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人紀念二二八「為台灣而跑」

王震昭
《台灣公論報》總編輯報導

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台美人今年以非常特殊的方式舉行紀念活動,全美超過三十個台灣社團組織共同發起「為台灣而跑」(March for Taiwan)活動,顯得特別有意義。

這項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籌備會總召集人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中央委員楊明昊醫師,由卅幾個台美人社團支持合辦,包括台灣人公共事務會、北美台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北美洲台灣人醫師協會,北美洲台灣婦女會、全美台灣同鄉會及各地區分會、世界台灣同鄉聯合會、世界台灣人大會、世界台灣客家聯合會、台灣生物科技學會、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陳文成基金會、王康陸基金會、聰美基金會等、北美洲台灣人權會等。

此外,台南市市議員王定宇與年近七十有「台灣阿甘」之稱,來自美濃的劉金城老先生,也遠從台灣來參加這個活動,已有33年長跑經驗的劉老先生並全程參與慢跑活動。曾獲亞運三項金牌,現居波士頓的李秋霞女士也前來參與。

活動從二月二十四日開始,中午十二時在賓州費城美國憲法中心的Kirby Auditorium,近四百位來自美東各地的台美人以演講及音樂會,為「228六十週年紀念會」揭開序幕。

節目由畢業於西點軍校的第二代台美人Dean Chang 主持。節目開始,由來自紐澤西的「拾音合唱團」演唱了美國國歌與「台灣翠青」,接著由紐澤西New Brunswick台美長老教會牧師董俊蘭帶領與會者為228死難者祈禱,並為台灣祈福。

大會邀請了兩位講者為與會者演講。3F(Formosans’ Free Formosa)創始人,費城三傑之一的名政治評論家盧主義回顧了二二八事件的經過,並提醒大家中國軍力不斷擴張,並以一千枚飛彈對準台灣,台灣人正面臨另一場被中國軍隊屠殺的威脅。他表示,台灣泛藍政治、媒體勢力的聯中促統以及民進黨對中國開放觀光與投資都對台灣的安全構成威脅。更重要的是,美國目前忙於處理中東問題,對於台海現狀不斷對中傾斜顯然無暇照顧。

盧主義表示,國民黨領導人喜歡說「忘掉過去向前看」,許多台灣人也相信「可以原諒,但不能忘記」,但中國國民黨迄今未對228及隨後的白色恐怖認錯及道歉,台灣人「不應忘記,也不應原諒」。他表示,中國國民黨一再把228當作「族群衝突」來操弄,並一再要台灣人必須忘掉228,族群才有可能融合的說法是不對的。他說,228的本質其實是民主價值與腐敗專制政權之間的衝突。盧主義表示,當今的台灣人應為當年的228英雄,如王添燈及湯德昌等人所展現的勇氣所鼓舞,團結並為台灣奮鬥。他並在結論中表示,最適當的紀念228的方式是保衛台灣的獨立與民主,以保證像228這樣的災難不再重演。第二位講者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教授Arthur Waldron曾在台灣居住過數年,因而與台灣結緣。他表示,他在天安門事件時在中國親眼看到中國人如何對待自己同胞,他認為,二二八事件中中國人對待台灣人與他們對待中國人並無二致。他提醒台灣人,不要像228時期的台灣人一樣的相信中國,也不應該天真的認為中國會有所改變。他建議,台美人應該“speak out”,應透過各種途徑教育美國人,讓美國人了解台灣的歷史及現狀,才能幫助台灣。

會後,與會台美人在召集人楊明昊領軍之下冒著寒風,由憲法中心遊行到費城美術館,一路高喊“Recognize TAIWAN”口號,長達數百呎的遊行隊伍,加上鮮明的綠色台灣旗幟,吸引不少過往路人及車輛的注目。在遊行隊伍解散之後,跑者繼續遶行市區,到晚上七時許才結束遊行。

廿五日上午8 點,長跑隊伍從德拉瓦州的Claymont沿13 號公路直跑到威明頓市,並於11點在Tubman-Garrett Riverfront Park 舉行「228-60週年紀念會」儀式後,再上征途,當日下午二時以後,威明頓市開始下雪,跑者無畏風雪,繼續往前邁進。

慢跑隊伍將於廿六日行經馬利蘭州巴爾地摩市,當地同鄉也將配合活動舉辦228紀念儀式。隊伍將於二月二十八日抵達終點站──華盛頓DC的白宮及國會山莊,並將於當天下午二時在國會山莊舉行大型228紀念會活動。

這場紀念228的「為台灣而跑」活動歷時五天,旅程近一百五十英哩,是近年來跨越最多美國城市、活動時間最長的一次。不僅表達了台美人紀念二二八、要求還給二二八真相的轉型正義,讓台灣步上正常國家之路的嚴肅心願,更向台灣國內同胞展現台美人熱愛母親台灣的胸懷。

*本文原載於《台灣公論報》,2149期,200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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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台灣政治的逐漸邁向民主化和本土化,這個六十年前所發生的悲劇,也終於慢慢走出過去的陰霾,甚至還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一個熱門的公共議題。一方面,民間開始迸發出種種不同的反省和聲音,受難者自己或其後代所撰寫的各種文章、回憶錄都在持續增加中。另一方面,台灣學界也開始比較嚴肅地面對二二八事件這個研究題目,不論是相關的口述歷史、檔案報告、乃至學術論文或書籍,也都一直在穩定地累積中。在這種情況下,各個屬於不同黨派、不同政治立場的政治人物,也很自然地會對二二八事件提出比較有利於己方的歷史詮釋。被認為是2008年總統大選熱門人選的馬英九,當然也不會例外。 2005年八月,馬英九從連戰手中接任中國國民黨的黨主席。同年十月,馬在《中國時報》上面發表了〈紀念台灣光復一甲子〉這篇文章,認為「無論『二、二八事件』或『白色恐怖』,性質都不是台獨運動,也不是『反抗外來政權』和『族群衝突』。……所謂『反抗外來政權』的說法更是對那一個時代抗爭者非常不公平的」。 在某種程度上,馬英九這種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詮釋方式,似乎和2007年一月被馬找來擔任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主委的楊渡(《中國時報》前執行副總主筆)有相當程度的異曲同工之妙。2004年,楊渡在所謂「中華基金會」的資助下,曾經製作拍攝一部名稱為「還原二二八」的紀錄片,這部紀錄片和一些相關的文字敘述,也在2005年由某家出版社出版。2006年二月,以這部紀錄片的史觀為準,楊渡在國民黨中常會上作了一次專題演講,演講的題目則繼續沿用「還原二二八」這個名稱。同年十二月,楊渡再度發表他和二二八事件相關的第二部紀錄片。這部由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所委託製作的紀錄片,片名是「尋找二二八的沉默母親:林江邁」。主要內容則是透過林江邁小女兒林明珠的口述,指稱1947年二月二十七日當晚,她的母親主要是因為與買煙士兵語言溝通不良而引發彼此間的誤會,進而發生衝突。也就是說,二二八事件的本質並不是外省人欺負台灣人的省籍問題。 2007年二月二十四日,在國民黨籌辦的「二二八六十週年」系列活動中,馬英九與二二八受難者及家屬共進晚餐,並重申他對二二八是「官逼民反」而非族群衝突的見解。隔天,國民黨在台北二二八和平公園紀念碑前舉辦「二二八六十週年追思祈安儀典」,馬英九在致詞的時候又再度表示,二二八事件起因自政府取締私菸不當,是「官逼民反」,絕非族群衝突,當時也有許多台灣人與外省人互相保護的例子。只是當時政府官員大部分是外省人,人民多數是本省人,所以才產生誤解,也因此後來受到些政治操弄,「我相信善良的台灣人民都了解,這不是族群衝突,紀念二二八,一定要了解歷史上的定義!」在最近剛發表的一篇會議論文當中,政大台灣史研究所的陳翠蓮教授認為,馬英九的這個二二八新論述有兩個重點:第一,二二八事件不是族群衝突,不是反抗外來政權,不是獨立運動;第二,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 以下將以這個馬英九版本的所謂「官逼民反說」當作分析主軸,看看這樣的二二八詮釋,到底隱藏了什麼樣的問題和困境。 批判之一:歷史大論述的盲點 事實上,在現實世界裡面發生的所有事件都是複雜的,很難(甚至是不可能)被歸因於某個單一的、特定的因素。或者用比較後現代的語彙來說,在這個一切都被描述為「破碎、邊緣、游離、飄泊……」的年代,我們有可能用某一種特定的論述方式來貼近所謂的「真實」嗎?種種的論述方式,無論其所著墨的重點是什麼,其終究只是眾多可能論述方式當中的一個,未曾(或者在理論上也不可能)掌握過「真實」的全貌。 在這種意義下,馬英九的這個所謂二二八事件「官逼民反說」,在本質上正是一種所謂的「歷史大論述」,企圖用簡化的方式來涵蓋所有的歷史現實。事實上,已經有太多的歷史學家指出,這種所謂的「歷史大論述」,雖然提供了一個比較容易理解歷史敘事的分析架構,但是,這種歷史書寫方式所製造出來的問題,卻往往比用這種方式所企圖解決的問題還要多得多。 面對馬英九的這個二二八論述方式,我必須指出,「官逼民反」可能是解釋二二八事件之發生原因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二二八事件的發生原因絕對不可能「只是」官逼民反,二二八事件也絕對不可能「只有」官逼民反這個面向。馬英九所謂他將該事件「定位」為官逼民反的說法,對本質上就必然是紛雜多因的歷史事件,顯然不夠尊重。 批判之二:官逼民反 vs. 族群衝突 陳翠蓮對馬英九之二二八新論述的分析其實相當精準。馬英九這個可以被稱之為「官逼民反說」的二二八事件新詮釋,其實重點可能不在於二二八事件的本質「是」什麼,反而在於二二八事件的本質「不是」什麼。也就是說,如果從陰謀論一點的觀點來看,馬英九的這個說法,重要的並不是「官逼民反」這個論述本身,反而,馬打算「藉由這個論述來取代或打擊其他的論述方式」,這才是他之所以會提出這個論述的最重要動機。 那麼,在馬英九的心靈深處,這個應該被取代的論述方式又是什麼呢?陳翠蓮已經清楚地指出,馬英九這個二二八新論述的第一個重點,就是「二二八事件不是族群衝突,不是反抗外來政權,不是獨立運動」。顯然地,馬英九這個對二二八事件的詮釋方式,其主要鎖定的競爭對手,正是傳統獨派人士所抱持的二二八事件「族群衝突說」。 如果我們借用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吳乃德先生在2006年二月所發表之評論 — 〈我們共同的二二八〉 — 中的話來說,台灣社會對於二二八事件的「歷史記憶」,可以約略分成兩大類型:台灣認同者的「外來政權壓迫說」以及中國認同者的「腐敗政府抗議說」。一方面,對台灣認同的抱持者而言,他們經由二二八事件所轉化出來的歷史記憶是:「外來政權的災難、菁英同胞的抗暴和悲慘的犧牲」。然而,另一方面,對中國認同的擁抱者而言,他們卻認為該事件的本質並不是民族壓迫,甚至不是省籍矛盾、族群衝突,也不是台灣人和中國人的對抗,而是「人民對腐敗政府的抗議」。 也就是說,要討論馬英九所謂「官逼民反說」的二二八詮釋方式,我們無可避免地必須將這個論述方式和傳統的「族群衝突說」作一番比較,看看這兩種說法,到底那一種說法能夠貼近更多的「真實」。(當然,誠如我在上一節的論點中所表示的,任何所謂的「歷史大論述」都是一種迷思,我們不可能藉由「一」種論述來掌握所謂的「真實」,但是,我相信在這些不同的論述方式當中,它們貼近真實的程度,確實是有所不同。否則,歷史或社會科學研究不僅成為無意義,也可能成為一種不可能的任務。) 首先,二二八事件「當然」涉及族群衝突,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被理解為一場是「族群衝突」的事件。在最近一篇題目就叫做〈二二八事件與族群問題〉的研討會論文中,台灣史學者李筱峰就抽絲剝繭地從原始史料著手,明確地指出,在國府接收台灣的1945年和二二八事件爆發的1947年之間,由於伴隨國府來台之外省官員及士兵的種種惡行惡狀、以及台灣人在各方面都遭受到嚴重的歧視等,台灣社會就已經存在著嚴重的族群問題,這其實也是二二八事件發生的遠因和背景。即使是在二二八事件當中,台灣人怒毆外省人出氣、外省軍隊報復性地屠殺台灣人等事件,也是層出不窮,證明該事件中不同族群之間確實存在著緊張的關係。 李筱峰進一步指出,「二二八事件之前存在著明顯的省籍矛盾與族群問題。二二八事件發生之中,更有著明顯的族群衝突與對立。……在族群衝突的表象背後,應該還有更深層的本質,那就是,台灣社會與中國社會的文化差異。」也就是說,在某種意義上,台灣和中國這兩個社會(或者可以說是兩個族群)在文化上所顯示出來的差異,其實正是二二八事件之所以會發生的結構性原因,所以我們才可能解釋,為什麼二二八事件爆發以後,許多憤怒的民眾會見到外省人就毆打。 再者,所謂「官逼民反」的說法,在某種程度上和「族群衝突」的說法在本質上並沒有什麼矛盾的地方。因為,當時幾乎所有統理台灣的所謂「官」,從蔣介石、陳儀以降,都是外省人(宋斐如(1903-1947)幾乎是戰後初期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高層官員中唯一的一個台灣籍人士,但是他也在二二八事件中失蹤遇害)。而當時幾乎所有反抗腐敗統治者的所謂「民」,都是台灣人。也就是說,「官逼民反」的說法,不但不應該是「族群衝突」的替代性說法,在某種意義上,甚至也還是二二八事件可以被理解為「族群衝突」的一個註腳。 最後,馬英九在論證其所謂「官逼民反」之二二八事件詮釋的時候,常常會舉一些事件發生時台灣人和外省人互相照顧的例證,用以說明該事件在本質上並非「族群衝突」。我不但不否認這些例證的存在,而且我還認為,從現有的史料來看,這種例證確實為數不少。但是,我基本上會將這些案例定位為族群衝突過程中所發生的、本質上屬於「人道救援」性質的事件。也就是說,這些案例的發生,並不盡然可以用來否證當時「族群衝突」的存在。 批判之三:官逼民未反?抹煞二二八事件的某些歷史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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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期

我想要這樣紀念

林世煜 政論家兼作家 幾天來一直抗拒。不要,不要從這個念頭寫起… 那天經過信義路一段,分隔島上掛著常見的公共活動廣告旗,一式左右兩幅。中文版寫著,「台北國際電玩展」;英文版是「Taipei Game Show」。心想,哪天我們可以不再到處寫「國際」兩個字,給自己看。 路過之前剛看了電影試片「竊聽風暴」。英文片名是「The Lives of Others」,德文原名也是一樣。散場時想起盧貝松的「終極殺陣」,原文片名是「Taxi」。連續幾集下來,「殺陣」和「盧貝松」兩個詞都爆紅。於是影碟出租店的網站上又看到「盧貝松之雷霆殺陣」,「盧貝松之光芒萬丈」等等中文片名…心想,哪天我們的片商才不必把「Ghost」改成「第六感生死戀」… 請容我引王鼎鈞先生的回憶錄第三冊《關山奪路》裡,一小段南京印象: 「…我們臨時住在空置不用的庫房裡,那是日本人建造的庫房。一排一排,佔了相當大的面積。這麼大一座倉庫,想必存放了很多物資,我們來時,庫房乾乾淨淨,可以說寸草不留,屋頂下孤零零拉著一根電線,稀落落掛著幾個安置電燈的螺旋窩,沒有燈泡。那時距日本投降十個月,「接收」還是熱門新聞,接收人員常常侵吞?賣敵偽物資,這些人有後台,膽子大,可以把一座一座倉庫搬空,因此京滬報紙把「接收」寫成「劫搜」。面對空空的庫房,我對這個新詞有深刻的體會。 第一件事情是買燈泡。特務長從沒見過燈泡,好歹找到電料行,店員問他「幾度」,他怔住了。幸虧店員懂得怎樣做生意,問清楚用途和使用的場所,替他作了主張。我還記得,一個燈泡的價錢是法幣兩百,很貴。 各排領到燈泡,都不知道怎樣安裝,李戩排長料到我們有困難,前來察看,他在重慶讀憲兵學校,接觸過都市文明。他親手把燈泡裝上去,倉庫的屋頂高,他的身材又矮,我們出去到處找凳子,好不容易弄到一把椅子。 他吩附我們不要去碰那些燈泡,「觸了電,就像天打雷劈!」他的聲調很誇張。以後一連多天,電燈晝夜亮著,沒有人知道怎樣把它關上,連長和值星排長偶然來過,都沒有對電燈表示任何意見。」 三十年前初解世事,聽說了雨傘扁擔挑著鍋碗瓢盆,和強搶燈泡水龍頭到處亂插的故事。十多年前,威權瓦解,目睹了陳澄波、吳鴻麒和盧炳欽等人遇難後的遺照和血衣。我們談論悲情,談論忘記悲情或走出悲情。目睹或參與二二八事件的前前世代,已是暮年,那年出生的兄姊,也六十歲了。今年,大家都談轉型正義。我卻被兩幅廣告旗子和一部電影片名卡住。 「轉型正義」這個詞才流行幾年,捧在手上,就已覺得被耗損得輕些薄些了,何況二二八。十多年來遍歷政客和媒體的輕薄,那幾張經常曝光的屍體和血衣的照片,彷彿失去了呼喊雄辯震天撼地的力道。有幾分像當年反共抗俄的標語,佈滿大街小巷,成了趁著人來人往,靜悄悄的背景。 不要,我不要那樣,我不要變成口號、標語、政治人物的口惠─lip service。三十年前初識二二八,熱血的年輕心靈斬釘截鐵的將它定性為「野蠻與文明的撞擊」,三十年之後初老的千頭萬緒,談起「轉型正義」,談起自由化、本土化、民主化、與現代化的長路漫漫,不禁有些黯然。野蠻嗎,是的;文明嗎,似乎往沈淪的方向落去呢! 半個多世紀威權統治期間的屠殺流亡和鎮壓與綑綁,讓我們倒退了多少,扭曲到怎樣的地步?上網翻看受難前輩的名錄,那些位學者、醫者、律師、教師、作家、畫家、學生、青年…他們曾經是文明的標竿,是我國邁向現代社會初期的典範;如果他們有知,如果他們今天魂魄飄飄,回到故里,探進客廳,站在我們背後,看我們端著飯碗,嘴開開瞪著電視新聞裡活生生的醜劇… 我隱約明白自己為什麼纏著廣告旗的字眼和翻譯的電影片名不放了。六十年了,無論是電視新聞裡聲嘶力竭的活劇,或坐在電視前面長噓短歎捶胸頓足,我們並不能令我們受難的前輩引以為傲。我們喊著轉型正義的口號,政客指天誓日的說紀念活動要持續一整年…但願這樣說說,就等於重新邁出當年因為受難而停滯的腳步〔何意?〕,但願這樣說說,我們就會變得更好,只是不免令人懷疑。轉型很困難,黨產收不回,正名推不動,憲法很難改,連原兇都不能提。想起卡爾帕柏「細部社會工程─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的概念,那麼,我們總可以想辦法「轉性」吧。很存在主義式的,一點一點改掉那些彷彿很瑣碎的積習,說不定我們就會漸漸尊重自己。 譬如我那個走在馬路上常不由自主浮現的念頭。我們不是推動役齡青年改服社會役嗎,那麼可不可以安排青年來改善交通倫理呢。他們站在街頭,把那些不禮讓行人的,在十字路口上下客的,蛇行的,亂按喇叭的車攔下來;也請他們搭乘公車和電車,勸那些聲若洪鐘旁若無人講手機的「巴士大叔」安靜下來。 青年也可以在大街小巷走動,請那些在鐵捲門上大書「嚴禁停車,違者送警」的人家,好歹改用客氣些的字眼,畢竟已經是民主時代了嘛。對於官方單位張掛的佈告也一樣,我們可愛的社會役青年,可以懇救長官,把所有的「嚴禁」和「禁止」,都改為「請勿」。如果不太勞動他們的話,我也好想請他們到各自「管區」的公共廁所走走,把小便池前面那些「請靠近我一點」之類的告示牌拆掉。標語是沒人理會的廢話,徒然污染視覺啊。 我真覺得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和推動轉型正義的社會工程,其實大有可為。我們可以全力推動國際化,譬如和善的對待國內人數最多的「外國人」,不,「國際人士」,也就是外籍配偶、外籍媽媽、家務助理、看護婦、和勞動工人。我們也可以拒絕塞紅包給一些行徑惡劣的外國領袖,平白讓他們中飽私囊,不但沒能援助受苦的人,反倒壞了自己的名聲。 我們可以多向偶遇的陌生人微笑,多說謝謝或對不起;我們可以不再在風景區或路邊的山坡丟垃圾,我們可以學習愛護公共資源,多關心公共事務。我們可以少看一點電視,並且不再把票投給黑金角頭。我們可以各自想出一百種有創意的方法,讓自己更美好更快樂,並且向一百個人宣揚文明的福音。我們可以少砍樹、少開路,少一點僚氣,少一點官樣文章,少炒一點短線,多讀一點書。我們可以多聽不一樣的聲音,不因為不能立即兌換成選票,就不理會更根本更長遠的社經文化工程。 六十年了,我們可能越來越奈何不了中國,越來越不能節制媒體和政客,財閥和角頭,但我們可以改變自己,可以鼓舞身邊的人。越來越多更優秀的人,總能動員足夠的力量,重新撐起這個國家,完成轉型大業吧。 我想著要這樣來紀念六十年間,為我受難的前輩。
第 53 期

丁亥年隨筆

邱偉欣 中研院植微所博士後研究員 親愛的朋友,請你告訴我;你的生命,尊嚴,財產,應該被誰決定? 上個世紀人類的歷史裡,有許多令人恐懼的記憶。 在一次大戰之後,頃頹的德國中崛起的希特勒,給德國和全球帶來的災難,至今仍為人們深所警惕;人們不希望納粹國家主義和希特勒般的獨裁者再捲土重來。大部分的德國人(極右派例外)視納粹時期的德國為一恥辱、傷痕,難以啟齒的歷史記憶。希特勒以其個人手段和意志催生了納粹德國;然後一整個的德國,集體的歇斯底里似的,要完成希特勒的個人意志,如同他在紐輪堡向德國青年演說:「德國青年要整裝肅容;如獵犬般敏捷,如皮革般強韌,如克魯伯鋼鐵般堅硬」;接著德國一整個的就瘋了的跟著希特勒前進。 如今,生活在自由世界中的大部分人的價值判準都清楚的判斷出,希特勒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獨裁者;獨裁者的個人意志凌駕一切,可以任意修改法律,制定法律,奪人性命,甚至,最嚴重的,侵害人權。 自由世界裡,人們所思所想的,都不希望再有一個獨裁者出現;因為獨裁者的出現,個人的生命,尊嚴,財產將會被獨裁者的意志所決定,自由將被奴役所取代。自由世界的人們,通過對歷史的檢視和反省,否定了獨裁者被刻意塑造的偉大形象;人權才是唯一的價值判準。然則,對一個升斗小民談人權太遙遠,那麼就說;一個人的生命,尊嚴,財產,不是他人所可以任意決定的;一個人應該能,也必須可以,無所畏懼的擁有他的生命,尊嚴和財產! 上個世紀台灣的歷史裡,ㄧ樣存在著令人恐懼的記憶。一甲子前的丁亥年,這塊土地上發生了令人傷痛的228事件。這個事件中,究竟它的原因為何,誰該負責,至今國內仍然爭執不休。推究其原因,乃因過去一甲子以來,從228事件至白色恐怖時代,台灣人民一直活在某個個人的意志之下;於是,一整個的台灣,集體歇斯底里似的,要去完成這個人的意志—所謂的將台灣做為三民主義的模範省,反攻大陸。他的個人意志,使得228事件乃至白色恐怖的歷史,真相被刻意隱藏;真相一但被隱藏,人們就無由從歷史中得到教訓和反省;真相一但被隱藏,謊言便可能被當成真理,史實更苦無昭雪的那一天。 因為缺乏對歷史的認識和反省,台灣整體的價值觀(或說意識形態)一直處於貧病的狀態;有多少人仍然以為只求溫飽,只要拼經濟就好呢? 十九世紀的英國哲學家約翰彌爾說: 「國家的價值,就長期而言,就是構成國家之個人價值。」;在獨裁者長期統御下的廣大台灣百姓除了埋首拼經濟以外,無能(也不敢)做其它的事情,這樣建立起來的個人價值怎能不是貧病的呢?這樣建立起來的國家,又能有什麼樣的價值呢? 回首一甲子前的丁亥年,那令人傷痛的228事件;它既非因查緝私煙事件所導致的,也不是一個種族衝突事件;已知的史料再再顯示,228事件乃是「國家機器服從個人意志進而侵害人民的生命,尊嚴和財產(侵害人權)的慘劇」。而這個使國家機器屈從於其意志之下的個人,在當時的時空下,自然是蔣介石了。 獨裁者蔣介石驅使他的國家機器,屠殺了許多台灣人民,但,這不是重點。焦點不該被放在誰屠殺了誰,誰又被屠殺。歷史並非教會人們記取仇恨;從228事件乃至白色恐怖,這些令人恐懼的記憶昭示著:侵害人權是錯誤的,而我們應避免這種事情的再發生;唯有避免獨裁政客的再出現,自由和人權才得以保障。 “人”是基本的價值,侵害”人”的基本價值的事件,不容許用任何藉口合理化它。 歷史應該做為一面鏡子,從中檢視、省思人的價值;誠然,反省之前要先釐清歷史真相;而不是一句”原諒吧”,”向前看”,”拼經濟”,就把一切都抹去,這樣的話,恐怕連人的價值也將會被抹去! 對於228乃至白色恐怖等歷史事件的認識,均與經濟議題無直接相關;而是更深刻的,台灣價值的重塑。走過一甲子,對228事件的省思,不應只是一廂情願的期盼一個和平的未來,更應該從中建立起以人為尊,鞏固人權的價值觀。 親愛的朋友,你已經準備好,決定自己的生命,掌握自己的尊嚴和財產了嗎?
第 53 期

讓二二八成為和解的集體記憶

黃昭堂◎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我們期待有新的意義,為台灣帶來新希望。 我們都知道,二二八事件代表著台灣人反抗外來統治的最高潮,特別是面對國民黨政府,讓我們終於體會到,所謂的同文同種,並不代表彼此就可以形成一個命運共同體;日後,由冷戰到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國對台灣的長期武力威脅,更讓我們對於這個遠親近鄰的深痛惡覺。 在過去,中國國民黨政權把二二八事件視為中國共產黨顛覆工作的一部分,相對之下,中國共產黨則認為二二八事件是台灣人民對抗蔣家政權的努力。平心而論,這些都是站在中國的立場來看這個事件,而台灣人只不過是國共鬥爭的一個小插曲,完全沒有主體性可言。 近年來,民間嘗試進行歷史詮釋,把重點放在二二八事件的元兇,也就是將蔣介石當作整個事件的罪魁禍首。相對地,以馬英九為首的國民黨,則將論述建構在國家暴力,試圖為個人決策脫罪。我們以為,這兩種觀點都不足以道出台灣人的心聲,也無法彌平族群間的齟齬。 我們以為,不管是陳儀、還是蔣介石,儘管他們分別是當時在台灣、以及中國的最高領導者,不過,還有更多的幫兇、以及旁觀者,究竟他們當年扮演何種角色,國家應該想辦法釐清他們的責任,然後才有可能進行和解。同樣地,在二二八事件過後,也有太多人是政治經濟結構的受益者,對於這些人,我們也要認真考慮,他們到底是否真的如此無辜? 對於國家暴力的說法,乍看之下,似乎是把二二八事件的根源推給行使暴力的國家,就算了事。問題是,我們必須想清楚,究竟這是誰的國家?如果國家是外來政權硬加在台灣人的身上、甚至於是一個由某個族群所支配的國家,有如以色列之於巴勒斯坦人,那麼,即使這個國家因為民主化而消除直接暴力,卻還把不公平的支配關係套在台灣人的身上,有如枷鎖一般,如此一來,殺人不見血的結構性暴力還是徘徊不去,政權轉移,又有何種意義? 廣義來看,所謂的二二八事件,並非侷限於二萬多名台灣人菁英喪生中國國民黨政權手中,應該還要包含後續為了要遂行高壓統治,打造而成的政治、經濟、社會、以及文化性禁錮;如果我們一天不能粉碎這些不公不義的結構,特別是隱藏在國家機器背後的族群性福利分配,那麼,如果想要凝聚福禍與共的政治共同體,恐怕是緣木求魚。 總之,二二八事件絕對不是所謂的「本省人」所專屬的集體記憶,而是所有兩千三百萬人所共同享有的。唯有透過真相的揭露,彼此相互傾聽,才有可能進行真正的和解。如果大家堅持諱疾忌醫,真相不會水落石出,污名不會自然消逝,而和解也不會自動前來,那麼,社會對立將為無止境地淪為政治鬥爭的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