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12 總統的執政聯盟與憲政體制(下)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肆、全民政府的實驗 陳水扁的全民內閣,經過一個多月的協調努力才出爐。細看這些部會首長的屬性,雖然人事主導者為陳水扁,卻明顯地有李登輝的痕跡,尤其是國家安全、涉外事務首長的安排,此外,主要的社會力量也多能獲得入閣的起碼徵詢,譬如說企業界、學術界、甚至於宗教界;與其說這是一個雜排軍般的聯合內閣,倒不如視之為由李登輝到陳水扁政權的「混合體」。在這由民主轉型為民主鞏固的關鍵時期裡,一切仍以政局穩定為最高考量,由於執政黨是國會的少數黨,無法強力採取「責任政黨政府」的模式;既然各個政黨的定位尚待選民認同,標榜跨黨派的全民政府自是可以被百姓所接受。 唐飛之所以雀屏,當然與穩定軍心有絕對的關係;唐飛與在野立委互動關係良好,一再表達心悅誠服接受以合乎憲法方式產生的政府,無疑早就給企盼執政的民進黨一顆強力的定心丸。近年來,國軍已大致朝向國家化大步前進,也多能矜守文武間的分野,參謀總長湯耀明選後立即表達效忠新任總統,即為明證。然而,在政權轉移之際,雖然軍人干政的可能已近乎於零,任何風吹草動將不免斲傷新總統的威望。當然,台灣近年來已調整過去大中國陸軍的建軍思想,海、空軍大有凌越陸軍之勢,尤其是在美國主導的「戰區防衛體系」下,空軍出身的唐飛應該有最佳的優勢,甚至於是嚇阻中國犯台的堅定磐石。此外,面對三黨鼎立的立法院,唐飛的立法整合能力也優於李遠哲。最重要的是,唐飛外省族群的身分,具有強烈的族群協和的象徵意義。 唐飛臨危受命組閣,大家心知肚明是過渡內閣,但截長補短,猜測他至少也會待到明年立委選舉結束,見習中的陳水扁嫡系人馬才會扶正。即使歷經幾個月來的茶壺內風暴,一般預期還要借重唐飛協助預算案通過,也就是最快在年底才會有人事變動。全民政府雖有憲政結構的擬行政雙元性限制,卻沒有註定要失敗的道理,問題在賓客之間的信任感不夠、以及黨政間的協調問題未決。如前所述,經過幾次修憲,行政院長已大致被實質降為總統府的幕僚長,內閣人事的主導權也非操於閣揆,即使府院間的分工尚未培養出默契、部會間的政策協調稍嫌不足,也未見唐飛明顯挑戰陳水扁意志。儘管當初彼此結合雖無預先作政策上的諒解,卻也沒有你死我活的零和情況。核四立場的南轅北轍,當然是唐飛請辭的引爆點;問題在總統府天威難測、甚至於有搖擺的跡象。在專業技術評估出爐後,剩下來的就是政策立場,毋須再耗費三、四個月來作政治決定。唐飛面對新上任的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再三抨擊,部會首長多又以總統府為馬首是瞻,若非對權位戀棧,就只剩「道不同、不相為謀」的走人一途。 究竟全民政府是敗於政策歧見、族群偏見、還是政黨內部的權力分配?陳水扁犯了George Washington一樣的戰術錯誤,原本全民政府的戰略是用來整合立院、同時排拒派系的需索,卻未能先取得同志諒解,以至於掠鱉走龜。總統身邊的人實不宜以「違背府院共識」的陰謀論來加以譴責,而諸多木馬屠城的絃外之音,只會使好不容易才要嘗試縫合的族群傷口更加撕裂。換上競選班底張俊雄為閣揆,即使節外生枝的府院間隔閡已排除,還有執政黨行政部門、立院黨團、以及中央黨部三角關係的定位問題。終極來看,除非總統府能擺平黨團、以及黨中央,內部政策立場的分歧就無法處理。 伍、政策的主導權 面對多黨林立的國會,陳水扁宛如回到三黨不過半的台北市議會,即使有意協商法案,也不知向誰尋求奧援,政府的效能大打折扣。政治學者面對這種拉丁美洲國家常見的結構性病痾,多視為水火不容的憲政惡夢。其實,分裂政府下的法案有其特色,也就是背後有選民對法案內容圓融的企盼,立法過程傾向事緩則圓。我們拋開憲政體制的選擇題思考方式,不妨從「新制度論」著眼,將分裂政府的現實視為學習政治整合的機會、而非執政的障礙,看總統是否能充分運用手頭上的資源、權力、以及策略來「吸納」國會。 既然國會、以及總統各自有民意基礎,行政部門在心理上不能期待國會對政策草案束手就範,因為後者多少也會稍事修改、擱置、甚至於杯葛,否則會突顯總統英明、或是國會放水,不利在野黨奪回政權,尤其是在野黨掌控國會之際。由照單全收、到原封撤回,就看行政部門聯絡溝通、營造合作氣氛的努力;如果總統一意孤行,即便是執政黨能掌有立法院的過半席次,也難逃民進黨黨籍國會議員的消極抵制。相對的,如果在野黨執意作非理性的杯葛,連沒有爭議性的法案也要擱置,受傷較大的還是立委自己。總之,最後的裁判是選民雪亮的眼睛。 總統若真想要把競選諾言以政策立法來實現,先要面對的是政策對話、以及權力分配。不管是何種憲政體制,政策的主導權在行政部門,因為不論是專業、資訊、或是資源的優勢來看來看,立法部門都望塵莫及,連總統制下的美國國會亦瞠乎其後。總統當然可以主動影響立法,除了有龐大的行政資源,更有民心望治作後盾,就看是否願意親自出馬來領導。只要用人不疑、政策立場清楚,陳水扁肯大可以視議題尋求合作,甚至於理直氣壯地直接訴諸民意。 如果陳水扁自我定位為「國家元首、政府首長」,在整合府院之間的基調之後,就應該親自向國會議員說明其政策推動的優先次序,不應躲在行政院長後面;江丙坤認為陳水扁站在第一線主導政策為「不輪不類」,我們以為這才是負責任的做法。陳水扁既然缺乏李登輝的大家長威權,不可能再享有同樣的的聚光式立法優勢,當然要花更大的心血來向在野遊說其政策立場,所以不妨考慮將朝野溝通的機制加以制度化。因此,除了定期前往國會作國情咨文外,也有必要不定期邀請國會領袖前往總統府交換意見,包括立法院長、以及在野黨團領袖,而非只是象徵性的交流。即使在目前的憲法條文下,總統府與立法院並無直接的關係,陳水扁不妨成立非正式的國會聯絡室,根據國會生態機動調整,甚至於可以依各黨派系、次級團體的實力安排管道。 對陳水扁來說,最大的挑戰還是來自於蕭牆之內。民進黨一向有「派系共治」的不成文規矩,可以適用於人才甄補、候選人提名、以及重大決策。到底各派系是否輔選有功,陳水扁應該可以看出,各派系雖不甘心他出頭,但至少在選舉過程中表現中規中矩;各派系認為天下是大家一起打出來的,至少可以在人事、或資源上獲得分配。由內閣人事安排來看,可以了解他已在為四年後的連任作固樁的打算;由「國政顧問團」到全民政府,就有排拒黨內其他派系覬覦的作用,也就是如何加以收編、安撫、馴化、甚至於壓制,連包括施明德、張俊宏在內的美麗島世代的大老都要邊陲化。 短期而言,陳水扁思考的重點是如何駕馭派閥林立的立法院。面對立法院黨團,基本上是以他的嫡系正義連線為班底,收編福利國連線、新動力系、以及無派系黨籍立委組成所謂的「主流聯盟」。不過,這個鬆散的結合卻是以新潮流、以及新世紀為最大的對手,除了應付明年的黨內提名外,看不出有整合政策的能力,更不用說跨政黨的合縱連橫。如果說黨籍立委要面對行政部門的多頭馬車(府、院、部),往往有不知如何護航的苦惱,又有被各個擊破的苦惱,未來在立法的動員上,又如何動之以情? 由於民進黨外造政黨的性質,先天在組織上一直有雙元抗衡的張力,尤其是隨著公職人員越來越多,內造化的呼聲就難免越強。因此,外人過去往往也以「兩個半黨中央」來描述這種窘狀,也就是黨主席掌握的中央黨部、立院黨團、再加上修憲時的國大黨團。在一九九六年總統選舉期間,我們又可以看到彭明敏競選總部與黨中央的齟齬,也因此,陳水扁在選前一度想親自出馬競選黨主席,以免重演自己人扯後退的惡夢。立委不斷的內造化喊話,無異是要把黨中央虛無化,而所謂的「弱勢黨中央」,彷彿是可有可無的政策研究中心,原本不用陳水扁過於擔心;選前一番「退出政黨活動」的說法,加上「全民總統」的自我定位,彷彿視黨為個人的包袱。 表面上,陳水扁雖然是民進黨籍的總統,對於黨綱上的政策立場一向不可置否。為了配合突如其來的總統寶座,組織上看似由總統、立院、黨中央三足鼎立的新態勢,陳水扁原本期待黨主席扮演協調整合的角色,也就是有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嫌疑;然而,如果行政部門的政策走向對於黨綱不置可否,這種有違政黨政治的做法,黨又何必來背書?在襄助陳水扁贏得大選之後,民進黨主席林義雄選擇功成身退。 其實,憲政體制有相當程度左右政黨的組織架構,尤其是在朝總統制調整的路上,選上總統的人一言九鼎,政黨將只不過是競選機器罷了。因此,內閣制下的內造、外造走向爭議都是多餘的,抵不過擁有人事任命權、以及豐富行政資源的總統,長期來看,「以政領黨」是免不了的走向;不管是立院黨團(九人因應小組)、還是黨中央,任何人想與總統爭長競短,都會被支持者視為企圖掣肘。不管是「黨政協調會報」、或是「九人決策小組」,頂多是決策的參與,絕非民進黨中常會的集體領導。不過,陳水扁如果要成為黨的實際領導者,終究還是要想辦法以合理的決策過程來折服黨籍公職。 在自由式民主制度下,所有的內閣都是「選舉內閣」,陳水扁當然要為三年後連任的選票護盤,而民進黨更要為八年後的總統候選人產生未雨綢繆,因此,最基本的問題在政治權力的分配。而派系的競爭不只在立法院,更在縣市長的提名,因為這些百里侯正是未來有機會更上一層樓選台北市長、高雄市長、或總統的人;陳水扁不應只顧護送自己人、或結盟的派系上壘。繼任林義雄的謝長廷之所以出選黨主席,多少有倚黨綱以節制總統的意味;當他一再以黨紀伺候,暗示陳水扁不一定能獲得黨提名連任,也就是對陳水扁連任的最大挑戰。即使陳水扁不接受「黨魁兼閣揆」,最遲等打完民年的選戰,接班人的問題還是會再浮現。 在施明德企圖取代王金平立法院長失敗後,原本最有可能動之以情的國民黨本土派立委頓生疏離感。不過,既然各黨中央已多無力節制個別立委,陳水扁還是可以充分運用其內閣成員的多元關係,與立委建立多軌的溝通管道,甚至於設法去了解立委在各選區的改選壓力,如何作無傷大雅的地方建設支援。 陸、走出憲政運作的困境 在陳水扁學習如何擔任總統之際,整個社會對他表現最高的支持與期許,卻因核四風暴造成朝野僵局。在停建、以及續建核四之間,在野聯盟的杯葛可以用光譜的方式歸納為五種政治操作:立院提出能源法案來壓制行政部門、提不信任案、彈劾閣揆、彈劾總統、以及罷免總統。坦誠而言,政策成敗應由選民決定,除非將罷免改為行使複決權的公投;如果罷免案被詮釋為「欺負台灣人的總統」,徒增族群緊張的困擾。親民黨傾向於倒閣,希冀能將大選所得的票全數轉為國會席次;對於國民黨來說,罷免案的內耗衝擊較小。在野黨由法案著手的成本較小,共識也較易達成;從縮短工時案、公務員週休二日案、農漁業法修正案、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被進行所謂的「冷水雞毛」,儼然成為立法院的「立法局」。 面對在野黨的杯葛,陳水扁可以選擇不理會,因為政府癱瘓未必不利執政黨,反而可以藉機說服選民支持民進黨取得過半國會席次,甚至於動員百姓壓制選區立委,譬如抗議、或罷免。相對的,陳水扁也可以尋求妥協,只不過,政治人物還停留在內閣制的「比例政治」思考模式,要求權力分配,宛如用慣個人電腦的Dos系統,一時還不太習慣Windows的滑鼠,也就是贏者人事上全拿,只能在政策上讓步。這兩種分別稱為杜魯門、及尼各森模式;陳唐山採取後者,彭百顯、以及市長時代的陳水扁偏好前者。最後一條路是向大法官會議尋求奧援,也就是釋憲。 就程序上而言,在一切政治制度都亟待建構的情況下,台灣未來的憲政共識必須建立決定於John Rawls所謂的「不知的面紗」原則,不能因為角色易位而對制度的立場丕變;譬如當選的人希望是總統制,在野的人就主張雙首長制。民主體制若要真正獲得鞏固,即使菁英們無法就政治權力取得實質上的分配,擔至少要透過制度設計的共識,讓大家覺得都有公平的機會來取得政治權力。具體而言,不管將來由誰來參選總統,先要確定他將要如何來面對國會,不能老是採取漸進式的且戰且走態度,又要怪罪大法官會議的釋憲過於積極。 就實質面的爭議而言,不只涉及我們對當前憲政體制的認知,也取決於國人對未來體制的期待。如果說民主化象徵的是本省族群要求政治權力重分配的過程,而憲政制度的設計又有權力分配的效果的話,那麼,什麼是合理的分配原則與公式?在有嚴重社會分歧、或是在多黨制的情況下,到底是哪一種憲政體制比較有利在民主鞏固,政治學上並無學理上的必然道理,學者的實證研究亦無定論。拋開追求通則的學術使命感,我們毋寧相信一套好的憲政制度,必須能配合各國在不同階段的特殊需要。既然我們是正在建立慣例,就不能動不動以法國的雙首長制當無限上綱般膜拜,也不能將法國人的憲政慣例逕自移植。 從「國是會議」(1990) 到「國家發展會議」(1996),朝野對中央政府體制並無真正的共識。國民黨的主張大致是雙首長制。在野黨時的民進黨,除了含混地以「三權分立」來衝撞「五權憲法」的正當性外,其他憲政議題的立場並不一致。過去,民進黨有不少人主張反正選不上總統,但是在雙首長制下,至少可以趁國民黨在立院席次實質不過半的情況下,藉行政院長的同意權來爭取入閣見習,甚至於認為攫取內閣的主導,是通向執政之路的終南捷徑。陳水扁既要參選總統,競選憲政政策白皮書主張總統制、或「健全的雙首長制」(即「偏向總統的雙首長制」),這可由新政府的內閣人事安排過程看出。海外及民間的制憲運動一向主張總統制,希望以強有力的領導者來帶領獨立建國。如果未來的國會能夠充分呈現社會上的重要多元代表 (族群、階層、地域、及性別),而全民的總統又能超越各種藩籬來面對內外難題,我們以為總統制應該是最好的選擇。 雖然總統制最大的特色是機構分立,卻要透過權力重疊來達成「制衡」。然而,如果總統與國會之間沒有任何實質的接軌,立法院光是憑著人事同意權、或彈劾權,在政策上根本彼此老死不相往來,國會又如何能牽制總統?有人建議讓總統前往國會接受詢答,我們持保留的態度,因為總統並不對國會負責,而是直接向選民負責,自不應再引入任何內閣制的機制來束縛自己。關鍵在立法過程的互動中,總統與國會的關係如何定位;如果我們不同意總統與國會是拳擊場上你死我活的對手、或是騎「前後雙座腳踏車」上的情人,至少也會同意兩者是並駕齊驅的馬匹。 既然要總統有權有責,就要考量如何提高其立法權,也就是立法過程的參與、甚至於主導。過去的設計是行政院長可以要求立法院覆議,若經出席立委三分之二維持原議,前者必須接受或下台;然而,在第四次修憲時,為了彌補立法院喪失行政院長同意權,因此把覆議的門檻降低為二之一。站在總統制的角度,政策的成敗當然要由總統負責,而且是在下回選舉中由選民定奪,國會不應可以輕易阻撓總統的施政,除非是作內閣制的思考。目前主動的覆議權操在行政院手中,沒有民意基礎的閣揆往往投鼠忌器,看不出有何實質意義。 為了讓總統放手一搏來履行競選諾言,起碼要有「總統否決權」的限制性立法機制,具體的做法是將覆議權轉換為總統的否決權。不過,國會反否決權的門檻必須提高為三分之二,也就是說,國會的立法權僅止於形式上的賦予正當性,政策的主導權還是在總統,因此,只要總統擁有國會堅實的三分之一立委支持,就可以否決過半立委強行通過的法案。這當然不是獨裁,因為總統若想要主動推動法案,還是要說服多數或半數立委的支持;相對的,如果總統沒有否決權,要他去執行國會硬要通過的法案,卻又要他來負責,當然是不公平,即使是在野黨掌控國會之際。 然而,如果要使中央政府的運作更走向總統制,除了上述總統立法權的具體化,國會的權限應作通盤考慮,因此,假設我們同意擴大總統的立法參與,就要同時想辦法提高立法院的立法權,光是國大移轉而來的修憲、及人事權還不夠,遑論演為憲政怪獸;也就是說,我們希望總統能與國會相互制衡,卻又不希望立法院文為凌人詬病的「立法局」。具體而言,立法院應該有不折不扣的聽証、調查、及審計權;另一方面,國會要積極進行改革,強化立法程序、提高委員會的專業化、以及建立資深制度;最後,更要擴充國會的相關幕僚、及資源,譬如類似預算局的設立、以及助理制度的落實。 如果大家有意透過修憲來化解紛爭,未來只要增加總統的立法權(提案權),配套提高國會的立法權,再取消倒閣權、質詢權、甚至於行政院長等內閣制的遺跡,就可以堂堂進入總統制。政治學上最基本的道理是,授權的來源決定負責的對象。如果社會都普遍同意,民選總統有任命行政院長的特權,豈有要後者向立法院負責的道理?除非總統的人事權是虛的,然而,選民能接受這種詮釋嗎?在下一回的修憲裡,即使未能作通盤的憲政體制調整,至少也可以考慮廢掉夾在總統以及立法院中間、有責而又無權的行政院長,同時擴大總統府辦公室的功能。 在短期內,如果政治生態上的三黨不過半是常態,無法透過政黨重組來化解,而且「阿葉德」式的弱勢總統又與過去威權式領袖的期待有所差距,我們可以考慮在總統選制上採取比相對多數更高的門檻、或是絕對多數,鼓勵政治勢力在選前作結盟,以有效降低候選人、或政黨的數目,使總統當選人不再為選後的結盟協商所苦。 然而,總統選制可以人為製造絕對多數,卻也可以視為扭曲三分天下的政治版圖,個別政治勢力的支持者願意接受嗎?此外,我們也必須重新界定總統當選人的條件,譬如說,我們希望選出最有人氣的政治人物(但有可能非常喜歡他的選民沒有過半)、嫌惡他的選民最少者(但有可能喜歡他的選民也最少)、或者是最中庸、溫和的人(但有可能支持者最少)?這些結果不一定聚合,我們必須在選前先求得共識,不能式反悔。 長期來看,總統制的運作若要避免憲政僵局,最基本的課題還是在如何強化各黨的組織與黨紀,不管是兩黨制、還是多黨制,也不管是內造、還是外造的政黨。立委的選舉制度也要改弦更張:一方面要提高政黨比例代表的百分比,以他們來牽制區域立委,讓總統可以確保至少三分之一立委的支持;然而,卻又不能完全採比例代表制,以免國會多黨林立,讓總統不知如何來整合,眼睜睜重蹈拉丁美洲國家動亂的覆轍,則單一選區的引入也不可避免,以收斂政黨的數目。 如果總統遲遲不能倚賴政黨來當行政部門與黨團間的傳動軸,以組織、以及紀律來約束黨籍立委,起碼也要讓總統及國會的選舉時機、任期應一致,使總統與黨籍立委能充分體會到休戚與共,在母雞帶小雞的效應下,促成總統的選舉結盟能順利轉化為執政的結盟。各黨立委雖有調整任期為四年的共識,但是在未來總統有解散國會權的情況下,一時的任期延長,意義不大。如果我們真要朝總統制走,還是要廢掉解散國會、以及不信任案兩種典型的內閣制配備。 不過,如果執政黨連國會的三分之一的席次都沒有,而且又有三分之二的立委竟能結合起來要與總統唱反調,這時,唯一能訴諸民意來逼迫立委的,就是總統本身的魅力、或是民意基礎了,也就是總統要求公投。當然,可能併發的族群關係激化仍令人擔憂。 柒、結語 當國內族群有不同的民族認同之際,公民對於國家定位的訴求勢必衝突。因此,如何凝聚國家定位、以及民族認同的共識,也就是讓公民與民族結合為一,這是當前迫切的課題。David Miller (2000) 的建議是將「討論式民主」結合「共和國公民權」,也就是要求決策、或是權力分配能作公開而充分討論,彼此忍讓、修正自己的立場有關 (Uhr, 1998)。從核四案的決策過程來看,菁英之間的對話不足,選民只能憑感覺押注,族群動員雖不道德、卻是最為廉價。 我們原本以為「五權憲法」有其感情上至高無上的圖騰意義,是不可能觸碰的禁地,但在眾曰可殺的情勢下,國民大會竟然迅速被虛無化,也給我們通盤憲政設計的想像空間。平心而論,經過六次修憲,雖然未能達到制憲的程度,但是原本「五權憲法」及內閣制的架構已被大幅解體。未來的修憲如果能不再沿著「改革對抗保守」、或「本省對抗外省」的軸線,應該是著手進行通盤考慮,重新制定一套周延的憲政體制的時候。 我國近年來的民主化多採菁英協商模式,人民對憲改運動缺乏關注(也有可能菁英不願他們參與)。如果我們對於公民投票國家前途仍有疑慮,可考慮引入公民複決制度,尤其是在大法官會議的釋憲傳統尚未確立之前,將憲政問題訴諸民意、把憲改當作是一種全民尋求共識的過程,未嘗不人民之福。 回到基本面來看,選民最關心的還是政府的政策立場;務實與投機、堅持與頑固,差別往往在一線之間。
2000-11-10 總統的執政聯盟與憲政體制(上)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壹、前言 陳水扁自從贏得總統選舉以來,除了應付來自外部的挑戰外,對內為了要實現「全民政府、清流共治」的競選諾言,由李遠哲、唐飛、到張俊雄,尋覓行政院院長人選的工作並不順遂。除非民進黨能成功說服選民,在明年的立委改選取得過半數席次,在未來的一年裡,我們看到的將是政治學上所謂的「分裂政府」(divided government),也就是行政、立法部門分別由朝野陣營支配。分裂政府不一定為弱式政府,因為在「雙元正當性」的安排下,行政、以及立法部門各有其民意基礎,政策制定過程中的主導權(也就是認知、規劃、以及執行),畢竟還是在總統手上,而國會只有賦予合法性的立法權;此外,從美國的經驗來看,重大法案的通過,與政府分裂與否無多大的關聯。 新政府在政權轉移之際所面對的試煉,大致可以從憲政體制、政黨政治、選舉制度、以及社會結構四個層面來看。首先,朝野政治人物在各取所需的詮釋下,對於當前憲政體制的定位仍莫衷一是,尤其是對中央政府部門間的權力關係仍有相當的歧見。其次,由於社會結構的解凍、以及政黨間的合縱連橫頻仍,大有醞釀政黨重組之勢,不只總統選舉三分天下,立法院也呈國民黨、民進黨、以及親民黨的實質三黨不過半,增加政策推動的困難度。 短期來看,陳水扁政府若想避免行政與立法部門間的拉鋸戰,必須先要安內才能攘外,看執政黨本身是否能維持起碼的凝聚力,也就是如何馴服習於傾軋的民進黨各派系,以及如何約束黨籍立委。中期來看,除了憲政體制的合理調整外,選舉制度也必須適度改弦更張。我國總統選舉制度為採多數決,在三分天下的政治局勢下,值得我們探討是否有必要採取過半機制;另外,國會議員的選制、以及任期,也應考慮是否配合總統選舉,以拉近總統與國會議員的利害關係。長期來看,社會結構上的分歧恐怕短期內無法強力改變,也就是族群、以及國家認同的差異,當鶴佬、客家、外省、以及原住民族的排列組合對上獨立與統一的糾結時,政治人物很難抗拒動員的誘惑。 貳、憲改軌跡與憲政體制定位 政治學界習於依據行政權與立法權的分立或合併,將憲政體制分為「總統制」、或是「內閣制」兩種標準型;台灣所慣稱的「雙首長制」,學術上又稱為「半總統制」、或「混合制」,為一種概略的統稱,只要是總統直選、加上國會對總理的任命有相當決定權者,通通都被歸到這類大雜燴。 不論從行政與國會分合的程度、或是總統的人事權來看,『中華民國憲法』原本比較接近內閣制、或者至少是某種形式的雙首長制,宛如千變萬化的觀音應身:立法院可以藉覆議來對行政院長作有限制的不信任倒閣(57條),卻無相關的解散國會機制;內閣成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總統任命(56條);而總統雖然有權任免文武百官(41條),但是其提名的行政院長必須經過立法院的同意來任命(55條)。 自從1991年第一次修憲以來,國民大會已將『中華民國憲法』作了六次增修條文式的修正。不過截至目前為止,修憲的努力,概集中於如何將威權體制轉型為民主體制,以憲政制度的調整來界定個別政治人物的影響力,尚未針對中央政府體制作通盤的考量。學術界對於當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體制的定位,仍然相當分歧,即使各黨派同意所謂的「回歸憲法」,彼此對憲法文本的詮釋上仍有不小的差距,彷彿是羅馬神話中的兩面神,除了正看(總統制)、背看(內閣制)、還有側看(雙首長制)。不過,如果我們願意嘗試以兩個軸線來看,可以發現是朝總統制漸進調整。 一般人認為第四次憲改 (1997) 是朝雙首長制走,我們以為是持續往總統制調整。首先,最關鍵的是總統對於行政院長的任命,不再需要立法院的同意(55條),使中央政府不再有明顯的「行政雙元」尷尬。同時,也取消第三次修憲中,立法院對於總統免職行政院長的限制。再來是建立有限制性的國會倒閣權、及總統的解散國會權,用來補償立法院喪失的同意權;然而,由於立法院在倒閣後馬上要面對國會解散及改選的挑戰,只能算是化解僵局的機制,真正的目標在馴服立法院,並不能抵消總統人事權大增的事實,更不能說是朝內閣制走向。 當然,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仍有藕斷絲連的內閣制遺跡:施政報告、質詢、不信任案。這些行政院仍必須面對立法院的有限箝制,往往被擴大解釋為法國式雙首長制的根據,學界甚至於主張既然國民黨仍掌握立法院的過半席次,應該仿效法國「左右共治」的慣例交出閣揆來,或至少作正式的黨對黨人事協商。 然而,即使在雙首長制的範疇裡,總統與總理之間的權力大小並沒有固定的公式,端賴各國的憲政傳統或期待,它可能以美國式的總統制、英國式的內閣制、法國式的半總統制面貌呈現。如果國人真的心儀純粹的法國第五共和雙首長制,必須了解它至少已經有五種運作的模式;即使執政黨未能掌有國會的過半數,終極還是由總統來決定是否要找反對黨擔任總理,共治與否並無制度上命定的道理,還要考量文化因素,政治情勢、不成文慣例、以及政治人物的考量,整體上還是有力總統。Lijphart (1992: 8) 指出法國式雙首長制並非總統制與內閣制的合成、也非介於兩者之間;不過,是否為「自動換軌」,學術界並無定論。我們以為,在不得已採取共治的情況下,法國總統頂多面對的是美國式的分裂政府。 自從國會改選以來,由於政黨比例代表制的引入,原有的二元對立政黨秩序逐漸解盤,開始將台灣政治場域開始帶入三角(或多角)抗衡的局面。面對結構上日漸零碎化的國會,由於總統、以及立法委員的任期、選舉的時間不一致,任何總統當選人無法趁勝扭轉國會的少數席次為立法優勢。儘管如此,不管是總統制下、還是雙首長下的分裂政府,我們是否真的有必要擔心?事實上,美國的經驗告訴我們,即使政黨以壓倒性方式贏得總統大選,也有可能輸掉國會選舉,尤其是選民期待國會能牽制總統之際,菁英若刻意以制度的設計來製造「整合式政府」,豈不與民意牴觸? 不管如何,獲得39.11%選票的陳水扁政府是「多數政府」,不能稱為「少數政府」(minority government)。既然各黨在選前經過盤算後認為總統選制採「相對多數」(relative plurality) 對自己最有利,選後就不能反悔,一再以「絕對多數」(absolute majority) 的標準來挑戰陳水扁的正當性,畢竟,宋楚瑜、或連戰的票也沒有過半數 (36.86%、23.23%);更何況當初如果採取絕對多數決,究竟鹿死誰手,誰也沒保握選民會如何作策略性投票。因此,即使陳水扁是坐收連、宋相爭的漁翁之利當選,若要以「二輪投票」來合理化罷免案,未免失之牽強。同樣地,陳水扁不能將相對多數當作是目前政治僵局的原因,因為它提供上台的絕好機會結構;如果當初改為絕對多數,未必就會有戰略三角的選戰出現。 參、多數政府的執政聯盟 民選總統當選後的第一要務,就是想辦法如何進一步擴大選舉獲勝聯盟,有效營造執政聯盟──執政聯盟約略可分為行政聯盟、以及立法聯盟;而立法聯盟是指行政部門如何透過協商來取得國會多數對法案的背書。由於陳水扁在三雄對峙下未能取得過半選民的託付,民氣不盡全然可用,復因親民黨的出現、政黨體系的鬆動,立法院已淪為由大小派系競逐「立法租」的叢林,總統被迫要與國會共同協商立法聯盟,這時,更突顯總統強與主導政策的重要性。我們根據民進黨可以操控行政聯盟的程度(或是分享政權、釋出資源的意願),將執政聯盟的形成以光譜的方式分為七種可能:選舉協調、政策合作、全民政府、大聯合政府、聯合政府、綠藍共治,以及虛尊元首。 「虛尊元首」是指在內閣制之下,由掌控國會的多數黨來組閣,民選的總統被舁為聊表一格的國家元首,而總統任命的閣揆反倒成為行政首長。誠然,總統制直選與內閣制並非不可相容,然而,這樣的作法豈不往未修憲前的中華民國憲法回頭走?對於陳水扁來說,如果由國民黨組閣,幾乎就是要當虛尊元首。即使民進黨同意未來將所有的政治運作集中於國會、將政治權力的分配決定於三年一次的立委選舉,除了新黨外,積極參選總統的國民黨、或親民黨會答應一起修憲嗎?選民會罷甘休嗎? 「綠藍共治」是指仿效法國的左右共治,由掌有國會過半席次的國民黨組閣,與民進黨的總統府分享政權,這是國民黨選後要求的「回歸憲法」。在總統、行政院、以及立法院的三角關係中,歷次的修憲已大致擺脫立法院、以及行政院對總統的掣肘,無形中已把行政院長變成總統的幕僚長。既然國會的生態並未因此回總統改選而有所變動,行政院長蕭萬長又何必下臺?國民黨本土派便質言,既然輸掉總統大選的戰爭,又何必去計較憲政爭議的戰役? 「聯合政府」是內閣制的思考,由民進黨分別與國民黨、或是親民黨作正式結盟;在結盟過程中,彼此不只作人事上的分配、也要作政策協商,也就是「綠藍配」(江丙坤、黃主文擔任閣揆)、或是「綠橙配」(宋楚瑜擔任閣揆)。民進黨主張與國民黨結盟者,多贊成與尊李派本土立委結合;倒是施明德獨排眾議,強烈主張透過立法院長改選,結合親宋的劉松藩、或劉炳偉組「立院多數執政聯盟」。不過,民進黨內部多主張議題合作勝於形式上的結盟,因為牽涉資源的分配。果真要作正式結盟,既然行政部門是某種程度的「李陳體制」,民進黨在立法院的結盟對象應該是國民黨,尤其是親李的本土派,如此一來,立法聯盟才能與行政聯盟契合;如果以意識型來看,這種飛象過河的結合,除了要把立法院長王金平拉下來以外,並無助長期的立法穩定。 「大聯合政府」是指在國家面臨內外挑戰之際,將各大政治勢力納入重大決策,尤其是針對爭議性高的政策,譬如修憲、核四、或中國政策,也就是民進黨與國民黨、以及親民黨願意捐棄前嫌、共赴國難的「協和」。國民黨江丙坤建議由各黨推出最好的人、最好的政策來組聯合內閣,精神上接近大聯合政府。不過,協和可以採取非正式協商、或是成立諮詢式委員會的形式,譬如說過去的國是會議、或國家發展會議,不一定要成立聯合政府。陳水扁與連戰、宋楚瑜的圓桌會議則因陳、連會談的破局而徒勞無功;李遠哲主導的「跨黨派小組」因為在野黨的杯葛,超越黨派的公信力有待提高。 「全民政府」是陳水扁向國民黨借將,雖未循政黨協商途徑,即使不是陳李體制的試金石,至少也比當年國民黨企圖延攬康寧祥、游錫昆、陳水扁、范振宗入閣還來得大方,因此可以說是民進黨尋求與國民黨淺嚐及止的試婚式結盟。雖與支持者原先期待的政黨輪替有所差距,但不論是由成員的政黨、族群、或是性別來看,和解的姿態初步獲得選民及媒體的肯定,社會上的重大勢力也多在人事上取得妥協。如果民進黨諸君有此國家利益超越政黨、派系的百川納海大量,應該不會自始對唐飛吹毛求疵。 「政策合作」是指視議題與不同的政黨作個案合作,也就是聯合陣線式的結盟。在野黨甚至於可以同意與執政黨協商如何作全盤性的政策配合,卻不要求入閣;譬如英國自由黨在1977-78年與少數政府工黨所作的「協定」,以法案上的義助交換政策磋商。近年來,立法院的政黨藩籬漸鬆,只要不涉及權位、或是黨的基本立場,其他議題都可合作、或換票,譬如國民黨與新黨聯手封殺『公民投票法草案』(1995),新黨倡議對抗國民黨的「在野制衡聯盟」(1995),國、民兩黨的國大同意權合作 (1996)、第四次憲改 (1997),國、民、新三黨聯合修憲凍結國大選舉 (2000),以及國、新、親三黨的宗教直航案 (2000)。 「選舉協調」是指在提名時作策略性聯盟,尤其是對於配合度較高的在野立委,在提名時故意禮讓某些席次、或是降低提名額度,適度釋出參選空間,譬如雙和地區被國民黨停權的的趙永清;也有可能是以放棄縣市長提名,來交換立委席次,譬如在台東、或苗栗。由於當前的政黨體系走軟,加上民進黨在地方上的滲透有限,不只無黨籍聯盟,連國民黨、或親民黨立委,都可以是努力串聯的對象,目前「安定政局聯盟」為是;張俊宏甚至於建議陳水扁替黨友助選。「在野聯盟」也表示未來可以結盟參選,可能為日後聯合政府準備,甚至於回籠國民黨、或三國歸晉。 截自目前為止,我們可以看出民進黨的底線是聯合內閣,陳水扁則偏好議題合作、最好是不要涉及人事交換,而由國民黨主導組閣式的共治,等於是將政權雙手奉給競爭者。相對的,國民黨自始開價為與民進黨共治,同時由本土派立委試探聯合內閣的可能,甚至於讓步到共襄盛舉式的大聯合政府,能取得多少資源算多少。親民黨的立場含糊,不願意觸及任何有令人做人事分贓的聯想,卻也不願斷然拒絕他黨尋求政策、或選舉上的策略聯盟。 其實,反對黨時代的民進黨並非沒有聯合內閣的念頭,只不過,當時是掌心向上,難免讓支持者有恨鐵不成鋼之嘆;現在是掌心向下,站在連任固樁的考量下,最好是傭兵來加盟,豈有職位平白奉送散發的道理?同樣的,面臨立委改選的壓力,國民黨、親民黨沒有必要與民進黨結盟,尤其是在政策立場相左的情況下,聯合政府只會落人分贓人事的口實。國民黨本土派立委也未必都願意投懷送抱,因為民進黨最多是在提名上作禮讓,很難提供國民黨式的選戰挹注。除非是國民黨選前因提名競爭而告分裂,政黨間才有新的排列組合。 究竟政黨間結盟的共同基礎為何?一般不外為了人事上的妥協、政策立場志同道合、或是意識型態相近,有時則為了杯葛共同的敵人。如果是建立在族群對立、或是被認知為族群動員的盤算,如此一來,造成的整體社會割裂,是局部政治結合所無法彌補的。由歷回修憲的過程來看,不管是菁英的訴求、或是民間的動員,多少是帶著省籍的族群角度來看。年初的修憲能快速完成,除了一貫國民黨、及民進黨的合作,新黨最後以政黨存亡考量而首肯配合,可見現有的政黨不願新興勢力出現;在國民黨內部因選舉失利而為「族群(或國家)認同」分歧所苦之際,「政黨認同」竟能首度明顯地切割族群認同,未嘗不是收穫。全民政府原可舒緩族群間的張力,卻因民進黨內部的批判而夭折。三家分晉的國民黨、親民黨、與新黨在領袖高峰會議後,組成「在野聯盟」與民進黨抗衡;如果能由「和」到「合」,導向兩黨制發展,將有利朝野協商,卻被指為「新親中國黨」,無異將政黨結盟、族群認同、以及獨統定位強行連結。
2000-11-10 兩岸軍力與台海和平蘇進強◎南華大學和平與戰略研究所主任 壹、前言 沒有國防,就沒有安全;國防安全是國家發展、生存的主要憑藉。這是中外古今,由來以久的普世價值。 誠然,國防安全的定義與範疇,已因全球化、自由化、多元化的國際局勢,而衍伸為廣義的「新安全觀」,但地球村的概念,固為人類共同的理想,其實現卻非一蹴可幾,在共產集團國家對區域安全仍虎視眈眈,第三世界國家內亂與內戰方興未艾的今天,敵對國家間的和、戰,仍以相對性國防戰力的威嚇與嚇阻為其互動的「權力」軸承,台海兩岸的局勢,何其不然? 自從蘇聯解體,原以美國、蘇聯、中共為主所形成的全球戰略關係,即產生結構性的變化,東西兩大集團的冷戰態勢已告消泯。以往,中蘇邊境劍拔弩張的情勢,亦不復存在;整體而言,亞太地區大國軍力對峙的情勢,已趨於和緩,然而,由於美軍陸續將亞洲駐軍撤離或減縮,中共隨即以擴張軍備的霸權姿態,填補此一權力的空隙,雖尚不足引發新的衝突,但卻使亞洲各國產生「中國威脅論」的疑慮。 相對的,台海兩岸的「平時戰爭」(war in peace time)形勢,並未因交流頻繁而有所改變,「不放棄武力犯台」以及「如果中共武力進犯台灣」,一直是兩岸間唱和不休的政治語言,也是各國戰略家所關注的問題。 中共當然有能力以武力奪取台灣,但是中共必須付出極高的軍事勝利(military victory)的代價與風險,不過,這並不能保證中共不會或不能在未來出兵台海: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對戰爭的辯證,並非單純的軍事行動。 貳、解讀共軍「世紀大演習」及國防白皮書的軍事、政治目的 在中共十五屆五中全會甫告閉幕,美國海軍作戰部長才剛剛結束訪問北京之際,中共軍方於十月十三日展開為期五天的「世紀大演習」,十六日則發布國防白皮書,重申對台動武的「三個如果」。 「世紀大演兵」號稱為自一九六四年以來,演練層次最高、涵蓋範圍最廣,跨軍區、諸軍兵種聯合,且在北京、武漢、南京分別開設三個電腦網上參謀競賽的「大比武」,的確有其深遠的政治、軍事意義,值得我國進一步探索。 就軍事專業層面而言,此一「大演兵」或「大比武」,可謂其共軍邁向現代化的總驗收,也是共軍從「人民戰爭」戰略兌變為「高科技條件下的局部戰爭」,乃至為面向海洋、面向國際、反霸權戰略思維的具體呈現。尤其,共軍近年來不斷強調信息戰,此一「大演兵」除了實兵演習外,長沙國防科技大學遠程教學中心,南京解放軍理工學院,更藉此通過全軍事信息網,進行共軍成軍以來首度的遠程同步教學,雖然可行性尚待檢驗,但共軍重視信息戰,並將之應用於國防遠距教學的用心,卻已顯現共軍的「軍事事務革命」(RMA)並非空口說白話且有具體的成效;換言之,此一與美軍、我國軍積極建立的C4ISR具有相對性功能的信息戰(資訊戰)架構,一旦落實於中共軍事體系,對共軍高科技戰力而言,無疑具有正面的提升助益。 共軍此次的「大比武」,動員七大軍區(北京、瀋陽、濟南、南京、廣州、成都、蘭州)的信息戰部門,演習區從北京郊外,內蒙至自渤海灣及東北吉林等地,演習課目以電子戰為主軸,包括登陸與反登陸、干擾與反干擾、空降與反空降、戰術導彈攻防、潛艦作戰,以及「三打」(打隱形飛機、打巡弋飛彈、打武裝直昇機)、「三防」(防精確打擊、防電子干擾、防偵察監視)等,雖有大半課目仍以傳統戰爭型態為想定,但亦可說極盡「科技練兵」之能事;而科技建軍、練兵、用兵,也正是共軍自一九九○年來「軍事現代化」的終極目標。可以預見的是,此次「大演兵」的成敗與結果,將可進一步確立共軍「科技化」的發展路向。 從中共內部權力脈動的角度言,「大演兵」正是江澤民從鄧小平接班後,軍權鞏固的重要指標,江澤民接掌軍委會主席後,共軍國防預算可謂「翻兩番」,連年成長,一方面積極建立軍中擁江勢力,使共軍將領年輕化,藉世代交替,改變共軍「人民戰爭」舊思維,一方面藉小型、局部的演習、練兵,逐步提昇共軍戰力,並改變共軍經商「向錢看」的風氣;而「大比武」的軍區性競賽所展現的優劣績效,更可使江澤民更進一步藉軍區權力平衡,合理化鞏固其軍委會主席的權力,並彰顯其在「軍事現代化」的歷史地位,而共軍「軍事強人」將不復出現,黨指揮槍、共軍「講政治」及支持改革開放的基調,更將深化為中共政權穩定內部的「希望工程」。 就國際戰略的觀點言,中共對「大演兵」的假想敵,並不稍掩飾的直指美、日兩國,雖然,在演習當中,朱鎔基以「微笑」訪問日本,表面上其化解自一九九八年十月江澤民訪日,因歷史問題而帶來的中日緊張關係用心至明,但實質上,也有化解日本政府對「大演習」所可能升高的「中國威脅論」疑慮的目的。 實質上,這也正是中共一方面提升軍力,一方面又強調和平、反霸權的「戰爭辯證」。「大演兵」的媒體宣傳,對內可鼓舞解放軍士氣,鞏固江朱體制,為未來權力交替奠定基礎,對外則可嚇阻日本加入TMD、減緩美國佈署TMD進程的間接效果;而「大演兵」地區遠離東南沿海,對台灣而言也具有表面善意的表示,實質都是「軟調子,硬路線」的一石多鳥之計,甚至使台灣朝野對是否加入TMD產生分化的阻力,進而催化促進三通及政治談判,及壓制台獨的效益。 「世紀大演兵」結束同時,中共第二本國防白皮書於焉公布,其內容可以老調重彈喻之,其對台武力恫嚇的論調並無任何改變,而其所謂的「反霸」、「反對外國對台軍售」等謬調,仍為「倒果為因」的強詞奪理,因為,其反霸目標為美、日,但其之所以反霸,實在於中共處心積慮的想顧盼自雄,稱霸亞太區域;其將台海局勢之責歸咎於美、日、台三方的互動,亦為「加害者」責備「受害者」的讕詞,具體而言,其反對我國加入TMD,實為「你不可以防禦,因為我要攻擊你」。另方面,我們也應認清中共將國防白皮書當作宣傳「一個中國原則」政治工具的意圖;換言之,中共國防白皮書的內容及公布動機,均與現代民主國家公布國防白皮書,藉以展現崇尚和平、國防透明化的目的不同。 參、從「兩國論」後政治、軍事動態,看亞太區域安全與台海地緣戰略 自一九九六年三月「台海導彈危機」,迄李前總統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將兩岸關係界定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之前,台海兩岸並無明顯的相對性軍事動作,但在此期間,日、美安保條約「新指針」重新定義「週邊有事」,使台海的戰略地位再次受到舉世矚目。 事實上,九七年四月,美國總統柯林頓與日本前首相橋本即在東京針對安保條約宣言,展開會談,台海局勢即為重點,翌年一月,日本防衛廳將原本編制甚小的「情報組」擴編,置重點於台海週邊情報;七月,江澤民訪問華府,會談中美「建設性戰略伙伴關係」的架構雛型;九八年一月十四日,北京與華府簽訂「中美海上軍事諮商協定」,八月九日,柯林頓回訪北京,並在上海透過廣播節目宣示「新四不」;未久,江澤民訪日,但中日關係卻因江出言不遜而陷入低潮,日本朝野未承諾接受「新四不」;十月,辜振甫率團訪問上海,與汪道涵會談。兩岸關係似有峰迴路轉之勢;九九年七月九日,李前總統接受「德國之音」訪問,發表「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台海兩岸軍事情勢升高,八月下旬,共軍戰機三度越過台海中線,經國防部查證係因天候因素而誤入雲層,且係單機飛行;但有關共軍在東南沿海演習傳聞不斷,迄十二月底計一卅九次,但經證實者為六次,皆為千人以下及後備動員演習。十二月廿五日,共軍向俄羅斯購買「現代級」軍艦通過台海週邊國際海域;三黨總統候選人先後分別發表「國防政策」,連戰為「積極防衛,發展遠距離飛彈」,宋楚瑜為「前進防衛」,陳水扁為「決戰境外,縱深打擊,立即反應」。 二○○○年一月廿五日美國國防智庫蘭德公司發表「史文報告」,指陳我國官兵訓練維修能力不足,役期過短,兩岸軍力不平衡,二月廿一日中國公布「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以「三個如果」-台獨、外國勢力攻佔台灣、台灣長期拖延談判,做為對台動武要件,引起美國極度關切,廿三日美艦「小鷹號」以「試驗性巡航」經台灣海峽;三月,美軍航母尼米茲號、小鷹號「史坦尼」戰艦,多次巡航台海週邊海域;三月十八日,陳水扁先生當選我國第十任總統,中共宣稱對新政府「察其言,觀其行」,四月至五月間,美軍航母「小鷹號」由日本橫須賀母港,東京灣啟程至南中國海,展開「西太平洋防線」巡弋,太平洋美軍總司令部布萊爾、美駐北京大使普理赫對台海局勢表示樂觀,並謂「共軍不願開戰」,五月八日,共軍在海南島舉行小規模演習,五月十三日,美「科學家聯合會」與國防資訊中心CDI,公佈共軍在東南沿海機場、飛彈基地衛星照片,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指控「美國有人利用衛星照片製造台海緊張」;五月廿日,陳總統就職演說,對兩岸關係發表談話,重申「五不」,表達善意互動對話意願,五月廿五日,共軍宣佈將在福建沿海舉行七天火炮射擊訓練,六月十六日,陳總統在陸官校宣示「決戰境外」戰略;八月,外電報導,共軍曾於總統大選期間,以木板釘裝導彈模型發布「假演習,真威嚇」訊息;軍科院研究人員指稱中共油料儲藏不及一週,「根本不可能發動對台戰爭」。八月,中共召開「北載河會議」,繼續「察其言,觀其行」之對台政策,並將兩岸關係「寄希望於台灣人民」;九月,我國國、親、新立委相繼訪問北京,錢其琛改口宣稱「一個中國原則」為「台灣與大陸都屬於中國」,九月八日美國同時宣布十三億美元對台四項軍售案(AIM-120空對空導彈、RCM-841反艦導彈、M109A5型155cm自走火炮及IMSG通信電子系統)。九月十九日,美國參院表決通過「PNTR」法案,給予中共永久的經貿易待遇;十月二日,美國防部長柯恩在華府宣稱「台海局勢已趨緩和」,美國將繼續遵守「台灣關係法」及三個公報,並謂中共高層承諾「不放棄動武,但目前無意動武」。 從上述的動態發展,可知台海問題已非僅兩岸政府或「一個中國原則」所能涵括,美、日兩國對台海問題的關注,係基於亞太安全對其國家利益、國際安全、經貿發展具有深遠影響而有以致之。 具體而言,美國在亞太地區每年經貿所得為其對外貿易的百分之七○,日本則必須仰仗台海週邊海域以為其對外貿易、能源運輸的「生命線」,而從地緣戰略言,台灣為東南亞與東北亞間的交界點,在西太平洋中,台灣同時瞰制兩條重要的戰略水道–台灣海峽與巴士海峽。這兩條戰略水道,除為美軍在太平洋安全體系中之戰略要域外,亦為日本經貿活動的必經海域。 二次世界大戰時,日軍曾以台灣做為南進基地,麥帥亦曾以「太平洋中永不沈沒的航空母艦」來形容、強調台灣在此地區中的戰略地位。而自美軍撤離台灣後,美國的全球戰略雖曾在書面文件中刻意忽略台灣,但並無損於台海既有的地緣戰略地位。另外,台灣雖長年與新加坡有密切程度的軍事交流,但實質上,我國並無軍事盟邦可言,至於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亦難稱「協防」,不過,卻具有「情境層次」(Situational Level)的安全瓣作用。 總的來說,台海的安全,除長久以來,中共內部因素的制約與「躊躇」(pause)外,所仰賴的當是國軍的嚇阻力量,以及我國與國際間密切的經濟合作及其衍伸的政治效益。故而台灣的定位,必須將政治、經濟與安全議題連接起來,做全方位的思考,使之能相互支撐,相輔相成,拓展更大的利益空間,藉國際性的依存網絡,分散、減少風險以提高安全的效益。故而,我們在探討國防環境及國軍未來發展的同時,除了從兩岸的歷史及現實狀況加以考量外,萬不可忽視台灣本身的內在因素與亞太世界外在因素之間的互補性與關聯性。 肆、兩岸軍力對比,威脅與嚇阻 一、兩岸軍力與台海威脅 長期以來,台海兩岸一直處於「平時的戰爭」(War in peace times)狀態。一九七九年代以後,美軍雖已撤離台海,但「台海中立化」的政策仍在兩岸的默契下繼續維持,雙方均以不超越台海中線的「邊緣藝術」(brink monslip)相互克制,使台海的軍事衝突不致發生,儘管如此,兩岸卻都不能保證台海的和平能夠穩定而持續。 相對於中共「不放棄以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威脅,我國也務實的採取以台澎防衛為作戰指導的軍事戰略,所謂「備戰而不避戰,能戰而不求戰」的「最低嚇阻戰略」(The strategy of the minimun deterrent)。 不可否認的,台海兩岸的兵力對比相當懸殊,台灣在面對六倍以上兵力,世界排名第二的軍事強國中共的威脅下,有相當充分的理由,保有一支能敷應海島國防需要的現代化武裝部隊。不過,威脅與嚇阻之間,並非僅以戰力的均勢相應才可保持平衡。 就戰力比而言,中共有壓倒性的優勢;但威脅台海安全最大的軍事因素,並非為數二百多萬的兵員,而是占中共國防預算比例僅15.5%的空軍,以及占8.6%的海軍。距台灣二百五十浬的大陸沿海十三座機場,部署有十五分鐘以內即可到達台灣上空,包括蘇剴廿七等機型的二百多架各式戰機,而其戰機總數達三千餘架;不過,大部(主力)戰機如米格十九等,仍須仰賴地面導航、戰管,且在天候良好的白晝,方可遂行作戰任務,其全天候及夜間作戰能力顯然不足。東海艦隊也可在四至六天之間進抵台灣,而其傳統動力的潛艇,雖已老舊,但仍可有效封鎖台海。不過,這並不表示,台海已有立即的威脅;因為,總兵力並非戰力的等值,而戰力也不是威脅的全部,以台海的海、空域條件言,中共不會也不能以全部兵力投入台海軍事衝突。 再就中共的意圖而言,以「廢墟台灣」來懲罰台灣人民,對其「統一大業」並無利益可言,而一味以武力威嚇甚至採取「有限戰爭」,反有加速催化台灣邁向獨立的效應;另方面,台海的軍事衝突將使中共汲汲營營的「四化」,受到嚴重的滯礙;國際上對其戰爭行為,雖未必會出兵奧援台灣,但對中共的經貿制裁將可預見,因此,台海軍事衝突,對台灣而言可能產生宣布獨立或毀滅的後果,但對中共言,其風險成本,也非數人頭、機艦量化對比所可計度的。 總體而言,在威脅與嚇阻之間,雖非均勢的平衡,但台海兩岸的相對戰力,也因彼此均對軍事現代化的努力,而日益提升。不過,軍事現代化不能等同於軍備競賽,軍事現代化的意涵,非僅及於增購或更新武器系統,最重要的是人員素質的提升,與制度、組織的健全,故其另一意涵為專業化、科學化,此亦意味著軍人對戰爭認知的理性化,而更能謹慎從事。 綜合所述,兵力總數高居世界第二位的中共,與我國兵力的對比,極為懸殊。不過,吾人認為: 1.總兵力並非戰力的等值。 2.中共七大軍區,各司其責,各有其戰略任務,雖可相互支援,但其不會,也不能以全部軍力投注於犯台部署,目前,雖因前蘇聯解體,而減輕北方壓力,但潛在的威脅並未減除。 3.直接威脅台海者為中共南京軍區,其總兵力約三十一萬人,而國軍總兵力近四十萬人,如以近代戰爭中海島攻防所需兵力的對比六比一而言,國軍兵力與中共可用兵力相較並不盡然居劣勢。 4.依中共對戰爭的辯證,縱使七個犯台時機均不存在,或其宣示「不以武力犯台」,中共對台海的威脅將永遠存在,除非兩岸已實質統一或中共和平演變。 5.中共不能自外於國際社會或放棄經濟改革,而將國力投注於毀滅性的戰爭,去獲取無實質利益的「軍事勝利」。何況,台灣的地形也不容許傳統的登陸作戰。 6.宣布封鎖或象徵性封鎖、攻略外島、威嚇性導彈攻擊等有限戰爭方式,將為中共攻台時最大可能行動,其效益在可能迅速瓦解我方士氣、心理,而獲取政治上的利益。 7.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快速反應部隊的作戰能力,根據中共宣稱,這支為數約三萬名參加過天安門流血事件的兵力,有能力至「國內」各地區應變。 8.令人擔心且國軍必須採取有效手段防備的是,近年來大陸沿海民眾有計畫的偷渡來台,將是未來台灣海防安全的最大威脅,雖然兩岸即將實施小三通,但此對台灣海防安全的利弊,有待進一步研究規範,一旦未有效堵遏,將成為中共非正規登陸作戰的手段之一。 […]
2000-11-10 從國家安全探討台海戰略關係汪啟疆◎前海軍中將 壹、前言 國家安全,是所有國家施政的重要課題,也是「允許繼續一個國家功能存在與運作的保證」。國家安全最大利益在「生存」,而隨同國際權益的多極化、地區性關係互動與彼此影響之日趨密切,凡政治權力、直接或間接的軍事力量,已不能成為威脅某個國家安全的絕對力量。因此凡是可能影響一個國家主權行使、國際權益獲得,其地理環境、社會結構、經濟民主、政治制度,人民素質與生活方式;以及國家賴以生存的一切有形、無形力量,皆應視為「國家安全」所考量。 基於「台灣」島嶼型態的特殊性,其對外的安全事務上,更易受週邊海洋環境的政治勢力、軍事勢力、經濟勢力與地略位置有所影響。而其對內的安全事務,諸如民主化、社會多元化、族群意識,階層利益等之協調融合,亦所含括於「國家安全」範疇。更何況國際社會每受區域利益者與國際現實–大國影響,趨勢使然;故國際(或地區)強權間對臺海或此一區域的海洋戰略所持的態度,也會影響台灣安全。本文雖從戰略著眼,就台海實務狀況作其探討,牽涉所及更不免於政略、經略、人文關係;並以地略位置與形勢作基礎,擴及地區性主要國家之可能觀點與利益互動,進而列述兩岸關係、戰略經營、海洋發展等觀點,申論對「國家安全」的認識與瞭解。 貳、決戰境外的戰略思維 -不將戰爭帶到自己人民生存的土地 從兩岸關係的歷史性,現階段的接觸與對立,或是展望未來更迫切性的正面負面互動發展的可能,其合作空間和衝突因素都是同時存在。兩岸經由分裂分治的事實,或在現實面上的現況維持與因應待變,都需不容迴避的面對。但二十一世紀所產生新的政治、經濟、資訊環境、意識型態、價值觀、戰略現實及其拘限,都在變化,必須以建立新的思維和接觸模式,調整既有框架,創造符合時代和環境變遷下的兩岸關係。 就一個新思維模式的思考方向上,陳水扁總統六月十六日提出的「決戰境外」戰略觀念,引起廣泛討論。總統在陸軍官 校校慶致詞,就未來建軍備戰方向「精準縱深打擊、提升早期預警、爭取資訊優勢」及「決戰境外」觀念,論者輒以軍事觀點就戰略戰術各闡其義;個人則認為「決戰境外」應擴大視為是陳總統對國家整體戰略營建與運作的一個根本策略和指導。其著眼乃在「確保國家生存,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國防武力建設」,如何面對中共整體形勢就國家大戰略與軍事戰略提出基本的因應方策。 一、「決戰境外」的大戰略(策略)思維: 是情感認知與新挑戰的出發: 率直的展現對台灣的感性思維。自政府遷台迄解除戒嚴,中華民國的大戰略與國家戰略方向始終偏向以反攻大陸及反共大業為國家戰略主目標,政經心軍與民生皆成為這主目標附屬的基本建設,台灣地略與戰略眼光落實在「復興基地」存在與向大陸投射的過客心態。直到蔣經國先生後期的十大建設、民主化、本土化,才將台灣與政府關係緊密紮結。當今不論執政黨、在野黨成員本身即生於斯、長於斯,對土地的感情深厚紮根,我們是這土地的孩子,台灣是我們的母親。「決戰境外」不能及於本土的戰略思維只是對這土地感情的萌發而已。 「決戰境外」的大戰略範疇,在國土之外,是以政(政治對話與外交)、經(區域經濟與大陸經貿)、心(認知、認同、共識)、軍(地區軍略論壇、區域安全防衛、軍事交流互動)的國家戰略、策略運作,決戰國際,爭取輿國。 1.是保全本土完整的大愛 台灣即是根和家園,我們不容戰火洗掠;戰爭的破壞比九二一地震更具整體的毀滅性,世界任何國家沒有一個願意將戰爭的毀壞帶到自己家裡。日本二次大戰軍國主義著眼全民玉碎,但終仍放棄本土決戰就是這個道理。所以本土完整是任何謀國者的基本理念,決戰境外只是這理念的具體化。若因政治理念與政黨堅持,將雞窩、雞蛋、小雞都砸了,愛、希望、理念的意義何在?陳總統及執政黨之「決戰境外」涵義,似應具有:將調整國家與政黨多數與少數間的共同理念與政策,落實台灣本土生存實質與發展之共識,凡前所堅持的一些意識形態易導致誤判,挑起戰爭口實的堅持,而作相當約制和迂迴。 2.全面作戰概念重新定義 就國家體制、尊嚴、存在與治國理念的貫徹,藉由歷史的回顧(日本、英國在二次大戰後國家戰略過程)與現實前瞻,「決戰境外」的大戰略形勢營建是一個具體的策略方向。在軍事上建立作戰縱深;在政治上展開階段接觸;在經濟上融入地區經貿體系;在安全上就整體地略戰略與多國利益中,尋求和平解決問題的均衡力;在民主上尋求對岸的影響共識,藉由人民與人文接觸產生習俗、民族、血脈的感性包容;這是一個大戰略整體性的全面作為。此一柔性表達,即是藉由這些多渠道接觸、對談及戰力架構的互動制衡,應可跨越戰爭這最後、最殘忍、付出眾多生命與代價的手段方式。就若干問題的歧異,給予空間,求同存異,即使根本矛盾的無法解決,也不至各走極端;即以在中間路線上保留相當彈性,建立對戰爭約制的感性和理性。 3.是多元戰略營建的具體方策 決戰境外調整的戰略構思是,我們的國家防禦一向針對中共威脅與反封鎖、反登陸等作戰狀況,但現時環境與中共的戰略思維模式的因應,則須著眼於亞太海洋戰略與海峽雙方戰力經營(中共以第一島鏈與一千浬海洋掌握,建軍與用兵範圍自然就包括了對台灣這海洋戰略位置的戰略壓縮與兵力投射)。我國的海洋戰略戰力營建與運用亦須相對因應外,對與我海洋毗連的亞太各國(含大陸)間,當賡由地略位置、政治、文化、宗教、經貿、利益的互動關係,做「多元性與變易性」的解析和瞭解。國家高層得就海洋戰略經營,強化大陸地略與經濟區海洋戰略佈局,建立部會共識。再舉日本為例,日本的海洋佈局原以強大的海洋經貿,營建地區經濟效益,形成經政互用;再由形勢需要,藉由整體性經貿,就地生產的實力,強化了地區影響。另以美、日兩個海洋國家的互動互利為例,戰略上因應日本安全及美國亞太海洋戰略需要,強化了日本區域海權影響力與海軍軍力投射範疇,成為美國亞太地區(海洋)勢力制衡與圍堵策略彈性佈局的防衛夥伴。 今天台灣經濟情勢不能脫離包括對大陸市場的整體考量,亞太國家都以經濟建設與發展為國家目標,形成地區間的相互依賴。中華民國的國家海洋策略,應以日本海洋戰略的「經貿性、整體性、共步性、境外性」佈局做一參考。兩岸經貿關係由貿易來往,我已具二○○億美元利潤,已是一個事實指數。經濟是國家的核心利益,與安定性密不可分。法國格里維認為「商業戰(經濟)對於最劣勢的艦隊(戰力)亦是一種最經濟(直接有效)的手段,而且也最能重建和平,因為它直接打擊在敵方繁榮的根源需求上」。經濟需要一個穩定的兩岸關係和國際地區關係來加以發展,是當前國家利益的重要著眼,決策單位似可在穩定因素下全盤考慮與大陸經貿的合作方策,商機如戰機,商場如戰場,這是經濟的「決戰境外,深入敵後(內)」,以商促政,以商促和,對我們如此,對中共也是如此。 4.逐步戰略統合的力量投射 -減低自耗 理念整合:李遠哲博士近曾就兩岸政治理念上的矛盾對立,提出兩點重要建議:「等到大陸經濟建設順利的發展……,民主自由的發展也能伴隨著大陸經濟而提升,到那個時候,兩岸的統一也才會有實質的意義。」「我們(台灣)應該回到一九九二年各自以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中國原則的共識」,國民黨連戰先生也提出兩岸曾在九二年達成共識,「不過,現在問題卡在我們這邊。」「今天執政黨還沒有這個基礎來接受這些事情,因為執政黨本身沒有共識,怎麼跟人家(對岸)談?」新政府成立後,對任何一個國家戰略理念、方向、政策都負有顧及國家利益、安全與全民福祉的政治責任,整合形成國策的確定性。 預防性策略:美國前國防部長培里表示,美國所追求的最佳安全政策是要能夠「預防衝突的發生」「降低戰爭發生機率」,包括「採取任何必要行動以維持我國利益」,而提出「預防性國防戰略」。本文各章節已概括性列述兩岸形勢、中共戰略營建、危機衝突與和戰策略,即意圖探索對方可能戰略底線與反應,逐步統合正負因素與我之所能做為,作預防性的策略因應,以「任何必要行動」降低衝突,維護國家安全。 全民國防:我國守勢作戰國防政策已形成「政經為前導、武力為後盾之總體戰」,面對中共強大威脅必須凝聚全民「生命共同體」的共識,落實全民國防,將民間力量轉化為國防力量,以在整體戰略上結合政府全面策略,發揮每一點滴的影響、每一徵候的預察、每一形式的反映、每一狀況需求的參予。使我們的政策方向、步驟作法,限制和條件如何,要付出代價如何,民眾如何配當,都能清楚明確,相互統合。 二、「決戰境外」的作戰與戰術思維: 1.「境外」的「作戰」釋義 境外是決戰時空上,作戰地境線之外的「戰場」範疇。另在經貿上的釋義,則是在領土之內,如李登輝政府就三通規劃的「境外轉運中心」之建構範疇。而在數字化資訊多維戰場時代,已經不存在境內、境外之說。 2.源頭攻擊(attack at source) 「源頭攻擊」是在軍事衝突發生前,詳予研判敵方作戰關鍵與神經所在,基於戰力之有限性,以任務部隊(空軍反制兵力、特攻兵力、潛伏佈建)配備高科技武器與電子戰資訊干擾能力,將打擊力投諸其上。如對方的C4ISR指管通情資訊監偵系統、作戰偵搜與武器系統、區域空管中心及重點支援結構單位,若使之喪失或相當時間內喪失指通監偵與目標研析能力,癱瘓情報資訊傳遞,以利我軍奪得戰機與先制,止戰於境外。 3.前進戰場經營 將未來作戰環境,敵之戰略目標,就其威脅導向之軍力數量,任務導向之不同性質任務及兵力間的戰鬥序列,針對「敵主、支作戰行動」,規劃各個可能「戰場」,就我軍利弊與作戰條件,先期經營掌控。作戰時,聯戰兵力之決戰時空以在地境線外形成戰場;將戰術與屏阻行動外延,爭取局部優勢,達成「戰力極大,反制及時,位置機動」的指管運作,將主戰場決戰遂行前置於國土之外。 4.有效威懾嚇阻 美國後冷戰國防政策以「預防性國防」為第一線,「嚇阻」為第二線,「軍事衝突」(戰爭)為第三線且是最後的方法,而嚇阻與衝突即為戰爭的威懾與對決。一支攻勢防禦的兵力,具有把戰線帶往敵人的縱深位置去,以針對最具戰略代價的有效目標實施打擊,確然能落實「嚇阻」的有效涵義,而迫敵思考作戰代價。換言之最直接有效的兵力就是敵後佈建,及強火力、高機動、大空間、較高存活率的空中戰線或戰略、戰術飛彈戰線。國軍上述條件戰爭工具與載台僅包括了電戰、資訊能量、飛機和特種部隊。 由於戰爭本質的殘酷,作戰若是在不對稱軍力下,以現代化兵力作具高威懾代價的作戰用兵考量,乃是將一支或多支空中攻擊(或特攻)兵力,遂行決戰境外。因為「反制、阻絕、密支」作戰任務的戰術空軍,在中共攻台先奪制空權的多批無預警持續攻擊襲擾下,它遂行防空阻絕作戰的消耗性、持久性、存活率與作戰效益都值得再作估算。而飛機本身是攻擊與反制戰力,飛機與飛機即使以一對N架的有生戰力交換,所構成的嚇阻仍是有限的。而於某些階段時間內(含作戰初期)針對即定戰略目標將火力壓迫向彼處,將可產生牽制並迫使對方的攻擊飛機轉用於防空阻絕,並迫使對方考慮(扺要一架或若干架達成任務)代價與影響,達成決戰境外的「有效嚇阻」。 5.戰略佈局 「決戰境外」另一種涵義應是戰略佈局與用兵手段。國軍固安作戰計畫本「有效嚇阻,防禦固守」戰略構想,採「戰略持久,戰術速決」的作戰部署,以「阻敵於彼岸,擊敵於半渡,毀敵於陣地內」為用兵手段,對強勢臨境的犯敵由參謀本部統合聯戰作為,行境外兵火力重層攔截,並以「反登陸」灘岸陣地為作戰依托。「決戰境外」將是就形勢運作,機動調整用兵先後與攻守轉換,指令行突穿攻擊的積極作為;而在佈局上著重拳頭效應與創造作戰選鋒。另在不具縱深的地略形勢下,採戰略展開,營建「作戰面」,以海軍部分戰鬥群之海上機動能量,將戰略面拉開、拉離本島(形成境外牽制),在計畫位置隱匿待機,形成決戰翼側;相對也拉大了敵人的作戰面,牽制其行動範疇,增加序列規劃與指揮的複雜性,產生利我於「境外阻遏敵軍攻勢」的戰機和空隙。 海軍曾深入分析過一九九六年三月台海飛彈演習時美國兩個航母戰鬥群以南北後退部署位置的戰略佈局與涵義,以及所形成三個「戰略支撐點」的海洋據點架構。若台海危機再發生,就其徵候性及美軍情報預知能力,其層級反應應不會低於一九九六年;這「三個戰略支撐點」的投射、涵蓋、彈性互補的海洋戰略部署,可作為我戰略佈局的參考。國軍不奢求與美、日共同作戰,但在相關位置的部署與運動,即使是欺敵與佯動,也將影響敵人研判,對「境外」決戰的實質意義,產生加乘效果。 6.駭客任務 就是資訊戰部隊整合運用。國內資訊技術、能力及民間資訊多維運用與研究,已臻世界一流水準。中共兵力營建走的是打贏一場高科技的有限戰爭,以我之資訊優勢,運用駭客任務干擾敵人導航、指管、情報、監偵、通信的資訊鏈路(C4ISR),而在全民國防中,將民間能量與人才以特種部隊編組運用,完成部署,是切應作戰,結合戰術行動的必要。 7.建軍與戰備要求 境外決戰是架構,有效嚇阻是建軍願景,手段是將作戰線自海洋往前推(作戰機動的快速反應與兵力投射),將作戰面自本島向外展(戰略面的存在艦隊),將陸軍戰力作後盾依托(全民防衛體制、整體後勤、反登陸),藉由三軍聯合作戰,完善的全民國防運作,整合國家整體資源。因此,在建軍與戰備要求下,概須就「能戰而不求戰」,「防禦性嚇阻戰力」考量下列重點: 整體規劃國家戰略政策,結合國內相對研究中心與軍種智庫,進行國防戰略總檢,據以接軌我全般軍事戰略構想與多個子計畫,統合聯戰理念。 決戰境外(阻敵彼岸)權責屬三軍統帥指戰體系之計劃與實務運作。 作戰層級扁平化,年內完成聯戰機制(體制),承接國家戰略體系作業,擴大國防總體運作,明確釐分各軍種、民防、海巡之戰備、戰訓組織重點。 通用軍民資源體系,訂定標準化納管規範,構成整體鏈傳體系,完成雙軌運作,針對不對稱作戰與超限戰,營建動員徵用轉換及頻譜分配。 陸軍與「全民國防」結合性機制運作的強化。 海空戰術研發與投射,就「制空、制海、反登陸、制電磁」各項任務之戰場威脅,分析各個可能「戰場」目標、用兵範疇與戰術空間,遂行整體兵力之詳確作為。 「整體後勤」三軍通用、專用整備與全民資源,修護能量之具體分工與隸屬體系評鑑。 營建選鋒戰力之基點部署與境外部署(針對指定目標或重點目標用兵位置)。 準軍事「聯盟」或非軍事資源之整備與協調連繫。 貳、台灣的條件 一、經濟體系的基礎面 […]
2000-11-10 21世紀日本的遠景與台灣田久保忠衛◎日本杏林大學社會科學部部長 壹、前言 面對即將來臨的21世紀,日本尚未提出大方向。其責任無疑地在日本人自身,但是,當日本表達稍微提示方向性的言行時,美國、中國及其他國家,就曾經提出「危險」的批判。這些批判中雖也含有值得傾聽的意見,但大多數的情形是,以依據對日本的誤解所做的批判,或有某種目的的議論為多。日本應該指向21世紀的目標是,蛻變為「普通的民主主義」。在經濟上,日本雖然成為大國,但是在安全保障方面迄今尚不能把「自衛隊」稱為「國軍」,因此,體制本身變成異常的形態。日本最大的重點必須放在把這種異常的形態逐次改為正常的狀態,堅持日美安保同盟,以備包括台灣的整個東亞的危機。 貳、「Handicap國家論」與「普通國家論」 有關日本的國體,在國內也有各種議論而引起爭論,但是,大致可總括為二種。一種是所謂的「Handicap國家論」。這是進入1990年代後,外務省幹部所指出或主張的意見,最初,在1993年,當時的外務次官小和田恆先生在雜誌的對談中所陳述的見解,就是日本成為「具有正面意味的Handicap國家」的選項。在這種情形下,日本依過去的自己的行動、信條,雖然為了日本自身所屬的共同體、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也不參加「特定行動」,政府明確如此釐定。但是,「做為共同體之一員,可能被要求,為了善盡其責任,在其他領域必須付出更多更大的犧牲」。 這是距今7年前的議論,小和田先生以後是否也有相同的見解則不得而知。但是,齋藤邦彥次官在1994年,藤井宏昭前駐英大使在1999年也各別表明相同趣旨的意見,因此,是否視為外務省首腦的想法具有一種共通性。從日本的報紙版面或論調來判斷,朝日新聞、每日新聞兩報有相同的傾向。 第二是,現任自由黨黨魁小澤一郎先生在1993年發行的「日本改造計畫」中,說明日本的變革時所陳述的想法。正確地說,何謂「普通國家」?須有二個要件,其一是,把在國際社會認為應該的事情,做為應該的事情來善盡自己的責任。把應當的事情認為應當而應當實行。不提出僅能在日本國內才能通用的問題,或不以國際社會的壓力為理由而無可奈何地實行。 尤其對安全保障。不必回顧波斯灣戰爭當時的環繞國際貢獻或PKO協力方案的爭論,一提到安全保障時,突然以憲法或法制為藉口的自以為是的理論就橫行起來。希望設法迴避國際協調的責任與角色。處在比任何國家都應該貢獻世界的和平與安定的日本,不可能被允許,從國際貢獻的對象領域,排除安全保障。 小澤先生主張,今後的日本,尤其在安全保障方面,不應該以僅在日本能通用的藉口,而採取迴避國際性責任的態度。提供國際貢獻時,仍有如果不改變自衛隊的性格,就無法動彈等多種疑點。但是,與「Handicap國家論」相對照,出現「普通國家論」的原因,對照國際情勢的變化來看是理所當然之事。雖然是粗略的印象,但以報紙而言,可判斷產經新聞、讀賣新聞兩報接近「普通國家論」。 在兩論中,我贊成「普通國家論」。但是,由於小澤先生的主張有幾項疑點,而且,也處處可見曲解小澤先生的真意、或攻擊的議論不少,因而主張「普通的民主主義國家論」。就是擁有一般民主主義國家依據文民控制所保有的軍隊,必須沿著其規則來達成國際貢獻的議論。原來的日本並非「普通的民主主義國家」,而是「異常的民主主義國家」,因此,非把這種國體變成正常不可。 參、「被保護國」與「軍事大國化」 卡特前美國總統的國家安全保障助理布列辛斯基先生,在「外交季刊」(Foreign Affairs)1997年9~10月號,撰寫「歐亞大陸的地政學」,在其中把日本所處的地位,說成「美國的事實上的被保護國的地位」。布列辛斯基的日本觀是「對日本而言,美國是保護傘,在傘下,日本從荒廢的敗北,完全復興起來,再次培育經濟力,並以經濟力為基礎,漸進地取得世界主要國家之一的立場」。但是所謂美國傘的事實才是管制日本的行動自由,造成雖是世界性力量,卻是同時造成所謂被保護國的矛盾地位」。在記述上如此明確表達出來。 美國本來就是承認多樣言論的國家,有各種不同的日本觀,並非不可思議,但是,布列辛斯基先生的看法,可否視為美國有識之士的真心話。他對日美安保條約,一語道破為事實上的「保護國條約」。只要固執於「Handicap國家論」,就不得不承認「被保護國論」。然而,日本人對成為「被保護國」也無妨,或變成美國的第51洲也沒有什麼不妥,能如此想通的人,可能並不多。 有趣的是,美國除把日本視為「被保護國」而輕輕對待的看法之外,也有極端視為危險的傾向,其代表性的論者是季辛吉前總統特別助理,在現職時代的1970年8月舉辦外交政策說明會時,發表隨著中國強化軍事力,日本也會「軍事大國化」。從此之後,季辛吉先生一而再,再而三發出「日本在最近的將來軍事大國化」的警告。但是,事實卻並非如此。 無論如何,不能認為季辛吉先生的看法是美國的代表性見解,但是,這種誤解卻是非常普遍。在1970年,駐留沖繩的美國海軍陸戰師史達克勃爾司令官,向新聞記者透露,美軍為了阻止日本的重新軍備,美軍今後至少也必須駐紮日本10年。此時,因該司令官使用「我們是瓶蓋」的說法,而使「瓶蓋論」獨自行走無阻。不提出所謂「軍國主義」或「軍事大國化」的任何定義,對日本的國內情勢,以一知半解的知識來簡單下結論的這種評論,距離事實究竟有多遠,只要了解日本的人應該立即判明。 肆、「神的國家」發言與美國雜誌的誤解 5月15日,森喜朗首相在神道政治連盟國會議員懇談會,發言「日本是以天皇為中心的神的國家」,日本的一部大眾媒體報導宛如是危險的發言。「華盛頓郵報」或「紐約時報」等美國的有力報紙,刊出以日本報紙為樣本的報導,6月4目的「華盛頓郵報」,以「日本的國家主義」為題撰寫社論,說出日本的國家主義包括把日本的侵略主義擴大到亞洲,終於和美國發生戰爭的「對戰爭的神秘性、好戰性愛國主義的鄉愁」等,展開突然無法令人相信的小題大做的論爭。 日本雖然有天皇與神相結合的一段時期,但是,是否由了解現在日本狀況的人撰寫這篇社論,頗為可疑。不是有和季辛吉先生的「日本軍事大國化論,共通的想法嗎?這種發言的特長是,當因對戰前的反動而大幅向左擺動的擺手,想稍微回到中心時,就展開所謂「危險的國家主義」、「軍事大國化」。「復歸戰前」等推測錯誤的批判。「華盛頓郵報」不在乎地把「神的國家」譯為「Divine Country」,就是完全不理解非一神教,也沒有教典的日本神道的證據。 伍、須重估防衛政策 如果日本邁向21世紀應該前進的方向是,「普通的民主主義國家」時,將變成做為優先順序,應該重視什麼的評論。台灣的有識之士經常指出,必須恢復日本的優良歷史文化、傳統,為此所必要的是教育。只是,非設法改革教育不可的意見,雖然緩慢卻也在日本全國各地穩健地開始醞釀起來。 我想把日本的一部左翼人士所主張的「危險」的內容做為問題。這些人把現在的日本的「異常」視為「正常」,把邁向「正常化」的健全動向視為「危險」而吵鬧而已。日本的政治家不糾正這種觀點的偏離真是遺憾。其最大的弊害在於安全保障政策。最重要的是自衛隊未被承認為軍隊。政府答辯的所謂「自衛隊被課於不得保持超過憲法上所必要最小限度實力的嚴格制約。並非以一般觀念所想的軍隊,但是,在國際上卻以軍隊來看待,自衛官相當於軍隊的成員」。這種內容真是意思模糊不清。 其原因均在於日本憲法第九條第二項的「不保持陸海空及其他戰力,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的規定。如此一來,只要不修改憲法,自衛隊就必須忍受「非軍隊」的地位嗎?宛如一部分在野黨與政府所說:「因為自衛隊不是軍隊,所以不要有事法制」、「不要交戰規定」、「雖有集團性自衛權,卻不允許行使」等,產生難以理解的解釋。矯正這種「異常」不待修改憲法就不可能改變嗎?修改憲法需要困難的手續,因此,需要花費頗長的歲月。但是,現實上,應該修改現行憲法的輿論逐漸高漲,執政黨在野黨也均有必須整備有事法制或制定交戰規定的意見。 與戰前比較起來,相反的矯枉過正,在「文民統制」上也明顯顯示出來。一般所謂的「文民統制」,就是意味著「職業軍人的軍方首腦,在政府部內的文民的指揮之下」的狀態。這種情形的所謂「文民」是,如日本的君主立憲制之下,就是指政治家而言。但是,實際上,掌握「軍政」、「軍令」的是防衛廳的內局。今天的日本逐漸走上一項一項修正這種「異常」的大潮流。 陸、結語 我想日本將緩慢地走上正常化的方向。否則就不能存活於21世紀的國際社會。雖然有部分的國家發出大聲批判危險的「靠右的傾向」,但是,日本國民已經開始理會「國際政治」。可說叫喊著「靠右」,而開始了解這些國家今後將扮演何種角色。在美國新誕生的政權,可能要求「強有力的日本」也說不定。以堅定的日美同盟,日本對東亞的和平與安全的安全保障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的時代即將來臨。日本、台灣、美國共有相同的所謂民主主義、市場經濟的價值觀。這些國家共同分擔安全保障上的責任是理所當然之事。台灣的安全保障,首先由自國的軍隊、其次由台灣關係法、第三由日美安保條約來支持。日本、美國對台灣的安全保障,有不可分的關係是自明之理。 所謂的指針法扮演何種角色,日本走向「普通的民主主義國家」,我想從上述的文脈來說,對台灣具有重要的戰略上的意義。
2000-09-10 「台灣人」的民族學黃文雄◎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日本本部委員長 ■ 台灣民族論 自西歐產業革命與市民革命以來,已歷經二百年,在近代西歐民族主義價值體系的擴散下,近代民族國家也日漸成為現代世界最大的人群集團或社會單位。 可能由於西風東漸的影響,在十九世紀末的東亞大陸邊緣,自北至南也連續出現過日本北海道的蝦夷共和國(一八六八年),台灣民主國(一八九六年)、菲律賓共和國(一八九八年)。可是都是曇花一現,連即夭逝。 特別是有關台灣民主國的問題,雖然有黃昭堂教授《台灣民主國的研究》這部不朽巨作。可是「台灣民主國」的誕生,到底是不是台灣人民族運動的嚆矢?即使日治時代台灣民族運動的先覺時常高評台灣民主國的革命大義。可是台灣人的民族運動在十九世紀末開始萌芽,未免太早,也可能因此而命該夭折。 台灣人對「民族主義」一詞的理解,包括大部分的知識分子,大都概念模糊不清,對台灣民族的見解也意見不一。 在語文的表現上,日本文化界一般將近代西洋文明的歷史產物「Nationalism」一詞,直譯為「」,或「民族主義」、「國民主義」,有時稱為「民本主義」、「市民主義」。 可是一旦「民族主義」的思想跑進了台灣人的語言與文字的世界,就發生了強烈的爭執。 世界上最喜愛用「台灣民族主義」的,首推台獨聯盟的中委林啟旭。故王育德教授在牠的《台灣民族論》中,也不忌諱使用「台灣民族主義」。黃昭堂教授近來為了更進一步推廣「台灣民族主義」運動,已改稱直譯為「那想那利斯文」,力主久見不怪,久用成俗。聯合國大學教官的羅福全卻認為「台灣國民主義」比「台灣民族主義」適宜,且名正言順。 筆者曾請教過謝長廷:「為何反對台灣民族主義的主張?」回答的是:「在未達成共識以前,又何必用台灣民族主義來增加爭執。」 「台灣民族主義」在台灣人的社會意識中,確實尚未達成共識,也未從大中華民族,或大漢族主義中完全獨立,也許也有一部分人認為「知著好,不免講」。 可是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既然「漢、滿、蒙、回、藏」這群文化不同的族群能定名為「中華民族」,為何「台灣民族」無法正名?理由值得考究。 有一點必須強調的是,「民族」的概念本身並不是「人種學」的、「人類學」的或「語言學」的概念,而是「心理學」的概念,是國家主權下國籍不可分的「國民概念」。 台灣人是什麼?什麼是台灣人?台灣人如何形成?如何定義?筆者試想從台灣民族主義、台灣民族意識、台灣民族這三個概念層次去探究「台灣人」的存在。 ■ 台灣民族主義 台灣人的近代民族主義運動,到底是從何時開始? 筆者認為自台灣民主國至一九一五年西來庵事件之間的武裝抗日運動,不宜稱為近代民族主義運動。因為,如反日運動領導者的余清芳尚且還以「大明慈悲國」作為號召,缺乏近代民族主義的思想。 台灣近代民族主義運動,應該是自台灣文化協會時代開始,而在社會主義運動中東出現明確目標。 近代台灣民族主義運動應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反日民族運動,第二階段為反華民族運動。反華運動比反日運動更富民族主義運動色彩與具體內容,而反清運動大都帶有強烈的農民反抗運動色彩。 最具近代民族主義特色的建國運動,可以從法語系族群同荷語系族共建比利時;德、法、義語系各族群共同建立瑞士看出。共同祖先、共同語言、不同宗教、不同文字的印度同巴基斯坦的分離獨立,共同宗教的巴基斯坦與孟加拉的分離獨立。共同言語文化、不同的利害關係的中美聯邦以及拉丁美洲各國的分離獨立,也是近代民族主義的象徵。 而大日爾曼主義,人拉斯夫主義雖然也是二十世紀世界的一大潮流,有時甚至成為巨浪,可是並沒有成為主流,事實上反而成為逆流。若用中國人在文革時代最流行的用語,可以稱之為「反潮流」。 筆者認為在近代民族主義運動中,最不具近代民族主義的特質,而由空想和虛構所編演的是「中華民族」主義。中華民族不但沒有共同的言語、宗教、文化、甚至利害關係互相對立。可以說僅是替中華帝國的幽靈招魂而已,完全缺乏近代民族意識的存在條件。 不但漢、滿、蒙、回、藏各族缺乏共同的宗教、言語條件,連大漢族本身也缺乏共同的語言與利害關係。所以人為急造的「中華民族」,早已注定瓦解的命運。 南斯拉夫語系各族,在長期的日爾曼人與土耳其人的強大壓力下,為了對抗強大的外力,到了二次大戰以後,各族雖然合力結成南斯拉夫聯邦,可是到頭來還是由於各族的利害關係,而走向內戰與瓦解之途。 比南斯拉夫語族更複雜分歧的漢語族,在中國的中央集權制度下,地方的利害關係更加對立、混亂,日漸喪失向心力。 隨著台灣民族意識的成長,台灣民族主義運動的高揚,雖然帶給了「中華民族」的威脅與危機,可是對東亞大陸的近代民族國家的形成,卻具有巨大的催生與引導的力量。 因為台灣民族意識的成長,不但是近代資本主義發展過程的歷史產物,也是台灣獨自發展的歷史產物。台灣歷史社會獨自發展的成就,不但能喚醒被中華帝國幽靈所詛咒的中華民族早日覺醒,也能帶動漢語系各族群建立初具規模的現代國家與現代社會。 ■ 台灣民族意識 台灣人意識的形成,可能是在台灣民主國以後。以前的台灣是否已存在著「台灣人」意識,很難確認。有關「台灣人」意識的形成過程,以往筆者同王育德教授與黃昭堂教授,經常爭論。 筆者在本書中已試論過,在日治時代以前的台灣社會結構的特色是「番、漢、官、匪」四大集團互爭與共生的雜居社會,經濟結構也尚未形成單一市場。因此,近代市民意識尚未成熟,在市民社會尚未形成以前,台灣人的意識不可能成立,也可以說尚未產生。 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不但是當時中華帝國邊境的台灣,連代表中國近代文化人的國學大師章炳麟,文學界的代表人物魯迅還在企畫紀念明朝亡國幾百年的集會。孫文集團也以驅逐韃虜建立中華為號召。 因此,二十世紀以前,台灣雖已成立「民主國」的國家實體,「台灣人」的意識可能尚未成熟,「民族意識」也可能尚未產生。 台灣人意識的形成,應該是日帝主台以後,在台灣人共同抗日的意識中產生;而產生台灣人意識的歷史背景是台日的文化摩擦與異質性的發現。 台灣人意識的初期雛型,最具代表性的是來自「唐山人」同台灣本土意識的區分,更由「唐山」轉化為「阿山」而強化,而由區分「芋仔」與「蕃薯」意識的普遍化而落地生根。 在世界各族群中的祖先傳說與族群的象徵,以動物來表徵是常見而普遍的現象。比如錫蘭的外來民族僧伽羅是獅子,而土著是蛇。 中國人喜歡以「龍」的後裔來表徵。可是台灣人卻喜歡以狗、豬、牛來代表族群的意識和性格。狗是日本人,豬是中國人,牛是台灣人,從來沒有聽過有泉牛、彰牛、客牛或蕃仔牛。因此牛的意識形成是形成台灣人共同意識的原點,而由牛狗、牛豬的對立意識中,日漸形成強烈的台灣人意識。 台灣人意識的形成可以說是台灣獨自發展的歷史產物,也可以說是在外來與本土意識的文化摩擦與異質性的發現中產生的。 人的集團歸屬意識是極為多元的,比如德國人、奧地利人、大多數的瑞士人都是「同文同種」的日爾曼人,也可以更擴大為荷蘭人、英國人或北歐各國人。日爾曼人是人種的生理的概念,而奧地利人是屬於物理的、法律的、國民的概念。民族意識可以說是生理的、心理的、主觀的、自覺存在的意識。 在目前台灣人自認自己是中國人,或認為台灣人也是中國人,即使是空想的或沒有法律上「權利與義務」關係的,亦無不可。 可是當本身的利益受到侵害,或利害關係發生衝突時,不管是否一時的權宜之計,有時也會自覺的產生民族的意識,或強調「我是台灣人」。比如蔣經國說「我是台灣人」也是其中一例。 最近到日本的中國大陸留學生犯罪率激增。九一年度的統計,中國人的犯罪率占日本外國人犯罪率約三十七%,而成為日本的社會問題。因此,台灣來的留學生,有時以「我是中國人」找房子或打工時會受到拒絕,而不得不改稱「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以求自保。不管是否一時權宜之計:台灣人意識的形成,有時也是在一己的利害關係中產生。 台灣人的意識,並不是客觀的存在,而是主觀的意識,是由獨自歷史的長期發展所形成的。 ■ 台灣民族 民族是由同一語言,同一領土,同一經濟生活,共同的長久歷史經驗所組成的。民族單位同時也是歷史的單位,若沒有特殊的歷史,或成為記憶中歷史事件,民族意識是無法存在的。 按民族主義學者米爾(Ramsay Mile)的主張,結合民族的強力紐帶(affinity)是共同的地域、人種、語言、宗教,長期共同服從同一政府,經濟利害一致,擁有共同傳統等七要素。 近代民族的形成,可以說是近代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的歷史產物。不同歷史的發展產生了不同的民族,台灣民族也可以是台灣近代史的歷史產物,是正在形成中的新興民族,而不是已經成熟或已經老化的民族。 匈牙利人與保加利亞人有共同的祖先,羅馬尼亞人與義大利人也共有共同的祖先,挪威人與丹麥人也是共有共同的祖先,可是卻不形成同一的民族國家。英格蘭人、蘇格蘭人、威爾斯人、愛爾蘭人雖不是同一祖先,卻組成英國的國民。 國家是客觀的、物理的存在,可是民族是主觀的、心理的存在;國家是理論的,而民族是生理的。有時可以由數個種族或族群形成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有時也可以由單一的種族,形成數個民族,數個國家。這是近代史的既成事實,也是近代史的一個歷史產物。因為在封建社會中,還沒有產生近代民族意識,所以說民族是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的歷史產物。有如痛感「國破山河在」的詩人杜甫雖有愛國心,卻沒有民族意識。 近代民族意識是到達了高度文化發展階段的集團,到了近代市民社會才日漸形成的精神現象,而民族也是近代世界才產生的社會共同體。漢族歷經漢人、唐人、宋人、明人、到了民國,才由國家的人為虛構中產生了中華民族。 中華民族同台灣民族的形成,雖然都是二十世紀初的歷史產物,可是在不同的各自歷史發展中,台灣民族的發展實比中華民族更具客觀條件與民族色彩,因為台灣近百年來的近代市民社會、市民意識、民族意識比中華民族的意識更加成熟。 […]
2000-09-07 由語言政治的觀點看「通用拼音」若非主流媒體的偏見、政務官缺乏擔當、一些語言學家的自私、少數外籍女婿的傲慢、加上政客的推波助瀾,選民也不會想去探討這個具有關鍵性的語言政策。雖然經過媒體多日來的報導、討論,一般人恐怕仍然不知道甚麼是「通用拼音」?為何要通過此方案?各方的立場為何?政策對象是誰?對我們又有何影響?
2000-09-05 國際潮流與原住民族的權利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根據西方人寫的歷史,哥倫布於1492年10月12日「發現」新大陸;但 對於美洲原住民來說,這是500 年惡夢的開始。 當前有關原住民族權利的研究,大致上被歸於國際法的範疇,而且是 侷限於人權關心。不過,傳統的國際法重視的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而國 際人權法更是由人道主義著手,關心的只是少數族群個別成員的保護,並 未視原住民為其主體。一直要到1970年代,隨著原住民運動在北美洲興起 ,並漸次擴散全球,學術界才逐漸有以原住民為主體的有系統研究。 我們在下面將分別針對「原住」、「民族」、「權利」等名詞作釋義 與剖析,進而探究原住民的集體權在國際上的發展,再考察這些論述如何 在國際組織的場域展現,最後以憲政主義的觀點總結。 基本定義的釐清 原住民在爭取民族權的漫長過程中,定義基本名詞的論述本身就是抗 爭的場域。對於國家來說,只要否認原住民在國際法的地位,就可拒絕原 住民的權利要求。有些中國、前蘇聯、印度、及孟加拉等國甚至於否認其 境內有任何原住民存在 。 誰是原住民:當前世界上原住民的總人口約250,000,000人,分屬 12,000族。除了美洲的印第安人及北極圈的愛斯基摩人(又稱Inuits)外, 國際上公認下列民族為原住民 (圖1): 大洋州及東南亞─澳洲、紐西蘭、巴布新幾內亞、印尼、婆羅洲、菲 律賓、台灣、及夏威夷的原住民。 亞洲─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及中國的部落民族 (tribal or hill peoples); 日本的蝦夷人 (Ainu)、西伯利亞的原住民 。 非洲─北非的柏柏人 (Berber)、南非的布希人 (Bushman)。 歐洲─格林蘭島、瑞典、芬蘭、挪威、及蘇聯境內的拉波民族 (Lapp people,又稱Saami people);西班牙、法國、及葡萄牙的巴斯克民族 (Basque people); 西班牙的加里西亞人;法國的布列塔尼亞人;英國的 塞爾特民族 (Celtic peoples)。 圖一: 原住民族的定義與分佈 原住 (indigenous或aboriginal): 當前的國際潮流是強調由原住民 作自我定義 (self-definition),因此,上述原住民的共同點除了被征服 外,最基本的是他們都自認為原住民。除了客觀上存在的有形的特色,以 及無形的被征服、被支配的共同歷史經驗外,一般還會強調原住民在主觀 上具有集體認同感、以及休戚以共的生存慾望 […]
2000-08-15 台灣人的國家認同台灣民族主義在理念上,對內追求族群包容性、對外要求外人無權指染台灣,而非政治人物或學者所誤導、或錯誤認知的排他性、或擴張性民族主義。也就是說,台灣民族主義與中國民族主義,在本質上並沒有相互競爭的必然性;一個獨立的台灣國並不是以挑戰中國為立國精神,是想要有自己的國家,要在國際上有尊嚴。
2000-07-10 化腐朽為神奇 綠色矽島不是夢廢物利用再回收 不但解決環境污染 亦能轉變成天然資源 張世勳 美國德州農工大學化工系博士後研究員 上任剛滿兩個月的陳水扁總統及新政府的遠景之一,便是將台灣建設成一個兼顧環保與經濟發展的「綠色矽島」。然而在政府多年來偏重經濟發展而忽略規劃的情況下,「綠色矽島」究竟只是一個搖不可及的夢想,還是有可能美夢成真? 台灣地狹人稠,廢棄物的處理排放一直是相關單位相當傷腦筋的問題。一般家庭所生產的垃圾中,除了金屬、塑膠、玻璃可回收之外,其他的部分如廚餘、紙類等則多以焚化爐焚燒處理。以焚化爐處理垃圾雖然簡單快速,但家庭垃圾因有大量廚餘而富含水份,使得燃燒垃圾時效率偏低,且因燃燒不完全易造成空氣汙染,導致民眾多數反對焚化爐興建在自己社區附近,加上燃燒垃圾所產生的熱能難以有校效利用而白白浪費,因此以焚化爐處理垃圾不能算是一種好的廢物處理方法。 另一種令人傷腦筋的廢棄物便是家畜的排泄物。以養豬業為例,大多數養豬戶因受限於經濟能力,數量龐大的豬糞大多未經適當處理便排放到附近溝渠或河川,造成相當嚴重的汙染。行政院為遏阻高屏溪、淡水河、曾文溪、大甲溪及頭前溪流域內的因排放豬糞造成的水源汙染,於1998年斥資六十四億元做為該流域內養豬戶拆遷的補償費用,企圖以「買斷」豬隻的方式來解決長久以來的水源汙染問題。其立意雖美,但由於執行上困難重重(養豬戶多半繼續養豬維生),豬糞汙染河川的事還是持續發生。 以上所舉的垃圾及豬糞只是眾多汙染來源中的兩個例子,其他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廢棄物還包括下水道汙染、工業汙染、農業廢棄物(如稻草,甘蔗渣)、及蓄業廢棄物(如雞毛)等等。這些廢棄物現行的處理方式有的會造成二次汙染(如燃燒稻草造成空氣汙染),有的效率不佳導致生產成本增加。若能研發出一套既有效率又乾淨的廢棄物處理方法,不只能夠將這些廢棄物轉變成有用的產品的話,這些產品的收益便可用來抵銷廢棄物處理費用。如此一來,環境得到保護,又不至於阻礙經濟的發展,何樂而不為?但問題是:到底有沒有這種處理技術呢? 過去九年來,位於美國德州農工大學、以何查波(Holtzapple)教授為首的研究,目前已經發展出一套新技術,以生物及化學的方法,乾脆而有效地將上述廢棄物轉變成多種具有價值的產品,例如動物飼料、有機酸、酮、及酒精(見圖一)。筆者自1992年赴美求學時間即成為該研究小組的一員,投入這項研究多年至今。由於這項技術兼顧效率、環保、及經濟。本研究小組於1996榮獲美國總統柯林頓及副總統高爾所頒獎的「挑戰綠色化學」總統獎(Presidential Green Chemistry Challenge Award)。此程序的所有步驟及技術已經在實驗室中證實可行,目前我們正在校內建造一座日處理量50磅的小型試驗工廠,第一階段的工程已近完工試車。 此項技術不僅在技術方面具有高度可行性,在環境面及經濟面上亦是如此。它的特色包括:(1)所有副產品完全回收利用,沒有二次公害問題,是一項極乾淨的廢棄物處理技術;(2)可利用的原料種類繁多,可視建廠地點的地方產業來決定使用何種原料(例如稻米產區可用稻草,糖廠附近可用甘蔗渣,或養豬戶集中地可用豬糞)以節省運輸成本;(3)由於原料是廢棄物,多半可以免費或以極低的代價取得;(4)此技術相當具有彈性,可視市場的需求及價格來調整產品的種類與數量;(5)應用許多新穎的技術,建廠及操作成本低廉。 以豬糞為例來做經濟評估,一頭豬每日平均排出固體糞便0.5公斤,以台灣毛豬總數大約六百八十萬頭計算,一年可產生近一百二十萬公噸的固體糞便。建造一座年處理量一百二十萬公噸的工廠來處理全台灣的豬糞,資金成本不過三十億元,還不到行政院發放的養豬戶拆遷補償費用(六十四億元)的一半。不但經濟上大為划算,而且是解決水源汙染的釜底抽薪之計。 倘若其他的廢棄物如垃圾、稻草、汙泥等也能用這項技術處理的話,將可大幅減輕其他環境汙染問題;而由這些數量龐大的廢棄物轉變而來的酒精,對缺乏天然能源的台灣來說,或多或少可以減輕對進口能源的依賴程度,可謂一舉數得。如此一來,相信「綠色矽島」的夢想應不再遙不可及了!
2000-03-10 台灣獨立建國的好處及困境如何克服邱義仁(民進黨駐美代表) 主持人李憲榮李博士,在座很多獨立聯盟的先進,在這裡先向大家表示感謝,讓我有這個機會,來跟大家講一些,可能有的人不喜歡聽的話。第二,也要向大家道歉,照理說,應該有寫一些書面的資料,但是我們這種當政客的,忙得沒什麼時間寫,而且政客當久了,也不大會寫,所以只好用一張嘴巴,來向大家做報告,盼望大家能夠原諒。 獨立建國的好處,我想不用講太多,因為講太多,就失去我們為什麼要投入這個運動的意義。今天如果沒有感到它有好處,相信不會有那麼多人、那麼長久,甚至付出那麼多、犧牲那麼多,還要投入這個運動的路。 所以我想它的好處,在國際上,可以帶給我們台灣人跟國家的尊嚴。第二,也可以讓我們國內整個法律體系,政治結構,能夠一致化、正常化。生活上的正確性,人民最關心的就是他的生活,這個國家如果能夠來成立,相信人民生活上的正確性,那都是不用我多談的。第四,在一個新認同底下,不管是在社會,在文化上,都會帶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的意義。 這些好處,在座各位應該都比我還清楚,我就不用再跟大家多做說明。但是相信在國際空間,在整個國家的法體系以及政治結構,以及我們生活上,或是在新的認同,所產生的文化跟社會的意義,我就簡單的跟大家說這些好處。 今天來最主要是向大家報告說困境是什麼?要怎麼樣來突破?可能多少可以跟大家說多一點的是,困境要怎麼樣突破?我只能夠說一些很粗淺的看法,而我認為是突破的方式,也不一定真的會突破,但是將我的一個思考,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我們在探討獨立建國的困境時,可能先要面對的一個問題,就是台灣現在到底是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一般而言,可能會去面對的就是所謂事實的獨立,以及法理上的獨立,這個差別。獨立建國的完成,是不是一定要事實的獨立,同時是法理上的獨立全都完成,才是一個獨立建國的國家,已經完成獨立建國的工作?這個答案大家都很清楚,當然是要事實再加上法理,這樣才是一個完全正常、健康的獨立建國的完成,這個我想都是很清楚。 但是今天的困境也就是在這裡,這個很清楚,大家都知道的事情,目前確實尚未做到,有困難。在這個底下,是不是說因此台灣尚未獨立建國?如果台灣尚未獨立建國,這個說法可以確定的時候,接下去的問題,我認為會一直來。如果不認為台灣已經獨立建國完成的前題之下,所產生的很多問題,到底要怎麼來處理? 第一個要去思考的問題,就是對我們而言,法理跟事實的獨立,這兩個整個都要合在一起,才算是完成。但是在台灣這個現實的過程,在整個進展的過程裡面,是不是認為尚未完成,可以來處理現在在進展中的很多問題?這是我們一定要去面對的問題。 比如說我們目前很多的做為,我們在這裡所面對的統治者,事實上已做很多很多的調整,這個調整,我們不滿意。特別是李登輝政權這十幾年很多的調整,不管在法體系的調整,當然大統派他們是說沒有,還是從1912年來說起。但是我們很清楚整個法體系,事實上在這十幾年來,已經做結構性、根本上的改變。 中華民國的憲法長久以來,事實上也沒有用,雖然放在那裡,但不要說是我們,連國民黨本身也沒有在用。過去是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在處理,之後,我們也知道,都是用所謂「增修條文」,那個本文如果真的動下去,我看整個法體系都崩塌,國民黨也不知道要怎麼樣運作下去。 在這種新的調整底下,我們要怎麼樣來面對說,那如果不是,不然我們現在是怎麼樣?這是一個很痛苦的選擇。面對事實跟法理的理想,兩個要合起來的提前之下,假使事實跟法理的獨立,沒辦法同時得到時,我們的選擇是什麼? 個人的看法,我們的選擇不是零跟一的選擇,不是說得要這兩樣都有,才算是一,任何一樣缺少,就是算零。對我而言,這樣的話,可能接下來,會有很多的問題,包括我們在這裡投入很多工作,在這裡生活、在這裡生存,對外爭取很多空間,對國際社會要來做一些訴求。到底我們是用什麼樣的自我定位,在進行這些對國際上的工作,對內的活動、生存還是參與,包括在選擇裡面等等。這都是台灣在整個活動裡面,空前未有的挑戰。 對我而言,我的感覺,不錯!你選到一,或是選到零,都可以受到挑戰,因為我們也沒有零,但是現在也不是一。所以在這裡,我認為我們要面對一個很痛苦的選擇,假使這不是一個零或一的選擇時,到底我們要怎麼樣來自我定位?我們無法若沒有自我定位,然後可以說很多事情,批評人家很多,但是我們自己是什麼?我看這是一個必須要嚴肅去思考的問題。 一個突破的方式,當然是民進黨的模式,在座有很多人不能接受民進黨這個模式,民進黨的模式就是,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可能有人不同意這個說法,但是就我的角度而言,假使面對這是一個困境,這個困境突破的方式,這是一個有可能要採取的方式,不是在零跟一之間來選擇一樣。我們做任何的選擇,在尚未達到百分之一百理想的時候,都絕對會受到批評,絕對有在理論上站不穩的地方,這些我都同意。 問題是,是不是不到完全可以百分之一百那個狀態時,所有的東西我們都要否定,否定的結果,又回到老問題,我們現在到底是什麼?這是我們要面對的困境。 我提出來的克服之道不一定好,但是至少民進黨這幾年的掙扎、痛苦,內部的辯論、掙扎,相信這是一個能夠提供給大家參考的克服的模式。 第二,牽涉到台灣國內族群的問題。這個族群,不管我們要承認,還是不承認,相信對於獨立建國的工作而言,一定有產生相當的影響。不管在民意調查,不管是實際投票的行為,不管在一般的生活裡面,都可以看到像我這一代或是在座比我年紀大的,那一代上面的,族群上的差別確實是存在的,也確實是問題。 這些人可以說他是少數,這些人可能可以要求說:「你是少數,要根據民主方式,來接受多數。」但是可能這樣並沒有解決問題,這樣只不過是滿足民主程序的要求而已。實際上,台灣社會要怎麼樣整合好,要怎麼樣來處理國內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如果處理不好,相信面對更加艱難的獨立建國的對外關係,面對來自中國的威脅,面對來自國際社會的壓力時,相信就算是百分之十幾,我認為那是致命的百分之十幾,我們不管喜歡或不喜歡,都要很嚴肅來面對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實在很難改,因為以台灣本地人而言,接受外來政權的統治那麼久,在最近這幾年,開始有一個改變。站在台灣本地人的立場而言,這是討一個公道的開始,因為過去讓你壓迫五、六十年,應該有一個公道,要討一個公道。 但是換另外一個角度來說,那些被討公道的人,他們的優勢在喪失,當然會驚惶,他尚未完全喪失,今天如果像原住民都完全喪失,驚惶也無效。但是他們尚未完全喪失,優勢尚未喪失底下,他們會驚惶,所以會對抗,不要讓這個優勢那麼快就失去,甚至失去,所以會對抗,一般稱為「外省人的危機感」自然會產生。 這個危機感就台灣本地人而言,很不公道,很不公平。我們讓你欺負了五、六十年,現在只不過要討一個公道,你就在驚惶了,就覺得有危機感,我們讓你欺負了五、六十年,要怎麼說? 所以就公道的角度而言,台灣人要來要求一個跟過去不一樣的待遇,我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這個要求的過程,同時會產生他們所謂的危機感,我認為也是很自然。雖然你覺得很不合理,「我讓你欺負那麼久,現在稍微怎麼樣,你就哭爹喊娘的,是在叫什麼?」所以我們會覺得很不公道。 我要說的是,不公道是一回事,自然會發生這種危機感,也是很正常會發生的。 在這裡產生一個惡性的循環,他越驚惶,我們就越火大;我們越火大,他就越驚惶;他越驚惶,我們越討厭。我認為這個情形如果再持續下去,對於這個社會,要怎麼樣整合起來,對付新的外來的壓力?過去國民黨是一個壓力的來源,在這十幾年,我們開始慢慢的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比國民黨更大的威脅時,島內的整合變成比過去更加重要,這個問題要怎麼樣來處理? 若要就公平而言,我認為無解,最公平的方式,就是所謂的外省人被台灣的本地人先欺負五十四、五年看看。但是這樣的話,相信這個社會運作不下去。所以到底族群的問題,要怎麼樣處理? 在這裡,我要提出施明德先生以前曾經說過的大和解觀念,不管大家喜歡不喜歡施先生,對這個觀念接不接受,我在這裡要建議大家,以比較平靜的心情,來看待這個問題,到底台灣的族群要怎麼樣來處理? 第三,我認為台灣的民族主義,面對新的世代的產生,要怎麼樣來處理?新一代的人,就是差不多二、三十歲以下的人,相信對於台灣的感受,台灣歷史的認知,可能跟我或是在座很多先進的認知,很不相同,甚至是沒有認知,甚至不但沒有認知,也沒有興趣認知。你可以說:「噢!這個一個沒有歷史感的民族,很危險,有多差又有多差。」事實上,新世代的人有他們的追求、看法和價值觀。做為過去支持這個運動的台灣民族主義,面對新的世代,若不是內容要做很大的改變,不然就甚至是很難做為運動的動力。對於我這一代或是上一代的人而言,台灣民族主義可能是一個動力的來源,運動動力的來源。對於新世代而言,可能不認同中國,也不認同中華民國,亦不認同中華人民民國。你可以說他們只認同自己,自我,是虛無飄渺的一代。 依我的看法,不是只有這樣就可以處理新世代的問題,他們越來越是台灣社會很大比例的人口,以現在的數字而言,台灣四十歲以下的,已經占全台灣人口的五十四%,超過一半以上。這是一個我們必須要嚴肅來面對的,到底他們在想什麼、要什麼?不是一直譴責說:「你這樣實在很差,不關心台灣,沒有歷史感,沒有做為一個台灣人應有的使命感。」可能他們的使命跟我們不同,價值觀跟我們不一樣。 相信在台灣尚未走到一,在零跟一當中,前面說過了,我們已經有那個痛苦的選擇的過程裡面,還要面對現存的族群的問題,以及越來越多數的新世代的問題。這些問題要說出一個什麼問題呢?要向大家說出的問題就是公民投票的問題。 當越來越多占人口多數的新世代,有他不一樣的價值觀,當越來占人數一半以上的新世代,對於台灣民族主義並沒有那麼大的認同或是感情時,再加上現存已經所謂族群的問題,在這個情形之下,公投是一個很普遍認同的民主程序。但是在這裡,要怎麼樣用公投,來處理這種族群跟世代當中的差別?我並不認為是那麼單純,五十加一是不是可以解決台灣的問題?我認為沒有那麼單純。 投票不一定會贏,就算投贏了,假使是五十五%對四十五%,有辦法從事實的獨立走向法理的獨立?只不過是五十五。所可能造成整個社會的成本、動盪,相信這都是做為台灣國家領導人,要認真思考的問題。我的意思是說,公投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當面對落實面的時候,它不是一個那麼單純五十加一的問題。 我向大家報告這個,是要讓大家多少來分享我所感受的,要去了解它的一些問題的地方。 第四,我是認為中國的因素。中國很鴨霸,中國很可惡,中國很落伍,我看那都不用說,如果需要再來爭辯這些,今天我們都不必坐在這裡,更大的問題是,中國在這二十年,變成一個經濟上、政治上跟軍事上的大國。我知道很多人說:「中國的經濟都是膨風的,哪有那麼強,都是吹牛的。」有的說:「中國的經濟快要崩塌了。」有的也說:「中國的軍事,哪有那麼強?」相信很多獨立運動的先進也有人說:「不用怕,它的軍事力量實在是差,幾十年內還沒有問題;它的國際地位也都是吹牛的,不是真的那麼有影響力。」 我可能不像一些先進研究那麼多,但是也多少知道有這種的論調跟說法。 事實上, 為什麼中國這一、二十年,經濟發展那麼快?相信這是一個我們必須要去面對的現實,不管我們心裡喜歡或是不喜歡。就像我們一直覺得經濟靠那麼近,對台灣獨立建國不好,所以一直盼望台灣人不要去那個地方;也有很多支持李登輝所謂的「戒急用忍」。但是為什麼擋不住?為什麼從開放到現在去的人那麼多、金額那麼多、公司行號那麼多?你說那些都不愛台灣,我看很多都是在支持民進黨,甚至支持台灣獨立建國,仍然一樣去。 相信不是用簡單的愛台灣或是不愛台灣,就可以來解釋台灣跟中國互相當中的經濟問題,那已經牽涉到生存跟發展的平衡關係。為了生存,有的人得去,有的可能為了發展去,有的甚至只是為了生存,「根本在這裡,就是逼我留在這裡,就是逼我破產,因為我已經沒辦法跟去的人競爭,你說我為了愛台灣,就要愛得在這裡破產、倒店。」相信做這種要求,可能有很多人做不到。 所以台灣跟中國當中互相的經濟關係,已經不是一個很單純的,說是因為意識形態,可以來處理的問題。中國的軍事影響,我相信變得相當的大,讓很多國家要提防它來處理,不管你說它是膨風的或不是膨風的,但是提防它,這已經很清楚,大家都在怕它。不是怕它,是怕它發瘋或是出岔子。 你說:「它只有發展幾項而已,只有那幾樣核子炸彈,以那幾樣,就要恐嚇人家?」偏偏就是那幾樣,對我們而言,會很致命,對於整個國際社會,也是很關心的事情。所以我認為,並非我們將它否認,不將它看在眼裡,以這種方式就可以處理。 第五,我想中國的大國地位,事實上已經確定。在國際社會很多事情要去跟它商量、尊重它,甚至還要邀請中國來做GATT的觀察員。 你可以說:「中國的國民所得不是低得剩下幾百塊,憑什麼要做GATT。」我想軍事等等,它在聯合國的作用,都是很清楚,它已經有相當的大國地位。 面對這種的中國,不應該以你的軍事力量,大國的地位,或是市場來誘惑台灣,壓迫台灣,封殺台灣,在道德上,這實在很不應該,很鴨霸的國家。你都可以這樣譴責它,但是它如果回一句說:「你老子就是鴨霸,不然你要怎麼樣?」我想,我們也是要來面對這個很鴨霸的鄰居。看不起它,在道德上譴責它是一回事,現實上,我們要怎麼樣來處理跟中國的問題,要怎麼樣在經濟上、軍事上、國際政治上,來處理中國?我認為必須要去好好的思考。 相信經濟上不往來,這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在互動的過程裡面,要怎麼樣來求取台灣生存的利益,我看這是我們要思考的角度。過去可以說那個是壞人,大便也不要跟他同一個糞坑;但是相信這個時代,已經過去了,必須要面對,要跟跟它互動,而所可能造成對台灣社會的衝擊,我們要事先做準備。 在軍事上,雖然我們的國家比較小,但是小小幾樣,可以讓我們去做一定程度作用的發展。在這幾年,有人開始說我們也要發展中短程的飛彈等等,相信都在此種考慮之下,所提出來的東西。 你說:「面對這麼大國,不然要怎麼樣?」我的感覺是拖啦!我個人的克服之道就是拖。拖的意思是,一方面對台灣要有一定的信心。有人說:「拖下去,時間站在我們這一邊。」有的說:「不是,時間站在中國那邊。」我相信這可以下去辯論。但是至少對我而言,就算是最差的是拖下去對台灣不利,不然你現在能夠怎麼樣?假使現在想不出比拖更佳的方法,我認為只好以拖待變,拖看看中國的經濟會不會變化?拖看看中國社會的分歧會不會嚴重,接班會不會出問題? 你如果說:「沒有啦,那都是一廂情願的,中國是越來越壯大。」這樣的話,不拖也是沒辦法。反而我的看法是:「好,你現在袖口捲起來,跟它拚了!」我看也不是對台灣有利的情形。 所以在這裡,我的看法是以拖,然後看有沒有什麼變化,在這個過程。我不是說拖,只是坐在那裡等,是在拖的過程,台灣的經濟怎麼樣來因應,不得不跟它互動時,我們有什麼自保之道。在整個國際外交的活動上,我們要有比現在的國民政治不相同的作法,不然的話,真的坐以待斃。同樣的,在國際社會,我們是不是要有新的思考,才能夠爭取更大的空間。拖的意思,是在目前這種狀態,可以持續多久是多久,然後在其它方面,看能不能來拓展。 對美國,相信美國的行政部門,美國的智庫一般對台灣是不友善的,美國的國會、輿論對台灣比較好。對我而言,我認為這是一個現實,台灣不跟美國的關係搞好,那也不可能。有的人說美國是一個帝國主義,也不是一個帝國主義,只為了他們的利益,不管是或不是。我認為這就是我們要面對的事實。 因為全世界,現在除了美國,我看剩下的最多是出聲音而已。說要派航空母艦來,我看很難;要賣武器,也沒有幾國啦。法國賣中國抗議之後就退縮了,還剩下美國持續在賣軍火,美國有可能會派軍艦來台灣等等。所以看得出來,美國是台灣最重要的關係。 在這個考量底下,不管我們喜不喜歡美國,美國的關係要維持好,怎樣維持好?前題是要了解美國。過去台灣人對美國的國會,美國的社會跟輿論,已經貢獻很多,也做很多工作,但是我認為不夠。會影響台灣政策很重要的行政部門,以及跟行政部門關係密切的智庫,事實上我認為那邊國會影響台灣的生命更大。就是說國會可以去牽制它,但是發動機永遠都在行政部門。就像台灣一樣,大家為了拚縣市長,不得已才來選立委,是相同的。所以在這個情形底下,我認為我們以後要再加強更多跟美國的智庫以及行政單位的互動。 這些單位事實上對台灣並不好,一般叫做「親中派」,說這些都是親中國的。對於這種說法,我並不是很贊成,不認為他們是「親中派」,而是「親美派」,都是以美國利益做基本思考,認為怎麼樣對美國利益的保障會更好,有不相同的看法而已。假使認為他們是受到中國的影響,我看這是一個很大的落差,需要我們再補強的地方。 另外是日本,日本實在很沒有路用,經濟的大國,最多是講幾句話,大部分則是都不敢講話;但是對我們來說,非常的重要,雖然它實在沒什麼效,但是我們也不能放棄它。第一,在地理上,它離我們那麼近。第二,在經濟上,我們依賴它那麼深,它不是我們主要的出口對象,但是本國最大的進口國家。第三,在「日美安保」這個新的架構底下,它間接跟我們發展美國的關係,有關鍵性的地位。所以日本雖然也沒效,但是我認為再艱苦,我們也要跟它發展。 很遺憾的,台灣新一代的人,跟日本的關係逐漸在中斷,這不只是在我們反對黨而已,在國民黨也是一樣,繼李總統以後,可以跟日本發展那麼好關係的國民黨官員,也沒有幾個人。尤其日本新一代的政治人物,有他們的看法,這個我們越需要去建立關係。 我認為跟日本的關係,目前跟大家建議的克服之道,先向大家報告,這都是不成熟的。克服之道,可能就是鼓勵日本成為一個政治大國。我跟日本人在一起,一再跟他們強調,台灣是在東亞所有的國家裡面,對你日本最好的。讓你欺負過的國家,是恨你恨得要死,惟有台灣對你最少有這種情緒性的反應。除了當然有一些阿山,常常為918事變,南京大屠殺道歉,我不是說不應該道歉,但是台灣大部分人,不會咬住這個不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