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論」引發的風波中,部份具大中國主義情結之立委一再強烈要 求行政院把小林善紀列為不受歡迎人物,警政署和外交部立即隨之起舞,建 議禁止小林入境。三月二日下午,內政部召開跨部會、學者專家專案會議, 審查「台灣論」作者小林善紀預定三月八日申請來台乙案,警政署確定將小 林善紀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並指示境管單位禁止小林入境。
警署先斬後奏,恐違國際人權
警政署外事組張琪表示,由於當事人所發表言論與主張,已經對我國家 尊嚴與主權宣示有所影響,所以警政署已於上週(竟在小組開會之前)行文入 出境單位,將小林善紀列為不受歡迎、管制入境之資料名單,顯示警政署官 員在內政部做成正式決定前,早已存在禁止其入境之成見。
警政署援引「出入國及移民法」第十七條第十三款之規定,係指「有危 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者」,得禁止其入國,固 然根據國際法之「入國原則」,國家並無必然准許外國人入境之義務,惟亦 未有民主國家敢隨便建立不合理拒絕外國人入境之慣例。
因此,基於國家利益之考量,政府雖有權利拒絕作奸犯科、暴力傾向及 危害國家安全之外國人士入境,但絕不表示政府得予擴張解釋,逕將一個前 來台灣尋找寫作材料,依據台灣人口述觀感,形諸於書籍之作家,一併拒絕 其入境,因為這種作法不但無法獲得國人認同,更是違反國際人權規則,自 絕於國際社會的愚蠢行為。
過去舊政府時代被政府限制入境的外國人士,頗多對台灣相當友善、在 國際上大聲疾呼支持台灣的正義之士,因受政府禁止入境,形成國際笑柄; 不過,彼等已於李蕭體制下先後解除禁令。
舊官僚扯後腿,解釋不倫不類
當前我國亟須仰賴民間力量拓展外交關係,新政府怎可故態復萌,無視 出版、著述之自由及表現自由之公認人權,將因著作「台灣論」之小林善紀 禁止入境?這次警政署以「出入國及移民法」第十七條第十三款之規定作為 禁止小林入境之理由,不僅曲解法律之意圖極為明顯,其解釋更是不倫不類 ;尤其警政署竟以一本著作禁止作者入境,更嚴重暴露出舊官僚蓄意將新政 府塑造成反人權的負面形象,這不僅是對民進黨政府和民進黨支持者的羞辱 ,更將對台灣的國際形象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如果新政府不察,一再放任 舊體制留下的封建官僚聯手侵害國際人權,勢將讓陳總統建立的人權政府形 象嚴重受創,甚至在國際上淪為和伊朗追殺「魔鬼詩篇」作者魯西迪一樣可 笑,新政府焉能不猛然警醒?
「台灣論」僅是漫畫書,並非嚴謹的學術論著,其內容即使不合部份人 之胃口,也只是史觀見解上的差異,是非功過留待讀者公評即可,根本不可 能符合「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任何一項要件 。如果警政署可以任意曲解法律至此,則坊間隨處可見歌頌大中華軍國主義 、蔑視台灣存在事實的中國人士著作,其對台灣社會民心之負面影響,絕對 遠大於「台灣論」之衝擊,然而為何遲遲不見警政署將作者列為「不受歡迎 人物」?
辛旗恐嚇台灣,警署視而不見
尤有甚者,去年四月,中國和平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辛旗更公然恐嚇台 灣人民,揚言要把台灣「打爛重建」,其言論顯然完全符合「危害我國利益 、公共安全」之要件,入出境管理局為何不把辛旗列為禁止入境的恐怖份子 ?即使中國人士不適用「出入國及移民法」,但「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 區許可辦法」第十七條亦有規定,政府為何不依法禁止其黨政人士來台?莫 非所有國家安全單位和警政署都有親中媚共情結,才會對此視而不見。
書中受訪人物,是否連帶否定
尤有甚者,小林係依據訪談方式撰寫「台灣論」一書,其訪談對象包括 前總統李登輝、現任總統陳水扁、總統府資政許文龍、國策顧問金美齡,以 及企業界人士和一般民眾,今天內政部以「台灣論」一書之內容決定禁止其 作者入境台灣,是否連帶具有否定書中所有受訪人物之用意?果如是,就顯 示警政署、外交部和社會人士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已介入在野聯盟對新政府發 起的政治鬥爭,其後果相當嚴重。我們鄭重警告行政院切莫淪為舊官僚體制 支配下的傀儡政府,並密切注意彼等破壞政府形象的惡質舉動,尤其對於外 國人的入出境問題,政府應就台灣國家利益及國際人權規則之角度通盤考量 ,而非一味屈服於部份政治人物反台灣的心態,以免在左支右絀的國際關係 上自絕生路。 (作者為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政治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