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5 杜絕黑金──客家人情義來挺扁范盛保◎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心會會員 阿扁上任未滿四年為客家人做的事比國、親五十年還多讓連、宋這組不誠實的老人走入歷史! 離總統大選不到40天,依最近的觀察,統派媒體結合記者、國、親所有河洛籍立委(如李全教、黃義交、林益世、廖風德、吳敦義、邱毅等)以十足火力批扁。這種以河洛人罵河洛人的手段讓五大族群(原住民、閩、客、外省、新移民如越南、中國新娘)的台灣人以為原來河洛人這麼討厭同是河洛人的阿扁。再加上連戰刻意釋放王金平可能接任國民黨主席的消息,又有人以為國民黨即將回歸本土化。 國、親擋預算不讓政府支出 其實讓國、親走向本土化的捷徑,是讓連、宋下台,讓連宋走入歷史,而讓年輕國民黨員出頭。國、親內部這些河洛人為了權力,猙獰的醜化陳水扁,令人覺得在此關鍵時刻,唯一能挽回台灣不再重回國、親黑金懷抱的,只有人口數結構中居第二的客家人。 教改失敗應追究國民黨政策 許多客家人與其他台灣人一樣,會將經濟問題怪罪阿扁。但全球經濟不景氣,靠外銷過日子的台灣能不受影響嗎?有人怪失業問題。經濟不景氣,自然有失業,而要創造就業有兩個要素,一是「增加政府支出」,一是「增加民間投資」。就「增加政府支出」而言,阿扁的「五年五千億政府支出」不就給國、親擋下來了?就「增加民間投資」而言,台灣的投資環境於今年1月「瑞士商業環境風險評估公司」眼中,是名列亞洲第二、世界第四,國、親卻要「錢進大陸」,要企業投資中國,減少了民間投資,又怎麼能創造就業機會呢?國、親不讓政府支出,不鼓勵民間投資台灣,不是擺明了故意讓台灣維持失業? 有客家人怪阿扁教改失敗。但教改十年是一套長期的方案,國民黨執政七年,民進黨執政四年,許多教改方案「一綱多本」、「多元入學」是國民黨從事教改以來的政策,要追究應該怪國、親才對。有人怪大學學費漲。連戰擔任行政院長時,國立大學學費只有9千多元,私立大學為2萬7千多元,但連戰卸任時,國立大學學費漲到2萬6千多元,私立大學則漲為5萬2千多元。阿扁入主總統府以來,國立大學只調了1千元,私立院校更只調了41元,「到底是誰讓人民付不起學費」? 在野黨輸不起杯葛政府施政 也有部分客家人與其他台灣人一樣,會怪罪社會越來越亂。請平心想一想,是媒體亂?還是社會亂?是媒體製造一些「上流美」的消息,是媒體用SNG讓我們看殺人分屍案,但媒體不報導溫馨感人的正面消息,也因此許多人才會覺得社會變亂。還有人怪罪政治太亂。請思考一下,如果連、宋沒有下令杯葛陳水扁施政,那些立委會這麼囂張處處杯葛政府施政嗎?政治亂是因為四年來在野黨輸不起,整天杯葛政府施政。 「錢進中國」掏空台灣經濟 有人怪罪兩岸不穩定。試想一下,你被壞人威脅,是要怪壞人還是怪自己?台灣被中國威脅,是要怪中國還是怪台灣?如果因為堅持台灣立場而造成中國反彈,進而高分貝批台灣,難道要像連、宋一樣把台灣送給中國,或是把國、親歷史製造的台海問題留給跟國、親毫無關係的台灣後代子孫決定,才算是為台灣?也有客家人認為民進黨人才不夠多。國民黨執政50年,要做官的,如許信良、吳伯雄都加入國民黨。所有不做官的都加入民進黨。國民黨的人才是搶官做的人才,民進黨的人才是為了理想,敢向威權體制對抗的人才。請問哪種才是人才?客家人給國民黨50年,只有看到吳伯雄一個客家部長,民進黨才執政四年,聘了客家人當資政、國策顧問、部長、黨副秘書長。再給民進黨四年,客家人再爭氣一點,院長、國家元首、副元首有朝一日也會有客家人出線的機會。反觀,若連、宋贏了,做完八年,再輪到王、馬,再八年,客家人要再等16年以後才會看到一絲光線。 連、宋兩老誠信明顯有問題 連、宋是堅持一個中國,換言之,連、宋主張台灣要跟中國談「台灣在中國底下的身分」,而不是如陳水扁一樣「要求對等」。連、宋是主張「錢進大陸」,換言之,將來生意人都去中國投資,誰給台灣創造就業機會?連、宋主張三通,將來週休二日時,旅遊業者搞個上海、南京二日遊,請問,苗栗南庄、新竹北埔、桃園觀音還有遊客嗎?少了投資,少了觀光客,台灣經濟一日日被掏空,台灣的前途在哪? 阿扁為客家人做了許多事,他四年來為客家人做的事比國、親五十年還多。筆者只是一名客家籍國際政治學者,跟民進黨、陳水扁一點都不認識。依留學外國五年,觀察國外民主發展的心得,就是看不下去誠信明顯有問題的連、宋竟然還可以獲得部分客家人支持。選了不誠信的連、宋,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他們底下的院長、部長和數百名政務人員會清廉嗎?將來肯定有數百位高官的帳戶多了數百位長輩給的錢,美國會多了數千棟台灣高官的房子,台灣勢必走向黑金帝國。國、親的河洛人為了權力瘋狂批扁,能夠挽回阿扁劣勢的只有靠重情重義的客家人了。筆者秉著學者的良知,呼籲客家籍朋友以情義風骨相挺阿扁,再讓阿扁做四年,讓連、宋這組近70歲的老人走入歷史,年輕台灣的前途不應該讓連、宋這組不誠實的老人做決定。 *本文原載於《台灣日報》,2004年2月13日的「名家論壇」版。
2004-03-15 認同的歧路與族群沙文主義的復辟反駁泛藍陣營的「正港台灣人論」 楊長鎮◎客家運動工作者 去年六月間,一封電子郵件在客家社團和文史工作者之間流傳,內容是東森新聞電子報報導國民黨蔡正元的談話,大意是,因為李登輝和陳水扁都是具有客家血統的「墺客」,所以他們都不是「正港台灣人」,而連戰因為具有正宗閩南人血統,所以才是「正港台灣人」。由於這則消息並未見報,經過一番討論,我們幾位當年(1988年)發起「還我客語運動」的老戰友決定不予理會,以免激化台灣的族群關係。去年八月四日的自由時報報導,蔡正元重申同樣的論調,並表示將在以後選戰策略中適時凸顯連戰「正港台灣人」的地位。顯然,蔡正元的族群論述已經不只是個人意見,而是國民黨正式的、可以三復斯言的選戰策略。扁連辯論中,阿扁針對這個重大的族群歧視問題要求連戰說明,可惜連戰對其發言人的說法未有任何澄清,在政治責任上我們不能不認為這等同於是默許。也因此,我認為客家人不能再沉默了! 戰後台灣由於二二八事件,和國民黨殖民統治所推動的中原正統主義的壓制,台灣社會在日據時期素樸的台灣漢人認同意識基礎上逐步成熟了「台灣人」意識。客籍台灣文學大家吳濁流、鍾肇政、李喬等在其大河小說中,刻畫了具有「抵抗的民族主義」意義的台灣人形象,這些成就放在整體台灣文學中都是突出而具開創性的。從客籍台灣文學大家為台灣人意識建構原型的事實中可以看到,台灣本土各族群在日據與戰後被殖民的共同歷史經驗中,是同步互動、合作地產生了與「日本人」、「中國人」認同相對的「台灣人」認同。也就是說,「在台灣的人」是不是「正港台灣人」,從來就和血統無關,更和單一種族的概念無關,「台灣人」意識是建基於反抗意識及共同歷史經驗之上的主體重建意識。簡言之,「台灣人」是「在台灣的人」不分族群共同反殖民歷史的產物。 在台灣人反抗外來統治的認同重建史上,並不是沒走過像這次國民黨一樣的認同歧路或族群沙文主義現象。二二八事件之後,受害的台灣人從祖國夢之中驚醒,基於反彈情緒對中國大陸來台人群謔稱為「阿山」。把女兒嫁給「阿山」曾經被部分台灣人認為是趨炎附勢的「背祖」行為。而像連戰這種基於中國背景而取得權勢地位的台灣人,則被譏為「半山」。很不幸地,被國民黨統治集團信任的所謂「半山」,曾經被視為台灣人中的出賣者或外來統治者的買辦。所以,我們必須謙卑地反省承認,在大中國殖民統治對立面初期產生的台灣人認同,也曾經混合著另一種反彈性的族群沙文主義、血統主義和排斥主義的精神暴力。 近十餘年來,台灣的主流族群論述已經從單純的反抗意識,走向更為開放多元的重建意識。許世楷教授〈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中「台灣四大族群」的提出,雖然被批評有簡化族群現象之嫌,但從論述提出的歷史脈絡和預設的對話對象來看,這個論述卻是台灣人意識從一元主義走向多元主義的分水嶺,也標誌著台灣人的反抗意識已深層化到對中華民族│帝國主義一元論述本質的反省與批判。感謝上帝,這種多元建構的台灣人認同,隨著近年民主選舉帶來的族群對立緊張和論辯對話過程,幾乎已成為人民普遍接受的新主流價值。台灣頭尾、大街小巷,「不分族群,只要認同台灣的都是台灣人」的說法已是不分老幼朗朗皆能上口。台灣社會從一元論抵抗一元論、血統論抵抗血統論、正統論抵抗正統論的迍邅歷程中,艱困地發展出健康開放的新台灣人意識,放在全球反殖民和民主化的歷史大背景中來看,是多麼令人動容而偉大的人文景觀! 泛藍陣營對歷史的無知,他們粗暴的「正港台灣人論」,不但將台灣客家人排除於他們的「台灣人」定義之外,更企圖要把台灣從多元文化主義的新主流價值,倒轉向國民黨威權統治時代的一元主義舊價值,台灣人民不能不謹慎戒懼於這種復辟主義!泛藍陣營也許不習慣向本土反對運動產生的新主流價值靠攏,也許他們選擇性地遺忘了當年李登輝高舉馬英九之手高呼「新台灣人萬歲」的畫面,但泛藍陣營請小心,你們意圖打擊具有詔安客家血統的李登輝、陳水扁的同時,正宣告了與全體客家台灣人和採取多元文化主義立場的所有台灣人為敵! *本文原載於《自由時報》,2004年2月25日的「自由廣場」版。
2004-03-15 感人的「二二八手牽手護台灣」沈秀梅 今天有數度我的喉嚨哽咽,那不是因為傷心、哀慟,而是今天「二二八手牽手護台灣」活動的場面太感人、太震撼了! 我在下午一點不到即到所屬的第十大隊報到,本以為來早了,但首先映入眼簾的卻是許世楷教授偕同夫人盧千惠女士以及多位幹部朋友們都早已在場到處忙著張羅,讓我因遲到而感到愧疚!對於他們愛國家、愛和平的情操,以及那種無我、無私、自我奉獻的偉大,更令我肅然起敬,謹在此向許教授賢伉儷及幹部朋友們致上我個人最深的敬佩之意! 這次的活動我有幸擔任第一中隊的班長,負責將隊伍帶入排列中,在帶隊排列的當時,舉目所見,男女老少規矩排列,足以用「壯觀」二字來形容,陣容中更有七、八十歲的老爺爺、老太太,有杵著拐杖、裝著義肢的殘障朋友,有懷抱中的襁褓,他們在親人的攙扶下,無不全家扶老攜幼,不懼陽光烈燄,有車的開車,無車的走路,甚至牛車都可以代步等自發性的參與,那種熱情實在高過於當天的豔陽高照,所以他們不覺得熱!雖然我因為來回帶隊的奔走到腳酸、起水泡,卻也因為在如此高亢情緒的薰染下,一點也不知道酸和痛。 台灣人民是愛台灣、愛和平的!是唾棄專權、威嚇的!在今天「手牽手護台灣」的活動裡,均已展露無遺,能不感人嗎!
2004-03-15 春天來了顏利真◎新民高中教師 「因為你,冬雪已化作春天的溪水……」今天下午2點28分整,當我們手牽手,高舉雙臂,讓自己的身軀形成一個強而有力的「V」字型時,我知道,台灣的春天,已然來臨……。 那是一種感動,感動於台灣人終於勇敢地站出來,保衛自己的家園。台灣人不再驚惶,台灣人不再自我設限,把自己幽禁在黑暗的角落,台灣人終於衝破心理的藩籬,以行動來向全世界證明自己捍衛台灣的決心。還有什麼比一個人甘願用血肉之軀去抵擋近五百顆飛彈的威脅,更令人感動?所以在那歷史性的一刻,我,忍不住掉下淚來……。 今天下午,台中市風和日暖,午時一過,人群逐漸朝三民路與興進路會口的綠園道報到處匯集過來,只見男女老少、個個扶老攜幼,爭相領取帽子、吹著氣球,並舉著印有「相信台灣 堅持改革」的綠色小旗子以及「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紅白相間的小旗子,整個現場紅、綠閃動,旗海飄揚,在春陽的照拂下,空氣中充滿著一股嘉年華會式的歡樂氣氛!待整裝完畢,大伙兒在忙亂又興奮的情緒中,各自去尋找自己所屬的小隊,而「福爾摩沙合唱團」優美的歌聲,也穿梭在忙碌的人群中,為大家的興奮之情,找到一個抒發的出口。我看到大家的臉上都洋溢著一股和平與歡樂之情,那氛圍令我動容,我強烈地感受到,在綠園道的濃蔭下,有一股莫名的激動正在急遽地竄動著,並逐漸蓄積成一巨大的能量,等待爆發。在1點半左右,人群已逐漸就定位,一條巨大的「人龍」已慢慢成型,只是沒想到,出乎我意料之外的,當大家隨便一站,每個區段竟就已形成了至少三排的態勢,有的甚至達到五、六排之多,擁擠的程度,超乎大家的想像!因為我們所屬的區段,原本預估只須要四百人,可是今天卻來了有將近二千人之多(以所發出去的旗子數來估量),最後必須靠各中隊長不斷地將群眾往左、右兩側「疏散」開來,才有辦法「消化」掉過多的人潮,這景況震懾住我、也感動了我!剎時間,我忍不住在心底喝采:「台灣人,你真行!」有人笑說:「都不用牽手嘛,大家站在一起就連起來了!」是啊,原來此刻,我們才知道我們是如此緊密的相連在一起。 在等待牽手的時刻,只見大伙兒不管相識或不相識,都爭相談論著台灣的前途,爭相地說出自己的心聲:「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對,台灣人就要像這樣站出來,站出來給全世界看」、「哪有那麼野蠻的國家?咱不要和它統一,就要打咱,可惡!」、「兩個合起來,要欺負一個,太可惡了;阿扁仔,凍蒜!」就這樣你一言我一語,大家申論著自己今天之所以站出來的原因,置身其中,我感到大家在「併肩而站」的同時,已產生了一股「併肩而戰」的力量了!回頭看看一旁汗流浹背的前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許世楷教授,臉上也正綻放著一朵欣慰的微笑!──「Taiwan,Yes!」、「Taiwan,Yes!」不斷地響徹在台灣的天空,時間是2004年2月28日下午2點28分。 為了這次極具歷史意義的「手牽手護台灣」運動,我在開學之初,就利用課堂上的機會,跟學生講述「二二八事件」的始末,並且將這週訂為「二二八紀念週」,帶學生研讀由李筱峰教授所寫的《解讀二二八》一書,以及播放相關的影片《二二八慘案紀實》與《天馬茶房》。我之所以要這麼急切地讓學生知道這段歷史,是因為,我發現絕大多數的學生對這段歷史的認識,還是非常模糊;我覺得,倘若他們連對「二二八事件」的瞭解,都還停留在機械式的背誦以應付考試時,那我們又怎能期望他們能發自內心來「守護台灣」呢?當我們不知道我們有怎樣共同的過去,我們又怎能走向共同的未來呢?令我感到欣慰的是,今天下午,我看到我的學生陸續的來到現場(不能來的,也相繼以電話或簡訊,為我加油),當他們站在我身邊,與我一同手牽手時,我看到了台灣的希望!我告訴他們:在這歷史性的一刻,你能站在歷史的現場,是你個人的驕傲,也是台灣最大的榮耀! 牽手活動結束,有一個熱情的阿媽帶著疑惑的眼神頻頻問我:「你們少年囝仔,不曾經歷過二二八,怎也會來啊?」我跟她說:「阿媽,比我還更少年的台灣囝仔,嘛已經站出來囉!」 因為有你,因為有我,台灣的春天,已經來了!
2004-03-15 最本土、最世界性的「地景藝術」戴壁吟 離台30年,今天和200多萬台灣鄉親,一起站在自己的土地上,用父母生給我們的雙手,手牽著手,共同創作了一件最本土、最國際的地景藝術 (Land Art)。 「歷史的記憶」會使人性昇華,產生「愛心」和「自信」的正面作用和力量。57年前,中國人在我們這塊土地上,對台灣的精英、百姓施行無人性大屠殺的「228事件」,台灣人民像失去雙手的身軀,遭受白色恐怖、清鄉一連串鎮壓、控制、封鎖的極權專制的愚民統治,在一代、一代高壓手段的台灣人,「歷史記憶」被掩蓋、塗抹。自信、勇敢的台灣人,由負面壓力下累積成的能量,為子孫、人類和平爆發出來,在自己土地上手牽手畫下一條500公里長線。 在「台灣正名」運動時,眼見七、八十歲的老阿公、老阿嬤,在「阿輝伯」號召下,頂著「大日頭」,自信地站出來,那令人感動的一幕,在今天他們依然不缺席,更帶來了兒子、孫子、曾孫五代同堂,全家走出來,牽手在一起,說出這輩子總算等到這一天,50年來壓在心中不散的一股「氣」。當2點28分,大家望著慢慢劃過天空的直昇機,像田徑場上起跑的槍聲,每個人濕了眼框、掉下淚來,那令人感動的一幕。 一生難忘的這一天,看到全國自信、勇敢、純真的台灣人手牽手而高興,我們更應把這「淚水」化為「火種」,為我們的新國家、國旗、新憲法、領土的建立,繼續為這土地奉獻,等待不久將來能盡情再次由二千三百萬優秀的台灣人,共同在每一吋土地上歡樂的創造出另一次「地景藝術」!
2004-03-15 「228手護台灣」的歷史意義許世楷◎台灣文化學院院長 這幾天在報紙、電視上都可以看到,有人提起「228手護台灣」運動一事。不但李登輝前總統因為是推動該運動的「全國挺扁總會」總召集人,呼籲得特別起勁;陳水扁總統、呂秀蓮副總統也大聲疾呼大家參加。我們在陳水扁台中市競選總部也為此事忙了起來,我也認養一段台中市的手護台灣活動,我家就有很多人打電話來詢問如何參加此活動。值得高興的是,我們這一段需要400人排隊牽手,發了800封邀請函,已經得到近一千人報名參加。 參加此運動以來,我一直在思考為什麼選在228手護台灣?以下是我的心得。既然我認為228是台灣人至為重要的歷史性集體記憶,即形成台灣現代民族主義要因之一,我就有責務提出這個想法和大家分享、討論,並也藉此來鼓勵更多人參加228手護台灣。 台灣現代民族主義 關於台灣史的時代區分,一般認為從1895年被日本割取開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為止,是近代史;以後到現在屬於現代史。而228是台灣現代史上最大、最深刻的事件,說這個事件規定了之後的台灣歷史進路也不為過分。 因為228成為台灣現代民族主義、獨立建國的決定性起點。日本統治時代在日本人壓制下的台灣人,漸漸培養出來相對於外來統治者日本人的,台灣人自己的一體意識;228又打破了「祖國中國」的「美夢」,給台灣人意識到自己與中國人的分別,更決定性地加強台灣人自己意識。後來1990年代台灣進行本土化,加上中國對台灣文攻武嚇的結果,這一個台灣人意識發展為對台灣的國家認同大躍進,此一系列的發展,可以說是對外的反應。 另一方面也是自日據時代就開始的,對內台灣人族群間的互相調整(如霧社事件中原住民不殺漢人、只殺日本人),受到228的刺激,更有意識地繼續進行(如面對強勢的外省人,其餘族群如何互相調整團結)。至1990年代台灣民主化進行,此一系列的發展,可見於鼓勵四個族群加強各自的認同,互相尊敬調整和諧(不是融合同化)的進展。 各地建立228紀念建築物所象徵的原意也應該在於以上兩點。而對新國家台灣的認同、與在這國家內的族群和諧,這兩點就是台灣現代民族主義的重要內涵。228是其起點,1990年代是其加速期,李登輝前總統是1990年代的主政者,這一次站出來擔任「全國挺扁總會」總召集人,也自有其意義。 台灣人的國家認同 手護台灣活動的歷史意涵,就是根據對台灣的國家認同,台灣人站出來向外來侵略者說「不」等於「say no」,現時點就是對表明不惜行使武力要併吞台灣的中國say no。而且台灣人一起排隊手牽手say no,就是表示在內各族群的和諧團結。這些都是繼承台灣近代史的歷史發展,尤其是進入台灣現代史,以228為起點,經過1990年代本土化、民主化以來,更清楚顯現的台灣現代民族主義兩個重要內涵的必然發展。 去年9月正名運動,在台北有15萬台灣人站出來,10月公投運動,在高雄有近20萬的台灣人站出來。在這個延續線上,今年228要動員100萬台灣人,不但站出來,還要排隊牽手,對中國的飛彈say no,對中國要行使武力say no,對中國要併吞台灣say no。這是台灣現代民族主義對中國say no的共識越來越高,對台灣的國家認同大躍進的表現。 一般國民要對中國say no,目前的具體方法,第一件事就是228站出來牽手。第二件事是,320投票給主張「一邊一國」的陳水扁,讓他連任,來實現公投制憲,以完成獨立建國。第三件事就是320投票贊成「和平公投」,「Say No to China,Say Yes to Taiwan」以確保台灣的國家安全。 在此籲請大家一起來參加這三件歷史性活動,將台灣現代民族主義推到最high,將對台灣的國家認同、族群和諧加強到最高點!
2004-03-15 手護台灣與台灣正名王獻極◎五一一台灣正名運動聯盟執行長、二二八手護台灣大聯盟副總幹事 2003年9月6日,五一一台灣正名運動聯盟在總召集人李前總統登輝先生的號召之下,有超過十五萬人頂著烈日走出來,參加「會師總統府 前進聯合國」的正名大遊行。 緊接著五一一聯盟原本計畫於今年母親節,再持續推動「行動總統府 走尋台灣國」的五十萬大會師;但是在筆者陪共同召集人向總召集人報告此一活動計畫時,李前總統面示,2004年320的總統大選,是捍衛本土政權最關鍵的一役,必須先保住本土政權,以後才能順利推動台灣正名,同時為考量南部熱情鄉親免受舟車勞頓之苦,及消耗太多動員車輛資源,遂於去年10月31日成立二二八手護台灣大聯盟的臨時組織,通過由總幹事李應元所提議「百萬人民手牽手 手護台灣到永久」的活動主題。 筆者受命負責全程路線的勘查,當筆者與工作人員自台灣頭的和平島和平街,一路沿縱貫公路南下實地勘測路線時,察覺桃園迴龍至龜山路段、新竹湖口鄉路段,尤其路經苗栗漫長稀少人煙的路段時,不免腳底發冷、手心冒汗,咸認為要號召百萬人,在荒郊野外沿路形成手牽手的人鍊,實在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而當勘測到南台灣的屏東市終點竟是建國路時,與工作人員不約而同的歡呼:「和平到建國」,如此的巧合,豈非天意也! 過去傳統的群眾運動是一種群聚運動,人數的預估多些或少些不是運動成功的決定因素,而百萬人手牽手運動,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沿路五百公里長、任何一個地方都不能有缺口的運動,必須宣傳、動員、組織密切結合,尤其組織作業要有作戰部隊的編組方式,才能竟功。好在有阿扁的故鄉台南縣蘇煥智縣長全力支持、綿密作業、率先響應,並於2月1日號召八萬大軍成功的預演,開始振奮人心,各地電話接聽報名民眾應接不暇,全體台灣人民同感輸人不輸陣,有志一同要參與此次活動、締造歷史的決心,此乃人和也。相信藉由百萬人手護台灣的天意、人和。二二八當天下午族群大團結,全國人民站出來,沿縱貫公路參加「百萬人民手牽手 手護台灣到永久」的活動,順利走過第一道歡喜門,讓母親「台灣出頭」。接著台灣國人反飛彈要和平,於3月20日頭家作主,行使直接民權,全力支持和平公投,走過第二道歡喜門,讓「頭家出頭」。同時捍衛本土政權,用選票支持阿扁連任,走過第三道歡喜門,讓總統「阿扁出頭」。 當台灣國人歡歡喜喜走過三囍門,讓台灣出頭、頭家出頭、阿扁出頭,共創三贏的時候,接下來的頭家制憲、台灣正名等工程,自然也會水到渠成。
2004-03-15 和平公投勇敢說出來許世楷◎台灣文化學院院長 看到陳水扁總統表明,總統連任與和平公投兩事若不能兼得,他寧願優先和平公投,即國家安全優先於自己的當選,值得感動。 日前參加國際國會議員亞太地區安全論壇第一屆年會,會中游行政院長、呂副總統、李前總統的致辭,都在強調320和平公投的意義。各國議員主持的專題討論也都熱烈討論該事,最後的共同聲明也表明支持320和平公投。我深感,我們的政治領導人、及各國政治家雖然如此支持,但是我們人民自己若是一味恐懼中國威脅,有痛不敢喊出來,有願望不敢說出來,政治領導人無著力點,各國也無從支持台灣。我希望320我們要有起碼的勇氣表明出來自己的願望,下面用問答方式提供一些意見,與大家共勉。 一、什麼是和平公投? 答:也叫做防衛性、或防禦性公投。去年11月通過的『公民投票法』第17條規定:當國家遇到外力威脅,主權有被改變的憂慮時,總統可以經過行政院院會決議,將有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根據此規定,陳水扁總統表明,320總統選舉時,要舉辦公民投票,其內容大約是:(一)呼籲中國撤除瞄準台灣的496枚飛彈;(二)中國不要行使武力解決台灣、中國問題。因為我們呼籲中國不要使用武力和平解決問題,所以稱為和平公投。 二、為什麼此時要做如此公投? 答:前年400枚,現在496枚飛彈瞄準著我們,而且每年增加50枚,顯見這個外力的威脅已經增加到一觸即發的臨界點。做為台灣的總統,沒有『公投法』,也應該有責任有所做為。剛好『公投法』通過,而且是中國總理溫家寶要訪問美國前夕,所以當時提出要和平公投的構想,是適時的。 三、和平公投的一般效果如何? 答:中國對台灣的敵性,近年來因為商業的往來、人的往來頻繁,被模糊化。台灣國民對中國的敵性警戒心消失,國際上一般也忘記中國對台灣的敵對,台灣陷入國家安全上的危險。此公投可以喚起台灣國民、各國面對現實,有利於此地區維持和平。 四、對陳水扁總統提出320和平公投,好像美國有反應,如何看待這些反應? 答:去年12月美國總統布希、中國總理溫家寶會談時,布希警告溫家寶說,中國使用武力、或以威脅改變台海現狀,美國必定奉陪;也談到台灣領導人言行,顯示可能有意要片面改變現狀,這是美國反對的。因而引起美國對陳水扁總統320和平公投反對的看法,尤其是國內藍軍加鹽加醋,甚至散布美國可能撤僑等制裁的謠言。其實,台美近來溝通的結果,美國對320和平公投已經無強烈意見,只是對320以後的政治導向有虞慮而已。 五、此次和平公投在國際上的效果如何? 答:提出320和平公投,國際上最大收穫之一,是實現台灣、中國問題國際化的效果。原來中國一向主張台、中問題內政化,排除外國干涉;台灣主張問題國際化,這不是內政問題;現在中國率先將問題訴之各國,要各國反映給台灣,台、中問題因而更國際化。 六、此次和平公投的重要性如何? 答:320我們要投兩張選票,一張選總統,阿扁總統得到過半數票,就能當選。另一張是選擇是否贊成呼籲中國撤除瞄準台灣的飛彈,雖然過半數就可以通過,但是必須把票拉高,以顯示台灣人民對此事的高度共識。共識高,對各國的訴求力才強,對中國就形成較高壓力。 七、美國要求蘇聯撤除古巴飛彈可以,為何台灣要求中國撤除飛彈不可以? 答:有人引用1962年當時的蘇聯正在古巴建設飛彈基地,美國總統肯尼迪封鎖古巴,要求撤除飛彈基地,美蘇間戰爭的危機高漲,蘇聯首相赫魯曉夫遂通告撤除飛彈,迴避戰爭一事,來比喻此次和平公投。但是美國是以不惜一戰,逼迫蘇聯撤除飛彈,台灣只是以公投顯示台灣人不願意被飛彈瞄準威脅而已,是和平的意志表現,絕不是挑釁,所以稱為和平公投。
2004-03-15 公投為中國解套鄭欽仁◎國立台灣大學名譽教授 反公投者的理由 台北市長馬英九公然反對陳水扁總統因尊重民意將舉辦公民投票一事,其語言粗暴,竟以小偷「現行犯」作比喻,即使陳水扁不是總統而是一般平民,也不能承受如此粗暴、侮辱的言語,國民黨系統的《中國時報》於1月28日轉述馬英九的話說:馬英九更舉小偷偷東西被抓到,卻說法院沒有判犯法之前就不違法的例子,來比喻陳水扁執意引用『公投法』第十七條條文舉辦防禦性公投,就像小偷偷東西一樣,「任何一個人看了都知道是明顯的違法現行犯」。 馬英九很英明,他認為是「明顯的違法現行犯」(註1)的理由:「因為『公投法』上的所有條件都不存在,目前台灣大家都是開心過年,樂透天天開彩、風景區人山人海,那有防禦公投中危及台灣主權問題的緊急狀況發生」?(註2) 公投法的規定與台灣面臨的威脅 果真如馬英九所說的『公投法』上的所有條件都不存在嗎?依照『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條文清楚記載「國家遭受外力威脅……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去年陳總統曾經明白指出中國以496枚飛彈對準台灣。依照美國2002年的國防報告,認為有350枚飛彈,且每年增加50枚。但2003年7月30日美國國防部有關《中國軍事力報告書》中指出:中國已配備短距離彈道飛彈 (SRBM) 450枚,今後幾年間每年增加75枚。由以上這兩項美國的消息,知道其全力傾向發展飛彈(註3),且增加迅速。依專家的看法,自陳總統發表496枚至今已有數月,其佈署早已超過500枚。如此情形,馬英九卻不食人間煙火,猶如晉惠帝在「天下荒亂,百姓餓死」時卻說「何不食肉麋」?兩者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其次,馬英九舉出開心過年、摸彩券以及遊樂一事,此固然為常民生活,但以此便以為天下太平實在沒有常識,凡是承擔國家安全、保衛人民安全,如前方之士兵,在這期間是熬受寒風刺骨、風雨交加的情形在防範未然。亞洲各國,對中國武力擴張,也莫不積極暗中籌劃對策。陳總統做為一國元首,運籌帷幄,當然不能等到敵人的陸、海、空三軍的優勢超過台灣、或兵臨城下時才謀對策。 「人民意志」的表現是抗敵的最好手段 和平的公投,是用「人民意志」表達願望,中國一旦用武,過去所有虛假名目的和平攻勢之統戰伎倆便完全曝露,何況「人民意志」的表達,將使侵略者出師無名;舉例來說,如Tuva共和國以公投脫離俄羅斯,使得葉爾辛出兵車臣之際,沒有辦法乘機也對Tuva用兵。 也由於如此,在「和平公投」之下,中國對台灣無法發動侵略,故中國故意把形勢拉抬到緊繃現象,竭力阻止公投,但中國自知不能得逞,故設法在國際社會孤立台灣,用利益交換得到「聲援」,此次法國總統席哈克受其經濟利誘便是一個顯著的例子。話說回來,馬英九是學法政的,歷任高官,對這樣淺顯的國際關係現狀都不肯用心思考,只為個人自私、一黨之利,專事鬥爭。但馬英九的這種舉止並不是第一次;在1996年人民要求直選總統,馬英九竟然製造所謂「委任直選」,為天下笑話,令人齒寒;而此次反對公投是為敵人撐腰。 公投為中國解套 和平公投如陳總統所強調的只在維持現狀,目的在和平而不走向武力競賽,另一方面可以為日後雙邊和平談判舖路。在現時形勢之下,因中國攪局已久,破壞了走向談判桌的基礎,目前公投只在平和與穩健上面著想;但泛藍黨的蓄意破壞,是攪亂台、中雙邊良性的發展。北京大學教授時殷弘對於公投問題,甚至都認為陳水扁總統是獲得民意傾向獨立的支持(註4),但泛藍黨卻違背民意,蓄意破壞。 在北京方面,現時沒有傑出的政治家,若是台灣能舉辦主權公投,北京方面可以避免將台灣領土列入其憲法帶來的困擾(註5),從此一心走向國內的建設,甚至獲得台灣的支持,處理其將崩盤的社會經濟問題(註6)。《華爾街日報》在1月16~18日的記載指出:避免衝突唯一的方法,只有中國對主權的大讓步之外,沒有其他方法。 註釋 註1:見《中國時報》,2004年1月28日。 註2:見《台灣日報》,2004年1月28日。 註3:中國對於蘇聯崩潰後預料全球不會發生「全面性戰爭」,故雙管齊下為「局部戰爭」作準備,一方面積極發展飛彈,另一方面積極發展海軍艦隊,對亞洲已構成威脅,尤其是針對台灣。參考張萬年主編《當代世界軍事與中國國防》,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2000年8月第一版。 註4:見藤原秀人的〈面臨總統選舉在美國的變化──台灣的住民投票〉,《朝日新聞》,2004年1月21日。 註5:1981年西班牙與中華民國商務談判,要求以「台灣共和國」名義建交並得到中國的同意,此見經濟官僚汪彝定著同憶錄《走過關鍵年代》,商周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10月14日初版;當時蕭萬長也參與談判,應可以證明此事。但次年(1982年)中國的政情丕變,遂將台灣的領土列入其憲法序文中:「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份」。從此成為北京當局的金箍咒不得不口口聲聲要「統一」台灣,又在北京派系鬥爭激烈、政客有不時失腳的危險之下,對於該憲法的規定有繫鈴人卻沒有解鈴人,如果台灣舉行主權公投,正好為其解套。 註6:中國因國營企業改革,失業的勞動者突破3500萬人,見《新聞週刊》(Newsweek英、日文版),2004年2月4日。據David Hale和Lyric Hughas Hale合寫的〈中國起飛China Takes off〉一文(見《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2003年,11、12月號)刊載,中國的國營企業在五年內解雇4500萬人。都市的失業率有8%,地方失業者有2億人。如果台灣被吞併,只要湧入一小部分的人,台灣的年青人大部分將失業,社會將比目前偷渡客混進來的情形更加混亂,屆時不免再發生一次228事件。
2004-03-15 國際法上的公民投票問題李明峻◎政大國關中心助理研究員、台灣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 基本上,公民投票依其法源可區分為國際法、憲法及地方自治法等不同層次。公民投票係指「公民」以其自身的直接「投票」做成決定,因此「選舉」廣義來說也是一種公民投票,只是選舉是選出「人」,而一般所謂的公民投票是決定「事」。另一方面,公投法是有關公民投票事宜的國內法,且其位階在憲法之下,所以公投法不是公民投票這種直接民權的法源,至多只是實施程序的法律規定。 首先,涉及一國的主權、獨立或領土割讓等國際法問題的公民投票,又稱「人民投票」(plebiscite),其法源來自國際法,是一種超憲法的權利,有時在行使之際甚至連國家都尚未建立,當然無須依賴國內立法或入憲才能行使,且非任何國內法所能排除。 自決權是超法律的基本人權,其內容包括主權歸屬、自由決定政治型態和經濟資源的自主等,而其具體的表現方式之一即為公民投票。十八、九世紀以後,歐洲有關領土的割讓或合併,常舉行公民投票聽取住民的意願;二次大戰後,許多歸屬不明確的領土和非自治領土 (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託管領土 (trust territories)、保護國等所謂「依賴領土」,均在相關國家和聯合國託管理事會的監督下,以公民投票決定獨立或國家歸屬;波羅的海三國、加拿大魁北克省、東帝汶等的獨立公投;澳洲有關改元共和的公投等均為此類。此種公民投票完全可由政府審時度勢決定實施時機,各國的先例莫不如此。 其次,憲法層次的公民投票又稱為「國民投票」(referendum),主要指由全體國民以投票決定有關憲法更動或全國性的法律、政策議題,通常規定於憲法條文中,是憲政體制內的一種正常制度,其實施是以全國為範圍。如瑞士早於1848年聯邦成立之初便已將公投入憲,迄今已實施超過四百次的公民投票;日本憲法規定修憲案和最高法院法官人選審查須經全體國民以國民投票確認;又如在我國討論公投問題的同時,非洲盧安達公民正在就新憲法草案進行公民投票等即是。以我國的情況而言,憲法層次的公民投票早已規定於憲法條文中,五十多年未能實施是政府(包括行政與立法)的施政怠惰,並非國民無此權利。如日本於1993年提出『國民投票法案』雖迄今尚未通過,但自戰後新憲法實施以來,業已進行多次「國民投票」。立法院目前審議的『公投法』(或『創制複決法』)應只是規定具體實施方式或內容,而非創設國民的新權利。 此外,地方自治層次的公民投票(又稱為「住民投票」)則是地方自治團體住民以直接民主對專門實施於該地的法律或政策進行表決,通常以『地方自治條例』即可實施,但為確認其法律效力,一般亦於憲法或地方制度法等法律中加以規定。如設置焚化爐或垃圾掩埋場等地方公共政策的投票均屬此類。 涉及國際法領域的公民投票問題,毋須以國內法的憲法與法律為法源,可直接由國際法中尋得根據。關於國際法上的公民投票的法源主要有:自決權、條約和國際組織決議等。在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中,由於現在國際社會普遍採取國際法優位論的立場,因此涉及國際法層次的公民投票,若符合國際法原則與實施要件,即毋須考慮國內法(憲法或法律)有無依據,而得於必要時由行政機關主動發動或立法機關決議發動。 國家獨立的法源是自決權,但自決未必是以公民投票為之。當人民採取公民投票方式行使自決權時,公民投票即與獨立直接相關,是達成獨立的重要程序。然而,國家有時是在自決獨立之後才進行公民投票,此時公民投票是確認正統性及合法性的作法,而非其獨立的法理基礎,只是具有政治性質的行為。 就此意義而言,任何有關改變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現狀的安排或決定,必須經過全體台灣人民的決定,沒有任何強權、政府、黨派、團體或個人能夠剝奪或限制這種權利,而依這種權利實施的公民投票,即是屬於國際法層次的「人民投票」。相對地,若此項公民投票本身並不做為國家獨立的根據,而只是藉以確認其國家地位的合法性,則此時的公民投票雖在某種意義上涉及主權問題,但並不是對主權現狀的改變,而是具有政治性質的行為,故使用「referendum」一詞,其獨立的真正依據是早先行使過的自決權。
2004-03-15 行使人民自決權決定台灣前途宗像隆幸◎亞洲安保論壇幹事 侯榮邦◎譯 9月6日大遊行為改變總統選舉情勢的契機 去年9月6日,以李前總統先生為總召集人的五一一台灣正名運動聯盟號召十五萬群眾走上街頭,以此為契機,總統選舉的情勢產生莫大的變化。到這個時點為止,以「一個中國」為原則,其最後目標為「中國統一」的統派連宋陣營一直居於優勢的局面,陳水扁總統自前年雖然提倡「一邊一國論」,惟因以曖昧的「中間路線」政策,其中國政策也不明確。但是以建立台灣國為目的正名運動9月6日大遊行,超越預料的成功後,陳總統拋出制定台灣憲法及以公民投票決定重大的公共問題,所以兩陣營爭議焦點,明確浮上檯面。 連宋陣營主張「一個屋頂的架構下談判兩岸問題」,即同一個屋頂下,十三億的家族與兩千三百萬的家族住在一起,兩千三百萬將被十三億併吞,不言而喻。這樣一來,將與香港與澳門同樣在中國的統治下,台灣就不是獨立國家,自由民主主義也將喪失殆盡。 依據『台灣憲法』的制定,一旦與中國完全不同的台灣國誕生,台灣將確立獨立國家的地位,自由與民主之義也將趨穩固。像如此兩陣營的爭議焦點明確後,陳總統的人氣快速上升。而中國則威脅謂「陳總統若當選連任將引發戰爭」,連宋陣營則謂「陳水扁的政策將引起戰爭」,藉以煽動人民的不安。現在也許因這種威脅奏效後,兩陣營的勢力幾乎相近。但是,現在的中國軍隊既無侵犯台灣的能力也無封鎖台灣的能力。雖能夠使用飛彈攻擊台灣,但這種做法遭殃的是中國一邊。因為先進諸國對中國的投資以及技術提供將會停止,中國經濟將面臨崩潰的危機。這樣一來,最不利的豈不是中國共產黨政權。台灣明察這一點,不怕中國威脅的人陸續增多,連宋陣營將失去勝算。一向激烈批判「一邊一國論」的連宋陣營,到了去年年底,忽然肯定「一邊一國論」,也許就是因此而感到不安。 連宋的「一邊一國論」是「一個中國論」 連宋雖然接受「一邊一國論」,但是其內容與陳總統的「一邊一國論」完全不同。陳總統的「一邊一國」是意味著「台灣是與中國完全不相關的另一個國家」,而連宋的「一邊一國論」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同的另外國家」。 連宋的「一邊一國論」,完全不能適用於國際社會。這看『聯合國憲章』就一目瞭然。 『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所載有關安全保障理事會的五常任理事國之一為中華民國,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你問『聯合國憲章』明確寫著中華民國,為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呢?那麼聯合國會回答說:「依據1971年的聯合國總會決議,確認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而消滅了。從而『聯合國憲章』寫著中華民國的字句,其所指的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種狀態已經持續三十年以上,所以聯合國的認識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就是因為如此,所以台灣若自稱中華民國的話,國際社會不得不承認「一個中國」。 連宋雖然說「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同的另外國家」,以聯合國方式,將中華民國改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話,則會產生「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同的另外國家」的怪象。連宋的「一邊一國論」無非是「一個中國論」,不言而喻。他們決不是放棄「一個中國論」。 所謂「中華民國不存在」的意涵 國際社會的通念在台灣不容易被接受,其來有自。例如說「中華民國不存在,但是現在中華民國不是存在於台灣嗎?」或「如果說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那麼台灣豈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嗎?」等疑問不難想像。但是,這可以說是誤解。 國際社會所說的中華民國是指存在於中國大陸的國家,1949年,其政府被驅出中國大陸,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個時點,中華民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一事,在1971年聯合國總會就認定了。 中華民國在1945年10月,佔領台灣,這是日本在投降文書簽署的該年9月2日,基於聯合國最高司令官發出的一般命令第一號而來的。這是指定各地方的日本軍需要投降的對象之命令,當時規定日本本土與朝鮮半島南部等的日本軍向美軍,滿洲與朝鮮半島北部等的日本軍向蘇聯軍投降。依據這個命令,美軍佔領日本與南韓等,蘇聯軍佔領滿洲與北韓等,不過僅止於佔領,並非成為美國與蘇聯的領土。同樣的道理雖然中華民國佔領台灣,台灣並非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 中華民國政府佔領台灣後,根據『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宣言台灣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主張成為中華民國領土的台灣與中華民國一同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 但是,『開羅宣言』也罷,『波茨坦宣言』也罷,關於領土主權的變更,沒有任何國際法上的效果。『開羅宣言』是羅斯福、邱吉爾、蔣介石的聯合國三首腦會議後發表的聲明文。這件文書雖寫著台灣與澎湖島還給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目的之一,但是三首腦對非自國的土地之領土主權不具變更的權利。『波茨坦宣言』雖然寫著「『開羅宣言』的項目必須履行」,但該宣言是勸告日本投降。日本承諾『波茨坦宣言』而投降,惟其只是停止戰鬥的休戰狀態而已,到了『對日和平條約』的締結為止,國際法上與日本的戰爭還持續。依戰爭結果而變更領土主權,依據和平條約施行為國際法的原則。依據1952年生效的『舊金山和平條約』,國際法上與日本的戰爭終結,但是該條約僅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與澎湖島的領土主權,其要歸屬哪一個國家卻沒言及。從而台灣與澎湖島歸屬未定為包括美國與英國多數的舊聯合國和日本的公式見解。 去年,李登輝前總統說「中華民國不存在」,並非否定台灣有稱為中華民國政府存在的事實,其意涵為「中華民國在國際法上沒被承認的領土存在,因此中華民國不能算是國家」。依據國際法、國民、政府、領土、主權四個要素,若缺欠其中之一,不能被認為獨立主權國家。國際法上被認為不具備領土的中華民國,不是獨立主權國家,從國際法上觀點,是當然的解釋。 自決權是最基本的人權 那麼台灣與澎湖島的歸屬決定權利屬於誰呢?當然是兩千三百萬的住民。 人民自決的原則,不但『聯合國憲章』第一條所規定,『國際人權公約』第一條規定的「人民自決的權利」,其內容規定的很詳細。『國際人權公約』分為 (A) 公約「經濟、社會、文化的權利」和 (B) 公約「市民及政治的權利」。第一條是同樣的文字,其第一項規定「所有的人民都具有自決的權利。基於此權利,所有的人民有自由決定其政治的地位,自由追求其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 『國際人權公約』將 (A) 公約及 (B) 公約並列揭載「人民自決的權利」,以強調其重要性,是因為自決權是所有人權的前提之原始權利。 自十七世紀荷蘭支配台灣以來,台灣近四百年被外來政權所統治。台灣的人們能夠初次行使自決權以選擇自己的政權只不過八年來的事。為了獲得自決權,台灣人長年流汗流血付出很大的代價,其實不必要重新說明其重要性。台灣人要選擇和中國統一,或且要選擇建立自己的國家,在這次的總統選舉,由台灣人自己決定。 3月20日的總統選舉同時要舉行公民投票。公民投票的選項有二,一為「中國不撤除瞄準台灣的飛彈,不明確放棄對台灣行使武力的情形下,贊成強化台灣的防衛力量嗎?」一為「為確立台灣與中國和平、安定的相互關係,贊成舉行兩國政府間的交涉嗎?」這些事情,在民主國家是國民能夠決定的當然權利,外國沒有干涉的權利。中國以武力威嚇台灣人民的行為是國際法嚴格禁止的違法行為,因此為了向國際宣傳,藉國際社會注目的總統選舉,同步舉行此公民投票是很妥當的事。所以台灣人可以忽視外國不當的干涉。若是民主國家的國民,應該都會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