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5 自己投機,不能怪別人霸道林健次◎淡江大學國際企業系主任 民進黨團說11月28日通過的『公投法』是不能公投的公投法、是鳥籠公投法,實在很傳神。我的問題是:「這本來不就是你們預料中的、願意接受的公投法嗎?」我這種懷疑不是沒有根據的。第一、『公投法』中各個爭議條文表決的結果都是國親的113~114票左右對民進黨主導的95~96票左右。這是一個穩輸的比數,這也是只有民進黨放棄時才會出現的比數。過去民進黨有努力的時候與國親表決只差一、二票的紀錄。這一次為什麼國親會贏得這麼篤定?原因是沒有拉到無黨籍與原住民立委的票。 民進黨為什麼沒有拉到無黨籍與原住民立委的票?說好聽一點是努力不夠、誤判情勢,說難聽一點是本來就想放棄,所以努力反而壞事。假如本來就是玩假的,當然也就不希罕無黨籍立委的票了。 第二、在預知行政院版本穩輸的情況下,唯一可能稍稍突破本次鳥籠公投特徵的就是蔡同榮版的國歌、國旗、國號條款。遺憾的是,民進黨並沒有在國親棄權下突破鳥籠、支持蔡同榮版的國歌、國旗、國號條款。 民進黨這隻鳥就像蔡同榮說的「鳥籠的門打開了,竟不願飛出去」。民進黨不願飛出去,反而是跟著國親兩黨一樣棄權,繼續讓國親兩黨編織台灣的鳥籠! 不能怪鳥籠,要怪葉公好龍 公投一向是民進黨的主張,公投制憲也已經變成民進黨總統大選的主軸,可是真的到了公投攤牌的關鍵時刻,民進黨卻選擇棄權、不飛。民進黨在關鍵時刻可能是被真正的公投驚嚇到了,這使我想起「葉公好龍」的寓言故事。春秋時代,葉子高愛龍成癖,他的寶劍、樑柱都刻有龍紋、龍飾。天上的龍深受感動,趕來拜訪葉公。沒想到葉公看到天龍嚇得面如土色、失魂落魄。原來葉公喜歡的是假龍而不是真龍。民進黨的主張公投而又怕公投,有比春秋時代的葉子高還高明嗎?我看未必。不只未必,可能更糟。葉公自己失魂落魄也就罷了,民進黨自己失魂落魄、不敢飛,卻反而指責起造鳥籠的人來了。 民進黨這種自己放任國親去編織鳥籠,卻又反過頭來罵別人編織鳥籠、限制台灣人民的公投權利,這對台灣人民是不夠老實的。這種不夠老實、言行不一、臨陣退卻的政治玩法,是台灣民氣的最大殺手。這種手法再玩兩次,台灣的民主前途是會被你們玩弄殆盡的。 民進黨的領導人在鳥籠公投法產生後說:「公投之路還有很多路障要排除。」所以希望台灣人民都能全力給予支持。問題是,台灣人民支持一隻在關鍵時刻只會棄權、不願飛、不會飛的鳥有什麼鳥用?民進黨假如要獲得人民的支持,必須用實際的行動給人民一個交代,而不是再一次用口頭承諾來補救自己的無信,更不是再一次把自己的懦弱、投機歸咎於藍軍的頑強、霸道。 *本文原載於《自由時報》,2003年12月1日的「自由廣場」版。
2004-01-15 防衛性公投與國家安全陳國雄◎台灣安保協會研究員 「反對企圖改變現狀的公投」是美國的一貫立場 自從數月前公投立法成為可能通過的議題之後,美國官方開始針對此事相繼發表多次評論,內容主旨始終反對兩岸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同時也堅決反對中國以武力解決兩岸歧見。因此,在美國總統布希與中國總理溫家寶會談之後的記者會上,布希總統表示「反對中國或台灣片面改變現狀」,乃是美國的一貫立場。 而且,目前美國除了必須應付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戰後重建問題之外,在東北亞也有北韓核武問題需要中國的合作,加上布希明年尋求連任的選戰逐漸逼近,當然不希望台海情勢出現劍拔弩張的狀況,造成台美中三邊的外交困擾。因此,針對陳總統舉辦防衛性公投的議題,布希總統在溫家寶面前表達反對的態度,有其國際現勢的考量。 美國進行預防性外交 美國的目標很清楚,為了維護區域和平,堅持台灣與中國雙方不得片面改變現狀,一方面表態反對台灣進行企圖改變現狀的公投,同時也嚴肅警告中國不得動武,否則美國必將介入。其實,美國的態度就是一種預防性外交。 此外,美國雖然不支持台灣獨立,但是並無反對台灣獨立。而且,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也明確表示,美國政府不認為台灣是中國叛離的一省。所以,美國對「現狀」(status quo)的認定,實質上已經承認台灣的自主性和獨立性。 由此看來,針對台灣舉辦與改變現狀完全無關的防衛性公投,美國豈會對台灣採取制裁或處罰行動,來弱化東亞地區結構性的安全力量,最後傷及美國自身的戰略利益呢?因此,曾經擔任外交部長的章孝嚴立委提出美國可能制裁台灣的數種狀況,若非故意危言聳聽,就是缺乏識見。 更令人感到疑惑的是,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竟然把防衛性公投污名化為「挑釁公投」;國民黨主席連戰也跟著痛批陳總統是國家安全的挑釁者、對外關係的麻煩製造者,嚴厲指責陳總統提出防衛性公投的做法是「很不道德」。讓人不禁要問,難道中國不放棄對台動武,繼續部署飛彈來威脅台灣,才是連戰內心深處的「道德」嗎? 政府應盡力與美國政府進行溝通 布希總統對台灣的公投發出警言,基本上違反了民主與人權的普世價值,也違背自己在上個月訪問倫敦時倡言「民主、人權及人民自決的權利是維繫和平的三大支柱」的原則,因而產生的質疑與不滿,可從白宮發言人受到記者們的圍剿看出輿論端倪。然而以過去的經驗來看,美國雖然是標榜民主、人權的國家,但是為了自己的國家利益,有時會輕忽其他國家的民主與人權。即便如此,由於「民主、人權」是美國的立國精神,因此也不容許美國政府過分而且長期的偏離「民主、人權」的軌道,否則執政者將會受到輿論及選票的制約。 陳總統一再重申,防衛性公投根本不是企圖改變現狀的公投,完全不違反「四不一沒有」,明年3月20日將進行的公投題目是:「要求中國立即撤除飛彈,並要求中國宣示放棄對台動武」。由此可見,防衛性公投既沒有挑釁的問題,也沒有涉及美國所反對的「片面改變現狀」,美國根本無由反對。然而台美之間對防衛性公投的確存有認知上的落差,凸顯出彼此存有溝通不良的情況。 眾所週知,美國是維護台海和平及台灣安全的關鍵力量,台灣理應力爭美國的持續性支持。要爭取他人的支持,就需要與人坦誠溝通,盡力消弭彼此的誤會與隔閡。因此,目前針對防衛性公投引發美國的疑慮,政府應當盡力與美方進行坦率溝通,充分澄清防衛性公投絕非企圖改變現狀的立場,同時也要爭取美國輿論的支持。相信防衛性公投的議題,不會成為台美關係的障礙。 防衛性公投有助於鞏固心防和區域安全 有人質疑,要求中國撤除飛彈乃是台灣全民的共識,何必舉辦防衛性公投?如果這種似是而非的論調可以成立,不可以背叛國家也是全民的共識,何必立法規定叛亂罪呢?孝順父母也是全民共識,又何必在學校中教忠教孝呢?說穿了,反對防衛性公投的說法,有默許中國繼續增加飛彈部署之嫌。 更何況,在陳總統提出防衛性公投之前,要求中國撤除飛彈不見得是台灣內部的全民共識。一個不爭的事實,泛藍陣營利用包括中國飛彈在內的軍事威脅做為恐嚇手段,來主打「選擇陳水扁就是選擇戰爭」的訴求,這種心態的背後,寧願中國繼續維持對台灣的飛彈威脅。由此觀之,如果在陳總統提出防衛性公投之後,要求中國撤除飛彈果真成為台灣的全民共識,更可以肯定防衛性公投對於鞏固心防的貢獻。 對台灣內部而言,以往台灣民眾輕忽中國飛彈威脅的嚴重性,把中國對台灣的武力威脅視為理所當然,普遍缺乏危機意識、敵我意識和憂患意識,陳總統提出的防衛性公投,對於建立全民國防、鞏固心防,可以凝聚一致對外的共識,有助於國家安全。 就國際效應來說,台灣的防衛性公投能夠凸顯中國的飛彈部署對亞太區域安全的嚴重挑戰,使周邊國家重視來自中國的軍事威脅,以區域性的安全力量來制約中國收斂其黷武姿態,將有助於整個亞太區域的和平與穩定。 尤其是,在中國不願撤除其沿海飛彈部署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區域安全與穩定,對於台灣及周邊國家建構反飛彈系統的計畫,無論是防衛戰略的選擇,或是經費的爭取,台灣的防衛性公投皆具正面效益。
2004-01-15 公投是以和平手段對抗帝國主義武力侵略的利器 ──Tuva共和國的歷史見證鄭欽仁◎國立台灣大學名譽教授 中國以496枚飛彈對準台灣,中國的侵略企圖從來沒有放棄、也從來沒有掩飾過,只是有人仍以「外來政權」的「偏安政策」做為經營台灣的政策,企圖在中國的「一國兩制」下成為其一部分,或企圖成為中國在亞洲的附庸國。 國際間大國為自私而交換利益,犧牲國際正義,甚至破壞國際社會的秩序是常有的事(美國亦不例外),故小國用自己的智慧突破難關,屹立於國際間,必將成為二十一世紀捍衛自由民主、獨立國家的楷模。陳水扁總統提出「防禦性公投」,就是二十世紀以來的智慧;各國相繼以公民投票,表達國民意志,特別是用在「國家定位」問題上面,以便遏阻霸權的侵吞企圖。小國維護國家主權的行為,可以媲美春秋時代鄭國的子產之德行。 研究民族問題的田中克彥教授,有一篇文章,題作〈土瓦 (Tuva) 共和國寧靜的抵抗戰爭──思考二十一世紀民族自決權的解決善策〉(請參考2002年11月22日的《朝日新聞》),說明土瓦共和國如何以公民投票反制俄羅斯的侵略企圖。這項主張是基於「近代國家」是屬於全體住民所有,有別於「前近代國家」屬於帝王一家一姓或獨裁集團所有;人民對主權的表示,即能決定國家的前途。 土瓦位在蒙古西北,與蒙古毗連而屬於俄羅斯聯邦共和國,人口約三十萬人,面積是日本北海道的兩倍。人種除了土耳其系的土瓦人之外,有俄羅斯人、烏克蘭人、合卡斯人、吉爾吉斯人以及朝鮮系民族等;其公用語是土瓦語與俄羅斯語。土瓦共和國在1993年制定的『共和國憲法』,莫斯科方面不予承認,其憲法條文明記:「土瓦共和國是構成俄羅斯聯邦的民主的主權國家,基於自決權以及共和國全體人民的投票,保有由俄羅斯聯邦脫退的權利。」 對此,田中克彥教授認為「民族自決權就是一個民族要從其所屬的國家分離、獨立的權利保障,是十九世紀到二十世紀人類崇高理想,故蘇維埃聯邦最早的憲法(1924年)記載:「構成聯邦各共和國有從聯邦自由脫退的權利」;這個條文經1926年『史達林憲法』以及到後來修改的憲法,都沒有動過秋毫而維持下來。但是蘇聯崩潰以後,現在的俄羅斯聯邦不再繼承這個條文;所以土瓦通告:不能明記「民族自決權」的『俄羅斯聯邦憲法』,不予承認。 土瓦政府在1993年12月21日舉行『土瓦憲法』與『俄羅斯憲法』的信任公民投票;結果是承認『土瓦憲法』而否決聯邦憲法。這個情形使莫斯科中央不能恣意處理土瓦的反抗態度。因為土瓦不採取車臣的獨立宣言,而是採取潛在的主權宣言。根據報導,1995年時葉爾辛總統進軍車臣的同時,也以土瓦為另一預定的目標,結果還是不敢以武力推翻公民投票。葉爾辛甚至還到土瓦共和國喝馬乳酒,喝得爛醉。 田中教授的友人是『土瓦憲法』起草人之一,他表示雖不採取車臣的路線,但自蘇聯時代保障下來的民族自決權不能放棄。土瓦揭櫫民族自決權有其歷史經驗的背景,在1921年外蒙古獨立宣言時,土瓦也發出獨立宣言,獨立維持了二十三年,1944年為蘇聯所吞併而失去獨立,期間曾發行二十二次的郵票。相較於現在台灣有自己的人民、領土、主權、貨幣、郵票和國家應具有的一切,自然不能屈服於帝國主義而受吞併之理。 土瓦是虔誠的佛教國家,大國聯合想抑壓民族獨立的動向,在全球化的今天,土瓦這樣小國仍舊揭櫫「民族自決權」的理想,從事寧靜的抵抗戰爭。 今天泛藍以中國挾持台灣的公民投票,是挾持台灣人民的主權,做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國民必然要抗戰到底。當然,任何黨派要以有國會身分的立法院剝奪台灣人民的自決權,是違反世界潮流的主權在民的最基本原則,也就是違憲。這令我想起1789年法國人民起來推翻特殊階級控制的國會,這種偉大的精神台灣人民應該效法,但必要以和平手段捍衛自己的主權與尊嚴。 *本文原載於《自由時報》,2003年12月6日的「自由廣場」版。
2004-01-15 公投行使台灣人民自決權林建良◎世界台灣同鄉會副會長 九月六日的正名運動,有將近三百名的日本人專程來台參加。他們的參加受到不少台灣人的喝采與感謝。然而在當天晚上,卻有數名「愛國同心會」的成員,帶著電視台記者到他們住宿的旅館演出激烈的抗議劇,抗議日本人「干涉台灣內政」。果真日本人干涉了台灣的內政? 正名運動顯然是台灣建國運動的一環,因為在國際社會中,「中華民國」並不被承認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而以「台灣」為名的國家目前還沒有誕生。事實上,一個領土範圍都無法確定的國家不可能是真正的主權獨立國家。「中華民國」在經過六次修憲之後,雖其治權限定於台澎金馬,但領土仍涵蓋整個中國,國際社會不可能承認一個領土主權與他國重複的國家。在此前提之下,正如李登輝前總統所言,「中華民國」事實上並不存在。台灣雖有成為國家的要件,但是在還沒有「台灣國」及「台灣憲法」存在時,嚴格地說來台灣也還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對台灣而言,戰後處理尚未完成,台灣還在建國的途中,一切有關台灣前途的變更都是國際問題。而與台灣前途有關的當事者是台灣人民與台灣的原宗主國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說沒有任何關係。 原本為日本領土的台灣,在終戰後由於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的第一號命令,將台灣交給蔣介石軍接收管理。貪污腐敗喪盡人心的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權在1949年被中國共產黨軍遂出中國後逃到台灣,其佔領狀態也一直持續至今。事實上,戰後處理法理根據的舊金山和約中,只提到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主權,但完全沒有提及台灣主權歸屬。這也就是台灣主權未定論的法理根據。然而根據聯合國憲章及國際人權規約中的人民自決的原則來看,無疑地只有台灣人民有權利決定台灣的將來。只是戰後蔣介石獨裁政權的恐怖統治之下,能逃離其迫害就算是萬幸了,當時的台灣人事實上不可能被允許行使人民自決權,敢做此要求的台灣人也都被冠上叛亂罪處刑或投獄。1988年,因蔣經國過世而由副總統昇為總統的李登輝積極推動修憲,試圖將「中華民國」台灣化,但卻還是無法結束「中華民國」對台灣的佔領狀態。換句話說,只要台灣人還沒有行使人民自決權,戰後處理就尚未完成,台灣的法理地位就無法確定,也無法成為在國際上被認知的主權獨立國家。 台灣無疑地是實質的獨立國家,但「中華民國」的亡靈讓台灣被中國糾纏不斷。「中華民國」意味著「法理上的中國」,堅持「中華民國」體制等於向國際社會說明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也正提供了中國併吞台灣的藉口。中國對此當然了然於胸,因此中國國力愈強台灣要廢除「中華民國」體制也就愈困難。面對此,台灣人只有及早透過公投行使人民自決權,以確立台灣的法理地位。 一個新誕生的獨立國家不能沒有他國的理解與支持。200年前美國的獨立如此,最近東帝汶的獨立也是如此,他國的支持與介入是其獨立成功的重要因素。因為一個新國家的誕生會牽連地政學上的均衡,絕對不是只有當事國的問題而已。而目前至少有五個主要力量可能影響台灣的將來,這五個力量是,台灣人民、中華民國、美國、日本及中國。其中,中華民國實質佔領台灣,中國赤裸裸地展露對台灣的領土野心,美國則依其國內法「台灣關係法」實質保障台海安全。這三者都可以說與台灣的命運有極深的關係,然而在法理上而言,有資格對台灣的前途發言的卻應該只有台灣人民與日本。台灣人民的擁有對台灣前途的發言權無庸置言,而日本是最後擁有台灣主權的國家,雖在舊金山和約中日本放棄了對台灣的主權,然而日本卻仍有協助台灣人民行使其自決權的道義責任。身為原宗主國,日本應該有責任協助台灣人民排除任何阻撓行使自決權的外來勢力,包括「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然而很遺憾的是,日本在戰後完全無視台灣人民的苦難,默認蔣介石獨裁政權對台灣的恐怖統治。1972年與中國建交之後,對中國則採取「土下座外交」姿勢,百依百順。不管是蔣介石政權也好,中國共產黨政權也好,都是威脅台灣人生存的仇敵。戰後的日本政府不僅沒有盡到身為原宗主國的道義責任,為台灣人民爭取自決的權利,反而站在壓迫台灣人民的強權一邊,這才是最讓台灣人民感到遺憾的。台北李登輝之友會會長蔡焜燦先生就曾向筆者提起,經驗過日本時代的台灣人,對日本最感到遺憾的不是戰前的統治,而是戰後日本政府對台灣人民的態度。日本對台灣前途保持冷淡旁觀的態度事實上也顯示日本戰後喪失自信及氣概的一面。 日本政府對中國討好的姿勢,可從其強制將在日台灣人的國籍登錄為「中國」看出,日本政府欺善怕惡的姿勢,醜陋至極。當初在日台灣同鄉會為了抗議日本政府將在日台灣人的國籍強制登錄為「中國」,而在2001年6月發起「正名運動」,要求日本政府改正此侮辱台灣人的國籍記載,這就是「正名運動」的起源。有幸日本社會的武士道精神尚未完全消失,有相當多具正義感的日本人挺身出來與在日台灣人共同奮鬥,為台灣人爭取尊嚴。其中自始至終與在日台灣同鄉會攜手奮鬥,同時也到台灣來參加九月六日的正名運動的,就是以研究台灣政經,歷史的新銳研究者組成的團體「台灣研究論壇」。其中心人物柚原正敬與永山英樹,對台灣人追求獨立建國的目標不僅贊同,本身也積極投入。他們同時也是組織日本李登輝之友會最重要的人物,在其努力之下,日本李友會已成為日本最有影響力的親台灣團體。 台灣的建國運動,不管是從歷史的經緯也好,從安全保障的見地也好,都需要日本的支持。台灣人要行使自決權,要擁有自己的國家,是台灣人的基本人權。而人權問題沒有國境更沒有所謂的「干涉內政」。戰後的台灣成為國際孤兒,最大的原因就是台灣在法理上仍然沒有獨立,台灣仍受中華民國亡靈所糾纏。「愛國同心會」的成員抗議日本人干涉內政,其實干涉台灣內政最多的是中國(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中國不管在法理上也好,在歷史上也好,都是最沒有資格干涉台灣的國家。台灣問題是國際問題,有關台灣的前途,台灣人必須自己決定,但台灣的法理獨立卻也需要國際社會的支持與協力。日本人支持台灣的建國運動,也正是日本盡其歷史使命及道義責任的表現。
2004-01-15 和平公投的人權意義許世楷◎台灣文化學院院長 陳水扁總統提出320防衛性公投以來,引起國內外贊成、反對軒然大波,現在阿扁總統重新定調為「和平公投」,主旨仍不外乎呼籲中國不要以武力威脅台灣。不論防衛性公投、或和平公投,都是有其人權理論根據。第一點,『世界人權宣言』序文提到言論、宗教、免於恐懼、免於匱乏的四大自由。中國飛彈指向我們,威脅我們要合併。由於恐懼,一部份台灣人不敢投票給陳水扁總統,因為巷間有阿扁當選會有戰爭的蜚言;一部份台灣人不贊成中國合併,但是不敢表明台灣獨立,而說維持現狀。防衛性、或和平公投就是希望中國能夠停止武力威脅,除去我們的恐懼,讓我們平平安安生活下去。第二點,一個民族、或國家,有其不被外力消滅,生存下去的權利,這是集體的人權,就是和平權。台灣人、或台灣國也有其權利,這也就是防衛性、或和平公投的另一個人權理論根據。 至於一般公民投票的人權理論根據,第一點,是國民主權的民主主義原理,就是國民是頭家,自然對國家大事有最高、最後的決定權。第二點,『世界人權宣言』第21條:人人有直接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等規定。第三點,『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每個公民有直接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等規定。都是在講,與間接民主制的議會政治並行,國民另有直接民主制公民投票的權利。 關於公投的內容,應該提到撤除中國瞄準台灣的496枚飛彈,其實歐盟議會在去年九月就做過決議,呼籲中國撤除飛彈,所以我國的公投決議不是頭一次決議。對拿槍脅迫的強盜,說「拿開槍枝」,算是最起碼的要求,是要避開現狀變更受害的要求,不然要等到被打死才可以要求嗎?中國的飛彈每年增加50枚,加緊壓迫,若是不算變更現狀,那要加到幾枚才算變更現狀? 和平公投的內容必須採取:第一、可預見能愈大多數通過的議題,這樣公投結果才會受到尊重,也可以凝聚國民共識。第二、美國不會反對的議題,美國是現今國際政治唯一超強國家,所以1996年中國向我發射飛彈時,美國派遣兩航空母艦戰鬥群來援,中國即刻停止射擊。而且美國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一向據此表明維持台灣海峽和平,支援台灣對抗中國武力侵略。我們應該誠懇地向美國、以及其他民主主義各國,說明我們追求和平的意圖,訴之以人權、自由、民主等共有的普世價值,這也是我們更有利於中國立場的所在。
2004-01-15 「台獨元帥」為何是李登輝──透視台灣人的民族象徵黃昭堂◎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 李登輝是台灣人的民族象徵代表人物,因為他有個人魅力,加上曾任總統的公信力,成就他超級政治明星的地位。他的儀表很貴族,使用的語言很平民,人生經歷變化極大,曾在國民黨內受過壓迫,後來又能站上高峰;他還帶給人民清楚的方向感,自然成為台獨的偶像。 台獨元帥──李登輝 通常只有受壓迫民族才需要偶像,民主時代不需要,但李登輝成為台獨精神偶像是有理由的,或許是過去台獨運動沒出過明星級的人,所以李登輝的偶像明星氣質,很容易吸引群眾注意力,自然成為「台獨教父」和「台獨元帥」。雖然很多人不鼓勵英雄崇拜,但也不反對提供舞台給偶像發揮,推動台獨。像同樣一句「我是台灣人」,我喊了四十年,沒多少人聽進去,但李登輝登高一呼,效果就是不一樣。 李登輝有強烈的本土意識,「兩國論」是他推動台灣本土化的最高峰,但未獲得政府部門高度認同,而使整個本土化運動腳步有些退後。李登輝交出黨主席位子前,身邊朋友勸他,認為他不該這麼早交棒給連戰,因為「中國國民黨」還沒變成「台灣國民黨」,但在包圍、逼宮事件之後,他對國民黨很失望,覺得離開後「諸法皆空,自由自在」,反而能做更多事。 長久以來,李登輝對台灣的存在和未來發展很不安,常想這些問題想到睡不著覺。有人批評他當中華民國總統這麼多年,怎麼說得出「中華民國不存在」這種話,但也正因為他做過十二年中華民國總統,所以知道中華民國走不出台灣,比誰都了解在國際上中華民國其實並不存在的道理。 李登輝不當總統後,政治影響力雖有削減,但台獨影響力卻日益上升,他拋出的議題常變成台灣的主流民意,引起民眾注意、政治人物跟進,在可預見的未來幾年,李登輝仍將是台灣重要的政治領導人,像五一一正名運動,李登輝就展現了卸任總統的影響力。嚴家淦也是卸任總統,但他卸任後在政壇幾乎沒有地位;李登輝則在任內低調做了十二年改革,但卸任時改革尚末完全成功,他反省自己過去沒做好的部分,卸任後更加全心全意投入。 也有人覺得李遠哲是另一種「台灣人的象徵」,他國際學術地位崇高,有諾貝爾化學獎光環罩頂,是很多台灣人的驕傲。但李遠哲還不到全民偶像的程度,偶像具有大眾性、普遍性,但李遠哲是學術的,嚴格來說只是知識份子的偶像。 阿扁是「極其平常的台灣人」 不過,近幾年大家「用」李遠哲「用」得太兇,什麼事都找他軋一角,教改、兩岸、九二一重建、SARS、選舉……,樣樣都在消耗李遠哲的能量,現在他就像雜菜麵一樣,很可憐。一般而言,學問上的偶像應該是「怪人」,因為天才通常很難相處,但李遠哲就是因為太入世、好相處、不夠怪,所以大家動不動就把他抬出來用。 陳水扁雖然以「台灣之子」延續李登輝的政治路線,歷次選舉也透過「偶像商品化」吸引不少扁迷追隨,但他是極其平常的台灣人,缺乏英雄崇拜要素,算不上是台灣人的民族象徵。 呂秀蓮則因立場鮮明、言辭很獨,被認為具台獨象徵意義。但其他人如果站在相同的位子上,可能做的比她更好,只是阿扁執政,考量各方反應,不能說獨也不敢做得太過,而呂秀蓮相對於阿扁,則因為她講得多,台獨舞台就變她的,看似具備獨派象徵意義,但這還不是台灣人的民族象徵。 連戰「難說是台灣人的代表」 連戰是天生的好命子,一生平順,不必為了生存到處拉關係、搞鬥爭。二千年總統大選,連戰沒有個人魅力,國民黨執政半世紀累積不少資源,當時也還有龐大的黨產,加上興票案爆發,李登輝賣老命輔選,但他只拿290萬票,其實差不多就是李登輝與國民黨的組織票,實在很難說他是「台灣人」的代表。 李登輝也有部分客家人血統,他所顯現的是道地的「台灣人民族象徵」,而且在李登輝之後,不需要、也找不到像這樣的「正港台灣人」了。 現在台灣多少政治人物都有女人、金錢……等糾紛,這些見不得光的坑坑洞洞,一個個被挖出來後,他們就無法成為偶像了,因為英雄崇拜要素中,偶像除了要有個人魅力,還需要一點神秘性,要有不為人知的一面。李登輝因緣際會,集所有適當條件於一身,而成為有民族正字標記的「台灣人」。 *本文由《財訊》記者林瑩秋整理。
2004-01-06 回顧2004年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黃昭堂 2004年這一年,可以說是台美日3國與中國個別的關係富有變化之年。 美國由於處理伊拉克與阿富汗的事務,又面臨伊朗與北韓的核彈開發問題,忙的要死,四處尋求友邦,明知中國是一隻「賊船」,也不得不拉攏。中國趁機挑撥日本的神經,干涉日本的宗教儀式靖國神社的參拜問題。釣魚台附近海底資源開發,不顧日本的憂慮,更加積極。又派遣核子潛水艇調查美國關島海域,順便侵犯日本領海。中國看美國有求於中國,就對美國的友邦日本採取強硬的態度。對台灣,中國更加厲害了。中國用新的步數,來打擊台灣。中國知道直接向台灣施壓,台灣人會反彈。所以改變策略,用美國來打擊台灣。這個策略看起來有相當的效果,總統選舉前,陳水扁總統提出公投,美國就加以施壓,立委選舉中,陳水扁民進黨主席提出「制憲、正名」,美國就立即加以反對,連台灣要將企業正名,也要反對。 美國的這種態度可以說不友善,台灣躊躇而不決定軍購,對美國而言,表示台灣沒有自衛的決心。只求美國協防台灣,只求美國士兵拼命保衛台灣,台灣卻變成旁觀者,這是美國最大的不滿。美國副國務卿甚至揚言美國沒有派遣軍隊協防台灣的義務。 各位!台灣應該更加展現自己保衛台灣的決心。我們必須知道,須有自衛的決心才有獨立國家的資格。 儘管中國文攻武嚇台灣,又儘管美國在有求於中國之際,對台灣發出不利於台灣聲音,台灣應有屹立不動,追求獨立的決心。究竟「自助」才是基本,「自衛」是台灣國民應有的氣魄。 台灣是一個充分自由的國家,台灣非常自由的這個事實已被世界評價,自由度分為七級的評價,台灣由去年的第二級晉昇為第一級,而那個泱泱大國中國是第六級。一向對台灣似乎包裝的非常冷漠的日本,開始熱情起來了。李前總統的訪日,儘管中國激烈反對,日本乾脆不理。李前總統伉儷於12月27日~正月2日已經完成他們的訪日,那時日本人狂熱的歡迎情形,大家都看到了罷。
2003-11-27 語言與多元文化政策台灣並無真正直接規定何種語言為「國家語言」(national language)、或是「官方語言」(official language),不過,戰後以來,由於國民黨政府所推行的「國語運動」,就是實際上 (de facto) 以「北京官話」(Mandarin) 為「國語」。事實上,「國語政策」始於日本人的殖民統治,因此,百年年,本土語言被貶抑為方言,子弟被迫使用統治者的語言接受教育,造成母語嚴重流失,因此,語言平等一直是母語運動者所追求的目標。
2003-11-16 台獨這條路台獨這條路,雖然猶未行透,但是我看到路尾是台灣共和國這個國家與世界其他一百九十多個國家存在這個地球上。從台獨建國聯盟一個盟員兮角度來看,雖然台獨這條路會使講是真孤單兮長路;在這條路我看到未少意志堅強、腳步穩定兮同志。在這條路我亦看到一寡非常互人感動兮事蹟;這些意志堅強兮同志伊所表現兮毅力與勇氣,常常鼓勵我繼續行完台獨這條路。這條路兮盡頭就是台灣共和國。
2003-11-16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 與 美國聯邦調查局的互動關係及經過楊宗昌 口述 李錦容 編寫 美國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主張言論自由和尊重基本人權。憲法保障每一個人都可以自由表達自己的理想,且為自己的理想做出最大的努力來促其實現。但是想不到早期的台灣留學生,在美國為著從事台灣獨立運動,促成台灣的民主改革、幫助台灣成立為一個自由的國家,反而遭受到美國聯邦調查局人員的監聽、跟蹤和調查,造成在日常生活上許多壓力和困擾。那時期有很多兄弟姊妹們,先後受到美國聯邦調查局人員的調查和訪談。許多人都不便講出其經過和他們的故事,在此以楊宗昌記述於1970~1984,14年間前後總共24次受到聯邦調查局情治單位人員調查和接觸的個人經驗。 美國聯邦調查局介入台獨聯盟在美國的活動 1960~1970年代,美國政治單位和台灣的國民黨有一個合作計劃。這計劃就是由美國聯邦調查局供給國民黨在美國有台獨主張者的名單,由國民黨供給可能有傾向共產主義的中國人名單給聯邦調查局。 1970年,台獨聯盟由美國本部、日本本部、加拿大本部、歐洲本部和台灣本部五個本部合併成為世界性的台灣獨立聯盟。那時的主張與工作是群眾路線、總體戰和建國綱領。1970年,不但是世界性台獨聯盟的產生;同時當年三月彭明敏教授由日本台獨聯盟本部協助脫離台灣;四月二十四日鄭自才和黃文雄兩位同志勇敢刺殺蔣經國。因此美國聯邦調查局就對美國的台獨聯盟活動盟員相當有興趣。 報告資料的根據 這份美國聯邦調查局報告來源是根據兩方面的資料。其一是:根據美國國會於1966年通過一條“新聞自由法案”(The Freedom for Information Act)和1974年國會又通過一條“隱私權法案” (The Privacy Act)。頭一條是聯邦政府收集人民各方面的資料,同時人民也有權利知道政府所收集的資料;第二條是1974年,增加收集在美國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的記錄。但是我在與聯邦調查局所接觸的前十年期間,並不知道聯邦政府尤其是聯邦調查局在做我的記錄。因此我直到1980年才拿到我的資料。 第二根據是:台獨聯盟是一個秘密組織,但是所有的工作都是公開的活動。在這組織訓練下,我個人養成一項能夠和聯邦調查局人員講很久的時間,且當他們離開後可坐下來把所有的談話做出完整詳細筆錄的能力。在此所採用資料有很多是我個人的筆錄。 那時代在美國有許多留學生從事台灣獨立運動,同志們不但是他們的家屬在台灣受到國民黨的干擾;自己在美國受到國民黨情治單位的種種不方便;另一方面又受到聯邦調查局做出許多干擾。 聯邦調查局的首次接觸 1970年七月,聯邦調查局的工作人員首次來訪。那年的四月,黃文雄與鄭自才兩位同志為了要停止蔣經國特務頭子繼續屠殺台灣人,才勇敢採取剌殺蔣經國的行動。案發的三個月之後,因為黃文雄與鄭自才是由台獨聯盟美國本部保釋在外,所以聯邦調查局在支加哥的兩位資深工作人員James Foxe和John Mills來到我在郊外Brooksfield的住處。當時我剛好出去不在家,內人的妹妹阿基剛好在我家造訪,所以她開了門和那兩位工作人員談話。据他們的解釋並無什麼大代誌,因為楊宗昌先生從事台灣獨立運動工作,他們只是要來了解他所從事的事務,問阿基是否知道黃文雄與鄭自才先生是否可能計劃要來支加哥看宗昌。阿基一無所知無法回答,所以他們就離開。 一個月後,1970年8月我們已經搬到Arlington Heights。有一日我下班回家時看到屋外停著一部車子,車內坐著兩個人,我心內猜想這可能是聯邦調查局的工作人員。果然不錯,不久就聽到有人按電鈴,開門後他們就拿出聯邦調查局的工作証給我看並要求進來坐。那時我無心理準備當然歡迎請他們進來做訪談。他們說蔡同榮教授是一位學者,在東岸從事台灣獨立運動。他們提醒我黃文雄與鄭自才雖然保釋在外但他們的行動是有受限制的,問我因為台獨聯盟的律師在支加哥,黃、鄭倆人是否會借著來找律師的機會向這裡的台灣人演講。我當然回答我完全不知道,且再進一步表示我也很想和他們見面,要求聯邦調查局若知道他們來的話煩請通知我一下。他們又繼續問我在支加哥地區台灣人活動的人名和這地區辦什麼活動。談了很久我完全沒把任何人的名字或活動資料給他們。那兩位聯邦調查局的工作人員非常失望且說:「以後若有一天在支加哥地區出現一個黃文雄與鄭自才,他們的上司說他都不知道,這樣不會很困擾嗎?」我回答:「若我不知道的事怎能幫你們的忙。」他們也無法再說什麼,只好離開。 1970年代的台獨聯盟盟員沒有受到充分的訓練,我因為不知道自己應有的權利和義務,所以沒有拒絕聯邦調查局人員進來我家。這是第一次的接觸。 台獨聯盟處理聯邦調查局的調查 聯邦調查局的工作人員和我第一次接觸後的數年中,表面上好像已經不再和我接觸,但是實際上根據以後我所申請得到的資料,他們仍然繼續在暗中調查。1973年,我由台獨聯盟美國本部盟員大會選任為第一副主席,負責組織訓練部。我們感覺到有很多同志不了解如何應付聯邦調查局的工作人員,所以組訓部就編製訓練的教材,讓大家充分了解這裡的人民基本權利。因此我們與聯邦調查局接觸時才能依我們的權利有效地做出適當的應對。 1975年,我第二次當選美國本部的第一副主席。繼續負責組織訓練,所以在1975年,根據聯邦調查局內部資料,他們也已經查出我的一些資料,如在我居處所設立的組織信箱也包括在他們的調查記錄裡面。在我個人資料檔案中,包括是不是有暴力的傾向、個人資料、和在獨盟的領導階層。在這資料中並無寫出我確實是在負責些什麼任務。當然我的生日、身高、体重、頭髮及眼睛的顏色,住址、汽車等細節都例在記錄中。 從1970年後,聯邦調查局直至1975年才再度來和我接觸。那時來找我的是一位會講台灣話的John Sullian,另一位是會講北京語曾在台灣住過的Gary Andersen。這兩位的主要任務是在和我做第二階段的接觸。在這第二階段接觸中間,一年之內共來找我五次,主因是1975年7月23日蔣介石死亡後,美國感到有迫切了解台獨聯盟的需要,所以更加緊接觸。 國民黨從政治交換中所期待的利益 1975年將介石死後,聯邦調查局的工作人員很積極的在台灣人中間到處找人。他們想知道我們在募款是不是要買軍伙,獨盟工作者所賺的錢是否都用在台獨運動上,台灣獨立之後在美國的台灣人是不是就是要回去台灣領導新的政權;若是蔣經國再來訪美國時台灣人是不是會再度謀殺他;或是若中華人民共和國邀請台獨聯盟的人去訪問時是不是會去。像這樣所有的種種問題,就無形中帶給大家產生一種大事臨頭的感覺,所以在1976年後他們曾經再度來找我很多次。 根據聯邦調查局檔案的資料,於1976年6月3日,蔣政權在美國的大使館接到一個沒有爆炸的炸彈郵包。五日後,聯邦調查局的書信中,有人報告住在支加哥的楊宗昌可能是此事件的嫌疑犯,所以就開始積極追查那炸彈郵包的來源,查詢到底從那裏寄的,誰做的?這就是1976年代蔣政權的駐外機構大使館、領事館,在台灣國內用其特務,在美國借用聯邦調查局的力量來再進一步的壓迫台獨聯盟運動者的手段。但是,對這炸彈郵包案件調查結果的記錄中都顯示與楊宗昌無關。他們承認在調查過程中,甚至於還提起這個被嫌疑的人可能是持槍戒很危險的人物。但是經過數月的追查、跟蹤、查案,他們的結論是那個情報不正確,當然這些調查都是在我自己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的。雖然蔣政權的國民黨在台灣用特務,在美國利用聯邦調查局企圖做進一步迫害這些台灣獨立運動者。但是,台灣獨立運動者都能夠運用自己的技巧和智慧去應付、對付國民黨和聯邦調查局。這就是聯邦調查局的人已經了解我在組織所扮演的角色之後和我的接觸。 聯邦調查局收集的資料與案件的連帶關係 聯邦調查局對個人收集資料時,因為他們都是在暗中進行,當然那位被調查的個人大多是完全不知情。為什麼聯邦調查局頭一次會找到我呢?這原因自然就會干涉到蔡同榮主席。蔡同榮於1969年7月當選美國本部主席,半年後於1970年1月,世界性的台獨聯盟成立時,蔡同榮擔任第一任主席,就在那一年,勇敢的黃文雄、鄭自才刺殺蔣經國。所以於1970年6月,當蔡同榮主席從紐約市他所住的家裡打電話到我支加哥的家裡時就被聯邦調查局接聽,從我所得的資料,顯示他們接觸我就是從那一通電話所導致而來的。在1976年10月,有王幸男郵包爆炸案發生,所以次年,1977年2月之後,聯邦調查局又開始忙著找尋人包括我在內。從聯邦調查局對我的檔案資料指出,他們感覺到調查局需要使用一個亞洲人的調查員,所以除了Andersen以外於1977年,他們又增加一位Jim Won。同年八月,我又第三次被美國本部選出為第一副主席,繼續承擔組織訓練的任務。聯邦調查局一直對我問詢有關謝東閔爆炸案的事情,無論他們怎樣問我還是不能給他們任何的回答,他們問不出什麼東西來所以在失望情況下才放棄和我接觸。此後至美麗島事件發生的兩年半中,聯邦調查局並沒有和我繼續來往,我好像是平安無事。 接觸過程中印象最深的一件事 從1977年他們放棄和我接觸後,我就沒再受到聯邦調查局人員的干擾,這並不表示我真的可以開始過著平安無事的日子。1979年正月,美國和中國建交,於那年的12月10日,國民黨設計高雄事件陷害台灣菁英,五日後美國很快就於12月15日,由台灣人主張台灣獨立的團體成立台灣建國聯合陣線。這組織包括台灣獨立聯盟、獨立台灣會、台灣臨時政府、台灣協志會、台灣民主運動海外同盟、美麗島週報社、台灣民主運動歐洲同盟、潮流、台美公民協會與台灣人民自決運動等等台獨團體。他們的主張就是對國民黨政權立刻採取全面持續性不容情的攻擊,直到這個罪惡的政權澈底地從這整個地球上消失為止,這是一個很大的決心。 所以接下去在1980年後,在美國國民黨的辦公廳或是有關機構,尤其是中華航空公司,開始先後收到很多的武力爆炸威脅。親像王昇的兒子王步天在洛杉磯差點被炸死;高雄事件幫忙國民黨,王玉雲的小舅子李江林在洛杉磯被炸死。 種種代誌的發生帶至聯邦調查局於1980年2日又開始再次很忙碌,他們又開始和我接觸做出種種的訪問及拜訪。於5月23日,當時我是在支加哥一家工程顧問設計公司擔任經理,那天下午我的秘書用辦公廳的室內線電話告訴我有兩位男士要找我。我心內有數,因為之前聯邦調查局曾經找到我家,我就是不願意接見,現在有可能就是那兩位來了。所以我就對秘書講妳問他們是什麼人,叫什麼名字讓我知道。秘書很快就打電話回報,那兩位是聯邦調查局的工作人員。我就請秘書告訴他們:「沒事先約好時間楊經理不會客,請留下名片,回去辦公室後請給楊先生打電話約時間,他就會和你們見面。」 這兩位聯邦調查局的工作人員就開始採取威脅的態度。問我們公司另一位經理:「你們有沒做聯邦政府的的工作?」這位經理回答:「當然了,我們是在做公路橋樑,這都是聯邦政府的工作。」他們就講:「我要見你們的楊經理為什麼他不接見。」那位經理就打電話問我為什麼不接見。我告訴他:「我們的工作非常忙碌,我不願意用上班時間和聯邦調查局的工作人員談論與我們公司不相干的事。請轉告他們回去後打電話約時間,我會用下班的時間和他們談,只要首先約好絕無問題。」 他們離開後,我馬上打電話到支加哥聯邦調查局總部找他們的上司Mr. Superville。我問他:「聯邦調查局工作人員要去拜訪人時,是不是要事先約好才去?」他回答:「是呀!我們都是這樣的。」我立刻告訴他:「剛剛有您的兩位部下,其中一位是David Webber來要求見面,我工作非常忙,請告訴他沒有事先約好就來是很不禮貌的,叫他不應該這樣做。」然後就掛斷電話。 第二天,David Webber就打電話來:「楊先生,你怎麼那麼兇,害我被我的上司大罵一頓。」我告訴他:「對呀!是你自己的錯沒事先約好,又不是我不見你,若你先約好在下班時間我們就可以好好談,你沒這樣做是咎由自取。」聯邦調查局的人假裝不知道人民的權利,因為有很多人可能對聯邦調查局的人存有害怕心理,尤其是針對台灣在獨裁体制下來的人民。但是當時台獨聯盟美國本部大多數的人都已經接受到相當的訓練,了解人民的基本權利,所以對聯邦調查局的無理要求可以簡單應付。 處理聯邦調查局的干擾 1979年,美國台獨聯盟的代表大會第四次選我做第一副主席。從這一任開始我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此後四年中全力為美國本部到各地募款,因為當時聯盟的開銷相當大,得到很多募款經驗。 1980年5月底,David Webber正式打電話約見。我就給他我的律師的電話請他和律師連絡安排,約定6月3日下午一點在郊外律師事務所會見。那天,我十分鐘前到達我的律師事務所,等那兩位聯邦調查局人員的訪問。一點鐘整還不見人,律師打電話告知他們楊先生已在事務所等待不知你們人在那裏。David Webber回答律師說,約見地點定在郊外,聯邦調查局支加哥總部的上司不批準公家車子開出城,因為沒有車子所以不能來。我就請律師轉話:「今天楊先生誠心誠意準時來此等你們會見,你們既然失約不能來,以後免想要再和楊先生連絡,這是給你們最後一次的機會,是你們自己不守約,不應該每次都任意來打擾楊先生。」聯邦調查局人員答應律師,以後不會再打擾他的顧客楊先生。因為他們自己處理不適當,所以這時聯邦調查局要訪問我才會碰到困難,就此結束聯邦調查局支加哥總部的訪問。 對個人專業的影響 聯邦調查局十四年來調查中對我在專業上,以及美國台灣獨立建國聯盟長年來的政治活動是否有什麼影響,我願意以個人的經驗在此做一個說明。 […]
2003-11-16 《台灣公論報》歷史《台灣公論報》自創刊以來有幸為海外台灣同鄉所支持,並一直以”For Overseas Taiwanese Communities”為使命營運至今。廿二年來,《台灣公論報》的每一頁記載著海外台灣人從事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斑斑血淚。期待海內外台灣人以《台灣公論報》「獨立做伙來,建國咱這代」的精神為座右銘,使獨立建國之日早日到來,屆時與《台灣公論報》一起歡喜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