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營事業的「貢獻」

林健次◎淡江大學國企系副教授

國民黨的朋友常說,我們不能抹殺黨營事業對於台灣經濟的貢獻。不錯,國民黨黨營事業對於台灣經濟的貢獻,是一個很有趣的題目,值得好好討論。 首先,我們來看看國民黨拿什麼去做黨營事業的本錢。

假如國民黨拿的是自己的資本,而又不用特權去賺錢,那麼我們可以說,黨營事業對經濟是有貢獻的。可是國民黨真的拿自己的錢去做生意嗎?首先,我們要問,國民黨用誰的錢去做第一筆生意?假如沒有黨營事業,那麼國民黨的正當收入,只有黨費及個人捐贈而已。

以現值計,國民黨的平均黨費收入應不會超過一億;而捐贈呢?除非是回報國民黨已經輸送過的利益,被國民黨要求回贈,否則純粹的大筆的黨務捐贈幾乎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國民黨一年約要現值六十億的黨務費用,有選舉時可能還要加倍,所以每年平均八十億到一百億之間應是一個合理的估計。

國民黨的正當收入與支出之間差距如此之大,我們要問,國民黨當初到底是拿誰的錢來做生意的?國民黨的母雞很會生雞蛋,那麼母雞是怎麼來的?假如母雞本來就是台灣人民的,台灣人民自己養,可能生更多的雞蛋呢。偷人母雞的竊賊,還奢談什麼貢獻呢?

第二、國民黨黨營事業的起家與蓬勃發展,靠的是經濟特權。國民黨的經濟特權可以分成兩大類。

第一類是獨占權,講明白點就是徵稅權。 國家允許的獨占權,觀念上與徵稅權無異,但是實質上對經濟的損害比政府直接抽稅更糟糕。大家都知道菸酒公賣局是國營的,它的功能是透過菸酒獨占,充實國庫,所以是屬於財政部。最近因為要加入WTO,所以要把公賣局的獨占權還原為徵稅權,這是獨占權等同於徵稅權最好的說明。差別的是,由政府獨占時,有時還會顧及民主疾苦,不會一味以稅收為目的,調高售價。私人或政黨擁有獨占權時,則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把價格調高到它的最大利潤為止。國民黨就是利用獨占特權,開了很多這種具有徵稅權的「公賣局」。

國民黨的「公賣局」向台灣人民抽得最露骨的稅,遠的有「外匯買賣稅」。 民國五十年代,台灣省物資局替國民黨出面,一邊用不到新台幣二十五元的價格獨家向國庫購買美金外匯,一邊以一美元兌六十到八十元新台幣的價格賣出,每一美元賺了三十五到五十五元的價差。這與抽稅沒有兩樣。在那資本缺乏、自由市場利率偏高的時代,本金三年就可以滾一倍。假如那些價差錢滾錢滾到現在,一定是一個天文數字。比較近的則有「證券融資稅」。二十年前開始,國民黨政府開始授予黨營的復華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的獨占權。

復華證券公司運用公營銀行的資金,做無本無風險的獨占生意,賺取利差。假如進出的利率差是三%,一百億就可以賺三億,一千億可以賺三十億。像復華這種公司對台灣經濟的貢獻又在那裡呢? 國民黨利用黨營事業向人民抽稅的方法,還包括與公營企業共同投資具有獨占性的企業。傳統上,由公營企業來經營獨占事業較為名正言順。所以,國民黨與公營企業合資,搭獨占的便車,跟著公營企業一起抽人民的「稅」,像與輔導會合開瓦斯公司、與中油合開石化公司就是。

另外,黨營企業也會與公營企業在同一產業內,各自成立公司,瓜分市場。形式上似有競爭,事實上是價格不變、服務相同,公營、黨營一起聯合壟斷,各自收「稅」。票券市場開放前的中興票券就是很明顯的例子。以上所說的比「黨庫通國庫」更厲害。因為這等於是把國民黨的贓手,直接深入人民的褲袋裡?可以說是「黨庫通民褲」。這些稅,還沒進到國庫以前就被國民黨劫走了。

第三、國民黨靠的第二種經濟特權是「五鬼搬運權」。這是到國庫裡去搬錢,最明顯的方法是把補助黨營事業的預算放在部會預算裡。不過這種方法太粗魯,已不流行。最普遍的方法是讓國民黨的黨營企業承包政府的業務。國民黨的黨營企業橫跨二、三十種行業,幾乎沒有什麼不能做的。政府的營建工程可以由黨營事業來承包,政府的電力工程可以由黨營事業來承攬,政府的印刷可以由黨營事業來承印,公家的疫苗可以由黨營藥廠來供給。

黨營事業做政府的生意,除了搬運公產以外,最大的負面貢獻是破壞現代資本主義經濟運行的法則,造成扭曲與浪費。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好處之一,是在這個制度之下,社會一致的以購買低成本的東西,去製造高價值的東西,來作為經濟行為的準則。黨營事業介入各行業的結果是,政府單位一方面必須向黨營企業購買高價的產品或服務,另一方面必須向黨營企業供應低價的原料。黨營事業這種對價格制度的破壞及其連鎖反應,對台灣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是難以估計的。

第四、黨營事業對於台灣經濟的另一「貢獻」,是形成台灣經濟特權共犯結構。國民黨五鬼搬運的特權,對於民營企業是一個很壞的示範。資本家相繼圍繞在國民黨周圍,希望分到一杯羹。國民黨為了培養民間政治盟友、為了防杜競爭的壓力、為了增加日後被清算的困難,也為了掩飾它徵稅與五鬼搬運國產的惡行,釋出部分利益與資本家共享。於是國民黨與資本家合開公司、大家入股分紅,與特權資本家「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讓特權資本家在可以「抽稅」與五鬼搬運的行業裡分一杯羹。

這使得黨營事業對台灣經濟的破壞與扭曲更形擴大。至於涉嫌利用內線交易、大炒股票、坑小額投資人,就更不用說了。我們很遺憾的說,靠傳統行業、內銷及服務業起家的大部分檯面上的資本家,多是這個共犯結構的成員。

國民黨的黨營企業假如真的對台灣有什麼貢獻,那就是使得台灣的中小企業主,在黨營、公營、及國民黨的資本家經濟盟友特權的壓縮下,存活空間微小,不得不帶著手提包,走遍天涯海角,兜售台灣勞工製造的產品,創造出另一片天地! 國民黨用半買、半強佔的方式侵占的國有不動產,容易察覺也容易估計。但是國民黨利用黨營事業特權掠奪的利益,及其對台灣經濟造成的傷害,則不易察覺,更難以估計。

以一年八十億到一百億的黨務支出估算,國民黨五十年來至少花掉了四千億至五千億。國民黨的黨費與合法私人捐贈,只能補其九牛中的一毛而已。假如國民黨還有坊間所說的五、六千億黨產,那麼加上已經花掉的四、五千億,就有一兆元進了國民黨庫。

對於偷盜所得,不管是否已經花掉,依公平正義原則理應一律追回。如今台灣人民只要討回國民黨用剩下的、找得到的黨產而已,國民黨應該偷笑才對,怎麼還好意思談什麼貢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