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定位」的選擇策略

陳國雄◎台獨聯盟副秘書長

針對民進黨政府推動的「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美國主管兩岸事務的副國務卿尼格羅彭提(John Negroponte)於8月28日接受媒體專訪時指出,美國反對台灣舉行入聯公投,因為美國視此為宣示台灣獨立的一步,傾向改變現狀,是一項錯誤;8月30日,白宮主管亞洲事務的資深主任韋德寧(Dennis Wilder)則更進一步表示,聯合國會員必須具有國家的身分,台灣或中華民國目前在國際社會不是一個國家。韋德寧同時指出,美國政府的立場是中華民國多年來都是一個未解決,留待解決的議題。此外,韋德寧也再度提出警告,台灣入聯公投是改變現狀、宣示獨立的一步。回顧前美國國務卿鮑爾於2004年10月25日的說法,「台灣不是獨立的,它並不享有國家主權」。

根據上述美國的官方立場,台灣根本不是國家,台灣也無資格加入聯合國。然而根據民進黨8月下旬的民調顯示,有74%的受訪者贊成「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另據陸委會的民調顯示,有73%以上民眾支持「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足見這種民意已是國內大多數人的共識。

從另一角度來觀察台獨陣營中出現的各種台獨理論。根據黃昭堂主席的分類,對於「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大概可歸納為三種:
(一)台灣已被歸納為中國領土,台灣如果要獨立,必須發表「台灣獨立宣言」。
(二)台灣的國際法上地位,根據舊金山對日和約,日本放棄台灣,未定其歸屬,故主權應歸屬台灣人民。
(三)經過戰後歷史的演變,台灣已經變成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至於在「台灣是否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問題上,我們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認為「台灣事實上已經獨立,尚待完成法理獨立的階段」。也就是說,台灣的現狀與主權獨立國家無異,但必須排除外來政權的體制才能稱為2300萬台灣人的主權獨立國家;民進黨於1999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提出「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名叫做中華民國」的主張;前總統李登輝先生在卸任中華民國總統以後提出的主張是,「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台聯黨於2007年1月制訂的黨綱,則主張應該「確立台灣的主權」;民進黨於8月27日中執會通過的「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開宗明義直陳「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

吾人認為,台灣主流的本土政黨及台獨團體,儘管對於國家定位的主張互有些許\歧異,但是如何使台灣「成為」或是「確立」或是「確保」或是「彰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做法,實際上已經漸趨一致,也就是在「國家正常化」的大旗之下,必須推動「正名」、「制憲」、以及「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誠如韋德寧所言,聯合國會員必須具有國家的身分。如果台灣要加入聯合國,卻自我主張台灣不是主權獨立國家,則要如何尋求國際社會的支持?再者,過去台灣都是以「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的方式去敲聯合國的大門,今年卻是改採「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行動元年,倘若獨派之間對於國家定位問題依然莫衷一是,依然分歧認定台灣不是主權獨立國家,難免自我抵消台獨運動的力道。

台灣獨立運動原本就是政治運動,誠如黃昭堂主席所言,台灣獨立理論構成的開始就是因應台灣獨立運動的需要,本來就是一種政治行為。因此如何選擇有利於台灣獨立運動的「國家定位」政策,是我們必須面對的課題。

尼格羅彭提表示,美國視「台灣舉行入聯公投」為宣示台灣獨立的一步,韋德寧也說,台灣入聯公投是宣示獨立的一步。吾人認為,對國際社會宣布台灣獨立乃是確立台灣獨立的積極步驟,而入聯公投既是宣示獨立的一步,當然必須戮力達成。

總之,我們要加入聯合國,就必須自我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台灣舉辦入聯公投,也將被美國甚至國際社會視為是「宣示獨立的一步」。因此,在「國家正常化」的總路線之下,確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國家定位,推動「正名」、「制憲」、以及推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行動,應當是我們共同的必然選擇吧!