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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及刊物


2026-04-27

2026 白色恐怖記憶影展—校園串連

號召大學校園與社會場域自主放映白色恐怖相關影片並舉辦映後座談,透過影像、討論與行動串連,喚起社會對歷史記憶與民主價值的關注。
2005-03-10

台灣萬里長城

邱思昱 一、以登陸的困難性作為主軸 北越面對南越,承受美國超越第二次世界大戰對德和對日轟炸總額的轟炸量仍能擊潰南越逐出美軍,除了心理戰引燃美國等反戰怒火,胡志明小徑地下密如蛛網的坑道奶ㄔi沒。台灣面對中國,宜學習北越,別在攻擊性武器上激起中國官民的無限戰意,重蹈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潛艇襲擊援英商船與日本偷襲珍珠港引來美國參戰與無限轟炸的覆轍,而應在海峽特性上效法北越,以登陸的困難性作為主軸;一旦中國登陸成問題,別說入侵佔領,恐怕敵視都不至於,因為中國需要符合中國的台灣企管、技術與資金,台灣則可另闢東南亞為加工出口區,並享有中國受到管制的美日高科技。 二、台灣的危機 那麼登陸的困難性到底在那裡?在台灣海峽的寬度,使中國的載具受限,幾百萬大軍被迫分批登陸,而登陸海灘又受限於載具特性,只能選擇毫無掩護、易受攻擊的平坦沙灘,所以中國軍為了減輕登陸的困難程度,將在掌握制空權以後掌握制海權,並在登陸前炸毀登陸海灘南北河川上所有的橋樑以阻絕台軍的支援;侵略的一方除享有登陸點的選擇以外,也享有時間點的選擇;例如911前後美國的態度就不同,美國總統選舉,甚至於季辛吉之類策士的出現都足以影響美國的態度,再加上以前不但有馬歇爾放棄蔣介石季辛吉放棄南越的前車之鑑,更有以主要戰領權身份把琉球群島當聖誕禮物送給日本的前車之鑑,難保不再放棄台灣,以主要佔領權身份把台灣送給中國;根據何瑞元的論述: 美國對台灣有處分權,上海公報便完成舊金山和平條約所沒有指定之「收受國」手續,此公報很技巧地把台灣放在一個「航道」上,將來務必與中國合併。美國歷任總統與國務卿反對涉及台獨之公投、不贊成台灣新憲法論及主權、領土、國號……等問題,這種種策略只是要促使台灣與中國好好談判,台灣便可以早一點與中國合併。美軍政府並未結束,必須瞭解到美國係屬戰後台灣地區主要佔領權(參考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3條)、對台灣有處分權(參考該條約第4b條)‧‧‧,(何瑞元,2004) 所以台灣只好作最壞的打算,才能渡過最困難的時刻,並因為有安渡最困難時刻的準備和能力,而使中國放棄侵略,改採拉攏,連帶使美國等友國敢於友台並放心投資台灣。 三、台灣唯一的生機 台灣最壞的打算是,美國再度出賣台灣,中國發動太空磁爆飛彈等突襲以後,掌握制空制海權,摧毀登陸海灘南北河川上任何橋樑,並在發現台軍有任何渡河行動時以空優殲滅之,等到中國成扔n陸海灘並集結足夠軍力以後,即可迫使台灣政府投降,所以台灣唯一的生機是趕緊在中國軍發動登陸戰之前建好台灣的萬里長城,並全力發展車載及肩射型防空火箭,再配以自走砲坦克等反登陸武器的自製,平時外銷攤平成本戰前全力增產儲備, 四、台灣的萬里長城 台灣的萬里長城集中國長城和北越胡志明小徑下無數地下坑道之長,審度海峽兩岸地理人文,兼顧台美中關係,足以媲美中國長城世代防禦匈奴和北越胡志明小徑下無數地下坑道為北越取得最後勝利的效益,使台灣得以長期免於中國登陸威脅並因而化敵為友成為中國最佳新體制實驗場與全球入中最佳媒介。 五、台灣的萬里長城以稜線為主軸 由於河流不可能成圈,所以台灣島上任一稜線都不必跨越任何河流便能循稜線到達臺灣的任何海岸,就是此一特徵足以使中國在登陸前炸毀登陸海灘南北河川上所有的橋樑以阻絕台軍支援化為泡影,因為台灣只需沿稜線建築公路,便可在中國登陸時,把全台兵力循稜線公路齊聚中國軍所登陸的海灘,就算中國軍有能力摧毀車載防空火箭,肩射型防空火箭卻可隱藏於樹下或任何掩飾中,只要掌握登陸海灘制空權,分批登陸的中國軍便成了集結全台兵力台軍的活靶! 六、山路常循稜線的原因 山區崎嶇不平,只有河谷與稜線有帶狀平坦地形,河谷帶狀平坦地形來自淤積,稜線帶狀平坦地形來自古淤積地隆起後雨水沖刷殘存之古淤積地,就算稜線本身也遭受雨水沖刷,由於稜線遭受到的雨水沖刷水量最少,水流速度最小,所以相較於稜線兩旁斜坡遭受到的雨水沖刷程度最為輕微,因此就算稜線帶狀平坦地形已遭蝕刻,蝕刻程度也比稜線兩旁斜坡遭受到的蝕刻程度輕微,這就是山路常循稜線的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稜線山路遭受到的雨蝕最輕,所以最易維護;原因之三,是可以避開順向平行坡的問題: 七、順向平行坡 所謂順向平行坡,就是不透水層與地表平行的山坡地,每當雨水滲入透水層抵達不透水層以後,便循不透水層表面流下,且愈聚愈多,也就是愈低凹匯聚的雨水愈多,並把不透水層表面的泥土沖刷掉,使得透水層與不透水層之間產生空隙,且愈低凹空隙愈大,一旦開路鏟除透水層土方,路基上方透水層便有可能順著與不透水層之間的空隙滑落,特別是在豪雨或地震的時候,這就是每當豪雨或地震的時候,山路便處處崩塌而柔腸寸斷的原因,而且愈低凹崩塌愈嚴重,而以深谷中的中橫谷關德基段最嚴重,以接近稜線的清境武嶺段最輕微,所以稜線除可闢建公路以外,也可闢建房屋,但稜線以外的山路,都應禁止。 八、國土復育 行政院會在內閣總辭前夕通過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將國土依環境生態特性、所需保護的程度,畫分為海拔1500公尺以上的高海拔山區、海拔500至1500公尺的中海拔山區、海拔100至500公尺的低海拔山區、河川區域、海岸地區、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以及離島,施行寬嚴不同的管理措施,立意雖然很好,卻不宜以高度區分管理,而應以坡度、凹槽匯流程度以及地質條件等區分管理。由於濕地是生命生產力最高的地方,河川區域、海岸地區都不宜與水爭地,就算要開路,也應採淺橋方式,以免阻隔生物的親水機會,且只野芮A觀光,不釧w居,倒是河階地,可由稜線公路以纜車連繫,闢建觀光休閒渡假村。 九、 坡度太大稜線的克服 稜線公路最困難的地方在坡度太大,坡度太大的稜線有幾種方式減緩行車困難: 一、 蛇行。 二、 沿側坡爬升。 三、 繞過山峰抵達下一處鞍部。 十、立體交流道的設計 立體交流道與橋樑同為戰時最易被摧毀導致交通中斷的目標,所以立體交流道都應由山洞方式完成,遇到無法由山洞方式完成的高速公路或公路時,高速公路或公路分隔島應採活動方式以利迂迴。 十一、稜線公路車流量太大時的拓寬 稜線寬度不足而稜線公路車流量太大時,可另築橋式公路以免破壞水土並減低起伏或彎曲程度,但與稜線公路立體交流時,仍不能有易被摧毀導致稜線公路交通中斷的地方,也就是仍須遵循稜線公路立體交流道的方式設計,以維持稜線公路起碼雙線道的暢行無阻。 十二、台灣萬里長城與盲腸稜線 稜線公路的籌建,以反登陸為第一要務,所以兩端都通海岸的稜線才需籌建公路,建好以後也才能叫台灣萬里長城;盲腸稜線,也就是只有一端通海,另端被河流切斷的稜線就不需籌建公路,但若純由觀光休閒旅遊甚至於居住仍值得籌建公路的話,當然盲腸稜線也可以籌建公路,只是不但不必由國防部出錢,還可由政府籌建公路後標售兩旁零碎稜線所得支援台灣萬里長城的持續籌建,因為沒有已建好的台灣萬里長城就沒有盲腸稜線公路,而盲腸稜線公路也需由已建好的台灣萬里長城進出,但盲腸稜線公路優先順序應在台灣萬里長城之後,且台灣萬里長城兩旁都應禁建,以免礙及拓寬並預留軍事用途,只有不礙拓寬且無軍事用途的零碎稜線可由國防部標售。 十三、台灣萬里長城優先籌建的路線 台灣萬里長城優先籌建路線的選擇也應善加考量,考量的因素大略如下: (一)「斬首」的防範和首都的保衛: 1. 在五指山佈署反空降部隊,可由稜線公路直達劍潭山,有效保護總統官邸與衡山指揮所。 2. 竹子山高達千米,突出陽明山群北方,是雷達和防空飛彈的理想陣地。 3. 觀音山高六百米,俯瞰關渡以下淡水河、台北港和林口台地,地質適合地下化,平時是雷達和防空飛彈的理想陣地,戰時還可進一步成為自走砲甚至於坦克的防空洞。 4. 由高雄港到桃園台地的稜線公路是貫穿南北的台灣萬里長城幹線,其他支線都由此幹線分出,所以戰時可由全島調集軍力到桃園台地,並由鶯歌溪、南崁溪、塔寮坑溪之間的龜山半嶺鞍部上林口台地進出觀音山地下陣地,全力防衛俯瞰台北盆地的林口台地。林口台地地勢平坦,如果被敵軍佔領,只用自走砲就足以摧毀台北城,所以觀音山地下陣地應在朝台北盆地方向有另一進出口,以便台灣萬里長城幹線上林口路線被敵軍切斷時,得以由基隆、蘇澳或花蓮等港口進口美國軍火支援,或由台灣萬里長城北海岸支線支援,但必須克服淡水等河流橋樑被摧毀的困擾。台灣萬里長城幹線,是由鳳山沿旗山溪西側稜線北上到阿里山南方沿稜線東折經塔塔加鞍部、玉山、八通關、秀姑巒山後沿中央山脈稜線北上經奇萊山、武嶺、合歡山、大禹嶺、南湖大山東峰後沿稜線西折經思源隘口、喀拉業山、大霸尖山、檜山後沿稜線北折經佐藤山、霞山、李棟山、石門水庫南岸的石牛山後沿稜線西折到石門水庫大壩西側的高種山,台灣萬里長城北海岸支線是由喀拉業山沿稜線到大溪山西折沿北海岸稜線經基隆港、五指山、陽明山下關渡。 (二) 空港海港的防守: 1. 木馬式非台灣萬里長城所能防範,故空港海港和總統官邸與衡山指揮所一樣,都須平時如戰時,常駐重兵防範任何方式的突襲。 2. 正規大舉入侵,有賴空港海港的奪取,故空港海港的支援稜線公路,是台灣萬里長城考量優先籌建路線的因素。附圖為針對北中南三大海港、總統官邸與衡山指揮所以及軍用民用空港考量優先籌建路線的台灣萬里長城。(內政部,1981)(邱思昱,2004) 參考資料: 內政部地政司聯勤總部測量暑。1981。《中華民國台灣區地圖集》。台北:幼獅。 何瑞元。2004。〈舊金山和平條約與三個論述〉,《共和國》,39期。 邱思昱。2004。〈永續山,永續路,永續台灣人的山與路〉收於『2004年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55-62。
2005-03-08

和平權的基礎與實踐

和平權的基礎與實踐 註1 謝若蘭 (東華大學民族文化學系) “You got to look at things with the eye in your heart, not with the eye in your head. ” Lame Deer註2 近年來國內的和平與人權教育漸漸開始推動,而和平權一詞更成為國人耳熟能詳的口號。但究竟和平權的意涵及所建立的基礎為何?其具體實踐的理論及方法論何在等等,應是從事人權教育暨工作者必須要釐清的。再者,藉由互動性對話來達成建構性的合作機制,使國內的和平權之價值有效推廣及舉體實踐,來真正落實人權架構下的和平觀。 本文將就和平權的基礎談起,並以集體權為中心價值來探討當今和平權所面臨的相關議題,最後以原住民與女性的觀點提出和平實踐來做結論。 國際人權公約與和平 “In order to promote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to achieve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by the acceptance of obligations not to resort to war, by the prescription […]
2005-03-07

大和解背後的眼淚

立委選舉之後,朝野之間的和解,原本合乎社會大眾的期待。然而,由於扁宋會所簽定的十點共識,與陳水扁總統選舉前對綠營選民的承諾有相當的差距,選民不僅對於阿扁個人的誠信有強烈的質疑,也對民進黨政府統治的正當性造成震撼性的挑戰。究竟是劇本寫得不好、主角演得太過火、還是根本就是放錯電影了? 長期以來,陳水扁面對藍營的最高戰略,就是一方面要避免連宋合流,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落敗者被邊陲化;因此,當萬流歸宗擁連之際,除非民進黨有辦法採取等距的浪漫三角關係,否則,透過公開會面來拉抬宋楚瑜的聲勢,大致符合阿扁在戰略三角中的次佳選擇。此外,如果純粹就國會朝小野大的現實來看,民進黨要想取得立法上的最小獲勝聯盟,與親民黨作議題式的合作,應該是短期內合乎理性的政治運作。 不過,由於橘營擔心被國民黨指控為權位分贓,自然要把合作的價碼提高為國家定位的共識。問題是,律師出身的阿扁把和解當作協商談判看待,因此,甚麼都可以讓步,包括國家定位的棄甲曳兵,自然會群起譁然;更嚴重的是,務實的陳水扁將正名、制憲等訴求揶揄為「自欺欺人」,那就根本已經超越違背競選諾言的層次,難怪會被台獨的先行者唾棄。 其實,所謂「中華民國是最大的公約數」,正代表民進黨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以來的國家定位基調,也就是「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目前的國號叫做中華民國」。然而,民進黨諸公可以說自己是透過中華民國體制上台的,卻沒有必要怠惰地棄守國家認同論述的競爭、懦弱地拒絕抗拒被對手馴化、悲觀地全盤擁抱一向被支持者視為外來政權所施加的國家機器。 就政治哲學來說,所謂的「外來」(alien)是指未經過自己選擇而被強迫接受、因而感到疏離者,未必帶有反國民黨、或是反外省人的絃外之音。因此,如果民進黨還自認為改革者,就有義務透過公共思辯、對話,來取得大家對於國家體制、定位的共識,否則,即使是透過選舉所獲得的政治權力,也不過是陷在取而代之的族群支配邏輯。長扁兩人雖然有放棄掙脫思想禁錮的權利,執意要把自己凍結在權力算術的歡愉,卻不能剝奪老百姓追求自我實踐的機會。 真正的和解,是要建立在相互的傾聽,而非片面地否定自己;如果沒有真相,就沒有原諒、以及公義,更不用說和解。二二八事件只能算是族群撕裂的導火線而已,如果社會大眾不願意承認同胞的創傷、悲憤,拒絕接受過去,怎麼有可能處理現在的齟齬,更不用說共享未來。而所謂的真相,不是隨便找個元兇交差了事,而是對於支配性關係的反省。同樣地,民進黨倉促而廉價的大和解,連創黨精神都可以棄之如敝屣,又如何能取信於外省族群? 究竟是中華民國已經被台灣化、還是民進黨已經被中華民國化了? *本文原載《中國時報》2005/3/7
2005-02-25

黃昭堂:對扁徹底失望/斥國家定位倒退到兩國論之前

林朝億◎台灣日報記者 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昨天一一反駁扁宋會的內容,他指著聲明第一點說,台灣的國家定位必須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所揭櫫的國家定位,還要國際承認與尊重,那麼按照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不是要全世界去承認台灣的版圖等於全中國加上蒙古共和國嗎?這個全世界會接受嗎?這根本就是倒退到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論之前。 他說,這是第三次陳總統欺騙他的支持者了。「第一次就是2000年總統大選,阿扁說要推動本土政權」,所以,大家出來挺他,哪知道選後,也沒跟大家商量,沒人知道,就宣布了「四不一沒有」;那時好心腸的台灣人還體諒他,畢竟只拿39%選票,是少數總統,不得不然。 「第二次就是2004年總統大選,阿扁說要推動正名、制憲、公投」,「李總統還出來說,不給阿扁過半數,就無法推動改革」,豈知,當選後,就職宣言雖然沒有直接講「四不一沒有」,但是說「過去的承諾都算數」;那時大家也原諒他,可能是美國的壓力太大了。 「第三次就立委改選前,阿扁跟自己的幹部說,不能講正名、制憲」,結果看到台聯聲勢上漲,擔心民進黨的票流到台聯去,趕快出來說要推動正名。倉促推出政策,反而使美國嗆聲,台灣人民擔心後,反而不敢把票投給泛綠。這次扁宋會前夕,「大家擔心阿扁會出賣民進黨精神、靈魂」,事先都出來警告,高俊明牧師也流略F,最後還是出賣了靈魂;黃昭堂指出,他對陳水扁徹底失望了,以後只會把他當作陌生人對待。 他以「分道揚鑣」的口氣說,以後,不管什麼選舉,再也不會幫民進黨了。既然民進黨認為獨派只是少數,那麼就請他們去爭取中間選民吧 。 *本文轉載自《台灣日報》,2005年2月25日。
2005-02-24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聲明

政黨針對政治議題進行協商、合作,是民主政治的常態,尤其在執政黨未能掌握國會過半的不利情勢下,更需要透過政治協商來推動政務,促進內部和諧。因此,不論民進黨和國民黨或親民黨合作,本聯盟向來都秉持樂觀其成的態度。 新內閣上任後,雖然釋出善意,積極營造與國民黨親善的合作氣氛,但由於副閣揆一案無法成局,民進黨遂轉而與親民黨合作。今天民親合作不但成局,還形諸文字,發表「十點聯合聲明」。綜觀聲明全文,第六點以下尚稱中肯,還能觀照到台灣的國家安全、族群和諧與全體台灣人民的情感。平心而論,第六點以後的內容都是一個正常國家的基本內涵,更是所有政黨應該努力的共同目標,今天能夠形成具體共識,也是國人之福。 然而,第一點到第五點的內容,則讓本聯盟深感失望,不得不在此表達嚴正立場。第一點提到台灣的國家定位,認為「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所揭櫫的國家定位,即為兩岸目前在事實與法理上的現狀,此一中華民國主權現狀必須受到兩岸與國際社會的承認與尊重」。請問陳總統,在國際法意義上,「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究竟是平行的國家關係?還是上下位的政府繼承關係?如果是平行的國家關係,為何「中華民國」無法獲得國際社會的承認?如果是政府繼承關係,我們如何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來「承認」與「尊重」這個被它繼承的政府?依法論理,這段聲明完全眛於國際法的常識,令人匪夷所思! 在第二點聲明中,陳總統重提上屆任期的「四不一沒有」,亦即「在任期之內,不會宣佈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該內容不但背棄選民的付託,更是嚴重蔑視黨綱,其結果與親民黨在扁宋會前的要求已相去不遠,令人痛心。 在2000年的總統就職宣言中,陳總統違背選前承諾,已經令很多支持者感到失望,當時大家體諒陳總統僅獲得39%的選票,所以不忍苛責。2004年的總統大選,得票數已經超過50%,大家深切盼望陳總統能實現諾言,結果又讓人大失所望。去年年底立委選舉期間,陳總統原先制止黨內同志碰觸正名制憲等議題,然而自己卻在造勢場合上大喊正名制憲;言猶在耳,今天竟然主動提出「四不一沒有」,這種前後不一的態度,絕非一個政治家應有的風範,對於這種棄甲曳兵的退縮作法,本聯盟必須表達嚴正抗議。 再者,陳總統在第三點中承諾「憲政改革的推動不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及台海現狀的改變,並依憲法所規定的程序進行修改」。依此承諾,憲政改革的進程勢將退回原點,因為若不徹底釐清台灣的國家主權和領土範圍,台灣將永遠無法擺\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糾纏。如果中華民國悖於法理的主權觀能立足國際社會的話,能否請陳總統拿中華民國的地圖向全界講清楚,看哪個國家會支持這種荒謬的領土主張?何況,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已讓中華民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吸收而消滅,又如何以中華民國為最大公約數,扁宋會豈不成為盲人騎瞎馬?造成國際大笑話? 民進黨與親民黨在意識型態上存有差異,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兩黨若為了謀求國人福祉,在尊重彼此各有堅持的基礎上尋求合作共識,國人本來就應該給予支持。然而,執政者若只是為了營造一時的和解氣氛,竟然放棄建黨以來的堅持,就是輸誠與投降主義,史家將會記上一筆!
2005-02-22

黃昭堂:中以商包政台陷危險狀態

黃昭堂:中以商包政台陷危險狀態,質疑謝揆國家認同與本土派人士「有點距離」國家定位盼政府固守立場。 2005-02-22 民進黨在第六屆立委選後進行內閣及黨務大換血,新任的行政院謝長廷及黨主席蘇貞昌都是2008年總統接班人熱門人選,引發政壇相當的關注,其中行政院長謝長廷又因在初上任之時,即發表正名不用過快,以及對兩岸包機釋出善意等言論,讓獨派人士相當反彈;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在接受本報專訪時,針對謝長廷風格,以及目前的台海兩岸問題發表不同看法,他認為謝長廷的國家認同和本土派人士「有點距離」,而目前台灣在兩岸關係上已經進入到一個危險的狀態,政府應該要審慎思考方向,固守國家定位立場。 黃昭堂首先對於民進黨及謝長廷最近頻頻在兩岸議題上對在野黨以及中國釋出善意表達不同看法,他認為中國對於台灣的文攻武嚇不會停止,以後還是會繼續,台灣目前已經向中國釋出很多善意,但也未得到回應;這種情況會持續,所以他認為政府在釋出善意前應該要覺悟台灣是愛好和平的國家,向國際表示對中國的友好,但不能期待有好的效果。 直航衝擊台灣經濟 因此他認為,目前政府這樣的舉措對兩岸關係在遠程上來說,雙方是無法得到交集的,除非台灣願意放棄獨立,或是中國願意放棄統一台灣。而在進程方面,則因為彼此利益的混合,可能有一點成果;這是由於中國現在正在發展經濟,需要和台灣往來,所以雙方就近程而言在利益上會有所交集。 但對於近來引發熱烈討論的包機問題,黃昭堂則表達嚴重的憂慮;他說,現在台灣人凡事都看經濟利益,卻忽視了國家利益;只想讓飛機飛到中國的時間可以減短,卻沒考量包機可能對台灣造成的威脅。他強調,原本到台灣的飛機,都應該經過航管區,台灣方面可以用雷達加以檢測,判斷到底是軍機還是民航機並作處理;但是現在包機來台的中國飛機,可能不照規矩來,在通過航管區前提早左轉,讓台灣方面識別困難,也讓國防安全蒙上一層陰影。尤其光是此次春節包機,就已經發生時間不對或是飛行方面的脫軌,台灣無法控制中國飛機,就算飛到台灣的中國飛機夾帶炸彈,恐怕也難以預防,甚至中國的解放軍游擊隊都可能因此入侵。 黃昭堂說,現在包機,將來可能直航,但直航絕對會對台灣造成經濟傷害,因為會造成台灣人把消費重心移轉至中國,尤其餐\飲業及觀光業等都會大受打擊;因此他認為目前兩岸關係已經發生很大的危險,尤其去年台灣的國際貿易中有三分之一都是向中國貿易,更有高達三分之二的投資是投資中國,但一個國家的貿易依賴單一國家是很危險的,如此中國的景氣上升下降都會大大影響到台灣,變成台灣的經濟命脈都遭到中國的控制,中國等於是用「以商包政」的策略在對台灣進行統戰,也就是用生意人向政府施壓,逼台灣政府妥協,目前台灣可以說是進入相當危險的狀態,政府應該重視這個問題。 正名制憲當務之急 對於新上任的行政院長謝長廷,黃昭堂表示,謝長廷是有能力的行政者和政治家,但是他認為謝長廷的國家認同和他們這些本土派「有點距離」,而且似乎謝長廷對中國還有一點幻想,所以才會說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以及高雄和廈門是一個中國兩個都市;他認為這些都是「不合現狀的邏輯」,謝長廷對於一台一中的政策似乎不夠尊重,他感到很遺憾。 黃昭堂也強調,他不知道謝長廷發表這些言論前是否有和陳水扁總統談過,但是話是謝講出來的,講的人就要負責,如果謝長廷一直堅持這個方向的話,他們會對謝越反彈。 致力於推動制憲正名的黃昭堂也語重心長表示,謝長廷是一個優秀的政治家,或者也可以說是一個政客,他相信謝長廷會和在野黨的關係不錯,但也可能會因此犧牲台灣的國家定位,因為之前謝長廷有關制憲正名的種種言論,已經讓他們在某種程度上受到打擊,雖然後來謝長廷又修正了說法,表示正名可以由民間來推行;但他還是不滿意,因為民眾推行正名如果受到相當多的支持,政府就應該來作,但是謝長廷卻說正名勿跑太快,那他要請問謝長廷,到底要跑多慢,他才會滿足?黃昭堂更重話表示,如果謝長廷風格不改,他們2008年不可能支持謝長廷接班選總統。 國家定位勿模糊化 談到接班,黃昭堂表示,他不認為所謂的「後扁時代」已經來臨,因為民進黨下次總統大選的候選接班人大概有四到五位,且都各有所長不相上下,他認為只要這些人的競爭關係繼續下去,陳水扁總統的後扁時代就不至於出現。而提到民進黨新任黨主席蘇貞昌,他認為蘇貞昌很少提到有關國家定位,這是他的缺點,不過另一方面,雖然默默無語不會加分,但也不會扣分。 至於最近頻頻提到兩岸問題中國威脅的副總統呂秀蓮,黃昭堂表示他對呂秀蓮最近對國家定位的一系列談話感到敬佩,因為這是正確的,不過他也強調,要當一個總統候選人不是只有在國家定位上的見解就足夠,包括對國家政策的領導力等等,也都是很重要的要件。 …..2005-02-22【台灣日報
2005-02-20

安保納台海 美日向中嗆聲

〔記者范正祥、陳鈺婷╱台北報導〕長期研究區域安全的總統府國策顧問黃昭堂(見左圖,本報資料照片╱記者簡榮豐攝)昨天表示,美國與日本將台海列為「共同戰略目標」,這不僅意味美、日認為中國威脅台灣,也是認為中國威脅美、日,威脅區域和平。 黃昭堂提醒,當包括美、日在內國際社會重要成員都在警戒中國崛起對世界和平的威脅,積極採取因應防備之際,危險位置距離中國最近而且中國從不放棄以武力侵犯的台灣,民眾也應清醒,不能天真的只想到如何西進到中國投資賺錢。 黃昭堂認為,美日安保的內涵本來就是把台灣海峽納入,相較於過去「秘而不宣」、只做不說,這次則選擇公開挑明說,可以說是在向中國「嗆聲」。 他說,美國陸軍戰力已移至日本,日本的陸軍也南移到沖繩南部,這些都是針對中國陸軍而來;台灣不僅要支持美日這項決定,也要有更積極的作為,增加軍購,向美方表示台灣有自我保護的決心,不能讓人認為台灣是要吃「免費午餐\」。 黃昭堂指出,民主的台灣及和平的台海是世界的共同利益。因此,面對中國不斷威脅將使用武力解決所謂台灣問題,包括美、日在內所有國家,不管對外有沒有正式作出宣示,其實立場多年來都沒改變,不會坐視中國以武力改變台海現狀。 他說,日本長期以來對台海安全的立場並無不同,但是這次如做清楚表態,仍具特別意義。因為透過首次清楚宣示,相當程度表達了日本對中國海軍急速擴張,對區域安全造成緊張的深切憂慮,特別是對曾經發生中國潛艦入侵日本領海等情事的強烈不滿,所以日本必須調整戰略因應潛在的衝突。 黃昭堂透露,日本方面近來對中國威脅台海和平及影響區域安全的可能舉動,一直保持警戒,不敢稍有鬆懈,甚至還積極臚列了各種的模擬、假想狀況,並且備妥各種因應,以防不時之需。這些模擬、假想狀況,像是如何因應中國以「奇襲」方式,突然派軍進駐釣魚台?又如怎樣因應中國萬一想先佔領離台灣較近的日本宮古島,再武力侵犯台灣的做法? 他說,不只日本憂慮中國海洋戰略的改變對區域安全造成緊張,美國也擔心中國潛艦向太平洋邁進,直逼西岸的門戶。 黃昭堂指出,美、日近年來在亞太區域安全的維護動作不少,除了持續增強海中與空中的戰力之外,並且積極投入了因應可能發生陸戰情況的必要部署。這些新增的軍事應對主要是為了防備中國,中國已經成為區域安全的最大隱憂。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2005年2月20日。
2005-02-19

美日台軍事串連 已不掩飾

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外電報導,美國將與日本共同宣布台海安全是兩國的「共同戰略目標」,這將是繼一九九七年「美日安保條約新指針」出爐、隱約使用「日本周邊有事」來涵蓋\台海安危以來,首度公開將台灣的安全加以國際化。 其實,美日兩國對於中國近年作為超強所進行的藍海政策,一直苦無對策。特別是在去年底,中國核子動力潛艇侵入日本領海一事曝光,讓美國驚覺到中國擴張海權的企圖心,已經在試探美國防衛太平洋島鏈的決心,一時加速原本已經在進行的防衛指針調整,而「台海有事」的想定,可以說是在日本的要求之下,華府正式要將台灣納入美國在東亞建構的防衛體系。 作為台灣的前殖民者而言,戰後的日本對於台灣一直是採取視若無睹的姿態,並未有任何歷史和解的嘗試。相對之下,台灣人由於對於國民黨政權的嫌惡,多少對於戰前的半個世紀作浪漫式的選擇性記憶,甚至是帶有一些不健康的單相思,又彷彿為失去了被養父肯定的機會而惋惜。 自從一九五○年代以來,以美國為馬首是瞻的美日韓軍事共同體,即使不說穿,當然是以中國為最大的假想敵。近年來,儘管美國為了壓制小流氓一般的北韓,不得不與崛起中的中國虛與委蛇。同樣地,日本急欲擺\脫對於中國的戰爭包袱,對於中國的頤指氣使,也只能忍氣吞聲。 不過,由於中國在一九九五、九六年的台海飛彈危機中肆無忌憚,讓美國與日本猛然一醒,不能坐視中國突破兩國攜手捍衛的西太平洋防線,因而有次年的防衛新指針;這樣的軍事同盟安排,即便不是刻意要圍堵中國,至少也要維持起碼的東北亞軍事均勢。 在這樣的脈絡之下,儘管台灣不再被視為不沉的航空母艦,卻能夠在透過「台灣關係法」的防衛承諾,重新取得與日本的準軍事同盟定位。因此,作為美國第七艦隊右翼的日本海軍自衛隊,退役將領不再避諱中國而絡繹於途訪台,顯現出台日之間的關係,已經超越單純的軍事交流程度。當陳水扁總統爆料台灣提供中國潛艇情資給日本,證實美日台三國的軍事串連已不用加以掩飾。 相較於民主黨的柯林頓採取交往中國、疏遠日本的策略,共和黨的布希則對於中國戒慎小心、回頭顧盼日本。疲於奔命的美國國務院,當然不願意台灣在這個節骨眼成為另一個焦點;相對之下,五角大廈必須為美國的國家安全未雨綢繆,太平洋司令自然舉足輕重。據聞,新上任的國務卿賴斯將與國防部長倫斯斐共同會晤日本外相、以及防衛廳長官,再度證明美國知日派凌駕親中派的傾向。 儘管台灣的軍事價值因此水漲船高,然而,距美日要為台灣的主權而與中國對峙仍有一段距離。即使美國與日本同意派遣人道干預部隊捍衛台灣,如果台灣人不願意為自己的生活方式堅持防衛性的國防,任人宰割的南越殷鑒不遠。 * 《聯合報》2005/2/19。
2005-02-07

再論台灣的主權(下)

7.國家的要素 接著我們來分析民進黨人的幾個立論。上面曾提到,前民進黨員施明德認為,『根據國際法台灣具備領土、人民、主權、政府等構成主權國家的四要素,所以台灣自1949年起就已經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主權獨立的國家。』關於這種立論我們想同時引述另一位民進黨人、一位優秀的政論家和台灣主体論的宣傳家徐國勇律師、法學者李鴻禧教授的觀點以及陳水扁總統的主張來一起討論。 徐國勇寫道:『現代國際法的概念,認為國家的存在不需要他國的「承認」,只需具備人民、領土、政府等要件並「宣示」其係主權獨立國家即可,此即「宣示說」國家構成理論,台灣依此理論已然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但如果能得到他國的承認,豈非更加完美?』 註16為了反駁新近親中國派者的一種論述,說「文化是構成國家的要素」,徐國勇在另一個地方寫道:『國家構成(的)要件絕不超過「人民、領土、主權、政府、與他國交往(的)能力」等五項。』註17 而李鴻禧首先說,根據『國際法學界、國際組織及國際外交實務』,「主權」應包含下述三種意義來運作:『統治權、最高獨立權和最高決定權』。接著他寫道:『事實上,國家是否存在,在19世紀以前…部分國際法學家曾偏頗地認為,一個國家除了有客觀存在的條件,即一定的領土與人民,並組織國家機關行使主權底統治權外,仍須經國際社會重要國家承認,才算真正存在的「法律國家」,企圖由強權殖民帝國聯合抵制殖民地的獨立建國。惟到了20世紀這種判定國家存在之「承認說」,已被世界自由民主潮流所淘汰;現代國際法學之主流通說,早已改為「存在說」,亦即一個國家祇要有一定的領土與人民,並組織國家機關行使主權底統治權之事實客觀存在,輒可判定為真正存在的「事實國家」;至於其他國家加以承認之多或少,無損於其為主權獨立國家之存在。』根據這些論述李鴻禧的結論也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註18 陳水扁總統於2004年11月11日也一樣根據組成國家的四要素而說:『中華民國也好,台灣也罷,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和有無外交承認沒有必然的關係。』註19 姑且不提以上四位論者的定義句有著一些不精確的缺陷,當我們談論的題目是「主權國家」、而不只是「國家機器或領土國家/State」時,那麼以上四位論者具有代表性的共同結論和觀點還包含著幾個值得討論的問題。註20 在做進一步討論以前我們先介紹另一種主張,以便拿它來做為對照。李登輝總統在位時經常主張,「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後來他逐漸改變他原先的這個主張。到了2003年9月6日在台灣正名運動的集會場上甚至他公開宣稱:「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對於這種大轉變他直到2004年11月7日才公開說明。他說,他在(1999年7月9日)發表「兩國論」的主張之後,就派九名國際法學者到英國研究台灣的主權問題,他們的研究結果証明,「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註21 此外還有一種觀點:李明峻也是根據國際法理論,研究台灣的主權問題。他認為,台灣已經充份滿足國際法的國家要件,但是目前卻尚未成為國際法上的國家。註22 李明峻的這個觀點一方面也認為,台灣已經充份(注意!「充份」)符合國際法的國家要件,而另一方面卻認為,台灣目前還不是一個國際法意義的國家,即還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他進一步研究而認為,「其原因在於台灣從未宣示自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註23他所說的這一原因包含著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國際法所認定的「主權國家」是該國家的人民或其政府經由自我宣示而成立的嗎?這個問題我們將在以下討論「國家的宣示說」的時候才加以說明。 關於台灣主權的問題,以上的研究者同樣是根據國際法,卻得出兩種完全相反的結論:其一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另一主張「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為什麼?兩種主張的陣營也常常向對方的立論和結論提出質疑,並且也都認為自己已經向對方提出最根本的問題,足以一舉証明對方的主張是錯誤的。然而直到現在這兩種主張仍然都有它堅定的護衛者,並且每一種主張也都還沒有讓對方折服。 為什麼同樣是台灣主体論者,(或釣鉹丹酗H不一定會承認,自己是一位台灣主体論者。)同樣是根據國際法,卻得出兩種完全相反的結論?這個問題到現在都沒有人提出,自然也就還沒有人對它做過研究,並做出解答。我在此嘗試著扼要地解析這個問題。 首先必須說明「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與「國家/State」的區別。國際法所要處理的對象是主權國家之間的關係的事務。國際法從當今世界上所有的正常而相對完整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共同体抽象出「人民、領土、政府和主權」等四種元素。因此國際法在談「主權」的時候,已經不言自明地指「國家主權」,並且這個「國家主權」的承擔者不言自明、理所當然、內在地(immanent/implicitly)是「國際法的主体」,即完整的「主權國家」,而不只是「State/國家機器或領土國家」。這種「主權國家」不僅對內擁有最高的權力,而且對外也是一個能夠建立正常與普遍的國際關係的國家。這樣的「主權國家」的「國家權力」不言自明、理所當然、內在地包含著「主權國家的完全和完整的素質」註24,用我們的說法就是,這樣的「主權國家」包含著相對完全和完整的「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兩者。 一個正常而相對完整的「主權國家」包含著「人民、領土、政府和主權」等四種元素。但是反過來說,一群人民擁有一定的領土、政府和主權,或說一個擁有這四種元素的共同体,是否就可以把它看做是一個主權國家呢?它是否就可以直接變成為一個主權國家呢?若不把「國家主權」從「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兩個範疇來考察,那就必然會陷入謬誤。這個問題在前面已經討論過了:擁有主權的國家不必然就是一個主權國家,要看這個主權是什麼內容而定。一個「國家」若缺少正常與普遍的國際關係,缺少正常與普遍的「外部主權」,那它就不能被看做是一個正常而完整的「主權國家」。 即使中華民國(或稱之為台灣,但是台灣還不是一個以台灣為名的國家。)的「國家主權」擁有「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但是這些是不是和國際法所指的「國家主權」一樣呢?這些屢次根據國際法所說的國家四要素而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論者們,很少去檢視(或者不瞭解)國際法的「國家主權」這一概念的具体內容,那麼他們陷入謬誤也就難免了。 他們沒有把「國家主權」從「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兩個範疇來考察,他們不瞭解,上述國際法所說的「主權」(即「主權國家的主權」)不言自明、理所當然、內在地不僅包含著「內部主權」,並且更重要的還包含著相對完全和完整的「外部主權」,那麼他們在論証台灣的「主權」時,就必然會陷入謬誤。 例如李鴻禧所列舉的三種現象-統治權、最高獨立權和最高決定權-以及「統治權之事實客觀存在」都仍然僅屬於「內部主權」的範疇,而一點也沒有涉及「外部主權」。而李明峻認為,『台灣已經充份滿足國際法的國家要件』;他這句話的問題就出在「充份」這個認定上:台灣/中華民國的「外部主權」有沒有充份地滿足國際法的「主權」概念? 接著來談「主權國家」成立的幾個問題。 8.建立主權國家的所謂「宣示說」與「存在說」 一個擁有一定的人民、領土、政府和主權的政治体,是否可以不需他國的承認,而只要經由如徐國勇所說的「自我宣示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或如李鴻禧所說的僅靠「統治權之事實客觀存在」,就可以成為一個主權國家? 一個政治体或國家的「內部主權」確實可以經由該政治体或國家的最高統治權力本身「自我宣示」而成立,並且這個內部主權能否存在下去,主要的還不是來自外在者的承認與否,而端視這個內部主權的最高統治權力在這個政治体的內部,能不能普遍而穩定地貫徹而定。 然而一個「主權國家」的「外部主權」卻絕不是來自「自我宣示」,或靠「內部主權」的客觀存在。前面已說過,「主權國家」是怎樣成立的。一個擁有「內部主權」的國家,只要和另外一個擁有「內部主權」的國家相互尊重,並承認對方的「內部主權」,那麼這兩個國家、並且也僅僅在這兩個國家之間的關係範圍內,就都開始擁有「外部主權」,即都各自成為「主權國家」。然而,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現實說來,一個國家必須被當今的國際社會普遍地承認,即被當今世界相當數目的國家所承認,才能夠擁有實質和充份的「外部主權」。這就是基於「承認」才產生「外部主權」的原則,也是一個國家(除了還必須擁有某些資格和能力以外)成為一個主權國家的原則和條件。 沒有承認就沒有外部主權。這不是從教科書上抄來的定義或分類,說主權國家的成立可分「宣示說」、「存在說」和「承認說」等等,而是從政治實踐的經驗裡獲得的理論。因此,國家相互承認,就不是-如徐國勇說的-為了使一個國家更加完美,而是使一個具備「內部主權」的政治体或國家上昇為兼具「外部主權」的「主權國家」絕對不可或缺的過程與規定。 此外,國際社會對一個國家的承認的多少,是不是像李鴻禧說的,無損於這一個國家做為主權獨立國家之存在?關於這個問題,賴怡忠以台灣為例,認為,『一旦台灣在國際上出現「零承認」的狀態,即使對內有土地、人民、以及統治主權,但是缺乏國際承認,很可能會使台灣存在的國際正當性大部消失』註25。賴怡忠的這個觀點可以拿來對照李鴻禧的「建立主權國家的存在說」,看此「存在說」是否能夠成立。 小結論:內部主權與外部主權在上述的意義下是兩個全然不同質(Qulity)的範疇;因此絕不能說,今天的國際法關於國家成立的學說,已傾向於「宣示說」或「存在說」,而不傾向於「承認說」。註26一個國家的成立和存在確實不需要其他國家的承認,只要這個國家的存在沒有受到內亂或外力併吞的威脅。然而一個主權國家的成立,以及要獲得較穩定的存在,卻絕不能欠缺國際社會普遍的承認。 以上的問題這裡可以舉幾個例子來說明。1895年的「台灣民主國」是一個短暫存在的政治体,雖然它也曾自我宣佈為一個「國家」,卻不是一個「主權國家」。世界近代史上也有不少例子,例如前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它們的內部有幾個共和國都只是國家(共和國),卻不是主權國家。此外如叛軍佔據的領土(國家),或革命政權(國家),或由外國操縱的傀儡政權(國家),在沒有獲得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之前,都還不是主權國家。「北塞浦路斯共和國」更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它擁有不受「塞浦路斯共和國」管轄的人民、領土和政府,這個政府自從1974年以來也一直具備「統治權之事實客觀存在」,並且自我宣佈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北塞浦路斯共和國」,然而迄今在全世界它僅獲得土耳其的國家承認,這就是說,它不是一個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國家,它因而沒有獲得普遍而充份的「外部主權」,它因而不是一個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主權國家。 再者如,巴勒斯坦自治區,迄今已有一定的領土和人民,有自己的政府,更有自己的憲法,也有民主選舉產生的總統/主席(Präsident der Autonomiebehörde)阿拉法特,他自從1998年9月以來就一再對外發佈「巴勒斯坦國宣言」。然而由於以色列政府和巴勒斯坦自治區的政府之間的和平協定一直都還無法最終實現,以及巴勒斯坦自治區內部的政治派別和路線的紛爭尚未停止,以致於巴勒斯坦自治區的政府宣示要成立巴勒斯坦國的願望,雖然逐漸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可是直到今天都尚未實現。註27巴勒斯坦自治區誠然是一個擁有「人民、領土、政府和內部主權」的獨立政治体,但就還不是一個國家,更還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原因也在於它仍然缺乏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 當今時代在世界上有哪一個主權國家(兼具內部主權與充份的外部主權)沒有經由國際社會普遍的承認,而僅僅具備「統治權之事實客觀存在」或經由片面的自我宣示而肇建的? 要証明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事實上不必也不能通過這些「國家要素說」與「宣示說」或「存在說」。中華民國就它近幾十年來都一直擁有獨立的內政權和一些外交關係而言,它無疑地是一個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這不需要動用什麼高深的國際法的理論來論証。註28 但是「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如何可以直接等於、或如何可以直接轉化成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對這個問題,那些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人士卻不曾做出令人信服的說明,這些人士也不能一致地指出這一個新的主權國家獨立建國的日期。這些人士,(當中那些必須顧慮自己的中華民國的官銜者除外),只是由於認同台灣,甚至不承認中華民國,以致於較少或甚至不說「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較多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麼「台灣」一詞可以用來取代「中華民國」嗎?可以,但須要看它們的具体內容而定。但是不管如何,事實上「中華民國」迄今都還未轉化成為「台灣國」。這問題留待下述。 關於台灣與中華民國兩者的關係的各種論述,關於國家認同與民族的生存和發展,以及建立一個新的主權國家等等的問題,使所有生活在台灣(台澎金馬)、而懷有深刻的社會知覺的人都不能免於折磨。 9.真、真象、真理存在於整体 一如上述,如果「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以及「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兩種主張都不幸地不能避免陷入前述的種種矛盾或困境,那麼關於「台灣的主權」必須怎樣說、怎樣論述才能夠免於矛盾或缺陷呢?它們的真實狀態是怎樣? 而「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主張又如何?今天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確如上述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可是長期以來這樣的一個中華民國為什麼一直都得不到、並且在將來(只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做為中國的唯一代表的地位沒有受到否定的話)也幾乎很難再以這樣的一個國家的名稱得到國際社會普遍的承認?此外,這個中華民國為什麼不能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四條第一項「會籍對所有主權國家開放的原則」被接納為聯合國的會員國?這是中華民國的現實困境。 中華民國的現實困境成為台灣人民的困境和沉重的負擔。我們台灣人民能不能為本身的困境找到出路? 為了找尋出路,必先探討產生這些困境的事實真象,也為了完成我在本文的開頭為自己設定的工作目標之一—幫助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同志們排除我們在論述上所遭遇到的矛盾—我回頭來再檢視我1996的研究。 我1996的研究得到的結論是:事實上一個以台灣為名的主權國家尚未誕生,它是所有正在追求台灣獨立的運動尚未達成的共同目標。儘管如此,如果仍然有人要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麼他們就必須面對中華民國對台灣擁有獨立的統治權(即內部主權)的事實,中華民國確是一個獨立於世界上所有其他國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權之外的國家。因此如果要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就要正視「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個問題。中華民國就它近幾十年來都一直擁有獨立的內政權和一些外交關係而言,它無疑地是一個擁有獨立主權的國家。 我的研究不是到此為止,而是進一步認為: 然而中華民國自從1971年退出聯合國迄今,已經連續二十多年一直都得不到國際社會普遍的外交承認,這就意謂著中華民國二十多年來一直都是一個缺乏充份外部主權的國家。因此,中華民國當今雖然是一個擁有充份內部主權的國家,卻已經不是一個擁有充份外部主權的國家,一個僅僅擁有內部主權而缺少充份外部主權的國家,就不是一個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主權國家。並且這一個國家的正當性已經隨著它本身再也不能夠提昇其充份的外部主權而日漸減少。 總結我的結論應該是: 台灣還不是一個以台灣為名的、而是以中華民國為名的主權國家;而這個中華民國當今已經不是一個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主權國家。 這個結論我認為應該非常清楚易懂,不過它既然遭到誤解,那麼我就有責任藉此機會把它陳述得更清楚一些。 中華民國在當今雖然還可以(僅就主權國家的定義而言/per definitionem)被看做是一個主權國家,但是實質上它已經退化成為一個不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主權國家。而台灣在當今還是一個以這樣的中華民國為名的主權國家,而根本還不是一個以台灣為名的主權國家。 這就是我們所要探討的問題的真象的全部陳述,它們包含著有內在聯繫和歷史發展的整体論述。誠如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說的:「真(真象、真理)就是全部,真(真象、真理)存在於整体。(Das Wahre ist das Ganze.)」註29 誰若想從這些全部的、整体的陳述抽離其中的部份句,以期用之來做為關於台灣的主權或中華民國的主權問題的簡明主張,則都不可避免地會偏離真象,都不可避免地會陷入片面不完整或矛盾。這是為什麼我們不直接而簡單地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或「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或「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或「中華民國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原因。 […]
2005-02-01

大台灣主義

莊秋雄 最近在汪笨湖先生主持的台灣心聲節目裏,聽到一向見解豐富、析理聰明的楊憲宏社長提出咱台灣人今後應以自由民主當核心價值的「大台灣主義」來取代過去用獨立建國當核心價值的「小台灣主義」。這種論述與八零年代台灣人運動者對於是否喊出「民主運動」或「獨立運動」的辯論有點類似,當時的這種辯論並沒達到交集點,也因此才有〞台獨只可做不可說〞的可笑結論出現於一時。 假如我沒聽錯話,楊社長是說大台灣主義是由執政的本土政權去奉行,用以統合台灣不同國家認同的多元社會,才能把餅做大、以方便於政策的執行。小台灣主義則仍由本來認同台灣獨立建國當核心價值的民眾以社會運動、群眾運動的方式繼續推動。楊社長的整個論述、筆者虔誠的聽來依然感到似是而非,難道這世界上能夠存在沒有獨立沒有國家的民主自由嗎? 不過楊社長說出了一個很重要的正確觀念,就是民眾不可只因順利的(或說幸運的)使本土政權連任,就袖手等阿扁政權把「出頭天」的仙果從天上摘下來送給我們。把本土政黨推向執政的民眾並不代表這群民眾在執政,而是今後這些民眾更要站出來督促自己選出來的本土政權。因此當即將擔任閣揆的人說出讓咱民眾聽來傷心的新政策時,對難得有魄力的教育部長不但不鼓勵、反而對他踩煞車時,我們民眾一定要站出來指正他,像林宗正牧師就迅速的喊出親痛仇快的抗議(1月27的台灣心聲)。 歷史上從未有過的台灣獨立建國是何等天大地大的事業,那能夠只靠幾次順利的(或說幸運的)勝選就能完成的呢?由此觀之,上次國會選戰的不順利未嘗不是天公給台灣人不可過份樂觀的警示,也是給台灣人要更加努力打拚的提示。在此,讓我再說一次我年輕時說過的一句話:「推動歷史巨輪前進的舞台上是沒有觀眾席位的,假如你不扮演推動歷史巨輪的英雄,你就是阻擋巨輪轉動的小丑」。 …..2005-02-01【台灣日報】
2005-01-31

台灣民族求解放

莊秋雄 不久以前,筆者曾寫過一遍標題叫做〃咱台灣人是溫和的民族〃的文章,曾刊在2004年12月17日台灣日報的民意前線及12月14日的台灣公論報,也收錄在筆者的網站(taiwan543.com/strong/)內。不久以後就驚奇的收到中國併吞派人士送過來的充滿尖酸刻薄的謾罵網信,信中有一段文字如此寫:〃我以一個大陸人告訴您:中華兒女包括海外華人絕對不允許\臺灣獨立!不管您怎麽想!還有,臺灣能獨立嗎???它能擺\脫叫做中華的東西嗎???他的眼睛、皮膚、頭髮和基因都決定了,改也改不掉了!欠我們大陸的什麽時候還呢?〃。信中徹底的表現出對筆者把咱台灣人叫成〃民族〃的無法忍受及痛恨,可見中國向她的人民施以大中華民族主義教育的影響有多大。 對於這一遍區區小文章竟能引起 (雖是負面的) 回嚮,也真是令人鼓舞的。這件小事令筆者回憶起六﹑七零年代,當筆者還在熱血方鋼的留學生年代所參與的〃台灣獨立運動〃。當時運動者的語言一出口就是台灣民族,就是民族解放,就是獨立革命。這些幾近八股的用詞,當時或多或少有鼓舞了一些強烈的台灣民族主義者(今日或稱之為深綠人士)。的確﹑民族主義曾是被壓迫人民鼓舞悲情意識﹑用以抵抗外來壓迫﹑追求民族解放的有力武器,但由於資訊科技的進展加上蘇聯共產世界的解体,近年來在文明世界中已漸少人使用民族主義﹑或人民解放這類的詞彙。在台灣這種口號也隨著台灣的民主化﹑所謂的〃寧靜革命〃而束之高閣,目前已少有人在使用。 可是今日的中國還是一直停留在鼓動〃大中華民族主義〃的階段而仇視所有的〃非中華〃民族,包括〃台灣民族〃。因此才會有極端的中華民族主義者一看到筆者所寫的〃咱台灣人是溫和的民族〃的文章標題後就為了民族這兩字忍不住抓狂的事。 這件事使我聯想到,或許\在今日,雖然台灣已經脫離了蔣家外來政權的壓迫統治,但尚未脫離擔心被中國吞併迫害的悲情,鑑於咱台灣人是溫和民族的事實,再一次提倡台灣民族主義未嚐不是台灣防止中國併吞的有力武器。 莊秋雄(200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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