提出正名要求,中國早就下手了,這是過去有案可稽的事實。 基於外交的對等原則,並區隔台灣與中國之關係,我國應積極進行外館正名,由近而遠,先從日本開始,儘速正式向日本提出正名為「台灣駐日代表處」。沒有行動,就永遠沒有成果。而且,在國際間爭取國格的大事,外交部責無旁貸,不要腳步總是落在民間團體之後。連任執政的阿扁總統是否果真重視台灣正名的問題?台灣人民正拭目以待!事涉誠信治國的原則,事涉阿扁總統的政治承諾,職司相關業務的外交部長能不加加油嗎?
2004-09-15

不刊登NHK節目表 自由時報展風骨

見到一則令人為之氣結的新聞:「日本NHK在七月二十五日的電視新聞節目中,將台灣的地圖與中國的地圖以同一顏色區分後,進一步公開說明『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自由時報,八月五日)。所幸,在翻儘麮艦|十九版「電視節目表」的NHK欄位中,自由時報以粗黑的字體作了這樣的處理:「NHK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此主張有違事實,其節目表自今日起暫停刊出。」我看了之後,眼睛為之一亮,心想:真是太好了,在一片親中媒體的環伺下,自由時報無疑是「台灣的良心」,因為它高度的政治敏感度,使台灣保住尊嚴,也展現了台灣人的風骨。   日前我與幾位好朋友討論有關台灣「正名」運動一事,會中談到了有關台灣駐外單位的名稱一事。以駐日單位為例,我們的名稱是「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將「台灣」從一個「國家」的身分,自動矮化成一個「地區」的角色,從名稱看來,這個「代表處」只能服務台北市的市民,而台中、台南、高雄、台東等地的人民都被排除在外,這是什麼畸形的駐外單位名稱啊?我們除了要嚴厲的譴責日本NHK之外,我們自己也要深切的反省:今日之由,孰以致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正因為我們矮化自己,無怪乎別人敢如此無禮的踐踏我們了,所以,治本之道,乃在「正名」!在此,要懇切地呼籲我們外交部,該是全盤檢討駐外單位名稱的時候了。(作者顏利真╱高中教師)
2004-09-15

許世楷:駐日代表處應正名

野@楷:駐日代表處應正名 我國駐日代表野@楷二十八日在日本大眾傳播研究會發表演講時強調,「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應該早日正名為「台灣駐日代表處」,他對這項正名問題的早日解決表示樂觀。   野@楷說,目前「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的名字不但很長,而且很多日本人以為這是台北市政府設在日本的一個機構,看不出是一個代表台灣政府的機構。   他又說,「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也常被誤認為「只服務台北市民」,同時內容也只限於經濟和文化兩個項目。   野@楷表示,因為台日之間沒有邦交,台灣在日本的機構不能稱為大使館,其實,駐日代表處事實上就是大使館,名稱上應該冠以「台灣」,在「台灣」之下也不必限定「經濟」、「文化」,如果現在的名稱繼續維持下去,那也必需另外設立「高雄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或「台中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野@楷強調,時代潮流一直在變化,只有台日關係還停留在三十年前的舊時代,代表處已透過各種管道希望日本政府重視這個問題,他也認為這個問題早日獲得解決應該是樂觀的。   他還說,台北駐日代表處內設有新聞、文化、僑務、簽證、科技、業務、秘書、經濟、協調等九個組,每一組的負責人都稱為「組長」,而日本的黑社會幫派老大也稱為「組長」,因此代表處的各組「組長」在對外形象上並不是很好,他要求各單位的名稱配合日本人的習慣,今後統統改稱為「部」。   野@楷演講後被詢及今後台灣憲政改革有關國名的問題時也表示,世界上更改國名非無前例,台灣的情形視民意的走向與當時的社會現狀,並非不可能。   他說,台灣正名的問題不能停,過去駐日代表處發行的「中華週報」曾改為「台北週報」,現在已正名為「台灣週報」;代表處設在東京三田的「日華資料中心」,最近也正名為「台灣資料中心」,得到非常好的評價。 名稱少了「台灣」日人搞不清楚   七二年台日斷交後,取代我國駐日大使館的「亞東關係協會東京辦事處」經常接到日本人的電話要求提供朝鮮半島或是其他有關東亞局勢的資料;九○年代改名為「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以後,又有新的煩惱,有些日本人認為這是台北市政府的駐日機構,新任駐日代表野@楷認為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台灣駐日機構的名稱因為始終少了「台灣」兩個字,確實引來不少笑話,過去日本人到台灣觀光還必須申請簽證的時代,台灣觀光協會東京辦事處因為有「台灣」兩個字,大多數日本人要辦簽證根本不知道要到「亞東關係協會東京辦事處」,都把台灣觀光協會東京辦事處認定為台灣政府的駐日官方機構。   駐日代表處內的各組「組長」頭銜也有「問題」。   過去代表處有一名「組長」不小心開車與人碰撞,因有重要公務在身,先遞一張名片給對方,表示處理公務完畢後再處理車輛問題,沒想到對方拿到名片後,一句話沒說就落跑,這名「組長」滿頭霧水,後來才知道他的名片上印著「○○組」組長,「組長」是日本黑幫老大的頭銜,例如「山口組」的「○○組長」。   野@楷曾在日本住了三十五年,知道日本的文化,到任之後立即發現這個問題,在二十八日的公開演講中表示必須將代表處內的各組改成「部」,以配合日本人的習慣。   台灣在日本的僑會,或是促進台日關係的日本人民團體所擁有的名稱大都不合當今的時代潮流,例如在日本各地的僑團名稱大多為「○○華僑總會」,而親中系的僑團也是「○○華僑總會」,根本分不出左右,最近好不容易有一些地方僑團在名稱之前加上「台灣」兩個字以示有別。   日本國會有「日華議員懇談會」的組織,在日本人的眼中,「中」或是「華」都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有「台」才是代表台灣,雖然政界人士知道「日華議員懇談會」是對台友好的組織,但是一般日本人並不知道事情原來這麼麻煩。   日本有一個名為「日華交流協議會」的民間對台友好機構,內部有人認為名稱應改為「日台」,再不改名就拒絕與台灣合作,可見正名問題已經到了燃眉之急的地步。   在日台灣人的外國人登錄證上的國籍欄中所寫的是「中國」,野@楷在對外演講中特別重提這個問題,日本政府對台灣人的抗議表示,「日本沒有法律可以將台灣人的國籍寫為﹃台灣﹄」,法律學者的野N表則指出,在國際間,根本沒有一個叫做「中國」的國家,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他認為在日台灣人的國籍必須獲得正確的記述。   曾經有一個立委訪日團拜會日本國會議員,在會談時再三要求日本議員全力促進「中日關係」,而讓日本國會議員一時弄不清楚他們現在的會談對象是代表台灣還是代表中國。   要求日本議員促進「中日關係」的立委雖然很賣力的為國家爭取利益,但沒想到他的行為其實是「利敵」行為,這一切都是台灣正名問題長時間被放置不管所造成的後遺症。
2004-09-15

政治制度的體質改善豈是抽脂塑身式的「國會減半」?

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在眾曰可殺的情況下,朝野政黨被迫協商,應允在總統大選前進行立法委員席次減半的修憲案的三讀。雖然這反映出百姓對於國會整體表現不滿,然而,僅以立委的出席率來看,並不會隨立委總數的降低而相對提高;坦承而言,立法效率不只決定於立委個人的問政勤奮與否,還要看國會內部的分工精細與專業化。 一般的說法是「先把國會席次減半,再尋求配套措施」,這完全是本末倒置。我們以為,國會改革還要看憲政體制的定位,如果總統制的走向是國人的普遍共識的話,立法院勢必要作整體的配套調整,譬如調查權的賦予、委員會的專業化(包括廢除三名召委)、或是資深制度的確立。 一旦憲政體制決定了,再來就必須考量在何種政黨體系下,行政與立法的關係會比較順暢,最後才選擇適切的選舉制度來誘導其發展。就台灣當前政治運作的困境來看,果真要繼續朝向總統制調整,我們必須衡量,到底兩黨制、還是多黨制比較適合總統制;根據美洲的經驗,多黨制容易造成國會的零碎化,執政黨即使有心履行政見,也是寸步難行,這時,才來進一步思考選舉制度的配合。 大體而言,單一選區制有利兩黨制的出現,而比例代表制則容易產生多黨林立的現象。如果大家覺得在總統直選的共識下,藍綠兩大陣營相互制衡可以發展為更健康的趨勢,也未嘗不可全部改為單一選區制。我們目前的作法是採取混合的方式,在225席當中,保留四分之一左右(49席)給政黨分配(也就是不分區、以及僑選立委),究竟是過高、恰好、還是過低?果真立委席次減為113席,政黨比例卻調高為三分之一(40席),未來的國會豈不更加支離破碎? 在「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口號下,我們似乎注定要採取混合選制,也不過是將目前的政黨票交給選民罷了。至若於要採取德國(紐西蘭)的聯立式、還是日本(義大利、南韓、俄羅斯)的並立式,最大的差別是前者雖在形式上為混合制,卻因計票方式而為如假包換的實質比例代表制,後者則為名實合一的混合制。孰優孰劣,還是端賴我們期待要配合何種的政黨體系、以及憲政體系。 甚麼是合理的國會席次數目?政治學者的經驗法則是該國人口總數的三次方根。如果以台灣的人口為2300萬來估算,國會席次大致是285。盱衡世界上主要民主國家的人口/席次來看(見表),大致可以歸納成三類:第一類是平均每個國會議員的人口比為5萬之下,譬如奧地利4.4萬、紐西蘭3.1萬;第二類是在10萬上下,譬如澳洲12.4萬、加拿大10.0萬、英國9.0萬,台灣的10.2萬屬於此範疇;第三類是人口總數上億的國家,譬如印度高達184.3萬、美國62.7萬、俄羅斯32.5萬、日本25.2萬。 第三類國家的國會席次不可能無限配合增加,最高的上限是英國的659席、或是德國的656席;如果美國要降低人口/席次到30萬左右,國會席次必須提高到900 左右,一定有全院會議進行的困難。相對的,人口少的國家也不可能要求有抬高的人口/席次比率,以冰島為例,如果要提高到1萬,國會席次要降為30名上下,委員會將會很難運作;如果瑞士的人口/席次比率要提高到台灣的程度,國會席次要降為70名左右。台灣果真把國會席次減半到100席,雖然人口/席次可以提高到將近20萬(南韓為17.2萬,已屬偏高),卻令人懷疑國會要如何監督行政部門。 我們必須指出,要評估國會的表現,除了立法的效率外,還有聯繫 (linkage) 選民的弁遄A也就是代表性。一般而言,在總人口數不變的情況下,每個國會議員所代表的選民數目越少,不管是從服務、還是反映民意的觀來看,彼此溝通的機會、或管道就越大,其極大值就是採取直接民主、廢除代議政治。相對地,國會人數越少,似乎效率較能提高,其極致就是廢掉國會,乾脆擁抱一人決策式的獨裁政權。 其實,如果關照到少數族群的代表,國會的席次應再酌予提高,而非巨幅減少。以台灣的原住民族為例,由第二次台灣人民制憲會議通過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1994年) 來看,第108條主張原住民族的每個族在國會應至少有一席,因為不管人口多寡,每個族都是獨一無二的,應該在國會有發言權,原住民目前的8席勢必削減為6席,豈不是在欺騙原住民? 打個比方,我們如果將政治制度改革當作一個人的體質(憲政體制)改善的話,那麼,除了飲食(選舉制度)以外,還要調整生活習慣(政黨體系)。目前,各方人士所提供的藥方,卻只針對青春痘(國會亂象)而來,其中包括澱粉類只吃一半就好(國會減半)、改吃麵食(單一選區)、自己下麵(兩票制)、佐料多一點(提高政黨比例代表的百分比),甚至於計較到底是要吃細麵、寬麵、意麵、通心麵、還是拉麵(聯立、並立)。 在政黨不敢捋虎鬚的情況下,即使「國會減半」的口號再響亮,社會運動推動者的形象再如何崇高、出發點再如何善意,以道德為唯一的訴求也是不負責的作法;而學者如果噤若寒蟬不敢言,就是缺乏身為知識份子應有的道德勇氣。 ‧主要民主國家國會議員選舉制度 主要原始資料來源:http://www.agora.stm.it
2004-09-15

釜底抽薪台灣應制新憲

嚴文廷、張振峰記錄 由台灣教授協會主辦的「民間制憲論壇第二次會議」於8月28日下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討論主題為「誰是社會契約訂定的主題?—制憲或是修憲的決定者是人民。」由台教會會長王塗發主持,與談者有考試院長姚嘉文、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中國旅美異議作家曹長青、考試委員張正修、台聯立委參選人黃適卓,立法委員林重謨也到場共襄盛舉。 王塗發:跆拳道在雅典奪下雙金,雖讓人感動,卻不能播放國歌升上國旗,而現行憲法不是台灣人制定,可以說是北京人穿的棉襖卻給現代的台灣穿,不合適也不合身。最近立法院通過319真相調查委員會,根本就是憲政怪獸,成為國際笑柄、憲政奇譚,一部不適合台灣的憲法是否應該實行,是否應由台灣主人來制定新憲法,憲政專家來談談,民間如何來推動制憲運動。 姚嘉文:長期從事憲法改革運動遇到的問題是,人民的範圍到底在哪裡?1990年代推行總統直選時就遇到過這樣的問題,李登輝前總統為了總統直選在圓山召開國是會議,決定中華民國總統由自由地區人民選舉產生,但所謂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到底包括旅外的華僑嗎?三千萬華僑有投票權嗎? 最後的爭議點在於到底是中華民國的人民還是公民直選產生,這差別相當大,公民需要設籍在台灣,而人民則沒有限定,只要祖父母是台灣人都算是華僑。 制定新憲仍應有界線 我提出幾點供各位參考,第一點制憲修憲最後決定權在於人民,第二點是喚起人民組織動員,人民是一群沒有組織的人,所以長期從事運動的經驗告訴我,必須要組織人民宣導人民,也就是孫中山所說的「喚起民眾」,例如立法院通過的立委減半以及單一選區兩票制,為什麼能夠成立,因為人民的普遍認識,這點民進黨已經過了十年的宣導與討論,才有今天的全民共識。 第三點人民發動憲法制定權力應該有界線,雖然人民是國家主人,但在民主時代,權力還有限制: 一、不能違背事實,人民當然有權力制定憲法,可以重新規定憲法第四條領土的界線,但是可以在制憲隨便規定領土嗎?例如將紐約納入我們的領土,或是將北京納入我國領土,全員與會人士都同意又有何用,因為這點違背了事實。 二、不能夠違背立國精神,現在我們是民主共和國家,不能夠在這項上做改變,例如法國憲法規定,國家是共和國這條是無法修改。 三、專業,制定憲法的工作如同開車一樣,車子有一定的配置,不能夠輕易的去變更它,而且憲法不應該規定的太過繁瑣,憲法應該要跟著時代進步而有所變更,所以憲法條文不應該寫太多太複雜,應該讓人民都能夠看懂,所以在制定憲法上還是應該交給專家做設計。 黃昭堂:要我說北京話這是非常痛苦的,感情沒辦法表露出來,但是由於在座有一位外國人(指曹長青),聽不懂台語,我不得不用外國話陳述。 我要用另一個角度去切入這個問題,台灣人是一個不懂得清算也不會清算的民族,受滿清統治兩百多年,之後被日本所奪走。依我所得到的資料,沒有看過有台灣人對滿清的官僚作出報復,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在剛開始時因為台灣人抵抗,殺了三萬四千個台灣人,但是日本撤退時,台灣人也沒有清算日本人,而後中華民國來到台灣,光是二二八殺了那麼多人,美麗島事件的被告,現在已經當上了考試院長、勞委會主委和當上副總統,而現在美麗島事件的資料還是有部分沒解密,連當副總統的呂秀蓮都沒有辦法看到,可見台灣人真的不懂得清算。 打壓制憲美中當藉口 林義雄家屬的慘案,是替我們民主運動而死的,但是卻沒有抓出真正的兇手,難道真正的真相不知道嗎?台灣人真的不懂的清算,但是在台灣做壞事的人卻不知道台灣人不懂清算,而擔心台灣人清算。 我們制憲的最大問題是,一個憲法應該是要代表當地那個國家,但是說到制憲每個人都害怕,害怕中國打壓,害怕美國打壓,但是真正的問題是,在台灣害怕被台灣人清算的人,但是卻不知道台灣人不會清算,而在以中國或是美國的藉口在打壓台灣的制憲,我以這個觀念作為開場白。 中華民國憲法是一部非常奇怪的憲法,在中華民國還沒有對台灣有主權時,這部憲法已經實行,1947年台灣的主權還是在日本的手中,五五憲草已經出現,結果這部憲法居然不在中國實行,卻在台灣實行,來台後又沒有認真的實行,居然總統可以連任到死,到了李登輝時代才說要開始認真的遵行這部憲法,陳水扁時代更加厲害,竟然說這部憲法不能換,讓這部憲法成了一隻怪獸。 其實也可以透過修憲將這部憲法做完全的修改,將憲法重新更改,可以順便將國號國土也改一改(拍手聲),不用啪手啦,依目前狀況來說,沒有這個可能性(哈!引起台下一陣笑聲)。 在台灣,我們(台灣人)根本沒有修中華民國憲法的權力,只有現在十三億的中國人才有權力修憲,但是我們有制定一個新憲法的權力,剛剛姚院長說到權力應該有限制,我認為沒有限制,換句話說,民主國家就是國民主權,國民的權力最高制憲的權力,只要在國民主權之下,都有制憲的權力。 一修再修已修到錯亂 黃適卓:剛剛黃主席說到這部憲法已經修到錯亂,我認為不只如此,可能連中華民國都已經錯亂,甚至是外國人也都錯亂,前幾天游院長提出Taiwan,ROC,還有立委提出Taiwan‧ROC,我以前在美國唸書時學到,逗點代表同位格,也就是台灣等於中華民國,但是這種國名的說法我不曾聽過,這種用法在世界的用語上是行不通的。 另一位立委則說到Taiwan‧ROC,這更加奇怪了,英語上沒有這種用法,不曾有人這樣用過,另一種用法是用∮(斜線),Taiwan∮ROC斜線的意思是台灣也是中華民國,不是台灣等於中華民國,這個意思是一種或釭疑鰜Y,而不是相等的關係,但是這也不是游院長所要表達的,總之,台灣對於中華民國這個名稱已經越來越混浠,就如同孫悟空的緊箍咒,帶給台灣無法走出自己的路。 根據我的觀察,為何中共要將台灣先用這樣一個緊箍咒困住呢?我認為中共對台灣有另外的打算,應該在2010年之後,等到中國辦完奧運,長江三峽大壩的完工,那時中國族群意識將會漲到最高點,現在中國只是運用武力來恐嚇,讓台灣不敢動半步,因為在這個時機點,是中國最沒有把握的時候,如果這時台灣提出或是走向主權獨立,那中國將沒有任何的辦法。所以如果台灣要走向獨立或是主權獨立,這未來四年將是最好機會,如果能在2007年在奧運前夕提出,將是最好的機會,現在根本不用在名稱上作文章,那根本沒有意義。 至於制憲方面,如何在過程中將中華民國四個字拿掉將是最重要的課題,而說到憲法,重點是過去的制憲過程中,台灣根本沒有參加,憲法本身是與人民的一本契約書,但是台灣人民沒有簽名如何能夠達成契約呢?所以應該以人民公投的方式去同意台灣所制定的新憲法,這才是真正的達到訂定契約步驟。 王塗發:台灣就是要去制定一部新憲法,而不是去修憲,我前日也曾寫過文章投書,我認為台灣就是台灣,何必要在後面加上ROC,因為MadeInTaiwan已經暢行全球了,何必要多此一舉呢? 台灣怪象可修不可訂 張正修:中華民國憲法問題很多,在國際法上說,國民黨政府不能夠強迫台灣人民接受這部憲法,但是最大的問題在於台灣內部沒有共識,而且制憲與修憲在台灣似乎成了一個不能妥協的問題,好像是要把台灣幹掉,這是台灣目前的現象。 從以前到現在的政治變化,都是在塑造王道跟霸道的旗號,並互相攻擊,所以如果從憲法本質上來看,社會契約的意義在於人民有一個共同意願,要組成一個政治共同體組成一個國家,所以憲法的目的是在確定先天不可侵犯的基本人權,這才是真正的本質,可是台灣居然演變成只可修憲不可制憲的怪事,台灣奇蹟很多這也算是一個奇蹟,所以正本清源的方式是將回歸憲法的觀念,憲法就是一部社會契約,由大家共同訂定,訂一部可以保障大家的權力的憲法,而訂定後由於時代變遷而不適宜時則委託機關來修憲,但是在制憲跟修憲得到真正的適法性,最終還是需要透過公民投票,由人民來決定。 曹長青:剛剛很抱歉讓黃主席痛苦了半天,希望下次不用因為我而說北京話,造成你們的負擔。我不是憲政法律專家,對台灣憲法了解不深,但是我以一個外國人的角度談一下我的感覺和印象。 我在飛機上不只知道了台灣有颱風,還知道有一個政治颱風,就是立法院通過的真相調查委員會,當我看到了時候大吃一驚,讓我想起了中國的例子,在文化大革命時成立了一個革命委員會,而成立這個委員會給我的感覺就不是要調查真相,而是要成立一個台灣的革命委員會,毛澤東當時就是不讓法律和行政插手,而成立一個超越部門的革命委員會,所以看到台灣通過這樣的法案,讓我感覺到台灣也要成立了,而且只要哪裡成立革命委員會哪裡就是災難。 政治亂源憲法是病灶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一個狀況,為什麼會出現司法怪獸,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立法院,這都可以用一個答案回答,台灣沒有一部人民制定的憲法,現在的憲法是國民黨時代的專制憲法,一切都可在憲法上找到根本原因。 有很多現象可以證明這部憲法需要改革,國名應該是包括中國大陸、外蒙古等的中華民國,之後又提出中華民國在台灣,還有中華民國是台灣,最近行政院長又提出台灣中華民國,至少現在就有四五種國名,看看現在聯合國的成員國,有哪一個國家的國名有多種說法多種解釋,這就証明國名必須改革,而改革國名的根本就是需要制定一部新的憲法。 剛剛黃先生提出一個有趣說法,說到台灣沒有權力修改中華民國憲法,確實是這樣的,中華民國下轄三十五個省,又按照張先生說的社會契約就是雙方契約,現在雙方都不在台灣,如何有資格修改呢?今年對美國來說是建國228週年,為什麼美國建國這麼久沒有街頭列寧,因為美國有一部偉大的憲法,就像是101大樓颱風過境沒有問題,因為有堅固的地基,美國當年也沒有資格修英國的憲法,但是美國有資格修一部偉大的憲法,所以台灣雖然沒有權力修中華民國憲法,只有權力也應該有權力修一部台灣人民的憲法。 今年是台灣要加入聯合國的第十二年,之前失敗今年還是會失敗,因為自從中華民國在聯合國被中共取代後,整整有三十五年台灣沒有申請過加入聯合國,只是要求友邦的聯合國會員連署提案,為什麼國民黨不申請,現在連民進黨執政了都沒有申請,因為沒法申請,這馬上牽涉到了用什麼名字申請,現行台灣還是中華民國,但是在聯合國中,中華民國已經由中共取代,當然沒辦法加入聯合國,但是如果以台灣的名稱申請,以台灣現在的政治現實又不願意去接受,當然無法加入聯合國,所以要加入聯合國只有一途,更改國名制定新憲法以新的名稱加入聯合國。 不革命代價全民買單 現在台灣所面對的問題都是一個不革命的代價,例如東歐的國家還有蘇聯,因為一場的革命,不論是國號或是憲法統統改變,成了新的國家,如果台灣來了一場革命,馬上會有了一部新的憲法和新的國名,所以不革命就會付出代價。 王塗發:接下來時間開放與到場的各位交流,大家可以自由提出問題。 來賓問:制憲修憲是否該有界線? 張正修:修憲是有界線的,制憲是沒有界線,因為修憲機關是接受人民委託,只須要達到人民所要修憲的目標,而制憲的話,是要創造出一部新憲法,所以制憲是沒有範圍。 姚嘉文:人民制憲或是修憲有沒有界線,需要冷靜討論,就如同英國國會是無所不能,除了不能將男變女女變男之外,為什麼要加上男變女女變男,因為在法律規則上,法院判決或是會議決定都要求三樣,明確、合法、可能,所以憲法無法去違背事實,這是有所限制的地方。 台灣所面臨的困難是領土的問題,領土是否該寫入憲法,這是相當的爭議性,應該是要依據於事實而寫,像是國外的先進憲法都是未提到有關於領土的問題。大家都同意民主國家人民權力很大,但是還是有其限制,而限制應該與剛剛張正修所說的應該沒有衝突。 來賓問:人民是否可以上憲法法庭提出釋憲? 張正修:可以聲請釋憲的是政府機關,像立法院、行政院等,至於人民可以透過公民投票提案,如果提案不過再提出訴訟,等到確定後再提出釋憲,例如以前的集會遊行法,先等到法官判刑後再提出釋憲,這是目前可行的方法。 林重謨:剛提出釋憲的問題,與立院有點關係,我也回應一下,這就好像受害者被綁匪綁架,然後跟綁匪說是否可以討論法律問題,綁匪說好啊,你可以討論啊,但是我還是把你綁住,所以台灣人民現在就好像是被挾持,有如被綁匪綁票,現在談什麼都需要先掙脫綁匪的控制才有用。 制憲與修憲的問題也是一樣,應該先考慮到到底制憲和修憲的方向是否一致,就如同要去高雄,有人主張搭火車,有人主張搭飛機,結果搭飛機的人罵搭火車的人,你們怎麼可以慢吞吞的,搭火車的人罵搭飛機風險高,結果兩個人還沒有到高雄,結果已經先打起來了。 所以很遺憾的是,在修憲與制憲之間,民進黨與台聯黨中間已經出現火藥味,可是這火藥味是不適當呢?如果認為修憲是對的那支持修憲,如果認為制憲是好的那支持制憲,首先應該不要互相衝突牴觸,既然都是同一目標,何不整合力量分進合擊。 來賓問:如何制定新憲法以及步驟? 黃昭堂:我還是要強調,台灣加入國際如此困難,以中華民國行不通,而沒有國名如何加入,所以沒有制憲將會非常困難,而說到要以修憲的方式去修改國名,以現階段要得到四分之三的提議似乎比較困難。至於該如何制憲,首先應該以國民主權的方式尋求全民的認同,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推動制憲,因為國會的效率不彰,而國會議員為了當選而做出的妥協也是民主政治的常態,就像是猴子從樹上掉下來還是猴子,但是國會議員落選就變成了普通人,所以唯有尋求全民公投的方式,讓每個人都了解到制憲的運動的重要,就像是李登輝所推行的台灣制憲正名運動,如此才能達到制憲的目標。 問:修憲如何達成新憲法目標? 林重謨:制憲與修憲雙方只是一種分工,大家分進合擊,是一種合作的關係。只要雙方互相的前進,到了某種程度還是會有進一步的進展。 走出死胡同唯有制憲 曹長青:剛剛林委員舉了去高雄為例,既然都是同一方向只是速度不同,我認為應該是要坐飛機,因為在速度上還是很重要,還是要強調要以最快的速度,至於是否是同一個方向,我提出質疑,修憲與制憲雖然只差一個字,但是本質不同。修憲是修中華民國的憲法,但是制憲是制定一部台灣的憲法,所以搞不好是喊者要去高雄,結果卻是去北京啊,方向的問題也是非常重要,就現在問題來說,要不要改國號,要不要改國旗,改不改國歌,改不改領土,這四個要不要改都是很重要的,而這四點唯有制憲才能做到,修憲怎麼修還是為維持在中華民國啊,本質上的問題根本沒有解決。 我很同意剛剛林委員所說的綁匪例子,現在台灣就是要認清誰是綁匪,並掙脫綁匪,像是現在中華民國的憲法以及國號都是一批綁匪,到台灣來將大家給劫持了,再來是逃跑的問題,是要往北京逃還是往高雄逃,第三是要坐飛機逃還是要坐火車逃跑,總之,要修憲需要提出四分之三同意,但是這項規定就已經在中華民憲法上了,還是走不出死胡同,所以就如同李前總統說的,這部憲法已經修了六次,不能再修了,唯一的路只有制定一部新憲法。 2004-08-30 […]
2004-09-15

台灣應向國際宣揚制憲

台灣日報記者林朝億。 台灣制憲運動7月1日正式誓師,對於如何處理陳總統在府內召開之憲改委員會之不同作法,台獨聯盟主席、國策顧問黃昭堂接受專訪時指出,雖然陳總統修憲的路線一定行不通,不過,就像李鴻禧承諾要參加憲改委員會一樣,如果陳總統邀請他參加,他也會參加;因為,代表民間的制憲運動者要掌握任何的機會,把人民的聲音反映出來。 制憲運動已經開跑 黃昭堂以讓人民知道制憲運動「已經開跑了」,來形容日前的誓師大會。他說,往後的活動分成三個面向:第一、要在國內舉行各種中小型的座談會與研討會宣傳制憲的重要性;第二、要派有象徵意義的人到歐美日本等關心台灣的國家說明台灣制憲的必要性;第三、則是邀請國際知名學者來台灣說明,人民有權利制訂屬於自己的新憲法,以增加大家的自信心。 對於台灣制憲所面臨的國際壓力,旅居日本多年的黃昭堂說,他有信心說服。當他們知道,中華民國憲法居然還包括中國及外蒙古時,他們一定會嚇一跳;而對日本國民的宣傳,也可以透過「日本的憲法是美國制訂的,而台灣的憲法也是中國制訂的」,所以台灣需要一部新憲法的說法,讓日本人民瞭解這個必要性。至於派誰去國際宣傳,他認為,如果有需要,且李登輝願意,屆時也不排除請出李前總統到國際社會宣傳。也就是,不排除任何的可能性。相對於前三年轟轟烈烈的正名運動,黃昭堂說,制憲運動的困難度來的高。因為,正名運動的訴求-「使用台灣」的名稱,人民易懂、也容易接受;但是,長期以來國民黨並未實施憲政,所以台灣人民對於憲法並不瞭解,對於制憲的必要性當然瞭解就不高了。 他說,不過,光「正名」是不夠的,憲法不改,「正名」就不可能成央C以今年台灣加入聯合國為例,這次還是以「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案」方式申請;因為現在的政府認為,現在的國名還是叫做「中華民國」,所以不得不使用「中華民國」;但是大家知道,只要用「中華民國」名稱,就不可能加入聯合國。 中華民國憲法應廢除 對於陳總統要在既有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進行憲改,黃昭堂認為,這是行不通的;即使只是一個簡單的「公投入憲」,困難度也非常的高。而從一個制憲運動者的角度來看,光是變更「中華民國憲法」的國名,還是不夠的,一定要把中華民國憲法廢掉才行。 雖然陳總統的作法行不通,但是,黃昭堂說,「我們還是諒解;因為陳總統想要當全民總統;而我們來自民間,所說的話代表人民,還是要把人民的聲音反映出來」。 但是一個制憲運動者,是否該與體制內的憲改委員會保持距離,以避免反而增加了中華民國憲法的正當性?黃昭堂說,這要看情形。如果是1990年李登輝時代召開的「國是會議」,他若受邀,也不會參加;但是,如果是現在的憲改委員會,他就會像李鴻禧教授一樣參與。畢竟,有機會在參與總統府的修憲過程時,達到從內部改變的可能。 雖然不樂觀「公投入憲」,但是,他還是看好制憲運動四年內有機會成央C黃昭堂說,這群制憲運動者,最樂觀的人就是李前總統與姚嘉文院長兩人了。他說,在年底立委選舉後,泛綠必然會過半,而過半後的第一件工作就是修改公投法,即使修改過後的公投法還是沒有賦予制憲的權利,但是,釵h限制政府舉辦公投的規定取消掉了後,人民自然就可透過國民主權的原理,推動公投制憲,並決定台灣的前途。屆時,說不定可以辦一場徵詢人民是否制憲的公民投票。 制憲成永鶬銢O人民 雖然認為陳總統透過「公投制憲」贏得總統大選,不過,黃昭堂還是批評,民進黨對於制憲運動不夠熱心,反而是台聯比較投入。不過,沒關係,因為制憲運動能否成左疑鶬銦A不是在政客,而是在人民;如果制憲運動獲得了人民的認同,選票就會投過來,政客也會看情勢靠過來;如果制憲運動的聲勢沒有撐起來,那麼也沒有用。 黃昭堂認為,隨著中國2008年北京奧運,民族主義興起,2010年上海舉辦世界博覽會,經濟影響力大增;不論是在政治上或是經濟上,中國對外的姿勢都會越來越高。而到底國際社會還會多支持台灣,也是個問題。所以,他認為,趁著國際社會還關心台灣的戰略地位、中國的影響力沒有最大時,這四年應是推動台灣制憲運動的最佳時機。 制憲不一定撕裂族群 黃昭堂說,制憲運動不是鷹派、也不是死硬派;他們追求的是台灣的生存;所以,在推動過程中,一定要想辦法取得政黨與各個族群的合作。他不認為制憲一定會撕裂族群,必須要讓反對的人知道,為了台灣的生存,我們一定要制訂新憲法;而只要如李登輝前總統說的,有75%的台灣人民支持,那麼制憲運動就會成奶F。屆時,就算過程中還是有人反對制憲,他認為,在台灣國成立後,這些反對者住在台灣,當然也是台灣國的國民,不應受到排斥。 至於如何處理制憲運動中最困難的國名議題,黃昭堂則提出切割的現實作法。他說,可以分成 兩階段,或是兩張公投票。第一階段讓人民決定憲法的內容;如通過後,再來進行第二階段國名的公投。當然,也可以分成兩張選票,一起投票;一張投憲法內容,一張投國家的國名。 本文原載台灣日報2004年7月5日
2004-08-24

台灣人要有自己的國慶日

陳炎生 每年十月十日雙十國慶遊行、餐會,相信有很多人都跟筆者同樣的認為是國民黨的他們家的事情,跟台灣人社團何干?會有這樣的想法,是有其歷史因素。熟知近代史的人都清楚,從國共兩黨鬥爭歷史看來,從第一階段:三0年代開始以中國做殺戮戰場,以二十年的時間加上千萬條人命打內戰、奪政權。再來的第二階段,就是將國民黨趕出聯合國,接著數十年,在海外以十月一日VS十月十日兩個國慶遊行別苗頭、擺場面,來爭誰是正統中國。 記憶中,外交部每年都照例為所謂的「國慶」編列預算,且分為兩大部分,A…由大使館(代表處)或總領事(辦事處)出面舉辦一場耗費數萬美金的官方酒會,邀請的對象包括當地官方與民意代表和僑界領袖。另外就是撥一筆款項委託當地的僑團主辦遊行加上餐會。僑委會也會對僑團以國慶名義辦的活動,加以撥款補助,長期以來台灣人社團,除了同鄉聯誼會這類國民黨御用社團外,絕大部分都是扮演旁觀者的角色。 這兩年全僑民主和平聯盟成立後,其組成份子包含了部分統派社團人士,且經費直接受到僑委會補助,自然受到僑委會的鼓勵,在某些地區參與主辦所謂國慶活動。 為了籌辦「十月十日雙十國慶」,依照慣例,各地辦事處,每年在六、七月份召開以僑團負責人為對象的國慶籌備會,推舉主辦單位。而各地的傳統僑團是當人不讓,拿著幾千美金挑起大樑。但是今年三二0大選後氣氛有很大的轉變。報載,海外泛藍僑社,將群起抵制今年的十月十日雙十國慶活動。拒絕參與辦理遊行與餐會。為此,外交部駐北美各大城市外館,無不緊張兮兮的往台灣同鄉會系統等社團求援,深怕屆時沒人出面主辦,讓全盟唱獨腳戲難看。 從最近的訊息,各地方出面主辦的團體及負責人大都底定。頗令筆者驚訝的是,其中有些團體和前輩在海外民主運動的歷史中,向來受到大家推崇與肯定。我深懼前輩們會為了一時的失察,枉送了一輩子的清譽,悔不當初。 綠營該不該接辦?支持接辦的人,所持的理由是:『大家既然支持阿扁當選總統,就應該支持外交當局的活動,勉為其難接下國民黨的攤子,而且,十月十日不辦,就會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十月一日國慶遊行一枝獨秀』。 這說法,個人有決然不同的看法,因為此事牽涉到大是大非,且有後遺症。不錯,阿扁是頂著【車輪牌】執政,他有其必須考量的因素,及某些只能做不能說的地方。但是,請不要忘記,海外台僑對他的鞭策、嗆聲,卻是給予他對抗泛藍壓力的最大本錢。最近以來,台灣人圈子最常聽到『我們支持阿扁不是盲目的造神運動,而是對這塊土地的認同。如果他跟許信良陳文茜一樣?我們照樣跟他分道揚鑣』。 兩個中國的國慶大戰,數十年來台僑社團不是都做旁觀者嗎?曾起何時,當國共雙方已經不究既往,且擁抱在一起更進而和而謀我。諸位卻跳進去軋一腳,這不是「看戲的變搬戲嗎?」。 外館以官方立場辦酒會,現階段有其必要性。但台僑社團非官方機構,有何義務去主辦有爭議的活動。再說,我們不是一直在痛批傳統僑社及統派團體,浪費人民血汗錢,辦一個跟台灣人八竿子都打不著的國慶遊行嗎?諸位往後還有什麼臉去指責人家?對於還在國內為制憲、正名打拼的人又作何交代? 個人認為,像是,228事變、(11./19中壢事件)、(12/10美麗島高雄事件)這些都是讓台灣人民付出慘重代價,也都事關台灣民主進程的重大日子,其對於台灣的意義遠超過1911年的武昌起義。長年來,有很多人跟我一樣有個夢,就是看著自己國家的國旗在國歌的伴奏升上旗杆。讓海外台灣人趁此良機,再一次扮演火車頭的角色,來推動屬與台灣人自己的國旗、國歌、國慶日。(陳炎生/2004年8月24日/溫哥華)
2004-07-15

羅福全:日本希望兩岸在聯合國解決

井野誠一◎知名外交評論家 翻譯改寫 李明峻◎政大國關中心助理研究員 駐日不到一年,就把「李登輝送進日本」,卸任後最大的任務還要把「台灣送進聯台國」 台灣現任駐日代表羅福全即將在六月底卸任,由知名憲法學者野@楷接手。羅福全卸任駐日代表之後,將接任亞東關係協會會長一職,這個職位一向由具有駐日代表歷練的人接任,由於亞東關係協會是因應中華民國與日本斷交後,與日本方面 (日本交流協會)聯繫的民間組織,因此會長由熟悉對日事務的卸任駐日代表擔任是必然的安排。 國際知名學者列入31年的黑名單 羅福全曾經長年在聯合國機構工作,是聯合國大學高等研究所的名譽教授。在一九八四年到八九年間,羅代表擔任馬來西亞亞太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並曾名列一九八二年至八三年「世界名人錄」(Who’s who in the world),一九九0年起任職聯合國大學首席學術審議官。諷刺的是,他在同一時期也被台灣的威權政府列入「黑名單」,因為進行反國民黨運動而被禁止入境台灣三十一年。 羅福全於一九六四年加入台獨聯盟,七八年就任國際特赦組織日本支部理事,八一年到八八年為美國「台灣公論報」發行人,八三年曾出席為美國國會參院外交委員會台灣前途聽證會作證,現在仍然是台獨聯盟中央委員。他曾經說:「我的個人政治信念與駐日代表是分開的」。 在推動李登輝到日本就醫的整個過程上,扮演台前角色的是彭榮次,而羅福全則因官方的身份而站在幕後。過去幾任駐日代表的最重要工作之一是「把李登輝送到日本」,但都沒有成央A但羅福全上任不到一年就讓李登輝到日本接受心導管手術,這當然有台日中三邊關係發生變化的要素在內,但不可否認的,羅福全駐日以來所展現的「打破傳統」的外交手法也發生相當的效果。 在即將卸任駐日代表的前夕,羅福全接受日本知名外交評論家井野誠一的深度對談,井野誠一曾經擔任過日本外務省官員,對於外交事務,特別是台、日之間的關係有深入了解,所發表的言論與文章是日本各大媒體重要的參考指標。井野誠一所提出對於台灣的看法,也是日本媒體與朝野對台灣最關切的層面。羅福全藉著井野誠一專訪,發表他個人在四年駐日代表任內對於台灣、日本關係的理解與看法。 以下是專訪內容。 讓古幹生新枝 親善走訪240位議員 井野誠一問(以下簡稱「問」):請試述台、日關係目前的現狀。 羅福全答(以下簡稱「答」):自從日本在與台灣斷交之後,國內大致區分為所謂「親北京派」或「親台灣派」,可說是二者擇一的外交。然而,隨著政界進入世代交替的階段,且因外交是基於國家利益而進行,因此雙方都有「不再進行無謂的政策爭辯:無條件地說YEs或No的時代已經結束」的體認。另一方面,現在中國已成為國際社會的政經大國,而台灣的民主化也有很大的進展,這種情況也使得日本已經不以「反共」或「親北京」作為單一的判斷基準,而轉變成仔細思考在個別政策上如何與中國對話或如何與台灣來往的狀況。 一般而言,以往陳水扁總統的民進黨政權與日本的關係並不密切,反而是李登輝前總統與日本的關係深厚,在日本的人脈也相當廣泛,一直很重視兩國之間的關係。當我被陳總統任命為駐日代表時,彼此間都有「要讓古幹發新枝」的共識。也就是說,縱使政權交替,台日關係基本上仍將持續過去的交往,而新政權更期待能在適當時點切入以擴大關係。於是,在陳總統的此一指示下,我不分黨派、輩份與各個關心與了解台灣的議員們往來。到目前為止,日本參眾兩院合計七百二十名議員中,已有兩百四十人(34%強)訪問過台灣。這是前所未有的事。但是,我認為這樣的努力,還是不如讓日本方面人人都想積極了解台灣。「沒有比符合國家利益更好的判斷與決定」,這種思考方式不但中國能了解,台灣方面當然也十分清楚。我也只能盡力讓日本人能看到台灣的現狀。 參興亞洲安保對台利害關係增強 問:據你的了解,日本外交政策出現這種的變化的背景是什麼? 答:一言以蔽之,台日兩國共同利益的範圍應該會逐漸擴大。在經濟方面,去年日本已經取代美國成為台灣最大的貿易國。在安保方面,台灣對日本的高度重要性是無庸置疑的。在中國成為像今日般的「大國」之前,日本的安全問題完全委由美國處理,中國不過是主要的經濟伙伴。 但是,因為美國小布希政權的誕生,日本也積極地關心亞洲的安保問題,從而開始直接參與其中。如與北韓的交涉、亞洲安保問題的支援等都是其中之一。這些都是一九九六年日美安保條約修訂後,日本強化與美國間聯繫的動作,而其結果是與台灣之間的利害關係也隨之增強。 現在,日本總進口量中有三分之二是依賴台灣海峽航線運送。亞洲的安保問題一直與朝鮮半島及台中關係的不確定性有關。因此,日本的安保問題在於如何穩定這些不確定性。在這樣的背景下,日本對台灣的關心必然更加提高。 菅直入一席話 說出台灣心聲期待 問:對於日本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以及未來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問題,你個人對於情勢的分析如何? 答:現在聯合國的架構仍是反映二次大戰終結當時的國際情勢,所以仍然有敵對國家條款,只有戰勝國才能擔任常任理事國。但是這並不符合聯合國憲章所強調的普遍性原則,憲章的某些部分已經跟不上時代。聯合國應該逐漸改變。首先,對於不輸出武器而成為今日經濟大國的日本,如果不能擔任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是很奇怪的,而且敵對國家條款等也必須有所改變。 此外,從世界各國都可以平等地加入的普遍性原則來說,長期將代表兩千三百萬人民的台灣政府摒除在外是妥當的嗎?在二00三年SARS流行期間,即使台灣也出現SARS患者,但WHO卻呈現無視台灣患者數目的行。這種行為嚴重忽視台灣人民的健康與生命,我們也對其提出強烈的抗議。兩年前民主黨的菅直人代表在上海演講時,曾有「兩岸(台、中)關係應在聯合國解決」的發言。他以前絕非「親台灣派」。我在對其表達謝意的同時,也強烈希望「既然發言過一次,希望您再說個幾次」。我認為聯合國是解決所有紛爭的場合,基本上應該具有這樣的弁遄C 然而,台灣過去在聯合國政策上出現極大的失敗。以前的國民黨政權雖然一面身在台灣,但卻一面認為憲法上的中華民國代表著包含蒙古在內的全中國,可說是死抱著虛無的幻想不放。因此,在一九七一年聯合國承認中國(北京政府)時,只有被徹底地逐出聯合國。如果當時只主張代表台灣的話,應該可以留在聯合國。另一方面,因為陳總統是由台灣地區選出的領導人,因此作為代表台灣的政府,目前正致力於加入聯合國的相關工作。 破除二擇一迷思 盼合理方式對台 問:可否試述你對日本未來最深厚的期望,以及今後台、日關係的可能的變化? 答:日本對台灣而言是最切身的國家。即使是在二○○三年的SARS期間,日本方面約有一百萬人而台灣方面約有九十萬人相互往來。同時,日本也已經成為台灣最大的貿易對象國。台灣在二十一世紀將躋身先進國家之列,自李登輝總統時代以來,一直向全世界呈現台灣民主化的成果。對於這樣的事實與實績,日本人民大都已有深入的認識。因此,我想今後不會再是中國與台灣的二者擇一外交,而應該從客觀合理的觀點嘗試與台灣往來,我對兩國未來的關係非常樂觀。 我希望中國今後對冒險的舉措有所自重,而以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來行動。我期待日本能明確地表示:「YES就是YES,NO就是NO」,並在亞洲發揮領導能力。我盼望這樣的大國能對國際社會做出相應的貢獻。在此意義下,這次果斷地派至伊拉克的小泉首相,值得大書特書。他應該會成為戰後在歷史上留下美名的領導人。 *本文原載於《新台灣新聞周刊》,2004年6月,430期。
2004-07-15

許世楷:我出使日本 首要的任務還是制憲

陳宗逸 野@楷:我出使日本 首要的任務還是制憲 陳水扁總統制憲或修憲的意志將會堅持到什麼地步,和國際動向有關。野@楷自認出使日本的第一要務,就是針對台灣制憲的內容與精神,與日本方面做充分溝通。 三十多年前,野@楷常常與一起打拚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朋友聊到,以後如果台灣獨立,想當什麼樣的官?當時,� 世楷的第一志願,是希望可以當「台灣國駐日本大使館」的文化 參事。三十多年後,野@楷即將 擔任台灣駐日代表,他覺得這個 工作,似乎就是為當初的理想量 身訂做的。 當初,從來沒有想到自己有機 會可以出任駐日代表。野@楷間 接證實,外交部長陳唐山五月十四日打電話徵詢他的意願,表示 總統府資政彭明敏推薦他擔任駐 日代表。五月十七日,陳總統約 他見面,進一步探詢並確定他出 使日本的意願,野@楷雖然願意,但是太太盧千惠卻對這個決 定相當反對,不希望好不容易在台灣安定過的日子再一次有變動。權衡得失,野@楷在最後還 是決定接下這個重任。 制憲行動 將會持續 在同意擔任駐日代表之前,目 前長住在台中市的野@楷,正投 入所有的心力於制定台灣新憲。 近日,野@楷與二十幾位關心台 灣新憲法的學者一起,成立「台灣憲政研究中心」,由他擔任召 集人,希望能夠集思廣益,為2006年的憲法草案盡一份心 意。而另一個由李登輝前總統擔任總召集人的「制憲行動聯盟」 組織,也已箭在弦上。現在因為野@楷出使日本,整個工作的重 心可能還會有調整。 野@楷認為,雖然他一向關注 台灣制定新憲法的發展,如果出 使日本,首要的任務還是制憲。 他分析,台灣現階段的制憲有三 個「動因」,包括民意、國際動 向和總統的決心。這三個「動 因」,都會相互影響整個制憲工 程的內容與節奏。 據野@楷表示,台灣目前還不 是一個正常的國家,世界各國, 特別是美國和日本的一言一行, 都可能影響到台灣現階段的民 意。陳水扁總統相當重視民意, 至於制憲或修憲的意志將會堅持 到什麼地步,也必須依賴國際的 動向。所以,他出使日本的第一 要務,就是為台灣制憲的內容與精神,與日本方面做充分溝通。 加強交流 列為要務 野@楷濃厚的獨派色彩,最近 在政壇也引起討論。陳總統親自 跟他說,四年前本來就有意找他 出馬,但是當時的政治情勢不一 樣,第一次政黨輪替所帶來的不 確定感,讓高層轉而任用色彩比 […]
2004-07-15

台灣客家族群與政治

台灣客家族群與政治 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吳珮瑛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台灣是一個典型的墾殖社會 (settlers?society),也就是說,在漢人前來開發之前,原本就有原住民族 (indigenous peoples) 居住。不過,由於歷史上的偶然 (contingency),也就是清將施琅對於「惠、潮之民 」的偏見及歧視,造成客家人大規模渡台落於鶴佬人 之後。直到日本前來殖民統治之前,客家與鶴佬之間難免因為開墾競爭而有齟齬、甚至於彼此兵戎相見,也就是歷史上的「分類械鬥」,而滿清政府於邊疆「蠻荒之地」(frontier) 的國家洞穿能力 (penetration) 不足,甚至於採取以夷制夷的政策,台灣客家族群的集體意識因此開始凝聚。當義民爺的祭祀逐漸取代三山國王信仰之際,代表的就是保鄉衛土的客家人,無形中已經開始在從事土著化 (naturalization) 的努力。從太平洋戰爭到二二八事件,外來政權的統治讓客家人與鶴佬人、以及原住民開始強烈體會到休戚相關的共同命運感,不過,由於戰後避秦來台的國民政府進行政治分化,客、鶴兩族之間即使有相當的通婚,彼此的關係卻一直未臻和洽。在過去十年來的民主轉型過程中,由於一些人傾向於將民主庸俗地矮化為投票主義,再加上本土化 (indigenization) 的論述稍嫌跳躍,不免讓客家族群菁英萌生疏離之意,以為這就是要進行「鶴佬化」3 。我們因此可以這樣說,對於台灣的客家族群而言,衝擊其集體認同的「重要他者」 (significant other) 就是福佬人/鶴佬人 。 長期以來,作為少數族群 (ethnic minority) 的客家人,不僅是在政治場域的參與客客氣氣、小心翼翼,在公共領域的再現 (representation) 幾乎也是被當作是隱形人看待。一直要到1980年代中期,隨著國民黨威權體制的自由化,民間的社會運動一一崛起,客家運動才打破百年孤寂式的緘默,以跨越政黨的「還我母語」運動來表達對於族群文化凋零的痛心,以及對中華民國的「獨尊國語」政策的抗議。此時此刻,客家菁英除了強烈揭露出認同被威脅的焦慮,也反映出客家人對於鶴佬族群文化所感受到的無形壓力 ,尤其是在離開原鄉(桃竹苗、六堆)者,也就是間接表達對於所謂「自然同化」的反對;當然,在委婉地抱怨區域發展不均衡的無奈當中,又夾雜著幾分未能在政治上平起平坐的憤懣,同時也充分顯示著不應該被現代國家排除的期待。 如果我們願意將台灣視為多元族群 (multi-ethnic) 所組成的社會的話,那麼,根據一般所謂「四大族群」的認識,作為主體之一的客家人佔有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五以上,不管是傳統的侍從恩寵收編 (patron-client cooptation) 運作、或是當前的代議政治/政黨政治角度,客家族群在政治場域的關鍵角色,特別是在全國性政治獲勝聯盟的取得,都是權力競逐者所不敢忽視的重要勢力,因此,在方興未艾的 「客家研究/客家學」 (Hakka Studies/Hakkaology) ,應該會有相當的研究成果累積才對。我們可以看到,學術界對於客家現象的探究,在歷史學、人類學、以及社會學的成績斐然,而語言學上的努力也初步有成,然而相較之下,政治學對於客家研究卻不成比例地嚴重不足,尚在發軔之中 (圖1),也就是說,政治學界對於客家研究的努力,還必須迎頭趕上。 對於這樣的困惑 (puzzle),我們可以嘗試著由應然 (normatively)、以及實然 (positively) 兩個層面來看。首先,在「定於一」的政治正確規範下(不管是統、或是獨),多元族群往往被認為是不方便的事實,一班人多在主觀上希望這些社會分歧終將消逝,因而不願意去正面看待,不少人甚至於認為,除了原住民屬於南島語系 (Austronesian) 以外,客家人與鶴佬人、或是外省人都是漢人,沒有特別去加以區分的必要;再來,自從國民黨政權於戰後播遷台灣以來,政治角力集中在本省人與外省人之間的軸線,客家人、以及原住民的訴求不免被視為殘餘的歷史遺跡,並不是社會科學家要去探究的課題。當然,台灣的政治學界還停留在行為主義的階段,多不願意觸及任何具有政治敏感的議題,以免被同儕視為異端;一直到近年來,投票行為的研究(民意調查)才逐漸把客家選民的意向從省籍的二分法中釋放出來 。 從知識論 (epistemology) 的角度來看,政治學如果要能稱得上是科學的話,應該有三項任務:診斷、醫療、以及預防;也就是說,族群政治的學者應該像醫生一樣,必須先能正確地描述族群現象,再來是提出合理的解釋,然後才能提出有效的化解族群齟齬之道,以便達到避免族群衝突的目標。在這裡,我們將以政治學 (Political Science) 裏頭的族群政治 […]
2004-07-15

台灣若制定台灣憲法,即能參與國際社會

台灣若制定台灣憲法,即能參與國際社會 本文原載2004年6月12日、13日之《台灣日報》 宗像隆幸◎亞洲安保論壇幹事 侯榮邦譯 遊說美國改變「維持現狀」政策 2006年行使公民投票通過台灣憲法,2008年取代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新憲法若能實施,台灣就成為一個與世界其他各國平等的獨立國家進入國際社會,同時也能確立台灣的安全保障。但是,據說台灣政府的方針,縱使制定新憲法也不改變中華民國的國號,這不禁讓筆者感到驚訝。因為保持中華民國國號,台灣在國際上將繼續孤立,台灣的安全保障體制無法確立。 台灣政府或野i考慮美國的「維持現狀」政策,而採取這種方針。但是,美國的「維持現狀」政策,只不過是為了暫時的權宜措施之產物,惰性地繼續30數年,卻看不到解決台灣問題的根本戰略。台灣若一直處於國際孤立的狀態下,台灣海峽的危機將日趨升高。 中國不斷擴大軍備,配置釵h飛彈瞄準著台灣,並威嚇台灣謂若不接受「統一」不惜行使武力。將來中國成為強大的軍事大國,若發生以武力攻擊台灣的情形,美國將被情勢所迫,與中國戰爭或放棄台灣兩者非選擇其一不可。任選其一都不是美國所希望的。當然亞太地域的和平與安定將會崩潰,日本和東南亞諸國也將面臨重大的危機。 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可見對他國以武力威脅與行使武力為國際法嚴格禁止的行為。本來,中國對台灣的武力威脅是屬於國際的制裁對象的不法行為。中國之所以能避免制裁,是因為以美國為首的大部分國家都認知「一個中國」,所以容酗什磪H「台灣問題屬於中國的國內問題,並非國際問題」為藉口。但是,中國與台灣是完全不同的另外國家,這是一個嚴然的事實,「一個中國」僅是虛構。不以現實為前提,而基於虛構的問題,當然無法解決自不待言。 台灣的人口約2,300萬人,世界192國之中居第41位,面積約36,000平方公里,介於比利時與荷蘭之間的廣度,國民所得約13,000美元,佔世界第25位的經濟先進國,而且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這樣的台灣為什麼非繼續被排除於國際社會之外不可呢?台灣若成為國際社會所承認的主權國家,就不允酗什篧鴷x灣的武力威脅或行使武力,台灣的安全保障將獲得確保。台灣政府不可追隨美國的「維持現狀」政策,而應該說服美國改變台灣政策。 聯合國曾確認過台灣的法律地位未定 台灣首先需要做的是放棄中華民國的國號,因為國際社會不能接受中華民國的國號。假使中華民國的國號可以通用的話,中華民國應該還是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聯合國憲章第23條第一項規定「安全理事會以聯合國會員國組織之。中華民國、法蘭西、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及美利堅合眾國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其中沒有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其所以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是基於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阿爾巴尼亞決議案而來的。 阿爾巴尼亞決議案的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是在聯合國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即時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以及在聯合國的一切機構驅逐」。聯合國驅逐的不是中華民國的代表,而是蔣介石的代表。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而消滅了,這是聯合國的解釋。所以雖然聯合國憲章記載中華民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從聯合國決議案後已經過30年有餘,其解釋在國際社會已經固定化,這種解釋現在當然無法改變。台灣為了要和世界其他各國並列為獨立國家,受國際社會的承認,除變更中華民國的國號別無他途。 這1971年的聯合國的決議(以下簡稱“71年決議”)對台灣來說具有利與不利兩方面。有利面為意味著聯合國認為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從而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 71年決議舉行之際,台灣存在有以蔣介石為總統的中華民國,有效統治著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具有人民與領土,而有政府有效統治的狀態下,國際社會有承認其為主權國家的義務。但是,若承認中華民國為主權國家,聯合國自不能將其驅逐。依聯合國憲章的規定欲將聯合國的會員國驅逐需要安理會的建議(聯合國憲章第6條),且需要聯合國大會3分之2的贊成(第18條)始得通過。安理會提案驅逐中華民國,很明白的,美國一定會行使否決權,故要驅逐中華民國是不可能的事。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中國的國家,使其加入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且若能僅在國民大會舉行表決,那麼中華民國將以一會員國留在聯合國。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宣言「蔣政權若留在聯合國,不要加入聯合國」,使熱心促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的各國藉「台灣地位未定論」以否定中華民國為主權國家。 1945年9月2日,日本在投降文書簽署之日,依據聯合國軍最高司令官麥克阿瑟的一般命令第1號發令。這是指示各地的日本軍應對誰投降的命令,這與美軍佔領日本,蘇聯軍佔領滿洲同樣,蔣介石政權的佔領台灣應該是一時性軍事佔領而已。但是,佔領台灣的蔣介石政權,以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為根據,解釋台灣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引用此解釋,主權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台灣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但是,開羅宣言是第2次世界大戰中的1943年,羅斯福美國總統、邱吉爾英國首相、蔣介石中華民國總統三者會談後發表談話訊息而已。台灣不屬於美國也不屬於英國,縱使記載台灣給與中華民國,也無任何國際法上的效力。對日本警告投降的波茨坦宣言添記開羅宣言中無效的條項也不能因而成為有效。隨著戰爭的領土變更,原則上依據和平條約的規定。但是1951年在舊金山締結的「與日本的和平條約」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島,惟未言及其歸屬。因此包括美國、英國、日本多數國家都持「台灣、澎湖島的法律上地位未定」的見解。 台灣的法律上的地位若未定的話,中華民國則沒有國際法上承認的領土。中華民國領有金門與馬祖,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內之中國沿岸的小島,領有他國的領海內的小島,也不具備主權獨立國家的必要條件,沒有國際法上承認的領土之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而消滅,這才是正確的解釋。蔣介石政權只不過是佔領台灣的權力集團而已,所以阿爾巴尼亞決議案始得記載「即時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以及一切聯合國機構驅逐」。同時依據71年決議聯合國確認台灣的法律上地位未定。 忽視台灣人民的美中共同聲明中的「由中國人來解決台灣問題」已經不適合時宜 71年決議當時,中國也知道阿爾巴尼亞決議案若通過,聯合國將承認台灣的法律上地位未定。美國總統尼克森的特別助理亨利‧季辛吉於1971年曾訪問中國兩次。季辛吉在第二次訪問時,於10月21日與中國總理周恩來舉行會談時有如次的交談。 周恩來:「問題在其他的決議案,即謀求日後包含聯合國席位的中國在聯合國的一切法律上的權利。此決議案之下,不可能插入關於台灣的地位的條項,若該案通過,將形成台灣的法律上地位未定。」 季辛吉:「阿爾巴尼亞決議案也是嗎?」 周恩來:「有那樣的危險性。」 『周恩來 季辛吉機密會談錄』(岩波書店2004年刊、159頁) 所謂「其他的決議案」是意味著美國案以外的決議案。周恩來或雪Q檢討阿爾巴尼亞決議案方式以外有否將蔣政權驅逐的手段。但是,因找不到其他好的方法,雖然事前知道將承認台灣的法律上地位未定,也不得已接受71年決議。 今日的台灣問題是因71年決議將蔣政權從聯合國驅逐而產生的。其結果,台灣人民全體被排除於聯合國之外,成為國際社會的孤兒。 本來中國代表權問題是代表中國的到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蔣政權的問題。也是那一邊代表中國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問題。然而因在韓戰與中國軍戰鬥的美國,犧牲不少美國人,終於對中國採取圍堵政策,長期繼續擁護僅統治台灣的蔣政權為中國的代表,其結果引起這異常的狀態。蔣政權若放棄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地位,一瞬間中國代表權問題立刻消失,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加入聯合國,蔣政權以一會員國留在聯合國,豈不順理成章。 蔣介石一直說「唯有一個中國,中華民國政府為其正統政府」。這是聯合國一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當然的發言,但是,美國錯誤解讀蔣介石的發言是其真正的心聲,因此美國為了確保蔣政權的席位,向聯合國提兩項決議案。 一為「造成剝奪國民政府在聯合國的代表權的任何提案都是基於聯合國憲章第18條的重要問題」,即所謂「逆重要事項指定」決議案。也就是說要將蔣政權從聯合國驅逐,必須聯合國大會3分之2以上多數同意的決議案。另一為「建議確認北京政府的代表權,同時賦予安理會5常任理事國之一的席位。並確認國民政府繼續擁有代表權,即所謂「雙重代表制」決議案。惟「逆重要事項指定」在聯合國大會被否決,且因阿爾巴尼亞案通過,第二項提案的「雙重代表制」案無付諸表決而終了。假使美國案通過,也確定蔣政權將失去常任理事國的席位。 美國不但與蔣政權有邦交,也締結安全保障條約以確保台灣。所以美國若以「阿爾巴尼亞案若通過邦交或安保條約都不得不廢除」向蔣介石施壓,使其放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位,蔣介石只有服從之外別無他途。其實,據說蔣政權的外交部長周書楷出席聯合國大會前的9月13日在蔣政權的幹部集會中說明「留在聯合國大會才是重要,若留在大會或野_京不會加入也不一定,縱使北京加入聯合國,我們也必須留在大會」。9月15日的《聯合報》社論謂「聯合國對我們來說是非常大的財產,值得固守的陣地。如果輕易從聯合國脫退,不可能尋找出第2個聯合國」。當然這若無獨裁者蔣介石的允部A不可能提出這樣內容的問題。美國政府若對台灣的內部情勢稍加注意,應該會知道,可惜華盛頓對台灣的內部情勢理解不夠,昔今沒有改變。和相信中國「若不驅逐蔣政權不加入聯合國」的發言,同樣的,為促使中國加入聯合國,參與策劃驅逐蔣政權的諸國也不理解中國人。雖然其正當性備受質疑的政權,惟被聯合國驅逐的政權只有蔣政權而已,可見聯合國的席位被固守的強度。蔣政權若留在聯合國,縱使延遲幾年,中國應會加入聯合國,因為那是符合中國的國家利益。 聯合國71年決議通過後,翌1972年,尼克森總統訪問中國,於2月28日發表美中共同公報『上海公報』。關於台灣問題,在此公報先記載中國方面的主張後,美國的立場表明如次。「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異議。它重申它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心。」 的確台灣也有中國人做這樣的主張,台灣人的意願完全被忽視。當時台灣處於戒嚴令之下,如果台灣人對蔣政權的「一個中國」的論調表示異議,將立刻被逮捕,在秘密軍事法庭被判重刑,甚至被處死刑。但是台灣人已經爭取到自由民主化,台灣人的政黨獲取政權。「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已經不適合時宜。據說當初共同公報草案為「台灣海峽兩岸的所有人民」,因美國務院的意見而改為「所有的中國人」。(戴天昭著『台灣 戰後國際政治史』行人社、2001年刊、303頁) 這是美國務院的卓見。1971年季辛吉訪問中國,與周恩來會談達10次之多,雖絕大部分的時間用於討論台灣問題,關於台灣人民的事情連一句也沒提起過。中國領導人早已忽視台灣人的意志,因為他們認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是不可能的,從而應該認為美中共同公報的條項已失去效力。 後來,美國與中國互相設置聯絡事務所,惟尼克森政權到最後也沒與中國正式建立邦交,而與蔣政權繼續維持邦交以及安保條約。台灣因被聯合國驅逐,遂被排除於國際的安全保障體制外,為了阻止中國對台灣行使武力,尼克森政權不能與蔣政權斷交。這可說是美國對台灣採取「維持現狀」政策的開端。所以筆者說美國的「維持現狀」是暫時的權宜措施的政策而已。 1979年1月,美國卡特政權與中國正式建立邦交,並對蔣政權通告斷交與廢除安保條約。但是,美國制定台灣關係法,依據該國內法與台灣維持實質上的關係,並協力防衛台灣。這是台灣被孤立於國際社會情況下,藉美國的軍事力量以維持台灣海峽的和平,即「維持現狀」政策的繼續。 台灣人民只要有堅定的意志,就能制定台灣憲法 蔣介石政權與尼克森政權的聯合國對策失敗,使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但是,當時的台灣人民處於不允釦憪P蔣介石政策失敗的政治環境。蔣介石的獨裁權力被其子蔣經國所繼承,迄1987年解除戒嚴令為止持續強權政治,所以在台灣對這個問題的研究不足自不待言。因此在台灣似乎有釵h人誤解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源自中國的施壓。 依據國際法,一切主權獨立國家都具有「獨立權」與「平等權」。所謂「獨立權」為以獨立國家的身分具有參與國際社會的權利,所謂「平等權」為不論國家的大小,以獨立國家的身分具有在國際社會接受平等待遇的權利。所以不論如何的小國,均被世界各國所承認,被承認參與聯合國為首的國際機構,世界各國之中,只有台灣不被承認具有「獨立權」與「平等權」,誠為異常的事情。 但是,因為台灣的孤立狀態已持續30年有餘,所以釵h台灣人民習慣了這種狀態,或章鼣o異常不感覺異常。又因為誤解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是源自中國的施壓,所以認為「維持現狀」也事非得已的人似乎也不少。否則,堅持「中華民國」的主張,在台灣不可能行得通,其實這種主張正是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的根本原因。 改變「現狀」開拓台灣參與國際社會之道,只有台灣人民才做得到的事。台灣的法律上地位未定是因為存在於台灣的國家,還在使用已經消滅的中華民國國號之故,而非否定台灣有主權者存在的事實。人民自決權是以聯合國憲章為首的國際法上承認的權利,可以說是已被確立的國際法。尤其是以A公約與B公約構成的國際人權公約,其A公約、B公約完全同文在第一條揭載「人民自決的權利」。其第一項規定「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人民自決權正是所有人權的基本權利,所以這格外重要的條項揭載於國際人權公約第一條。 無疑台灣主權者是台灣人民,台灣人民已經以主權者行使權利,選出自己的國會議員與國家元首。台灣人民自己制定台灣憲法,廢除被國際社會視為消滅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就充分具備被國際社會承認為主權國家的條件。台灣人民只要有堅定意志,就能夠制定自己本身的憲法。 為此,台灣最重要的是必須獲得美國的理解。因為那也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所以只要充分加以說明,美國應該可以理解。而且那也有助世界和平,世界各國也會表示歡迎。的確只有中國會反對制定台灣憲法,像這樣為干涉內政而行使武力,國際社會應不容釭滿A萬一中國行使武力,到底能夠達到什麼。任何人都知道中國沒有渡過台灣海峽佔領台灣的軍事能力,可能的是使用飛彈攻擊台灣,如果這樣做,外國對中國的投資與技術提供將會停止,依靠其維持的中國經濟將會崩潰,中國共產黨政權將瀕臨崩潰的危機。而且必須覺悟美軍的軍事動作以及國際的制裁,中國對此了解很清楚,應不會做這種愚蠢的事才對。 台灣人民不屈服中國的威脅,舉行三次的總統選舉。無論中國何等的威嚇,相信台灣人民將制定台灣憲法,以開拓參與國際社會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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