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8 對台灣問題理解不足的美國,台灣應該詳細說明宗像隆幸 侯榮邦 譯 2003年12月9日的前次總統選舉前,布希美國總統與訪美的溫家寶中國首相會談後,在記者會上說「反對中國與台灣任何一方欲改變現狀的決定。反對想改變現狀的台灣領導者最近的言行」。12月29日,連日本外務省(外交部)也附和布希的發言,向台灣總統府陳述意見說「陳總統要舉行公民投票與制定新憲法的發言,其結果徒導引中國的緊張,對此感到憂慮」。像如此美國與日本對台灣的干涉,被國民黨乘機藉以宣傳「美國與日本也反對陳水扁」,因而使陳總統陷入苦戰。但,這是因為美國與日本對台灣理解不足才會有這種干涉之舉。 我們亞洲安保論壇一向對日本政府與外務省(外交部)、防衛省(國防部)努力促進其對台灣情形的理解。又,許\世楷駐日大使在這方面也很用心。所以現在日本政府與政治家對台灣的理解已相當深入。數日前曾經對日本外務省高層說「這次請不要像前次總統選前一樣地對台灣的干涉」時,獲得首肯,所以諒必已理解台灣的情形。亞洲安保論壇的理事中有原自衛艦隊司令官,也有原駐沖繩航空自衛隊司令官,所以能夠由他們向自衛隊高官們說明台灣問題。小池百合子防衛相為安全保障問題的專家,她是與台灣有很密切關係的人士,所以相當理解台灣的情形。 問題就在美國。美國政府的首腦對台灣問題的理解不足,不斷地說「不要改變現狀」,美國務院甚至干涉台灣細節的內政問題。對此,台灣政府不夠努力去促使美國理解台灣的情形,而僅止於辯解而已。或許可以供參考也不一定,今將我對日本人說明台灣問題的方法之要點敘述於下。 台灣與日本是命運共同體 「台灣與日本是命運共同體」,這是常被提起的問題。其意味著什麼呢?即台灣若被中國併吞,則屬於日本生命線的南支那海將被中國所支配。中國已經宣佈南支那海的大部分屬於自國的領海,而日本的海鏈(Sealane航海幹道)則通過其正中間。日本通過這個海鏈,與其有密切關係的東南亞諸國及印度的交易,日本需要的能源之90﹪所依賴的中東諸國以及非洲,歐洲都通過這個海鏈進行交易。日本之所以能夠自由使用這個海鏈,是因為中國對南支那海還沒有實效的支配力。假使中國支配了台灣,就算美國海軍,中國若強力反對也不能通過南支那海。依國際法規定對他國的領海也具有通航權,惟若具有實效支配力,會藉種種理由以妨害他國船舶的通航。所以若中國支配了南支那海,日本要通航這個海鏈就須要中國的了解,日本因此不得不大幅接受中國的要求。這樣一來,中國將利用日本的資本與技術以強化其更大的力量,甚至能夠掌握東亞的霸權,使美國的勢力也無法及於東亞。因為美國不理解這種情況,而接受中國的要求干涉台灣。從而我們必須使美國政府認識守護台灣獨立,也就是守護美國重要的國家利益。 什麼是「一個中國的原則」 美國與日本都說「尊重一個中國的原則」,惟這只意味著代表中國的是中華人共和國政府而已,並非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依據1951年日本締結的舊金山和平條約,日本放棄台灣的領有權,卻未決定其歸屬,所以台灣國際法上的地位未定。台灣的法律地位未定一事,聯合國與中國總理都承認過。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案,其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為在聯合國的中國唯一代表,即時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以及在聯合國的所有機構驅逐」。這稱為阿爾巴尼亞決議案,此決議案是中國的周恩來總理作成的。通過此決議案的4日前,即10月21日,周恩來總理對美國總統特別助理季辛吉說「此決議案之下要添上有關台灣地位的條款是不可能的,這(決議案)若通過的話,則變成台灣地位未定」。若寫上「驅逐中華民國」,則變成將聯合國的會員國除名,惟會員國的除名,聯合國憲章規定「安全保障理事會的建議以及大會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同意」,只要安保理常任理事國中之一國行使否決權,就無法將決議案提出大會。當時美國等的方針是中國以安保理常任理事國身份加入聯合國,台灣以一般會員國殘留聯合國,不過如那種決議案,美國顯然會行使否決權,所以周總理不能寫「驅逐中華民國」。使用「蔣介石的代表」是因為中華民國失去中國的領土之時點已經滅亡,稱為中華民國是指以蔣介石為領袖的亡命集團而已。中華民國存在於台灣,為什麼被視為滅亡,這是因為台灣的法律地位未定,而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國際法承認的主權國家必須具備領土、人民、及其統治政府。不具備國際法承認的領土之中華民國已經滅亡,這就是這一決議案的所代表的意義。聯合國的見解是已經滅亡的中華民國的所有權利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因此聯合憲章現在雖然記載「中華民國為安全保障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實際上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佔有常任理事國的地位,從而稱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來說是為其叛亂團體。台灣雖然不是中國的領土,惟任何國家對其叛亂團體都有鎮壓的權利,因此中國反對台灣廢除中華民國憲法,制定台灣憲法。 但是現在幾乎都忘記了這個決議案的意涵。連聯合國秘書長也說「台灣是中國的領土」,由此可以明顯看出他不知道該決議案的存在。美國反對制定台灣憲法,或許\也是忘記該決議的意涵。周恩來與季辛吉的會談錄,美國務省已經正式公表了,應該去閱\讀一下才對。 台灣的法律地位未定,唯有台灣人才有決定的權利。蓋\人民自決的權利是依據聯合國憲章,殖民地獨立付與宣言,國際人權公約已經確立的權利。台灣若廢除中華民國憲法,制定台灣憲法,即能確立台灣法律地位。這樣一來,中國對台灣行使武力,則明顯是對他國的侵略,因此中國不得不打消併吞台灣的企圖。據此,東亞的和平一旦確立,對東南亞諸國,日本、美國都有莫大的國家利益。 我對日本人時常引用上述諸點來說明台灣問題。但是,這些事情要使各國能夠理解則必須由政府本身來說明了。美國歷代政府均以向世界廣泛宣導自由與民主主義為國策,所以其反對制定台灣憲法豈不是完全矛盾呢。民主主義永遠不變的基本原則是自己統治自己本身,即自己本身服從自己直接制定的法律,或自己選出的代表制定的法律。中華民國憲法是在中國,由中國人為中國制定的憲法,並非台灣人制定的台灣憲法。而且台灣並不是中國的領土,聯合國也認定中華民國已經滅亡,所以中華民國憲法無效至為明顯。台灣實質上成為自由民主的社會,惟因沒有自己的憲法,法律上還不是民主國家。所以為了要確立民主主義就必須制定台灣憲法,這樣明白的說明,相信美國不能夠反對。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也記載「守護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在此重新表明促進該權利是美國的目標」。國際人權公約的A公約與B公約都記載同樣的條文「人民自決的權利」。因為自決權才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權。所以要履行台灣關係法,美國不能不支持制定台灣憲法。 這些事情說給台灣人聽時,大部分的人會說「依據現在的憲法的規定,必須立法院四分之三的同意,所以不可能實現」,但是,原來就無效的中華民國憲法,沒有遵守的必要。若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制憲台灣憲法,會被視為台灣國是繼承中華民國可能性,結果反而不利。現在因為沒有台灣憲法,不得已使用中華民國憲法而已。因主權者是台灣人民,應依公民投票制定台灣憲法。陳水扁總統也提倡制定台灣憲法,故應該早日制定台灣憲法。 【附記】謝長廷‧民進黨總統候選人,7月23日在華盛頓國家記者俱樂部舉行記者會,對美國反對台灣以公民投票決定是否加入聯合國,提出非常有理論根據的四個疑問點。這是對台灣問題理解不足的美國,要求其重新檢討,可以說很好的現象。7月19日陳水扁總統向聯合國總部秘書長提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書,但是於7月23日被拒絕接受。這是前日如同潘基文聯合國秘書所描述,即聯合國大會第12758號決議『承認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其實這是解釋錯誤的產物。該決議的正確的解釋是「台灣的法律地位未定」所以應該對聯合國與美國等特別強調才對。
2007-09-10 確立台灣主權──台灣國家正常化黃昭堂◎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 一、 7月19日陳水扁總統以President of Taiwan的身份向聯合國提出「台灣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書,但旋於23日,該申請書被聯合國秘書長無理退還。這次台灣雖然沒有成功\,此後必定會每年提出申請,而海內外台灣人應該支持這個展現台灣人獨立建國意志的行動。 1999年民進黨所採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說:「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名叫做中華民國」。由此主張延申而言,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民進黨籍的陳水扁總統可以說是依照黨的決議文行事。其實根據民意調查,贊成用台灣之名申請加入聯合國的民意達77.4%,也可以說是代表大多數台灣人的行動。 聯合國會員國申請條件之一是「獨立國家」,不論申請成功\與否,提出申請的活動本身,就是向世界表明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至少向世界申述台灣追求主權獨立的意願。 中國到現在一直反對台灣獨立,美國也不支持台灣獨立,由他們的主張可以知道中、美兩國均不認為台灣已經獨立。「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的說法,正可用來杜絕中國反對、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之用。所以對「台灣已經主權獨立」的主張,台獨陣營不應該以譏諷的態度對待。 二、 雖然如此,台灣真的已經獨立了嗎?現在獨派之中,至少有下列六種看法。 1. 台灣已經主權獨立,不必再主張台灣獨立了。 2. 台灣已經主權獨立,其名叫做中華民國。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 3. 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未定,但依人民自決的潮流,台灣主權應歸屬台灣人。 4. 事實上台灣是一個國家,但尚待法理上的完成。 5. 台灣是美國未編入領土的地域,台灣應向美國爭取獨立。 6. 台灣已被當做中國的領土,或被誤解為中國的領土,咱應該發表<台灣獨立宣言>。 以上各種見解之中,1與2認為台灣已經獨立。現在台灣24個邦交國也認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國家。3與4認為台灣是事實上的國家,5與6則與世界上高達168國的大多數國家以及主要國際組織一樣,認為台灣尚未獨立。 台灣人自己有這麼多的主張,看起來很混亂,而事實上,以上各種主張本身也不無問題存在。 當你責怪對方說「台灣已經獨立了,你們還在吵台灣要獨立,這不會使中國有藉口來攻打台灣嗎?」,對方也會回罵「台灣還沒獨立,你竟然還抱持鴕鳥心態自以為已經獨立而放棄獨立運動,這才是危險。」如果大家以溫和的態度相向還可以,若以嚴厲態度對罵,那就自亂陣腳了。 三、各種主張的問題點 「台灣獨立」是獨派早期以來的主張。「打倒中華民國、阻止中華人民共和國侵台」這個口號是正確無比的。台灣民主化以後,疑問來了。「要從那一個國家獨立?」「如果是要從中國獨立,要從PRC獨立,那豈不是等於傻到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其實,大多數獨派的人士都認為「台灣自古不是中國的領土,更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台灣要獨立,與中國無關。台獨反對的是中國侵台行為。台獨聯盟主張要打倒「中華民國體制」。把「中華民國體制」除掉,就是台灣的獨立。這種說法在外來政權時代還可以,台灣民主化,出現台灣人總統以後,要解釋這種主張就比較費神了。 那麼「台灣已經主權獨立了」這種理論如何呢? 雖然國旗、國歌、憲法並不在國家成立要素之內,但迄今台灣仍沿用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所用的這些,除非說「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而主張「兩個中國」還可以,如果在種情形下硬要台灣人感覺台灣已經獨立很難,對外國人而言更難。中華民國憲法雖經修改,比較接近台灣現狀,但原來的中華民國憲法條文仍然繼續存在,而且新修改的條文也特別付加前文,說是在「國家未統一之前」使用。其意思不難推斷,有「將來與中國大陸統一以後就不在此限」之意。因此台、中關係尚非國與國的關係,而僅止於「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或說「兩岸關係」,而是「中國地區」與「台灣地區」的關係。「兩岸分治,主權卻是一個」,在這種情形下要求獨派放棄主張台灣獨立也難。 至於說美國是主要戰勝國,依戰爭法以及美國史的幾個前例,說台灣是美國尚未併入的領土的主張也難有說服力。美國也不至與其自身領土台灣締訂國際條約──「美台共同防禦條約」。 至於台灣被認為或被誤認為中國領土,這確實是「台灣的最痛」。中華民國於1945年片面收編台灣為其領土,未受太大的反對,1949年以後,中華民國僅佔有台灣,卻繼續享受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蔣佔領政權被趕出聯合國以後,仍然繼續統治台灣到1988年。蔣父子死亡,台灣民主化後仍繼續使用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正式宣布<台灣獨立宣言>是驅除「台灣的最痛」的方法。「已獨」理論必須說明「1945至1988年台灣有關國家地位的狀態」。陳隆志教授的「主權漸進理論」是關於這方面的嘗試。 台獨理論不能僅止於象牙塔裡的對話。理論有其邏輯論理性,才能說服別人。而台獨理論也必須同時考慮現實上的利害關係。要如何使台獨理論兼具邏輯說服力與利益的考量是非常重要的。 四、 各種主張,都可以繼續研究、深化,都可以繼續堅持,但彼此不要惡言相向,畢竟大家都是為著台灣的安全與發展。 經過台灣的民主化,台灣人的自我認同比率大昇。自認為台灣人的達60.1%,自認為中國人的不過是4.8%而已,把「自認為台灣人,又是中國人」的硬歸為「中國人」,其總數為38.2%。即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也要獨立的是54.1%,這是堅決守土意志的表現,至於贊成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達77.4%。不論從那一方面來觀察,獨派已過半。但是為什麼歷屆立委選舉中,整個綠營勢力均停留在40幾%的階段呢?這就是因為各政黨以及參選人未能充分得到選民支持之故。在台灣人意識高昇的現階段,各政黨以及其候選人必須緊抓住獨派選民之心,才是勝選之道。公開與獨派畫清界線,不僅在道義上不適當,也不合於勝選的策略。如果考量統獨之爭對台灣的安定不利,那也只能喊「停止統獨爭論」即可,那能片面要求停止台獨言論?何況統派勢力所依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叫囂不停,高喊台灣獨立若能夠提高對台獨的支持度,何樂不為? 如何來減少各種台獨理念的分岐呢?大家來用一種新的口號、新的理論,情況也許\會有所改善。那就是「確立台灣主權」(confirm the sovereignty of Taiwan)(台灣主權の確立)。如果認為「台灣獨立」這字句太刺眼,會刺激中國、美國,那麼「確立台灣主權」看來順眼。聽來順耳多了。對認為台灣尚未獨立的個人或團體而言,可以用來「建立、創立台灣主權」; 對認為台灣已經獨立的個人或團體而言,也可以用「確立台灣主權」的口號或理論來鞏固已經獨立了的台灣主權。如此以後,也不需要再謾罵台獨,引起已經超過半數的台獨派人士的不滿。 台聯黨於今年一月發表的黨綱,已經列有「確立台灣主權」的項目,對民進黨而言,這個主張也應該是不難接受的。 五、 在最近幾年經過社會內部深化演變,「台灣應該正名」的認識得到高度認同,制憲問題比較深奧,尚待努力,不過「國家正常化」這個認識可以說得到廣泛的支持。其實「國家正常化」的內容,若不以「制定台灣憲法」做說明的基礎,難免被誤會是「中華民國的正常化」。至於台灣正名,若台灣憲法成立,正名問題就自動解決。 現在要帶動台灣社會,「正名、制憲、國家正常化」是最響亮的口號。雖然可以精簡為「制憲」,但還是以「正名、制憲、國家正常化」比較明澈。台獨聯盟全力投入於這個運動之理由也在此。 2001年開始,以草根方式發展出來的「511台灣正名運動」由於李登輝前總統出任總召集人,聲勢驟增,一百多個社團,加上民進黨、台聯黨的鼎力支持,本來計劃百萬人手牽手,要抵抗中國飛彈的活動,演變成聚集了兩倍人數達二百萬人的盛況。事後改組「511台灣正名運動」,成立「手護台灣大聯盟」由李登輝總召繼續擔任總召集人職務。「手護」除了在平常從事正名、制憲活動以外,遇有重大事件就出面籌劃大型活動,或協助各社團拓展各該社團發動的活動,營造台灣社會團結的氣氛。 2007年7月,陳總統向聯合國提出台灣入聯申請書,「台灣加入聯合國大聯盟」應運成立,專注於台灣入聯這單一議題。 「手護」與「入聯」兩大聯盟組織的人員與目標相當重疊,大家期待能相輔相成。「正名、制憲、國家正常化」使台灣易於入聯,而「台灣入聯運動」將使國際社會更能正視台灣人的國家主權長久以來被忽視的事實,而對台灣的正名、制憲等行動增加理解。無論從那個角度來看,都對台灣國家正常化有正面的貢獻。希望「確立台灣主權的運動」成為新時代台灣人的共同旗幟。
2007-08-04 台獨理論的整合台灣是一個繁榮、安定的「不正常國家」。台灣看起來是獨立的國家,卻不是公認的主權國家;相反的,台灣看起來不是獨立的國家,卻有行使主權國家之實。可以說是「國家學」上罕見的「實驗中的國家」。 1945年中華民國佔領台灣,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戰後台灣獨立運動」蓬勃崛起。1996年台灣人首次擔任中華民國總統,2000年政黨輪替,首次由台灣本土政黨執政。台灣獨立運動經過這種激變,如何重建其獨立建國理論,尤其今年將是「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行動的元年,台獨理論的重整確實為當前的急務。 一、整合意見,確立台灣主權獨立的觀念 由於海內外台灣人共同努力,台獨陣營出現不少台獨理論。其中一種是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問題。另一種是「台灣在國際上的地位」。後者較少被注目。其實台灣在科技、貿易、經濟、文化等的活動,在國際社會也展現相當的實力,提高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地位。 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大概可歸納為三種: (1)台灣已被歸納為中國領土,台灣如果要獨立,必須發表「台灣獨立宣言」。 (2)台灣的國際法上地位,根據舊金山對日和約,日本放棄台灣,未定其歸屬,故主權應歸屬台灣人民。 (3)經過戰後歷史的演變,台灣已經變成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每位台獨人士或學者,都是獻出其心血,創造出其理論,無非想以精闢的理論來鞏固台灣獨立建國的理論基礎。有說服力的理論,是排除外來政權的利器、也可以當做抵抗中國侵略勢力的武器、更可以當做尋求友好國家支援的策略。最重要的是能夠加強台灣人對獨立建國的信念。 如果在各種場合,將不同的角度來引證台灣獨立的必然性之際,有其理論上共同的脈絡,那是最好不過的。但是,如果各種理論之間,有互相矛盾或對立的部分,難免使人迷惑,更會互相抵消力量。因此需要各種理論的整合。這就需要政治上的考量了。但是這種政治上的操作恐怕有「政治干涉學術」之嫌。不過我們應該知道,台灣獨立理論構成的開始就是因應台灣獨立運動的需要,本來就是一種政治行為。 現有的各種理論經過政治上的整合,創造一套理論總綱以後,我們應該再匯集學者、運動者的智慧,整理出細節的論述。 二、整合的契機已成熟 學者堅持自己的理論,不因為外界的壓力而改變其理論,這是學者的良心。台獨運動者確信自己的理論,這展現運動者堅定的信念,更能証明絕非投機主義者。 但是大家應該知道,從事建構台獨理論的人士,目的都在於台灣獨立建國,而不在於享受象牙塔之樂,也不甘願受「秀才造反」之譏。因此大家應該具備大胸懷,接受修正。 台獨運動的先驅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認為「台灣事實上已經獨立,尚待完成法理獨立的階段」。就是說台灣的現狀與主權獨立國家無異,但必須排除外來政權的體制才能稱為2300萬台灣人的主權獨立國家。在這裡必須向各位順便報告,台獨聯盟內部已經開始討論是否應該修正。 民進黨於1999年提出「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名叫做中華民國」的主張。這是將外來政權納入自己思想體系的新做法。 台灣人的精神領袖李登輝,在卸任中華民國總統以後提出「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國的國家,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這個主張比民進黨前進一步。但是就「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一點而言兩者是一致的。 台聯黨於2007年1月制訂的黨綱主張應該「確立台灣的主權」。但有關這部分還看不到比較詳細的論述。 不過大體而言,各團體都考慮到台灣現實政治的演變。因此若要整合這些主張,或許\「確立台灣的主權」是最適當的共同見解。「確立(confirm)」一詞,有make firm,establish firmly,fortify等意思,加強已有的狀態,或者將尚未完整的狀態,使其變成完整。這對台灣「已有主權」或「主權尚未完備」的理論都可適用。由最近的各種活動看來,「正名、制憲、國家正常化、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已經成為各團體的共識。正在進行中的各種活動也幾乎在凝集這個共識。 我們正在整合的過程中,千萬不要怒斥不同理論的人。大家必須兼顧互相的尊嚴。 三、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今年9月聯合國大會之前,陳水扁總統將向聯合國提出「台灣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我們將以新的名義「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並不是「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這是富有歷史性意義之舉,我們應該協力推進。 民進黨的理論「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名叫做中華民國」這種說法,同理也可稱之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名叫做台灣」。按照國際上以往及現有的案例,很多國家有其異稱或簡稱,「台灣Taiwan」與「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的互換,不足為奇。 雖然如此,我們千萬不要忽略理論的基礎。 現在在台灣存在的是中華民國,並不是台灣共和國、台灣國、台灣這個國家。中華民國背負的是1912年以來的歷史,現在正在實施的是「中華民國憲法」。該憲法的原文仍在,增修的條文雖然比較符合台灣的現狀,但是條文前文載有中國「國家未統一前」的但書。聯合國會員國蒙古尚未脫離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的治權,但未承認其主權,大陸的主權尚屬於中華民國等等……。這是尚待釐清事項之一。其他有如舊金山和約所衍生的台灣主權問題,中華民國如何演變至台灣國家的問題等等……,理論的建構不容忽視。 總之,請各位學者,各位運動者大家坐下來,共同來思考。經過討論、整合以後請超級專家例如陳隆志教授整理出一套「確立台灣國家主權」的共同理論。 *本文發表於2007年8月4日,「國家定位政策研討會」,台灣安保協會、台獨聯盟主辦、現代文化基金會、亞洲安保論壇主辦。
2007-08-04 台灣地位論述的環境因素──談李登輝先生2006-2007的變與不變 陳儀深 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一、前言概說 「思想是環境的產物」,這是很多研究思想史的著作常講的ㄧ句話。例如出生於台南縣的醫生吳新榮(1907-1967),日治時代曾經被強制參拜北門神社,當時的感想是,有朝一日要把這個神社改作「民族紀念館」,供奉黃帝、李世民、鄭成功\、孫文四尊主神,可是戰後吳新榮歷經二二八劫難,後半生很想搬離台南前往花蓮居住,以免面對中國大陸、以便面對開闊的太平洋。再如海外台獨運動的理論家之一陳隆志,三十幾年前在美撰寫《台灣獨立的展望》,根據歷史與國際法認定台灣地位未定,主張推翻蔣氏政權(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共和國,但是九零年代回到台灣後,面對民進黨接受李登輝的「中華民國在台灣」體制,乃改採有效自決說,認為台灣解嚴以後歷經國會改選特別是總統直選,台灣已經演進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此種論說被民進黨接受成為主流論述,具體表現在1999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 政黨輪替後,2001年李登輝以振興經濟、壯大台灣等訴求成立台聯黨,由於陳水扁總統標舉新中間路線、公開承諾「四不一沒有」,情勢促使台聯黨站在深綠位置,尤其2004年總統改選前夕,李登輝號召二二八「牽手護台灣」的活動,高度凝聚本土的力量。曾幾何時,李登輝被戴上「台獨教父」的高帽。然而,2005年任務型國代的選舉,陳水扁總統親為民進黨操盤搶食深綠選票,以及國、民兩黨合作進行的第七次修憲,引起李登輝的大力批判,李扁關係幾達冰點;加上2006年11月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書出爐以後,陳總統的位置岌岌可危,李登輝仍然沒有出手相救,終引起保扁的深綠力量反撲。2007年1月壹周刊刊登訪李專文,除了繼續批扁「嚎哮」、「騙選票」等,李還提到想要訪中、台灣已經獨立不必主張台獨,台獨是危險、退步等……種種「突兀」的說法不啻授人以柄。個人認為:李登輝繼續在正名、制憲、抗中的道路上前行,當然沒有「背叛台獨」,只是由於紅衫軍、阿扁政權危機、台聯黨尋求生存出路等因素,李登輝採用「否定台獨路線」的猛藥,得失猶待觀察。 二、李扁關係的變化是主要背景 台聯黨創黨不久,參選立委的目標訴求之一即是85+35意即泛綠過半,結果雖不如預期,但不論在立法院內的表現或與本土社團的互動,營造「泛綠」陣營的印象相當明確。2004年阿扁總統連任成功\的因素固然不一,李登輝扮演側翼助攻必是其中之一。但是其後李扁關係的惡化有跡可循:1. 宋楚瑜訪中前夕,扁宋會達成十點共識引起綠營撻伐,阿扁總統竟說是李登輝的建議使然,以致李安妮對媒體說:「教你去約會,沒叫你去上床」(大意如此);2. 2005年任務型國代選舉,民進黨與台聯黨不但政見相左、互相批判,阿扁總統且親自領軍高喊台獨,國、民兩黨合作通過的修憲案,明顯有吃掉小黨的用心;3. 2006年阿扁總統的幕僚、家人涉案乃至自己的國務機要費案沸沸揚揚,李登輝不但袖手旁觀,有時還發表批扁言論。當北、南、東社成立「台灣社」的過程,一方面與阿扁互動密切,一方面又要拉李來擔任榮譽總召集人,結果李登輝臨時拒絕出任,並且不出席台灣社的成立大會,讓社長吳樹民尷尬不已。於是,很多綠色電台的聽眾不斷call-in批李,說他是「黑金教父」,任內沒有處理國民黨黨產、栽培連宋馬等人「長大」、不應該成立台聯黨等等,當時筆者曾經撰文辯護: 事實上,「黑金教父」的講法是copy近幾年國民黨對李的污蔑,試問兩蔣戒嚴時代還要「黑金」嗎?李登輝時代才有真正民主的全面改選,國民黨當時為了選票而結合各地方派系是自然的事,何況鄭太吉、伍澤元、冬瓜標等等昔日與連宋的關係遠比李登輝親近吧……至於連宋馬等人都不是九零年代從天而降,而是有他們的家世、學經歷、黨內人脈關係,豈是李登輝愛栽培誰就栽培誰的? 然而,這類的辯護猶如杯水車薪,無法扭轉大勢。尤其11月3日國務機要費的起訴書公布以後,不但素有清望的李遠哲、高志明、陳師孟等有促扁下台的言論,民進黨內的要角亦紛傳切割,例如:蘇貞昌、新潮流主張立法院黨團開放支持第三次罷扁的提案,游錫堃轉達並支持「一審有罪就下台」的建議。但是保扁的力量不容小覷,連台聯黨的立委亦「不惜傷害黨的形象,為扁解套」─ 支持三罷的態度突然逆轉。保扁的力量包括綠營的電視名嘴,竟然公開指控李登輝對陳瑞仁檢察官下指導棋,才會有那種「置扁(的政治生命)於死地」的起訴書。針對這類不實指控,台聯黨雖然發表駁斥、澄清的聲明,已無濟於事。 政治的現實是:蘇、游、謝、呂等「天王」可以與扁切割(以保住民進黨命脈),但是李登輝不可以。 三、壹週刊的專訪報導與李登輝的自我辯護 2007年1月29日李登輝接受壹週刊訪問,暢談他最近的政治觀察並說明過去以來的一些政治立場,卻因壹周刊聳動誇大的標題「棄台獨、引中資」以及「我想訪問大陸」引起軒然大波,不但聯合報用「大轉向」、「立場180度大改變」來形容,藍綠陣營的政治人物與媒體名嘴也順此方向擴大解讀。 李登輝或台聯黨感知茲事體大,立刻有2007年1月31日的〈TVBS專訪前總統李登輝〉報導(爲什麼壹週刊之後又是TVBS這種「統媒」?綠營名嘴亦將此計入罪狀和證據,但據台聯中央黨部有人敘述,李曾找民視,但不被接受),此一專訪的要點,除了澄清「我沒有主動要去中國大陸看看」,相對於江澤民對台打飛彈,胡錦濤比較溫和(此種「稱讚」是相對的),擔心兩岸溝通平台已不存在,主張兩岸之間的投資應該「有來有去」,當主播方念華問他爲什麼批扁講「嚎哮話」?李登輝警覺地回答「這是個人問題,我不要做答覆好不好?」 重要的是,此篇專訪中李登輝澄清自己的統獨論述,包括:1. 我從來沒有主張過台獨,因為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有主權的國家,已經獨立爲什麼還要追求獨立?這樣說並不牽涉到「放棄」獨立主張的問題;2. 台灣還不是正常的國家,需要正名與制憲,並且應該以「新時代的台灣人」來解決認同的問題;3. 台灣和中國「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從廢除臨時條款進行國會改選的民主化,成立陸委會、海基會作為兩岸之間的平台,才有辦法處理雙方之間的問題,這些所謂的寧靜革命,立場都是一貫的。 可惜,一般人不在乎李登輝思想主張的變或不變,不在乎中間偏左路線在台灣社會是否值得呵護開展,只在乎政治人物或政黨力量的消長,保扁和保台灣遂變成一種難以區分的混淆。 四、結語 1990年李登輝當選總統以後,1991年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廢除臨時條款,以便進行國會全面改選,對台灣民主化的重要性不亞於1987年蔣經國的解嚴;1991年台澎金馬選出的第二屆國民大會,國民黨的席次超過3/4,逼使民進黨在1992年第二屆立委選舉過程中放棄才剛通過台獨公投黨綱的熱情,「多談公共政策,少談意識型態」,等於接受李登輝所設定的「中華民國在台灣」或「中華民國第二共和」的架構。2001年李登輝致力於正名、制憲運動,宣稱中華民國已經滅亡,其實已經走在民進黨前面。 兩國論至少是兩中,將海峽兩岸切開,在北京政府眼中也是一種台獨。而今李登輝自我摘除台獨標籤卻念念不忘正名制憲,實是如假包換的台獨;李登輝台獨論述的調整或許\得不償失,但是許\慶雄、江永芳、傅雲欽可以給他批評,民進黨以及擁護民進黨的本土社團最不適宜批評李登輝的「變質」。 *本文發表於2007年8月4日,「國家定位政策研討會」,台灣安保協會、台獨聯盟主辦、現代文化基金會、亞洲安保論壇主辦。
2007-05-19 台灣需要怎樣的中國政策林保華 資深時事評論家 台灣正在準備明年的總統選舉,對台灣的國家定位與對中國的政策,已經成為目前初選的熱門話題。在這個問題上,由於國民黨的黑箱作業,以及終極統一的目標而需要看北京的臉色,與他們討論是非問題沒有甚麼意義,但是在綠營內部,卻有不同見解而需要好好討論,這樣可以分清是非、集思廣益、取長補短,完善對中國的政策。 制定中國政策,必須對台灣與中國這兩個國家先進行明確的定位。台灣是主權國家,這點必須清楚定位,至於名稱叫甚麼,還有不同認識,這有幾個原因:一是歷史遺留下來的法理問題,二是中國的壓力導致缺乏國際認可。也就是說,目前雖叫中華民國,以後則是正名與法理獨立的問題。但是即使是中華民國,也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因為它具備了作為國家的基本條件,如土地、人民、政府、主權。因此這是對台灣國家定位的底線,如果這 個底線守不住,民進黨就變成國民黨了。此外,需要明確的是,台灣已經是民主國家,過去蔣氏父子雖然自稱隸屬「自由世界」,但是台灣的中華民國並不自由,也沒有民主,這是制度上的定位。 對中國的定位,基本一點,它是共產黨領導的一黨專政的國家,因此具備兩個特點:一是獨裁專制,二是流氓痞子。從民主對抗專制來說,兩者應該沒有妥協的餘地,因為這是根本對立與不相容的價值觀。如果有甚麼妥協的話,那是形勢所逼,往往就是力量對比暫時不能壓倒對方。因此暫時的妥協,實際上醞釀未來更激烈的衝突。流氓痞子做壞事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但也欺軟怕硬,這是對付他們所必須了解的。 國共內戰,一直到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早期的隔海對抗,從國際角度來看,是自由世界與共產世界的對抗;從國內角度,則是不同利益集團的內戰。但是台灣成為民主國家後,就轉化為自由民主與獨裁專制的對抗,是目前身在台灣的民主國家與中國這個獨裁國家的對抗。這點不能有任何含糊。 然而,對抗不是簡單的對抗,原因在於,中國是具有五千年中華權謀文化的流氓國家,加上中國與台灣土地、人口太懸殊,所以必須要很有策略的對抗。這方面,需要更多的妥協,更靈活的策略,但也必須有更清醒的原則與底線。而要以小勝大,以弱勝強,策略的重要性更不容低估。但是關鍵時候該強硬時必須非常強硬。毛澤東在國共內戰時期曾經說過:「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各級領導同志務必充分注意,萬萬不可粗心大意。「台灣對抗 中國的處境,類似是當年共產黨對抗國民黨的處境;而目前中國對待美國的態度,也雷同當年共產黨對付國民黨的態度,充滿欺騙。 被毛澤東譽為「三大法寶」的「統戰」,就是最大限度的孤立自己的敵人,這裡面包括團結次要敵人來打擊主要敵人。當年國共內戰,共產黨這一套很有效,把對蔣介石不滿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統了過來,還把不是蔣介石嫡系的國民黨軍隊,包括地方勢力都統了過來,導致國民黨四分五裂,蔣介石最後敗退台灣。 中共為了打擊在台灣的蔣介石,也曾企圖統戰民進黨前身的「黨外」人士。他們可能接受統戰有三個原因: 第一,蔣介石統治下的台灣,外省精英享有特權,黨外代表中下階層利益,追求公平正義,政治光譜上屬於「偏左」,這與中共的「左」有相似之處,因此似乎有共同理念而容易結成統一戰線。實際上中共早期的左,到進入農村建立政權就逐漸變質為新的特權集團,現在是看得越來越清楚了。 第二,中共早年支持台獨,那是顛覆當時政權的需要,自己掌握政權以後就完全變臉了,這欺騙了一些台獨人士以為中共主張「民族自決」。 第三,黨外反對的是統治台灣的國民黨獨裁政權,中共也反對國民黨政權;前者是民主運動,後者卻是利益集團之爭。但是因為有共同敵人,所以共產黨與黨外也容易結成統一戰線。 過去共產黨如何統戰台灣的黨外人士我不清楚,但是我知道當年的台獨元老對共產主義理論也有相當研究。文革結束後,相信不少台獨元老對中共的專制獨裁本質有了比較清楚的認識,但是因為他們所切身感受的是國民黨的白色恐怖,對共產黨的紅色恐怖還缺乏具體感受,因此有些人會覺得國民黨比共產黨壞。對共產黨缺乏深刻的認識,會影響對中國政策的制訂。例如八○年代初期,前中國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擔任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時統戰過許信良,因此許信良後來的「大膽西進」,除了因為黨內權力鬥爭失敗的因素外,自然也是中共當年統戰的發酵。 民進黨執政後對中共政策的搖擺,也與對中共的認識不夠有關。他們的台獨主張主要基於台灣民族主義而不是台灣的民主主義,因此對中共的本質缺乏認識而有幻想,導致政策上的搖擺。這在國民黨的李登輝擔任台灣總統,推行本土化以後也有所表現。 一九八九年北京的六四大屠殺,是中共罪惡的再一次暴露,說明中共的所謂「改革開放「,並沒有導致它在本質上的變化。但是在西方國家對中國進行制裁的時候,台灣朝野卻向中國示好,以為這樣可以得到中國的善意回報。於是台商競相到中國投資,給共產黨輸血,使中共很快度過難關。但是共產黨也很快顯示「過河拆橋」的面目,例如一九九三年千島湖事件的惡形惡狀,以及一九九五年開始對台灣的軍事演習與次年對台灣發射飛彈。然而?對這樣一個流氓政權,台灣認識到了嗎﹖雖然李登輝總統曾經一針見血的罵它為土匪政權,並且毫不畏懼的對抗武力威脅,然而在中國不斷用利益來誘惑台灣,以及台灣國內政治鬥爭的需要,他對中共的看法會不會轉變﹖ 連戰、宋楚瑜的「聯共制台」不必說了,就是執政的民進黨內部,頭腦清醒的有多少﹖最近民進黨總統初選,人們對謝長廷提出質疑,說他曾經認為高雄與廈門是「一國兩市」,等於變相的「一國兩制」。然而我們也不要忘記,在連宋奔赴中國時,當時的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說他也想訪問中國,為「中國熱」加溫。而連宋「聯共制台」時台灣沒有招架之力,也與陳總統的態度有關,據說總統希望宋楚瑜能為他帶話到北京,既然如此,又怎能對他 們進行反制呢﹖不但自己不反制,在民眾自發進行反制時,還遭到藍營人士毒打而釀成「四二六事件」,掌握公權力的民進黨政府居然沒有為自己的支持者主持公道。 在這裡,我不是說對中國強硬到底而沒有妥協的餘地,或者完全不應該與中國溝通。我們可以做這些事情,但是必須設定底線,必須做最壞的打算,否則就不會應付危機而導致政治上的損失。我們應該做的是:第一,不能矮化自己的主權與傷害自己的尊嚴;第二,任何接觸都是一場爭取輿論的宣傳戰;在中國沒有言論自由的情況下台灣只能處於劣勢,因為中國可以利用台灣的泛藍媒體與政治人物夾擊台灣,但是台灣很難得到同情台灣的中國國 內異議人士的聲援。如果明白這點而不只是作秀的話,就不會熱衷於訪問中國或與中國進行政治談判,而做球給中國做宣傳並且打擊台灣了。 甚麼時候台灣與中國可以有實質性的「和解共生」,並且進行政治談判呢﹖只有中國啟動了政治改革,解除了黨禁、報禁。但是目前還看不到這個跡象。在這個情況下,任何與中國的接觸,很難是真正的平等,因為他們只有霸權的心態而沒有自由、平等、博愛的觀念。所以要根本解決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只能拖,台灣做好內部的國家認同,等待中國的改革,這方面台灣應該給中國壓力。在「等待」期間,台灣必須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各方面做好安全措施,不容共產黨滲透。因為誰也不知道要等多長,共產黨是否會等下去。
2007-05-18 拼經濟,國家正常化才是治本之道詹文碩 民主的嘉年華會──「選舉」將至,台灣民眾又開始看到政治口號滿天飛的口水戰。其中,守舊勢力頂著自我塑造的財經人才形象更是高喊「不要政治,只要經濟」、「拼經濟,去統獨」等標語,企圖使人誤以為經濟與政治之間,是魚與熊掌不可得兼的零合遊戲。彷彿追求台灣的國家正常化便是背離民生議題,談國家定位就是意識型態作祟。於是,他們忿忿不平地發出「正義之聲」:國家已經「民不聊生」政客還在高談闊論?貧富差距已到達「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地步,而政府還在「搞正名」?值此情景,不禁令人莞爾,過去的少數外來殖民者竟已搖身一變以弱勢的保衛者自居,從高高在上的統治者蛻變成為民喉舌的英雄,某一政黨乾脆自封為「親民黨」。 雖然這種高明的「公關形象重塑策略」令人嘆為觀止,卻還是禁不起簡單的邏輯檢驗。原因無它,一個現代國家是一個組織、是一個系統,因此,它的運作必然符合系統學的規範,亦即「系統泛指由一群有關連的個體組成,根據預先編排好的規則工作,能完成個別元件不能單獨完成的工作的群體」(定義取自維基百科中文版)。系統學中重視的是「個別元件」間的良好互動與平衡,此一觀念類似人體的運作:健康狀態乃依賴身體中各器官間的合作與平衡。以此類推,一個國家的國力是其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科技及社會等力量的綜合指標。綜合國力中的各分項因素是互動的、互相影響的,所以強則全強,而其中一項的弱勢也必然拖累其它項目的優勢。 有鑑於此,「不要政治,只要經濟」種種,簡直是天大的笑話,就像一個人說「不要腦袋,只要心臟」一般愚蠢。可嘆,這群自詡「大醫醫國」的「財經人才」,只會大言不慚,竟成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庸醫。或許,我們早該在知道某位「報料天王」立委是「台大經濟系教授」的時候,便放棄對這群「財經人才」專業背景的期望。然而,難道這些人連簡單的「系統學」都不認識?還是……還是他們明知如此卻因為意識型態,昧著職業道德散播似是而非的言論,以便迴避自知站不住腳的國家認同議題?那不是太孩子氣了,也不盡誠實不是嗎?是欺負台灣人好騙嗎?台灣的政治萬花筒實在是千奇百怪,邏輯的照妖鏡讓我們看到那麼多的精神分裂症與不可告人的「祖國認同」…… 我們不禁要問這些「在台灣的中國人」,為何你們要自卑地隱藏起你們自豪的祖國認同呢?(筆者也快精神分裂了,才寫出如此矛盾的字句)套句歌詞:「你們快樂嗎?」,何不買張機票到彼岸,做個快快樂樂、頂天立地的中國人? 言歸正傳,讓我們嚴正地指出:拼經濟,國家正常化是第一步,是燃眉之急也是無可迴避的使命。理由很簡單,在現代國家尤其是自由經濟國家的政府之首要經濟職責便是提供公平的法治制度、良好的投資環境與健全的基礎建設。顯然,政府的經濟任務定位已經從過去的主要的計畫性任務,變為現在的重要的輔助性任務。因此,政府不需要也不應該過度介入市場機制(除非涉及國家安全),對於國家正常化,亦即提供一個正常的市場卻應義無反顧、當仁不讓。如此的作法亦符合輔助性任務所講求的「間接作法」。也許有人會問,可以直接何必間接?實際上,在全球化經濟中,政府的直接挹注經濟非但不夠快,也可能弄巧成拙,畢竟政府對於市場的靈敏度不比企業。更何況在經濟自由化的前提下,許多國際經貿組織也或多或少地不允許政府的直接介入。 簡而言之,國家正常化保括了制憲、正名,以及在國際上正常的行使主權國家的權利與義務,看起來確實和民生議題非常遙遠,但果真如此嗎?眾所皆知,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最高法律,清楚規範國家對於重要事務所採取的最高原則,因此可說是法治環境的基礎,對於所有經濟活動當然深具影響,試問一個投資人或一個勞工,如果不清楚某國家對公、私有財產之定義與保障,可能進行投資或辛勤工作嗎?單就經濟面論之,國營事業之正名便非常正面,也符合「合理化」的原則。正名最重要的是進行品牌區隔化,避免混淆也避免因此而產生的法律糾紛。如今「中國製」惡名昭彰,正名恰可凸顯Made in Taiwan和Design in Taiwan之不同,使品牌名聲不致受損。更何況既然是國營事業,有人聽過用非本國國名命名的事嗎?試想,如果法國航空是美國企業,美國鋼鐵是日本工業而新加坡航空則是菲律賓政府出資,是什麼景象呢?恐怕天下大亂吧,偏偏「中國鋼鐵」是用台灣人民納稅錢成立的公司…… 順帶一提,國際投資人在考量投資標的時候所依賴的「國際信用評比」、「國際投資風險評比」,台灣的表現和中國的相比,可想而知亮麗許多,假如不正名行嗎?而不正名,旅遊業又受得了每次中國爆發SARS、禽流感、愛滋疫情擴大台灣便被列入疫區?這種情形除了是對台灣國格的不尊重,難道不是直接地重創台灣的經濟?政治乎?經濟乎?兩者恐怕是不能切割的。筆者旅外期間,有次到常光顧的店消費時,不假思索拿出中國信託的信用卡使用,結果店員看了看這張寫著「China Trust」的卡片,半開玩笑地問我說:「China也有Trust噢?」。幸好是熟識的店面,否則當天沒有帶護照,店家大概會打電話查核吧!不知道,中國信託的客戶能夠忍受多久這類的誤會,而中信的商譽又能夠承受多久這類的混淆? 雖說以上因素皆可說明國家正常化對台灣經濟的正面意義,然而相較之下最後一點,也就是「在國際上正常的行使主權國家的權利與義務」,恐怕才是最具戰略價值的。 還記得嗎?我們身處全球化經濟中,並且明顯地遭受中國方面的經濟戰爭行為。(提醒還在醉生夢死的不肖媒體)老實說,若是只藉由國內媒體的報導來認識這個世界,大概還有很多人不知道二十一世紀已經來臨了吧!但是世界趨勢卻不會等待台灣,更不會等待台灣媒體。 在這樣的世界中,與其它國家交流、貿易、互動是基本的生存能力,就像人與人之間一樣,也因此國與國之間有所謂「國際社會」。不同的是,全球化(國與國之間)還在進行著,不像社會化(人與人之間)已可說是完成了。這意味著,國家與國家之間互動的規則還未成熟,某些國家較懂得與它國相處,並成為國際社會中的中堅份子,而有些則還在學習遵守規則以贏取它國的信任。正因如此,每天都有各式各樣的國際會議在進行著,以討論國際規範、準則,例如:國際通信規格、電器安全準則、ISO、WTO之國際貿易原則、環保規範、國際會計準則等等。這些準則正在塑造未來台灣及全球企業的國際戰場,而且簡直多如牛毛,但是很抱歉,只要想在國際上交流、做事就必須一一遵守,而這正是台灣經濟的宿命。面對此一挑戰,完整的經濟戰略為:一、監控(瞭解現行環境)二、經濟安全(運用當下環境)三、前攝影響(塑造未來有利環境)。 然而,台灣礙於目前未正常化國家的現狀,並無法完整施行此一作法,僅能勉強做到第一點,有時才做一下第二點,至於第三點更慘,甚至被排除在國際社會的議事廳之外,之能做一個「有耳無嘴」的「乖小孩」。儘管,就經濟層面,台灣絕對有實力也有必要參與國際經貿事務,然則,就如同先前所說的,國家的國力是綜合的,台灣在政治與外交上的弱勢地位拖垮了台灣的經濟。於是,台灣經濟永遠處於被動、替人代工的地位,原因無它:遊戲規則都是別人定的,我們毫無置喙的餘地!這是國家一日不正常化,就一日不會改變的殘酷現實,也是台灣經濟全球化的瓶頸之一。這也是外來政權失敗的外交政策與荒謬的國家定位,附加給台灣經濟的沈重包袱。試想,少了這些阻力,勤奮的「台灣牛」不知已經多走了幾千、幾萬里?和風徐徐,暖陽斜灑,終於射穿了台灣「中國城」上空的烏煙瘴氣,短暫地溫暖了我那雙在鍵盤上憤慨地敲擊著的雙手,但願我那初出鞘的「筆刀」能夠劃開愚民媒體擺在大眾眼前的虛假屏幕!於是,我們見到……美哉,美哉,福爾摩沙!
2007-05-18 買戰機不如買巡弋飛彈── 台灣需要有效的國防太空人 買戰機不如買巡弋飛彈── 台灣需要有效的國防 不利主因 近年來,台/中軍事優勢的繼續向中國傾斜的發展,美國防部及一些軍事學者專業已有諸多的論述與警告。不可否認的,台灣過去、目前以及還在持續增加中的西進投資,佔全世界在中國投資的一半,對於中國經濟的發展,以致於其逐年增加的國防預算,是直接而且實質的貢獻。這種「以經濟發展為藉口,來資助敵國的建軍」的不可思議的怪現象,在歷史上也曾發生過。舉一個最近的例子,當1930年代納粹德國崛起,席捲歐洲大陸之時,英國的一些企業家還是極力向其政府施壓,希望能與德國保持良好關係以利經濟合作與發展,結果英國最後還是遭到德軍所帶來的巨大災難,而向美國求援。雖然時空背景不同,當今國內西進派的論調,是有歷史重演的味道,更何況國內的情形又多了國家認同混淆不清的危險因素。 在這個情況下,中國有了雄厚經濟的支撐,它瞄準台灣的飛彈現已增加到近千顆,戰機與軍艦也持續在增建中。反觀國內政局的紛擾及在野黨的肆意杯葛,軍購案在立法院的遲滯不過關,而且也不見其他重大國防建設的方案在執行。再如此繼續發展下去,台海的安全與軍事的平衡將可能很快到達危險的臨界點,這是國人與政府不能不正視與重視的問題。 認知威脅 要建設台灣的國防,首先國人必須認知中國就是我們的敵國,因為它從未放棄以武力併吞台灣,並持續在加強其軍事力量,以為侵略台灣作準備,近兩年來,中國的年度國防預算更是有超過台幣兆元的優勢。根據美國國防部對中國戰力的分析報告,目前中國已擁有足以威脅並短期封鎖台灣海空運輸的能力,但還缺乏大規模運輸部隊渡海登陸作戰的能力,而它可以直接威脅台灣甚至於美國大陸的就是大量的短程彈道飛彈(約一千顆)與少數的中長程彈道飛彈(約百餘顆)。另外,更值得注意的威脅是難以預測與防範的潛射巨浪飛彈。 彈道飛彈之所以威脅性高,最主要是因為其防禦的反應時間最短。以台灣海峽為例,防禦彈道飛彈的反應時間最長頂多8分鐘,遠比巡弋飛彈的35分鐘與飛機的50分鐘短了許多。但是,其實彈道飛彈的心理威脅因素,是大於它所能造成實質的破壞,因為中國的短程彈道飛彈的落點半徑精度(CEP),估計最好可達45公尺,若無GPS導航時會變差到200公尺以上。也就是說,想要瞄準特定的建築物或設施是不會很有效的。另外,中國的短程彈道飛彈使用的會是傳統的彈頭,而絕不敢用核子彈頭,因此其破壞力是很有限的,伊拉克戰爭時攻擊以色列的幾顆飛毛腿飛彈即可引以為例。而且,以目前的反飛彈攔截系統的可靠度還不是很高但價錢卻很昂貴,因此,此系只能重點式的投資,以保護國家的指揮系統在第一時間不會受到飛彈的破壞。因此,以總體軍事威脅來評估,我們國防的重點應該放在阻止敵軍登陸台灣的建設方向。 有效國防 台灣的國防經費遠不如中國,不允許我們與其軍事競賽,更須要有效運用有限的國家資源。譬如,我國空軍長期來一直主張購買引進新型高性能的戰鬥機,儘管目前戰機已有過剩的現象,這是值得商榷的建軍思考。因為購買一架戰鬥機的經費,是足以用來製造15到30顆攔截與攻艦的飛彈或40到50顆的巡弋飛彈,而且防禦的力量與效果即可大幅提昇。 筆者曾與美國戰略專家討論有效防守台灣的策略,與會者基本的共識有三。第一,台灣必須發展某種型式的嚇阻攻擊能力,第二,建立完整的C4ISR(指管通資情監偵)戰場指揮系統,並與美日建立聯合作戰平台,第三,軍事建設的方向依照「刺蝟戰術」的建軍精神。所謂「刺蝟戰術」就是能讓敵人望之卻步,不敢靠近入侵,攻守雙備,便可防敵上岸,達成境外決戰的目標。 要達到上述的三項目標,我國除了應該發展中程攻擊性的武器外,還必須大量投資在防空與攻艦飛彈及魚雷快艇的製造,配合相位陣列雷達的飛機與飛彈預警系統,可形成有效的防衛網,使敵人不敢靠近妄動。而對於建立完整的C4ISR通路,一顆安全的通訊衛星則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建設,因為一旦發生戰爭,地面的指揮通訊系統就很容易招致破壞而難以保全,惟有遠在3萬6千公里高空的地球同步通訊衛星,才能維持安全與指揮通訊系統的通暢。 這些軍事建設,至少必須作到讓台灣能阻擋中國兩週至一個月的攻擊,直到美日援軍的到來,為最後決勝的要點。當然,我們知道在正常的情況下,追求經濟發展的因素並不利於戰爭的發生。然而,經濟的過度發展也可能造成不預期崩盤的危機,一旦不幸經濟崩潰,中國政府屆時必然會發動戰爭侵略台灣,以轉移其國內的動盪,來穩固中共政權。另外,美國因為目前膠著於伊拉克的內戰,又有北韓、伊朗及中東等問題的纏身,使美國國力有漸漸衰退的趨勢,長此以往,將有可能使美國無法顧及台灣的空檔,而讓中國有意想趁機速戰速決,侵略台灣的可能。因此,無論如何我們都必須作好有效國防建設的準備,認真面對敵人的威脅,才是有責任的作法與態度。
2007-03-16 台灣建國的障礙在國會陳茂雄 中山大學教授、李友會委員 關於台灣的國家定位目前有五種主張,第一種主張是外來勢力所形成的利益共同體所提,他們認定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第二種主張(如施明德等人)認定台灣有人民、土地、政府、主權,又不歸其他國家所管轄,所以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第三種主張(如台獨聯盟等)認定台灣還未獨立,因為台灣目前所用的國名與憲法屬中國的,兩岸之間已變成分裂中的「一個中國」。第四種主張(民進黨)認定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國名為「中華民國」。第五種主張(李前總統與臺聯)認定中華民國已消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卻用已消失國家的國名與憲法,所以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 外來勢力不認同台灣,抗拒在台灣建立一個國家,所以提出「一個中國」的主張,可是海峽兩岸各自有一個獨立主權的政府,哪一個才是「中國政府」?很顯然的,外來勢力的主張不能自圓其說。施明德等人只是主張台灣已是獨立的國家,沒有必要推動台灣獨立,至於國名與憲法問題他們沒有提到。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是將台灣與中國切割,「中華民國」的版圖只有臺澎金馬。 李前總統、民進黨、台獨聯盟等台獨運動人士都有一個共同的主張,就是要推動正名與制憲,只是李前總統認定現在談統獨只是一種選舉考量,收割長期來獨立運動與統一運動的成果,對台灣建國並無幫助,所以要走中間偏左的路線,致力於弱勢團體、環保、生態保育等,因而引來某些綠營人士的圍剿。說來相當好笑,既然有共同目標,何必計較喊什麼口號?走深綠路線與中間偏左的人都主張正名與制憲,這是一種「分進合擊」的好策略,大家應該合作才對,怎麼會變成攻擊?絕大部分李友會的委員與分會會長也都強力主張走深綠路線,不過他們還是以李前總統為精神領袖,因為大家有共同的目標。目前台灣建國的障礙在於國會,李前總統的中間偏左路線若是成功,有可能使國會超過五成的席次支持正名與制憲,那才真的是「天佑台灣」。 人民、土地、政府、主權、國名、憲法等都屬「客觀因素」,事實上是否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還有更重要的「主觀因素」,那就是當地居民願不願意成為一個國家。魁北克並沒有國名、憲法的困擾,加拿大政府也不反對他們獨立建國,可是魁北克絕不是一個國家,因為超過二分之一的魁北克人不願意建立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到底要不要成為一個國家應該先問問台灣居民的意見再來談其他客觀的條件。可是台灣人的嘴巴被國會以「公投法」封住,台灣人不能以公民投票來定位台灣的前途,代表人民發聲的國會又有五成以上的席次反對台灣建國,台灣怎麼會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建國的障礙在國會,只有國會超過五成席次願意修改公投法,台灣才可能建國,目前有人走中間偏左的路線就等於在開發國會的席次,對台灣而言是一件好事。
2007-03-16 台灣主張了什麼 ?What exactly does Taiwan Claim to be ? 黃居正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教授 前言 一九七九年,James Crawford將他在國際法大師Ian Brownlie指導下完成的牛津大學法學博士論文《國際法下國家的成立》付梓,成就了這本首次具體化國家成立之國際法原則的鉅著。該書除了在兩年後獲得美國國際法學會優秀著作獎外,更成為國際法學者人人必讀的經典文獻,因為幾乎所有古典的與現代的國際法論題,從領土主權的完整、國家繼承、主權豁免,到人民自決權、武力使用之限制,以及基本人權,都環繞在國家是否成立這個核心前提之上。 《國際法下國家的成立》一書在第一版就超過了十八萬字,二○○六年剛發行的第二版,更擴充為八百七十頁。其內容之豐富與論理之詳盡,學界早有定評,無須在此多所著墨。本文所關切的是它是極少數非漢語系國際法學者於專書中另闢章節討論台灣法律地位的著作,所針對的問題又特別是攸關台灣國家定位的國際法原則,加上Crawford目前除擔任劍橋大學國際法講座教授以及主編一系列重要國際法出版品外,亦被公認為是處理國家成立問題的翹楚,常年奔走於國際組織與各國政府之間,提供專家意見,言論影響力極大。因此,與台灣之法律地位有切身利害的政府官員、國際法學者與讀者,絕對有必要在第一時間裡了解相隔二十七年後,Crawford第二版的新作對同一問題所採取的是何種觀點。本文以下也將僅針對該書涉及台灣法律地位問題的章節,加以評論。 《國際法下國家的成立》第二版中探討台灣問題的專節,共有二十四頁(自第198頁至第223頁)。另外在關於香港之地位、無主地、分裂國家、領土之拋棄等章節,也分別橫向連結了與台灣相關的討論。基本上,Crawford並未改變在第一版書中對台灣地位的觀點:他認為國家承認,固然並非國家成立的絕對必要條件。國家一旦能有效治理特定領土與人民,即使末獲其他國家的承認,亦不妨礙其成為一個國家。但是台灣卻偏偏就是國家承認與國家成立間必然關係的唯一例證。即使台灣在事實上已經滿足了除承認外其他一切國家成立的要件,卻因為台灣從不明白宣示自己是獨立的國家,以致世界各國也普遍不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她終究不是一個國家。 台灣主權更迭的歷史與其國際法隱義 在第二版書的專節中,Crawford分別由台灣主權更迭的歷史、台灣的對外關係,以及各國司法實務之見解等角度,綜合分析台灣的法律地位。就台灣主權更迭的歷史部份,Crawford詳盡描述了台灣自一六八三年開始,成為清帝國的領土,直到一八九三年下關(即馬關)條約締結後,依該條約第二條(b)項及(c)項,與澎湖群島被割讓給日本。因此,在一九四五年台灣駐軍向中華民國最高統帥投降之前,台灣一直都是日本的領土。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八日,中華民國政府因內戰被迫撤退至台灣並在島上建立了臨時首都。對此一內戰狀態,世界各國除蘇聯外,大致保持中立;此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性質上屬於革命政府,而非任何一個國家的傀儡政權。至於此時台灣的地位,Crawford則引用了當時英國政府的立場加以說明:「在一九四三年,福爾摩沙是日本帝國的領土。英國政府認為在法律上,福爾摩沙仍然為日本的領土,儘管在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基於盟軍之間透過諮商與協議所發布的命令,在福爾摩沙的日軍向蔣介石投降,且由於盟軍的同意,將福爾摩沙的『治理權』(administration)交由中華民國政府承擔」。 一九五○年韓戰爆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同年十一月加入戰爭。為因應此一敵對狀態,美國總統杜魯門下令第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以抑制兩岸政府發生衝突。這種由外國政府單方「介入」「兩個中國政府間內戰」的行為,其實續存至今。只是美國政府一向宣稱此舉並非「協防台灣」,而是為了「維持亞太地區的和平」。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日本與四十八個同盟國(除蘇聯與中國外)締結和約(即.『舊金山和約』),正式終止敵對狀態。依該和約第二條(b)款,日本宣佈「放棄對台灣與澎湖之所有權利、主權與主張」,但是卻末聲明台灣與澎湖主權歸屬或移轉之對象。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對此特殊現象的解釋是:「台灣歸屬是無法完全由以同盟國全體為締約他造之對日和約加以處理的。因此,『對日和約』僅僅將台灣自日本的版圖中取出,並未因此變更台灣的法律地位。」 在另外與中華民國締結的和約中,日本政府也僅「承認」其於『舊金山和約』中拋棄對台灣主權與請求之事實(第二條),其餘皆未提及。該和約被明示應適用於「中華民國政府現在所控制的領土」。而日本與蘇聯在一九五六年所發表正式終止戰爭狀態的共同聲明裡,對於領土的拋棄問題,甚至隻字未提。同時期(一九五四年)美國與中華民國締結了「共同防禦條約」,約定雙方共同保衛彼此在太平洋的領土。條約中中華民國的領土則被定義為包括台灣與澎湖,以及雙方嗣後另行同意的部份。綜上所述,Crawford顯然認為由於欠缺移轉領土的合意,台灣的主權地位在戰後的時空下並未變更。中華民國是基於同盟國間的協議而佔領台灣、行使治理權,卻未因此取得對台灣的領土主權。 台灣自一九四九年以後的對外關係 Crawford認為在一九四九年與一九七○年間,有兩個關鍵性的現實,足以左右關於台灣法律地位的最終合理推斷。那就是世界各國對「兩個交戰政府的承認」,以及「聯合國中國會籍」的問題。為何它們與台灣地位之結論息息相關?因為不論是在外交承認或是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代表權爭奪戰中,海峽兩岸政府的態度都明白宣示了追求中國統一的意願。兩邊唯一的歧見僅在誰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而已。 在一九七○年代,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各擁有邦交國,卻沒有任何國家同時承認「兩個中國政府」。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驅逐中華民國代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其中國席位。一九七九年中華民國的最重要邦交國美國也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自此以後,中華民國之邦交國都僅維持二十六國上下。Crawford認為這些都是影響台灣作為一個國家不可否認的現實。 Crawford在本項次也論及了幾個非邦交國所制定與台灣發展特定關係的法律及其效果問題。其中最重要的,當然就是美國與一九七九年制定的『台灣關係法』。該法明示其目的係為履行與台灣人民間的非官方關係之政策。依據該法,台灣與美國之間雖然欠缺外交關係或承認,但不影響美國法關於台灣之適用,使之維持如同雙方斷交前之狀態。因此,當美國法指涉「外國」、「外國政府」或是類似的官方機構時,這些主體都應包括台灣在內,此等法律亦適用於臺灣。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前美國與中華民國間所締結之條約尚未失效者,仍繼續有效。美國亦得與台灣締結新條約。依該法,美國並承諾繼續提供台灣以數量上足供台灣維持充分自衛能力之防禦性設備。另外,雖屬於非官方關係,『台灣關係法』仍賦予了台灣政府相當於主權國家之豁免權。上述種種安排,都祇是為了降低因不承認所對台灣造成的衝擊,因為美國政府在同時也不斷重申其所謂的「一個中國」政策。 沒有其他國家制訂與『台灣關係法』相同的法律。不過,Crawford認為在部分國家的法律裡,還是找得到其類似效力的條文。他舉英國一九九一年外國公司法(Foreign Corp. Act)第一節規定為例:該法規定若公司依英國所不承認之領土之法律喪失其人格者,應視為喪失其於英國英國法上之人格。Crawford解釋說因此可以推知雖然台灣非英國所承認之國家,依台灣法成立之公司仍可取得英國法上之人格,享有英國法上之財產權及訴訟權。所以就公司法來說,台灣法與其他英國所承認國家之法律,具有相同的效力。 在國際組織方面,由於前述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及於聯合國下屬之特別機構(Specialized Agency),使台灣幾乎無法參加任何聯合國下屬之國際組織。不過Crawford在書中提出了一個被(刻意?)忽視的特殊例外:那就是在「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以下簡稱ADB)」中「中華民國」會籍的安排。中華民國本是ADB的創始會員國,不過一九八五年ADB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了備忘錄,同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ADB中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但是並不驅逐台灣。該備忘錄中值得注意的內容如下:「一、自即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亞銀之會員及中國之唯一合法代表。台灣當局則將以『中國、台北』之名義續留亞銀。…對亞銀章程中任何關於既有會員地位之條文,將不會做任何增修。二、當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亞銀後,在所有亞銀之文獻、文件、資料、統計及其他出版物中,台灣當局將被稱為『中國、台北』。若在台灣當局所提交亞銀之文獻、書信與其他出版物中,有與本安排相違背之處,亞銀於散發該文獻、書信與其他出版物時,應將其名稱更正為『中國、台北』。 三、亞銀年會及其他亞銀會議之聲明,若發生與上述安排相違背之事,亞銀秘書處有責任採取必要之方法確保其符合上述安排…。四、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亞銀之後,亞銀將視需要展示僅展示亞銀會旗及主辦國之國旗。五、亞銀會員有權自行決定加入投票團。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亞銀後,『中國、台北』得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投票團」。基於上述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一九八六年正式進入ADB,ADB也同時直接將「中華民國」更名為『中國、台北』。中華民國政府雖然對ADB之單方行為表示抗議,卻仍繼續以亞銀會員身份全程參加會議、繳交年費、行使投票權,以及繼續持有ADB之股權。 Crawford認為由ADB的實踐可以證明,「中華民國」是被ADB的其他會員國視為雖然被迫更名,卻有能力「自行發展平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國際關係」的國際法主體。因為若依照ADB章程第三條,台灣既非聯合國亞洲與東亞經濟委員會之會員,亦非任何聯合國下屬專門機構之會員國,本來是不可以成為ADB會員的。可惜這個因為政治妥協所形成之國際實踐,最終並沒有被發展成為一個具法律意義的普遍性例外(contra legem)。 對外關係,是一個國際法主體取得權利與負擔義務之能力是否獲得國際承認的客觀證據。Crawford藉由檢視「中華民國」之邦交國數量、承認「中華民國」之國家的認知,各國所制定與台灣相關之法律的「技術性格」,以及國際組織對「中華民國」之態度等等事證,得到了「中華民國」(或台灣)之國家行為能力並未獲得國際社會承認的結論。 各國司法實務對台灣地位之見解 除了再次確認目前並未有任何關於台灣法律地位之國際法院(ICJ)判決外,Crawford也分析了部分在現實上必須面對台灣法律地位問題的各國司法實務。這些判決多半是依其內國法或是行政權在國家承認上的操作原則而為之。Crawford認為其中以美國第九巡迴法院在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案判決中之論理,最具有討論價值。 明台產物保險案所涉及的爭點是台灣是否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於一九五八年有效加入了一九二九年華沙公約(「統一部份國際航空運送人責任公約」),而成為該公約之締約國,致使台灣與美國之間的航空運送責任必須適用該公約之推定過失責任體制 。美國第九巡迴法院在判決中認定台灣並非華沙公約之締約國,埋由是過去美國法院並無認定台灣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簽署或加入之條約拘束的判例,而且行政部門在實務上亦從未視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簽署或加入之條約之締約國。作為乙政府實體,台灣依『台灣關係法』,貝有獨立與英國政府締結外交條約與協定之權能。台灣與美國政府間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完全不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英國間之條約或協定。足以,台灣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一九二九年華沙體系而當然取得該公約締約國之地位。 […]
2007-03-16 解讀李登輝的台灣主權論述前言 李登輝接受媒體訪問,說出「從未主張台獨,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追求台獨是倒退,是危險的」的論調後,引發許多獨派人士大彈,認為李登輝立場變了。分析李登輝過去之主張發現,李登輝的立場並無轉變,其建國的目標和獨派是一致的,只是論述的前提不同,呈現的「語言」有所差異,其論述的用語是有其戰略考量。李登輝的「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一個不正常國家,要正名、制憲讓國家正常化」論述,有其戰略高度,是站在台灣有利的位置,追求台灣建國目標。李登輝拋出的說法,獨派應加以正確解讀,彼此分進合擊,以完成共同的建國(國家正常化)目標。 台灣國家主權定位論述 李登輝的論述: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要正名、制憲,讓國家正常化。論述的前提是台灣從未被國際社會所承認的唯一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所統治,台灣和中國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互不隸屬,是個主權獨立國家。但台灣仍然使用中華民國國號,侵犯中國的國家名稱(不管ROC或PRC皆是China),中華民國成為國際社會的冒牌國家,因而在國際上無法被承認,不擁有主權;另外,台灣使用外來的憲法,用一部沒經過台灣人民授權的憲法組織政府,政府是個不具統治正當性的非法政府。因為國家名稱侵犯他國國號並使用未經人民授權的憲法組織非法政府,造成國家的不正常,唯有經由人民制定新憲,更改國家名稱,台灣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正常國家。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獨盟)的論述:台灣是被外來的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ROC)所侵佔,台灣的獨立建國,是要由中華民國獨立出來,要打破「中華民國體制」。論述前提基礎是台灣被一個外來的國家(中華民國)所侵佔,要推翻該政府,讓台灣獨立。現階段達成目標的策略是經由台灣人民制定新憲法,更改中華民國國號,去除中華民國體制,即完成獨立建國目標。 陳隆志的論述: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後,台灣主權地位未定,但台灣人民擁有治權數十年,在歷經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台灣主權地位已定,台灣主權歸屬台灣人民。主張制定新憲,以台灣名稱加入聯合國。 許慶雄的論述:臺灣不是主權國家,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並非一個國家,中華民國政府只是中國的一個舊政權,對現實的「一個中國」而言,它是偏安台灣的一個叛亂體制,是中國的叛亂團體,台灣也隨之成為中國的叛亂地區。台灣如果要成為國家,必須宣佈從中國分離獨立。 何瑞元/林志昇的論述:台灣是「美國軍事政府管轄下之未合併領土」,台灣的主權被信託於主要佔領權國美國手中,美國「握有」台灣主權。台灣獨立的捷徑,是要求美國收回台灣這塊領土,再由美國獨立出來成為一個獨立國家。 民進黨的論述: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國民黨的論述: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省,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佔領的領土與聯合國會員國的外蒙古。 以上論述中,李登輝、陳隆志與民進黨皆主張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也和獨盟一致,主張制憲正名,建立完整的國家。但民進黨在執政後,在正名、制憲運動消極以對,選舉到了才喊喊口號要選票,辜負台灣人民的支持與期待,特別是其「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名叫中華民國」的不長進說法,讓人有養子不孝的感慨。 李登輝與獨盟論述之異同 李登輝論述的前提,台灣和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互不隸屬的「特殊國與國關係」,台灣從未被中國所統治過,台灣是一個獨立於中國的主權國家,只是台灣目前使用的國名叫「中華民國 Republic of China」,在1971年聯合國已將「China」這個國名(商標)判給在中國大陸的共產黨政權,台灣再使用China的名稱是”侵權”的行為,是非法的冒牌貨,無法被國際社會承認,除非得到中國的同意,不能加入任何國際性組織,加入也只能使用藝名,例如用中國台北(Chinese Taipei)加入奧運與APEC;同時,台灣使用一部未經台灣人民授權的外來憲法組成政府,使政府不具統治正當性,基本上,是個非法的政府。因為國家名稱侵犯它國國號與使用未經台灣人民授權的外來憲法,使台灣國家不正常,要透過台灣人民制定憲法、更改國號,讓台灣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所以,既然認定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就沒有主張、追求台灣獨立的必要,將台灣國家主權的問題界定是國內的問題,只要人民同意更改國號,制訂新憲法,就完成了建國的目標。 獨盟過去的論述前提在於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台灣是被外來的中華民國所侵佔,所以需要自中華民國獨立出來,建立一個台灣人所屬的台灣國。1971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已被宣告死亡,台灣卻仍然使用中華民國這個國號,使用中華民國憲法組成政府,現在台灣獨立的意涵就是要「打破中華民國體制」,也就是要制定新憲法、更改國號,建立屬於台灣人民的國家。獨盟追求的階段性目標也有了微妙的調整,即由追求獨立前進到追求建國的目標。 獨盟與李登輝論述前提不同,說法自然有所差異,但皆指出共同的問題,並共同主張由台灣人民制定新憲法,更改國家名稱,完成建國(國家正常化)的目標。 喊台獨是退步的嗎? 李登輝與民進黨皆認為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既然已經獨立了,自然不用再退回去主張台獨,事實上,多數台灣人民也認為台灣已是一個國家。統派的中國時報2007年2月5日民調顯示,近75%的台灣人民同意台灣已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稍後陸委會的民調也顯示「贊成統獨者少,主張維持現狀者多」的分布基本走勢,即台灣主流民意認為台海的現狀不應受到改變,絕大多數民眾同意「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顯然地,絕大多數的台灣人認為台灣的現狀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一個和中國是互不隸屬的國家。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趨勢是值得慶幸的,表示台獨運動的階段性目標已達成,多數台灣人民已有獨立的意識,才會認同台灣已是一個國家。現在只有保護台灣免於被中國併吞,以確保台灣獨立現狀的課題,不需要再退回去高喊台獨,重要的是在一個事實獨立國家的現狀下,再往前推進,經由制憲、正名,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的法理獨立國家。 喊台獨是危險的嗎? 獨盟的論述,在過去的時空環境,簡單清楚。台灣就是被外來的國家所侵佔,台灣人被外來政權統治、壓迫,台灣人要出頭天,就要打倒外來非法統治的中華民國。在國會全面改選與總統直選後,強化了台灣的國家象徵,提昇人民的國家認同,加上外來的國民黨政權被本土的民進黨所取代,弱化了中華民國的外來性,人民對中華民國的敵視情緒降低。中國崛起並時時威脅打壓台灣,激發台灣人民的國家意識,認同台灣(中華民國)就是一個國家的比率逐年上昇。在此情況下,台獨是要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體制)獨立出來的說法,推銷難度非常高。 1982年中國修憲,將台灣納入版圖,並在國際上強力宣傳,台灣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所謂「謊話說一百遍就成真理」,中國在國際的宣傳,是有其效果,台灣唯有努力反宣傳,強調台灣和中國是互不隸屬的國家,扭轉國際人士的認知。在國際社會,不管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中國(China),國際社會普遍的認知:台灣獨立就是要由中國獨立出去;國民黨政府為了壓制台獨運動,也總是拿中國來恐嚇台灣人民,大多數的台灣人民也有錯誤的認知,認為台獨就是要由中國獨立出去。在此情勢下,高喊台獨的同時,也很弔詭地在為中國做宣傳,傳遞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人民要從中國獨立出去的錯誤訊息。這也是為何李登輝認為喊台獨是危險的原意。 應選擇何種論述? 台灣是個國家,但也不是一個真正的國家,也就是事實上主權獨立的不正常國家。我們要追求的是讓台灣成為法理上的主權獨立國家(正常國家)。目前對台灣現狀的論述,大部份的論述都有其道理,但沒有一個論述是完整的,能讓每個人都能接受。學術的探討,只要邏輯論證正確即可,但對台灣人民而言,「正確」的論述就是對台灣最有利,能讓人民理解接受,有提出可行的方法與策略,能引領人民去達成目標的論述。國際社會是比「拳頭」的社會,「法理」只是掩飾目的的藉口,用來「鬥嘴鼓」用的,1982年中國關起門來修憲就可以將台灣納入其版圖,根據的是那一條國際法?台灣人要獨立建國,還需要什麼高明的理論?只要有75%的民意支持,台灣就能制訂新憲法,更改國家名稱,沒有美國、中國置喙之地。多數人民的支持就是一切,不需要什麼高明的論述。我們不用去爭論獨盟或李登輝論述前提與講法的對錯,只要雙方追求的目標一致,就是同陣營的盟友。 中國才是台灣真正的敵人 獨裁專制的蔣幫政權,是台灣人要打倒的對象,在國民黨失去政權,本土政黨執政後,人民對中華民國的仇恨感已不若以往,目前的內部矛盾是國家名稱與憲政體制的爭執,這個爭執隨著中國的威脅,人民對更改國名與制定新憲法的認同將逐漸增強,局面是站在我們這一邊,特別是中國的崛起,在國際上打壓台灣,人民對中國威脅感受日深,中國的威脅有助於提昇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2004年總統大選,雙方陣營各擁50%的選票,讓統派媒體有分化台灣的空間,硬將台灣切割成「藍綠」兩陣營,雙方纏鬥,難分難解,阻礙台灣內部團結,不論那一個陣營獲勝,台灣都是輸家。藍綠的內部矛盾,只有外部矛盾才能轉移,應藉由突顯中國的威脅,來解開藍綠惡鬥死結,而不是利用藍綠矛盾,來獲取選票利益。李登輝的「統獨是假議題」說法,有其戰略目的,唯有將建國運動和藍綠脫鉤,才能在短期內取得75%的同意。我們可以確信,不管藍綠,維護台灣國家利益是多數台灣人民的共同交集,有了中國威脅的外部力量相助,只要論述的策略正確,建國目標就在眼前。 結語 台灣的現狀是個國家,也不是個國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不正常國家,也就是台灣已獨立,只是建國尚未成功。在絕大多數台灣人民認同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現狀下,發展對台灣最有利的論述,採用可行的策略。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不容台灣的現狀受改變,但什麼是台灣的現狀呢?我們應有智慧地對台灣的現狀做最有利的解讀;2006年3月世界台灣人大會發表的「成田宣言」指出,台灣的國際現狀,是指1)「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現狀,2)「台灣與中國是互不相隸屬」的現狀,3)「台灣的自由民主」的現狀,4)「台灣海峽的和平安定」的現狀。美國所謂的不容台灣的現狀被改變,就是不容許台灣上述的現狀遭到中國和台灣任何一方加以改變。李登輝的「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但是一個不正常國家,要正名、制憲讓國家正常化」,具有戰略高度,是站在台灣有利的位置,指出台灣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方向;對外,宣示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台灣的正名制憲是多數台灣人民的選擇,無關改變台灣的國際現狀,對內化解統獨爭議,擺脫藍綠惡鬥,尋找台灣人民認同的公約數,以建立完整的正常國家。2008年中國舉辦奧運,2010年承辦上海世界博覽會成功後,中國的民族主義與國際影響力將達到顛峰,2010年之後,中國能不再顧慮國際觀感,將重心放在解決台灣的問題上,台灣所剩時間不多,不應再將重心放在統獨的爭議上。絕大多數台灣人民同意台灣是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現在只有保護台灣免被中國併吞,確保台灣獨立現狀的議題。我們應順著多數民意,在現有的基礎上帶領人民向前進,完成建國目標。中國的崛起,對台灣帶來嚴重威脅,卻也帶來轉移台灣內部爭議的機會,如何運用機會,就在我們的一念之間。
2007-03-16 台灣的領導者應將台灣獨立的意義講清楚宗像隆幸 亞洲安保論壇幹事侯榮邦 譯 陳水扁總統在3月4日FAPA 25週年慶餐會上致詞時,說「台灣獨立是台灣人民共同理念,也是長期以來的目標」。對此中國的反應表示「使用武力也要阻止台灣獨立」。這樣的反應日本的電視與報紙均有報導,大多的視聽者也許會誤解「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甚至在世界各國若有同樣的報導,也許會產生同樣的誤解。陳總統對台灣獨立是從何處獨立,沒有明確說明清楚才會產生這樣的誤解。為避免這種誤解,首先要說「台灣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扯不上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曾統治過台灣,既然沒有統治過,所以台灣獨立並非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獨立,至為明顯。」然後需說明台灣獨立是從中華民國體制獨立的。 日本戰敗後,蔣介石的中國國民黨軍佔領台灣是依據聯合國軍總司令官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而來,美軍佔領日本與朝鮮半島南部等,蘇聯軍佔領朝鮮半島北部與滿洲(現在中國東北)等同樣都只是戰勝國一時的軍事佔領而已。但是,蔣介石卻片面宣佈台灣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並以獨裁專制(台灣稱為白色恐怖)統治台灣人,這就是中華民國體制。李登輝時代積極推行民主化的結果,與蔣介石一起從中國逃亡來台的中國國民黨的專制獨裁政治雖然瓦解,但是佔領體制的遺物,即中華民國憲法,現在仍然施行於台灣。中華民國憲法是在中國為中國人制定的憲法,並非台灣人的憲法。所謂民主主義是自己統治自己的制度,換言之,即服從自己直接制定的法律或自己選出的代表制度的法律之制度。台灣政治民主化的確有所進展,惟台灣人自己不制定自己的憲法者,則台灣的法律上民主化尚未完成。 總之,台灣獨立是指制定台灣憲法,廢止中華民國憲法而言,這與台灣法律上民主化同義語。這個涵義若能被理解,世人必定會支持台灣獨立。為促進對此理解,台灣領導者應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