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雜誌 第 11 期 封面

台灣意識的探索(下)

不管來台先後,命定要安身立命於台灣的四大族群要共同組成一個國家,這就是「政治式民族主義」(political nationalism)的真諦。我們更要具體的去找出彼此共同的地方,比如共同的敵人、經濟發展的參與,尤其較正面的共同記憶。而記憶不限於過去,更可以朝未來去建構的,透過這個建構過程來建立更多的共識,比如現代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制度,尤其是大家可以接受的權力分配公式。   未來的台灣應該是一個多種族、多元文化、及多族群的國家。真誠期待一個認同台灣為祖國的嶄新台灣民族出現。

千島之國──印度尼西亞

曾建元◎台大三研所博士候選人 ■最新的民主國家   印度尼西亞,簡稱印尼,1997年7月的亞洲金融風暴,使得印尼盾急速貶值,物價上漲,企業紛紛倒閉,失業人口暴增。社會人心浮動,乃引爆大規模排華暴動與反政府示威,總統蘇哈托為平民怨,被迫辭去長達三十年的總統一職,由副總統哈比比繼位。哈比比致力於印尼的政經改革,允許組黨,保護華人,維護國會國民代表會選舉的公平性,更自東帝汶撤軍,同意該省自決獨立,然而,被蘇哈托一路提拔的哈比比終究擺脫不了執政黨從業集團的歷史陰影,不得不在民意壓力下放棄連任。1999年10月,印尼主權機關人民協商會議分別選舉陳姓華裔人士瓦希德和開國總統蘇卡諾之女美卡華蒂出任總統、副總統,印尼,這個全球最大的回教國家,在此刻成為全球最新的民主國家。   由於印尼本來就是一個多民族國家,以往由中央軍事鎮壓的民族運動,如西邊蘇門答臘的亞齊、東邊馬魯古的安汶,和最東邊的伊里安查亞(巴布亞),均趁此時復興,如何維持印尼的完整,瓦希德還必須仰仗阿拉的智慧哩。 ■千島之國   印尼是東南亞最大國,人口兩億,土地面積一百九十一萬平方公里,正好位於印度洋、太平洋,以及亞洲和澳洲大陸兩大洋兩大洲之間的一萬七千五百零七個島嶼之上,國名是荷蘭人留下的,是希臘語中千島之國的意思。   印尼分成四個地理區,從西到東為:大巽他群島,包括蘇門答臘、爪哇、蘇拉威西、加里曼丹四大島;努沙登加拉群島,即小巽他群島,包括巴里、帝汶等;馬魯古群島,舊稱摩鹿加群島,以出產香料著稱;以及位於新幾內亞島西半部的伊里安查亞,在這些星羅棋佈的小大島嶼上,總共住著有以馬來族為主的三百多個民族,其中最大的是爪哇族,有一億人之多,所以印尼的語言、文化與政治中心,都在爪哇人手中,但人口僅一千萬的華人,卻掌握著印尼的經濟大權,所以每一次印尼發生經濟危機,民族性上本來就比較缺乏公共觀念的華人,便容易成為印尼社會的代罪羔羊。   伊斯蘭教為國教,出身爪哇華裔伊斯蘭世家的瓦希德,原任伊斯蘭教士聯合會總主席,本具有極雄厚的社會基礎,無怪乎能夠脫穎而出。 ■曾與台灣同屬一國   印尼最早的國家,以五世紀即存在的印度化國家室利佛逝最為強大,該國發源於蘇門答臘南部,控制麻六甲海峽,勢力達到馬來半島和爪哇,並與中國、印度和阿拉伯交好。十三世紀,室利佛逝為了想獨佔印度洋的商業霸權,數度遠征錫蘭,搞得民窮財盡,結果被滿者伯夷滅亡。滿者伯夷是印尼史上最強的帝國,它利用中國平定東爪哇,再擊退中國,進而經略印尼各地,疆域遠及馬來半島和菲律賓的一部份。室利佛逝王室建國麻六甲,改信伊斯蘭教,而隨著阿拉伯人貿易據點和麻六甲版圖的延伸,數個伊斯蘭教國家乃相繼而起,滅滿者伯夷,並使伊斯蘭教傳遍印尼。   十七世紀,荷蘭崛起,為了獨佔香料市場,乃佔領摩鹿加,進而以雅加達為中心拓殖印尼,中間一度落入英國手中,但後又為英國所歸還。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驅逐荷蘭,同意印尼建國,在蘇卡諾的領導下,印尼擊敗戰後重返的荷蘭,終獲得真正的獨立。   台灣與印尼同受過荷蘭與日本統治。象徵台灣精神的水牛,其實就是荷蘭人從印尼引進的。 ■孫中山的影響:建國五原則與人民協商會議   1945年3月,印尼成立獨立準備委員會,選出主席蘇卡諾為總統,6月,蘇卡諾發表演說,提出建國五原則(班察西拉):信仰最高真主、正義和文明的人道主義、印度尼西亞的統一、在代議制和協商的明智思想指導下的民主、為全體印度尼西亞人民實現社會正義,主張班察西拉就像孫中山為中國提供三民主義的世界觀一樣,是印尼國家的哲學基礎。獨立準備委員會改組為全印尼獨立委員會後,決議接受班察西拉,而於8月正式公布現行憲法,宣布印尼共和國獨立。   印尼建國後,荷蘭仍不願放棄其統治權,發動第二次殖民戰爭佔領全境,組織包括印尼共和國在內的十六個邦,後經國際調停,乃同意印尼成立聯邦,但不出數月,各邦均宣告解散與印尼共和國合併,印尼恢復為單一國,並施行新憲。1959年,印尼籌議再次制憲,各黨派意見紛歧不一,蘇卡諾乃逕自宣布恢復施行1945年憲法。   印尼主權機關為人民協商會議,每五年召開一次,地位與職權類似我國國民大會,中央政府體制則實施三權分立的總統制。 ■蘇卡諾精神不死   蘇卡諾是印尼的開國總統,中學時寄宿在反荷的伊斯蘭聯盟領導人佐克羅阿米諾托家裡,深受耳濡目染,懷有大志,日後還娶了佐家女兒。蘇卡諾嗜讀革命家傳記,孫中山和凱末爾都給了他極大的影響,前者使他長於意識型態的建構,後者則使他堅持印尼的政教分離。   蘇卡諾擅長演講和組織,他鼓吹獨立,組織民族政黨聯盟,在反荷運動中展露頭角,而後他與日本合作,使日本同意印尼獨立,又領導印尼反抗荷蘭入侵。他更在萬隆召開亞非會議,發起反帝不結盟運動。可惜他日趨專制無能,終於自任為終身總統。由於蘇卡諾無力制止政爭與反共排華暴動,乃被迫交出政權給陸軍將領蘇哈托,蘇哈托宣示重建新秩序,卻也不幸於多年後步上蘇卡諾後塵。   在反蘇哈托的民主鬥爭中,美卡華蒂一直是領袖,伊斯蘭教士瓦希德是她的好友,聆聽過蘇卡諾的演講,是他父親的崇拜者。原本美卡要選總統的,他們在連袂拜謁蘇卡諾陵後,美卡說她突獲聖靈指示,要完全服從瓦希德,瓦希德就這樣得到支持,成為印尼的第四位總統。

生命的樂園巴布亞人的悲歌

陳鴻達◎台灣憲政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在南太平洋上有個新幾內亞島,她是世界第二大島,也是生命物種的樂園。她有茂密的熱帶森林,也也高達五千多公尺的高山,山頂終年積雪,因此它是全球生物物種種類最密集的地方,物種的數量也僅次於亞馬遜河流域。此外在種族語言上也同樣豐富,根據語言學家的統計,這個島上有超過一千種以上的語言。因此這個島可說是生命的基因庫,甚至是生命的樂園。   幾萬年來,巴布亞人與世無爭的活在這個島上,雖然西方的殖民者認為他們是石器時代的人,但那又何妨。十六世紀後,新幾內亞被英國、德國、荷蘭瓜分。西半部為荷蘭人的勢力範圍,又稱為西新幾內亞或西伊利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印尼從荷蘭殖民者的手中獨立,竟將所有荷蘭殖民地都宣稱為印尼的領土,其中包括新幾內亞的西半部--西巴布亞。荷蘭不承認印尼的這項主張,並準備讓西巴布亞獨立。後來還請國際法院來仲裁,結果宣佈印尼的主權不及於西巴布亞。至於新幾內亞東半部則先由澳大利亞託管,並且在1975年獨立,建立巴布亞新幾內亞國。   1961年西巴布亞選出一個議會,並制定國旗、國歌。印尼大為光火並派軍入侵,眼看印尼與荷蘭及澳大利亞的衝突即將展開。然而之後蘇聯售予印尼十億美金的軍火,美國為了拉攏印尼,怕印尼倒向蘇聯後整個南亞會淪為共產集團的勢力範圍,於是向荷蘭及澳大利亞施壓,要求將西巴布亞讓與印尼並不再介入西巴布亞的事情。   1962年十月,荷蘭將西巴布亞交給聯合國託管,並計劃一個「自由選擇行動」來讓西巴布亞人民決定獨立還是留在印尼內。這個公民投票在1969年舉行,但因不是讓所有的巴布亞人來決定,所以巴布亞人都不承認。照理說聯合國應該負責主導這個公民投票才對,然而卻是由印尼政府一手主導。印尼政府從七十萬的人口中選出一千個投票者,並且不是秘密投票。投票方式如下:印尼軍警在地下畫一條線,然後告訴這些投票者:贊成歸化印尼者往前走一步,往後退一步者就是賣國賊。投票開始時,聯合國的觀察團還在爪哇,當觀察團趕到投票處時,只剩下兩百人未投票。這種印尼式的公民投票,其結果當然是「自由選擇行動」的一大諷刺。   印尼在成功併吞西巴布亞後,開始屠殺反對人士,估計已有超過三萬人遇害。之後印尼大舉移入數十萬戶的移民,使得巴布亞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成為少數民族。此外印尼人還大規模的掠奪天然資源,一片片的森林不停的倒下。為了開採礦物,不惜讓數千人流離失所,並且將每日生產的十萬噸廢料倒入河中。這種種竭池求魚式的開發,不但對生態造成浩劫,也讓巴布亞人流離顛沛。   現在印尼同意給亞其省公民投票,這將使得西巴布亞的建國行動又活絡起來。在此祝福這些石器時代的人。

方興未艾的亞齊分離主義運動

張葆源◎台灣憲政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東帝汶離去後,印尼這個擁有1,7000個島嶼的國家依然動盪不安,包括伊利安查亞、摩鹿加、亞齊等省份不斷發生暴動,相繼要求獨立,這種嚴峻的政治情勢不僅深刻地考驗著甫上任的瓦希德(Abdurahman Wahid)總統,更預示了印尼正踟躇在變革之途或趨於崩解的關卡。 在這一波獨立浪潮中,亞齊(Aceh,或稱Acheh,Atjeh,Achin)是印尼群島中最早接觸回教文明的據點,屬於比較特殊的區域。其地理位置在蘇門答臘島的西北端,北方面臨麻六甲海峽,西方為印度洋,距離雅加達一千七百五十公里。在行政區域上與南方的北蘇門答臘省接壤,面積五萬五千平方公里,人口四百萬,首府為班達亞齊(Banda-Aceh)。 ■獨特的歷史地位 雖然地處印尼群島的最西端,但亞齊絕非文化的邊陲地帶。在擁有八成五回教人口的印尼,亞齊不論在歷史上或文化上都扮演著舉足輕重的窗口角色,它不僅是回教信仰輸入印尼群島的媒介,甚至現今印尼文字的母體也是亞齊人借用阿拉伯文字所創造的。 亞齊通常被稱為「亞齊特別領土」(The Special Territory of Aceh),印尼政府承認它在宗教、教育和文化上擁有自治地位。宗教上,亞齊具有獨特的歷史地位,亞齊人接受回教信仰始於七世紀與八世紀之間,第一個回教王國波臘(Perlak)建立於西元804年,國祚大約延續了一百年。直到今天,亞齊人仍然信奉回教,其回教信徒高達98.11%,其他宗教信仰的比例甚低(基督教1.32%、天主教0.16%、印度教0.02%、佛教0.37%),在印尼並被視為「麥加的前廊」(Mecca’s front verandah)。 繼波臘王國之後,還有薩姆代拉.巴賽(Samudera Pasai,1042)、塔米亞(Tamiah,1184)、亞齊(Aceh,1205)、達魯沙蘭(Darussalam,1511)等王國。1511年,葡萄牙人奪取麻六甲,當時許多亞洲和阿拉伯商人迴避航經麻六甲海峽,轉而進入亞齊港口,亞齊開始掌握蘇門答臘島北部的貿易和政治的支配權,其勢力在1610年和1640年間達到巔峰。 亞齊勢力中衰始於伊斯坎達.塔尼蘇丹(Sultan Iskandar Thani,1641)去世,肇因則為荷蘭與英國互奪支配權,兩國最後簽署倫敦條約(The London Treaty,1824),由荷蘭取得蘇門答臘的領有權。不過,荷蘭為了征服英勇抵抗的亞齊人卻付出慘痛代價,「亞齊戰爭」(The Aceh War)斷斷續續從1873年延續到1942年,讓荷蘭軍隊犧牲一萬條的寶貴生命,費了千辛萬苦才將控制權延伸到亞齊,卻馬上淪入日軍之手。 直到二十世紀末葉,亞齊地區擁有獨立回教國君主地位已有五百年的歷史,它不僅在宗教、文化上扮演重要角色,更是印尼獨立戰爭繼絕存亡的根據地,在1945年到1949年對抗荷蘭的獨立運動期間,印尼各地都遭受荷蘭的再度侵略,唯獨亞齊未被併吞,成為印尼承續獨立運動的基地。亞齊在印尼歷史上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 ■觸發分離主義的因素 亞齊可說是印尼最忠誠的回教地區,同時也是印尼在一九四五年從日本佔領者手中取回的第一塊領土,在印尼歷史上有其象徵意義。大體而言,以亞齊的回教屬性,應不致於和雅加達政府爆發嚴重衝突,不過當地叛軍多年來為了爭取獨立而奮戰不懈,統計資料顯示,大約有五千人在戰亂和屠殺中喪命,究竟何以致之? 1950年,亞齊人猛然發現他們在印尼領導人的心目中儼然是被忽略的棄民,其憤怒隨著亞齊省級地位的摘除而與日俱增。1953年9月,亞齊首度發生暴動,1950年代末期,雅加達當局致力與亞齊修好,1959年,亞齊獲得特別領土的地位,印尼政府承認它在宗教和教育事務上的自治權。 曾幾何時,亞齊人再度驚覺以爪哇人為主體的雅加達當局持續在政治上和經濟上剝削他們豐富的資源。亞齊是印尼物產最富饒的省份之一,它蘊藏豐富的石油和廣大的原始森林,這兩項資源提供印尼主要的出口;此外,肥料、水泥、鋸木、棕櫚油、咖啡、藤、橡膠、紙等產品也提供了三十億美金的出口值,但雅加達政府對亞齊的回饋卻少得可憐。尤有甚者,在蘇哈托的遷徙政策下,大批的印尼人不斷從人口密度過高的爪哇島徙往亞齊定居,該政策更種下亞齊人深沉的怨懟。 財政上,亞齊對於中央政府捐輸良多,當地物產是國庫的重要支柱,印尼獨立之初向外採購的飛機也是亞齊人集資捐贈,種種事證顯示,亞齊人本來對於印尼政府確實忠心不貳,然而這份向心力早在印尼政府資源分配不均的政策下銷蝕怠盡。亞齊在蘇哈托政權高喊經濟效率優先的口號下一再受到忽視,印尼政府在封閉亞齊自由港之餘,連鐵路建設都予以廢棄,終於引發亞齊人的熊熊怒火,成為獨立運動的導火線。 1977年,由商人哈山迪狄托(Hasan di Tiro)領導的分離主義團體──「自由亞齊」(Aceh Merdeka ,The Free Aceh)宣布亞齊獨立。不過,該運動卻引來印尼政府的強硬鎮壓,幾位獨立運動領導人慘遭殺害,多人被迫流亡瑞典。二十多年來,雅加達當局對於獨立運動一直採取強力壓制的態度,軍人侵害人權的事件層出不窮,該現象又對亞齊人的感情造成二度傷害。 ■瓦希德的難題 亞齊和印尼大部份地區具有宗教和文化的同質性,但獨立運動人士強調印尼雖然擁有85%的回教人口,但還不是一個純粹的伊斯蘭國度,從而亞齊人要求建立一個徹底實施回教律法的新國家。除此之外,他們更提出「亞齊民族」的說法,強調亞齊人是由莫巴拉、美拉尼西亞、馬來人所組成,本來就與爪哇人是不同種族,試圖在同質性甚高的宗教、文化質素中尋索彼此間的差異性,以作為亞齊獨立運動的基礎。 不可諱言,亞齊獨立運動的蓬勃確實是受到東帝汶獨立的鼓舞,且瓦希德上任之初,原本也有意接受亞齊人民的自由選擇,但在國內龐大的壓力下,其態度漸趨軟化,迄出訪獲得各國支持其維護領土完整的表態後,更轉趨反對亞齊獨立的強硬姿態。囿於這種內外情勢,亞齊人要尋求東帝汶模式的獨立,可能倍加困難。 像印尼這種複數民族、語言、文化的島國,各地的分離獨立問題就如同一個個的死結,可能愈纏愈緊,進而綁死中央政府。雅加達當局在東帝汶分離之後雖已體會其嚴重性,但處理方式卻還是擺脫不了「鎮壓」這種累積民怨的手段。 在當前幾個要求獨立的省份中,亞齊的問題較為急迫,瓦希德若能妥善處理,當能順利化解印尼陷入分崩離析的窘迫局面,從而亞齊便成為雅加達政治菁英首須解開的第一個死結。 獨立聲浪持續高漲,印尼政府總得想辦法平息亞齊人的怒火,加上在兼顧中央政府的顏面和維護各省安定的雙重考量下,似乎捨公民投票已別無他途。問題是,在亞齊獨立運動團體的堅持下,雅加達當局又將如何把「獨立」項目從公民投票的選項中去除掉,這顯然又是一大難題。 況且,印尼各地要求分離獨立的聲音此起彼落,除亞齊之外,還有伊利安、里奧、南蘇拉威西、東加里曼丹、西斯馬托拉等地區,從中央政府的角度觀之,若僅賦予亞齊更高的自治地位,勢將引發其他省份的不滿,根本無助於印尼的政治穩定。 ■接受高度自治或誓死追求獨立 假設亞齊人願意接受刪除獨立選項的公投,則亞齊可能在既有的宗教、教育事務之外,取得治安、財政和部份司法權等大幅自治權限,其結果或許可能促使印尼逐步走向聯邦制。從而,實施聯邦制遂成為部份人士眼中的解套工具。 然而,印尼政治菁英之間的歧見甚深,單一共和制維持派與聯邦制促進派仍然勢如水火,對於聯邦促進派來說,若能藉由亞齊公投導入聯邦制,將可順勢改革印尼政體,但最大反對黨–民主鬥爭黨則持強烈反對意見。 對於聯邦制,印尼當局還必須考慮軍方所能容忍的範圍。如果印尼政體改變成聯邦制,中央政府還是無法創造安定局面,各地獨立運動依然風起雲湧,則軍方就有了出兵鎮壓的藉口,並可能祭出維護國家統一的大纛,追究中央政府的責任,屆時整個印尼群島陷入動盪的局面恐將演變成全亞洲,甚至是全世界必須共同承擔的後果。所以,瓦希德政府究應如何處理亞齊問題,確實相當棘手。 相對的,亞齊人若接受高度自治,主張獨立的武裝勢力在聯邦制之下,也必須承認中央派駐各地維護治安的組織,獨立派勢將放下武器。不過,自由亞齊運動的游擊隊司令夏飛已表明:不再相信爪哇侵略者的謊言,亞齊人在於追求一個純粹伊斯蘭國度的「亞齊國」,亞齊人的選擇只有兩種,獨立或戰死。 看來,亞齊獨立運動還有一場硬仗要打。 【亞齊獨立運動大事記】 1976年12月 4日 哈山於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成立「自由亞齊運動」,目的在於建立一個回教國家。 1990年 7月10日 NLFAS(The […]

黃爾璇版「政黨法草案」

黃爾璇◎立法委員     台獨聯盟立法委員黃爾璇與王幸男、林國華等三十三名立委,為健全民主政治之發展,維護各政黨公平競爭之基本秩序,並保障政黨之民主組織與政治活動,草擬「政黨法草案」。   政黨為現代政府運作之主體,不論總統制國家或內閣制國家,咸以政黨輪替執政作為檢驗民主化之表徵。在政黨政治之前提下,政黨只要贏得選舉,即可掌握政治權力之運作,並主導國家意思之形成。    政黨不僅是實現其組織成員共同目標所組成之集團,從議會制民主主義之制度觀之,政黨亦負有向全體國民宣揚政治理念之任務。亦即,政黨在追求實現政黨目標之「私益」的同時,也是謀求全體國民「公益」的團體。現今政治社會,政黨已扮演舉重輕重之角色,其主要作用有三:(一)作為民意之媒介,透過國會之討論與溝通,整合社會內部之複雜化利益;(二)藉由實現政黨政策為目的之活動,為公共利益服務;(三)發揮組織國民意思之指導性功能。   政黨之所以有異於純粹因慈善、非營利、利益或物質慾望而結合之組織,乃因其具有從全民利益之角度實現政策的能力。惟觀諸當今政黨,為了競爭執政權力,或維護既得權力,須有龐大的政治資金,乃呈現錢與權結合的結構體,其中或有政商合為一體者,或有仰賴利益團體及壓力團體之資金生存者,終至常成為特定利益之發言人,黨利黨略勝過公義國益,部份政黨人士之作為,事實上更與結黨營私之徒殊無大異。   考諸政黨法律地位之發展史可知,國家對政黨的態度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敵視、放任、承認、法制化。以此四階段評估我國政黨法律地位之發展,長期以來,國民黨政府皆以敵視態度對待其他政黨,以高壓實施黨禁,俟一九八六年民進黨成立,突破黨禁後,進入放任階段。一九八九年,制定人民團體法,專章(第九章)規定政治團體,以政黨為主要對象;另外,選罷法中亦有涉及政黨之規定,以上使政黨獲得承認和進入法制化。一九九一年,憲法增修條文引進政黨比例代表制,繼於一九九三年大法官會議設置憲法法庭,專責政黨違憲之審查,象徵政黨已進入合憲階段。   然而,綜觀我國憲法或相關法律對於政黨之規定,殆皆失諸簡陋,以憲法規定政黨比例代表制為例,其目的僅止於賦予全國不分區代表及僑選代表之法源依據,修憲者尚無意形塑公平、公正、公開之政黨政治,執政的國民黨仍得以掌握政經特權、圖謀一黨私利,此種腐敗狀態,遲遲無法獲得解決。相對的,在野黨則因囿於制度之不合理,甚難與國民黨抗衡。現在我國應該有一部非營利組織法,而不應該持續存在著強烈管制性和干預性的人民團體法。現行人民團體法將政黨納入規範,在體例上亦不妥適,因政黨雖屬人民團體,然因其具憲政目的之性質,故與一般人民團體迥異。人民團體法對政黨雖採取低度規範,但在「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之原則(人民團體法第二條)下,政黨仍遭受不當限制,隨時有被藉口壓制之虞。是以,實有必要將政黨與一般人民團體分開,針對政黨制定一部原則性之規範法律,以保障其平等地位。爰此,本草案參酌德國、奧地利、韓國、西班牙等國之立法例及日本國會在野黨之提案,並考量我國政治環境與實際需要,妥慎研擬而成。本草案計有七章,四十九條,立法重點如下:   一、依據憲法保障人民集會結社自由及各黨派一律平等之精神而制訂。立法目的在於確保各政黨之公平競爭,以促進民主政治之健全發展(本草案第一條)。   二、政黨定義、自由組黨權利及黨員定義(本草案第二、三、四條)。   三、政黨採用名稱之限制(本草案第五條)。   四、為具體實踐政黨平等原則,明定政府機關提供設備或其他公共給付予政黨時,所有政黨皆應享有平等待遇(本草案第六條)。   五、在不擴增現有行政組織之原則下,以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為政黨之主管機關(本草案第七條)。   六、發起成立政黨之條件、報備程序、公告及政治性法人資格之取得(本草案第八、九、十、十一條)。   七、政黨之消滅原因及政黨消滅後之財務清算(本草案第十二、十三條)。   八、政黨擔負匯整民意之任務,且具有執政之可能性,設若政黨內部運作欠缺民主機制,恐將產生反民主之政黨,甚而危及民主憲政之基本秩序,爰明定「政黨內部民主原則」(本草案第十四條)。   九、黨章之應載事項(本草案第十五條)。   十、政黨係人民自發性之組織,其成立或基於共同之意識型態、政治信仰,或基於追求特定區域、階級之共同利益,國家皆應尊重其成立自由,爰明定所有政黨之法律地位一律相同(本草案第十六條)。   十一、政黨最高意思決定機關、內部組織及政黨負責人之規定(本草案第十七、十八、十九條)。   十二、入黨資格、自由參加政黨之規定(本草案第二十、二十一條)。   十三、黨員表決權平等原則、開除黨員之條件及黨員名冊之公開義務(本草案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   十四、參加各項公職人員選舉為政黨之主要活動,爰規定其推薦程序必須符合民主原則(本草案第二十五條)。   十五、政黨及黨員從事政治活動之禁止事項(本草案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條)。   十六、鑒於金權政治氾濫已成為台灣政治之普遍弊端,為求有效監督,應採多重管制手段,而藉政黨財務公開方式加強監督,則為首要原則(本草案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條)。   十七、明定政黨除發行機關刊物之文化出版事業外,不得投資或經營任何營利事業。蓋政黨成立之目的在於取得政權,若政黨得經營營利事業,不僅違背政黨之成立宗旨,且易產生政商勾結,造成特權壟斷,影響國家資源分配之公平性,爰禁止政黨投資或經營任何營利事業(本草案第三十三條)。   十八、鑒於各政黨中僅國民黨握有龐大黨產及黨營事業,其資產來源多有違法或不當取得之處,其中有將日本殖民政府之土地、房舍、產業據為己有者,有奪自二二八受難者及沒收政治犯之財產者,亦有不當向民間強制徵收及賤賣國有財產,或利用國營事業民營化過程轉化為黨產者。本草案基於避免國民黨假信託之名,行黨產就地合法化之實,特設立黨產暨黨營事業清查委員會,促其黨產全面透明化,並獲得適當之處置,以期政黨競爭從立足點平等原則做起(本草案第三十四、三十五條)。   十九、黨產交付信託之規定,本草案為杜絕政黨將黨產交付其掌控之信託業者,爰規定股份中政黨投資達百分之五以上之信託業者,不得接受委託(本草案第三十六條)。   二十、政治捐贈之限制及免稅規定(本草案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條)。   二十一、政黨負責人、幹部及會計負責人之財產申報義務(本草案第四十一條)。   二十二、政黨補助金(本草案第四十二條)。   二十三、罰則(本草案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條)。

明確區分「台獨」和「國獨」 台灣人民應該支持柯林頓的「三不」

連根藤◎台獨聯盟日本本部中央委員   美國於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以後,即把中華民國矮化成「台灣統治當局」或只稱「台灣」。因此「台灣」一詞非常曖昧,一面指台澎領土和台灣人民,一面指中華民國憲法體制下的台灣統治當局。且因國府過去無論在國際上或國內都禁止使用台灣和台語,以致真正的台灣被埋沒了,台灣之名絕大部分被台灣統治當局所占用。   明瞭上述道理以後再來檢驗柯林頓的「不支持二個中國、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的所謂「三不」,旨在消耗中華民國殘餘體制的「台灣統治當局」,是對台澎和台灣人民非常有利的。可惜很多台獨人誤以為柯氏在否定台灣人民的獨立建國權利。我們只要看美國總統簽署的『台灣關係法』第二條(b)項規定「合眾國之政策在於維持和促進合眾國人民與台灣人民、以及中國大陸人民和其他西太平洋地區所有人民之間的廣泛、密切和友好的經貿文化以及其他關係」即可知,美國統統將台灣人民的地位提升到與中國人民和其他人民平等的地位,所以我說,柯氏的「三不」是「對台灣統治當局說不;對台灣人民說是」的正確表示。   戴高樂曾說:「國府既不是中國,也不是台灣」。不是台灣的國府台灣統當局的「台灣獨立」(即國獨)不但柯氏說「不」,台灣人民也應說「不」。「台獨」(台灣人民的獨立建國)是要從日本獨立的英美法國家所支持的戰後處理問題,切不可被陰謀製造「二個中國」的「國獨」所混淆。

台灣在國際政治上的奮戰 現在正是確立台灣是獨立國家的好時機

宗像隆幸◎台獨聯盟日本本部中央委員 戴嘉玲◎譯 ■將台灣封鎖於「一個中國」的謀略   現在台灣為了今年三月的總統大選,彼此的競爭已進入最高潮。可是,關係到台灣的命運的另一個更重大的戰鬥也展開了。展開的戰場是國際政舞台。    自從台灣李登輝總統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向德國國際公共電台「德伊捷‧維雷」宣布「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是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以來,中國瘋狂似地指責李總統企圖將台灣與中國分裂,並要求退回到「一個中國」的原則,甚至暗示將以核子武器攻擊來威脅恐嚇台灣。    呼應中國來指責李總統的是以亨利‧季辛吉博士為首的所謂美國的新中國遊集團。季辛吉博士投稿到日本的報紙(一九九九年十月廿五日的《讀賣新聞》),說道:「台灣突然對中、台關係之間既定的政治理解事項,進行了單方面的挑戰。」責難李總統的否認「一個中國」之主張並嚴重警告李總統將面臨中國軍對台灣攻擊的危機。他的目的是想將非常擔心在台灣海峽引起戰爭的日本牽扯進來,以中國、美國、日本三方面來對台灣施加壓力,將台灣封鎖於「一個中國」的謀略,如此判斷大概不會錯吧?!    台灣在國際政治上的奮戰,就是針對諸如此類的文攻武嚇而以言論反擊的奮戰。身負總統重任而繁忙的李總統,至一九九九年才出版其著《台灣的主張》,以及於美國雜誌《Foreign Affairs》上來行動,就是李總統親自在理論鬥爭上的先鋒,如實地說明了其在國際政治上的奮戰之重大性。 ■台灣退回到「一個中國」論的話,就表示自己承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中國與親中國派要求台灣回歸到「一個中國」的原則。但是,這個不是意味台灣回歸到蔣介石、蔣經國政權時代的「一個中國」原則。蔣政權的「一個中國」論是說「中華民國是包含中國人陸在內的全中國的正統政府,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然而,台灣的中華民國於一九九一年修改憲法,規定「憲法所及範圍僅限於台灣,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大陸統治的合法性」。    至此為止雖有兩種「一個中國」論的存在,而今僅存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包含台灣在內的全中國的正統政府,台灣是中華人民共首國的一部分」的「一個中國」論了。如果,台灣承認這個「一個中國」論,就表示台灣自己承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一旦承認的話,中國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封鎖台灣在國際政治上的活動,以及邊以武力恐嚇邊以內政問題之名,強迫台高進行「統一」之談判。這對台灣而言等於是自殺的行為,所以不管受到什麼壓力,李總統絕對不會接受「一個中國」論。 ■中國真正的目地是阻止「國與國」論的立法化 那麼中國對李總統強烈責難的真正目地是什麼?中國真正的意圖是恐嚇台灣如依照「國與國」論而修改憲法的話,將會是引起戰爭的原因。雖然台灣規定「憲法所及的範圍僅限於台灣」,但是中華民國的地圖仍包括中國大陸在內,可見現在中華民國法律上的潛在性的領土主權之範圍,與蔣政權時代的並沒有什麼不同。以符合事實的憲法修改之立法措施,將中國大陸從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範國削除出去的話,台灣就永遠去接受「一個中國」論可能性。因此,於國際法上台灣是獨立國家的論據就可被確立了。這正是中國最害怕的。    中國一直都反對台灣民主化。所謂台灣的民主化即台灣的所有百姓就是國家的主權者,也就是瓦解由與蔣政權一起渡台而來的大陸人支配台灣人的體制。雖然中國以文攻武嚇來支援在台灣的大陸人,但在大多數國民的支持與李總統的領導下,台灣進行了「寧靜革命」而來達成了民主化。    如果「國與國」論被法制化的話,中國合併台灣的可能性就消滅了。政因為如此, 中國企圖利用美國、日本來阻止李總統的「國與國」論的法制化。    在下屆總統候選人之中,沒有人像李總統這般擁有基於哲學之堅定信念與卓越之領導力。但更糟的是反而有親中國也畏懼中國的總統候選人在。因此中國的領導者認為能在李總統的任期內阻止「國與國」論的法制化,則將來才有機會併吞台灣。    不管是從國際政治局面或軍事力來看,現在不是中國大規模武力攻擊台灣的情勢。所以對於並沒有真正地認識台灣問題之本質的美國以及的本所施加之壓力,不必太在意。因為台灣以獨立國家之身分於國際社會上建立確保的地位,仍是美國與日本所歡迎的。這是無須懷疑的。    台灣透過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之範圍的法制化,可確定台灣是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而現在正是確立台灣是獨立國家的好時機。

「季辛吉提案」既不正當又不合理 請正視現實,傾聽台灣人民的心聲吧!

宗像隆幸◎台獨聯盟日本本部中央委員 戴嘉玲◎譯   前美國國務卿亨利‧季辛吉於1999年10月25日《讀賣新聞》發表了一篇關於美國的中國、台灣政策的論文,題為〈迴避戰爭之道〉。其內容簡單說,就是以為令台灣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便可迴避美、中戰爭的危機,使中國能對台灣統一延期。   這篇論文的主旨酷似前美國國務次官約瑟夫‧奈於1998年3月8日發表於《華盛頓郵報》的〈環繞台灣的政治交易〉一文,即所謂的「奈氏提案」。奈氏的提案是,令台灣誓約不做正式的獨立宣言,另一方面要求中國把施行於香港的「一國兩制」適用於台灣。    奈氏提案也好,此次的季辛吉提案也好,實際上都不是對中國的要求。兩人所稱的對中國要求,其實就是現在中國對台政策。他們的共通處是為了迴避美、中交戰而犧牲台灣的想法。這不僅是完全無視台灣人民的人權,且拖延台灣問題的解決,反而提升了台灣海峽戰爭的可能性。 ■季辛吉提案正是導向戰爭之路    此篇季辛吉論文中,一句話也沒有提到台灣人民。也毫無顧慮台灣人民希望什麼及其未來。    最近,大西洋公約的機構(NATO)介入科索夫紛爭,聯合國介入東帝汶紛爭,阻止了對住民大規模的人權侵害。科索夫因而似乎可從南斯拉夫脫離而獨立起來;東帝汶的獨立也得到印尼的承認了。    然而台灣現在並未被外國所統治,因此也沒必要從什麼國家脫離而獨立。台灣以獨立國家存在的事實,誰也無法否定。而且台灣是科索夫、東帝汶無法相比的大國。就算與全世界一百九十幾個國家相比,即使台灣不是大國,可也不是小國。    台灣人口大約二千二百萬人,居世界的第四十三位。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1998年台灣的國民總生產額是六百零九億美元,居世界第十九位;而平均國民所德是一萬一千九百八十二美元,居世界第二十三位。與中國相比之下,雖然台灣人口是擁有十三億人口的中國的六十分之一,而國民總生產額是中國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台灣一個國民的所得卻是中國的十六倍。    台灣人在蔣介石與其兒子蔣經國兩代的恐怖政治下,奮鬥了四十多年,總算於1991、92年首次由國民直接以民主的選舉方式選出國大代表以及立法委員;而於1996年首次由國民以民主的選舉方式選出國家元首,完成了台灣基本的民主化。    如果按照季辛吉博士的主張,台灣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之主張的話,中國併吞台灣即可正當化,而總有一天中國也許會以武力侵犯台灣。這樣的情形一旦發生的話,台灣人會放棄苦鬥了半個世紀而得到的自由與繁榮,輕率地隸屬於中國嗎?根據民意調查,如果中國攻過來的話,有78.35%的台灣人主張:「作戰!」;僅12.14%的人主張:「不作戰!」    假設台灣被中國併吞的話,恐怕東南亞諸國以及韓國亦很難避免為中國所併吞吧?!而日、美安保條約及美、韓安保條約的信用就會喪失,屆時日本就會變成東亞的孤兒,則美國會失去在東亞的影響力。從日、美同盟以及美、韓同盟的立場來看,台灣海峽一戰將有可能發展成東亞自由主義諸國與中國之間的大戰。 ■現在的中國無法攻擊台灣    果真如季辛吉博士所言,台灣海峽一戰的危機逼近了嗎?他敘述如下:    「今年的美、中關係自1971年外交復活以來,情勢變得很緊張。……在如此的政治氣氛裡,台灣突然針對中、台關係既定的政治理解事項上做了單方面的挑戰。中國方面對此行為解釋成是美國要分裂中國之陰謀,並警告可能以武力來解決。於此,使我連想到1950年朝鮮戰爭之際,中國軍介入的事前通知之嚴重性。」    「如今台灣總統似乎是在要求美國公然承認台灣的獨立地位。如果台灣達成願望的話,勢必發展成某種軍事衝突的狀態。」    季辛吉博士所言之「單方面的挑戰」,應該指的是李登輝於1999年7月9日在德國的對外公共電台「德國之聲」所發表的談話:    「1991年台灣的憲法修改以來,兩岸關係即已定位在國家與國家之同等地位上,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絕不是所謂的合法政府與叛亂集團,或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    中國針對李登輝的這段發言指責說:「否定一個中國,台灣企圖獨立。」之後又透過中國與香港的媒體傳出似乎即將對台灣行使武力攻擊之情報。緊接著於7月15日,中國政府發表:「已開發出中性子核彈的設計技術以及核子武器小型化的技術。」同時,中國的官營軍事雜誌上說明:「毀滅地面上的敵機與海軍基地的艦艇之最好戰術就是使用核子武器。」「要攻擊台灣,既不造成建築物的損害又能大量地殺害士兵,則使用中性子核彈是最有效的。」明顯地暗示將以核子武器攻擊台灣。    如果台灣人民相信了中國這樣的情報,勢必引起台灣恐慌。但是台灣人民都很鎮靜,一如往常地平靜。因為最了解中國人的台灣人,看穿這只是一種恐嚇的心理戰術。如冷靜地判斷的話,就算不是台灣人也應該明白這個道理。    中國軍方所以暗示要使用核子武器,即表示不使用核子武器的話,現在的中國就沒有攻擊台灣的軍力。但是,若使用核子武器的話,中國將會成為世界人類之敵,走上滅亡一途。那麼,若使用常規武器攻擊台灣的話,將會怎麼樣呢?當然會給台灣帶來相當大的損害,但是蒙及更大的損害的應該是中國吧。即使美國沒有以軍事武力介入,中國也會受到自由主義諸國的經濟封鎖之制裁。如此一來,好不容易依靠外國的資本與技術而建立起來的中國經濟將會毀於一旦,而使中國陷入混亂之中,甚至無法守住共產黨政權,這是誰都可以預想而知的。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至今對外戰爭多次,但都是在精打細算之下而行動的。這一點,過去的許多研究已證實了。中國人是很會打算盤的。 ■台灣聲明:「尊重中國的領土與主權。」有何不可?    季辛吉博士說:「台灣突然對中、台關係既定之政治理解事項上,做了單方面的挑戰。」這裡指的是台灣放棄「一個中國」之主張的事吧。那麼,台灣放棄「一個中國」之主張,到底是什麼樣的主張呢? 李登輝總統說:「我國於1991年修改憲法,將憲法所及的地理範圍修改為僅限於台灣,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大陸統治之合法性。」    與中國共產黨發生內戰而敗北逃往台灣的蔣政權堅持自己是中國的正統政府,並主張要奪回中國大陸。蔣介石提倡「反攻大陸」;蔣經國也未改變奪回中國大陸的方針,只是放棄以武力反攻而採取和平的手段。這些都是獨裁者擅自決定出來的國家基本方針。然而,現在的台灣已是個民主的國家了。    跟著蔣政權一起來台的大陸人也許還很關心著中國的領土,但是佔台灣總人口87%的台灣人對中國的領土一點興趣也沒有。國民大會代表了絕大數國民的意思而修改憲法,使憲法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台灣也是理所當然的。代表國家與國民的國家元首的總統,代表了絕大多數國民的意思,表明對中國的領土沒有野心更是理所當然的事。    李總統所言之意是指台灣放棄蔣政權的奪回中國之政策。這又有何不可之處呢?中國應該感謝台灣而沒有反對的理由才是。該國的主權與領土受到尊重而憤怒,實在是不可思議的事。身為中國友人的季辛吉博士,不但不勸告中國,反而責難台灣,實在是令人費解。    季辛吉博士又說:「如今台灣總統似乎要求美國公然承認台灣獨立的地位。」由於蔣政權主張自己是中國的正統政府而導致台灣被逐出聯合國,因而失去所有有勢力的國家之邦交,使台灣孤立於國際社會。蔣政權也曾明言:「中華民國是獨立的主權國家。」但是,國際社會是不可能承認台灣代表「中國的正統政府」之主張的。如今,台灣已放棄了這樣的虛構。表明對中國的領土不存野心的台灣,要求國際社會承認台灣是獨立的主權國家,不是理所當然的嗎?二千二百萬的台灣人民深深感到已無法再忍耐目前台灣在國際社會上所遭遇到不合理的疏離之現狀了。    李總統這回的發言「台灣與中國是個別獨立的主權國家」,並不是第一次。早在1997年11月8日於《華盛頓郵報》報導了李總統的聲明:「台灣象徵著美國的理想主義,亦即台灣是自由、民主主義、人權的象徵。……台灣就是台灣。……我們台灣是獨立的主權國家。」    並且於同年11月10日於《紐約時報》也報導著李總統之聲明:「台灣與英國、法國一樣,都是獨立的國家。」 […]

我加入台獨運動及被強制遣回經過

1962年11月我初次離台去日本,當天來接機的戴天昭先生,他是我高中同學,是厝邊又是親戚,阿昭早我半年到日本,自從伊到日本後,叫我趕緊離開台灣去日本,否則會趕不上尾班車,經不起他再三催促,我加緊辦手續,匆忙拚過日本。日期是11月16日。 在電車內伊講最近很忙,無時間替我找厝,叫我暫時跟伊住做伙,不過現在伊住的所在是台灣青年會的辦公室,一段時間最好不可乎人知影,下車後兩人要保持10公尺以上的距離,以免被察覺。我們在下北次下車,伊行頭前,我隨後壁,十數分鐘抵達目的地,當晚阮二人講甲三更半暝。 不久天就光,我張開眼睛,決定轉換我的人生跑道,加入建國行列,心內暗爽,生對時間,有此建國行業來乎咱選,親像美國已經建國,現在要做也沒機會,我有相當覺悟與理解,可能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不能回去故鄉台灣,不能跟父母兄弟姐妹見面,但這統統是小事,我決心「寮落去」。 不久,有留日同學會的選舉,青年會和大使館對立,都有推出候選人,選舉當日,我也在會場跟阿昭走來走出,我認為在此處很可能被職業學生點油做記號。 1963年夏天發生陳純真事件,所謂陳事件是當年五月青年會改選中央委員,名單揭曉後,將中選人的姓名、票數、依名次一一寫在辦公室的黑版(陳純真也是27位中委之一)數日後,所有留學生接到一張註明愛國黨的傳單,傳單所列出27位中委的姓名排列順序跟辦公室黑板所寫的完全相同,內容大概是寫這27個留學生是大歹人,今後不可與之為伍等。 青年會知奸細出自內部,數日後,查出陳是提供情報的間諜,時間距留學生暑假返國迫近,最怕返台秘密會員被加害,因之非立刻問個水落石出不可。 一天晚上,請陳來辦公室,由黃昭堂主問,許世楷、廖春榮為副,戴天昭、王天德、宋重陽和我共7人。 起先,昭堂開口向陳說明今晚請伊來的原因……認為陳可能有不得已的苦楚,無為大使館做間諜不可的無奈……昭堂講未完,陳就向桌上一拍,大聲說:「我是台灣人,我絕對無做這款代誌,否認做奸細一事。」(他就讀早稻田大學,專攻演戲,演技非常迫真),突然坐在對面的戴天昭起腳踢中陳胸部,順勢手握小刃向陳刺去,瞬間陳的頭部流出鮮血,陳大驚失色,始知這是玩真的,非玩笑。淚流滿面,就地向大家道歉,講出被大使館利用做奸細的經過。 陳血流不止,恐驚發生命案,由我送往醫院急診室止血,完後再返辦公室繼續做再一步的交代。 結論,大家默契今夜之事沒有發生,陳仍舊做大使館的間諜,青年會三不五時提供情報讓陳有所交代。 經過一個多月,有一天透早,刑警7人把我捉到警視廳(可能同一時間捉阮參予陳事件的7人),同日在警視廳我也曾看過幾位同志,有一天無意中在檢察官桌上玻璃下,看到阮7人的姓名及被監禁的警察局。 我們被關27日,最後數日,刑警向我透露,檢察官是否起訴我正在傷腦筋,我對刑警講,同對的一件代誌,假使只是我一個人不起訴,我感覺很見笑,待偵察時我悄微修改口氣,一定會取得起訴資格,刑警說:罪名會隨你一世人,你的一生何必要增添污點,我也笑而不答,他怎會知影我的心聲。 檢察官問:當時你看陳流血,你一點點的同情心都沒有嗎? 我答:這是正義的一刀,那無這一刀的教訓,不知陳還要害多少人,我看陳流血,完全無感覺。可能是為這句話,全員起訴,罪名是監禁、殺人未遂。 裁判之日,最後裁判長問有什麼話要說?戴天昭說:我們在貴國接收貴國的判決,我們無話講,今後假使我們能力,我們一定重新再判決一次。 本來我是秘密會員,自陳事件以後,一切破功,欲蓋也蓋不住,從此變成公開的普通會員。 1968年3月26日下午四點,我去入國管理局報到,凡護照過期,每個月都愛去管理局辦報到手續,手續很簡單,只蓋一個章即可,這次我感覺跟往常異樣,通常都是在櫃台外蓋章就好勢,這次卻請我入去裡面坐,並說接到命令暫時要將我收容,今晚送我到橫濱收容所,我知情形不妙,要求打電話,被拒絕,說他們會自動聯絡我的保證人(辜寬敏先生)。 五點外,用五人坐的公務車帶我過去橫濱收容所,到收容所我一直要求打電話,都被拒絕,然後帶我到一間有一張床的房間,說:「你剛來對這裡的環境不熟悉,你先在此過一夜,明天就會將你送到橫土跟你的國人住在一起。」並要我把褲帶交出(一個月前有呂姓台灣人在此吊死)。 我躺在床上,一面養神,一面想對策,對方雖然對我無講實話,但我知很快就會被送返台灣,明早我除要求往第三個,我想車行到高速公路某一所在(視情況而定),衝出阻礙方向盤,看能否將車衝出護牆,或跟後車相碰,最好大家同日做忌,同歸於盡的策略不知不覺我竟入睡。 透早天未光,被叫醒帶進一間辦公室,已經有七、八人在裡面,坐在大位的官員對我說:剛才接到命令,今日要將我送回台灣,我要往第三國,他說免驚回去,絕對安全,我講生命只有一條,閣下保證靠不住,我要求打電話,他說何必浪費錢,我說我什麼都沒有,口袋裡只有錢,他禁不起我的要求,答應我離開日本以前一定會讓我打一次電話。 天漸光,我認為要求無望,也無必要太歹看相,不久,說要出發,將我帶出外面已停一輛載犯人巴士,我立知計劃落空,因巴士的駕駛座有鐵絲網與外界隔開,根本無法下手。 因而我不得不再做第二計劃,當時我想只有二個機會,第一是打電話時,第二是巴士到飛機場時,我認為第二巧有成功希望,因此我選第二。 不久,巴士抵達羽田機場,停在鐵牆外面,我跟護送人員問,是否能讓我打電話,剛才你們老大曾經答應過,大家在車內一段時間,他們看我穿拖鞋,就問我為何穿拖鞋?我答腳痛之故,其實我是想讓他們減少警戒心,我一再提起打電話,他們終於答應,不過有條件,除講日本話以外,假使滲雜其他語言,隨時都會將電話掛斷。 本我想打給太太,因我住三鷹市,是屬市外電話比較不方便,因此我就打到許世楷家,接電話是許太太(千惠)她用很快的速度講,現在分三隊人馬去救你,一隊去收容所,一隊去機場,一隊去法院,問我是否好勢好勢,叫我加油,聽後我信心大增,我很好勢,我一定加油。 不久,圍牆鐵門打開,巴士駛入,停在距中華班機四、五十公尺處,我提足精神,看看四周地勢,當我的腳一落土應向那一角度衝比較有成功的可能,時間一秒一分迫近,我的腦中只想向人多的所在衝,眼睛一直注視車門動靜。 當車門一開,我的腳剛著地即將衝出的剎那,好友阿昭不知從何處衝出大喊一聲「柳」衝上抱住我,護送人員想不到有這一招,立即捉住我的人(一人一手),瞬間衝出十來個同志,欲硬把我拉開,抓住我雙手的警察絕對無放手,被幾個人壓在地面,他們也從沒放過手,場面親像橄欖球比賽,突然聽昭堂大叫「咬舌,咬舌」,因我自細漢齒質就很差,咬了幾次都咬不破,到尾仔可能是我被壓在地面,上面有人強壓住我的頭部,順勢跛舌尖,嘴裡流出鮮血,他們視而不見,無動於衷,後來他們陸續增加人員,四人抬一人,兩人抓手,兩人抬腳,後來搶救的同志,一人又一人抬離現場,最後剩下我,也用同樣方法抬上飛機。 機上左右、前排三人、後排三人都是他們的人,勤快拿紙巾替我擦傷口,送茶送點心,非常客氣,並說令尊堂在機場接我,安慰我安心等等,降落時雙親果然在機場,本來預定開記者會,想大大宣傳誤入歧途柳文卿棄邪歸正,返台和家族團圓的白賊話,由於我的堅持不合作,終於作罷。 我提出要求,希望今夜能夠跟雙親同宿,沒有被接受,他們說你很快就可回家,何必急於一時。 在台北警總約二星期,全身疼痛,每日問東問西、寫報告,記得頭一晚,一位自稱是副處長的人見面就說:憑你三字柳文卿怕你的很多,想跟你親近的人也不少,你要好好交代你的代誌,是在國外發生,比較不嚴重,如果是在國內或是共產黨,你就無好吃睏,這裡十八般刑具件件皆有,可能把你刑甲死來昏去。 他們最不滿意的是我寫的報告,毫無價值,常說你是中央委員兼情報部長為何了解的代誌這麼少,我說,我接情報部長尚未交接好勢,就被日本警察捉去,現在被你們捉來,親像這樣,捉來捉去,當然我無法度了解太多。 以上所談的是我個人跟外界隔離情形下所知的範圍,有關外面發生的種種,經過十多年後才得知,在此我想利用這個機會感謝當時為我搶救出力的每一個人,雖然有巧慢,但我一向心存感激的心,無因為時間的減少。

獨立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尚須努力

參加台灣獨立運動凡四十年,我們的心境是否與孫中山先生的遺囑「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革命尚未成功……」略有相同。他的遺囑的確是個很沉重的留言。國民革命一句話來說就是:國民每個人能具有自我覺醒,自己負責感,而去實現以此國民為主人公的社會、國家。我們看,他死後七十五年的現代中國,國民革命成功了沒有?   我們的台灣獨立革命,目的可分為二。一為打倒蔣家獨裁恐怖統治的國民黨外來政權,二為實現台灣人為主人公的完全獨立國家。現在的台灣,國民黨外來政權自我融解,刪除獨裁體制,開始本土化,台灣走進議會民主主議體制。但一般台灣國民大眾卻日日 陶醉於經濟繁榮的生活,接到中共政權日益強勢的侵台威脅,致使反應出「維持現狀」的心態,表現甘心滿足於現今不三不四的國家定位。可知我們的獨立革命,僅只成就一半,今後如不成就,台灣定會被中共侵吞,成為中國的一部分。    為要完成後半的獨立革命,建立廿一世紀新台灣獨立革命策略是個緊急重要任務。其基本無非是如何去提昇台灣國民大眾對台灣的危機感,打破其「維持現狀」心態,去對抗、消滅中共的侵台強勢。   還活著的同志們,是不是我們很不希望將來有一天輪到我們臨終時,「余致力台灣獨立革命凡○○年,革命尚未成功……」而不能瞑目。我們只有,尚須努力吧!

由「中華民國留日同學會」 到「在日台灣學生聯誼會」

在日本有一個「中華民國留日同學會」,是長期以來由中華民國大使館文化參事處所控制操縱,其主席、幹部都由文化參事處事先核定。一年辦一次回國訪問團,來回機票有打折,還可以享受一些機關的招待;一年更舉辦一兩次免費餐會,留學生蜂擁上桌一掃而空,很難看。1960年《台灣青年》出現以來,在日台灣留學生意識明顯提高,自主性增強,在1961年末該同學會改選時,有一股新力量興起要競選委員,文化參事處一再拖延改選,到1962年1月底才實行選舉。2月委員會召開,選出謝南強(早稻田大學商學研究所)、許世楷(早稻田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為正副主席。這一個結果是由方仁惠(早稻田大學商學部)、王義郎(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所)、許世楷等所導演,方仁惠等標榜留學生的自主性,更有「台灣青年社」組織性協助所致使。 新同學會舉行委員會異於過去,如為了維持自主性不讓文化參事處人員參加等,頗受一般同學歡迎,在3月29日所舉行的郊遊,就有207名會員參加。 除此,東京大學中國同學會、早稻田大學留學生會、台灣大學留日校友會也相繼改選,東京的留學生活動頻繁起來,台獨、國民黨的對立以外,台獨、共產黨的對立也漸漸提昇。 9月,中華民國留日同學會主席謝南強轉留學美國,由副主席許世楷接任,但是國民黨職業學生的委員黃清林等主張改選,委員會意見分裂。黃自行選舉,自任主席另成立同學會,同學會遂分裂。 至1963年1月,在文化參事處和職業學生黃清林的策動下,分裂同學會親國民黨的一方著手改選,江丙坤(東京大學農學研究所、現經建會主委)、馮欣伯(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所)為正副主席。許世楷這一邊也招兵買馬,6日成立在日台灣學生聯誼會,總幹事為張榮魁(國立立樂大學研究所),成立時丘念台(國民黨中常委)、林以文(華僑總會聯合會會長)也出席祝賀,參加者約有700多人。 9月,學生聯誼會發給獎學金,每月一萬圓,對象二十人。引起對留學生的服務戰爭。江丙坤的中華民國留日同學會也決定發給獎學金,每月六千圓,但是對象一百人。學生聯誼會幹部多數是台灣青年會會員,是青年會的外圍團體,在學生運動中發揮很大力量,至1966年1月發行《台灣學生聯誼會會報》,簡稱《台生報》,至今仍由連根藤繼承發行中。

從費城踏出的第一步

羅清芬(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副秘書長)   一九六三年夏,外子福全完成早稻田政經學系碩士學位後,斷斷續續聽聞他參與的一九六○年關仔嶺集會後已有人受牢獄之災。國內風聲鶴唳,福全改變原本回台工作的計劃。為了繼續學業,我倆先後於一九六三年秋抵達美國獨立聖地──費拉德拉費亞簡稱費城,也是早期台灣獨立運動的大本營。   六十年代,莘莘學子離鄉背井,即使在美國自由天地,台灣的白色恐怖、政治陰霾一樣濃厚的籠罩著校園和台灣人社團。我們從參加同鄉會敘鄉情到由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秘密地討論台灣的獨裁專制政治與台灣的將來。抵達美國短短不到半年,還在摸索如何紮根新天地的時候,我們以為當仁不讓,毅然參加一九六四年二月廿八日在華盛頓向中華民國大使館控訴國民黨二二八暴行的示威遊行。   當時留美學生人數有限,能夠挺身亮相的確實不多。當天,參加遊行的人數在三十人左右。抵達華盛頓後,先在楊肇嘉先生的公子Kenneth Young的家裡聚集,每個人的表情不像室外氣溫攝氏零下的冰冷。沒有一個人稱名道姓,大家心情雖然沈重,但是滿懷決心。UFI(UNITED FOR INDEPENDENCE)的主席也是遊行總指揮的陳以德交待如果萬一被襲擊打倒,吩付福全撐旗繼續示威,不要退散。遊行中,大多數戴起黑色眼鏡,有的在頭部罩著褐色紙袋掩飾真面目、有的互相交換大外套仍擔心會被認出來。由於蔣家特務在埸照相,瞥見逼近咫尺的相機真令人忍不住低下頭來。一位向我借用白枕套,剪下兩個洞套在頭上的公費留學生最受媒體和特務的注目,被形容儼然三K黨,他的照片登上紐約時報,成為台灣白色恐怖的象徵。回憶第一次的示威遊行正是此生難忘的一頁。從此,我們放棄護照,成為無國籍居民。   隨著日月的推移,這群有心的費城同鄉在一九六六年促成全美台灣獨立聯盟的成立。在美國除了台獨聯盟外,擴大台灣同鄉會組織,先後又有人權會、婦女會、台灣公共事務會等的設立。七十年代台灣民主運動的蓬勃發展,使一九八一年一份屬於海外台灣人的報紙──《台灣公論報》創刊。未料,一九八四年國民黨試圖利用毀謗罪即四腳仔官司逼使台灣公論報關門時際,擔任發行人的福全和我都曾出庭作證。公論報的勝訴再度向國際社會揭露國民黨的醜形,鼓舞了多海外台灣人對故鄉的關懷。在聯盟決定遷回台灣的時候,沒有台灣的護照如何返鄉?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何康美和我突破黑名單,成功地由海外闖關潛入台灣,出現在數萬人的民眾大會,聯盟的旗幟編成一片旗海,鄉情橫溢是我一生最難忘的一夜。   千禧年春,我們結束將近四十年的海外生活。四十年來,無論居住在美國或日本期間,台灣獨立建國運動一直是我們生活的中心,也是我們青春的寫照。   俗稱近鄉情怯,此刻我們的心情與其說是葉落歸根,倒不如說鮭魚回歸、重建家園的一顆心更為貼切。

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方向、目標、做法

黃爾璇◎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副主席、立法委員 歷經十年的民主化與本土化,民意調查贊成台灣獨立的比例已大見增加,但是,台灣要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則尚待努力。因為在進入公元二千年之際,台灣現狀仍呈現下列狀況: (1)台灣是一個危機社會,在國民黨政府長期執政之下,依然未脫離這種危機國家的困境,舉凡對重大災變及國防危機都尚未建立完善的危機處理機制。尤其國家定位不明,造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覬覦台灣的野心,此項問題不解決,危機很難卸除。 (2)執政黨的國家定位觀念仍然曖昧不明,即使1999年7年9日李登輝提出的「特殊國與國關係」論調,仍然未超越過去「一個中國」或「兩個中國」的窠臼,依然阻礙著建國運動的發展。 (3)台灣國民性傾向個己化,私利化,缺乏公共心,政黨趨於黨利黨略,對於總體而重大的公共事務,反而漠不關心。這種國民意識,必須加以改造,始能承擔獨立建國的使命。 (4)進入二十一世紀,全球化、資訊化現象日趨明顯,出現無國境、超國境現象,國家主權似乎不若過去受到重視。這種情形,會被誤認為「國家主權無用」,對於必須先確立國家主權獨立的台灣來說,構成不少的阻礙,使「國家定位模糊論」莫明其妙的橫行下去。 基於以上認知,我們認為: 一、台灣這個政治共同體,為了防止外國侵犯和確保全民福祉,應配合現代世界整合與尊重民族自決獨立並行的潮流,務須排除「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之錯誤觀念,先建立成為一個主權獨立自主的國家,然後再類似歐盟那樣與其他友善之鄰國謀求整合之路。台灣獨立建國是我們不可讓步的權利。 二、獨立運動團體應致力於台獨理念的整合與創新,並賦予獨立運動新內涵,以建構新國家的理想境界。我們應因勢利導民間社會反對中國統治的集體心理,宣傳獨立運動乃強化台灣現狀的最有力憑藉,以化解部份民眾因誤解台獨內涵而產生的恐懼。 三、善用參與體制內運作之機會,積極制衡和改革舊體制遺留的弊病,研習和準備建構新國家的法制和運作方法。尤應注意制憲與建國實為獨立運動的一體兩面,修憲只能視為策略運用的手段,要達到建國的目標,唯有重塑制憲運動的風潮,才能真正斬斷與中國法統藕斷絲連的曖昧關係。 四、獨立運動不應以固守現有的台獨民意支持度自滿,舉凡有利於拓展台獨意識的途徑,皆應成為我們積極參與的對象,未來獨立運動的推展應鎖定各政黨、各社團、各階層、各族群,全面強化獨立建國意識的穿透力。 五、選舉活動是傳播獨立建國意識的最佳場域,然而總統候選人因基於爭取更廣泛選票票源的考慮,難以突出台灣獨立建國的訴求,不過獨立運動團體及個人,仍應在這次總統選舉時,支持理念較接近台灣獨立建國目標之候選人,而且運用各種機會,深入影響各階層民眾,宣揚台灣獨立建國的理念,成為凝聚新國民意識的觸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