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雜誌 第 33 期 封面

祖國,你知道我的痛嗎?

小班長◎外省第二代 台灣是非常特殊的中國濃縮國,在此有中國各省的人和各省的美食,在台灣這麼久,他們也都覺得自己像台灣人。台灣也是很日本,回家脫鞋入門,向愛乾淨的日本人學了整潔的好習慣,很多受日本教育的台灣人,他們很愛日本,但也只認為自己是台灣人。 家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從中國來到台灣,當年他當兵幫中國打日本。家母受日本教育,兩個舅舅當日本兵,為日本打中國發揚帝國精神,現在舅舅的靈位在靖國神社。 維也納音樂之都屬奧地利,有誰不知道她以前和德國的關係;美國是民主大國,有誰不知道她以前與英國的關係。華盛頓總統若沒對祖國──英國「打勝戰」,英國若沒有泱泱祖國風範,天天對美國瞄準飛彈,現在的世界一定又會多一個「中國與台灣」,美國也不會與英國如此親密。現在的美國人有多少人想到英國尋根,英國與美國的關係又有多少人羨慕,她們處處為人民提升生活品質努力,時時為百姓的未來造福,而我們的祖國──中國,你為我們台灣做了甚麼? 有人告訴我,台灣一定是小太太命,注定要被統治,如果我們公投「選祖國」,美國一定贏,說不定日本也會出線,至於真正的祖國──中國,卻沒有一個台灣人願意回到如此父母的家,因為她處處斷我們的朋友,時時擋我們的生路,不准交朋友,也不准別人「理」我們。 祖國!我無法愛你,你知道我的痛嗎?

閃靈樂團的祖國──台灣

王正中◎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前會長,五一一台灣正名運動聯盟策劃部部長 「……將此獎獻給提供源源不絕創作靈感的泉源,祖國──台灣」,這是8月2日金曲獎最佳團體獎得獎者──「閃靈」,在得獎時最末一段的得獎感言,尤其是在這樣的一個場合,一場被充滿認同「祖國──中國」所組成的主、協辦單位構築的商業盛宴中,這一群年輕人的肺腑之言,格外令人感動。看見他們對於「祖國──台灣」的堅持,以及「母親──台灣」的感謝,除了欣喜後繼有人之外,我也期待他們的得獎,能影響傳統台獨基本教義派的前輩和朋友們,開始嘗試用非傳統的運動觀念和全方位的態度,來接觸用非傳統行動的新「台灣國民」,和他們對話,提供援助,建立新平台,創造新視野,讓「台灣國」行動,能真正落實到所有「台灣國民」的生活中,在音樂裡、大賣場裡、火車廂裡、醫院裡、球場裡、電影院裡、百貨公司裡、在山間、在田園、在沙灘、在你、我的心裡。 開始這樣的想法和對話機會,源自於三年前,在陳水扁當選總統,許多優秀的年輕人加入執政團隊之後,社運界中的青年人口,在瞬間極度萎縮,這才令人驚覺,原來社運界裡的青年來源相當狹隘(其實這才是常態)。也就在此時,結合許多社運團體的民間組織──「台灣全國站起來」運動聯盟,現任執行長魏瑞明於一個偶然的機會裡,邀請了「閃靈」的團長,也是全國搖滾聯盟的總監Freddy,共同舉辦「SAY YES TO TAIWAN 」演唱會,嘗試提供不同的年齡層,前輩與年輕人之間對話的新平台,我身為聯盟成員的一份子,也開始了一連串和Freddy的接觸。雖然我也曾有著和他一樣玩樂團、留長髮的相似背景,但是我們每次的談話內容,卻總是圍繞在如何提升年輕人對於這塊土地的歷史脈絡和國家認同有更清楚的認知。在聆聽的過程中,我感受到這位年輕人(其實我才大他十歲)的理想與熱忱,更聽到了他正面臨的挫折與無奈。在一次談話的最後,我僅淡淡地對他說:「我們的前輩已經完成了他們那一代所應當完成的任務,而我們這一代也應該完成我們這一代必須完成的任務,上一代的年輕人奠定了台灣民主發展的基石,這一代的年輕人則必須完成建立『台灣國』的歷史工程。」在我說完後準備離開之際,我看他默默地思索著這個說法的背後,所必須承擔的壓力與責任,而這個為了實踐理想所面臨的難題和箇中滋味,實也造就了Freddy的英雄形象和歷史宿命了。 就台灣的非主流樂團發展史而言,Freddy和他們這群工作夥伴,是真正在台灣非主流樂團蓬勃發展過程中最重要的推手,這一群人也建立了搖滾音樂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無論是這十年來,每年四月在墾丁的「春天吶喊」,已經成為全國上百個學生樂團和音樂人的朝聖大會;以及成立「全國搖滾聯盟」,讓這群地下樂團的表演和發展,正式地組織化和商業化;連續舉辦了七年(由於債台高築,明年即將停辦),遍及全國北、中、南、東的「野台開唱」,再次提供超過一百六十個學生樂團的表演機會,其影響所及也間接催生福隆的「海洋獨立音樂大賞」;與準備邁入第五屆的「紀念二二八反中國併吞和平搖滾演唱會」等等,這還不包括「閃靈」,這支台灣在全世界最知名的音樂團體,受邀表演行程從歐洲、東南亞、日本、北美洲等數十個場次及地區,都有他們代表台灣的足跡,而他們一路走來地落實在地精神,和涵養台灣元素,就算碰到負債累累,咬牙硬撐的時候,也從未有任何退縮,我永遠記得Freddy在第一屆「世界台灣人大會」記者會裡生動的一席話:「滿清時代的孫中山,因為對大清政權的不滿,所以推翻滿清建立中華民國,現在我們也不滿意中華民國,所以採用與孫中山相同的精神,要建立台灣國。」這是值得我們深深地為「祖國──台灣」孕育出這樣的年輕人,同感驕傲與慶幸,也應該會因為有更年輕一代的競相投入,讓「台灣國家」的建構過程裡,覺得踏實與收穫。 正當「祖國──台灣」已經從一群年輕人,在一個國家級的音樂盛宴中被大聲高喊出來的那一刻,其實也象徵著「祖國──台灣」出征的號角,開始全方位響起了,「台灣國民」的心中,也應該開始就戰鬥位置準備出發,這是屬於全體台灣國民的「新國家」行動,我們的共同母親──台灣準備好了,「閃靈」準備好了,希望你、我,及所有的台灣人也都準備好了,讓「祖國──台灣」揮揮衣袖,將「中華民國」撢進和他同父同母的中國,而讓「母親──台灣」源源不絕,似泉源般的乳汁及養分,真正供養給攜手為這塊土地打拚,矢志將台灣推進世界先進國家之林,新台灣人的靈魂之中。

國際刑事法院適用『羅馬規約』觀點論戰爭罪

李勝雄◎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秘書長 一、『羅馬規約』與國際刑事法院之沿革: 1998年7月17日聯合國通過『羅馬規約』(即『國際刑事法院規約』),明文規定經60個國家簽署及批准後,即可在荷蘭海牙正式成立「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以下簡稱ICC),至2002年4月11日已有66個國家批准,乃於同年7月1日設立,目前已有139國成員。我國國內由民間人權團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國人權協會、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終止童妓基金會、台灣文化學院、淨化社會文教基金會、蕭美琴立委辦公室等於同日成立推動台灣加入「國際刑事法院」聯盟,筆者被推選為召集人。外交部奉 總統及行政院長指示,已召開二次會議討論依立法程序由立法院批准『羅馬規約』,並存證於聯合國,使台灣成為國際刑事法院之締約國。 二、『羅馬規約』主要內容: (一)管轄之犯罪行為:依『羅馬規約』第五條規定,ICC對滅絕種族罪人、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等四種侵害人權最嚴重的犯罪,對個人有管轄權。其犯罪要件除規定在第六、七、八條外,在解釋及適用時必須由締約國大會成員三分之二通過,以防止擅斷及偏頗。 (二)管轄權之時效及範圍:不溯及既往,ICC僅對規約生效後實施之犯罪人有管轄權,對於規約生效後成為締約國的國家,於該國生效後實施之犯罪始有管轄權。非締約國如願接受ICC的管轄權,可向ICC書記官長提交聲明。ICC管轄之犯罪並無任何時效,即不受追訴及行刑權之時效之限制,但對實施犯罪未滿十八歲的人,ICC沒有管轄權。 (三)適用法律:以規約規定的犯罪要件及程序和證據規則為基本適用法律,亦可視情況、適用條約及國際法之原則和規則,包括『武裝衝突國際法規』確定的原則。甚至在無法適用以上法律時,亦可採用世界各法系之國內法,但不得違反『羅馬規約』、『國際法』及國際承認之規範和標準,在適用法律時應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原則。 (四)適用刑罰:ICC不得判死刑,有期徒刑最高為三十年,無期徒刑以極嚴重之犯罪及個人狀況證明有必要的情形為限,亦得處罰金及沒收犯罪所得之收益及資產。 (五)施行細則:『羅馬規約』另訂有程序和證據規則,附屬於規約之下,包括法院的組織及行政管理規定,檢察官、辯護律師之任用及資格、法院之運作、迴避規定、罰金標準、上訴、改判,均有規定在內。 三、『羅馬規約』對戰爭罪之構成要件的規定: 『羅馬規約』第八條戰爭罪規定,可謂相當詳盡,為免掛一漏萬照抄如下: (一)本法院對戰爭罪具有管轄權,特別是對於作為一項計畫或政策的一部分所實施的行為,或作為在大規模實施這些犯罪中所實施的行為。 (二)為了本規約的目的,「戰爭罪」是指: 1. 嚴重破壞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公約』的行為,即對有關的『日內瓦公約』規定保護的人或財產實施下列任何一種行為: (1)故意殺害; (2)酷刑或不人道待遇,包括生物學實驗; (3)故意使身體或健康遭受重大痛苦或嚴重傷害; (4)無軍事上的必要,非法和咨意地廣泛破壞和侵佔財產; (5)強迫戰俘或其他被保護人在敵國部隊中服役; (6)故意剝奪戰俘或其他被保護人應享的公允及合法審判的權利; (7)非法驅逐出境或遷移或非法禁閉; (8)劫持人質。 2. 嚴重違反『國際法』既定範圍內適用於國際武裝衝突的法規和慣例的其他行為,即下列任何一種行為: (1)故意指令攻擊平民人口本身或未直接參加敵對行動的個別平民; (2)故意指令攻擊民用物體,即非軍事目標的物體; (3)故意指令攻擊依照『聯合國憲章』執行的人道主義援助或維持和平行動的所涉人員、設施、物資、單位或車輛,如果這些人員和物體有權得到『武裝衝突國際法規』給予平民和民用物體的保護; (4)故意發動攻擊,明知這種攻擊將附帶造成平民傷亡或破壞民用物體或致使自然環境遭受廣泛、長期和嚴重的破壞,其程度與預期得到的具體和直接的整體軍事利益相比顯然是過分的; (5)以任何手段攻擊或轟擊非軍事目標的不設防城鎮、村莊、住所或建築物; (6)殺、傷已經放下武器或喪失自衛能力並已無條件投降的戰鬥員; (7)不當使用休戰旗、敵方或聯合國旗幟或軍事標誌和制服,以及『日內瓦公約』所訂特殊標誌,致使人員死亡或重傷; (8)佔領國將部分本國平民人口間接或直接遷移到其佔領的領土,或將被佔領領土的全部或部分人口驅逐或遷移到被佔領領土內或外的地方; (9)故意指令攻擊專用於宗教、教育、藝術、科學或慈善事業的建築物、歷史紀念物、醫院和傷病人員收容所,除非這些地方是軍事目標; (10)致使在敵方權力下的人員肢體遭受殘傷,或對其進行任何種類的醫學或科學實驗,而這些實驗不具有醫學、牙醫學或住院治療有關人員的理由,也不是為了該人員的利益而進行的,並且導致這些人員死亡或嚴重危及其健康; (11)以背信棄義的方式殺、傷屬於敵國或敵軍的人員; (12)宣告決不納降; (13)摧毀或沒收敵方財產,除非是基於戰爭的必要; (14)宣佈取消、停止敵方國民的權利和訴訟權,或在法院不予執行; (15)強迫敵方國民參加反對他們本國的作戰行動,即使這些人在戰爭開始前,已為該交戰國服役; (16)搶劫即使是突擊攻下的城鎮或地方; (17)使用毒物或有毒武器; (18)使用窒息性、有毒或其他氣體,以及所有類似的液體、物質或器件; (19)使用在人體內易於膨脹或變扁的子彈,如外殼堅硬而不完全包裹彈芯或外殼經切穿的子彈; (20)違反『武裝衝突國際法規』,使用具有造成過分傷害或不必要痛苦的性質,或基本上為濫殺濫傷的武器、射彈、裝備和作戰方法,但這些武器、射彈、裝備和作戰方法應當已被全面禁止,並已依照第一百二十一條和第一百二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以一項修正案的形式列入本規約的一項附件內; (21)損害個人尊嚴,特別是侮辱性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22)強姦、性奴役、強迫賣淫、第七條第二款第6項所界定的強迫懷孕、強迫絕育或構成嚴重破壞『日內瓦公約』的任何其他形式的性暴力; (23)將平民或其他被保護人置於某些地點、地區或軍事部隊,利用其存在使該地點、地區或軍事部隊免受軍事攻擊; (24)故意指令攻擊依照『國際法』使用『日內瓦公約』所訂特殊標誌的建築物、裝備、醫療單位和運輸工具及人員; (25)故意以斷絕平民糧食作為戰爭方法,使平民無法取得其生存所必需的物品,包括故意阻礙根據『日內瓦公約』規定提供救濟物品; (26)徵募不滿十五歲的兒童加入國家武裝部隊,或利用他們積極參與敵對行動。 3. 在非國際性武裝衝突中,嚴重違反1949年8月12日四項『日內瓦公約』共同第三條的行為,即對不實際參加敵對行動的人,包括已經放下武器的武裝部隊人員,及因病、傷、拘留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失去戰鬥力的人員,實施下列任何一種行為: […]

語言政策及語言政治──論文集及語言評論集出版後記

李勤岸◎哈佛大學東亞語言文明系台灣語言教授 我 ti 四十歲 ê 時才開始產生語言意識,開始有文化覺醒。我決志 beh 將後半世人奉獻 ti 台灣人 ê 語言復興運動。台灣人 ê 語言運動最大 ê 困境是 ti 有語言學專業訓練 ê 人 siu° 過少。因為專業素養無夠,致使參與運動 ê 人熱心有 chhun,運動 ê 方向卻無真清楚,當然成就 tioh 足有限。大家相爭發明標記符號,逐個比賽個人 ê cheng-chông,一仙比一仙 khah gâu,可惜整個運動無真大 ê 進展。台灣語文運動上大 ê 問題可能 m 是無 gâu-人,顛倒可能是 gâu-人 siu° 濟。Ti 這個認識之下,我感覺我需要有謙卑 ê 心,ùi 充實上基礎 ê 語言學知識開始。我真清楚台灣語文運動是一個長期 ê 運動,我就決志 beh 攻讀語言學博士,用 che 做我參與台灣語文運動 […]

突破大學排名迷思

陳金田◎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學生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黃宏斌於7月2日宣稱,我國大學學費佔平均國民所得的比例或是國民負擔的賦稅比例,與美、日、韓相比較之下仍低於它們。但試問教育部,其所給予國內公、私立大學學生的學費補助比例,是否與公、私立大學學生家庭國民所得或國民負擔賦稅的比例成反比呢?吾人認為此一答案是否定的。 台灣大學院校的社會聲望排名是與歐美國家大學院校的一般情形恰恰相反,也就是國立大學比私立大學更受升學學子的青睞。學子與一般社會大眾也都普遍認為大學比技術職業學校(如四年制技術學院、二年制技術專科學校)更容易找到一份好工作,於是更一窩蜂地擠向大學,但卻深不知自身的興趣何在,更不知自身是否有心要從事學術方面的研究。 教育部對於國、私立大學學費的補助比例結果,不但鞏固了社會對於公、私立大學以及普通大學和技職大學排名的刻板印象,還使得貧富差距的社會不平等現象更加地嚴重惡化。一般家庭負擔小孩的就學費用,可說是一大筆開銷,而若同時有兩個小孩念私立大學,則負擔會更加地沈重,但對富裕家庭而言,這卻可能是不痛不癢的。除此之外,我國所得稅制設計上的問題,使得受薪階級負擔了國家最主要的所得稅收來源,這便容易造成「窮者益窮、富者益富」的現象,讓家境貧寒的學子升學之路更加崎嶇難行,窮人家小孩只有努力擠向國立大學的窄門,不僅可以節省學費,還能晉身到擁有一流師資、一流設備及良好學習環境的大學殿堂,甚且,民間企業對於台大、清大、成大……等等國立大學畢業的學生,無不另眼相看,它們的文憑就等同於是一張「工作保證」。但是全然如此嗎?吾人認為此一情形是大眾長久的迷思,全然無意識到所有的文憑都只是學習經歷的證明罷了!它可不等於往後工作能力和歷練的證明! 綜觀全球的競爭局勢,今後還會像以前一樣「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嗎?吾人認為多元社會的多元發展應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能力高」才對。也就是自身能多方面地充實以後在職場上的競爭能力,如溝通協調、英語會話、電腦應用、處理解決事情及專業知識等等的能力養成,才可使自己在充滿競爭的局勢裡處於不敗之地,而大學只是給有這種需求的學子一個培養、訓練的環境而已。回過頭觀看我國傲視全球的經濟發展奇蹟,在同樣對美國依賴發展的格局下,之所以能脫穎而出,完全是因為擁有優秀的人才,而在其間充分發揮了智慧、勇氣與創造力的緣故。但此一人才優勢,卻出現了危機的徵兆,即是大部分的學子與社會大眾都誤以為文憑就代表一切,卻不知多變的時代早已來臨,當競爭的對手來自全球各地,文憑的份量,只有靠競爭實力的培養及訓練才可充分展現。 因此統籌我國全國教育事務的最高機關--教育部,應將全國教育資源公平、公正地分配到各個教育單位,而且要避免造成教育資源的浪費與城鄉差距的擴大,國、私立大學院校的學費補助比例應逐年使其趨於平衡,以縮小公、私立大學學費的差額。對於研究成果出類拔萃的大學院校,應給予研究獎助,以促成良性的互動競爭,而為避免教育重覆投資的浪費,更要促使鄰近的大學多方進行資源的整合。對於技職教育也應有一套特別的規範、管理、評量辦法,此因技職教育的目標與普通大學不同,必須重新認清技職教育的性質,並與普通大學有所區隔,才能期待技職教育能真正為國家培養出卓越的技職人才,方可加強國家整體競爭力,而使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得以攀登另一個高峰。 我們應該要導正一般社會大眾對文憑的迷思,要以正確的態度來看待它,而不再誤以為一流大學文憑,就是自身以後與他人在職場上競爭的靈丹妙藥。導正的方式,除了我們期待國家能縮短公、私立大學教育資源和學生家庭教育負擔上的差距外,恐怕私立大學學生的訓練本身還要更加努力,才能突破就業市場和社會的偏見。

升八年級這一屆「白老鼠的實驗報告」在那裡?

◎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 打從去年九月進國中(七年級)的這一群孩子入學以來,大家都說他們是九年一貫教改下的白老鼠,稱他們為白老鼠,不是家長太謙虛,就是我們完全未意識到對這一群特有生命個體的重視。白老鼠要多少有多少,死了再養就有。憑心而論,他們應該是此一實驗下的活體解剖,而我們家也貢獻了一尊。 近來大家對過去十年來教改的成敗,大肆批判、交相指責、爭功諉過,如果這些爭論比起過去,只是累積更多可以批判的人與事,這一場實驗要往更健全的下一步邁進,恐怕是不容易的。當我們瞭解到供作實驗對象的稀有性及獨特性,實驗成敗的嚴重性,我們理該知道如何以嚴肅、謹慎、負責的態度進行這一場實驗。 回顧數年前,不論任何參與教改的個人及團體,想必都是以無比期盼、歡喜的心情,迎接九年一貫所揭櫫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國民」理想與誘人之教育目標。同時,想必也是在普遍的共識下,凝聚出當前所見的其他各種的改革項目與措施。 雖然任何一項公共政策的成敗,不是短期內可以完全見出成效,尤其是教育這種百年樹人的大計。然而,當初為了達成此一理想的教育目標,勢必也都研擬了一些足以反應每一項目執行後的成效衡量指標。當我再三翻閱九年一貫課程宣導手冊及其他的教改相關資料時,我相信這些應當都不是作文比賽下的產物,果是如此,現在只要大家再逐一檢視,當初列示在理念、目標與實施要點下每個項目的執行成效,我們應當有能力歸納出調整的方向與幅度。 與這一批接受實驗個體較相關的改革項目,以建構式數學教學而言,衡量建構式數學的學習成效指標,應該不止「計算能力」一項,然而,何以我們卻一再強調這一批孩子的「計算能力」變差了,變差了應該是預料中之事,因為,這一種教學方式原本就不強調計算能力,可是我們卻一再用傳統唯一的衡量指標,來檢定、論斷孩子的學習成效,其他的指標,比如解題方式的多元、分析能力的提升,我們知道這一批孩子在這些方面的表現嗎? 課程任教者或是教育主事者都告訴我們,其他指標之成效不是短期內可見的,因此,短期內大家明顯看到的是孩子們所失去的,而孩子、任教者與普遍大眾卻完全無法感受、鼓勵與欣賞這種學習方式下的優點。在家長焦慮、任教者無奈、搖頭、嘆息與學生沮喪的多重壓迫下,補習班擅長機械式操作演練的強力密集訓練,無疑是在最短時間內,可以讓孩子重拾最受矚目與關注的「計算能力」之最佳選擇。 然而,這種教學方式的優點,真的沒有可以衡量短期學習成效的指標嗎?我們用心去觀察、紀錄、衡量與分析過嗎?我們是否可以請每一位任課老師,在檢測學生的學習成效時,認真思索每一道題目所要衡量的指標重點與面向,每一所學校定期匯總全校學生在各指標的表現,再由各縣市教育教育主管機關彙整縣市的整體表現。 接著談到教科書一綱多本方面,在空泛且帶有無限想像空間的一綱原則下,任課者與孩子們看到的是多本的具體事實。如果我們仍要保留享有多本的多樣選擇時,請縣市教育主管機關,廣邀縣市內各領域所有版本的任課者,共同研擬切磋,為每一個領域建立題庫,同時要為每一道題目具體陳述是為了達成那一綱的學習目標,且每一版本的什麼內容是那一綱的具體陳現。如此,就不須在寒暑假或是更換版本時,給予補充銜接教材,因為每次的給予絕對不是讓孩子學得更多,純然只是加添他們的緊張,更凸顯一綱的虛幻與多本的不相容。 在無法改變考試領導教學的事實前提下,透過題庫不僅讓孩子們瞭解他們所採用版本的內容,可以用來解決哪一些問題,需要用什麼能力來理解哪一些知識,更重要的是可以讓使用不同版本的任課者與孩子們,不必加倍背誦無法依此類推的其他版本的內容。如此,在甲本所學到的apple單字,無法類推至其他使用乙本的人所學到的orange單字,或者在甲本學到的美國人、事、地、物,無法類推至乙本所涵蓋的日本之人、事、地、物時,將不再令任課者與孩子們倍感壓力、困擾與茫然,因為大家都學習到了同一綱。 我們應該要瞭解,當你認定孩子不考不念、有考才念,孩子們就會在老師們天天不斷大小考的測試過程中,學到被動的制約反應。更令人擔憂的是,如此真的會養成沒有考試就沒有學習的動機與誘因。紙筆考試是測試學習效果的方式之一,但非必要,如要施行,請認真的研擬每一道考題,讓孩子們透過考題進行另類的學習。 當然,這一套題庫不僅是各校平時定期考核的題目來源,更可以作為未來基本學力測驗題型之參考。因為所有的改變,這些孩子終究要面臨考試篩選入學的途徑,不論稱為基本學力測驗或是超級聯考,對孩子而言,萬變不離其宗,就是入學考試。除此之外,我們更應思考,多元入學是為同一類型的孩子廣開多樣的入學途徑,還是能為不同類型的孩子開啟多樣的就學管道? 我們瞭解教育改革的各種制度性變革,最需要家長、老師、學校與社會逐漸淡化對文憑主義的重視。然而,當家長有這種認識、理解與信念,但孩子每天所面對的第一線老師甚至是學校,仍是傳統的價值觀取向時,我們該如何教導一位十三、四歲的孩子,在這兩種價值觀之間取得一個平衡?做為提供一尊活體解剖的家長,同時也兼具教育界一員的身份,我時時提醒自己如何不以旁觀者的身份,建議一些試驗別人孩子的辦法,或是提供一些貫徹自己的教育理念及驗證某些教育理論的措施。 為神聖的教育工作,找出最佳的途徑與走向,想必是無人反對的。而當一批批的家庭大膽、慷慨、無私的(雖然不少家長與孩子們認為是不幸、倒楣、生不逢時)提供了一個個生龍活虎的實驗個體,供我們的教育大業往更健康的方向邁進之時,我們深切的期盼,請學校或是任何教育單位具體確切地告訴我們,過去一年來,我們這一場大型實驗的成果報告在那裡?

政府應趁SARS後改造台灣的醫療體系

謝卿宏◎台北市立婦幼綜合醫院婦產科醫師 7月5日「世界衛生組織 (WHO)」正式宣布將台灣自SARS的病例集中區觀察名單除名,台灣於是宣告迎接「後SARS時期」,媒體都紛紛報導SARS後,醫療體系該何去何從,我們也樂見台大、馬偕等醫學中心院長自省大醫院不應再拼門診量,醫學中心不要再開夜診,要留更多時間給醫師去從事教學、研究與寫論文。 其實,台灣的醫學中心的功能已因全民健保而被嚴重扭曲了,醫學中心本應肩負教學、研究、診治重症與急症的責任,更是提昇台灣醫療水準與醫療品質的重鎮;但是,令有識之士扼腕與感到可惜的是,我們醫學中心的醫師都努力在拼業績賺錢,不僅平時有門診,還有夜診、早安門診、黃昏門診,更有週末門診與假日門診,而且給付不分科別、難易一律論量計酬,故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在這種環境下,醫師在日常中還會有多少精力來進修或提昇自己的本職學能。 雖然,已有醫學中心發出反思的聲音,但我們也知道,仍然有醫學中心早在7月1日就迫不及待地開始看夜診,畢竟「病人就是財神爺」的誘惑絕對不是「自制」、「恐懼」或「道德勸說」就可以克服的,否則我們的醫學中心又怎會淪落至此呢?而且人多是健忘的,幾個月後民眾仍然會恢復以前的就醫習慣,想來,政府還是要負最大的責任!其實,「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大有為政府應該趁此次民眾因SARS而意識到「醫院是個充滿危險的地方」,並且仍然記憶猶新時,負起整頓、改革台灣醫療制度的責任,尤其是健保局更要善用這個在SARS時期「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隱然成形的絕佳機會重新審視錯誤的給付,配合現正在修訂的健保給付相對點數修正工作,作一更周延的企劃,不要讓健保政策永遠在財團醫院的壓力與陰影下,一直跌跌撞撞地嘗試錯誤與修正,更不要再炒短線了,也不要用搞選舉的態度來辦健保,否則,這筆健保爛帳永遠沒完沒了! 所以,在後SARS時期,我們對醫療的改革有些期待。(一)醫學中心是台灣醫療體系中最重要的一環,但是醫學中心要像醫學中心,不要再像菜市場,甚至是更不要再做一般醫院診所都可以做的事。所以,像那些壓榨醫師勞力、討好病人的夜間門診、黃昏門診與早安門診都要停止,政府有責任來強制、輔導各醫學中心,幫助他們能夠做醫療服務的轉型,否則,台灣絕對無法從SARS的教訓,來反省、促進醫療體系的改造,更不用說要強化我們對傳染性疾病的防治,甚至是因應新疾病的挑戰。(二)要落實全民健保法中的「轉診制度」,才能杜絕民眾逛醫院的習慣,更可確保「SARS時期」好不容易隱然建立成形的「分級醫療」與「轉診」能進一步實現,如此不僅可以減少醫療資源浪費,也可讓醫學中心有更充分的餘力來做重症與急症的診治與研究,以便隨時應付突發的疫情,故政府應做長期的規劃,來鼓勵醫師本職學能的升級與進修;此外,健保給付要重視專業智慧,應學習先進國家提高次專科的給付額度,否則,簡單而且可以大量創造健保給付者必成趨勢,長久下去,必對台灣的醫療品質與水準造成嚴重傷害。(三)杜絕醫療的商業化與財團化,我們不希望看到醫學中心競購昂貴檢查儀器來蠶食健保資源,對於教學醫院的醫療給付不應一昧論量、論病例計酬,更應限制門診給付所佔總額的百分比;相對地,反而應依據各大醫院對政府重大政策的配合度、急重症治療所占比例、醫學研究成果、醫學次專科的發展與醫療品質的提昇等所做的努力,來決定大部分的給付多寡,否則,我們絕對不容易看到醫學中心自發的醫療改革。(四)重造台灣的公衛醫療體系,我們極需年輕的醫師與專家投入公共衛生與傳染病的領域,以便應付日後更多、更新的高危險傳染病。政府的責任不該侷限於培養派任衛生所或群體醫療中心的公衛醫師,也要讓衛生所跳脫傳統打預防針、僅做些不痛不癢的衛教宣傳或跟基層醫療診所競爭業務之行為模式,讓各地衛生所積極投入建立鄉鎮區內住民的健康資訊,才是全民之福。 醫療體系的改造,最終還是要以保障病人之權益為目的,過度的醫療與過度的商業化,到頭來受害的還是患者,這絕對不是大家樂見的!

為台灣民主化的革命情懷 在中國民主化中找尋出口

曾建元◎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暨經營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台灣在民主化的過程中,花了很多力氣去解構過去國民黨對於諸如美麗島等歷史事件的詮釋觀點,特別是對抗黨化教育的意識型態控制,但不要忘了,從比較寬鬆的角度來看,台灣的民主化,也可以定位為中國近代民主化的一個進程。過去的黨化教育便用了很長的篇幅去建構國民黨黨治下台灣民主憲政制度的意義,而將其描述為近代中國追求民主化的一個成就。其實以前國民黨的戒嚴統治哪算什麼民主憲政,當然更因為後來統獨對立的關係,這樣的a論述,便消失在當代。不過我覺得今天我們在二十一世紀台灣的民主化已經達到一定成就的時候,真正能夠屏障台灣民主化現有成就的方式,並不是在台灣海峽上建一座萬里長城,抵禦野蠻外敵。因為這種有形的建築,它的防禦功效是有限的,最重要且最有效的,乃是怎麼樣去喚起兩岸人民他們共同的情感,或是面對同樣的歷史經驗時,怎麼樣去尋求一個互相的同情、支持和幫助,我們該從這個角度去為台灣民主化之後,那些需要尋找出口的革命情懷尋找一個出口,我認為這個出口,應該是在中國民主化上面。 怎麼樣能夠讓中國大陸人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我們支援中國民主運動或宣揚民主價值的時候,不要感覺到我們是在跟它搞對抗或是在延續過去冷戰的思維,既然我們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是中國共產黨他們意識型態的基調,統一台灣是他們無從選擇的一個義務,就應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嘗試提出一個看法,就是把台灣民主化的意義重新整合在我們過去的國家意識型態論述當中,也就是把台灣民主化認為是近代中國民主化、現代化歷程的一個延續。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政,也是十九世紀以來中國或是亞洲民主化與現代化的價值選擇下長期演變的結果。在1945年台灣光復的初期,也有非常多台灣的知識青年,去迎接與擁抱中國的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的革命,他們認為這是兩岸人民攜手共創中國新世紀的重要時刻,後因某些歷史因素,這樣的關係在『馬關條約』以後被割斷。所以我覺得應該要設身處地的從他們的角度、從他們希望中華民族再站起來的心態上,尋求一個可以對話的空間,因此就這點而言,我認為三民主義裡面提到的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主主義)、民生主義(社會主義),這三個革命畢其功於一役的觀念,可以解釋中國大陸社會主義現代化慘痛的經驗,讓中國大陸人民知道,共產黨所犯的錯誤就是過去國民黨所犯的錯誤,我們台灣人民有對抗國民黨的經驗,我們可以把這樣的經驗跟他們做交換。 第一點是怎麼在兩岸人民共同的意識與經驗上面,去尋求一個連結,我認為孫中山的三民主義論述,或許可以扮演一定的功能。 第二點,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在國力開始強盛,造成其國內民族主義情緒的過度擴張。他們有很多人把美國人看做是潛在的敵人,是影響中國未來站起來的一個潛在敵人,台灣就常常被他們認為是美國的附庸,或是帝國主義的馬前卒。台灣夾處在中美兩強的環境下,想要尋求自主的話,並不是讓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方感受到我們對美國的一面倒,然後一昧地希望尋求藉由美國的保護傘,來維持台灣的民主。我覺得這樣的作法是不對的,而且會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對美國的民族主義反彈情緒更加擴張,因此我認為,既然我們正在提倡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就應該把『國際人權公約』裡面所提到的普世價值,不斷地拿來檢視我們自己,同時也檢視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有我們站在一個對普世價值、對人道主義的普遍關懷的相同高度上,才能使台灣置身於中美對抗的格局下,成為對中國輸入世界普遍價值的重要基地。所以我們政府在人權和民主的論述上,若是帶有過多對抗性的、或者是聯美制中的戰略性權謀思考,這會使得我們的這種善意,被大打折扣,而且我們常常會在很多問題上讓他人感到雙重標準與是非不分,因此當我們在設計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時候,我們必須堅定主張人權、民主、自由普世價值的信念,而且能虛心地去檢視自己,和不迴避對於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人權狀況的關懷,這樣我們才有資格對中國民主化做發言。 第三點,我們要談到什麼是「民主」的概念。很多人質疑台灣實施的「選舉的民主」,事實上並不是很成功,因為有許多基本民主價值,比如說,對人性尊嚴、對人格的尊重和對等、平等對待等等,未能切確落實到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民主的概念不應該只狹義地放在選舉的民主中,我們應該強化民主概念中「自由化」的觀念,在推動中國大陸從共產主義政權轉向民主時,應該將「民主化」和「自由化」這兩個概念進行深入的論述。台灣的民主並非一蹴可及,我們之前經歷了自由化的階段,當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得到一定的解放,才有辦法去凝聚足夠的社會力,形成政治反對的能量,來逼迫當時的執政國民黨開放其政權,進行國會全面改選或憲政改革,因此在推動中國民主化的時候,「自由化」的概念很重要,也就是說,不要讓中國一下子就把民主認為是狹義的選舉式民主,因為舉行選舉式民主有很多要件,如:獨立的媒體和反對黨,中華人民共和國尚缺乏這些充要條件,所以要一步到位,目前仍有困難,可是我們必須要堅持,人格的自主、人性尊嚴、對於言論自由、思想自由這些基本人權的尊重,不管在怎麼樣的社會之下,都是作為一個人的前提和條件。我們支援中國民主化,並不是推翻,當然能夠推翻共產黨最好,但是我們的目標不是在對抗中國的政權,而是希望它的政權成員和人民都能夠享有作為一個人的基本權利,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把支援中國民主化的概念層次做進一步地提升,這就要從社會主義者喜歡說的人道主義、人本主義、對弱勢者或是對被壓迫團體的關懷著手。 這邊衍生出兩個小問題,第一個是雖然西方式的民主、選舉式的民主或是程序性的民主,就是依人民的自由選舉來決定政權的歸屬,這樣的概念也許在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共產黨領導等四大堅持的帽子下還無法完成,可是我們可以幫助他們思考,在多黨合作下,這些花瓶政黨怎麼樣去強化監督共產黨政權的功能;或者是思考中國現有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下簡稱人代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還有在各級國家組織中相應的議政機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怎麼樣去強化監督共產黨政權的功能。我們應該設法將台灣的立法院、過去的國民大會、台灣省議會、各縣市議會的種種問政經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級人民代表甚至政協委員建立交流管道,這是目前可以去嘗試的。我們常看到台灣的立法委員到北京,一定去拜訪國台辦或是其他涉台事務官員,但是對於對等機構人代會都毫不關心。我這個暑假去愛沙尼亞,愛沙尼亞的革命,也是從他們的人代會廢除了共產黨專政的憲法條文之後,才轉型成為三權分立的民主國家,愛沙尼亞民主憲法革命的發動機,就是在共產體制下的人代會,所以,怎麼樣在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政體制下尋找一個切入點,是可以思考的策略。這方面我看到一些大陸學者的文章和論述,事實上並沒有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的鎮壓,比如說曹思源就講三權分立,甚至要求共產黨改名。我們至少找到一點,是我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民主理念的宣傳和運動時,可以去思考的方向,也就是怎麼樣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憲法條文當中,找出讓他們無法自圓其說的矛盾或漏洞來,幫助中國的人民要求其政府遵守自訂的憲法。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由一個黨治的國家變成法治的國家,這也是他們憲法最近修正,主張「依法治國」之後,他們國家所追求的目標,而這點是我們可以去幫助他們人民完成的。 另外一點,是為什麼台灣有那麼多台商在中國經營企業、工廠?其中有一個不正當的原因是,這些資本家不願意屢行台灣『勞動基準法』規定對勞工的保障,所以他們就找一個可以不理會台灣『勞基法』的地方去投資,雖然是在所謂的無產階級或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裡,台商還是敢把資本家控制、剝削勞工的種種惡劣手段,用於經營中國的台資企業。我們經濟部在審查對中國的投資申請時,是不是該要求台商在對待勞工的條件上,要有一個文明國家的作為,而不應該用不同的標準去對待中國的勞工。只要我們提供比較好的條件,對於中國勞工權益的保障比他們本國企業更好,就能讓他們感受到台灣民主法治和自由化的好處,這比我們喊很多口號更有實際的效用。工廠民主,台灣人就做不太好,我們不必太唱高調,但至少讓『勞基法』的精神或理想在台資企業中展現出來。 接下來我要談的,是我們台灣政府跟人民如何來看待中國民主運動。我們政府過去支援中國民運的經費常常是從情治單位的預算中調撥出來,情治單位為追求績效,可能會對中國民主運動做出不當的利用或干預。因此我們應該改變支援的方式,比如說,透過政府現在打算成立的台灣民主基金會,來對民運組織進行有效的支援,或是對於在中國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壓迫的人民,用民間力量的形式,提供不同程度的經濟、精神或理論上的支持。我們對待中國大陸民運的做法,應該要改變過去國民黨以情治單位為對口單位的作法,這是在政府作法方面,應該要改變的。 第二點,政府應該要積極地關心中國的人權問題。過去政府常常對中國人權問題不聞不問,我印象很深刻的,就是六四的時候,有海外華商買了一條船,叫民主女神號,打算在中國外海,對中國進行廣播以宣揚民主。那時船要開到台灣來,台灣政府竟然不准它入境,這讓我非常錯愕,也感到非常荒謬。我們不是一向強調反共意識嗎?連這樣可能會促成中國人民良性溝通的舉手之勞,我們政府都不敢做,實在是太有愧於我們置身於民主國家的立場。所以我們政府要積極地去關懷中國的人權狀況,必要時對民運提供聲援和政治庇護。事實上我們可以和美國進行合作,像我們看到很多中國民運的組織,可以在美國進行種種發展,可是我們政府對中國民主運動還是抱持著敬而遠之的戒慎恐懼態度,使中國民運組織沒有辦法以台灣為基地對中國進行運動。我們台灣政府實在是有虧欠之前台灣人這麼努力去推動民主化,實在是我們需要去檢討,且應該感到慚愧的地方。 兩岸交流機會非常多,我們可以不用具體說要去設計怎麼樣的民主化策略,其實透過多元管道的交流,就可以把我們自由的氣息感染給中國的人民,所以政府應該更加積極鼓勵兩岸之間文化、學術、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交流。現在兩岸因為一個中國的問題,使得兩個白手套機構之間的官方交流中輟,可是其他的交流則不應該受到影響,而應該想辦法去尋找一個方向,把關於一個中國的爭議,在民間交流當中予以擱置,而設法擴大民間交流當中我們和平演變的力量,我覺得唯有如此,台灣人民才可以真正建立跟中國大陸人民之間深厚的情誼,也才能夠通過我們日常生活的行為,讓他們體會到自由民主價值的可貴,也才能使之轉化成為一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下,要求做為一個真正的人的精神力量。 *本文原為2002年9月28日由民主亞洲基金會與東吳大學時事研究社假國立台灣大學新聞學研究所舉辦之「台灣年輕世代看台灣與中國民主化的關係」演講座談會上之發言紀錄。

美伊戰爭的啟示:強權與民主可以並存

許世模◎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中央委員 有些台美人主張台灣獨立的前途應寄望於中國的民主化。他們認為只有中國的民主化,才能保障台灣的安全。會有這種想法主要是基於「民主國家不會侵略他國」的假設。如果暫時拋開對中國一廂情願的感情來看現實的世界,他們會發現這個想法並不切實際,以最近的例子來說,世界的民主典範──美國,不就剛剛於近日內入侵並佔領伊拉克? 本文的主題不在於討論美國入侵伊拉克的是與非,我們要指出的是民主國家也會侵略他國的事實。美國這個民主國家建國二百多年來已出兵他國 (military intervention abroad) 兩百三十次以上,冷戰時期,更是頻繁的對外用兵。美國不僅出兵侵略、統治過中美洲國家,並遠征至非洲及亞洲。1846至1848年間的美、墨戰爭其結果是墨西哥割讓一半的領土,包括Texas, New Mexico及California給美國。美國艦長佩黎 (Perry) 於1853年以艦隊強行駛入江戶港(現東京灣),交給日本政府一份照會。隔年,日本只好與美國簽定神奈川條約,解除其自十七世紀中葉以來的「鎖國」政策,開放與西方國家通商。1867年美國船員在台灣(當時稱為福爾摩沙)海岸因沉船上岸,被當地住民所殺而派兵火燒村落報復。1898年美、西戰爭,西班牙戰敗,讓美國佔領了波多黎各、關島、菲律賓及古巴的關達那摩灣 (Guantanamo Bay)。其中菲律賓到了1946年才脫離美國獨立。同年,美國也併吞夏威夷為美國領地。1903年,美國為了建築運河以利美國東西岸的海運交通,不惜出兵協助巴拿馬叛徒脫離哥倫比亞而成立巴拿馬共和國,也因此讓美國擁有巴拿馬運河的控制權至2000年為止。1989年,美國入侵巴拿馬並逮捕巴拿馬總統諾瑞加 (Noriega),如今,諾瑞加依然在美國的監獄中服刑。1990年及今年的伊拉克戰爭則是美國出兵侵略外國的最新例子。 美國這些出兵干涉外國事務的主要理由包括維護美國的利益,保護美國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及伸張美國國力等等,具有相當濃厚的現實主義色彩。而這些武裝行動也多數有人民的支持並經過民選國會的背書,可說是依據正常的民主程序下具有「適法性」 (legitimacy) 的國家行為。1823年,美國第五任總統門羅 (James Monroe) 為了維護美國在南、北美洲的利益,在其致國會的國情咨文中提出美國對外政策的原則,宣稱「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此即所謂的「門羅主義」 (Monroe Doctrine)。此咨文中宣告世界各國不得干涉南、北美洲事務,事實上則是將整個美洲劃入美國的勢力範圍,視南美洲為其「後院」。1904年,羅斯福總統 (Teddy Roosevelt) 更將「門羅主義」加以延伸,宣稱為了美國利益,美國可以出兵干涉外國事務,即為「羅斯福推論」 (Roosevelt Corollary)。去年,現任美國總統布希宣告美國將使用「預先打擊」 (preventative strikes) 摧毀有可能危及美國的他國,此即所謂的「布希主義」 (Bush Doctrine)。這些以維護美國利益為名的國家政策也都在成熟的民主制度下經過民選國會的同意及人民的支持之下制定,因此由美國人的觀點來看,這些政策至少都有其「適法性」而非獨裁政權的決策。兩個世紀以來,美國由新生的獨立國家逐步擴張為世界強權,正是國家的領導者經由這些具有法源依據的國家政策對外用兵的結果。 無庸置疑的,中國一直想成為世界強權之一以左右亞洲局勢,並與美國在世界舞台上分庭抗禮。只是,即使中國真的成為一個民主國家,並不見得會改變其意圖向外擴張的本質。它必將透過民主程序,建立它自己的「門諾」、「羅斯福」及「布希」等等向外擴張的主義,再將這些主義一一與「符合國家利益,保護僑民、維持區域穩定」等等冠冕堂皇的理由一一掛勾,並經由民主的程序來決定併吞台灣,再藉著民主程序將其侵略行為合理化。 因此,民主並不能保證一個國家不實施強權政策,更不能保證一個國家不侵略他國。 而且,高漲的民族主義及愛國主義 (nationalism/patriotism) 可與民主制度並存不悖。911事件之後,美國人民的民族主義及愛國主義情緒高漲即是一例,其高漲的程度甚至引發反移民及排外的情緒。而中國自從共產主義破產之後,民族主義變成結合中國人民及政府的主要力量,中國政府也動輒藉著操作民族主義來支持其涉外事務的種種作為。中國民族主義的最高綱領即是所謂的「領土統一」,很不幸的,台灣正是中國民族主義中最後必須收回的「神聖不可分割的國土」,這是台灣人應有的認知。民主化並不能削弱民族主義的擴張,歷史的殷鑒不遠,促使民主制度成熟的英國長征八千英里與阿根廷啟戰端以奪回佛克蘭島群 (Falklands Islands) 的正是民族主義的情緒作祟。 台灣島上居民約有百分之十五是中國人。這些中國人在台灣接受民主的薰陶已有十年以上,但他們之中的多數仍然無法接受台灣不屬於中國的說法。不僅如此,他們對台灣的安全並不關心,甚至同意中國以武力威脅台灣。1996年中國以演習名義對台灣近海試射飛彈,他們居然抗議美國艦隊來台海協防台灣,同時多年來也一再反對美國軍售台灣。顯然,台灣十多年來的民主制度並無法改變這些中國人的想法。 期待中國民主化很可能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在現實世界中不一定會發生。而主張將台灣的前途寄託在中國的民主化上則只不過是一個幻想而已,它不僅一廂情願,還相當危險。

大增軍費就是殘害人權

洪榮隆◎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 根據日前研究中國之智庫所發表的報告顯示,中國今年的國防支出將比去年成長超過18﹪,如果中國的國防支出也包含潛藏在其他項目的費用,如武器的外銷收入再轉回軍用,部隊的人事和退休軍人的支出、醫療及其他補助,和武器有關的研究和生產等等,那麼中國花在軍備的總支出占國民所得的比率是世界第一。也就是說,這個在「內地」窮到學校沒錢點燈,高百分比的「內地」居民沒有自來水、沒有醫療設備的國家,其領導人卻一而再,再而三地將人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經費轉用在製造核武、導彈、潛艇,並且大量外銷到參與或支持國際恐怖主義的國家,我們目睹中國領導人一再窮兵黷武,卻不顧人民基本需求,把應該辦教育、衛生、防治水災、旱災的錢用在殺人的武器上,我們不免痛責中國領導人的良知何在? 最近許多世界人權工作者和了解中國迫害異己的人權學者、人權草根工作者一起出來控訴中國前領導人江澤民對法輪功實施genocide(滅絕種族的大屠殺)的照片、文件,許多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屬出面指出,中國每年槍決的二到三千人中有近半數並非是搶匪或殺人等刑事犯,而是言論或信仰反對中國政府沒有宗教自由、沒有言論自由的良心犯或政治犯。中國一黨專政的政權,不但貪污腐敗、律法規章混亂矛盾,而且全國上下沒有一個私營媒體,所有的新聞、刊物都是中國共產黨一黨控制,難怪會造成即使到二十一世紀仍存在的大批「人蛇」、「偷渡客」、「難民潮」向海外湧出,要逃出這個暴政的統治。 中國人只要受過教育,都了解民主政治是今日之必然,人民所渴求的,可是即使「民主」兩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多次被提出,當今中國的領導人仍完全不照民主的基本方法行事,我們看看最近中國迫害人權違反民主的事實: (1)殘害宗教,將神父、牧師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監禁,並凌虐。 (2)逮捕進口中文聖經的傳教士,並判重刑。 (3)教會分成愛國教會和非愛國教會,只有官派的愛國教會才能傳教、聚會。不是愛國教會的信徒只能秘密聚會,萬一有人告密,這些「非愛國教徒」馬上被監禁。 (4)數千名偷渡到台灣的中國人,造成台灣收留所爆滿,每年須費鉅資提供其在收留所中的飲食、醫療等花費,中國卻不顧台灣一再要求共商將偷渡中國人遣返的相關事宜,由此舉可知,中國當局不將其國人的人身安全自由當一回事。 (5)迫害中國本土人民不夠,還要逼迫香港訂定「二十三條」,來箝制港人的言論自由,明顯背叛中國原先接收香港「一國兩制」的承諾,造成五十萬港人上街進行反暴政反惡法的抗議遊行。 (6)中國違犯文明國家的人道精神,偷偷地投入鉅資在發展生化武器。中共解放軍曾於1989年用坦克車殘殺自己的大學生,以過往經驗研判,現正研發的生化武器將來不免用在殘害自己的人民,造成人類史上又一橫暴殘虐的歷史。 看到這些鐵證如山的事實,我們要敬告中國領導人,不要沉醉盲目於內鬥和利用太子黨開公司污錢,敬請中國領導人反省民主的真諦在人權的保障和民生需求的發展,敬請中國領導人省下製造原子彈、導彈、潛艇、生化武器的錢,來照顧人民的醫療需求,提供人民生命基本需要的自來水、防洪措施及教育經費。

淺談中國軍力年度報告

陳國雄◎台灣安保協會研究員 美國國防部根據2000年『國防授權法』,於7月29日向國會提交「中國軍力年度報告」。這是連續第三年的同類報告,因此內容與前年度的報告重複多,並無太大新意。其中有關中國針對台灣部署的短程彈道飛彈,報告指出目前約有450枚,且以每年75枚的速度增加,有別於過去每年50枚的增加速度。 談到中國對台灣的飛彈威脅,目前中國所部署的飛彈為短程彈道飛彈,攜帶的傳統高爆彈頭威力並不可怕,尤其是準確度不高,所能達成的戰場效益,完全無法與美國精準轟炸的戰斧巡弋飛彈相提並論。美軍使用的戰斧巡弋飛彈,命中率超過百分之八十,誤差範圍是3公尺以內。反觀中國的短程彈道飛彈,自稱誤差範圍為150公尺,其命中率也只有三百五十分之一而已。數月前美國攻打伊拉克時,在開戰後的兩週內就發射800枚以上的戰斧巡弋飛彈,即使到了2010年之時,中國擁有1000枚不準確的短程彈道飛彈,其戰場效益是否能及100枚美軍的戰斧巡弋飛彈,頗令人質疑。 當然,面對中國的飛彈威脅,台灣理應籌建基本的飛彈防禦系統,一方面增強飛彈防禦能力,同時也可藉以提升台灣的整體空防能力和C4I的能力。此外,也要注重被動式的飛彈防禦措施,落實重要軍事據點的隱蔽、偽裝、疏散,以及防禦工事的強化等等。 在台海的制空權方面,目前台灣的第四代戰機是中國的兩倍,仍然具有質的優勢,而且飛行員的素質也優於中國。雖然報告中指出,中國在空中武力的最大突破是取得俄羅斯的蘇愷三十戰機,並搭配有主動雷達導引的AA-12中程空對空飛彈,具有「射後不理」的性能。但是根據資料顯示,中國採購AA-12型飛彈的數量是100枚,反觀台灣空軍的武器庫存,具有「射後不理」性能的主動雷達導引中程空對空飛彈,總數在1400枚以上,其中包括搭配幻象兩千戰機的雲母 (MICA) 飛彈有1200枚,以及搭配IDF的劍二飛彈200枚以上。另外,向美國採購200枚的AIM-120,將要搭配F-16戰機,已訂於今年內運交回國。這些相關的軍事資訊,也應當給予客觀的平衡報導,否則只是一味強調中國軍事發展的威脅性,難免會造成國人的國防信心不足。 報告分析中國軍力的發展方向,在於強化「先制攻擊」和「奇襲」的策略,強調中國軍力持續增強的主要目標就是針對台灣;一旦台海爆發軍事衝突,中國的策略是速戰速決,包括採取「斷頭」策略,迫使台灣在外力介入之前就簽訂城下之盟。除了提醒大眾對於中國軍事發展的警惕之外,針對中國持續增高的軍事威脅,報告也指出,如果台灣的國防改革能夠落實,將可以強化台灣軍隊的因應能力。因此,問題的重點在於台灣人民的防衛決心。 此次國內媒體對「中國軍力年度報告」之報導,大多側重於解放軍的軍事威脅,對於報告中有關中國對台動武的一些限制因素,卻不見多談。其實報告也明確指出,中國在對台灣使用武力的政策決定上,將會繼續存在著一些內部及外部的侷限因素,而中國在評估是否要對台灣發動戰爭時,一項關鍵性的因素就是北京在觀察台灣的抵抗意志;其他的因素則是,為了獲取政治上的目標,解放軍執行脅迫性軍事行動的能力是否足夠?北京所要考慮的並非只有相對於台灣的軍事能力,解放軍還要擁有足以嚇阻或是阻絕美國及其他的外部干預力量。而且,據聞中國的領導者相信,如果對台灣的軍事冒險一旦失敗,將會導致中國共產黨政權的生存危機。 單從軍事角度來看,解放軍無論是要克服台灣的防禦力量,或是阻絕美軍的可能介入,客觀上都會遭遇到極大的挑戰。因此,北京的領導者不會不顧及自身的政權安危,冒然發動一場沒有把握的台海戰爭。但是如果北京判定台灣人民的抵抗意志非常薄弱,只要解放軍開始進行脅迫性軍事行動,台灣就會馬上順從北京的政治勒索,如此將會鼓勵北京的領導者對台灣使用武力。因此,面對中國日益增強的軍事威脅,台灣人民抗敵意志的強弱,乃是中國在評估是否要發動台海戰爭時的關鍵性因素。 *註:2003年的英文原版《中國軍力年度報告》,可進入美國國防部網站http://www.defenselink.mil/pubs/20030730chinaex.pdf下載。

以能力為導向的台、美合作性戰略規畫

廖宏祥◎國防大學軍事學院講座教授 立法院訪美團日昨舉行記者會簡報訪問華府、會晤美國國防部官員結果。其中美方官員認為我國防預算僅佔GDP的2.5﹪,相較於美方的4﹪,似嫌不足;並藉此質疑我國防禦決心。 其實過去半個世紀多來,台灣已經投注可觀的國家資源於國防。在蔣介石時代,國防預算還曾經占政府預算的一半以上。雖然台灣預算政策的現實面遠較上述複雜,但台灣已經民主化,並逐漸回復常態國家的預算結構。然而就算如此,如果加上退輔會及採購新式武器的特別預算,我國去年仍然將政府預算的38﹪(也就是GDP的6﹪)耗費在國防事務方面。 比較1940年,也就是二次大戰開打的前一年,德國的軍費佔其政府總預算約28%,而英國則更少。當這兩個國家都在做總體戰爭準備時,其國防軍費尚且如此,可見我國防預算不但不低,甚且偏高。但限於篇幅,本文並不探討如何改善國防預算運用的成本效益等問題。 在今天,由於中國持續擴張軍力及不放棄武力犯台,甚至由於其經濟持續成長,國防預算每年以兩位數持續增長。相對而言,台灣就算將政府預算全數投入,亦極可能無法追上中國國防支出的數字。因此我們就必須嚴肅思考突破的解決方案。 迄今為止,華府均獨自進行其對台海危機應變計畫的評估,而台灣亦復如是,礙於一些有時是雙方自行設下的不必要限制,導致台、美雙方無法共同擘劃整體的安全環境圖像。面對解放軍的威脅,台灣是否仍要繼續沿用傳統上以威脅為導向的戰略規畫,進而從事對島國贏面很小的軍備競賽?或者台灣應該轉換到與美國合作、能力為導向的模式? 飛彈防禦是一個例子。由於經濟成長遲緩,預算壓力可能將迫使台灣政府做策略性的妥協。同時,因為飛彈威脅並非台灣唯一的關心事項,立法院可能會認為飛彈防禦系統過於昂貴並不適合我方。例如解放軍先進的蘇愷多功能戰機,636系列(基羅級)柴電潛艦,956E Sovremennij(現代級)驅逐艦等,使其威脅涵蓋各面向。 據稱,台灣為建構飛彈防禦系統,有意採購如AN/FPS-115「鋪爪」這類價值五百億台幣,足以監視並追蹤數千公里外目標的早期預警相位陣列雷達。但由於體積龐大,一旦戰爭爆發,這類高價雷達可能無法長久存活。除了人民解放軍配備的反雷達飛彈之外,中國也可出動特戰部隊摧毀雷達。更何況,部署這種雷達不過增加我方預警時間數分鐘而已,效益有限;但與美國分享情資後,卻可成為美國軍事上防範解放軍的前哨站,並大幅增加美國全球飛彈防禦的有效性。因此作者建議美國應支付費用,並由美方顧問操作此預警雷達;冷戰時期英國菲靈德爾的AN/FPS-50 BMEWS預警雷達便是一例。更重要的是,台灣應要求美國以預警衛星(如:DSP或SBIRS)情資作回饋。 識者或謂,台灣和美國沒有外交關係,且中國將台灣視為其領土的一部分,台灣和美國之間分享飛彈防禦情資,必將激起中國的嚴厲抗議。為求能策略性地克服此一政治障礙,華府與台北可依循美國與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模式。亦即,為利用美國預警衛星的及時情資,北約早已達成共同協議,以利部署於德國與荷蘭的愛國者三型飛彈。美國於2003年對外關係授權法案中,將台灣列為「非北約盟邦」,可享有近似北約國家的待遇。因此,該法案已為台、美間可建立的協議奠定良好的基礎。 美國對外的軍事援助每年經常達四、五十億美元;以色列與埃及都是其中受惠的犁犁大者。因此要求美國對我提供軍事援助並非沒有可能,在過去,台海的穩定似乎僅為我國家安全問題,但台灣的安全其實更牽涉到美國對東北亞與東南亞的安全承諾。中國威脅既然與日俱增,美國除非願意見到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份,否則勢必得與台灣建立長程的、以能力為導向的戰略規畫合作模式。這也就是說,由於我國的資源有限,防禦解放軍多面相威脅的能力不足之處,應與美方共同規劃彌補。 就美國來說, 飛彈防禦能夠發揮更大的政治彈性,並可成為防止飛彈擴散策略的重要部分,由於中國是一個已知的擴散者,因此北京自然會對美國的飛彈防禦策略感到威脅,隨著中國繼續對中東和南亞國家擴散其飛彈技術,台灣的飛彈防禦能力勢必成為美國致力於反飛彈擴散的一個重要工具。同時美國的全球飛彈防禦系統的成功,需要完整的聯盟關係與來自盟友的政治背書。正因如此,華盛頓若只是由於預料的中國抗議,而將台灣排除在外,將是不智的決定。 中國的軍事意志不應被低估或高估,但忽視中國持續整軍經武而台灣無法趕上其步調的事實,則絕對是錯誤的。既然台灣是美國軍事戰略在西太平洋的哨兵,台美間建立一種合作性質、「以能力導向」的戰略規畫,不但可提升台灣的防禦能力,還將使雙方受惠。讓台灣獨自面對中國人民解放軍持續的整軍經武並不會讓問題消失,若慮及議題和政策選項的複雜性及多元性,只有改善台海的不平衡、結合外交及威嚇戰略,才可成功的在台海區域維持永續和平。

台美關係之轉變

李天福◎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中央委員 亞維安 (Evian) 迷你高峰會 6月1日,美國總統布希藉著在法國亞維安舉行之G8高峰會的時機,簡單地就台灣問題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進行會晤。當日稍晚的記者會中,布希政府中一位資深官員陳述了布希於該次會議中的談話內容,引發媒體對於美國可能改變對台政策的臆測。 6月2日,台灣政府發言人林佳龍向民眾重申,「…我們對於美台關係有信心,因為美國政府並沒有打算轉向支持可能對台灣造成威脅的國家」。幾天後,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夏馨 (Therese Shaheen) 對台灣駐華盛頓特派記者表示,「布希總統對胡錦濤主席的談話中沒有任何隱瞞…布希只不過是表明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的立場」。 另一方面,中國人民日報洋洋得意地表示,在過去六個執政者的偏右路線之後,布希的對台政策已漸漸走回正軌,採取中間策略。人民日報的這項假設,部分是將布希對台灣獨立的「不支持」立場,曲解為「反對」的意思,部分則是刻意混淆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與北京政府的「一個中國原則」這兩個在本質上完全不同的說法。 不論官方的陳腔濫調如何,美國是否已經改變了對台政策?在我們檢視這個問題以前,最好是再逐字引述該美國政府資深官員在記者說明會中的發言: 對於台灣問題,總統重申美國根據三個公報以及『台灣關係法』所一慣採取的一個中國政策,不支持台灣獨立。中國人基本上接受這樣的說法,並且表示認同;他們的確曾考慮過使用武力以阻止台灣追求獨立。而總統表示,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但是總統也表示,在這樣的前提下,如有必要,我們將協助台灣抵禦外來的武力威脅。我們將如『台灣關係法』中所列載,提供台灣自衛所必要之武力。 美國的支持力量逐漸減弱 布希總統的短評透露美國對台灣的支持正逐漸消減中。首先,這是美國第一次將「不支持台灣獨立」的說法提高到與『台灣關係法』以及三個公報相同的層次。其次,布希並未提及應根據台灣人民的意願、和平解決台灣問題。最後,在2001年4月,布希宣示將會幫助台灣抵禦「所有外侮」,表示將盡一切最大努力協防台灣的堅定立場。而在其最新的言詞表述當中,「如有必要,我們將盡可能協助台灣抵禦外來的武力威脅」包含兩個但書。 首先,「如有必要」可以簡單解釋為「如果中國將要攻打台灣」。但是這樣的註解又顯得太過多餘,因為美國的介入必須以中國的武力侵犯為前提。如果人民解放軍計畫對台灣進行一場大規模、多方進攻的戰役,在兩造武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台灣無法在數月中單獨抵擋中國的武力進犯,台灣需要美國明確的協助以保障其自由。中國始終堅持其對台動武的「正當性」;事實上,北京從不曾放棄以武力脅迫台灣放棄其政權與民主政體。所以,為何以「如有必要」作為前提?另一項解釋為:布希政府的言論是為了防止台灣接受中國單方面對其主權的宣稱。同樣的,「盡可能協助台灣抵禦外來武力威脅」也可以被解釋為美國將防止台灣在受到人民解放軍攻擊的第一天時就不幸淪陷,因為如此的情況將使得美國勢力無法介入。 台灣傾向中國 上述對於布希言論的分析也許過於悲觀,但卻非無跡可循。儘管缺乏官方證據,但是美國已逐漸失去對於台灣將奮力爭取其民主獨立之國家地位的信心。陳水扁政府在對中經濟政策上採取積極開放的態度,希望促進整合,使得台灣的經濟愈趨向倚賴中國。因為台灣的資金、資訊、技術與管理人才大量流向中國,台灣的經濟結構逐漸產生空洞;再加上大量的企業移向中國,導致高比例的失業率、呆帳,以及高漲的犯罪率。除此以外,所有的政黨都傾向盡快實施與中國的直接通航,對台灣的政治獨立以及國家安全造成更嚴重的威脅。當中國每年增加其國防預算,配備予人民解放軍最先進的軍武設備,並且以極高的頻率進行大型演習活動,過去幾十年來台灣卻逐年削減國防預算。台灣政府對於國家安全抱持著一種自滿輕忽的態度,讓觀察家懷疑其主政者對台灣國防的審慎程度。 明年台灣又將再一次經歷總統大選。在國親兩黨合作的形勢之下,反對黨極有可能會重掌政權。大多數人相信,一但國親兩黨贏得選舉,將會逐漸與北京就未來統一的可能性進行協商。事實上,國民黨主席連戰已經向北京表示,一旦當選,將以「邁向兩岸和平之路」為其執政方向。 陳水扁政府同樣也令美國不再相信台灣是可以信賴的夥伴。在2000年的除夕夜談話當中,陳總統宣稱,因為台灣與中國擁有相同的歷史、文化與種族淵源(這些在本質上都是錯誤的前題),他未來將努力促進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文化與經濟整合,最終完成政治整合。自此以後,陳總統就很自豪地向外國貴賓以及美國國會代表團鼓吹其「整合宣言」,甚至派遣高階官員遠赴美國與中國去闡述這項理念。 美國懷疑台灣的最終目標 在美國與台灣看似平靜友善的外交關係中,華盛頓對於台灣的最終目標卻十分憂心。美台之間基於自由與民主所建立的夥伴關係正逐漸遭這股懷疑的暗流侵蝕。舉例來說,去年秋季,美國眾議院通過1202條款,即所謂的『相互操作性條款』,附屬於為加強美台軍事訓練與技術交換的預算案中,但是這項條款卻未能通過參議院的審核。當兩院會議試圖在其中找出轉圜餘地,白宮和國務院卻相繼對此法案表示反對態度,而國防部則採取中立;導致最後通過立法並且實施的條款根本缺乏實質意義,同時也不具效力。 6月2日,美國企業協會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AEI) 以及新美國時代計畫 (Project for the New American Century) 在華盛頓首府舉行了一場會議,討論有關美台之間自由貿易協約 (Free Trade Agreement, FTA) 的前景。本次會議的參與者包括國際貿易調查團主席Deanna Okun、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夏馨、《中國即將崩潰》作者章家敦 (Gordon Chang) 以及Miller & Chevalier公司的首席國際貿易顧問Greg Mastel和來自新美國基金會的Steven Clemons。眾議院多數黨黨魁迪雷 (Tom Delay) 則受邀擔任與會致詞貴賓。 就台灣政府的觀點,『美台自由貿易協約』創造出有利於台灣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的環境,是值得去追求的;如AEI會議當中多位發言人指出,『自由貿易協約』的政治意義更勝其經濟價值。布希政府一直以來都將『自由貿易協約』授予其所表贊同的國家;但是當迪雷與數位國會議員推動與台灣的自由貿易協約,布希政府卻拒絕接受台灣成為其潛在的自由貿易伙伴。表面上,美台之間的紛爭是由美國貿易代表處所引起,諸如剽竊、稻米與其他食糧之進口數量,以及消除對美國通訊與金融公司的關稅限制等問題,但是根本的芥蒂卻存在於台灣對未來作為一個民主國家的承諾。 迪雷的演說內容 若要說美國已經完全失去希望,不願再保證台灣當前作為一個不受中國政治干預的獨立國家地位,尚言之過早。多數黨黨魁迪雷在AEI會議中就批評美國的一中政策,並且重申美國協防台灣的承諾: …一個中國政策…只是一項工具,並非目的。美國在亞洲的主要目標…是要保存該地區的民主並且促進該地區的自由。 有些人希望把這種外交上的微妙關係轉換成是中國對台灣主權的宣稱,即使這樣的認可從未曾存在過。 […]

反對公投何異幫助中國攻打台灣

林俊憲◎台南市議員 公投法之制定,週前遭泛藍部隊杯葛無法通過,究竟有無需要制定公投法,筆者曾主張不必制定,人民需要隨時可辦公投。因為公投乃是人民展現意志不可剝奪之權利,位階最高,何需制法規範?只要行使程序,公開透明,投票率50﹪以上,遵照目前現有之公職選舉辦法就可公投。所以立法院爭嚷不休為公投,實在畫蛇添足,多此一舉。近日傳媒報導中美國反對公投之聲鼎沸,陳總統更已斷然否認並指責媒體無中生有。 台灣每一提起公投,中國與統派都會緊張認定是台灣要獨立,因此常遭中國武力威脅,統派肆力反對。台灣獨立已是不爭之事實,只要台灣人民覺醒,不想再苟且偷生戰戰兢兢渡日,台灣獨立建國有何不可?蘇聯解體,突然爆增近十個國家,只有中國還活在領土龐大之落伍封建窠臼,將台灣列為一省,始終堅持一中原則,未免太冥頑不靈,相信早晚會被時代潮流淘汰。 假使立法院繼續反對公投,讓公投無法行使,絕非台灣人民之福。統派泛藍只知盲目反對,他日亦將自食其果。而此種反對公投,正中中國下懷,求之不得;只要台灣無法公投,台灣獨立缺少最有力之武器,中國內借統派勢力做為其第五縱隊,不費一兵一卒輕易併吞台灣,一統台灣。台灣人民只能和香港百姓同嘆命運乖舛。 有人質疑,中國肺炎 (SARS) 甫緩,百業蕭條之際,理應全心力拼經濟,提倡台灣獨立運動很難獲得人民支持,雖言之成理,但須知經濟很難與政治切割分開,政治問題懸而不決,經濟問題恐難如所期。唯有釜底抽薪,徹底解決統獨政治問題,台灣的經濟才能輕舟渡駛,起飛發飆,否則根本問題無法解決,若只重枝節現實層面,恐怕只會曇花一現,泡沫紛飛。因此筆者要建議阿扁總統,勇敢在明年總統選舉時,同步舉辦台獨公投(統派大報亦已同聲呼籲),只要通過獨立,國際上有名有份,中國絕不敢輕啟戰端激怒美日及西方民主先進國家,台灣亦才能成為真真正正主權獨立之國家。

公投是台灣的寶貝

林健次◎淡江大學國企系副教授 外傳美國在台協會處長包道格向陳總統傳達美國「負面的」、「關切」或「不支持」、「反對」台灣施行公民投票的立場,真相如何,「關切」程度如何,難以得知。不過,對於要做自己主人的台灣人民而言,此事真相並不重要。因為,自由表達意願,是做主人的基本條件,只有「奴才」才會在公投的議題上遵從外國人的指示。台灣人民公投的權利是誰都不能閹割的。不管是誰,要台灣人民自行「閹割」公投的權利,就是不准台灣人民表達自己的意見,就是要台灣人民作「奴才」! 要作奴才,老闆一個就夠 台灣人民不接受中國的一國兩制,就是要做自己的主人、不做中國的奴才。「假如」美國的包處長要我們聽中國的意見,不能公投、不能表示自己的意見,那麼這個包處長的要求就是要我們聽美國的話,作中國的奴才。 聽美國人的話,作中國的奴才的結果,就是既作中國的奴才也要當美國的走狗,再笨的台灣人民算盤都不會這樣打的。台灣人要是願意當奴才,老闆一個就夠,用不著美國來參一腳。話說明白一點,假如台灣真要聽從中國的指示,贊成一國兩制即可。只做中國的奴才,至少不用花大錢向美國買武器,也不用美國在中間替中國傳話,由美國作中國的買辦、代理、在中間抽佣。包處長當然了解這一點,所以,我們寧願相信所謂包處長的「關切」是空穴來風。 反對人民表達意願,就不配當美國人 其次,遵從人民意願,是美國立國的精神。公投可以展現人民的意願。反對、破壞這個精神就是反美,就不配當美國人。包處長假如說了「關切」的話,不管是在陳總統面前說或逕自在外放話,在精神上就不是美國人,當然就更不配當美國的代表,應該捲舖蓋回家。這種違反美國立國精神、美國價值、美國人民共識的話,對美國而言是無效的 (invalid) ,作為美國人民朋友的台灣人民也就不用把這些話當真了。 當然,我們不能排除現在或將來有些美國政客為了私利 (private gains) 或為了方便 (convenience) ,而出賣了美國的立國精神,這種現象是台灣人不得不防的。假如有這麼一天到來,那就變成中國反對台灣人民公投,美國政客背著美國人民,暗地裡反對台灣人民公投。中國怕公投,美國政客怕公投,並不是台灣人做主人的末日,反而是一種契機,既然他們怕台灣公投,公投就變成台灣的寶貝、台灣自衛的最佳武器。這就像台灣手中握有一支寶劍一樣。他們既怕台灣使用寶劍,那麼只要台灣有使用寶劍的決心,他們就不敢阻擋台灣的路,以免為寶劍所傷。 用公投實現國家目標 對來自美國政客的可能壓力而言,台灣尤其應該好好利用公投這個寶貝,公投是達到政策目標的過程,也是天賦的權利。假如美國政客要剝奪台灣人民行使公投權利,台灣人民當然沒有理由同意;除非美國願意幫助台灣達成台灣的政策目標。在舉辦統獨公投以前,台灣可以舉辦形形色色有主權及外交意義的公投;台灣可以舉辦加入各種世界性組織的公投,如加入WHO公投、加入UN公投等等。美國政客若要阻止台灣舉行這類公投,只好幫助台灣成功的加入這些國際組織。我們越有決心使用公投這把寶劍,就越有希望達成這些國家目標。 事實上,統獨公投是台灣自衛的最佳武器。尊重人民意願是一個普世價值,世界上沒有民主國家敢公開反對。統獨公投,才能確知台灣人民對前途的看法與抉擇;不能統獨公投,所謂台灣前途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就變成空話,等於剝奪台灣人民的前途選擇權。台灣的政府與人民,不用怕統獨公投,因為,公投只是表達意願,它既不是動刀動槍,也沒有開口罵人,所以根本談不上挑釁。中國絕對不敢以統獨公投為理由,對台灣動武。 只有中國政府與貪圖行事便宜的政客(包括美國政客在內),才會怕台灣人民的統獨公投。世界各國的政客怕台灣人民的統獨公投嗎?希望台灣人民不舉辦統獨公投嗎?那就請他們把台灣當主權國家來對待吧! 給阿扁和美國政治人物的建議 阿扁一上台就在「四不一沒有」中,說明自己「不推動統獨公投」。這是個錯誤的單向承諾,這個承諾在某種程度上,等於是自己繳了械。不過因為公投是民主的表現,是正確的方向,阿扁的這種錯誤是可以改正、改口的。 在有些美、中政客都怕台灣統獨公投的時候,阿扁當然可以利用統獨公投這個議題來追求台灣的利益,不用退縮,而且「不推動統獨公投」,並不等於「不舉辦統獨公投」,更不等於「反對統獨公投」。 台灣之所以在立場上站在美國的這一邊,實在是台、美之間有共同的價值與利益。假如美國政客處處要替中國傳話,要台灣人民違反自己的利益與價值去聽中國的話,那麼台灣人與美國人的共同利益與價值就會越來越少。 美國政客傳達中國的聖旨過了頭,甚至可能讓台灣人民懷疑,原來阻擋台灣人民決定自己前途的就是美國政客,好讓美國政客可以在中間當掮客,在台、中之間混水摸魚,兩邊通吃。美國政客讓台灣人民產生這種誤解,將嚴重衝擊台灣人民對美國的信任。其結果就是把台灣人民往中國身上推。台灣人民靠向中國的結果,是台灣人民最大的悲劇,也是對美國利益很大的傷害。這可能也是中國向美國施壓要台灣聽話的最深沉的計謀。美國的政治家、政客們在向台灣施壓時豈可不慎乎! *本文原載於《自由時報》,2003年6月25日的「自由廣場」。

世界各國獨立年表

世界各國獨立年表 資料來源:http://www.didyouknow.cd/story/independence.htm 國別(漢譯) 國別(英) 獨立日期 備註:從何國獨立出來(漢譯) 阿富汗 Afghanistan 1919年8月19日 擺脫英國對外交事務的控制 阿爾巴尼亞 Albania 1912年11月28日 從奧圖曼土耳其帝國獨立 阿爾及利亞 Algeria 1962年7月5日 從法國獨立 美屬薩摩亞 American Samoa 尚未獨立 美國領地 安道耳 Andorra 1903年7月1日 在法國和西班牙的共同保護下組成 安哥拉 Angola 1975年11月11日 從葡萄牙獨立 安圭拉 Anguilla 尚未獨立 英國的海外領地 安地卡和巴布達 Antigua and Barbuda 1981年11月1日 從英國獨立 阿根廷 Argentina 1816年7月9日 從西班牙獨立 亞美尼亞 Armenia 1991年9月21日 從蘇聯獨立 阿路巴 Aruba 尚未獨立 荷蘭的一部份 澳大利亞 Australia […]

確保本土政權 完成獨立建國

劉昭輝◎紐西蘭台灣僑民協會 世界新秩序的建構(一甲子、一世紀才能躬逢一次)過程,正是各國在國際地位上往上提昇或向下沉淪,甚至是被淹沒掉的轉機時刻。如果一國的國民與領導者沒有這種層次的認識,那麼將沒有魄力適時的加以主張,以便在國內、外主客觀環境成熟之際,達成提昇國家地位、尊嚴的目標。 美國在冷戰結束之後,為了將其勝出的王道(自由民主、市場經濟的價值觀)擴張至東亞、中亞、中東等地域,以確立未來廿一世紀「一超多強」的新世界秩序之際,在多強一開始必然強力反對之下,連番動用霸道(武力)剷除各地域具有發展核、生化武器野心的個人獨裁政治,好讓各地域的霸權志向國認同、臣服其一超之地位的作為,將在2010年之前不斷的演出。 布希一一點名的「邪惡軸心國」,最晚在2010年之前必然都將面臨政權垮台的命運(不然就是美國急速弱化),伊拉克之後將是北韓,時間應是在2004年到2007年之前,雙方陣營將因相互不信、相互挑釁不斷的加溫,以至於形成大對峙的局面,那時當也是台灣非得更加深選邊站,同時趁機強力主張「台灣獨立自主」的時候。 美國在強化、確立「一超多強」的新世界秩序過程中,當不僅止於將邪惡軸心政權剷除,當也會協助已在「政治民主化、市場自由化」的道路上有所成就、精進的國家,使其在國際地位上有所進階。台灣是當前全世界、全亞洲最具條件的國家,布希早已發出「Republic of Taiwan」的訊號,台灣自己應知適時自我主張,否則他人也幫不了忙。 歷史有其必然與偶然。如果說1990年代是冷戰結束後,世界舊秩序(兩極對立)邁向新秩序(一超多強)的混沌階段,而2000年代是世界新秩序逐漸明朗化、確立化的階段:那麼李登輝執政的1990年代可說是台灣四百年來「外來政權」邁向「本土政權」的混沌階段,而2008年之前陳水扁主政的2000年代,將是台灣的本土政權金蟬脫殼,脫離「借殼上市」的過度階段,洗心革面以名符其實的「台灣國」之名,確立台灣政權本土化得以永續經營的收盤階段。 李登輝之所以在2004年大選之前,提出拿掉「中華民國」改用「台灣國」之主張,應是因為外在的客觀環境已朝「台灣歷史正確的一邊」持續加速靠近,台灣內部需要配合加溫,必須以終極的「台灣國」之訴求,才能救阿扁民進黨走中間路線的失策,挽回、喚醒大部份台灣人的心,以確保阿扁的本土政權得以連任。如此一來才能在島內有本土化政權強力主張台灣正名獨立自主,島外各國(特別是一超)也強力認同台灣成為國際社會一份子的適當時機下,達成台灣獨立建國的目標。 台灣能否搭上這班國際列車,2004年總統大選是關鍵。台灣本地人(佔人口85﹪)如果能因李登輝的呼喚而回神過來,阿扁也能認同不再作中間路線的夢,提出台灣正名獨立自主的決心與時間表(2007年之前),那麼本土政權將獲得確保,台灣正名獨立自主的目標,亦將因搭上這班國際列車而得以實現,否則如果是大中國意識者選上,那麼這班國際列車將無緣靠站揚長而去。 對於大中國意識者而言,台灣不是他們的母親、不是他們的祖國,他們的祖國是大一統的中國,因此他們不會也不知為台灣掌握先機,在國內、外主客觀環境成熟時,適時主張台灣正名獨立自主,讓台灣成為一個具國際地位、尊嚴的國家。2000年代是決定廿一世紀最關鍵的十年,台灣應好好思考這十年內應達到的目標,完成這一代人應盡的義務,否則做為廿一世紀的台灣人,將仍是悲哀。

心中有台灣就不會「失身」

邱乾順博士 親民黨立委高明見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薦出席WHO全球防煞會議,引起國人激憤,回國後竟毫無悔意,還硬拗指控外交部與衛生署陷害。高立委是醫界前輩,又自稱是個道地的台灣人,怎會不清楚自己的行為會傷害台灣的利益?每個國民應自努力維護本國的利益,台灣的利益是超越意識型態與黨派,更應超越個人名利。 去年12月「亞太地區實驗室分子分型監測網組織」籌組會議在夏威夷舉行,此監測網是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所推動,計劃透過國際合作監控重要細菌性疾病的流行。出席籌組會議的有主辦單位美國疾病管制中心、亞洲11個國家與中國香港地區、APEC與WHO的代表。行前我收到主辦單位的議程,竟指稱我為Chinese Taipei的代表,因此寫信向主辦單位抗議,告訴對方:「你們美國政府對我們的正式稱呼是Taiwan,貴國總統在四月的一次演講中也稱呼我們為Republic of Taiwan,請稱呼我為Taiwan 的代表」,同時附上布希總統四月那次演講的新聞報導文章。到了夏威夷會場,見到我的名牌上標示著Taiwan,負責會議的小姐也向我致歉,為了名稱問題讓我受到困擾而感到抱歉,開會前主席的致詞,也特別強調這個會議是純學術的活動,這裡沒有玩政治的空間,請讓政治離開會場。會議中途,主席也特地向我道歉,因為他請香港的甘醫師代為聯絡亞洲各國與排定議程,才會弄出名稱的問題。 但是問題還沒有結束,在推選「亞太地區實驗室分子分型監測網組織執委會」委員時,由香港的甘醫師擔任主席,馬來西亞的代表推薦台灣為執委,因為台灣在監測網的研發進展,再與會國家中名列前三名。當時我明確同意成為執委,但在決定執委名單時,甘醫師唱名時竟然跳過台灣,逕自提名中國,我提出抗議,甘醫師解釋因為中國是大國,所以應該在執委會內,我回以「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你們是同一個國家,一個國家為何佔兩席執委?」甘醫師臉露尷尬之色,支吾無詞,後來紐西蘭的代表打圓場,以增加一席執委解決爭端。中國人處處設法封殺台灣,我執意成為執委,意在防止他們又暗中做手腳,果不期然,收到的執委會會議記錄,香港的甘醫師又將Taiwan 改為Chinese Taipei。 高明見是醫界大老,作育英才無數,理應為學生之表率,為台灣爭取權益,但我們只看到高立委與所屬的親民黨不斷做球給對岸的中國,送給中國打壓台灣的藉口,犧牲台灣人民享受健康的權利,犯錯又不承認,遷拖他人,如此為人師表,實令人遺憾。

代泛藍回應中華民國是否已不存在

蕭家惠◎國立嘉義大學退休教授、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前總統李登輝先生8月23日以總召集人的身分出席「511台灣正名運動」誓師大會時說:「我曾經是中華民國八、九屆的總統,現在要正名有相當意義存在,因為中華民國根本沒有存在,為何還要用中華民國的國名?陳水扁總統沒有辦法公開講,我已經退休,可以大聲說我們的國名是台灣。」 對於李登輝「中華民國根本沒有存在」的談話,國民黨主席連戰表示不予置評,但要求陳水扁總統對於「中華民國」是否存在的問體清楚表態;而中國新黨精神領袖許歷農、黨主席郁慕明等人則批評李登輝是「中華民國的叛徒」、「老番癲」、「露出台獨的真面目」。25日民進黨文宣部副主任鄭文燦說:「前總統李登輝日前說中華民國不存在,是李登輝主政十二年的深刻反省,也是對台灣外交處境的描述,導因於泛藍「一中」的主張及中共「一中原則」的框架所致,就是因為泛藍及中共的「一中堅持」,才會造成中華民國不存在。中華民國存不存在?要問泛藍和中共。」 以泛藍媒體與政客一貫辱罵台灣人總統的風格,一聞李登輝「中華民國根本沒有存在」的談話,會激憤到抓狂地步,我們可以理解;至於鄭文燦說:「中華民國存不存在?要問泛藍和中共。」則有多此一問之嫌。因為凡有些許政治常識的人都可以脫口作答。且容筆者略述如下: (1)第二次世界大戰甫結束,中國即爆發國共政權大鬥爭,蔣介石集團潰敗逃竄來台,蔣介石在復行視事前夕(1950年3月13日)於台北市陽明山莊演講〈復職的目的與使命〉,他說:「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 (1949) 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而還不自覺,豈不可痛?」(參閱《總統蔣公思想言論集:演講》第23卷第129頁)泛藍尊為「民族救星」、「偉大的領袖」,曾任中華民國第一任到第五總統的蔣介石,公開宣告「中華民國…,已滅亡了」。今天(五十三年後)前總統李登輝「中華民國根本沒有存在」的談話,不過是複述先總統蔣介石的言論,也是歷史事實的陳述而已,泛藍、統派的媒體與政客實毋庸抓狂若斯! (2)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他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他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這一決議案宣判了中華民國事實上已從國際社會消失。 (3)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明確表示:「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全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按1949年10月1日中國共產黨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黨政權遷台,中華民國應已自國內滅亡。唯遷台後的國民黨政權仍以中國正統自居,堅持一個中國政策,主張一個中國即中華民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民黨政權與共產黨政權之主張,表相固然相同,但事實上卻迥然有異。現今「一個中國」以及「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乃是國際普遍公認的事實;而泛藍媒體與政客所維護的「中華民國」國號,其合法性及正當性實在有問題。甚至於讓台灣在國際社會經常遭受挫折、屈辱、被糟蹋、被擠壓、沒國格、沒尊嚴。 如今台灣這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已經不受外來政權統治,這是一個事實,國號沿用「借台灣之身,還中國之魂」的「中華民國」(阮銘先生語),對台灣而言,實有名實不副等瑕疵;也有台灣有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爭「中國」名分之嫌,且在國際社會將無活動空間,實應儘速正名為台灣,俾可以早日跨上國際舞台。 最後且容筆者贅言一句:中國新黨諸政客如因李登輝說「中華民國根本沒有存在」,而辱罵為「中華民國的叛徒」,則豈不是等同辱罵了你們的「民族救星」、「偉大的領袖」之蔣介石?!

台灣國是取名而來,不是改名而來

連根藤◎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中央委員 一、「改國名」的意義 很多人不經熟考就說「快改國名,將中華民國改為台灣國」,會說這種話的人,都是未思考「改名」的意義。改名不論是個人、公司、或國家改名,改名前後,必須是同一個人、同一公司、或同一國家,且改名前的權利義務、借貸關係、契約、條約等等,改名後都需要全部繼承。個人和公司改名時,必須委託代書向政府辦理所有權利書的名義變更。一個國家改國名時,例如日本戰後由「大日本帝國」改國名為「日本國」,兩者的人民、領土、條約關係等,都是全盤轉移,由日本國繼承大日本帝國的一切。至於如中華民國的蔣介石代表被趕出聯合國以後,被改名為「中華台北」、「台澎金馬經濟體」參與國際組織,都是喪失國家地位的準國名。李登輝總統時代還為它取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外號則不屬改名。但是無論怎麼改都離不開「中華民國」固有的關係和命運。 要將改國名適用於台灣的人應先探討「中華民國」與「台灣國」是不是「同一國家」或幾何學上所說的「全等」。兩者雖然有一小部份相同,但是嚴格來講,領土和人民並不同,台灣在戰前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戰後也未依憲法變成中華民國領土。且中華民國的領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重疊而延續內戰,殃及台灣國;何況台灣人和中國人的認同也完全不一樣。由此可知「 中華民國」和台灣國不是「全等」,因此所謂「改國名」就不能適用了。但是硬要適用「改國名」的人,必須先要求在聯合國被剝奪中華民國代表權的「中華民國」放棄中國領土,並透過「修憲」將台灣的領土主權納入「中華民國憲法」後,才能再透過「修憲」將「中華民國」改國名為「台灣國」。然而這樣做只能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統一台灣的根據而已。由此可知台灣國不能由「改國名」而來,必須由主權獨立、事實上和法制上已經存在的台灣國,直接制憲,「取名」或「定名」為台灣國才對。 二、「中華民國」不能繼承 1945年9月2日麥克阿瑟聯軍統帥發表『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中華民國來台接受在台日本軍的投降,中華民國負有扶持台灣建立台灣國的任務。也就是台灣類似戰後的日本與韓國被美軍佔領,待社會秩序恢復以後,從聯合國獨立一樣,也應從聯合國獨立。不幸的是1949年中華民國流亡來台,未能力行聯合國要讓日本所有殖民地獨立的使命,一直拖到現在。 幸或不幸,1971年蔣介石政權在聯合國喪失代表中華民國的權利,中華民國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可是蔣政權依然冒用「中華民國」名稱,靠戒嚴令繼續統治台灣。喪失中華民國地位的蔣政權「中華民國」相繼被各國斷交,成為國際孤兒。由此可知「中華民國」亡國,只剩下一個流亡政府,被正牌的中華民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文攻武嚇,迫「中華民國」接受統一。在此情況下,不過是被當做「中華民國」人質的台灣人民如果想繼承「中華民國」,即是同意隨「中華民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不繼承,就應與「中華民國」劃清界線走自己的台灣路。「中華民國」像是一個破產的公司,把「中華民國」改名為「台灣國」不但受憲法條文限制而行不通,還必須繼承它的債務,替它還債和接受與中國統一,因此「中華民國」是不能繼承的。 三、台灣人血統和台灣國法源 李陳兩代政權開啟台灣人以台灣史觀研究台灣史之門。台灣被豐臣秀吉時代的日本稱為「高山國」,也被明史稱為「雞籠國」,這雖然只是名稱而已,但是存在的意義很大。有一個很重要的事實是,民族學上,今日的「平均的台灣人」的基因,有90﹪以上是得自高山國時代的原住民的遺傳。這有證明台灣是台灣人從祖先獲得的遺產;系譜上,台灣國是繼承高山國的新國家。台灣人只要把握這些遺傳上和繼承權上的重點,就可以堂堂正正在祖先的土地上,建立台灣國。 至於「中華民國」和極少數不願認同台灣國的統派中國人,台灣國政府應該維護他們作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和「流亡政府國民」的權利,就像西藏流亡政府和其國民流亡在印度,也有他們的外交空間一樣,台灣政府或可用國民的稅金補助流亡政府的部份經費。還有金門和馬祖問題,必須由台灣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討論包括建交的各項和平交涉時,依金馬人民的希望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可能接受的條件下解決。 最後必須強調的是,台灣國獨立的法源是二次大戰後從舊日本分離獨立的結果而產生的新國家,已經獨立且已獲得美國『台灣關係法』的承認,接下來就是如何認領台灣國和建制而已。台灣人民的國家「取名」台灣國走台灣路已是國際社會心裡有數的展望,沒有任何國家有權利干涉。台灣國民只管奉獻給台灣國就是了。  

黃昭堂:主權認定屬於台灣人民

唯有透過修、制憲或公投修改國號才算完成建立新國家程序 林朝億◎《台灣日報》記者 在國際法法理上,台灣到底算不算一個主權國家?專研國際法的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昨天表示,雖然1996年台灣人民已透過總統選舉等主權行使方式,完成了政權本土化工作,但這只是國內政治意義;如果要在國際政治上具有意義,還必須透過修憲、制憲或是公民投票等程序,向國際社會宣示成立新國家的主權意志。 就國號而言,黃昭堂說,要將「中華民國」的英文名字「Republic of China」改成「Taiwan」,非常簡單,只要政府直接向外宣示即可,連修憲或送立法院程序都可以免。因為,這個英文的國名的變更,本就沒有任何法律的規範。不過,關於漢文的國號「中華民國」,則必須透過修、制憲或是公投手段加以變更。 他說,其實國際社會上的英譯國名,與其本國正式國號並無一定要一致的規定。以日本為例,她的正式國名是「日本國」,但是在參與國際事務或是加入聯合國的英文國號卻僅有Japan一詞而已;而俄羅斯的正式國名是「Confederation of Independence States」,但是在聯合國的名稱卻是「Russia」。 針對李前總統所說的「中華民國已經消失」的說法,黃昭堂說,其實應可就幾個面向分析。首先,就台灣的主權是否屬於中華民國而言,根據舊金山和約的簽訂過程及內容,在日本宣示放棄台灣主權時,不僅並未提及其歸屬一事,連中華民國也不被允許參與。而隨後的中日和約,雖然中華民國與日本終止戰爭狀態,但是對於台灣主權問題,雙方也未曾達成協議。 黃昭堂說,也就是說,不管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後來所簽的和約,終止了對於之前中日和約的承諾;基本上,從舊金山和約起,在國際法上,台灣已經成為「無主之地」。不過,由於當時台灣的人口已有一千萬人左右的規模,要說這是「無主之地」,也太勉強,所以應該根據聯合國憲章及世界人權宣言,將台灣的主權認定歸屬於台灣人民所有。 黃昭堂說,直到1996年台灣人民透過總統選舉的方式行使主權後,中華民國在台灣才從外來政權轉成本土政權。但是,對於國際社會而言,台灣人民還是未曾透過主權行使方式,向國際社會表達願意成為一分子的意願。加上,全球只有27個人口加起來僅1﹪的國家承認中華民國;因此,他認為,唯有透過修憲、制憲或是公民投票修改國號、建立新國家方式才算完成程序。 *本文原載於《台灣日報》,2003年8月25日第二版。

失落的主體 迷惘的認同

一、日治時代台灣人的national identity(國家認同、民族認同) 清治時代最後的階段,台灣讀書人有「台民」認識的萌芽,而「台灣人意識」的誕生可以說是始於日治時代。 台灣人意識成立的背景: 1、一八九五年的抗日運動,志士轉戰台灣各地,增加住民間的交流。 2、日本人與台灣人各種不同的特質明顯,較易建立台灣人的自我意識。 3、進入二十世紀,台灣總督府對台灣經濟建設的進展增加台灣住民的交流。 4、日本話提供語言不同族群溝通的工具,台灣各族群互通的機會增加,提供相互間的理解與共識。 日治時代的中期,雖有台灣民族主義的誕生,也有台灣獨立建國的聲音出來,但是這種聲音、這種主張都是在海外,而且聲音太小,又因日本當局的干擾,無法傳入台灣、在台灣生根。 二、台灣人的孤獨,導致列強的愚弄 台灣住民在經過台灣總督府五十年的日本民族意識教育,有不少台灣人融入日本民族意識裡。但台灣人意識仍為主流,其中有些人參雜著中國人意識。 自滿洲事變日本侵入中國以後,經過中日戰爭以至太平洋戰爭,台灣人對於局勢的反映多樣, 但就整體而言,台灣人似是置身於局外,卻又因統治者為日本,台灣人實際上站在日本帝國這一邊協助日本作戰。台灣人赴中國人士,有的協助日方的滿洲國政府、 冀東政府、汪精衛政府;反日人士則加入中共陣營或國民黨陣營。 台灣人在國際上毫無活動的舞台,又台灣人缺乏「台灣人的總目標」,對國際社會從來沒有任何訴求,國際社會只好認定台灣人是在日本這一陣營,正如台灣是日本帝國的一部分一樣。 美國為了鼓勵蔣介石抗日意志,決定戰後要將台灣「歸還」中華民國。當然沒有徵求台灣人的意見。 三、台灣人意識的高揚與中挫 第二次大戰前的台灣人意識顯然未達到台灣民族意識的境界,台灣人意識與日本民族意識雖有明顯的區隔,與中國民族意識卻不甚區隔。因此國民黨軍進駐台灣時,有不少台灣人「壺漿簞食表歡迎」。台灣人意識頓然被融入中國民族意識。 不久之後,陳儀行政公署的失政,貪官污吏,來台中國人種種奇妙的作為使台灣人失望,遂有二二八事件的發生。 國民黨政府鎮壓二二八的過程,殘酷的報復行動,更使台灣人覺悟「中國人非吾族」,台灣人意識高漲,摒棄中國民族意識。 蔣介石進駐台灣以後,採取徹底的高壓政策,極力推行中國民族意識,經過數十年對台灣人意識的折磨,「中國民族意識」又如日治時代的「日本民族意識」一樣,蠶食了台灣人的意識。 四、歷史的教訓 「沒有自救精神的民族,他人絕對不會加以支持」這是萬世不變的道理。台灣人不要老是怨嘆命運,怨嘆外來統治者,怨嘆世界孤立台灣。台灣人應該重振台灣人意識。為與中國民族區隔,應將台灣人意識提升到台灣民族意識(Taiwan nationalism台灣那想那利斯文)。

國王的新衣 ─ 中華民國

林建良/正名運動聯盟日本總指揮 只要一踏出國門、台灣人馬上會感受到兩件事情。一件是原來自己不是中國人、一件 是「中華民國」原來是只一個虛構的國家。 從小到大我們被教育為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到了國外我們卻発現正牌的 中國人一點都不「堂堂正正」、他們惡形惡像、狂傲自大、満腦子功利思想。而最令台 灣人受不了的是、他們口口聲聲説著「我們都是中國人」、一幅四海皆兄弟的假面具掛 在臉上、然而一提到台灣他們幾乎没有例外地咆哮「台灣是中國的」、男性中國人多数 還會加上一句「不統一就打」。台灣人往往在那一瞬間才醒悟自己原來不是中國人而是 台灣人、也在那時才開始知道原來中國的領土野心是如此地強烈、中國人是如此鴨霸而 野蠻、而最重要的是知道中國人與台灣人完全地不一様。 在國外生活久了之後就更會知道、没有人把台灣人與中國人當成是一個國家的人。在 海外的台灣人多数友善、守法、親切、而中國人把自己及家族以外的人都看成肥羊。在 日本的中國人一有便宜就貪、而且完全没有法治的概念、只要不被抓到什麼事都敢做、 中國人在日本犯罪、回到中國被當成「抗日英雄」到處誇耀、一點罪惡感都没有。在日 本東京新宿的警察局、曾向當地的居民発出「看到中國人請向警察局通報」的通知、因 為新宿地區的中國人犯罪多得数不清。其實除了新宿之外、只要有中國人的地方犯罪率 馬上急速昇高、環境衛生馬上惡化。全日本的外國人犯罪絶大多数由中國人犯下、日本 政府為此多番向中國政府交渉、要求中國配合打撃在日中國人的犯罪、然而中國政府只 對日本随便敷衍兩下、暗中甚至鼓勵中國人在日本犯罪。這點中國人對台灣的禍害也相 當類似。 正因為如此、到國外之後台灣人很不願意被視為中國人、我們會在各種不同的場合中 強調自己是台灣人而不是中國人。只是很遺憾的是台灣的政府卻仍然教育台灣人是中國 人、把居住在海外的台灣人稱之為「華僑」(Oversea-Chinese)、也就是「海外中國 人」。我們的教科書的「本國史」寫的是「中國歷史」、「本國地理」教的是「中國地 理」、而所謂「國文」也是清一色的「中國文學」。台灣的教育徹頭徹尾地要把台灣人 教育成是中國人、這種把本國國民教育成是敵國國民的國家、全世界只有台灣而已。當 然只要稍知歷史的人就會知道這不過是戰後蔣介石要把台灣當成中國殖民地而施行的殖 民地式奴化教育、這種教育要徹底地抹殺掉台灣文化的主体性也抹殺了台灣人意識。以 征服者的姿態君臨台灣的蔣介石以此奴化教育來強調中國人族群的優越性、也明顕地將 二等公民的卑下意識植入台灣人的腦海之中。這些使得温馴的台灣人在戰後不敢為自己 争取當家做主的權利、在種種不公不義的社會制度下也只有認命忍受。當時台灣人最卑 微的抵抗只不過是教自己的孩子好好念書、將來留學到國外去、而且最好是取得國外的 居留權成他國的國籍、不要再回到台灣來。天下大概只有台灣這個奇怪的國家以抛棄自 己國家栄、只有這個國家的父母親們鼓勵自己的兒女放棄祖國當外國人、還因此而覺得 驕傲。而這也正是身為台灣人最大的悲哀。 台灣社會變形而歪曲的現象在蔣介石・蔣経國父子死後、因李登輝先生推動民主化及 本土化的政策、而有著相當程度的改善。但也由於李登輝政權仍然擺脫不了其中國國民 党政權的背景、因此也無法從根將虛幻的中國人教育改為真實的台灣人教育。李登輝政 權雖多次修憲、但始終無法脫離「中華民國」的架構。而「中華民國」是個不受國際社 會承認的虛構國家、這個虛構的神話卻似亡靈一般、讓台灣人民擺脫不了「一個中國」 的糾纏。 2000年的總統大選、台灣人終於以自己的選票將「台灣之子」陳水扁送進了總統府、 讓真正的本土派政權誕生。然而很可惜的是陳水扁政權有的只是本土政權的名、卻没有 本土政權的實。陳水扁政權成了一個延續「中華民國」的政權、因此他言必稱自己代表 「中華民國」政府。包括陳水扁的民進党人士對台灣現状的基本認識是「台灣是一個主 權独立的國家、名字叫做中華民國」。民進党在取得政權之後本身卻陷入中華民國的陷 穽、同時也因此被「一個中國」的亡靈超套住。 我們只要看看政府所発行的地圖就知道台灣不等於「中華民國」、台灣目前的國名叫 「中華民國」的説法一點也行不通。現在台灣政府所発行的「中華民國全圖」已將外蒙 古去掉、卻反而變成一幅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圖」的領域完全一模一様的地圖。在這 幅地圖代表「中華民國」的領土上、台灣只是其中的百分之三而己。這個地圖説明了什 麼?説明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独立的國家、台灣的國名也不叫「中華民國」。「中華民國」 是一個百分之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重複的國家、也就是在一個完全相同的領土範 囲内、有兩個名字不同的國家存在。其中一個有効統治著十二億的人民及百分之九十七 的領土、並且受國際社會所承認、而一個則統治著二千三百萬人及百分之三的領土、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