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雜誌 第 42 期 封面

持續回應「反分裂法」

李學圖 臺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奧勒崗分會會長 中國人大於三月十四日通過「反分裂」後,己引起國際社會的強烈指責。美國國會眾議院隨即於十六日,以424票對4票99%的壓倒性多數,通過第98號決議案,表達對中國通過「反分裂法」的嚴重闕切,認為通過該法已片面改變臺海現狀,拉高兩岸緊張情勢,阻礙兩岸對話,並為將來的武力行為預設法源,該決議案並要求布希政府對中國表達嚴重闕切。美國有線電視CNN的LouDobbs於十四日晚間新聞節目中說”反分裂法是中國說的;我們應該叫它是一種聲明:假若臺灣堅持明文記載其現狀的獨立,中國將開戰。”言下盡露對中國作為的不屑。 中國在制定反分裂法之前,應會了解制定後可能的衝擊。中國將更暴露其侵略野心,世界各國將對它的霸權心態更具戒心;中國也應了解它破壞臺海現狀、侵犯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定、將與臺灣之間的衝突轉化為與美日之間的衝突、將臺灣問題更國際化;中國更應了解該立法將會引爆臺灣民眾的憤怒與痛恨、將兩岸仇敵化。 既然中國應會了解制定後的這些衝擊,卻又一意孤行。這種豪賭,顯露了它對臺灣問題不可為而為的困境。自從1996年選前飛彈試射威脅,2000年大選朱鎔基的醜惡嘴臉,以及600多枚的飛彈,都無法壓制臺灣意識的高漲。制定反分裂法是窮途末路的選擇,是大型心理戰的開端。臺灣民眾不可忽略這一點,臺灣民眾必須強化心防。反分裂法表面上企圖分化臺灣人民為「臺獨」與「非臺獨」;事實上,反分裂法要全臺灣的子民接受中國共產黨的統治。 面對中國共產黨的統治威脅,臺灣內部應團結一致,要了解中國共產黨的目標是要統治臺灣;臺獨或非臺獨已不是議題,而是藉口。臺灣國內要持續表達對反分裂法的遣責,既使326百萬民眾大遊行己圓滿落幕,臺灣民眾應持續以各種方法,表達對中國共產黨的厭惡、抗議中國通過反分裂法、抗拒共產中國的併吞夢幻。相信最有效的方法,是向全世界表達高昂的臺灣意識、強烈的建國慾望。臺灣的選民在未來的各項選舉中,就是表達對中國厭惡的最佳機會;讓親中派的侯選人全盤瓦解,就是最強有力的表達。台聯己要求陳總統啟動防禦性公投;臺灣的選民應有以「公投」來決定臺灣前途的心理準備。 國外的臺灣人應加速向當地的主流社會,遊說推動各國與臺灣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改變「一中政策」、並促進與臺灣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傳統基金會的John Tkacik於三月九日撰文表示,美國的「一中政策」是基於中國將以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的期望;如今中國己制定反分裂法揭示用非和平手段解決臺灣問題,美國己沒有理由再維持「一中政策」。相信反分裂法制定之後,最有效的、可避免軍事衝突而解決臺灣問題的方法,就是世界各國與臺灣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簽訂FTA與改變「一中政策」將是建交的前奏曲。國外臺灣人與臺灣政府應密切合作向這個目標推進。 反分裂法的制定,再加以近年來軍備的急速擴張,中國的作為所顯示出來的侵略野心,就如同大紀元時報共產黨九評中所描述的共產黨本質。相信在中國民主化之前,臺海和平與亞太安定,都值得掛慮。幫助中國民主化將有助於亞太地區的和平與安定。世界各國應幫助中國人民對中國民主化的追求與努力。

「全盟」 到底是要幹什麼?

陳輝志 說起「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簡稱「全盟」﹞,就必須瞭解它的源頭–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Commission,直譯成「海外中國人事務局」,正式名稱為「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簡稱「僑委會」。 「全盟」是在僑委會的大力宣導下、於2002年11月成立於華府,並挑選前「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主席巫和怡擔任第一任理事長。「全盟」一開張就用籠統的宗旨、高調的「民主、和平」,來號召並拉攏海外僑民,招攬一些平常不太參與政治的台灣人,以好奇的心態去參加僑委會的懋|。2002年在華府的成立大會,就花費台灣納稅者二十幾萬美元,據稱「全盟」一年預算高達百萬美元。一個在海外花費如此大筆台灣納稅人的血汗錢,並由政府主導的團體,不應受到台灣海外僑民的檢驗及監督嗎? 審視「全盟」的文宣及工作報告,不難看出原來「全盟」的統派真面目–要以中華民族的興亡為己任,要為全世界的中國人出聲!敦促「中國同胞」愛好自由,正視民主,以便「共創雙贏」來併吞台灣。竟然如此明目張膽地向海外僑民推銷「統一中國」的膏藥,其宗旨竟然與敵人「和平統一」的目標不謀而合。幾年來,阿扁不是一再對中國示好,結果換來「反分裂國家法」的回報?像「全盟」這樣開開會、辦辦活動、發表些「不痛不癢」陳腐的官樣文章就要中國放下屠刀,改邪歸正?況且,當生活在共產極權下的中國人看到了那一批生活在台灣民主自由社會裡的「中國人」如何地欺凌本地人,並假借民主之名搞各種反民主的勾當時,他們敢要這種「中國式的民主」嗎? 「全盟」罔顧絕大多數居住在台灣的人都堅決反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併吞的事實,竟然企圖在海外分化台灣人苦心建立起來的主體意識;瓦解台灣人對中國的敵意;軟化台灣人保衛自己家園的決心。顯然,「全盟」在各地的運作,已造成分化海外台灣人的惡果;而僑委會卻成它a成立了一個能供他們使喚、絕大多數是台僑的附庸組織。這顯然是「台灣同鄉聯誼會」的翻版。難道這不也是成立「全盟」的「附帶價值」? 僑委會以「散財童子」自居,拿「全盟」當商標,在幫中國爭「民主」,以「反台獨」向敵營輸誠,把「和平」置於捍衛台灣主權之前,來瓦解台灣人的抗敵意識。這就是僑委會要「教導」海外台灣人「為國家做事」的方式。 絕大部份地區的「全盟」乃由僑委會密箱作業篩選出來的「僑務委員」出面來「領導」,挾著與「阿扁官員」靠攏而引以自豪。參加「全盟」的人既然受僑委會的全程資助與「指導」,也就無法自由伸張台灣的主體意識及全民共識,不敢碰觸台灣急需的國家認同、國家定位,以及公投、正名、制憲、國防軍購等核心問題。近兩三年來,已看出來,在「全盟」活躍的地區,台灣人社團多已被僑委會拿「用不完的經費」來誘惑,在「不拿白不拿」的心態下爭寵而在不知不覺中甘受僑委會的使喚。「全盟」的如此作為,已變成了僑委會分化海外台灣人社團的利器。難道這也是當初僑委會成立「全盟」的用意?

從集體權看魁北克分離自治運動 – 兼談對台灣原住民族運動的啟發

註1 謝若蘭 (東華大學民族文化學系) “Self – determination is to peoples what freedom is to individuals, that is to say, the very basis of their existence. While self-determination cannot be an individual human right, it is definitely the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the very existence of human rights in the sense that, where it does not exist, man […]

波特魔咒成真

自今年年初以來,儘管我國政府大唱「和解共生」、「政治和諧」,對中國政策更是委曲求全,我國的股市還是每下愈況,加權指數與年初相比跌幅已達負七點三%(至四月廿一日),國人的資產日趨萎縮,受此影響,今年首季工業生產指數成長率較去年衰退零點六二%,整年民間投資成長依主計處估計亦將只有八點九%。 有人說這與國際股市下跌有關,我們不否定國際股市是影響我國股市的一項主要因素。問題是同樣與國際股市有很高連動性的韓、菲、泰、日等國股市的表現都遠比台灣好。相對於我國負七點三%的跌幅,日本股市年初以來跌幅僅為負四點五九%,馬來西亞負四點零九%,南韓股市即是反其道而行,還漲了四點六%,新加坡也漲了三點四九%,泰國零點九%,菲律賓一點零四%(均以四月廿一日收盤為準),可見台灣股市在東亞、東南亞多國中表現最弱,跌幅最大。 也有人說,我國股市是受了三十五號公報之影響,可是三十五號公報的主要作用在於讓企業財務報表更為透明,目的是保障投資人,亦即是一件加強股市信心的措施,屬行政上之利多,而非利空,將其視為股價疲憊之要因,難脫無限上綱之嫌。即使退一步言,我們接受三十五號公報是近一、兩個月股市疲乏之原因,也無法合理解釋去年三月以來我國股市雖獲外資兩千多億元的挹注,仍然委靡不堪的事實。二○○四年新加坡漲了廿一點六四%,南韓廿七點二五%,菲律賓廿五點零六%,日本也漲了十四點九八%,惟獨台灣只漲四點二三%,可見台灣股市今日之問題另有其因。 另一項令人警惕的經濟表現是出口貿易。進、出口貿易之消長,一向被視為國家產業競爭力之櫥窗。可是當南韓的貿易出超去年達二九四億美元,人少地小的新加坡亦有一五七億美元之時,我國只有六十一億美元,在亞洲各國敬陪末座。今年一至三月情況更糟,南韓仍保有相同水準的演出,出超達六十九億美元,可是台灣卻快速下墜,僅三億美元,三月更差,反轉為入超四億美元。更糟的是,新加坡、中國、日本今年一至三月的出超水準都與去年相垀,呈現入超者僅台灣一國。今年第一季出口成長率僅及二點三%。這些數字已隱約在告訴我們,台灣的貿易結構已出現變化,且在出口競爭力方面相對於亞洲各國明顯呈現弱勢。更令人擔憂的是,我國出口競爭力之弱化非導因於新台幣之升值,因為同一時間韓元為主的亞洲各國對美元匯率之升值都不比台灣低,那麼台灣產業競爭力到底產生了什麼樣的變化,導致競爭力下墜呢? 毫無疑問的,我國產業競爭力之下墜是長久以來企業對產業升級努力不足的結果。這是因為台灣的企業,拜語言、文化之方便,有了中國廉價勞工與「以經促統」的政策優惠,可輕易地隨時到中國投資設廠,以量產及壓低勞工、土地資源價格的經營方式,尋求在國際競爭上取得優勢。近幾年我國企業排山倒海西遷中國,創下人類史上企業外移的奇景與紀錄。雖說這是到中國尋找第二春,但經營學也告誡我們「嬌生慣養的孩子總是不出息」的。八年多前(一九九七),一位名叫波特(Michael Porter)的競爭力大師應邀來台診斷台灣經濟前景時,就對只想吃軟飯的亞太營運中心計畫提出了批評,建議台商眼光勿侷限在中國。他並警告:「過分依賴中國廉價勞工資源,必使產業忽略升級的努力,長期不利國家產業競爭力」。幸與不幸,波特之預言,今天應驗。對中國投資無論是在家數或在金額都僅及我國十分之一的韓國就趁機崛起,在產業競爭力上現已明顯超越了台灣。韓國的企業家與台灣企業家相比,確較富國家責任意識,「寧願死在韓國」也要在自己鄉土埋頭苦幹,數年下來它對中國之出口金額已凌駕台灣,很多產品行銷全世界。反觀不聽信波特大師警語的台灣,錯誤地將產業鎖進中國,終使我國整體產業競爭力日漸落後於鄰國。(註:依韓國輸出入銀行統計,韓國對中國投資累計一○六億美元。我國對中國投資即應已超過一、六○○億美元) 尤其近幾年,政府的「積極開放」大膽西進政策,更進一步將台灣的經濟鎖進中國,這使我國股市資金日趨枯\竭,動能日衰。令人氣餒的是他們還大言不慚地預測五月的反彈,我們不否定跌後的股市必有反彈之機,但此種反彈不表示經濟即將否極泰來。 本以為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可喚醒沉淪中的台灣及其領導者。可惜國人及政府官員只清醒了幾天,在一次府院黨高層會議雖然適時祭出了「依法究辦」等遏止中國熱的七點結論,但船過水還是無痕,一切總是光說不練,面對中國國民黨所掀起的朝聖熱,政府還是「樂觀其成」,整個施政仍然以「兩岸」為中心團轉,由國親引發的政壇中國熱正使企業界的登陸熱更加發燒。這樣下去經濟之被邊陲化必不能免,台灣的百姓,股市的投資者也只有自求多福了。(作者為國策顧問,原載自由時報2005/05/02)

農業登陸的國際觀

吳珮瑛 吳窈諢極x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近來關於台灣農產品「登陸」的議題,一系列的辯論,大致可歸納出,支持綠營者,多以黃鼠狼拜年不懷好意解讀,支持藍營者,則認為此舉可以解救、或至少可以解決台灣部分農產品偶爾產量過剩的出口問題。 如果我們回顧一下,與台灣農產品貿易往來相對頻繁的美、澳、紐、加、日,及與台灣接觸較少的歐盟等,這些早就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的國家,如何因應此一標榜「自由貿易可以創造人類最大福祉」之WTO所設定的農業協議與規範,我們應該會更清楚此一善意下的可能惡果。 農業是一個特殊的產業,它的特殊在於除了是看天吃飯,生產必須仰賴大量的水、土、勞動力等資源外,更在於農產品彼此間的高度替代性,沒有空心菜可吃,可以換吃高麗菜,不然至少也有根莖類可以補充來自植物類所需的養分。 也因為這樣的特殊性,在WTO規範中,對於如何減除進出口障礙的具體農業協議,才會由一九八六年協商到一九九五年,方達成了一些初步的共識。 雖是如此,WTO會員國目前都是在不違反協議的前提下,各懷鬼胎、卯勁希望多賣農產品給他人,而少買他人的農產品。因此,中國大方的「不計代價」要採買台灣農產品的作為,與世界各國費盡心思阻擋他國農產品進口,態度截然不同,就值得台灣進一步深思,我們是否有本事與其配合而逆向操作。 以美、澳、紐、加及部分中南美等農產品主要輸出國,所形成的所謂凱因斯(Cairns)集團,在WTO架構下就是不遺餘力要向全世界推銷農產品的成員。而以歐盟為首的另一大集團,是以凸顯農業生態與生活價值的重要性,想盡辦法全力抵擋他國農產品的進口,進而也將這些概念搬上WTO的談判桌上,於是形成了一股與出口國相抗衡的所謂非貿易關切(non-trade concern, NTC)勢力。 NTC所關切的是,請天然資源豐富的農產品出口國,不要忽視農業在生產之外的其他弁遄A而這些弁鉬P價值,完全不是從生產價值佔百分之幾的國民所得可以看出來的,也唯有凸顯這些不可取代的農業價值,才能保住本國農業的繼續存在。 我們的鄰國日本與韓國,也可歸屬於非歐盟國家的NTC成員,以日本而言,由於深怕日本等於壽司等於稻米的世界形象被滅絕,因此強調稻米在日本文化上的地位。試想,當全日本都在吃美國加州米做出的壽司時,恐怕印在日本紙鈔上的稻穗,對日本就不再有任何意義了。因此,日本乃搬出「農產品出口是一種文化侵略」之論述做抵擋。而歐盟等國則強調沒有農業就沒有歐陸引以為傲的田園風光,再加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膽敢將自己國家的糧食安全寄放在別國手上,面對這些種種的理由,出口國雖百般無奈,卻也不得不按捺住火氣。 由其他國家的經驗可以看出,我們應該有充足的理由判斷,一個比台灣擁有更多水、土與勞動力資源的中國,農業生產的最終目的就是出口農產品。此外,農業不比工業製造業,一粒種子、一枚芽、一段枝條就可以變成綠油油的田園與枝葉茂密的果園,歡迎「台農」去設立農業試驗園區,正好加速中國農業的成長,在中國蓬勃發展的台商所經營的工業製造業,都不可能帶著台灣第一線的勞動力過去;而中國自己就擁有無數的農民,如何需要帶著安土重遷的台灣農民跨越大海去謀生?因此,設立農業試驗園區所照顧的是一小撮的「農民」,而這些人的生活,相對而言本來就不是問題所在。 回想過去,台灣都得費盡心力來延緩或抵擋,來自千里迢迢之美國雞肉的進口,當前我們本來就要開始擔心,如何抵擋只有一海之隔,三、四小時就可以由西往東送,與台灣農產品同質性高的大批中國農產品之「登台」,如果現在接受中國大放送的利多贈品,不久的將來,不僅台灣農產品不可能再「登陸」,台灣的農業恐怕也將劃下句點。

國共合作慘痛的經驗與生為台灣人的悲哀

侯榮邦◎台獨聯盟財務長 國民黨總裁蔣中正在民國五十八年,接受日本電視台訪問時指出,「我們是世界上受到共黨合作痛苦最深、經驗最久的國家」,「可是沉痛的經驗告訴我們,中國共產黨是絕對不為其國家及人民著想的」,「所以我們中華民國與毛賊絕對無合作之可能」。 又在七○年七月中國國務院總理華國鋒提出國共談判,實現第三次合作,蔣經國在同年十月中常會發表「痛苦的教訓,莊嚴的使命」的重要談話時,除了嚴正駁斥根本沒有兩黨合作可言,兩岸對峙非國共之黨爭外,明確指出,共產黨的所謂和談,實際上只是戰爭的另一種方式,和戰面目不同,而目的則一,「與共匪談判,無異自取滅亡」,並明確宣示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 泛藍推崇備至的兩蔣當年大權在握,以黨領政的威權時代,對中國還有上述深刻的認知,現今已失去政權的國民黨憑什麼資格與條件要和中國和談、合作。故這次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的中國行,不僅是迷失方向的不智之舉,也讓人有時空倒錯之感。 筆者從中國的歷史以及長期觀察中國人的本質與習性,發現對岸的中國人與在台的中國人幾乎沒有差異。這和生為台灣人的悲哀有密切的關係,故藉此機會根據史實略作說明。 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結束,國民黨接收並佔領台灣,台灣人無不為著回歸「祖國的懷抱」而歡欣鼓舞,豈料二年後的一九四七年即驚暴二二八事件,使台灣人遭受空前的浩劫。之後,在戒嚴令的白色恐怖統治下也犧牲了無數的台灣菁英。另一方面經過二次的國共合作,共產黨獲得坐大的機會,終於在一九四九年將國民黨逐出大陸,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其間經歷人民公社、大躍進、文化大革命、天安門事件等,犧牲了近億萬的中國人民。 在思索國民黨中國行之餘憶起昔日和林獻堂有姻親關係,忠黨愛國的丘念台先生,他生於一九八四年出生地是現在的台中縣潭子鄉大豊村,原名伯琮,十五歲時父親丘逢甲為他更名「念台」,受其父的影響赴日留學考進東京帝國大學礦冶系,一九二三年畢業,由於日人對台灣與中國採取隔絕政策故於在學中的一九二○年組織「東寧學會」作為兩地學生聯絡感情,研究學問的團體。透過學會的活動丘念台結識林獻堂、林呈祿、蔡惠如、楊肇嘉、羅萬?、蔡培火、謝春木、邱?金、鄭松筠、蔣渭水、吳三連、黃國書、黃朝琴等人故與台灣故鄉產生較密切的關係。 丘念台在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時,屬於國民黨接收委員的他,得知陳儀將當時台灣抗日名紳林獻堂、酗奶H列入黑名單,遂於一九四六年糾合這些台灣名紳組織祖國訪問團由林獻堂擔任團長,一行到南京謁見蔣介石表示台灣人民一心一意要回歸祖國,從南京又遠涉西安附件(當時中共已佔領西安)「遙祭黃陵」表達台灣人民也是黃帝子孫。 死忠國民黨的丘念台頗受國民黨的信賴與重用,於大戰末期出任解放台灣的中心人物(諸如參與美軍由蘇澳、花蓮登陸台灣等計劃),戰後也是台灣接受委員,始得發現國民黨準備將當時抗日的台灣名紳一網打盡(楊肇嘉在上海也被逮捕),顯示並非二二八事件發生後才著手整肅台灣人的領導階層。像丘念台這種忠黨愛國的重要人士還無法挽回國民黨領台時對台灣人的歧視與不信任感,也就是說一心一意想做中國人的台灣人,結果完全被出賣。 丘念台最後客死日本,留有回憶錄《嶺海微飆》,後來改為《我的奮鬥史》,其中涉及二二八事件時,曾經形容一名小孩去他家作養子,剛回到生家,不慎打破一個碗,就被抓來砍斷五指。 六○年後的今日連戰命江炳坤先去廣東祭祀七十二烈士,又去南京祭拜中山陵,再到北京求見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無疑是表示在台灣的國民黨是屬於中華民族,認同中國,但是,假使有朝一日,中國又佔領台灣,將與丘念台的認同一樣是歷史的重演,台灣一定再被出賣,台灣人民一定再遭殃。

連宋北京跑龍套

廖宏祥◎台綜院戰略所研究員 目前國內對連宋訪問中國一事,一般的討論多半集中在連宋是否賣台以及觸犯國內法令等議題,但我們亦可從中國對台談判策略及台灣的國家戰略來探討此事。 北京每次在對外談判時都準備得非常充分,並再三要求一些前提和條件,且一定要對方同意後才願意進行談判。如在美中建交談判的過程中,北京即再三重申美國需與台灣斷絕外交關係、廢除中(台)美共同防禦條約及撤出美軍顧問團等三條件,以此做為美中建交談判的先決條件。現階段北京對台灣的政策亦復如此。如果雙方要復談,就得承認「一個中國」;雖然台北一再強調,「一個中國」是議題而不是前提,但北京在這件事情上似乎還沒有讓步轉圜的跡象。 同時,北京對於自己針對談判而提出的前提和條件,通常都會非常耐心地等待對手入彀,而不會輕易為了實現談判而放棄前述的前提條件,這是我們應當確切體認的。在決定談判進程後,北京常會再三利用整個大環境,以威逼利誘方式達成目的,甚至不惜利用外交上的威脅手段,或是軍事上的恐嚇,以求立於不敗之地。如在一九五○年代,北京即曾利用八二三砲戰軍事衝突來壓迫美方對其讓步;而在一九八一年時,北京更威脅要降低與美國的關係,以此作為與美國談判上海公報的基礎。北京也非常擅長利用第三者來向其對手施壓,如對方政府在媒體、企業界以及政治上的敵人,均可作為其整個大戰略佈局的一部分。就此而言,北京絕對是高明的邊緣衝突策略運用者。 北京在談判的過程中,對議題都會非常挑剔,甚至到達鉅細靡遺的地步。什麼該談,什麼不該談,都會做全盤的考量。北京在考量議題進程時,絕對不會因為短期利益而喪失其中長程的戰略目標。再舉美中談判上海公報為例,美國當時為了賣給台灣FX戰機,曾試圖以對中輸出美國的軍事科技為餌來引誘中國,但是北京不為所動,結果兩項交易都只得被迫取消。此點顯示北京非常重視其所追求的中長程戰略目標,且對達成此一目標相當執著。 再者,北京較喜在中國領土內進行談判,如此才可藉由時間、地點的安排來占取上風,同時也可對談判對手展開心理作戰,且較能掌握所有細節的安排,甚至在諸如監聽及其他情報蒐集手段的使用上,也較能有發揮的空間。 此外,北京也經常利用媒體來散播不實的消息。尤有甚者,中國常會藉由種種手段,鼓動一個民主國家的媒體來反對自己的政府。舉例來說,北京在一九六○年代就曾經邀訪美國的媒體前往北京,但美國當時還沒有解除媒體赴中的禁令,因此這件事就造成美國的媒體與政府的衝突,讓號稱民主自由的美國臉上無光。北京在每次會談前都會大肆炒熱新聞,提供媒體諸如獨家專訪等種種小惠,同時提高媒體對會談之前的期望,甚至誤導民主國家的人民,帶給他們不切實際的幻想,進而壓迫民主政府。這些在連戰即將帶領百餘位記者訪問中國時,不得不令人三思的地方。 北京對於一個民主國家內部的政治鬥爭、派系之見,其實都掌握得非常清楚。在美國歷任的國務卿及國家安全會議顧問之間,如季辛吉與羅吉斯、布里辛斯基與范錫,以及海格與亞倫之間的矛盾,北京都能充分掌握;並且藉由刻意拉抬親中派(如季辛吉與海格等)在美國國內的聲望,以便其指定這些人擔任談判對手。連戰這次被北京高規格的邀訪,毋寧是北京藉由對台灣民主政體內部政治矛盾的深刻了解,在前述種種談判策略的運用下,利用提升連宋最後剩餘價值,藉此來對陳水扁政府施壓。假如陳水扁政府無法堅持底線,不能耐心等待且不受利誘,或是無法排除時間緊迫的壓力,則在整個北京的大戰略佈局中,台灣極有可能落入其圈套而不自知。

連戰上京的貢禮及台灣的危機

陳文賢◎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教授 四年多來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的表現,大概讓北京更加覺得應該對這位純正的中國人及其所領導的政黨加緊籠絡,才有可能促使兩岸中國人早日完成「祖國統一」的神聖大業。中國領導人應該也會很感謝連先生及中國國民黨過去日子以來在去台灣國家化及防衛化的作為。連戰要送胡錦濤《台灣通史》及藝術雕刻品,事實上,去台灣的國家化及防衛,才是連戰上京的大禮。 連戰主張「兩岸分治」凸顯的是「一個中國」,去台灣國家化的用意至為明顯。但即便是高喊捍衛「中華民國」,卻一旦碰到國際社會所認可的正牌北京中國,則中華民國主權可以不談,國旗可以遮掩起來,防衛軍購可以瞻@邊。自己選不上「中華民國」的總統,其他人當上,客氣時稱某某先生,不客氣時則視為「偽」總統,同時更將中華民國定位為是處於被竊的狀態,與北京將中華民國所在之台灣定位為叛亂的一省,頗有神似之處。 執政之民進黨視中華民國為台灣,雖不致於主張與中國統一,卻也只敢繼續維持中國國民黨所遺留下來的體制及維持現狀的執政目標。「四不一沒有」的強烈宣示,卻是不信者恆不信。導致執政黨自己也陷入窮於應付中國國民黨要求回歸九二共識,中國則逼迫接受一中原則的境地。未來國共兩黨有否可能藉由連戰上京,聯手來推翻「竊取」中華民國的民進黨,倒是值得密切觀察。 此外,連戰送給北京的另一大禮,則是困在立法院的軍購法案。這個攸關國家安全,理應超越政黨競爭的軍購案,卻成為政治鬥爭的祭品。如果連戰真正愛台灣,就應該協助讓軍購案通過再去北京。遺憾的是,在中國對台部署七百多枚的飛彈,同時又不放棄武力犯台,且又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的情況下,連戰卻棄置軍購案而高談和平之旅,讓過去即被黨國教育要「殺朱(德)拔毛(澤東)」、「反共抗俄」、「消滅萬惡共匪」的國軍官兵,真的情何以堪。 對於失掉政權的中國國民黨,以軍事實力來保衛「中華民國」賴以生存的台灣,似乎也變得不重要了。國民黨籍的立委,甚至有的懷抱著擁有先進武器剛好讓中共有藉口可以先發制人攻打台灣的思維邏輯,真的不值得一辯。如果此種邏輯成立,那麼三十萬國軍也可裁撤了。若台灣成為像香港一樣的行政特區,也不需要軍隊了。外交上亦復如此,台灣行政特區的領導人應也可像董建華成為白宮的座上客,會像今天的「中華民國」總統在國際社會幾近寸步難行的窘境嗎? 台灣只要堅持自己是一個國家,遭中國圍堵、封殺甚至威脅一直就是台灣人民必須付出的代價。但從連戰上京「朝共」之去台灣國家化及防衛的兩項貢禮來看,我們憂心的是台灣人民有可能在國共兩黨進逼下被進一步的去國家化,同時在中國國民黨持續杯葛軍購案之下更陷入防衛力量逐年遞減的雙重危機。 連宋上京其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在中華民國統治之下變得混淆不清。北京認為中華民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一九四九年成立時就已經滅亡,聯合國也於一九七一年通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案,強調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同時「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足見中華民國早已不被國際社會所承認。過去蔣家國民黨政權主張漢賊不兩立,遂使台灣成為國際社會的孤兒。 今天的執政黨卻仍因循苟且強調中華民國的存在,更助長一些人藉著捍衛中華民國,實際上卻心向北京,力阻台灣成為正常國家的合法性。在國際社會強烈批判中國制訂反分裂法之際,及台灣人民表達憤怒的百萬人大遊行之後一個月,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卻率團到北京訪問,即時為中國解圍,接者又會有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夾著「扁宋十點共識」上京,這些就都是明顯的例子。 因此,台灣人民必須同聲譴責國內政黨領導人這種接受中國共產黨高規格統戰待遇下的「招降納叛」。更有權反對未經台灣人民同意的所謂「共識」及任何議定,未來台灣人民更須堅決要求國內各政黨領袖的會談應透明公開,絕不應允野籉颽F黨及個人假借「和平」或其他名義出賣台灣的利益。

反對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

李明峻◎政大國關中心助理研究員 一、中國人代會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的緣由與意圖? 中國宣稱「反『分裂國家法』是專門對台獨問題擬定的一部特別法,這部法律不但不適用於香港、澳門,也不適用於疆獨、藏獨等分裂活動,此種說法事實上是相當矛盾的。使用「反分裂國家法」而非「統一法」的名稱,事實上就排除「東西德」、「南北韓」、「歐盟」等模式,也排除「邦聯」、「聯邦」、「國協」等模式,而以法律形式明確中國統一的內涵。「統一法」至少在名稱上承認兩岸是分離分治現況,只是預設未來唯一選項是統一,但反分裂法與現狀不符,將兩岸界定在一國之內,使中國自己成為定義者、立法者、裁判者、執法者。 中國從研擬制訂「統一法」到推動「反分裂國家法」,這個過程對台灣形成的挑戰更加嚴重,反分裂法將現狀界定為兩岸是合而為一,企圖讓外界有中國是維持兩岸現狀的錯誤印象。然而,台海兩岸早就分裂,否則何必討論「統一」?如果是一國之內的內戰,則雙方只有誰來「一統」天下的問題,而不會有「統一」的問題。中國蠻橫地宣示台灣為其一部分,正如伊拉克以國內法將科威特列為第十八個行省一般,對兩岸關係絕對是一項片面改變現狀的行為,對台灣也是一項嚴重挑釁行為。 中國這項極具爭議性的立法行動,不但受到台灣朝野的強烈關注,也引起國際社會的矚目。北京顯然試圖讓國際社會相信,制定反分裂法乃是因應台灣連串台獨挑釁行為的被動舉措,且反分裂法是中國的國內法,各國若不接受或默認這樣的因果論,即是干涉中國的內政,而對於中國的霸權心態和併吞台灣的野心則應予以譴責。 二、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對台、中雙邊關係的影響? 反分裂國家法幾乎可以肯定將在3月14日於中國人大通過立法,而且很有可能會是中國自1949年以來獲得贊成比例最高的法案之一。這部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成為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具有歷史性意義的重要指標,其所代表的意涵是:兩岸問題將從血脈相承逐漸轉變為依法行事。中國這項立法將導致兩岸關係嚴重倒退,並將威脅區域的和平穩定。 就法律層次而言,所謂「反分裂國家法」不過是中國的國內法,如果台灣自認為是國家(姑且不論國名為何),則兩岸即是國與國關係,在現實上應適用國際法,中國的國內法根本無法約束台灣。中國不只是將制定的反國家分裂法,中國的憲法也早訂有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的條文,但是這個條文何時生效過?既然台灣自認為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台灣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中國制定反國家分裂法與台灣何關?國家各自獨立的重要指標之一,就是彼此沒有司法管轄權。既然如此,中國不論訂甚麼法都管不到台灣。正如中國於1992年的領海法將釣魚台列入領土,在法律上對日本毫無作用,只能算是對日本的一種政治宣示而已。 其次,中國憲法明確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這是中國制訂「反分裂法」的憲法依據。由此可見,十一條「反分裂法」中所稱的「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但台灣是它的一部分,而且做為胡錦濤口中「平等協商,共議統一」的另一方談判主體,即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主權代表)根本不存在。然而,中國近年多次表示同意兩岸「治權分立」現狀,而同意「治權分立」,就不能否認治權的各自主體,即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台灣當局與大陸當局。但「反分裂法」的出爐使得台灣泛藍各黨堅持的「朝野和解最大公約數—中華民國」,對中國而言只是一個「虛構」。既是「虛構」,又有什麼「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可言? 又能有什麼兩岸「平等協商」可言? 第三,「反分裂法」第二條說「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四條說「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這些都侵犯台灣人民的自由意志及自決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無論法理或實質皆未統治台灣,中國憑什麼擅自規定台灣人民的「共同義務」、「神聖職責」?這豈非「片面改變海峽兩岸現狀」? 最後,「反分裂法」第三條說「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但事實是中國內戰早已結束,中華人民共和國早已取代中華民國(大陸),台灣的中華民國民主政府也早已終止動員戡亂,結束內戰狀況。中國宣稱「內戰的遺留問題」,豈非昧於事實而與國際認識脫鉤?如此何以「和平」解決兩岸問題? 三、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對亞太區域安全的影響為何? 事實上,這部法律雖是中國的國內法,但若從其內容來看,這部法律包含釵h違反國際法的事項。首先,這部法律以不放棄武力為前提,並預設對台動武的各種條件,此點完全違反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憲章禁止以武力做為解決爭端的手段,而中國既然是聯合國會員國,當然必須遵守憲章規定。此次明文立法要以對台動武解決爭端,顯然不符合國際社會愛好和平的潮流,為世界各國樹立一個違反聯合國憲章的壞榜樣。 其次,這部法律一定會片面將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並禁止任何人民或團體主張或採取獨立的選擇,此點完全是違反國際人權法的相關規定。1966年通過的兩項國際人權盟約中,其共同第一條都規定自決權,而中國以於1997年簽署這兩項國際人權盟約,並於2002年批准經社文國際人權盟約,因此當然必須遵守這兩項國際人權盟約第一條有關自決權的規定,而禁止任何人民或團體主張或採取台灣獨立的選擇,顯然是對此項國際人權的侵害,是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第三,中國宣稱「反分裂國家法」是專門對台獨問題擬定的一部特別法,這部法律不但不適用於香港、澳門,也不適用於疆獨、藏獨等分裂活動,此種說法在法理上是相當矛盾的。就法律層次而言,所謂「反分裂國家法」是中國的國內法,其適用範圍應以中國的管轄為限,如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是規定美國政府自己在國際法與國內法上對台灣的義務,而並不能規定台灣應如何定位自己或行動,也不能規範其他國家對台灣的態度與立場。 最後,中國企圖以「反分裂法」展現遏制台獨的決心,並誤認為「反分裂法」是反對美國介入台海問題的重要籌碼,但結果很可能造成類似中國在2000年2月公布的對台政策白皮書,反而逆轉台灣在台美中三邊關係的戰略劣勢。美國原本要求台灣不要改變現狀,甚至一度表示台灣不是主權國家、兩岸應該和平統一、美國沒有防衛台灣的義務、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以此對台灣施壓。但「反分裂法」可能引發美國擔心中國隨時可能對台灣使用武力,由於美國反對中國使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而且希望兩岸問題的解決必須獲得台灣人民的同意,因此台灣應該善加利用此契機,密集向美國政府與學界說明「反分裂法」可能改變台海現狀的危險,並且重建台美之間的互信,藉此改變台灣在過去兩年多以來的戰略劣勢。 四、反分裂國家法一旦通過,對台灣人民的啟示與大陸台商的影響為何? 中國「反分裂法」第八條採取「非和平方式」的三條件包括:台獨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很明顯地,其內容過度任意性,可隨中國自行解讀。諸如「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將會導致」及「和平統一條件完全喪失」等,都是沒有法律常識的用語,台灣可能動輒得咎。怎樣才算是台獨,是完全由他們來認定、任由中國自由心證。這個條文使中國可用「任何」藉口「吃掉」台灣,甚至可以不顧台灣的言論自由及中華民國主權獨立,任意侵犯台灣。 「反分裂法」草案明確規定,依照本法規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同時,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草案授權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決定、組織實施非和平方式統一台灣,並及時向人大常委報告。這等於說,一旦有必要,中國政府和軍隊有權先對台灣採取行動,然後再向全國人大報告。如此使得該法變成對台動武的法律條文,或所謂的戰爭授權法,可以說中國透過法律的形式而有對台動武的更具體、更有形的金箍咒。 最後,中國並非法治國家,中國是否動武與其軍事實力有關,而非台灣是否跨越紅線的問題,台灣要避免兩岸戰爭,只有增強國防與心防能力,使中國了解到開戰的代價過高,而非小心翼翼地擔心被打,如此將反而鼓舞中國早日動武。 五、台灣如何凝聚內部共識,並爭取國際社會的支持,以抗衡中國犯台的野心。 中國制定反國家分裂法不僅想拘束台灣的行為,同時也想嚇阻各國對台灣的支持。「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用意在片面定義台海現狀及兩岸關係,並以台灣是中國內政問題的概念,要求其他國家不能干涉台灣問題。某種程度上,中國這樣的不當作法,將會改變、甚至剝奪美國對兩岸關係的定義權。反分裂法可視為中國軍方鷹派強勢威脅下的產物,一旦立法完成等於是給予中國鷹派一張空白支票,讓他們可自行定義台海現狀,自行定義違法的行為,可以進行制裁,甚至是武力攻台。此點對兩岸關係絕對是一項片面改變現狀的行為,對台灣也是一項嚴重挑釁行為,台灣應告訴國際社會此法完全違反國際法,應共同設法予以反制,不可為國際社會建立惡例。

史明心靈世界初探—追溯一個台灣民族主義者的形成過程

鄭光勛◎英國Warwick大學研究生、台灣國際研究會員 一般以為史明是極端的左派,因出於對共產主義的恐懼與知識上的無知卻對這一位畢生為台灣人反帝國主義與反殖民主義解放而努力的老人予以無端的污衊。英國學者卻在與史明愉快交談以後離去。在回途筆者問費迪南教授為何史明虛心問他對台灣有何建議時沒有表達他的問題,他卻謙虛告訴我如此傑出人物我們的觀點微不足道。最讓筆者印象深刻是當論到中共的經濟發展造成社會上階級衝突時,史明指出中共的階級問題早在1940年代就存在。並指出黨與軍的待遇遠高於一般人。這是英國學者沒想到的。 彼得‧費迪南教授是筆者指導教授,曾任英國皇家國際關係學會東亞研究的主任。專攻共產政權與民主化理論,對於中共、蘇聯與前東歐政權有重要研究。相較於國內史明何以讓外國學者尊敬。筆者要指出他在早稻田大學時代受過完整的政治學與政治經濟學訓練。他擁有完整現代知識基礎卻是大家所忽略的。這一些現代知識是國際共同的語言,再加上個人努力產出觀點。自然得到尊敬。 獨台會以實踐替代一切 史明返台後成立的車隊遊台北與環島也十個年頭了。他與他的獨台會成員一直在鼓吹台灣民族主義,同時以實踐替代一切,然台灣有良心知識分子與大眾卻一再為依附外來政權的利益集團與投機者所否定。 在1918年的國際關係裡歐洲是世界的舞台,威爾遜的民族自決是鼓勵了亞非殖民地解放運動。國際間的民族解放運動鼓舞了台灣人。在釵h殖民地的覺醒是等到二次大戰後,但台灣則較早。原因是現代化比任何亞洲諸民族都早的結果。張炎憲指出在《日本警察沿革誌》裡提到1920年代的台灣文化協會其最終目的是追求獨立。 黃昭堂指出日本人的殖民主義式現代化讓台灣社會經濟發展與識字率僅次於日本。但是台灣的知識分子透過日文了解世界與中國。這讓台灣人形成共同意識有特別的幫助。也就是說台灣人的政治訴求提升了,以全島人民為思考,同時也有國際觀。台灣文化協會是一個開始,是受漢文與受日語知識分子們的聯合產物。以後產生左派的勞工運動與民族主義運動。史明的母親是出進士舉人的士族家族。父親更是台灣文化協會的活躍知識份子,目睹父親與台灣文化協會的菁英們的所作所為,很自然的站在台灣人的立場去思考問題。然殖民地的解放不是只有獨立問題還有經濟剝削與階級問題。這也是今日的南北問題。這也是史明特別關心的。 用心保存台灣歷史記憶 史明的「台灣人的四百年史」與「王育德博士的台灣-苦悶的歷史」是台灣史的經典之作。很可惜王博士已逝。我們無法由王博士處知道過去的台灣與他諸多論點。史明目前身體硬朗。坦白說台灣人的四百年史的資料豐富,但是作者的主要觀點易被龐大資料打散。這正是困難所在的地方,現在釵h資料收集不易,他為了替台灣人保存台灣人歷史與歷史記憶用了釵h心。但瑕不掩瑜!史明對於釵h概念與用字極其用心,力求精確。例如日人將物質論(materialism)譯為唯物論。台灣目前流行將從屬理論(Independencetheory)譯為倚賴理論,事實上,那是一種剝削關係非依賴關係。不精確使用易誤導我們理解理論。釵h人望文生義不求原意則有害於我們了解事實。這一點,筆者學到釵h。 有人以為史明是以漢人的種族中心主義在看台灣問題,我個人以為那是誤解,因為馬派學者基本上是反對種族主義,此外史明的觀點關係到現代化問題。在國際關係與社會科學理論裡可以分國家中心論(state-centralism)與社會中心論(society-centralism)國家中心論是以韋伯為代表人物,社會中心論是以馬克思為代表人物。這兩者是以國家或以社會為主去看發展與分析問題,並不是就否定國家與社會的重要性。很明顯的,史明是採社會中心論在看台灣。為此我問了史明以釐清問題。 終結外來殖民剝削體制 史明說台灣現代社會形成與西方重商主義、資本主義與殖民主義有莫大關係,西方重商主義、資本主義與殖民主義是西方式現代化的一部分。殖民主義經濟是一種超額剝削體制。這就是社會階級矛盾與民族矛盾的根源。早先,西方誘騙漢人來台作農奴。然這竟是形成今日台灣開始。時至今日,殖民經濟關係仍然存在。國民黨佔領台灣時接收這一殖民地剝削體制,台灣人沒有自己國家,所以只有用社會中心論。台灣人在這四百年遇到四種不同類型外來政權。職是之故,台灣人需要民族國家的同時也要社會革命。

教宗殯葬彌撒有感

邱垂亮◎前總統府國策顧問 天主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辭世,不僅引起十多億天主教徒如喪考妣的悲痛,全世界的人,不分宗教信仰、種族、文化、貧富、出生地、政治制度的不同,都感覺失去了一位令人敬佩的人道主義者,這個動蕩不安的塵世失去了一股穩定人心的清流、一個穩固道德標準的重心。我們都因他老人家的去世變得更徬徨無助,心靈更感寂寞。 不過,幾百萬來自世界各個角落的平民百姓湧向梵蒂岡,排隊十幾個小時就是要見到教宗最後一面,二百多位世界各國的領袖趕去梵蒂岡參加教宗的葬禮彌撒,讓這個教宗的儀式成為人類有始以來最隆重、莊嚴的葬典,大概連正步向天堂的若望保祿二世都沒想到。 這兩天看教宗的葬禮,從台灣世俗、尤其政治的庸俗角度來看,我這個愛台灣的凡夫看得倒真是五味雜陳,感慨萬千。首先,看到第一位趕到梵蒂岡的美國總統布希,在葬禮前的一個彌撒上,和他的夫人坐在教堂裡低頭祈禱,旁邊坐著的是他的父親前總統老布希,老布希旁則是打敗老布希的前總統柯林頓。三個朝野政黨不同的總統和前總統坐在一起做彌撒,平凡卻也偉大,令我想起台灣的阿扁總統正匆匆忙忙趕飛機趕去參加教宗葬禮,也是台灣總統第一次以國家元首身分去梵蒂岡、去歐洲,多麼難能可貴,但在野黨黨主席連戰正摩拳擦掌,要赴正武力威脅台灣的敵國中國做﹃和平之旅﹄,明顯在破壞台灣的國家主權、出賣台灣的國家利益。真讓台灣人民看得痛心、氣結,情何以堪。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是一位重視人權、支持自由民主的政教領袖,他畢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引發東歐、尤其波蘭共產主義的崩潰。雖然中國有千萬天主教徒,梵蒂岡非常需要、希望能派任主教、神父到中國傳教,但因中國共產政權不准,甚至迫害教徒,把主教關入牢獄,若望保祿二世終生沒有與台灣斷交,與中國建交。他死後梵蒂岡還禮數做到,邀請台灣總統阿扁前往參加葬禮,與台灣無邦交的義大利也從善如流,不理中國抗議,讓阿扁以國家元首身分入境。 北京因而大怒,馬上宣佈不派代表團去梵蒂岡致哀,並立即取消原訂組團前往的大陸天主教愛國會的行程,中國甚至要求美國等幾個主要國家領導人,不要和陳水扁會面。在此教宗殯葬彌撒的純淨、神聖場合,北京諸公做出如是小氣、幼稚、無禮的動作,實在令人啼笑皆非,不知這個千年文化、文明古國的泱泱大國風範在哪裡。 同時,另一個惡名昭彰的獨裁者,津巴布維的總統姆加貝,卻不顧歐盟的旅行禁令、義大利政府的不歡迎、不給入境簽証,硬闖關,不速之客地直飛羅馬,就是要出席教宗的葬禮彌撒。當然,在此神聖時刻,羅馬也不好意思把他原機遣返。 一樣令人啼笑皆非。但是,姆加貝與胡錦濤對比,我滿感歷史黑色喜劇、不知該笑該哭的尷尬心情之餘,還是覺得姆總統比胡主席高貴、可愛。當然,我最高興的是阿扁總統十九小時的梵蒂岡「和平與追思」之旅,如從天降,好人(國)有好報,真是天佑台灣!

鄭南榕與新國家運動

台獨聯盟副主席 鄭南榕在16年前的今天,以犧牲自己的身軀,目的不只是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如果只是爭取言論自由,他可像以往打破雜誌被查禁沒收次數的世界紀錄,用換雜誌名稱及發行人繼續奮鬥。不必以自焚殉道的悲壯方式,捨棄親人好友離開人世。 因為言論自由固然是重要的基本人權,但它是手段,不是目的。尤其是最受限制及迫害的言論,乃是對改變政治的人事與制度為目的之主張。從228事件、白色恐怖、美麗島事件的政治迫害,可以明顯看出獨裁專制的政權,是針對其言論的目的,而非言論自由本身。在戒嚴時代、人民可以海闊天空大談風花雪月,談情說愛,或是生財之道,均有言論自由而無任何危險可言。 然而,南榕殉道的起因,是刊載許世楷博士的台灣新憲法,而被國民黨當局以叛亂罪法辦。他膽敢冒險,以最受忌諱的台獨言論,不是單單為言論自由而已。這可以由他與黃華等同志發起「新國家運動」的過程,足證他不是徒言而不行,也是以建立台灣新國家為目的而赴湯蹈火,用真正不怕死的行動以明其志。今日我們追思南榕,以自由之愛為題,必須包含對台灣之愛。聖經記載:「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南榕愛台灣,要建立名實相副的獨立自由的新國家,這才是他真正的遺志。 如果南榕今日仍在世,他必然不會再辦已有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刊物,而是繼續他的新國家運動。面對不再是國內政權的迫害,而是國外中國日益加劇的武力威脅。以他不怕死的精神及行動,必使一提台獨,就怕中國武力犯台的人無地自容,尤其對投奔敵營,損害國格尊嚴,或怕死而作違背良心之論,置台灣人民的尊嚴及安全於度外之輩,必甚為不齒與憤怒。 台灣從未受中國的統治,擁有自己的土地、人民、政府及軍隊,並由與中國無關之台灣人民直接選舉代表國家元首的總統,以及代表全國民意的立法委員,實已有獨立主權的事實。但是在國際上卻仍得不到正式全面的法理上獨立國家的名位。尤其,自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以2758號決議,已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國際法地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而代之。以致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成為國際不承認的虛有國名,至今尚非名正言順的新國家。 今日我們紀念南榕,最有意義的,除了繼續維護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為台灣永不改變的基本人權外,更要完成他的遺志,也是台灣人的共同願望,要建立免於外來政權統治的新國家,永遠脫離中國的威脅及併吞。否則不但不能建立新國家,也將失去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因此,將舊有且已名存實亡的「中華民國」,建立新而獨立、名副其實的「台灣國」,以慰南榕在天之靈,使台灣人民真正出頭天。

誰不懂台灣歷史

侯榮邦 手護台灣大聯盟二十一日舉行「面對國家迫切的危機堅決反對連宋聯共賣台──李前總統暨台灣百社共同記者會」,李登輝前總統致詞時強調台灣絕不是中國的領土並嚴辭批判連宋聯共賣台的行徑。 宋楚瑜表示,李登輝聲稱台灣過去的歷史中,從來不屬於中國的一部份,如果台灣從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為何在一八九五年戰爭中被割讓給日本。八年抗戰打敗之後日本投降將台灣歸還中國。他說,李登輝沒有唸台灣過去的歷史,他會原諒李登輝。 其實恰好相反,沒有唸台灣過去的歷史是宋楚瑜本人而不是李登輝。讓筆者簡要說明: 一、孫文當年革命的口號是「驅逐韃虜恢復中華」,所謂韃虜是指包含滿清(滿族)而言,也是孫文欲驅逐的對象。一八九五年日清甲午戰爭戰敗後,清朝割讓台灣給日本。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日本對聯合國投降文書簽署當天,聯合國最高司令官麥克阿瑟元帥發出一般命令第一號指定在亞洲的日本軍應投降的對象,依據該命令,蔣介石軍接受日本軍的投降,佔領台灣(包括澎湖島)。 如蘇聯佔領滿州,美軍佔領日本本土也都是根據一般命令第一號。那只不過是暫時性的佔領而已,好像滿州不成為蘇聯的領土,日本不成為美國的領土一樣,台灣也不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 二、蔣介石佔領台灣後,以開羅宣言為依據,宣佈台灣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但開羅宣言僅是一九四三年二次大戰中,羅斯福、邱吉爾、蔣介石三人在開羅會談後對媒體發表的稿件,那既不是條約,也不是共同公報,更沒有三人的簽名,當然不具國際法上任何效力。 三、凡戰爭後的領土變更,原則上依據和平條約的規定。一九五一年在舊金山與日本締結的和平條約,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島的領土主權,但是沒有言及其歸屬哪一國家。依據舊金山和平條約,台灣、澎湖島成為國際法上地位未定的狀態,這是包括美國、英國、日本等多數主要國家的公式見解。 因此國際法認為不擁有領土的中華民國,當然不具備國際法上主權國家的條件。屬於福建省的金門、馬祖兩島現在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所以也有人說「中華民國是金馬國」,但是這兩島卻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內,所以「金馬國」也無法被承認為主權國家,自不待言。

如果我是連戰

侯榮邦◎台獨聯盟財務長 四月二十六日早晨六時起床,全程赴中正機場「歡送」連戰返回中國。回台北車中腦海裡不禁浮現數不清的影像與雜感,其中令我受到最大衝擊與痛心的是在出境航站發生暴力流血事件,在近距離目擊失控的群眾大打出手時,竟然聽到有人用中國語重覆喊叫「台灣人打死!」,為什麼善良的台灣人非被野蠻的中國人打死不可?戰後已近六十年,飲台灣水,吃台灣米長大的中國人應該感謝台灣人還來不及,為什麼可以如此無法無天呢? 無論要歸責藍綠誰是誰非,歸根到底,其元兇就是聯共賣台的連戰。國際機場是國家的大門口,很遺憾的是在這裡演出全武鬥,國格與尊嚴遭受莫大的傷害。 睽違六十年之久,連戰二十六日終於在南京踏上中國的土地,他對前來接機的國台辦主任陳雲林等人以感性又親密的口吻說「相見恨晚……」。當地媒體形容連戰受到的安全保護是屬於「特級」,規格甚至超過國家元首,又當地的安全人員指出,過去只有古巴總統卡斯楚訪問中國時才享有如此待遇,不過這是中國一貫的統戰伎倆不足為奇。 連戰祖母連橫夫人是中國人,母親連震東夫人也是中國人,他的夫人連方瑀也是中國人,我想他家族的日常生活裡諒必使用中國語言,難怪他對台灣的感情淡薄。連戰幾年前在旅美途中曾經公開說「感謝上帝賜我為純種的中國人」,可見他認同中國,對中國有深厚的感情,心目中的祖國。如果我是連戰,會感謝上帝讓我有此機會踏上中國土地,投入祖國溫暖的懷抱,當名符其實的中國人。 連戰一生蒙其祖、父的庇蔭,一路走來,一帆風順,官運亨通,曾官拜外交部長、行政院長、副總統,而且家財萬貫。如果我是連戰,會順此機會擁抱心目中的祖國、度榮華富貴的一生。 連戰遠在留美期間,要從美國回歸祖國易如反掌,大可不必相隔數十年後才感嘆「相見恨晚」。連戰在當副總統期間屢次出訪邦交國也不可能接受如上述高規格的禮遇,雖然沒當過總統,但這次回到祖國,接受超總統級的禮遇,應該可以滿足了吧! 連戰一生夢想當總統,兩度挑戰陳水扁,惟單打獨鬥也罷,搭檔聯手也罷,兩度成為陳水扁的手下敗將。或陶s戰想做第三度的挑戰,但是二○○八年他已經是七十三歲的老翁,有氣無力,勝算微乎其微。如果我是連戰,會全家回歸祖國,含飴弄孫,安享餘年,不亦樂乎。

嚴厲譴責連戰聯共賣台的罪行

一、中國長久以來一直企圖併吞台灣,尤其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國力強大,不斷擴大軍備,如今部署瞄準台灣的飛彈已達七百餘枚之多,其對台灣的領土野心昭然若揭。連戰漠視以上事實,不惜犧牲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以換取新殖民主子的歡心,令人悲憤! 二、連胡會談後發布的「新聞公報」上,連戰明知其在野身分,竟然和胡錦濤達成堅持「一中」架構的「92共識」,顯然逾越其身分與分際至為嚴重,國人斷難接受。尤甚者,連戰在北京大學演講時不但批評台灣的民主為「民粹」,更表示在「聯共制台」下應加一個「獨」字,成為「聯共制台獨」;言下之意,就是國民黨將聯合中國共產黨共同「箝制」、「壓制」甚至「誅滅」多數渴望建立屬於台灣人自己國家的願望。 三、台灣自古不屬中國,惟中國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已掌握軍權的胡錦濤授權人民解放軍隨時隨地以武力併吞台灣,未來將直接侵害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的生命與財產。中國亦罔顧美日等國際間要求台海問題和平解決的共同願望,明目張膽違背聯合國憲章與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惟胡連會談中連戰竟然隻字未提,明顯出賣台灣的利益,將為全體台灣人民所唾棄。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 黃 昭 堂 2005年5月3日

憲改想像的謎思

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再不到一個月就要進行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的選舉,以便複決去年立法院匆匆通過的修憲案。然而,根據最新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竟有過半的選民不知道有這一回事;更令人擔憂的是,既然此回國代選舉改採選黨不選人,卻有高達八成的受訪者並不清楚政黨的憲改立場,那麼,究竟要老百姓如何投下神聖的一票? 照說,憲改除了有化解當前憲政體制窒礙難行困境的必要性以外,更重要的是,要透過人民參與的過程,想辦法凝聚國民意識,讓原本是鬆散的一群人,願意結晶成為相信此此是福禍與共的共同體。可惜,在朝野兩大黨急欲以國會改造之名、來達到聯合壟斷政黨政治之時,支持者並不被允許\有想像的空間。 其實,民間團體本應該有振聾發瞶的社會責任,大部分的人卻在歷史的緊要關頭,以直覺來應付了事。首先,對於一些強調將憲改當作運動的團體來說,憲法的內容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讓人民了解制憲、以及正名的重要性,因此,憲政體制的內容就不用過於重視;問題是,如果沒有好的產品,一流的行銷也不過是騙人的技倆。更何況,所謂的運動並非等同於大規模的街頭動員,而是要大家真正能體會憲改的癥結、以及迫切性,否則,除了政黨對於護盤的工具性考量以外,百姓怎麼會對於憲法有刻骨銘心的情感? 去年,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以「誠信」要求各黨實踐上屆立委選舉的「國會減半」諾言,也讓社運界找到思考怠惰的藉口。原本,國會席次越少、對於大黨越是有利,民進黨與國民黨自見獵心喜,自是從善如流;台聯黨與親民黨選前不敢背著反改革的惡名,立委選後才來發聲,卻又被懷疑只是著眼於自己的生存,似乎又缺乏激起討論風潮的正當性。 如果要以憲改來帶動國會改造,至少要兼顧立法效率、以及國會的代表性兩大目標。儘管社會普遍認為國會是國家亂源之一,不過,除了媒體所呈現的印象式評價,病痾何在,尚未有較持平而全盤性的論斷。因此,一旦國會的席次減半,很難保證不會劣幣除良幣的情況出現,而立委的問政品質、或是出席率,也沒有自動會提高的道理。至於委員會的運作會,恐怕會人數不足運用而左支右絀、更不用說專業化的培養。 更弔詭的是,雖然我們不滿意立法院的表現,卻又無形中賦予加倍個別委員的權力,邏輯何在?同樣令人質疑的是,在未經充分討論的情形下,政黨要求以包裹表決的方式來通過憲改提案,那麼,在複決權被實質剝奪的情形下,國大只不過是立法院的圖章罷了。乾脆政黨協商算了,頂多挑燈月戰一個晚上就可以完工,又何必勞民傷財開議一個月? 令人納悶的是,既然陳水扁總統答應在明年作全盤的憲改工程,那麼,除了廢國大以鞏固立法院、以及剝奪選民創制權的公投以外,究竟此回修憲的意義何在?最令人擔憂的是,當社運人士被納入政黨代表之際,民間的自主聲音又安在? 本文原載中國時報2005年4月18日

由集體記憶到族群和解

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由於國共之間的一笑泯恩仇,南非黑人主教屠圖的名言「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如雷灌頂,讓我們相信和平的建構似乎是近在眼前。然而,在國內的機場流血事件中,政治人物「血債血還」的警語,我們看到的卻是彷彿無法化解的深仇大恨。 台灣內部的政治衝突,表面上是朝野政黨因為總統大選所帶來的恩怨與對立,進而投射在大家對於國家定位南轅北轍的看法,然而,真正治絲而棼是社會結構中的族群分歧。弔詭的是,藍綠陣營對於國家病痾的診斷竟然相同,也就是強調百姓在國家認同上面的歧見,卻對族群之間的齟齬諱醫忌疾,特別是本省與外省這個面向的張力。如果我們不願嘗試著去了解族群認同與國家認同之間糾纏不清的恩怨情仇,任何企圖消除差異的措施都是枉然的。 儘管在日常生活裡頭,省籍的標籤並不明顯構成教育、就業、或是升遷的障礙,甚至於,通婚的例子也越來越多,不過,彼此之間的關係卻仍然談不上和諧,一旦面臨重大國家議題,立即又立場壁壘分明、甚至於是衝突一觸即發。其實,雙方除了是為政治權力、經濟資源、以及社會地位的分配而焦慮,更是為了認同的定義在作防衛性的競爭,尤其是對於歷史記憶、或是失憶的角力。 對於外省族群來說,若非日本入侵中國,就不會有中共的俟機坐大,更不會有國破家亡的集體經驗。因此,如果我們如果從國家戰略的角度著眼,決定要透過美日安保來捍衛台灣的安全,政府就有出面撫慰外省人的心靈創傷;同樣地,本省人儘管對於日本人沒有強烈的恨意,如果願意把外省人當作同胞,也許\會有更體貼而細膩的作為。 相對地,對於本省族群來說,滿清政府在甲午戰敗後割讓台灣給日本作殖民地,這種被生父母活生生賣掉的無奈記憶,恐怕是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有所消逝的。然而,如果外省菁英如果動輒以「日本皇民」視之,好像台灣人在那半個世紀是心甘情願的當二等公民,情何以堪?其實,台灣人對於祖國的幻滅,並非日本人的皇民化政策奏效,而是國民黨統治讓本地人開始有「為何同胞比異族更壞」的困惑。如果外省族群都可以接受與逼其妻離子散的中共握手言歡,何不試著去進入本省人的內心深處? 如果說和解的前提是真相的話,那麼,寬恕的前提就是加害者必須向被害著要求諒解。問題是,在族群的歷史糾結當中,癥結往往在只看到一付無辜狀的旁觀者,卻找不到加害者,甚至於,彼此都認為自己才是被害著;此時,形式上的和約當然不會給受害者帶來療傷止痛的效果,而加害者的罪惡感也無法真正獲得救贖。 時間或許\可以化解一且,不過,在相互猜忌的情況下,時間也可能是腐蝕人心的穿腸毒藥。如果大家真的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意願,除了要先努力接受對方的記憶以外,或許\應該開始認真考慮,是否我們已經成熟到可以聆聽對方的疏離、不滿、以及憤怒? 本文原載《中國時報》2005/05/02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新聞稿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布的「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其內容果然不是概括性法律,而是充滿侵略性的戰爭授權法。中國假立法之名、行侵略之實的舉動,已成為國際社會眾目所視的對象,各國紛紛認為這是破壞台海和平的舉動,美國國務院更明確表態希望中國三思。 綜觀「反分裂國家法」的內容,通篇文字充滿邏輯謬誤與情緒用語,根本不符合定義嚴謹、概念明確的立法規格。中國口口聲聲指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然而既未合併,何來的「分裂」?尤有甚者,中國明目張膽地設定三個「採取非和平方式」的要件,更授權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自由決定,從而不論是積極主張制憲正名的獨派,或是所謂的「維持現狀派」,中國都可以利用空白委任的寬鬆標準,恣意擴張解釋是否達到「採取非和平方式」的界限;如此一來,除了極少數的統派之外,維持現狀也將變成廣義的獨派,成為中國討伐的對象。 國家法」嚴重背離史實、法理和政治現狀,充分顯示這是一部自欺但欺不了人的法律,充其量只能滿足北京政權意淫式的幻想罷了!這個道理淺顯易懂,台灣身為「反分裂國家法」意圖染指的對象,絕無默不作聲的道理!所以,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先生宣布將於3月26日舉辦「民主和平護台灣」五十萬人大遊行,強調「這不是權位的爭奪,而是保命、保家園、保民主自由的最後機會」,並有意邀請朝野政黨領袖參與。對於蘇主席的呼籲和動員,本聯盟作為長期追求台灣獨立的實踐者,當然全力支持! 扁宋會簽署的十點聯合聲明,不惜犧牲建黨精神,如今卻換來中國軟土深掘的惡果,殊值執政黨深思。值此遭逢外患的困阨時局,執政黨願意回歸台灣主體性的基本立場,為了保護家園而奮鬥,本聯盟絕對力挺到底!並呼籲全國二千三百萬同胞捐棄成見,不分族群和黨派,全力支持正名、制憲、公投和加入聯合國的主張,台灣才能履險為夷,邁向正常化國家的坦途。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 黃昭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