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代理人問題看民進黨全代會

陳以禮◎現任職於中華經濟研究院

代理人問題,關於這個管理學議題的相關討論可說是汗牛充棟;簡單來講,當委託人與代理人基於共通利益達成委任關係後,雖說代理人理論上應該要「受人之託、忠人之事」,但由於兩者間的利益、價值排序往往不盡相同,當代理人在委任期間面臨必須二選一的「利益衝突」時,極大化代理人自身利益的優先性,往往會排在極大化委託人的利益之前,畢竟人性是如此脆弱!要避免這種有違良善風俗的局面,在事前擬定好具體內容的契約、盡可能協調代理人與委託人的利益維持一致,通常會比事後進法院打官司來得更具經濟效益。

九月底民進黨所召開的全國黨代表大會不是一個政治角力的場合嗎?怎麼會跟上述管理學理論扯上關係呢?其實這場茶壺內的風暴,隱含著三個面向的代理人問題。首先,所謂獨派社團自從民進黨總統初選過程一路走來,或明或暗屢屢放出風聲,強調謝長廷先生「憲法一中」、「一國兩市」、「和解共生」、「連馬保台」、「包機常態化」…的言論實在令人心驚,卻忘了這些詞句極可能是媒體斷章取義的結果,再加上受夠了總統閣下「四不一沒有」、「辦不到就是辦不到」的精神折磨,儘管謝先生是透過初選程序正式獲得提名角逐2008總統大位的候選人,但是對於獨派社團而言,總統一職恰恰不折不扣只是一位建國運動的「代理人」!如果任其輕易「綁架選票」贏得大選,之後卻在總統任內對建國運動意興闌珊的話,這當然會是一個令人難以忍受的代理人問題!因此獨派社團便把「正常國家決議文」能否如願通過,視為評估「謝代理」夠不夠資格『正式』取得建國運動代理人的檢驗標準。

其次,自從「手術刀活動」向「北新組」成員說不、以及李前總統接受壹週刊專訪導致深綠板塊「走山」之後,游錫?先生不論是主動或被動,都被相對視作獨派社團的最佳代言人;但當時具有黨主席身份的游先生,難道不也是另一種形式的代理人?既然獨派社團倡議不要輕易相信謝代理,又何以對游代理一往情深?要如何證明游代理近期內的種種動作,是純粹基於長期理念且不帶有絲毫短期利益的考量?對於建國的方式,游代理可有將理想、口號轉化作具體的執行步驟?可有提出哪些優於謝代理的解決方案?更何況游代理「委任過程」的正當性,可有比照謝代理是經由黨員直選而決定的?以謝、游兩人從黨外時期一路歷練到行政院院長的過程相互比較,光憑「早日完成台灣正名」跟「國號正名為台灣」的差異,就將這兩位代理人區分成勢同水火的「挺台派」與「親中派」,這當中的代理機制未免太過草率也太過狹隘!

第三,民進黨各地區黨代表平日工作就是與基層民眾互動,照理說應該是最有能力反應基層意見的一群,但是以目前黨代表的產生方式,再考慮到人頭黨員問題,「眾黨代表們」究竟是代表「黨員」?「黨意」?還是就乾脆直接代表「我自己」?在民主多元的社會中,針對某項議題取得一致共識的機率本來就趨近於零,在缺乏如投票、民調、協調…等輔助工具完成議決的情況下,如何能確保黨代表們的發言必然反應該區多數黨員的共同意志?再者說,多數黨員的共同意志,也未必等同唯有透過法定選舉程序才能展現的公民集體意識,如果無法確立公民集體意識、黨員共同意志與黨代表個人言論三者間的連結機制,產生多重代理人的問題並不足為奇,加演一場『正氣凜然』關閉黨部大門的鬧劇,自然也就更滑天下之大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