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雜誌 第 27 期 封面

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與民進黨的『台獨黨綱』

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陳水扁總統日前表示,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已經「間接處理」了『台獨黨綱』「問題」,大體否決黨內企圖修訂、甚至於廢除『台獨黨綱』的聲音,展現他在黨內唯我獨尊的態勢。先前,陳總統日前透過衛星視訊,對於在東京召開年會的世界台灣同鄉會發表演說,提出『一邊一國論』,這是繼前總統李登輝揭櫫『兩國論』以來,民進黨政府首度清楚表達如何定位台灣與中國關係的立場,因此,除了國內朝野有南轅北轍的解讀外,美國有其一貫的模稜兩可反映,而中國則尚不知如何回應。 眾所週知,從創黨迄今,民進黨的精神有三條主軸,也就是反國民黨/社會改革、反外來統治者/抗爭精神 (primary resistance)、以及台灣獨立建國/台灣民族主義的理念。表面上,派系頭人為了選票市場分割,大致會選擇不同的訴求重點,特別是針對『台獨黨綱』在固守地盤、或是擴張勢力的利弊,黨內一直有南轅北轍的看法。不管如何,為了面對2000年的總統大選,民進黨預先在1999年以憲法增修條文的方式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無形中凍結了『台獨黨綱』,也就是美麗島系諸君所謂的「歷史文件」。 眾所週知,『台獨黨綱』的精神是正面宣示,要主動以公民投票去「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相對之下,『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台灣的國名「固然」是中華民國,其實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意思是說,『台獨黨綱』的目標事實上已經達成,就差國號的變更而已;此外,『台灣前途決議文』採負面列舉的方式,主張改變台灣的現狀必須公投決定。至此,民進黨的國家定位由「積極倡獨」轉變為「消極拒統」,開始張臂擁抱中華民國。當陳水扁總統振臂疾呼「誰要消滅中華民國、誰就是敵人」,在不知不覺中捍衛借殼上市的中華民國體制。 除了對於實質目標的認知不同,陳水扁自己主張,民進黨原本就只有『公投台獨黨綱』,沒有所謂的『台獨黨綱』。回首民進黨當年新潮流與美麗島系的相持不下,的確是由陳水扁適時加入了折衷式的公投尾巴,最後才讓兩方有各取所需的選擇性詮釋。然而,如此一來,民進黨對支持者宣揚的,也不過是「如果台灣要獨立、必須經過公投程序」;至於『台灣前途決議文』,更是退卻到將公投矮化為「改變現狀」的安全煞車。難怪,陳水扁會對於被指具有「台獨思想」覺得委屈而表示「無法接受」。 一直到陳水扁接任民進黨主席,黨內附和中共廢除『台獨黨綱』的傳言甚囂塵上,雖然終究還是以強調『台灣前途決議文』收場。根據『台灣前途決議文』的自我安慰精神,台灣人要想獨立建國,就一定要透過公投的程序來確認,然而,一個民族實踐自決權、選擇獨立,不一定要透過公投,因此,『台灣前途決議文』不僅無法約束中國,反而是自我設立的障礙。 不過,黨綱畢竟是政黨與選民締結契約關係的依據,這是政黨政治最起碼的規範,不容含混其詞。因此,明眼人還是可以看出來,只要一天不修廢,不管是競選宣言、還是黨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即使未與與黨綱牴觸,任何消極不作為,難免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 陳水扁為了確保順利獲得民進黨總統候選人提名,不得不強力囊括食之不甘、棄之可惜的黨主席寶座。不過,在「黨政合一」的口號下,即使他的一般政策意志能獲得黨內同志貫徹,而且也有本錢動員黨員代表大會修改黨綱,主要的原因還是想要左右逢源,也就是在「新中間路線」的最高指導原則下,一方面搶攻李登輝的國民黨本土票,一方面讓『台獨黨綱』當獨派作自我安慰的奶嘴。如果說『台灣前途決議文』是「最高指導原則」,被閹割的『台獨黨綱』豈不是歷史灰燼? 大體而言,陳水扁積極求和的走向大致不變,特別是他一再以台灣的尼克森自居,期待能像金大中一樣進行破冰之旅,甚至於有「民共和解」而簽署和平協定的遐想。自從就任總統以來,陳水扁的中國政策可以說是「戰略清晰、戰術模糊」,也就是說,在追求與中國和解的大前提下,從『四不一沒有』、『統合論』、到『大膽島喝茶』,他可以好話說盡、自綁手腳,甚至於讓美國耿耿於懷。 然而,儘管陳水扁再如何落軟,中國的「一國兩制」就是要將台灣「香港化」,不管如何也不會接受民進黨「台灣已經主權獨立、國號為中華民國」的說法,終於掀開台灣「要走自己的路」的底牌,也就是訴諸「自決權為最基本的人權」。至此,陳水扁的台灣定位已漸次釐清,也就是根據自決權的基本精神、透過公投的機制、達成台灣人有自己國家的目標,已經不允許反悔,也就是「戰略清晰、戰術清晰」。 其實,普世皆準的『國際公民暨政治權規約』及『國際經濟、社會、暨文化權規約』(1966) 在第一條就開宗明義地指出:「所有的民族享有自決權」(All peoples have the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在過去,雖有自決權只適用於西方(白人)殖民地的國際政治現實,然而,在冷戰結束以來,捷克、蘇聯、以及南斯拉夫相繼解體,憑藉的就是至高無上的自決權,台灣人當然應該也有自決權。 至於美國「反對台灣獨立」、或是「不支持台獨」的制式場面話,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切入。由美國的國家利益來看,台灣是絕對不能落入中國惡狼口中,然而,台灣要不要脫離中華民國體制,畢竟這是台灣人自己要去決定的,外人不能置喙。站在台灣的立場來看,美國公開劃清界線,其實是為了放手讓台灣人行使自決權作鋪路,也就是避免國際社會藉口外力介入而進行杯葛。 回顧美國在與中國交往過程中所簽訂的三個公報,我們可以看到『上海公報』(1972) 的用詞是「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刻意避開「台灣人是否屬於中國人」的問題。在隨後的『建交公報』(1979)、『八一七公報』(1982) 上,用詞是「台灣 [的] 人民」(people of Taiwan)。至於在『台灣關係法』(1979) 中,用詞稍微改為「台灣 [島上的] 人民」(people on Taiwan)。可惜,我們自己從來並不自覺到「台灣人」的政治意涵,特別是在國際社會上身為民族所蘊含而來的自決權。 只要選民不太在乎國家認同、只要「李登輝情結」能成功轉換為「陳水扁情結」,陳水扁總統的政策走向就不用太擔心陳水扁主席的黨綱實踐;他對中國可以低聲下氣用「四不一沒有」來放屁安狗心,對內向軍方高喊「三民主義萬歲」,又高亢地用「一邊一國」向海外台僑交心。因此,如果黨內還是有人堅持要廢修『台獨黨綱』,若非拍錯馬屁,應該是故意要他難堪。 不過,西太平洋的其他玩家卻由不得陳水扁玩弄,特別是台灣安全保障的捍衛者美國,迄今仍然對於他的「由經濟統合到政治統合」耿耿於懷,因而也開始思考,如果台灣的領導者真的要選擇與中國結合,他們有無必要熱臉貼冷屁股。在說出「一邊一國」後,陳水扁一貫的兩面手法(國內外市場、美中有別),即使不是真的退卻,卻不免自我傷害到西方社會最珍貴的政治家「正派」(integrity)。 對於美國人來說,真正的問題不是「如果台灣獨立、美國是否要出兵」,而是「台灣人是不是真的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國家」,訊息迄今並不清楚,特別是陳水扁總統的『統合論』逼得美國人要開始認真思考:如果台灣人不顧國家安全,競相要與中國進行「經濟統合」,甚至於要追求與中國「政治統合」,那麼,美國人又何必為了保衛台灣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台灣人想要行使民族自決權的意義,除了說台灣人想要保有自己的土地、以及生活以外,更重要的是享有自己的國家,而不是任何一個國家都好,當然更不會不斷威脅我們的中國。論真來看,我們面對的是「中國企圖併吞台灣」(Chinese irredentism) 的難題,而非「台灣要從中國分離」(Taiwanese secession) 的問題,因為目前的中國從未統治過台灣,而且,台灣人若是真的想要有自己的國家,並不需要其他國家的首肯。問題是,當我們一再硬將「中國人」、「華人」的血緣、文化枷鎖往自己身上戴之際,又如何跳出中國的政治心牢? 坦承而言,我們最大的試鍊不是來自中國,而是台灣人自己。我們必須捫心自問:如果中國民主化了、經濟發展的程度追上台灣了,我們是否就要與中國結合為同一個國家了?有多少人的答案是堅決否定的?

「新生國家理論」的提倡――續篇

許世楷/靜宜大學教授 前言 為了要實現台灣的獨立建國,在這裡提出以「新生國家理論」為基礎的一套建國戰略。所謂戰略是,指為了要達成特定目的,站在較長期、總合的觀點所選擇制定的整套過程、手段的計劃。 有關台灣的理論的兩個標準 建立有關台灣的理論,我認為:第一、所言必須合理,即所說合乎邏輯、合乎道理,以此訴之於他人的理性,才能使理性的他人不得不首肯贊同。第二、在合理的言論幅度內,要採納較有利於台灣人利益的解釋。因為我是台灣人,雖然我是不敢採納有利於台灣人的不合理的主張,但若是一樣的是合理的,我一定要選擇對台灣人有利的解釋。貫徹這兩個標準,可以保障這裡所談「新生國家理論」客觀上的理論品質,也可以衛護到台灣人應有的利益。 第一章 「新生國家理論」――續篇 事實上的獨立國家 四月二十七日,在台北,由台灣心會舉辦的「日華和平條約五十週年」座談會中,我提出「『新生國家理論』的提倡」一文(註1:『總合周刊Taiwan News』第27期2002年5月2日83頁所收)。認為「日華和約」沒有改變締約前未定的台灣國際地位,槓上了「一個中國」、「兩個中國」論者的台灣歸屬中國的解釋,引起廣泛關心(註2:網站Google『台灣心會』「台灣地位未定論再生波瀾」、「News and Current Affairs-港台新聞記事」、「政治新聞」、「新聞看板」、「人民網-海峽兩岸-大陸傳真」2002年6月)。 「新生國家理論」界定一九九○年代以前溯至一九四九年,台灣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independent political entity)」;一九九○年代以後到現在是「事實上(de facto)的獨立國家」;未來還必須經過:(1)放棄「中華民國」、以及(2)向國際社會清楚表明獨立建國的意志(註3:美國前亞太助理國務卿羅德Winston Lord表明過,美國從來沒有聽說,台灣當局表示台灣要獨立。這是在談一個國家獨立時的主觀要件),才能成為「法理上(de jure)的獨立國家」。而這兩個手續,我認為可以「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的一個動作同時完成,這是此後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 「中華民國」問題 關於台灣目前的國際地位,民進黨關係者,包括新政府最高層人士也說:「台灣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國號為中華民國。」(註4:「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2002年5月25日播出「亞洲內幕」專訪節目中陳水扁總統的回答。)這若指的是:「台灣是事實上獨立的主權國家」,即其原意與我所主張者相差無幾,但是講的不夠清楚;若指的是「法理上獨立的主權國家」,即其意思與我所主張者大相徑庭。不但如後述,在「中華民國」存亡、台灣人獨立建國的主觀上意志等解釋都會有疑點,更有在現實國際政治上與中國=China混淆不清的問題。在政治運動上更給與大聲不慚地說著「捍衛中華民國」的「中華民國人」鼓勵,也就是等於給統派加油。並且在政治運動上釀成保守現狀的氣氛,永遠解脫不了「中華民國體制」的危機社會現狀,等於是坐以待斃。 與之相反,現在台灣是「事實上的獨立國家」,這個說法,不但道理上很中肯地劃清台灣於中國領土之外,在政治運動上亦具有其內發的動態性,非將「中華民國體制」的危機社會現狀解體,推進到「台灣體制」不可的好處。 危機社會 台灣社會含有隨時發生根本變化的「統一」危機因素,所以被歸類為是一種「危機社會」。(註5:淺井信雄『アジア情勢を讀む地圖』東京、新潮社、2021年、201頁談到「台灣是無限地不確實的存在,是一個國家麼?」)台灣目前的繁榮,即社會上的個人自由、經濟上的生活富裕、政治上的自治民主等水準都排在世界各國的前頭,但是現今台灣的國際地位遠不如開發中的一個稀少人口小島國家。因為這些小島國家的前途至少在心理上是永遠的,且通常也沒有如中國這樣的鴨霸鄰國,要用武力來挑戰這些小島國家的主權,以合併之,這些小島國家的前途遠較台灣安定。 這個繁榮和國際社會上地位不穩的鉅大落差,是中國合併台灣的一貫侵略政策所帶來的,台灣被認為是危機社會的原因就在此。 台灣的各種民意調查常常顯示「維持現狀」最高,但是維持現狀若是指什麼都不變,即危機社會的「統一」因素也依然存在,等於是「坐以待斃」。維持現狀應該是指維持現在台灣沒有和中國合併的狀況,而要把這個狀況安定下來,如此即有必要著手消除「統一」因素,以降低危機,以安定現狀,轉換為正常社會,而不是什麼都不變(註6:許世楷『台灣前途危機管理』前衛出版社2001年12月9-10頁)。 台灣的國際地位未定 五十年前的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中華民國與日本的全權委員簽署了『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八月五日互換批准書、生效。該和約是為了終止中華民國與日本的戰爭狀態、並再開兩國關係而訂。其交涉經過艱辛費了六十七日,因為當時中華民國已經退據台灣,所以關於和約的適用範圍成為最大爭議,最後以『換文』規定:「本約各條款,關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而妥協(註7:外交部編『中外條約輯編』台灣商務印書館1958年248-254頁)。 另一個有關連的爭議是,中華民國要求日本在條約中表明將台灣交給中華民國,但是日本堅持依照『舊金山和約』只記載放棄台灣,這爭議反而突顯了台灣國際地位的未定狀態(註8:日中貿易促進議員連盟『有關「日、台條約」的國會審議』1969年290頁『日本國との平和條約』第二章第二條第二款)。在批准的過程中,日本政府委員也在其國會說明:「如再三報告,日本在(舊金山)和平條約放棄對台灣、澎湖島的一切權利、權限,這個台灣、澎湖島歸屬於那裡,是聯合國應該決定的…此次日華條約締結的想法基礎是,對於台灣、澎湖島,中華民國政府現實上支配的事實…領土的最終歸屬還未決定」(註9:前舉『有關「日、台條約」的國會審議』40頁)。彭明敏、黃昭堂也在其共著認為華日和約沒有變動台灣國際地位未定的狀態(註10:『台灣の法的地位』東京大學出版會1976年156-167頁)。這一點在一九七二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共同聲明、七八年中日和平條約中,日本都照樣堅持。 分裂國家理論 關於台灣的前途有「兩個中國」論,是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已經分裂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與「在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獨立國家,是將台、中關係從「一個中國」的國內問題思考方式予與提升而國際化,這點是有利於台灣的看法。但是這個「分裂國家理論」按照東西德的例,必須互相承認、同時加入聯合國,不然就如南北越不至征服跨對方不罷休。這個模式在第一步要踏出去時,要承認、或要征服就一百分之一百被控制在中國的意願上,而我們都曉得要中國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目前是不可能的。 並且此理論邏輯上承認分裂前台灣屬於中國,增加中國反過來要合併台灣的藉口,不利於台灣。「新生國家理論」從頭就劃清台灣與中國的領土關係,沒有「一個中國」、「兩個中國」糾纏不清的台灣、中國領土問題。 其實「一個中國」、或以分裂國家國家理論為基礎的「兩個中國」等論,都是以國共內戰為背景的思考模式,現在政黨輪替實現,國共內戰一方的國民黨下野,台灣土生的政黨民進黨執政,更是應該脫離舊思考模式。 國民黨政權只是佔領台灣 中華民國的國民黨政權,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認為,根據一九四三年的開羅宣言、四五年的波茨坦宣言,台灣「歸還」為中國領土。中華民國的國民黨政權更是規定,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國民黨政權台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陳儀接受日本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的投降,那一天台灣正式歸還中國,十月二十五日為「光復節」。但是陳儀佔領台灣,是根據盟軍最高總司令麥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分配各國軍隊受降佔領地區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對蔣介石軍的佔領授權,而不是領土的變更授受。此由同一命令中,也有蘇聯佔領滿州、北朝鮮等指令,但並無領土變更隨著而來的看法、或事實發生,可見一斑(註11:前舉『有關「日、台條約」的國會審議』285-288頁「連合國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指令第一號1945.9.2」其添附書為「一般命令第一號」。) 其實開羅、波茨坦兩宣言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英、美、中、後來加上蘇聯的盟軍中一部份國家的片面期約,互相對將來的約束。雖然經過日本簽署投降文書,承認接受該兩宣言,但是其內容的實現必須等到正式和平條約的規定,即必須視舊金山和約、華日和約、中日和約的規定而定。但是這些和約都由日本有意的迴避了清楚記述將台灣歸屬於中國,日本只是說到放棄台灣為止。 關於開羅、波茨坦兩宣言沒有在戰後的任何和平條約中實現,可以以「情況變更的原則(clausula rebus sic stantibus)」來說明。即理論上所有的契約、或條約都隱含有「若是情況這樣存續的話」的前提,所以若是締約當時的社會情況變更,契約、或條約會失去拘束的根據。尤其是在富於動態的國際社會中,對應著國際政局的變化而產生的條約的拘束性與可變性的問題,常常成為爭議。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蘇的兩極化國際政治出現、整個中國共產主義化,可以說是真正的東亞情況的大變更,尤其是中國當局者由國民黨變換為共產黨的情況根本變更,阻止了將台灣交給中國的大戰中期約──開羅、波茨坦兩宣言的實現(註12:也有如沈建德「通航會比香港還慘」〔『台灣日報』美國版、2002年7月14日所收〕對「開羅宣言」提出其存在的合法性質疑者)。 新生國家理論 舊金山和約、華日和約、中日和約都沒有規定台灣主權的歸屬,所以我們可以主張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的國際地位未定,不屬於包括中國的任何國家。在台灣的國民黨政權只不過是受盟軍命令實行佔領,而更特別的歷史偶然是該佔領政權一九四九年以後變成失去祖國的亡命政權。由這一個在台灣、與中國隔絕的獨立的政治實體漸漸成長為新誕生的現今的事實上的獨立國家,此論對照於「分裂國家理論」我命名之為「新生國家理論」。 四九年以來台灣的國民、領土範圍一定,在這國民、領土上面有一個事實上不受外界指令,獨立而現實上有效統治台灣的政府,形成「獨立的政治實體」。再經過一九○○年代的民主化,所有民意代表、總統都由國民直接選舉,符合國際潮流國民主權的實質漸顯,台灣從主權未定的「獨立的政治實體」,成為一個國民主權漸露的「事實上的獨立國家」。 第二章 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 放棄「中華民國」 台灣我認為還須要經過:第一、放棄「中華民國」,因為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大會的二七五八號決議,否決蔣介石的國民黨政權代表中華民國,指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唯一合法代表,所以國際上認為「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 主張「兩個中國」者說:台灣「歸還」給舊「中華民國」,後來舊「中華民國」分裂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以及在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兩國論的危險性,就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華民國」仍存在,主張「中華民國」的一切由其繼承。而這一種說法卻是符合國際上主流的想法,台灣的外匯存底在外國不敢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存款,就是懼怕以該名義存款,很可能會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過去。外匯都不敢以「中華民國」名義存款,台灣本身怎麼可以冒大險存放於「中華民國」名義底下? 而且國際上「中華民國」易於被混淆為中國,不能突顯台灣的存在,不利於台灣的外交。 第二、台灣人必須向國際社會清楚表明獨立建國的主觀上意志,才能成為完整的「法理上的獨立國家」。其實以上兩個手續可以用「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一個動作完成之。 若是採取「新生國家理論」,即台灣踏出國際空間的第一步,中國控制的份量從「分裂國家理論」時的一百分之一百驟降為只佔一百九十二(世界上的國家總數)分之一,且不給予中國侵略台灣的口實。 「新生國家理論」的重要根據是舊金山和約、以及華日和約的台灣歸屬未定規定,我們應該站在合理的解釋、有利於台灣的解釋,以「新生國家理論」來開拓出我們的前途。 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 「台灣獨立建國」是,台灣自從現在的「事實上的獨立國家」提升達到「法理上的獨立國家」境界時,算為成功。為此,台灣需要「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即總統、或外交部長代表台灣寫一封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的信,送達聯合國大會議長、或祕書長。這一瞬間,等於台灣公開向國際社會表明,有意志獨立建國,而其國號是「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新誕生的國家──新生國家「台灣」。 […]

獻給台北市民 你屬於我熱愛的那個世界

李應元◎民進黨提名台北市長參選人 一九八一年,密特朗當選法國總統,就職典禮那一天,密特朗手持一朵紅玫瑰進行宣誓,那個畫面至今仍深深烙在我的腦海中,原來政治可以如此優雅、如此有情調,在嚴肅的儀式之外,可以有人味,可以有文化意涵,政治不必然是殺伐,不必然要流盡最後一滴血。 人類的歷史是部征戰的歷史,從漢民族到羅馬帝國,每一篇史頁,都充滿血腥,充滿暴力、仇恨與死亡。 這種征伐的循環,到了二十一世紀應該有所轉變,也必須有所轉變,不同的種族、不同的文化,應該依賴溝通、說服,和平共存於世上。國與國之間,不只是比力的大小,更要鬥智,透過不斷的對話,相互尊重對方的存在。 國與國如此,國內不同的政治團體又何嘗不該這樣?選舉雖然有勝負,必然有人上有人下,但過程中可以快樂一點,有趣一點,文明一點,最重要的是「尊重對方的存在」,不必把對手的成就與努力一筆抹煞,選情可以激烈,但不該有仇恨。 因此當媒體問我給馬英九的市政成績打幾分時,我給了六十分,我肯定馬英九的努力,給了個及格的分數,但台北的市政不可否認的可以做得更好,有極大的成長空間,這就是雙方雖有競爭,但可以肯定對方的成績。雙方在激烈競爭下,還是保持一定的尊重。我希望透過這次的參選,能塑造一種參選者以禮相待,君子之爭的氣氛。 馬英九的回應很有風度,他感謝我的評分。當雙方都心存善念,都給對手留餘地,這樣政治就可以走向一個正循環,有競爭而不鬥爭,有輸贏但不致人於死。 這段互動過程中,很遺憾的是馬團隊的官員,以相當激烈的言詞反擊,這實在是很沒有必要的事情,反應出低落的政治水準,也是台灣「拼生死」的政治文化令人不悅的地方。 由於我深信政治可以快樂、可以優雅,因此,不但在選舉中打出陽光市長的口號,對於未來的市政,我更提出「仙樂飄飄處處聞」的構想,讓藝術融入生活,台北市可以生活的有品質,讓生活本身就是目的。 「人生有夢最美」,一個城市也應有其夢想,我希望台北市成為一個「真、善、美」的城市,像紐約一樣成為各種文化、語文、種族的大熔爐。 密特朗於一九八一年在愛榭麗宮,贈榮譽騎士勳章給《百年孤寂》的作者馬奎斯時,說了一句話,「你屬於我熱愛的那個世界」,當時已名滿天下的馬奎斯聽過各種讚詞,但密特朗這句話一出,立刻令他熱眼盈眶。 來自中南美洲的馬奎斯,可以被法國總統視為「屬於我熱愛的那個世界」,國內的不同政黨的人,更是應該共同屬於「我熱愛的那個世界」--那個有夢、有質感、有文化的世界。 在彼此熱愛的世界中,應該彼此認同,相互接受,相互鼓勵,有競爭也有合作,展現二十一世紀應有的文化與質感。

李進勇沈潛後再出發

待業半年多 仍不忘「男兒志在四方」豪情 李進勇沈潛後再出發 陳水旺◎自立晚報記者 民進黨中央黨部副秘書長李進勇,精神抖擻體格一級棒,原來他靠著不斷的運動,半年之內減重八公斤,他形容自己長期處於「水深火熱」之中,打高爾夫球、潛水、騎腳踏車,少吃多動讓他「中年發福」的身材獲得控制與改善,從沈潛到「再出發」,李進男的事例亦印證了「休息是為了走更遠的路」這句勵志格言。 去年的十二月一日,當時行情看漲爭取連任的基隆市長李進勇,竟輸給各界從未看好的競爭對手,選舉的結果跌破專家眼鏡。接著他被友人推荐競選黨主席、爭取監察委員均未如願,「失業」半年多的李進勇一方面準備「回律師樓」重操舊業,也加強體能訓練,才五十出頭的他不認為自己「可以退休了」。 一九五一年出生於雲林縣四湖鄉的李進勇,少年時代曾歷經坎坷歲月,「流浪到台北」之後,半工半讀完成高中學業。再從中興大學考進台大法律研究所,開啟了他另一段人生史頁,不但通過司法官考試,還取得律師執照,從法官生涯退下,自設律師事務所,十一年前李進勇兼任民進黨基隆市黨部「平民律師」,起先只是玩票性質、每週六下午才到基隆作法律服務工作,沒想到他的「熱情、正義、阿莎力」的服務口碑逐漸打響,變成每天至雨港結交三教九流,並且初試啼聲即以黑馬之姿當選立委,第二屆更是最高票蟬聯,六年後基隆市民用選票把他送上市長寶座。 「大頭大頭,下雨不愁,人有雨傘我有大頭」,李進勇被人叫「大頭勇」絕非浪得虛名,經常下雨的基隆市,造成人們生活起居上的不便,李進勇卻甘之如飴,即使滂沱大雨他出門也不用雨具,光是這一點就教基隆人印象深刻,據「勇仔」的說詞,雨天的基隆另有一番浪漫氣氛。不過在兩次大雨市區淹水之後,擔任救災中心指揮官的李市長,開始對下大雨有了莫名的恐懼症。為了替地方祈福,他還特別至佛寺「打禪七」戒菸戒酒長達六個半月。 李進勇競選連任,提出一百億打造「港都」政見,行情各方看好,不料在決戰最後關頭,一對一的選局,國親合作效應發酵,加上李進勇的「法律人性格」使然,不肯善用行政資源,對於攻訐耳語亦不多加解釋,選情開高走低乃至黯然落敗。李進勇倒是風度十足的坦承失利,並祝福對方真的能帶給基隆市民「有財有利」。 突然自政壇被「強迫退休」,李進勇體認世事之無常,除了重操律師舊業之外,計畫出國深造,學校也申請好了。以前因擔任法官、縣市長無法至中國大陸旅遊,李進勇想趁此空檔偕夫人至大陸看看,接任民進黨中央副秘書長一職之後。這些如意算盤都必須延期了。 在「待業」的半年多時間,李進勇重溫了與妻小的天倫之樂,但也難忘「男兒志在四方」豪情,隨時有再出發打算,所以他每天只吃一餐,而且不碰零食,加上不停的運動,潛水、打球以外的時間,自己騎單車健身,目前的體能可以說處於顛峰狀態,朋友戲稱是「狗公腰」,彷彿少年家的體形,跟他當年服兵役時的精力一樣,永遠不覺得疲憊。 擔任民進幾中央黨部要職,尤其組織發展工作必須全省走透透,出生在台灣南部,在中部唸過書,曾於東部當過法官,至基隆擔任兩屆立委、四年市長的李進勇,又可以重新展現其熱情、正義、阿莎力的魅力,而體育選手般的條件不啻是他「拚業績」的最佳後盾。

懷念一位不尋常的出家人

施並錫◎國內知名畫家 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古今多少奇男子,難得護國寺裡明觀師。難得他十幾歲就剃度出家。難得他留了一臉大鬍鬚,難得他頭頂上有三個戒疤,與眾不同。難得他當了和尚,卻天下事、台灣事,事事關心,並且身體力行。難得他從事建國運動,關懷眾生人權。難怪認識明觀師父的人,都用「明觀」兩字的台語諧音,稱之為「民權」師父。 明觀師父不僅是民權師父,更是人權鬥士,他頂上三個戒疤,應當是誓願「斷惡修善,渡一切眾生」,並誓願「護國衛社稷」。巧合的是這位堅持台灣自主優先的出家人,住錫在台北市臨濟護國寺,然而吾人盡知明觀師一生矢志所護者,應是台灣國。 人世的明觀師父誠然是特殊奇異的僧人,當年郝強人擔任院長的緊張時代,天天喊抓民主電台。明觀師父卻無有恐懼地提供帳戶名李明觀予某台灣電台之台呼使用。許多人也知道收入有限的他,卻縮衣節食,竭其所能地捐助慈善組織,甚至是台教會或建國黨等等。這正是師父實踐「斷惡修善,渡眾生,救台灣」的具體行動。他不擅長篇大論,內斂緘默。縱然他有些想法讓不少平庸世人當成離經叛道。他終究是位能讓自己保有返回性靈根源能力的人。明觀師十分率真,永遠忠實於自己的理念。順著自然的稟賦,發揮了上蒼所賜給的能力,是「利物而不爭」之不泥古法的僧人。 佛家說「法輪常轉東西轉,佛法逢源左右通」。明觀師不遠離世間,且積極關心世間人事物。所懷者是對眾生萬物之大愛以及台灣的未來。師父認真求學,博覽群籍,他以知導行,且知且行。其抱負和誠摯,信念與勇氣,給人強烈的「千年暗室,一燈即明」的啟發。 然而就在八月中旬,明觀師父就因肺炎併發症而捨報辭世了。這使得眾多走向台灣路的仁人志士們無限哀傷與懷念。我們難用高僧大德稱呼只有五十三個歲月的明觀師,在咱e社會,那不尋常的平凡生命之存亡,是不太被重規的,我等不忍見及如此愛著、護著吾土吾民的不尋常出家志士,在辭世後,旋即被世人忘得一乾二淨,故我懷悲抒文以誌悼明觀師父;並準備以虔敬的用筆用色畫成師父法相,冀祈法相長留人間。

拼音與數學

楊維哲◎台灣大學數學系教授 最近,漢語拼音問題在報上炒得很熱。我對這個問題(的各種層面)有最深入的思考,因此,我問自己一個問題:假設有一個台灣人,頭腦很清楚,但是沒有太多時間,那麼我要怎麼樣來簡要精確地分析給他聽?解答就是這篇文章。 一、插值問題與適配問題 這是我昨天教微積分時的一個項目。 在平面上有7個點 請畫出一條二次拋物線 通過這些點!也就是說,要找出使得 這個問題就是所謂的插值問題(interpolation problem),300多年前,已經被 Lagrange 解決了!(每一個高中生都會!)答案是: 大概說來,過任意三點,(例如說,)就可以畫出唯一的一條二次拋物線,但是,他(大概)不會通過其他的點()因此,這個插值問題(簡直)一定無解!這些條件互相矛盾! Gauss 說:換用一個觀點吧!我們應該找出一條二次拋物線,使得他「最接近」這七個點!也就是說,要找出 使得這些平方誤差的總和最小! Gauss 的最小平方誤差法(least-square method)就輕易地解決了這個問題!要點是:新觀點勢要找「最佳方案」!最適配的(best-fit)二次拋物線,一定有!而且只有一條! 這方法當然是不論點數的;而且,這些點也不必「一視同仁」,可以有不同的權重! 任何政策(制度、方案)的思考,都要把種種的利益目標列出來,希望這個 ,可以使得一多,這些條件就會互相衝突!「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所以應該判別輕重,改用「最佳適配」的觀點,通常問題都有答案! 二、國語推行委員會 對於「拼音制度」,甚麼單位是最高的權責單位呢?在外國,這個應該是「文化部」吧,我們則是「教育部」,當然這是各有利弊!教育部有一個國語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語會」),當然拼音制度的研擬應該是他的主要工作吧!我看新政府的這個國語會,比以前的好,但是不夠好!國語會本身有一些問題。 (1)「正名」問題!何謂國語?國語會50年來對於國語的定義是 「華語」,台語,客語,原住民語,都是方言,都是要消滅的對象;就此來說,國語會,應該「罪成身退」!我對於國語的定義是:台語,客語,原住民語,都是國 語!和華語一樣!我參加了國語會是基於這個認識,這個定義。但是最重要的就是:新政府對於「國語」,應該堅持正確的定義,如果有人對於國語的定義和這個不 一樣,那麼就不要他參加!另外還有(2)組成的問題;及(3)功能的問題。 國語會從來就是一個被動的諮詢性的機構,(我認為這沒有甚麼不 好!事實上,我們的任期內,大概只有開了3次會吧。)這一次的拼音問題,教育部(的曾部長)以及國語會,顯現了「不良的互動」。拼音方案的擬定,等於是一 個工程問題。教育部應該要求國語會:「我們有這些政策性的考量,要達到這些大目標;這是工程的目的!這需要各種方案來競標!所以,請國語會,先提出更詳盡 的規格要求,再蒐集各種方案,最後做評判比較,找到最好的。」 國語會通過甲案,呈上 LuLu 范次長,成了「甲乙案並呈」;再呈上曾志朗部長,他先說「要甲乙丙三案並呈院會,而他個人支持丙案」,後來又說「他決定用丙案」! 很顯然他早有定見:「如果你的意見與我的一樣,就採用你的意見,否則,就用我的意見!」在國語會,其實只有「表決」,並沒有充分做到「受諮詢的職責」! 三、基本的原則:融合一致的學習 (1)教育第一,「路牌標誌」,以及「書目查詢」,幾乎都是不相干的(irrelevant)問題!所有的拼音法差不多都是等效的! (2)本國語文,即華語與「鄉土語言」,及英語的學習,必須有融合性的考慮。不能違背學習的原理! (3)所謂「國際性」,定義成「與英語英文的學習,有極大的共容」。 現在的九年國教,有本土語文,(華語)國文,英文,必須尋求其協合一致。一切都必須著眼於教育!教育的問題,根本就是效率的問題。 如果我們先學習甲,然後再學習乙,前者對後者是幫助呢?是阻礙呢?或者不相干呢? 假如我學了拉丁字母(英語) ,現在學希臘字母的 ,這相當於拉丁字母的,學起來很容易(這是助益)。其次我學(圓周率),這是不甚相干的。它是,相當於拉丁字母的 ,但形狀不同,於我是新的東西,新學習。其次我學,糟糕!它像,卻是相當於拉丁字母的 。實際上的大寫就是 ,形狀等於英語的P,卻是實質上英文的R。這是阻礙! 再舉一個例子,我學開車。我在美國可以開車;我到了澳州呢?我從 前對車子的種種能力,都對我有助,獨獨一點,即左右的習慣,現在成了阻礙了!我有種種直覺的反應能力,有feeling,有習慣但是,如果那是涉及左右方 向的,那就有點糟糕了;我必須undo,把已習得的(在腦中),先反向去除掉,然後學得新習慣。 四、通用的漢語拼音方案:台語拼音為基 在國語會,一共兩次,就兩個方案來表決:所謂的通用拼音方案VS所謂的漢語拼音方案。 我認為:所謂的漢語拼音方案,拼不了漢語!只能拼華語。而所謂的 通用拼音方案,並不通用!因為他太接近所謂漢語拼音方案!因此國語會的表決,我們應該解釋為,拒斥中國的拼音方案!就這一點說,我們都贊成國語會的表決! 但是所有的拼音方案都必須有相當複雜的內容。元音、輔音、聲調三個部分都要詳細考慮,然後還要考慮,如何間隔,如何省略。 […]

三十六年邦交國 交會時依然陌生

王平宇 千里迢迢、來到非洲,總要買些原始粗獷的紀念品,才不枉費走這一遭。路上的小販看到東方的臉孔,當然知道是觀光客,漫天要價、面不改色。所幸大使館早有秘笈傳授,大約開價的三成就可以成交。台灣人討價還價的真功夫總算沒在非洲大陸丟臉! 一番血拼,滿載而歸,小販雖不能為所欲為,但總不至於賠本,因此交易結束,仍和我們說了聲「阿哩阿多」,搞了半天,當我們日本人!走到下一個攤位,看到我們左提右抱,小販馬上熱情招呼,不過卻又是一句日文「揖拉下以」(歡迎光臨)。 類似經驗對台灣人絕不陌生,不論世界各地,東方面孔總被當成日本人。就像非洲黑人雖然種族不同,但看在我們眼裡,卻只有大同、沒有小異。非洲小販的誤解本不足以為意,只是同樣是人煙罕至的非洲,為何台灣人被世界知道的程度,依然不如日本? 馬拉威獨立至今三十八年,與台灣建交三十六年,期間我們派駐醫療團、農耕隊、技術團,提供職業訓練、開設大使館、新聞中心,甚至許多農耕隊員退休後仍然留在馬拉威經商。台灣雖小,但在馬拉威總該有一席之地吧!可惜在停留兩天下來,儘管當地廣播、電視大肆宣揚陳水扁總統到訪,卻仍然少有馬拉威人,在動員歡迎的場合外,用簡單的中文或台語向我們問候。 就像一位替代彼男告訴我的,在這裡,台灣人被誤認為日本人甚至中國人的情況相當普遍,因為台灣對非洲,同樣也缺乏深刻的了解。在台灣,我們能找到幾個研究非洲學的專家?每年能出版幾本與非洲有關的大眾讀物?能完成幾篇在人類學、歷史學、社會經濟學、醫學領域的專業論文或報告,而把主題鎖定在非洲? 當台灣人都不了解非洲人時,又怎麼能夠期待非洲人了解我們?台灣如何認識世界,相對也決定了世界如何認識台灣。日本人對非洲的關懷顯然較多,研究者、對非洲有興趣的遊客、為各種目的前來的人,佔據了馬拉威人的東方印象,讓馬拉威人開始學日文,甚至因此進入更進一步的文化探究。 所以,當台灣總有人對非洲嗤之以鼻時,恐怕還不知道,非洲人也沒把台灣「放在眼裡」,誰才是缺乏見識的井底之蛙?其實差距只在五十步與百步之間。

一邊一國 事實勝於雄辯

吳明基◎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總會會長 陳水扁總統日前在世界台灣同鄉聯合會所發表的言論,在國內外引起了廣泛的討論。而學識能力深受美國學者及官員讚賞的陸委會主委蔡英文,也特地赴美,解釋台灣的立場,以避免美國友人對陳總統的誤解,影響目前相當穩健的台美關係。 事實上,陳水扁總統所表示的這幾點言論,僅僅是在陳述現今兩岸各自分治,互不隸屬的事實。因為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今天台灣人民去中國時,必須持所謂的台胞證;因為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台灣人民今天才能自由地選出代表台灣人民的總統或是各層級的民意代表,而不像中國人民一樣活在共產極權制度之下;因為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台灣人民出國時,說的是I am from Taiwan,而不是I am from China。 陳總統所表示的人民自決權,既是普世價值,也為國際法及聯合國所認可每一個世界公民都應享有的權利,更是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現今世界上眾多國家,以及最近的東帝汶獨立建國的基本準則。即使如此,稍有國際關係常識的人士都知道,人民自決,不等於獨立;過去魁北克也曾就其定位舉行過公投,但是最後結果是魁北克人民選擇繼續為加拿大一省,而不是獨立成一個新國家。人民自決是民主制度的最高展現,人民自決的精髓在於每一位人民都握有影響國家前途的權力,不分貧富,性別及地位。台灣人民,和世界其他國家每一位公民一樣,都享有同等決定自己國家前途的權利。自行否定台灣人民自決權,就好像自己承認台灣人民不如其他國家人民,不配享有這個基本人權。 不僅如此,陳總統言論中所表達的涵意與事實,美國各界早已有國會議員或學者替台灣政府先行發聲過了。早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時,美國便有十多位眾議員引進第一六六號決議案,此決議案有三項決定,第一、美國應讚揚台灣人民過去多年來爭取民主的努力,使台灣今日成為一民主國家的事實;第二、如果屆時台灣人民透過公投等民主程序決定宣佈獨立,美國應支持台灣人民的決定;第三、在這之間,美國應立即採取反映台海現狀為兩個不同國家的「一中一台」政策。 美國眾議院共和黨黨鞭狄雷(Tom DeLay, R-TX) 也在同年表示有必要就美國的「一中政策」舉行聽證會,以瞭解在冷戰時期所訂定的「一中政策」是否仍在今日適用,仍然真實反應美中台三角關係。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的何漢理教授(Harry Harding) 也在同年年底一場演講中表示,一中政策,也許不再應該是美國的政策,而可以被視作為眾多選擇中的一種(One China, One Option);因為美國的「一中政策」聽起來與中國的「一中原則」太相似,這樣地相似是很危險而且很容易被誤解的。而頗具權威性,並為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資深成員的赫姆斯參議員(Jesse Helms, R-NC) 也在二○○○年四月中提出呼籲,「美國身為一革命而來的國家,沒有理由替台灣人民先行否決他們(獨立)的選擇」。美國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夏波眾議員(Steve Chabot, R-OH) 則在六月中接受FAPA訪問時表示他對「一中一台」政策的支持,夏波議員認為雖然要改變一中政策極富挑戰性,但是只要我們站在正確的一方,我們終將成功。 至於台灣前途必須由台灣人民自行決定一議題,美國國會早在二○○○年起每年均有眾議員引進這樣的決議案。今年參議院也首次加入眾議院的行列,兩院分別引進第一二三號與第二二一號決議案,決議案中表示台灣前途應該在不受威脅,恐嚇及外力介入情況下,透過民主的機制例如公民投票,和平解決,並須獲得台灣人民的同意。陳水扁總統八月三日的談話,與參眾兩院這個決議案遙遙呼應。 「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陳水扁總統只是勇於說出台海現狀罷了;「台灣人民有權透過公投決定自己的前途」,陳水扁總統只是要給台灣人民一個原本就屬於他們做為世界公民的基本人權罷了。

陳總統「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演說 日本媒體關注 擴大報導

侯榮邦◎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中央委員 第二十九屆世界台灣同鄉會於八月二日到四日在日本東京都內舉行,陳水扁總統和李登輝前總統透過衛星視訊致詞,引起日本輿論莫大的關注。除電子媒體外,日本全國性各大新聞史無前例的大幅報導,簡要介紹如下: 《產經新聞 2002/8/3》報導 李登輝先生透過衛星視訊參加世台會,對於建設新國家理念,李前總統強調「國家運命繫於對國家的認同」、「最重要的是大家團結起來,建立一個富強的新國家」。 《讀賣新聞 2002/8/4》報導 ‧「台灣‧陳總統 踏入兩國論」 台灣的陳水扁總統八月三日透過衛星視訊在世界台灣同鄉會年會中演講,強調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是「一邊一國」,並首次提及關於台灣的將來,引述公民投票的必要性。台灣經濟對中國依存度日益增大,中國不回應台灣政府的政治對話,陳水扁的談話有企圖動搖中國的意味,必然會引起中國的反彈。台灣的在野黨也指其「違反公約」而加強批判。今年五月台灣對中國輸出依存度高達25﹪,陳總統特別強調,「中國並非台灣的唯一市場,也應該投資東南亞」,「台灣必須走自己的路」。 ‧「企圖動搖中國」 陳總統在2000年五月就職演講中明確表示「中國若不對台灣行使武力,台灣不會舉行統獨的公民投票」,對中國釋出「善意與和解」。去年底立法委員選舉,民進黨登上第一大黨的寶座的信心,惟中國不視陳政權為交涉對手,故政治對話依然在原地踏步。加上最近中國對台灣友好國家諾魯企圖掘角更使台灣政府反彈。 《產經新聞 2002/8/4》報導 台灣總統說「中國是另一個國家」、「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並強調公民投票的重要性。對中國已釋出充分的善意卻得不到回應,故轉變強硬姿態。對此,中國當局的反彈當然無可避免。 《產經新聞 2002/8/3》報導 李登輝先生透過衛星視訊參加世台會,對於建設新國家理念,李前總統強調「國家運命繫於對國家的認同」、「最重要的是大家團結起來,建立一個富強的新國家」。 《日本經濟新聞 2002/8/4》報導 陳總統發言牽制中國 台灣的陳水扁總統強調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為決定台灣的將來,需要認真思考制定公民投票法,以影射台灣獨立。 屬於獨立派的陳總統就任後,對台灣的獨立問題採取維持現狀的路線以呼籲與中國復談,因得不到中國善意的回應,遂說台灣要走自己的路。 《東京新聞 2002/8/4》報導 ‧陳總統提出「中台兩國論」 「初次表明要檢討制定公民投票法」 「陳總統首次表明一邊一國,必定引發中國的反彈」陳總統自從7月21日兼任黨主席以來,表明台灣要走自己的路,強化獨立的色彩。並明確表明「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台灣「不能成為第二個香港」,拒絕「一個中國」、「一國兩制」。一反過去言論,強調「認真思考制定公民投票法的重要性與迫切性」。 ‧中國必轉以強硬的姿態回應 中國當局一直未曾放棄對台灣動武,畢竟無法容忍事實上的「兩國論」。江澤民於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紀念典禮上宣稱「一國兩制完全上軌道」,並強調「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與完成祖國統一事業」。 《每日新聞 2002/8/4》報導 陳總統強調「獨立國家」 「台灣的將來選擇或變更現狀」首次提及「制定公投法」的必要性 台灣的陳水扁總統在世台會的年會上透過視訊演說,首次表明「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使自主獨立的路線更加鮮明。陳總統指出「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只有台灣人民有權利決定台灣的現狀與將來,公民投票是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 《產經新聞 2002/8/5》報導 針對陳總統的發言,中國反應過度,將產生反效果 台灣的陳水扁總統主張「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超越李登輝前總統於1999年7月提出的「兩國論」。中國若訴諸武力解決問題,台灣將日益遠離中國。欠缺理性的「武力威嚇」只會與國際輿論敵對而產生反效果。 《產經新聞 2002/8/7》報導 ‧陳總統的「一邊一國」發言,應解釋為主權對等論 ‧中國媒體正式批判陳總統的「一邊一國」之發言

護照issued in Taiwan的issues

林又新◎世界台灣人大會秘書長 最近,外交部緊鑼密鼓要印製「Issued in Taiwan」的新版護照,幸好蔡同榮等立委的據理力爭,決定暫緩。不過,擋得了今天,並不表示決策單位已經「從善如流」,未來如何變化仍屬未定。 記得年初FAPA在台灣舉行二十週年大會時,阿扁總統致詞脫稿演出,宣稱要將長久以來令海外台灣同鄉感冒的「車輪牌」護照改名,全場歡呼鼓掌叫好。只是高興沒多久,外交部後來提出的方案,卻是一個曠世奇有的版本:名稱不變,但加上「Issued in Taiwan」以做區別。剛開始,統派人士對此大加撻伐,威脅要杯葛外交預算;而獨派人士卻是恍然有被耍弄的感覺,紛紛表示抗議。這真是典型的意圖妥協,卻反而兩面不討好。最後,在一些海外親中傳聲筒表示可以接受此版本後,國內統派的噪音才戛然而止;而獨派的憤懣,再度在體諒阿扁總統的考量下,也只好鬱卒在心內。 據了解,這次「護照英文正名」不成,反被畫蛇添足加上「Issued in」,理由是若非如此,擔心國人持新護照前往中國恐有不便。我個人認為這是有點牽強,甚至是「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如果中國讓我國人民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入,這還說得過去。事實上是他們本來就不承認「中華民國」,才會要我們以「台胞證」代用。何況,現在全世界都知道台灣是個經濟發達、自由民主的國家;但有多少人知道Taiwan亦自稱是「Republic of China」? 連接受我方援助,與我有邦交的少數國家之一的非洲聖多美(Sao Tome & Principe)總統,在阿扁總統此行訪問時,都忍不住要問,為何我們有這麼多名號? 當然,漢(中)文國號的更正,必須經由修憲或制憲的程序,而這也是大家必須共同努力正本清源之道;但是英文的譯名,則應尚有相當可供解讀的空間。在台灣民主化之前,所有外文的新聞資訊,凡是提到Taiwan,官方一律翻譯為「中華民國」,這已是眾所週知的事。依此邏輯,護照上的「中華民國」如果尚不能改,翻譯英文成Taiwan,其實也是約定成俗,符合實際需要,非常理所當然。憲法上既沒有明訂國號英文譯名,一切當然以務實為要,殊無違憲之虞。 如果依目前外交部這個「Issued in Taiwan」的版本,只怕正不了名,反而更加平添困擾。據我所知,位居第一線的外交部駐外人員,雖然一向保守封閉,但是近年來由於經常受中國打壓,近三分之二也贊成正名。有位駐外在某國的代表曾告訴我,台灣旅客去該國短期停留不必簽證,對中國旅客則無此優待。但由於該國入境官員搞不清楚「Rep. of China」和另一個China的差別,常誤把台灣旅客當作中國旅客,以沒有簽證而扣留不准入境,害他經常三更半夜還得趕去機場解釋保人,令他不勝其煩。以此觀之,China之名不除,而單單在封面加上「Issued in Taiwan」就能解決問題嗎?除此之外,通常護照上另有註明發照地(Place of Issue)之處,像我的「車輪牌」護照來自駐美休士頓辦事處,發照地寫的是Houston。有些國家入境表上必須填護照發照地,在此情形下,是必須填封面的Taiwan?還是內頁的Houston?真是天下本無事,庸「國」自擾之。 今年三月時,世界台灣人大會以「台灣正名、國家制憲」為主題在台灣召開,阿扁總統在晚宴中也高呼要「拼正名」。會後晉見總統時,我曾建議將機場入境之英文標示「Chinese Passport」,改為以Citizen及Non-Citizen來區分。這樣子,不僅返國的海外台灣同胞看到標示比較不會刺目,來訪的中國旅客也比較不會排錯隊。令人欣慰地,這一次總統交待下去,總算沒有被打折扣;在短期間內,機場入境之英文標示全部改換,令人覺得阿扁總統拼正名還真有一回事。 我們希望,在「護照英文正名」這件事,阿扁總統也能擇善固執,堅持到底。不僅如此,我們也希望能將所有駐外單位「英文正名」。在不承認「中華民國」的非邦交國家,就甘脆將所有招牌文字均以台灣為名;而目前與我國有正式邦交的少數國家,大使及領事館仍可以「中華民國」漢(中)文掛牌,但英文名稱則一律翻譯為Taiwan,以減低友邦人民的困擾。以美國為例,我駐外單位以前自稱是北美事務協調會,後改為台北經文處;美國人民需要赴台簽證時,有些人搞不清楚,居然向當地的台灣同鄉會(Taiwanes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申請,這已是廣為人知的笑話。此次高雄市謝長廷市長率團前往美西招商,一些在洛杉磯的好友亦笑談說要在當地設高雄經文處和官方單位分庭抗禮,以抗議政府重北輕南,矮化國格。 如果外交部真的做不了主,非得尋求一個兩全的妥協方案不可,我建議甘脆就提供兩種護照版本供人民自己選擇申請。不管是基於統獨立場,還是務實需要,護照封面是Taiwan?還是Rep. of China?就讓申請人自己考量決定,彼此不必勉強,而好歹也不負台灣是「超民主」國家的美譽。

「中國大陸」與「海峽兩岸」

蕭家惠◎國立嘉義大學教授 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的鬥爭,於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變本加厲,趨於激烈,結果國民黨政權潰敗,播遷台灣,共產黨乃於1949年10月1日肇建中華人民共和國。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文:「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內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侵占的席位驅逐出去」。之後,蔣介石政權之中華民國遂日漸退出國際舞台;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普獲國際各國所承認,至此,世界上只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實已無庸置疑。目前台灣政府囿於現實,雖仍自稱「中華民國」,卻只限用與我有邦交的二十幾個小國及島內官場稱謂,君不見近日在台灣舉辦之世界棒球錦標賽,各國都能用該國國號、高舉該國國旗,反而身居主辦國的我們卻僅能用「中華台北」,而不能用我們的國號──「中華民國」,也不能舉我們的國旗進場,舉的只是「會旗」,足證「中國」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簡稱不但普獲國際各國所承認,我政府也已能接受。 過去二蔣時代,稱中國國境為「匪區」、「淪陷區」、「大陸地區」,而稱台、澎、金、馬為「台灣地區」、「自由地區」。如今中國政府及在台灣的中國人、在台灣的北京代言人、在台灣的法統人物口徑一致稱中國國境為「中國大陸」,實藏有政治意涵的陰謀,蓋「中國」既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簡稱,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而中國主張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因而視中國境內為「中國的大陸地區」,台灣則為「中國的台灣地區」,是以,如果我們也稱中國國境為「中國大陸」,無疑承認台灣為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故凡熱愛台灣,並自認台灣為主權獨立的國家的台灣人,今後應稱中國領土為「中國國境」,或逕稱之「中國」,切勿稱之為「中國大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政治實體,是一個國家,這是無庸置疑的,在此不加贅述。而台灣自古即不屬於中國,一六八四年,清康熙皇帝採納施琅的意見,始將台灣編入清國版圖。一八九四年甲午之役,清國戰敗,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簽署的『馬關條約』,清國把台灣「永遠割與日本」,做為顢頇無能的中國人之代罪羔羊,受盡日本殖民國的凌虐。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帝國在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宣佈投降,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元帥授權國民黨政府,在同年十月二十五日受降台灣戰區,國民黨政權開始統治台灣。 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聯合國中四十七個資本主義國家和日本簽訂終戰和平條約(即『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條約中第二條規定:「日本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又第二十五條規定:「本約對於非本條約所指盟國之任何國家,不給予任何權利、權利名義或利益。」按國民黨政權沒有參加舊金山會議,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防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等國家企圖併吞台灣的野心。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國民黨政權在台北和日本簽訂中日和平條約(即日華和平條約),在其第二條中重申:「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在此條約中,日本仍拒絕國民黨政權的讓渡台灣的要求。 台灣數百年來,已形塑成和中國迥異的風俗習慣、文化特色,甚至於民俗習性,而且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從未統治過台灣一天,台灣人也從沒向中國繳過稅、服過兵役,所以從國際條約(以上諸項條約)、政治理論(依近代國民主權及國民國家的理念)、歷史事實、文化特色、風俗習慣來論,台灣不屬於任何政權、國家,應屬於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住民的。 職是之故,中華人民共和國既為一個國家,台灣也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目前稱為中華民國),因此台灣海峽此岸為台灣,彼岸為中國,一邊一國,故應稱為「海峽兩國」,不應稱為「海峽兩岸」,難道隔著英吉利海峽之英法兩國,也稱為海峽兩岸嗎?

台灣有些事非做不可

為能和世界各國一樣 以平等的主權獨立國家參與國際社會 台灣有些事非做不可 宗像隆幸◎亞洲安保論壇幹事 為鞏固台灣的安全保障,最重要的事是台灣能和世界其他國家一樣,以平等的主權獨立國家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參與國際社會。 以武力恫嚇他國來貫徹本國意志,以行使武力來謀求擴張領土,都是國際法上最嚴格禁止的行為,採取這種行動的國家,理所當然會受到國際社會的制裁。 可是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現實上以武力恫嚇台灣,言明為了統一台灣,不惜行使武力,然而國際社會卻對中國的這種行為置若罔聞。這是因為「中國只有一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中國的主張橫行無阻所致。可是中國從未統治過台灣,現實上也從未統治過台灣。 在中國大陸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台灣存在中華民國,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定的事實。1999年7月李登輝總統(當時)陳述「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是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國與國的關係」,2002年8月3日陳水扁總統陳述「台灣與中國是一邊一國」,只不過是說出這種現實而已。儘管如此,中國不僅對李登輝的發言強烈反彈,一再進行攻台的登陸演習來威嚇台灣,對這次陳水扁的發言也暗示將不惜一戰來威嚇台灣。 中國採取這種態度的理由是,如果國際社會承認台灣與中國是個別獨立的主權國家,將會喪失合併台灣的可能性。反之,從台灣的立場來說,就是確立台灣的安全。 那麼,台灣要如何才能讓國際社會承認自己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呢? 台灣之所以在國際社會上被孤立,是因蔣介石政權固執於自己才是中國的正統政府的非現實性主張,而遭到聯合國驅逐。如果從領土主權方面來看,中國大陸的領土主張也屬於中華民國的所謂「一個中國論」。如在台灣發行的中華民國地圖也包括中國大陸在內所示,台灣方面現在仍末放棄這種「一個中國論」。中國主張的「一個中國」,是指台灣的領土主權也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由此,「一個中國論」變成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各自主張自己才是中國的正統政府的「二個中國論」。國際社會雖了解這點,卻不得不承認「一個中國」的理由,是因中國與台灣雙方都主張「一個中國論」所致。今日在國際社會上所承認的中國(China)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非台灣。在歷史上被稱為中國(China)的是存在中國大陸的國家,而非存在台灣的國家,這是理所當然之事。 因此,如果台灣要求國際社會承認為主權獨立國家,先決條件是必須在法律上明確規定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此外,台灣如果尋求和中國和平共存,就必須言明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國大陸的領土主權,並加以尊重。這是台灣方面對中國當然必須表達的善意,如果台灣方面言明「中華民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國大陸的領土主權,並加以尊重」,「一個中國論」就會變成中國的片面的主張,國際社會也能從「一個中國論」的咒縛中獲得解脫。 可是台灣若要加入國際社會,光是解決領土主權的問題並不夠。國際社會所承認的中國(China),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已,國際社會很難接受其他國家冠上中華(China)字樣的國名。變更國號是主權獨立國家當然擁有的權利,舉例來說,錫蘭更名為斯里蘭卡、緬甸(Burma)更名為Myanmar時,在國際社會上並未造成任何問題。 確定領土主權的範圍與變更國號,是台灣加入國際社會非做不可的事,都是重要的問題。可是領土主權的問題是本質上的問題,而國號問題則是形式上的問題。首先應從本質問題來解決。

2002年世界中央委員會聲明

台灣走自已的路就是建立台灣新生國家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至今已有42年之久,始終堅持台灣獨立建國的目標。今 年8月2日在日本東京池袋大都會大飯店舉行世界中央委員會由黃昭堂主席主 持,有台灣直屏本部、日本本部、美國本部、歐州本部、加拿大本部的中央委員 出席,並歡迎台灣團結聯盟黃主文主席,他在會中致詞極為肯定本聯盟之主張, 樂意共同為台灣前途努力。 本盟認為台灣仍尚未完成獨立建國,陳水扁總統近日強調台灣要走自己的 路,印証台灣要自己站起來,就要促成新生國家的誕生,始能完成獨立建國的目 標。因此,根據黃昭堂主席提出的「脫出繼承國家論、分裂國家論來促成新生國 家的誕生--台灣新生國家理論」,本盟今後以建立台灣新生國家為宗旨,以台灣 所有的族群住民為新生國家的國民,確定台灣實際現有的國家領土。台灣既不 是中國人、也不是華人,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即不應再與中國的國號、 領土、國民有所牽扯,就必要誕生自己的新國家,才是走自己的路。 本盟發起台灣正名運動於今年5月11日的大遊行獲得超過三萬人的熱烈 參與,並計劃於明年5月11日舉行10萬人大遊行,由李登輝前總統親自領 隊。美國本部亦將於今年9月在聯合國所在地--紐約,舉辦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 國的馬拉松運動,台灣國內以大型晚會呼應。 本聯盟主張建立台灣新生國家必須逐步完成以下目標: 一、駐外國代表處應全部正名為台灣代表處。 二、公民營機構全部去除「中國」、「中華」名稱。 三、以台灣國家名義的新會員國申請加入聯合國。 四、宣布台北市為正式國家首都。 五、國號正名為台灣,不再受冒用「中國」國號之累!誕生台灣新國家。 六、公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合法的中國,符合聯合國1971 年10月25日之2758號決議文,與中國建立平等和平的國際關係。 唯有完成以上目標,才能走台灣自己的路,更符合台灣的現狀事實,對建立 新生現代國家,本盟修正政策綱領及政治、經濟、社會、教育文化綱領如附件。 本盟強烈主張日本政府應以對等及尊重之態度與台灣交流,立即停止對台灣 之歧視外交。日本政府將在日台灣人的國籍記載為「中國」是對全体台灣人不可 忍受的侮辱,本盟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將在日台灣人的國籍登錄改正為「台灣」。

2002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聲明

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前途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茲此宣布本盟強力支持台灣總統陳水扁主張以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台灣前途。本盟完全同意二千三百萬寶島居民的命運必須由台灣人民自己來決定。人民自決這一基本權利是聯合國憲章明文規定的。 本盟譴責中國官僚對台灣總統陳水扁的卑劣攻擊。台灣國外的異邦,包括中國,都不應該干涉台灣內部的國務。而且,大家不可容忍一個獨裁共產的中國來威脅一個自由民主的台灣。 中國害怕台灣國民表達他們愛好自由與獨立的意願。中國針對台灣的帝國主義的企圖,已經是世人共賭。本盟呼籲世界上所有愛好自由民主的國家共同來聲討中國,支持台灣。讓台灣的人民以公投的方式來決定他們自己的前途!

第29屆東京世台會聲明文:確立「文化兩國論」、落實「正名運動」

我們支持陳水扁總統及李登輝前總統「走出台灣自己的路」,「確立台灣自我認同」的主張。同時,我們認為不論就社會,經濟,及安全保障上而言,中國始終是台灣最大的威脅。台灣必須堅持有別於中國的主權獨立存在的事實,必須凸顯自己的主體性。而事實上,台灣在十七世紀以來即為東太平洋的貿易據點,更受荷蘭,日本殖民地統治之影響,比中國更早接受西方現代文明。「台灣文化」屬活潑開放,兼容並蓄的「海洋文化」,「中國文化」屬保守封閉,陰沈内斂的「大陸文化」,兩種文化完全不同。因此,我們反對任何包括文化,經濟,政治上的「一中架構」,我們主張只有脱離「一中」的迷思,台灣才能走出自己的路。為此,本大會發表聲明如下: 1、要求台灣政府確立政治上及文化上的「兩國論」 ‧明白宣示,台灣與中國是互不隷屬的兩個國家。 ‧將教科書的「中國歷史」「中國文學」列入「外國歷史」「外國文學」,以「台灣史」「台灣文學」為「本國史」「本國文學」。 2、要求台灣政府落實「正名運動」 ‧將台灣的國名由「中華民國」改正為「台灣」 ‧將所有冠「中國」或「中華」之名的政府機關及公營機構改正為「台灣」 ‧信守承諾立即在護照上直接加註「 Taiwan 」 ‧將所有駐外代表處正名為「台灣代表處」 3、要求台灣政府積極推動制憲,制定以「台灣」為名適合台灣的新憲法 4、要求台灣政府以「台灣」之名申請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 5、要求日本政府尊重台灣的主權及尊嚴 ‧要求日本政府以對等及尊重之態度與台灣交流,立即停止現行對台灣之岐視外交 ‧日本政府將在日台灣人的國籍記載為「中國」是對全體台灣人不可忍受的侮辱,我們強烈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將在日台灣人的國籍登錄改正為「台灣」 6、廢除僑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